粮油储存品质判定规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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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油储存品质判定规则》(试行)

1 范围

本规则规定了稻谷、小麦、玉米、大豆、花生油、大豆油、菜籽油、葵花籽油等粮油品种的品质判定定义、储存品质控制指标、储存品质控制指标的使用与判定、试验方法等要求。

本规则适用于中央储备粮油、定购粮油、保护价收购粮油,其它性质的粮油亦可参照执行。

2.引用标准

下面标准被修订后,则引用修订后的新标准。

GB 1350-86稻谷

GB 1351-86小麦

GB 1352-86大豆

GB 1353-86米

GB 1354-86大米

GB 1355-86小麦粉

GB 1534-86花生油

GB 1535-86大豆油

GB 1536-86菜籽油

GB 2716-88 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

GB/T 5490-85 粮食、油料及植物油脂检验一般规则

GB 5491-85 粮食、油料检验扦样、分样法

GB/T 5492-85 粮食、油料检验色泽、气味、口味鉴定法

GB/T 5511-85 粮食、油料检验粗蛋白质测定法

GB/T 5516-85 粮食粘度测定法(毛细管法)

GB/T 5520-85 粮食、油料检验种子发芽试验

GB/T 5530-85 植物油脂检验酸价测定法

GB/T 5538-1995 油脂过氧化值测定

GB 10464-89 葵花籽油

GB/T 14488-93 由料种籽含油量测定法

GB/T 14607-93 小麦粉干面筋测定法

GB/T 15682-1995 稻米蒸煮试验品质评定

GB/T 15684-1995 谷物制品脂肪酸值测定法

3 定义

3.1 宜存粮油:符合判定为"宜存"规定的,可继续储存的粮油。3.2 不宜存粮油:符合判定为“不宜存”规定的,需要轮

换的粮油。

3.3 陈化粮油:符合判定为“陈化”规定的,不宜直接作为口粮食用的粮油。

4 储存品质控制指标

4.1稻谷、小麦、玉米和大豆(见表1、表2和表3)

表1 稻谷储存品质控制指标

表2 小麦和玉米储存品质控制指标

表3 大豆储存品质控制指标

4.2 花生油、大豆油、菜籽油和葵花籽油(见表4)

表4 食油储存品质控制指标

4.3 回归评分值(Y)计算公式:

Y釉稻一70.7+0.07X发芽率一0.25X脂肪酸值+1.70X粘度

Y粳稻一86.3+0.005X发芽率-0.61X脂肪酸值

Y玉米一80.5+0.10X发芽率-0.34X脂肪酸值

说明:为了计算回归评分值,需要检验发芽率。

4.4 卫生标准和动植物检疫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 储存品质控制指标的使用与宜存、不宜存、陈化的判定

5.1 储存品质控制指标适用予安全水分条件下正常储存的无污染的粮油。

5.2 储存品质控制指标的划分把储存品质控制指标划分为两部分:品尝评分值作为品尝指标部分,其它指标作为理化指标部分。

5.3 宜存、不宜存、陈化的判定

5.3.1 稻谷有一项储存品质控制指标符合"不宜存"规定的,即判定为不宜存稻谷;有一项储存品质控制指标符合"陈化"规定的,即判定为陈化稻谷。

5.3.2 小麦有一项理化指标符合"不宜存"规定的,即判定为不宜存小麦;判定小麦是否陈化,则以品尝指标为准。"宜存"和"不宜存"的品尝指标是参考指标,不是判定指标。

5.3.3 玉米回归评分值是参考指标,不是判定指标;其它储存品质控制指标,有一项符合"不宜存"规定的,即判定为不宜存玉米;判定玉米是否陈化,则以脂肪酸值为准。

5.3.4 大豆有一项储存品质控制指标符合"不宜存"规定的,即判定为不宜存大豆;有一项储存品质控制指标符合:"陈化"规定的,即判定为陈化大豆。

5.3.5 食油有一项储存品质控制指标符合"不宜存"规定的,即判定为不宜存食油;有一项储存品质控制指标符合"陈化"规定的,即判定为陈化食油。

5.4 除每年两次常规性的检测储存品质控制指标外,还应根据储存过程中粮油的具体情况,随时扦样检测其品质,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减少粮油损失。

5.5 其它类稻谷的归属其它类稻谷的归属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粮食部门自行规定,其中省间调拨稻谷按调出方规定执行。

6 试验方法

试验方法的详细规定见附录A。

附录A

试验方法

A1样品

除执行GB 5490和GB 5491外,对于稻谷、小麦、玉米、大豆、花生油、大豆油、菜籽油、葵花籽油等主要粮油品种还要执行下述规定。

Al.1 单位代表数量:以同种类、同批次、同等级、同货位、同储存条件、≤200T的粮油为一个扦样单位,同时也是一个检验单位;同种类、同批次、同等级、同货位、同储存条件、>200T的粮油,以200T为一个扦样单位,以整个货位为一个检验单位。

为了保证储存质量,根据储存实际情况,还要考虑扦取粮油品质容易变化部位的样品。若有局部发热、潮湿、发霉、变质等情况时,则须适当增加扦样份数,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

A1.2 样品登记:为准确反映储存粮油品质变化情况,扦样时除按扦样单登记外,还要详细记录其它有关情况,包括:收获年度、入库时间、原始水分、储存条件、储存方式,以及虫害、发热、发霉、潮湿、药剂熏蒸、是否经过烘干处理等情况。

A1.3样品保管与处理

样品应装在玻璃瓶或塑料袋内,存放在低温干燥处,并尽快安排分析测定。粉碎的样品必须及时测定,当天不能测定(脂肪酸值要当天测定),应放置在冰箱中暂存。

为确切反映各测定指标间的关系,要求同一样品的各项指标测定工作应在同一时间(≤3天)内完成,其中发芽率按标准规定时间执行。

A1.4 推荐仪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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