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机构接入征信系统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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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不还影响征信吗?征信怎么消除

民间借贷不还影响征信吗?征信怎么消除

民间借贷不还影响征信吗?征信怎么消除民间借贷是受法律保护的借贷关系,民间借贷一般指个人之间、个人与法人、组织之间的借贷,与银行等合法金融机构的借贷关系是有所不同的,民间借贷看似比较随意,那么,民间借贷不还影响征信吗?征信怎么消除?下面跟着我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民间借贷不还影响征信吗?征信怎么消除如果民间借贷对方提起诉讼,法院判决后不执行法院判决的会影响征信。

如果想要消除征信记录,如果是记录是本人自行发生的,也就是说不是因为外力发生的不良征信记录。

那么个人没有权利自行或者要求人行中心消除的。

因为个人征信不良记录根据人行规定规定有一个保留时间。

一般是3-5年。

只有信用卡发生的逾期记录可以加快消除时间。

比如信用卡逾期后,如果银行没有采取冻结和封卡的措施。

那么持卡人还可以继续保留使用这张信用卡。

而且银行也有规定,逾期后的信用卡如果继续保留使用,发生的逾期记录可以尽快消除。

当然最快也不会低于3年。

对于其他信贷业务发生的逾期记录,理论上是按照最长保留期进行保留。

二、民间借贷中借款人到期不还钱怎么讨债有人欠钱不还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的。

1、催要欠款,最好采取法律手段,不要委托要帐公司。

委托要帐公司利益是难以保障的。

2、对于到期欠债不还的,请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3、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4、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5、另外他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他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6、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7、《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款。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1条,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发展民间融资机构的意见-鄂政办发〔2014〕65号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发展民间融资机构的意见-鄂政办发〔2014〕65号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发展民间融资机构的意见正文:----------------------------------------------------------------------------------------------------------------------------------------------------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发展民间融资机构的意见鄂政办发〔2014〕65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近年来,我省各类民间融资机构日趋活跃,在满足部分市场主体融资需求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由于监管缺失,部分民间融资机构存在利率超出实体经济赢利水平、借贷合同缺乏规范而引起民间纠纷等问题,有的甚至存在非法集资、暴力讨债等违法犯罪行为,影响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界定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职责和风险处置责任的意见》(国发〔2014〕3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影子银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3〕107号)关于省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民间借贷的引导和规范的要求,规范发展民间融资机构,推动民间融资行为阳光化、规范化,积极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实体经济,切实降低民间融资成本,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一、规范设立民间融资机构鼓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民间资本管理机构和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加强民间资本供给方与需求方的有效对接,规范民间融资行为,提高民间投融资效率,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

(一)民间资本管理机构。

民间资本管理机构是指由符合条件的自然人、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发起,依法在一定区域内设立,针对当地实体经济项目开展股权投资、债权投资、资本投资咨询、短期财务性投资及受托资产管理等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间资本管理公司)。

(二)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

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是指依法在一定区域内设立,为当地民间借贷双方依法提供资金供需信息发布、中介、登记等综合性服务交易平台的公司或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登记服务机构)。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征信信息安全管理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征信信息安全管理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征信信息安全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日期】2018.04.24•【文号】银发〔2018〕102号•【施行日期】2018.04.2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征信信息安全管理的通知银发〔2018〕102号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国家开发银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做好新时代征信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切实保护信息主体合法权益,提升人民群众在征信领域的幸福感和安全感,依据《征信业管理条例》、《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5〕第3号发布)等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和接入机构(以下简称运行机构和接入机构)征信信息安全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切实增强征信信息安全管理意识,强化征信信息安全主体责任运行机构和接入机构要清醒认识当前征信信息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征信信息安全管理意识。

建立健全征信信息安全管理的体制和机制,成立征信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岗位职责,强化征信信息安全主体责任,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明确领导层中分管征信工作的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征信系统及相关信息系统的使用人为直接责任人,并明确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和其他相关人员的责任分工。

