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油储存品质判定规则
国家粮食储备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执行粮油质量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国粮办联[1997]150号
国家粮食储备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执行粮油质量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正文:---------------------------------------------------------------------------------------------------------------------------------------------------- 国家粮食储备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执行粮油质量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国粮办联〔1997〕150号1997年7月8日)本规定规定了粮油质量控制的原则、依质论价办法和不合格粮油的处理办法。
本规定适用于收购、调运、储存、销售、加工和出口的商品粮油。
1、一般原则1.1 粮油质量标准适用于定购粮油、国家储备粮油和市场经营的粮油。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在全国范围内统一执行。
尚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粮油,执行地方标准。
尚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粮油,执行企业标准,企业标准必须报技术监督部门和粮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但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间调运时,后两种情况均执行发粮方的地方标准或企业标准。
市场经营的粮油在处理增扣价、扣量等问题时,可按贸易合同规定执行,也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1.2 原粮、油料标准中的水分指标,是水分增扣价、扣量的依据。
但在国家储备粮油中,凡标准中规定的水分指标大于14.0%的,一律以14.0%作为增扣价、扣量的依据。
水分含量大于14.0%的国家储备粮油,不得调出省(自治区、直辖市)外。
1.3 安全储藏水分标准,是粮油安全储藏的技术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粮食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自行制定,不得作为水分增扣价、扣量依据。
1.4 标准中凡规定质量等级的,一律以中等为计价基础,即:五个等级的,三等为计价基础;三个等级和二个等级的,二等为计价基础;多于五个等级的,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粮食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自行确定计价等级。
粮油储藏技术规范
粮油储藏技术规范粮油储藏技术规范粮油是国民经济中重要的基础性产品,其储藏技术规范对保障国家粮油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粮油储藏技术规范是指在储藏过程中,对粮油质量、安全和储存效果等方面的要求,是保证储藏质量和安全的重要基础。
一、储藏环境条件(一)温度温度是影响粮油质量和储存效果的一个重要因素。
对于不同的粮油品种,储藏时所需的温度也有所不同。
若储藏环境温度过高,会使粮油氧化加速,容易产生异味,影响质量;若温度过低,会影响粮油的流动性,使其变得粘稠,也会产生异味。
因此,在储藏过程中,粮油的温度应该根据其品种和特性来决定。
具体要求如下:1.谷物类储藏温度应低于20℃,油脂类储藏温度应在0℃~5℃之间。
2.酱油、醋、酒等发酵系列应保持在10℃~20℃之间,低于0℃或高于25℃均会影响其品质。
3.瓶装橄榄油应储存在温度低于25℃的环境中,常温存放也不应超过6个月。
(二)湿度湿度也是影响粮油储存效果和质量的重要因素。
过高的湿度会加速粮油的氧化反应,使其变质;过低的湿度则会使粮油流失水分,从而影响品质。
因此,在储藏过程中,粮油的湿度应该保持在适宜的范围内。
一般来说,不同品种的粮油其湿度要求不同,具体要求如下:1.稻米、小麦等谷物类应储存在相对湿度在60%~70%间的环境中。
2.酱油、醋、酒等发酵产品的湿度应保持在75%~85%之间。
3.橄榄油、花生油等油脂产品的湿度应低于60%。
(三)通风性通风性是影响粮油品质和储存效果的另一个重要因素。
保持储藏环境的通风性可以有效地预防霉变和异味产生。
在储藏过程中,要合理调控储藏室的通风量,保证储存环境空气流通,防止潮气过重,出现霉变。
同时,为了避免室内异味的影响,应采取适当的空气净化措施,保证通风质量。
具体要求如下:1.谷物类储藏密闭度不宜过严,要在一定程度上保证空气流通。
2.油脂类保质期长,储存密闭度要求较高,通风量应保证在一定的范围内,以保持空气流通,避免异味产生。
粮油储藏技术规范
粮油储藏技术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粮油储藏的术语和定义、粮食与油料储藏的基本要求、仓储设施与设备的基本要求、粮油进出仓、粮油储藏期间的粮情与质量检测、粮食与油料储藏技术、储粮有害生物控制技术以及油脂储藏技术。
本标准适用于粮食、油料和植物油的储藏。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2715 粮食卫生标准GB 2716 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GB 2760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T 5524 动植物油脂扦样GB/T 8115 粮食包装麻袋GB/T 8946 塑料编织袋GB 13078 饲料卫生标准GB 17440 粮食加工、储运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T 17374 食用植物油销售包装GB/T 17913 粮食仓库磷化氢环流熏蒸装备GB/T 18835 谷物冷却机GB 19641 植物油料卫生标准GB/T 20569 稻谷储存品质判定规则GB/T 20570 玉米储存品质判定规则GB/T 20571 小麦储存品质判定规则GB/T 22497 粮油储藏熏蒸剂使用准则GB/T 22498 粮油储藏防护剂使用准则GB/T 24534 谷物与豆类隐蔽性昆虫感染的测定GB/T 24905 粮食包装小麦粉袋GB 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77 钢筋混凝土筒仓设计规范GB 50320 粮食平房仓设计规范GB 50322 粮食钢板筒仓设计规范LS/T 1201 磷化氢环流熏蒸技术规程LS/T 1202 储粮机械通风技术规程LS/T 1203 粮情测控系统LS/T 1204 谷物冷却机低温储粮技术规程LS/T 1205 粮食烘干机操作规程LS 1206 粮食仓库安全操作规程LS 1207 粮食仓库机电设备安装技术规程LS 1212 储粮化学药剂管理和使用规范LS/T 1213 二氧化碳气调储粮技术规程LS 8001 粮食立筒库设计规范LS 8004 粮食仓房维修改造技术规程建标118 植物油库建设标准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粮油储存品质判定规则
粮油储存品质判定规则粮油储存品质判定规则1、范围本规则规定了稻谷、小麦、玉米、大豆、花生油、大豆油、菜籽油、葵花籽油等粮油品种的品质判定定义、储存品质控制指标、储存品质控制指标的使用与判定、试验方法等要求。
本规则适用于中央储备粮油、定购粮油、保护价收购粮油,其它性质的粮油亦可参照执行。
2、引用标准下面标准被修订后,则引用修订后的新标准。
GB1350—86 稻谷GB1351—-86 小麦GB1352—86 大豆GB1353—86 玉米GB1354—86 大米GB1355—86 小麦粉GB1534—86 花生油GB1535—86 大豆油GB1536—-86 菜籽油GB2716—88 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GB/T 5490—-85 粮食、油料及植物油脂检验规则GB5491—85 粮食、油料检验扦样、分样法GB/T 5492—-85 粮食、油料检验色泽、气味、口味鉴定法GB/T 5511—85 粮食、油料检验粗蛋白质测定法GB/T 5516—85 粮食粘度测定法(毛细管法)GB/T 5520—85 粮食、油料检验种子发芽试验GB/T 5530—85 植物油脂检验酸价测定法GB/T 5538—1995 油脂过氧化值测定GB10464—89 葵花籽油GB/T 14488.1—93 油料种籽含油量测定法GB/T 14607—93 小麦粉干面筋测定法GB/T 15682—1995 稻米蒸煮试验品质评定GB/T 15684—1995 谷物制品脂肪酸值测定法3、定义3.1宜存粮油:符合判定为“宜存”规定的,可继续储存的粮油。
3.2不宜存粮油:符合判定为“不宜存”规定的,需要轮换的粮油。
3.3陈化粮油:符合判定为“陈化”规定的,不宜直接作为口粮食用的粮油。
4、储存品质控制指标4.1稻谷、小麦、玉米和大豆(见表1、表2和表3)表1 稻谷储存品质控制指标表2 小麦和玉米储存品质控制指标表3 大豆储存品质控制指标4.2花生油、大豆油、菜籽油和葵花籽油(见表4)表4食油储存品质控制指标4.3回归评分值(Y)计算公式:Y 粳稻=70.7+0.07X 发芽率-0.25 脂肪酸值+1.70 粘度Y 粳稻=86.3+0.005X 发芽率-0.61 脂肪酸值Y 玉米=80.5+0.10X 发芽率-0.34 X脂肪酸值说明:为了计算回归评分值,需要检验发芽率。
粮油储藏技术规范
粮油储藏技术规范1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我国所有开展粮油储存业务的企业。
本标准确立了粮油储藏的一般技术原理、基本储藏技术要求和有害生物控制的一般性原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8946 塑料编织袋GB 17440 粮食加工、储运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50320 粮食平房仓设计规范GB50322 粮食钢板筒仓设计规范GB/T 4789.15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计数GB/T 4789.2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T 5520 粮食油料检验种子发芽试验GB/T 18835谷物冷却机GB/T 20569 稻谷储存品质判定规则GB/T 20570 玉米储存品质判定规则GB/T 20571 小麦储存品质判定规则LS 1206 粮食仓库安全操作规程LS/T 1201 磷化氢环流熏蒸技术规程LS/T 1202 储粮机械通风技术规程LS/T 1203 粮情测控系统LS/T 1204 谷物冷却机低温储粮技术规程LS/TXXXX 储粮化学药剂管理和使用规范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粮油grain and oils各种谷物、豆类、油料以及它们的加工产品(如大米、面粉、油脂等)的总称。
3.2储粮有害生物stored grain pest危害储藏粮油的脊椎动物(鼠类和鸟类)、无脊椎动物(储粮害虫、螨类)和微生物。
3.3安全水分safe moisture content储藏过程所经历的最高粮温条件下,粮堆平衡相对湿度为65%时所对应的的粮食(油料)水分。
3.4半安全水分semi-safe moisture储藏过程所经历的最高粮温条件下,粮堆平衡相对湿度在65%~75%时所对应的的粮食(油料)水分。
粮油检验制度参考资料
粮油检验制度参考资料粮油仓储管理办法第三章粮油出入库管理第九条粮油仓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粮油质量标准对入库粮油进行检验,建立粮油质量档案。
成品粮油质量档案还应包括生产企业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生产日期、保质期限等内容。
第十条粮油仓储单位应当及时对入库粮油进行整理,使其达到储存安全的要求,并按照不同品种、性质、生产年份、等级、安全水分、食用和非食用等进行分类存放。
粮油入库(仓)应当准确计量,并制作计量凭证。
第十一条粮油仓储单位应当按货位及时制作“库存粮油货位卡”,准确记录粮油的品种、数量、产地、生产年份、粮权所有人、粮食商品属性、等级、水分、杂质等信息,并将卡片置于货位的明显位置。