二、完善征信业务操控流程,不断提高征信信息安全管理水平运行机构和接入机构要切实加强对征信各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全员征信合规性教育培训,围绕征信信息安全管理,通过加强征信系统用户管理、健全征信信息查询管理、优化自助查询机管理、完善征信异常查询监控机制、妥善办理异议与投诉等措施,完善征信业务操控流程,牢牢守住不发生征信信息安全风险的底线。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加强征信系统查询用户信息管理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加强征信系统查询用户信息管理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加强征信系统查询用户信息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日期】2017.08.02•【文号】银办发〔2017〕164号•【施行日期】2017.08.0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加强征信系统查询用户信息管理的通知银办发〔2017〕164号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国家开发银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近期,多家金融机构相继发生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以下简称征信系统)查询用户和密码等信息被骗取的案件。

不法分子冒充金融机构总部工作人员,使用虚拟号段与金融机构分支机构征信业务人员进行联系,以征信系统异常、系统升级、联调测试、加强内部管理等为由,要求其提供本人查询用户和密码等信息,诈骗成功后在短时间内大量查询个人信用报告,对个人征信信息安全构成较大隐患。

为防范相关风险,保障个人征信信息安全,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一、各征信系统接入机构要高度重视征信系统用户信息泄露风险,切实做好相关风险管理工作。

上级机构管理人员不得通过电话、短信、内部通讯工具等非正式渠道,以系统升级、联调测试、系统故障等为由,要求下级机构征信业务人员提供征信系统管理员用户、查询用户信息等;提示征信系统用户不得将用户名和密码提供或出借给他人使用;征信系统接入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为他人查询征信系统提供场地、网络、技术等便利。

二、各征信系统接入机构要认真开展征信系统用户信息泄露风险排查。

已发生用户信息泄露的,要认真核查用户信息泄露以来该用户的征信系统查询情况,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所在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排查中发现涉嫌电信骗取征信系统用户信息的,要及时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并报告所在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必要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三、人民银行各级分支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征信系统接入机构征信系统用户安全管理,组织辖区内征信系统接入机构开展征信系统用户信息泄露风险排查,做到全面排查、不留死角,并督促其认真做好相关工作,严防个人信息泄露事件发生。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小额贷款公司接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及相关管理工作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小额贷款公司接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及相关管理工作的通知

中国⼈民银⾏办公厅关于⼩额贷款公司接⼊⼈民银⾏征信系统及相关管理⼯作的通知⽂号:银办发[2011]1号颁布⽇期:2011-01-07执⾏⽇期:2011-01-07时效性:现⾏有效效⼒级别:部门规章⼈民银⾏上海总部,各分⾏、营业管理部,各省会(⾸府)城市中⼼⽀⾏:为防范信贷风险,促进信贷业务的发展,保障企业和个⼈信⽤信息的安全和合法使⽤,根据《中国⼈民银⾏中国银⾏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村镇银⾏、贷款公司、农村资⾦互助社、⼩额贷款公司有关政策的通知》(银发[2008]137号)和《中国银⾏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民银⾏关于⼩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等有关规定,现对⼩额贷款公司接⼊⼈民银⾏征信系统及相关管理⼯作提出如下要求,请遵照执⾏。

⼀、⼩额贷款公司接⼊征信系统的组织管理⼩额贷款公司接⼊征信系统的具体组织⼯作由⼩额贷款公司所在地⼈民银⾏分⾏、营业管理部、省会(⾸府)城市中⼼⽀⾏(以下统称⼈民银⾏省级分⽀机构)负责。

⼈民银⾏省级分⽀机构的征信管理部门和科技部门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根据⼩额贷款公司的业务系统、⽹络条件、运⾏成本及管理要求,依据总⾏科技司已经制定的相关技术规范、安全管理要求,研究确定辖内⼩额贷款公司接⼊征信系统的⽅案,并报总⾏征信管理局审批和科技司备案。

⼈民银⾏省级分⽀机构征信管理部门要认真组织对辖内⼩额贷款公司的培训,指导督促其建⽴与接⼊征信系统相关的信息报送、查询、使⽤、⽤户管理、异议处理、安全管理等⽅⾯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将⼩额贷款公司报送的上述制度和操作规程报总⾏征信管理局备案。