第十二条粮油仓储单位应当在粮油出库前按规定检验出库粮油质量。
粮油出库应当准确计量,并制作计量凭证,做好出库记录。
第十三条出库粮油包装物和运输工具不得对粮油造成污染。
未经处理的严重虫粮、危险虫粮不得出库。
可能存在发热危险的粮油不得长途运输。
第十四条粮油仓储单位应当及时清除仓房、工作塔等仓储设施内的粉尘,按规定配置防粉尘设备,防止发生粉尘爆炸事故。
禁止人员进入正在作业的烘干塔、立筒仓、浅圆仓等设施。
粮油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粮食经营者应当建立粮食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健全质量安全控制体系,明确质量安全管理责任,定期对职工进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和技能的培训行粮食收购入库质量安全检验制度。
粮食经营者收购粮食,必须按照粮食质量标准和食品安全标准及有关规定,对相关粮食质量安全项目进行检验,并应遵循下列规定:(一)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应当在收购场所醒目位置公布收购价目表,标明收购粮食的品种、等级、计价单位和收购价格等有关内容;(二)杂质超标、水分超过安全储存限量标准的粮食,应当及时整理达标;(三)不同生产年份的粮食不得混存;(四)鼓励对不同等级和品质的粮食单收、单存;(五)粮食不得与可能对粮食产生污染的有害物质混存。
国粮发(2000)143号储存判定规则
国家粮食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粮油储存品质判定规则》的通知国粮发[2000]14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厅(局)、质量技术监督局,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中谷粮油集团公司,各粮检机构:为加强粮油质检工作,及时掌握粮油储存品质变化情况,准确判定陈化粮油,适时推陈储新,现将修订后的《粮油储存品质判定规则》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原《粮油储存品质判定规则》(试行)(国粮[1991]148号)即行废止。
国家粮食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二〇〇〇年七月二十日《粮油储存品质判定规则》(试行)1、范围本规则规定了稻谷、小麦、玉米、大豆、花生油、大豆油、菜籽油、葵花籽油等粮油品种的品质判定定义、储存品质控制指标、储存品质控制指标的使用与判定、试验方法等要求。
本规则适用于中央储备粮油、定购粮油、保护价收购粮油,其它性质的粮油亦可参照执行。
2、引用标准下面标准被修订后,则引用修订后的新标准。
GB1350—86 稻谷GB1351—-86 小麦GB1352—86 大豆GB1353—86 玉米GB1354—86 大米GB1355—86 小麦粉GB1534—86 花生油GB1535—86 大豆油GB1536—86 菜籽油GB2716—88 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GB/T 5490—85 粮食、油料及植物油脂检验规则GB5491—85 粮食、油料检验扦样、分样法GB/T 5492—85 粮食、油料检验色泽、气味、口味鉴定法GB/T 5511—85 粮食、油料检验粗蛋白质测定法GB/T 5516—85 粮食粘度测定法(毛细管法)GB/T 5520—85 粮食、油料检验种子发芽试验GB/T 5530—85 植物油脂检验酸价测定法GB/T 5538—1995 油脂过氧化值测定GB10464—89 葵花籽油GB/T 14488.1—93 油料种籽含油量测定法GB/T 14607—93 小麦粉干面筋测定法GB/T 15682—1995 稻米蒸煮试验品质评定GB/T 15684—1995 谷物制品脂肪酸值测定法3、定义3.1宜存粮油:符合判定为“宜存”规定的,可继续储存的粮油。
粮油储藏技术规范标准
6、根据入仓粮食和油料的质量、仓房 条件和预期储藏期限合理堆存,减少重复搬 倒。
7、包装粮食和油料的堆码要合理交错、 骑缝堆码、整齐牢靠,避免歪斜,粮垛应距 墙、柱0.6米以上;高水分粮食码垛不超过3 米,油料不超过1米;确保设施及人员安全。
8、大宗原粮宜采用散装储粮,粮面堆 高不应超过设计装粮线。长期储存的粮食, 应平整粮面。
二十、稻谷储藏技术要点
★ 稻谷不耐高温,储存品质变化快。宜
采用准低温、低温、气调、四合一等储藏技 术,安全水分条件下可储藏2—3年。
★ 储藏技术要点:安全水分通风降温时,
宜采用轴流风机。第四至第七储粮生态区要 做好防止粮温升高及害虫防治工作,特别是 谷蠹、米象和玉米象的防治。
二十一、玉米储藏技术要点
★ 三低储藏是指达到双低储藏效果后, 再降低粮温的储藏技术组合。
★ 四合一储藏:在储粮仓房中采用计
算机粮情检测、环流熏蒸、机械通风、谷 物冷却等技术和装备的集成及优化组合。
七、粮油储藏的基本要求
具备必要的储藏设施,严格控制质量 和水分含量,减少损失损耗、防止污染、 延缓品质下降;确保粮食油料储藏安全。
2、能够承载粮堆的动、静荷载。能够 满足储粮防潮、防水、气密、隔热、通风、 防止有害生物危害的要求。减少不利环境条 件特别是高温、高湿对储粮的影响,保障粮 油储藏安全。
3、粮仓应远离污染源、危险源,避开 行洪和低洼水患地区,应便于进出仓作业。
4、地下仓应选择山体宽厚、地质坚固、 地下水位低、便于排水的地方。
★ 半安全水分介于安全水分与危险水分之 间的水分含量。
★ 高水分粮油是指水分含量超过安全水分 最高值的粮食或油料。
四、粮仓、粮仓类型
粮仓是指用于储存粮食且满足安全储粮
粮油安全储存守则
第五章 虫霉防治
17.防虫线和防虫网 在仓房门窗、排风扇口、通风口等处布置和喷施食品级惰性粉、溴氰 菊酯或防虫磷等防虫剂,布设宽度大于 10 cm 的防虫线,用于日常防虫。 在门窗处布设 80 目以上防虫网。 18.绿色安全防治储粮害虫 应尽可能减少储粮化学药剂的使用,优选温控防虫、粮面密封薄膜防 虫。有条件情况下,可采取食品级惰性粉(参见附录 4)和气调等绿色安 全的物理防虫技术以及生物防治技术。 19.储粮防护剂防虫 储藏时间超过 1 年的粮食,宜对粮堆底层和上层 30 cm 厚的粮食施用 防护剂或食品级惰性粉,按标准剂量施用。采用喷雾机械施用防护剂时, 应在皮带输送机输送粮食入仓时定点定量施药;防护剂的载体应使用与储 粮种类相同的粮食糠壳;使用防护剂的操作人员应经过培训,施用的防护 剂应经过国家农药等管理部门登记和批准。 20.熏蒸气调防治害虫 粮温 15℃以上的一般虫粮,应在 15 天内进行除治;严重虫粮应在 7 天之内进行除治;危险虫粮应立即隔离并在 3 天内进行彻底的杀虫处理。 基本无虫粮和粮温不超过 15 ℃的一般虫粮,应加强检测,做好防护工作, 不需进行杀虫处理。 熏蒸杀虫时,粮库仓储管理部门应根据害虫种类和虫粮等级,制定熏 蒸方案,经粮库负责人审核后报当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并严格按储 粮化学药剂管理和使用规范的要求组织实施。具体熏蒸方法可采取自然潮 解常规熏蒸、环流熏蒸、缓释熏蒸、间歇施药熏蒸、磷化氢二氧化碳混合 熏蒸、双低熏蒸、帐幕熏蒸,也可采取氮气气调等储粮方法杀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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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简易仓囤储粮
22.简易囤储粮 (1)基本要求 应具备“九防”“四处理”基本功能。“九防”是指防火、防潮、防雨 雪、防风、防鼠、防雀、防虫、防霉变、防溻底等九项安全储粮预防功能; “四处理”是指必须配备有效的粮情检测、熏蒸杀虫、通风降温、隔热保温 等四项安全储粮处理的基本措施。粮库负责人必须严格把关,不满足基本 要求的,不得储粮。 (2)入粮作业 入粮前,做好简易囤堆基、包装和苫盖材料等的杀虫消毒处理,按 GB/T 29890 要求执行。 入粮时,应从简易囤的中心点均匀入粮,防止偏载,减少杂质自动分 级和防止粉尘飞扬。 简易囤的测温电缆按环形布置,水平方向相邻电缆间距不大于 5 m, 垂直方向间距不大于 3 m,距粮面、囤底、囤壁 0.3~0.5 m。 (3)粮情检测 简易囤粮温 15℃以下时,5 天内至少巡测一次;粮温 15℃~25℃时, 3 天内至少巡测一次;粮温超过 25℃以上时,每天巡测一次。每月随机抽 查粮温、水分、虫害、霉变等情况;恶劣天气及时检查粮情。将检查结果 记入粮情(粮温)报表(格式参见附录 3)。 通过扦样或结合测温点的布置,对粮食水分分层取样或在线检测。表 层、上层粮食水分适当增加检测的点位和频次;表层粮食水分应每周检测 一次;中上层粮食水分每月至少检测一次;在季节转换时,应增加粮堆表 层水分的检查次数。 储存一年以上的粮食,应增加粮情检测频次。
粮油安全储存守则最新全文
粮油安全储存守则最新全文粮油安全储存守则最新全文第一章粮食入仓与质量控制1.入仓作业准备粮食入仓前,仓储管理部门要检查仓房,确认仓房无破损、渗漏、返潮等现象,门窗和照明灯等能正常使用;要清洁仓房,有活虫时进行空仓杀虫,采用国家允许使用的杀虫剂进行杀虫处理,制定空仓杀虫方案,经批准后实施,做好隔离工作。
空仓杀虫药剂及用量见表1。
设备管理部门要清洁和调试设备,确保作业期间输送清理和仓储工艺等设备正常运行。
表1 空仓杀虫药剂及用量种类食品级惰性粉磷化铝敌敌畏溴氰菊酯用量3~5 g/m23~6 g/m30.1~0.2 g/m30.1~2 g/m3注:敌敌畏仅用于空仓和环境杀虫,严禁喷施或落入储粮中;溴氰菊酯应以烟雾剂形式用于空仓杀虫。
2.入仓粮食质量要求入粮时,按批量扦取样品,检测粮食水分和杂质含量。
入仓粮食水分含量宜控制在当地安全水分以下,杂质含量应严格控制在1.0%以内。
对于水分、杂质含量超标的粮食,应经过干燥、清理,达到要求后,方可入仓。
入仓粮食应按种类、等级、收获年度分开储藏。
已感染害虫的粮食应单独存放,并根据虫粮等级按规定处理。
3.入仓作业要求入仓作业流程主要包括质检扦样、检斤称重、布设通风地上笼(横向通风无需布设)、卸粮清杂、质量抽检、输送入仓。
入仓过程中,提高机械化进仓水平,采取有效措施减少自动分级(浅圆仓、立筒仓入仓时采用布料器、减压管等)和防止测温电缆移位。
做好防虫、防鼠、防雀工作,加强对全流程的除尘防尘工作,保护环境。
入满粮后,应进行平整粮堆粮面、铺设粮面走道板、布置粮情测控系统、通风均温均湿、防虫防霉、密闭压盖等作业。
粮库管理人员要对入仓全过程进行跟踪检查,保证入仓粮食符合储存要求,并在入仓粮食质量控制单上签字确认。
第二章环境巡查与鼠雀防治4.环境巡查应检查库区内有无残粮、垃圾、污水、杂草等,并及时清理干净;应安排人员巡更,检查仓顶、仓壁、门窗、挡水墙等是否完好,特别是在大风、雨雪等恶劣条件下,及时检查仓房设施、通风设备、熏蒸器具、气调系统、挡鼠板、防雀防虫网等,确保各项设施性状完好、使用正常。
粮油储藏技术规范
粮油储藏技术规范产品储藏1. 储藏环境有效的粮油储藏需要保持一个适宜的环境,因此以下几个因素需要被考虑:•温度:储藏室内的温度应保持在20℃以下,避免因高温导致产品变质。
•湿度:粮油的湿度应保持在相对湿度60%以下,以防止产品吸湿发霉。
•光照:储藏室应保持充分的阴暗,以避免光照导致产品变质。
2. 储藏容器合适的储藏容器可以保护粮油免受外界的污染和损坏,因此以下几点需要被考虑:•箱体材质:储藏容器应选用食品级别的材料,如食品级塑料或不锈钢,以避免杂质对产品造成影响。
•密封性能:储藏容器应具备良好的密封性能,以防止空气、湿气或异味进入容器。
•容量:储藏容器的容量应根据实际需要选择,以充分利用储藏空间。
产品储存期限粮油储藏的时间越长,其品质和营养价值可能会下降。
因此,在储藏粮油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保质期:储藏粮油时,应了解产品的保质期限,以确保在有效期内食用。
•先进先出原则:在储藏粮油时,应采取先进先出的原则,确保旧的产品先被使用,避免过期。
•定期检查:定期检查已储藏的粮油,清理过期或已损坏的产品。
储藏前的准备工作在储藏粮油之前,需要进行一系列的准备工作,以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1. 清洁工作储藏粮油之前,需要对储藏环境以及储藏容器进行清洁工作。
清洁工作应包括:•清洁储藏室:储藏室应保持干净整洁,避免灰尘和污垢的积累。
•清洁容器:储藏容器应在使用之前进行清洗和消毒,以确保无细菌和异物。
2. 分类整理在储藏粮油之前,需要对不同种类的产品进行分类整理,以便存放和取用。
•粮食:将不同种类的粮食进行分类,如大米、小麦、玉米等。
•油品:将不同种类的油品进行分类,如植物油、动物油等。
3. 标识管理为了方便储藏和取用,需要对储藏的粮油进行标识和管理。
•标识容器:对每个储藏容器进行标识,包括产品名称、储藏日期等信息。
•更新管理:定期检查并更新储藏容器的标识信息,确保准确性和可读性。
储藏管理在储藏粮油期间,需要进行一系列的管理工作,以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粮油储存品质判定规则
粮油储存品质判定规则
1. 看颜色啊,这就好比挑水果,颜色鲜亮的往往更新鲜,粮油不也是这样嘛!比如大米,要是发白灰暗了,那品质能好吗?