⼈民银⾏各分⽀机构要根据本通知规定和相关政策要求,与相关部门密切协作配合,做好⼩额贷款公司接⼊⼈民银⾏征信系统的⼯作。

⼆、⼩额贷款公司接⼊征信系统的流程管理⼈民银⾏省级分⽀机构征信管理部门应根据“先建⽴制度、再报送数据、后开通查询⽤户”的原则和⼈民银⾏已发布的企业和个⼈征信系统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辖区⼩额贷款公司接⼊征信系统的申请流程及具体管理规范,并报总⾏征信管理局备案。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发展的意见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发展的意见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发展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4.10.14•【字号】济政办字〔2014〕123号•【施行日期】2014.10.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发展的意见济政办字〔2014〕12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引导和规范民间融资有序健康发展,优化我市金融发展环境,维护经济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民间融资规范发展的意见》(鲁政办发〔2012〕1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民间融资机构的意见》(鲁政办发〔2013〕33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发展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的实施意见》(济政办字〔2014〕5号印发)等文件精神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支持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一)指导思想。

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借贷自愿、风险自担”的原则,积极开展民间融资登记备案服务,公开收集和发布民间融资供求信息,组织融资双方实现直接对接,依法签订规范融资合同,支持和保护合法融资行为,培育和维护规范有序的民间融资环境,促进我市经济金融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

加强诚信体系建设,依法合规经营,在有效降低融资成本、防控融资风险的前提下,充分发挥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的平台作用,积极为民间融资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为民间资金提供顺畅的投资渠道,为中小微企业、“三农”和居民提供及时有效的融资支持,最大限度地减少非法集资和高利借贷行为,维护全市良好的金融经济秩序和社会安全稳定。

二、加强民间融资活动的规范引导(一)建立登记备案管理制度。

探索建立并实施民间融资登记备案管理制度,鼓励和引导民间融资主体通过政府规范发展的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登记、发布借贷信息,办理交易备案手续,依法开展融资活动,有效规范民间融资行为,保护借贷双方合法权益。

论我国民间借贷的法律风险与防范措施

论我国民间借贷的法律风险与防范措施

论我国民间借贷的法律风险与防范措施【摘要】民间借贷是指在我国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个人之间进行的贷款交易。

在近年来,由于诸多原因,我国的大量民间借贷活动出现了不规范、不合法等问题,给借贷双方带来了巨大的法律风险。

因此,本文将从法律的角度出发,分析我国民间借贷的法律风险与防范措施,并以实际案例加以说明。

【关键词】民间借贷,法律风险,防范措施,案例【正文】一、我国民间借贷的法律风险目前,我国的民间借贷信用体系尚不健全、不规范,存在未经授权放贷、超出法定利率、抵押物抵押超过本金等问题,给借贷双方带来了巨大的法律风险。

1. 未经授权放贷的风险由于我国的民间借贷尚未得到合法的认可,许多借贷双方在缺少相应法律框架下进行贷款交易,导致贷款交易行为的合法性无法得到保障。

特别是对于那些没有法定放贷资格的中介机构,一旦出现问题,借贷双方都将承担风险。

2. 超出法定利率的风险《利率法》规定了我国的贷款利率上限,但是在一些情况下,民间借贷利率往往超出法定利率范围。

这种情况下,虽然借贷双方可以自愿达成协议,但利率过高依然属于违法行为。

3. 抵押物抵押超过本金的风险民间借贷中,借贷人往往会要求借款人提供抵押物作为担保,但有时候抵押物价值低于应还本息的金额,甚至抵押物抵押超过本金。

一旦借款人无法按时归还借款,借贷人将面临抵押物无法追回的风险。

二、防范措施1. 借助互联网金融科技建立民间借贷征信机制利用互联网金融科技,建立民间借贷征信机制,可以为借贷双方提供诸如贷款方信用、银行征信等信息,减少信息不对称和风险。

2. 通过立法规范民间借贷市场完善民间借贷的立法规范,为民间借贷行业提供法律支持并规范行业发展,减少非法放贷。

3. 制定贷款利率上限制定民间借贷的贷款利率上限,依法惩处借贷人收取高额利率的行为。

三、实际案例张某向刘某借款3万元,并在协议中规定利率为20%,共计利息6,000元。

由于张某在贷款协议上贴了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导致后来遭受诈骗,诈骗人使用复印件伪造签名,导致贷款协议受到了质疑。