2. 闻味道呀,就像你闻饭菜香不香来判断好不好吃,粮油也有自己独特的气味呢!像食用油要是有股怪味,能是好油吗?
3. 摸摸质地,跟摸衣服的质感差不多嘛,感觉一下粮油是不是顺滑不粘手。
比如说面粉,要是摸起来疙疙瘩瘩的,那肯定有问题呀!
4. 注意水分含量哦,这就像我们喝水不能太多也不能太少一样,粮油的水分得恰到好处啊!比如豆类要是太潮湿,那不是容易发霉嘛!
5. 观察有没有杂质,这和我们找东西不能有杂物干扰一个道理呀!要是粮油里面有很多乱七八糟的东西,能放心吃吗?比如糙米里有很多石头子,那可不行啊!
6. 尝尝味道啊,虽然不能大口吃,但稍微尝一点还是能感觉出来好坏的呀!就像吃糖能知道甜不甜一样,粮油也能尝出好坏呢!比如芝麻油,要是没有香味,那肯定不对呀!
7. 储存环境也很重要呢,这就像人要住在舒适的房子里,粮油也需要适宜的环境呀!阴暗潮湿的地方,粮油能保存好吗?肯定不行呀!
8. 要注意储存时间呀,时间太久就像放久了的食物会变质一样。
比如说那桶油放了好几年了,还能好吗?
我觉得呀,这些规则可太重要了,只有好好遵循这些,才能保证我们吃到的粮油品质杠杠的!。
国家粮食局关于印发《中央储备粮油质量检查扦样检验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粮食局关于印发《中央储备粮油质量检查扦样检验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粮食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0.12.02•【文号】国粮发[2010]190号•【施行日期】2010.12.0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粮食市场管理正文国家粮食局关于印发《中央储备粮油质量检查扦样检验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粮发〔2010〕19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为进一步规范中央储备粮油质量检查扦样、检验和判定工作,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7号)和《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88号)的有关规定,我局在总结近年来粮油质量检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粮食质量监管工作发展的新要求,修订和完善了《中央储备粮油质量检查扦样检验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原《中央储备粮油质量抽查扦样检验管理办法(试行)》(国粮发〔2003〕158号)同时废止。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日中央储备粮油质量检查扦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粮食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央储备粮管理,规范中央储备粮质量检查扦样检验活动,推进质量检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开展中央储备粮(包括中央储备油和国家临时存储油,下同)质量检查扦样检验工作,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中央储备粮质量检查工作由国家粮食局组织,必要时由国家粮食局会同有关部门联合组织。
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应配合做好质量检查工作。
中央储备粮承储企业(以下简称承储企业)应为检查扦样提供便利条件。
地方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按在地监管原则,将中央储备粮及其他中央事权粮食的卫生安全状况列为日常监管内容。
第四条国家粮食局质量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中央储备粮质量检查的扦样检验工作,包括制定扦样检验方案,确定检验方式,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承担扦样检验任务等。
粮油品质检测控制制度
粮油品质检测控制制度
1、每年粮油收购前,检验人员面向社会及时做好预收粮油品种质量及品质调查检测,为粮油收购和储备提供依据。
2、收购期间,化验室要区别入库粮油性质,做好入库粮油质量和品质检测。
3、储藏过夏的粮油应在进出库前和每年春、秋季(3、9月)各检测一次;不储藏过夏的粮油应在进出库前各检测1次。
4、发热粮油在处理过程中要随时进行质量和品质检测。
5、稻谷储存品质检验按GB/T20569执行,玉米储存品质检验按GB/T20570执行,小麦储存品质检验按GB/T20571执行。
大豆储存品质检验按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执行。
食用植物油脂储存品质检验按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执行。
6、做好粮油保管过程中的品质检测,要按规定对各种性质库存粮油的品质指标进行定期检测,如达到不宜存或接近不宜存,要及时报告,建议轮换和销售。
7、粮油在出库前,要做好质量和品质检测,不合格的
粮油不予出具检验合格凭证。
粮油出库时,要出具《质量检验报告》随货同行;超期储存的粮油,应委托有资质的质检机构进行质量鉴定,不符合食用标准的粮油禁止流入口粮市场。
8、超期储存的省级储备粮每三个月至少进行一次品质检测。
杂粮储存品质判定规则
杂粮储存品质判定规则
以下是 7 条杂粮储存品质判定规则:
1. 看外观呀,就像选美一样,杂粮也要“颜值高”。
比如那黄豆,颗粒饱满、色泽鲜亮的才是好的,要是有霉点、变色啥的,那可就不行啦!
2. 摸一摸哟,光滑不粗糙的才让人放心。
像红豆,摸起来顺溜的,品质就差不了,要是感觉黏糊糊或者疙疙瘩瘩的,那可不好哦。
3. 闻闻气味呀,好的杂粮应该有自然的清香。
就好比小米,散发着清新米香的才是优质的,要是有怪味,那肯定有问题啦!
4. 试着咬一下,脆响有韧性的才棒呢。
像燕麦,咬起来嘎吱嘎吱响的,就是新鲜的,要是软绵绵的,那质量可能就大打折扣咯!
5. 储存环境也重要呀,这就好比人住的房子,要干净舒适。
杂粮得放在干燥通风的地方,要是放在潮湿闷热的角落,那还能好吗?
6. 时间也不能太长呀,再怎么好的杂粮放久了也会变差呀。
就像水果放久了会烂一样,难道你还指望它品质如初吗?
7. 别和有异味的东西放一起呀,不然会被“传染”的哟。
就像你不会让干净的衣服和脏衣服放一块吧,杂粮也是这个道理呀!
我的观点结论就是:按照这些规则去判断杂粮储存品质,准没错!这样才能吃到健康美味的杂粮呀!。
粮油检验与保管
粮油检验与保管一、粮油样品1、什么是粮油?粮油是对谷物、豆类油料及其加工成品和半成品的统称。
2、什么是粮油样品?从一批受检的粮油(粮食、油料、油脂)中,按规定扦取少量具有代表性的部分,称为粮油样品。
3、什么是粮食取样(采样)?从一批受检的粮油及其加工成品、半成品和副产品中,按规定采取少量具有代表性的样品,供分析、检验用,称做取样(采样)。
二、样品分类按照采样、分样和检验过程,将粮油样品分为原始样、平均样品和试验样品3类。
1、原始样品:从一批受检的粮油样品中最初扦取的具有代表性的样品,称为原始样品或称总样品。
原始样品一般不少于2公斤。
2、平均样品:原始样品按照规定连续混合平均,均匀分出一部分,作为该批的待检样品,称为平样品。
平均样品一般不少于1公斤。
3、试验样品:平均样品经过连续混合分样,根据需要从中分取一部分供分析、检验用的样品,称为试验样品。
三、粮油采样方法(一)采样器具采样器:从一批粮食和油料中采取原始样品的器具,称为采样器。
1、包装采样器(手探子)包装采样器是用金属管切割而成,一端呈锥形,另一端有中空的木手柄。
根据探口长度和探口的宽度,可将其分成大粒粮食、中小粒粮食和粉状粮食采样器3种。
2、散装采样器(双管探子)散装采样器:是由两根金属管套制而成,内、外两管均切开位置相同的槽口3处,分上、中、下3处槽口,转动内管可使槽口打开与关闭。
采样时,转动内管使槽口关闭,将采样器插入粮堆,打开槽口转动器身,待样品装满样槽后,关闭槽口抽出采样器,打开槽口,放出样品。
不足之处:扦样时费力、效率底、易夹破粮粒,且不能进行深层粮堆扦样(2—3米)。
3、电动吸式采样器(深层取样器)是由吸粮管、软导管、进料口、高压风机、电机等部件组成。
只能扦取散积粮食。
也可用于粮食检查。
(二)单位代表数量采样时以同种类、同批次、同等级、同货位、同车船(舱)为1个检验单位。
1个检验单位的代表数量:中、小粒粮食与油料一般不超过200吨,特大粒粮食、油料一般不超过50吨。
关于执行粮油质量国家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
关于执行粮油质量国家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粮食局财政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规定是粮油质量控制、依质论价和非标准品粮油的处理依据。
本规定适用于政策性粮油的收购、储存、销售、调运,其他贸易粮油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本规定所称政策性粮油是指按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政策规定收购、储存、销售的小麦、稻谷、玉米、大豆、杂粮等原粮及食用植物油料。
本规定所称粮油质量国家标准是指用于规范粮油质量要求的国家标准。
2.一般原则2.1粮油购销按标准中的等级指标确定等级,以其余指标作为增扣量的依据。
2.2收购和销售的粮油不符合粮油质量国家标准的应当整理达到标准,整理后仍未达到标准的,可采取降等、扣量等办法处理。
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粮油,不得作为食用粮油及饲料用粮油收购和销售。
2.3 政策性粮油购销一般以粮油质量国家标准的中等品为计价基础,即1-5等的,以3等为中等品;1-3等和1-2等的,以2等为中等品。
等外级粮油不列入政策性粮油收购范围。
2.4 粮油安全储藏水分不作为水分增扣量的依据。
2.5 国家对粮油收购另有规定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6粮油质量检验应依据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
列入国家强制检定目录的检验仪器,须经县级以上计量部门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未列入国家强制检定目录的粮油专用检验仪器设备,使用单位应当自行定期检定或者送计量检定机构检定。
3.粮油收购3.1 所有粮油收购网点,应在显著位置公示粮油收购质量标准、收购价格和作价规定,摆放粮油等级标准参考样品,配备符合规定的检验仪器和设备。
粮油验质人员应取得粮油检验员职业资格,持证上岗。
售粮者对粮油检验验质结果有异议时,粮油收购站点必须使用符合规定的检验仪器进行复验。
3.2 粮油收购中,按以下规定进行增扣量:3.2.1 水分含量:实际水分含量低于标准规定的粮油,以标准中规定的指标为基础,每低0.5个百分点增量0.75%,但低于标准规定指标2.5个百分点及以上时,不再增量。
粮油储存规定
粮油储存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粮油储存安全(以下简称“安全储粮”)责任,全面加强安全储粮管理,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粮油仓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规章及粮油储藏相关标准规范,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粮油涵盖国家政策性粮食(包括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收储粮、最低收购价粮、国家临时储备和临时存储进口粮及国家一次性储备粮,含油,下同)和各级地方储备粮油,以及各类粮油仓储单位自营的商品粮油。