浅析民间借贷对征信体系建设的影响

浅析民间借贷对征信体系建设的影响
浅析民间借贷对征信体系建设的影响
李春 胜 赵 明
( 中国人民银行锡林郭勒盟 中心支行 锡林浩特 0 6 0 ) 20 0 ( 中国人民银行二连浩特市支行 二连浩特 O 10 ) 1 10


当前 二连 市 民间融 资的现 状及 特点
当前 民间融 资呈现 以下特 点 。以二 连市 为例 :
了充足的潜能 ,投资的多样化选择也推动民间借 贷的不断发展。 ( )t- 二  ̄ 4 不能 有效 满足农牧 区经 济发展 的 资 tt 金需求。 一是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 , 银行 不断 进行 改革 , 从 获利 的角度 出发 , 本把 提供 但 基 金融 服务 的 眼光 投 向 了城 市 中的优 质客 户 ,面 向 农牧区和乡镇的只有农村信用社、 农业银行 、 农业 发展银行 、 邮储代办点 , 而且金融机构在乡镇的网 点不断撤并。 二是金融机构贷款手续复杂 、 贷款条 件严格 , 贷款审查周期较长, 主要贷款对象为规模 大、 效益高的企业 , 部分中小企业及农牧户贷款获
金, 表现为个体需求金额低 , 需求户数众多 , 资金 用途涉及面广泛 , 资金周 转频繁 , 部分呈 周期性 特征。三是 民间个人借贷组成部分多 , 一部分为 专门从事个人借贷活动的人员 , 还有亲戚朋友间 的相互借贷及其他非正规组织形式。 用途多为种 植业发展 、 养殖业需求 , 小部分为婚丧嫁娶 、 房屋 投资 、 育等。 教
农 牧 户 为 扩 大 生 产 规 模 ,引进 新 科 技 所 需 的 资
பைடு நூலகம்
容易会产生诸多问题 ,这就要求基层央行对农牧 区民间借贷的发展问题给予高度关注。 二 、 间借贷 发 展的原 因分 析 民 ( ) 一 民间资本 积 累的不 断释 放 。 年来 , 近 国家 及地方政府扶持发展 民营经济 , 鼓励个人创业 , 发 展经济多样性 ,大量资本的积累为民间借贷提供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降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9〕1318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降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9〕1318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降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正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降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9〕1318号中国人民银行: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优化实体经济发展环境,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依据《征信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现就你行征信中心服务收费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商业银行等机构查询企业信用报告基准服务费标准由每份40元降低至20元,查询个人信用报告基准服务费标准由每份4元降低至2元,实际收费标准根据用户机构向征信系统提供的数据量和查询量计算确定,数据查询量适用超额累退计算方法,具体计算公式和计费办法详见附件。

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消费金融公司、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民营银行、独立法人直销银行等10类金融机构查询企业和个人信用报告实行优惠收费标准。

上述享受优惠政策的机构查询企业信用报告收费标准由每份15元降低至10元,查询个人信用报告收费标准继续维持每份1元。

上述各类机构中,同一用户30天内多次查询同一企业信用报告的,按查询一份企业信用报告计费;1天内多次查询同一个人信用报告的,按查询一次个人信用报告计费。

二、个人柜台查询自身信用报告,每年前2次免费,自第3次起每次收费10元,不得另行收取纸张费、打印费等其它费用。

个人通过互联网查询自身信用报告免费。

各地征信查询网点应在显著位置公示个人查询自身信用报告收费标准和有关规定。

对每年3次及以上的查询,应提前告知查询人收费事项,征得查询人同意后提供查询服务。

小额贷款公司接入征信系统工作

小额贷款公司接入征信系统工作

Finance金融视线1202012年7月 小额贷款公司接入征信系统工作探析①广西工学院 廖霄梅摘 要:为加快农村金融改革,完善农村金融体系,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中央鼓励地方小额贷款公司发展。

近几年来,小额贷款公司发展迅猛,成为金融服务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文分析了小额贷款公司接入征信系统的必要性,指出目前小额信贷公司接入征信系统工作中面临的困难,并提出相关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小额贷款公司 征信系统 探析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800(2012)07(c)-120-03自2008年5月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以来,我国各地小额贷款公司取得了较快的发展,正在成为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其为推动经济发展、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三农”资金短缺问题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截至2011年12月末,全国共有小额贷款公司4282家,从业人员达47088人,实收资本3318.66亿元,贷款余额3915亿元。