本规定所称安全储粮责任,是指粮油仓储单位、政策执行主体、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库存粮油储存安全的职责和义务,以及对发生粮油储存事故后果所承担的责任。
其他单位和个人因过失或者过错造成库存粮油受损,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责任。
第三条安全储粮工作必须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坚持“谁储粮、谁负责”“谁坏粮、谁担责”的原则,建立粮油仓储单位、政策执行主体、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职责明晰、分工负责、有机统一的安全储粮责任体系。
第二章粮油仓储单位的责任第四条粮油仓储单位是安全储粮第一责任主体,对本单位安全储粮工作负主体责任,应当认真执行国家和地方关于安全储粮的各项规定、政策和标准,建立健全仓储管理与安全储粮规章制度、隐患台账和应急预案。
明确岗位责任分工,任务到岗、责任到人。
按照要求检测储藏粮情、排查处置隐患,及时向所在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相关情况,并自觉接受监督管理。
第五条粮油仓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储粮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储粮工作(含外租仓储粮,下同)全面负责。
具体职责如下:(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储粮岗位责任制;(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储粮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储粮培训计划;(四)保证安全储粮设施和设备齐全完好,保证安全储粮必要的资金投入;(五)督促和检查本单位安全储粮工作,落实经常性储藏粮情监测分析制度,全面准确掌握储粮的安全状况,及时消除储粮安全隐患;(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异常粮情处置方案;(七)按照《粮油仓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报告粮油储存事故,并指挥本单位事故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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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油储存品质判定规则1、范围本规则规定了稻谷、小麦、玉米、大豆、花生油、大豆油、菜籽油、葵花籽油等粮油品种的品质判定定义、储存品质控制指标、储存品质控制指标的使用与判定、试验方法等要求。
本规则适用于中央储备粮油、定购粮油、保护价收购粮油,其它性质的粮油亦可参照执行。
2、引用标准下面标准被修订后,则引用修订后的新标准。
GB1350—86 稻谷GB1351—-86 小麦GB1352—86 大豆GB1353—86 玉米GB1354—86 大米GB1355—86 小麦粉GB1534—86 花生油GB1535—86 大豆油GB1536—-86 菜籽油GB2716—88 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GB/T5490—-85 粮食、油料及植物油脂检验规则GB5491—85 粮食、油料检验扦样、分样法GB/T5492—-85 粮食、油料检验色泽、气味、口味鉴定法GB/T5511—85粮食、油料检验粗蛋白质测定法GB/T5516—85粮食粘度测定法(毛细管法)GB/T5520—85粮食、油料检验种子发芽试验GB/T5530—85植物油脂检验酸价测定法GB/T5538-1995油脂过氧化值测定GB1046—89葵花籽油GB/T14488.1 —93油料种籽含油量测定法GB/T14607—93小麦粉干面筋测定法GB/T15682-1995稻米蒸煮试验品质评定GB/T15684-1995谷物制品脂肪酸值测定法3、定义3. 1宜存粮油:符合判定为“宜存”规定的,可继续储存的粮油。
3. 2不宜存粮油:符合判定为“不宜存”规定的,需要轮换的粮油。
3. 3陈化粮油:符合判定为“陈化”规定的,不宜直接作为口粮食用的粮油4、储存品质控制指标4. 1稻谷、小麦、玉米和大豆(见表1、表2和表3)表1稻谷储存品质控制指标项目籼稻谷宜存粳稻谷宜存不宜存陈化不宜存陈化回归评分值,分> 70<70—> 70<70—脂肪酸值,mgKOH/100g< 25>25-< 32>32< 25>25—< 35>35粘度,mm2/s> 4.5<4.5-> 2.5<2.5> 10<10—》4<4品尝评分值,分> 70<70—》60<60> 70<70—》60<60色泽正常正常不正常正常正常不正常气味正常正常有异味正常正常有异味表2小麦和玉米储存品质控制指标小麦玉米项目宜宜存不宜存陈化不宜存陈化存>回归评分值,分一一一<70一70脂肪酸值,>40—W一一一>50 mgKOH/IOOg4050粘度,mm2/s> 4<4一一一一>面筋吸水量,%<180一一一一180<70—》> <70—》品尝评分值,分> 70<60<60607060不止正不止色泽正常正常常常正常常气味正常正常有异正正常有异味常味表3大豆储存品质控制指标项目宜存大豆不宜存陈化粗脂肪酸值,>3.5 — w>5 mgKOH/100g 3.55<75—><60蛋白质溶解比较率,% > 7560不止色泽正常正常常气味正常正常有异味4.2花生油、大豆油、菜籽油和葵花籽油(见表4)表4食油储存品质控制指标小豆油、菜籽油花生油、葵花籽项目宜存不宜存陈化宜存不宜存陈化过氧化值,meq/kg< 8>8—< 12>12< 12>12—< 20>20酸价,mgKOH/g< 3.5<3.5 —< 4>4< 3.5<3.5 —< 4>44.3回归评分值(Y计算公式:丫粳稻二70.7 + 0.07X发芽率—0.25脂肪酸值+ 1.70粘度丫粳稻二86.3 + 0.005X发芽率—0.61脂肪酸值丫玉米二80.5 + 0.10X发芽率—0.34X脂肪酸值说明:为了计算回归评分值,需要检验发芽率。
4.4卫生标准和动植物检疫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储存品质控制指标的使用与宜存、不宜存、陈化的规定5.1储存品质控制指标适用于安全水分条件下正常储存的无污染的粮油5. 2储存品质控制指标的划分把储存品质控制指标划分为两部分:品尝评分值作为品尝指标部分,其它指标作为理化指标部分5.3 宜存、不宜存、陈化的判定技制指标符合“陈化”规定的,即判定为陈化稻谷。
5.3.2 小麦有一项理化指标符合“不宜存”规定的,即判定为不宜存小麦;判定小麦是否陈化,则以品尝指标为准。
“宜存”和“不宜存”的品尝指标是参考指标,不是判定指标。
5.3.3 玉米回归评分值是参考指标,不是判定指标;其它储存品质控制指标,有一项符合“不宜存”规定的,即判定为不宜存玉米;判定玉米是否陈化,则以脂肪酸值为准。
5.3.5 食油有一项储存品质控制指标符合“不宜存”规定的,即判定为不宜存食油;有一项储存品质控制指标符合“陈化”规定的,即判定为陈化食油。
5.4 除每年两次常规性的检测储存品质控制指标外,还应根据储存过程中粮油的具体情况,随时扦样检测其品质,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减少粮油损失。
5.5其它类稻谷的归属其它类稻谷的归属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粮食部门自行规定,其中省间调拨稻谷按调出方规定执行。
6、试验方法试验方法的详细规定见附录A。
附录A:试验方法A1样品除执行GB5490和GB5491外,对于稻谷、小麦、玉米、大豆、花生油、大豆油、菜籽油、葵花籽油等主要粮油品种还要执行下述规定。
A1.1单位代表数量:以同种类、同批次、同等级、同货位、同储存条件、v 200T的粮油为一个200T的粮扦样单位,同时也是一个检验单位;同种类、同批次、同等级、同货位、同储存条件、〉油,以200T 为一个扦样单位,以整个货位为一个检验单位。
为了保证储存质量,根据储存实际情况,还要考虑扦取粮油品质容易变化部位的样品。
若有局部发热、潮湿、发霉、变质等情况时,则须适当增加扦样份数,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
A1.2 样品登记:为准确反映储存粮油品质变化情况,扦样时除按扦样单登记外,还要详细记录其它有关情况,包括:收获年度。
入库时间、原始水分、储存条件、储存方式,以及虫害、发热、发霉、潮湿、药剂熏蒸、是否经过烘干处理等情况。
A1.3 样品保管与处理样品应装在玻璃瓶或塑料袋内,存放在低温干燥处,并尽快安排分析测定。
粉碎的样品必须及时测定,当天不能测定(脂肪酸值要当天测定),应放置在冰箱中暂存。
为确切反映各测定指标间的关系,要求同一样品的各项指标测定工作应在同一时间(w 3天)内完成,其中发芽率按标准规定时间执行。
A1.4 推荐仪器粉碎机(制粉机)FSJ—l 型等。
粘度计JNDY—1型和LSN-1等。
A2发芽率按GB/T5520执行。
A3脂肪酸值按GB/T15684执行(含玉米)。
A4粘度按GB/T5516执行。
A5 面筋吸水量按GB/T14607执行。
A6过氧化值按GB/T5538执行A7酸价按GB/T5530 执行。
A8蛋白质溶解比率大豆蛋白质溶解比率是指大豆水溶性蛋白质含量与大豆粗蛋白质含量的比率。
先按GB/T5511-85测定大豆粗蛋白质含量和水溶性蛋白质含量,然后按下式计算大豆蛋白质溶解比率:大豆蛋白质溶解比率(%)=水深性蛋白质含量十粗蛋白质含量X100%A9粗脂肪酸价按GB/T14488. 1先提取大豆粗脂肪,再按GB/T5530测定大豆粗脂肪的酸价。
A 1 0色泽、气味按GB/T5492执行。
A1l 熟食品尝试验A1l.1 大米(与稻米同义)按G8/T15682 执行。
A11.2 小麦粉参照执行GB/T15682其中,用具、小麦粉的制备、发酵与馒头的制备等部分按下面要求执行。
A11.2.1用具:粉碎机,CB36号筛,40目筛,搪瓷碗、牛角匙、纱布、小碟子、铝蒸锅、面板、恒温箱。
A11.2.2 小麦粉的制备润麦:取500g小麦放在40目筛中,在清水盆中或水龙头下搓洗,除去灰杂后取出,滤去水分,摊在一块干布上晾干约20-30min。
如果有水再用干毛巾擦干,控制水分在14%-15 %,然后放进磨口瓶内密闭润麦5-8h ,润麦具体时间根据不同类型小麦酌定。
磨粉:将已润麦的样品倒人粉碎机中研磨,粉样用CB36号筛筛理,收集筛下物并称重,筛上物继续粉碎和过筛,直到粉样重量达到试样重的约60%为止。
合并筛下物,装人广口瓶,置冰箱内待用。
A11.2.3 发酵与馒头的制备发酵液的制备,将2g干酵母粉用45摄氏度(C)温水100ml泡开混匀。
发酵:称取3x50g面粉放在搪瓷碗中,加3x0. sg白蔗糖和3X28至30ml酵母液,用牛角匙和面,成团后再用手和匀,分别置于3个小碟中并盖上湿纱布,放在35 士「C的恒温箱中发酵(恒温箱下部应放一水盘,以增加箱内湿度,防止面团干燥)。
发酵至面团体积约增加到原体积的1. 5倍为止,一般需2-3h 。
蒸制馒头:取出已发酵的面团,分别加2g面粉均匀搓揉100下,仍置于小碟盖上湿纱布,放置恒温箱中成型15mi n,然后取出,放人水已沸腾的铝蒸锅中,猛火蒸20mi n,取出切成小块趁热进行品尝。
A11.3 玉米粉参照执行GB/T15682其中,用具、玉米粉的制备、窝头的制备等部分按下面要求执行。
A11.3.1 用具:粉碎机、40 目筛、搪瓷碗、铝蒸锅。
A11.3.2玉米粉的制备:取400g玉米用粉碎机磨粉,要求约75%通过40目筛,合并筛下物,充分混句后装人磨口瓶中,置冰箱内待用,A11.3.3窝头的制备:取玉米粉3x50g,加75 土5C的温水3X40ml,拌匀、成型,分成3个窝头放入水已沸腾的铝蒸锅中,猛火蒸20mi n,取出切成小块趁热品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