然而由于成本较高等原因,绝大部分小额贷款公司尚未接入征信系统,既阻碍了其业务发展,又加大了自身乃至整个金融体系的风险。

1 小额贷款公司接入征信系统的必要性1.1 有利于完善国家征信体系建设目前,我国银行信用信息采集工作取得重大进展,但由于银行贷款的“门槛”较高,许多小微企业和个人无法获得银行的贷款支持,这部分贷户的信用数据未纳入银行征信系统,而非银行信用信息采集工作由于立法滞后,存在较多矛盾,有待进一步完善和推进,导致我国信用体系不完善,不能涵盖社会信用总量。

小额贷款公司加入征信系统,提供收集的贷款人信用信息,填补了央行征信系统对众多小微企业和个人的征信资料,有利于完善国家征信体系建设。

1.2 有利于激发小额贷款公司发放贷款的积极性,有效防范信贷风险小额贷款公司规模小,风险评估与控制能力相对较弱,如果长期游离于全国统一的征信系统之外,导致征信系统缺失贷户的信贷信息,必然会影响其对贷户信用状况的判断,增加经营风险,导致不良贷款增多。

民间借贷法律相关论文

民间借贷法律相关论文

民间借贷法律相关论文民间借贷从古至今,从地下钱庄到现在的借贷中介机构等等都离不开人们的生活。

下面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民间借贷法律相关论文,供大家参考。

民间借贷法律相关论文篇一摘要:目前,民间借贷作为一种非正式的金融制度安排,在经济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但民间借贷行为的不规范对正规金融和实体经济产生了重要影响。

民间借贷有问题,又为民间所需,因此,强化和完善对民间借贷行为的规范是我国经济发展刻不容缓的任务。

关键词:民间借贷;法律体系;监管中图分类号:F32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02-0152-02一、民间借贷的含义所谓民间借贷,一般是指直接发生在金融机构之外的个人、企业、其他经济主体及其相互之间的资金借贷行为。

随着商业银行集约化经营趋势加强,中小企业特别是县域及以下中小企业取得银行贷款的难度增加,资金供需矛盾愈加突出。

而与此同时,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企业和个人财富逐步积累,产业资本向金融资本转化趋势明显。

在此背景下,我国民间借贷日趋活跃,借贷规模不断扩大。

近年来,民间借贷已成为企业和个人获得生产、生活资金来源的一条重要借贷渠道,在补充正规金融、推动经济较快发展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

二、民间借贷的利与弊民间借贷之所以能够长期存在,有其必然性。

它在提供方便快捷的融资渠道、充分使用社会闲置资金、调整经济结构等方面有着积极意义,但同时也存在负面作用。

这主要表现在:第一,民间借贷有可能干扰正常的金融秩序,冲击正常的金融市场。

民间借贷不加控制往往会演变成高利贷或非法集资,不仅干扰了国家正常利率政策,而且会影响区域金融稳定。

第二,民间借贷有可能影响国家产业政策。

民间借贷具有自发性,不受国家宏观调控,容易造成低水平重复建设和盲目投资,从而影响产业结构调整和资源配置。

第三,民间借贷缺乏足够的风险控制,有可能造成债务纠纷,引发社会矛盾。

鉴于当前的经济危机,国家采取较为宽松的经济政策鼓励投资,民间借贷的现象也越来越多。

浅谈对接入征信系统的认识及准备工作 (2)

浅谈对接入征信系统的认识及准备工作 (2)

浅谈对接入征信系统的认识及准备工作人民银行的各位领导,与会的各位企业家朋友们:一、对小贷公司接入人行征信系统的认识(一)接入人行征信系统的必要性目前,小贷公司在受理信贷业务时,如果仅仅靠客户提供的信息资料,很难全面了解贷款人的信息,由于客户信息的不对等,必然对业务风险控制带来了一定的障碍。

而小贷行业自身专业人员稀缺,人控水平有限,加之信贷人员素质的参差不齐,判定业务标准主观意识较强。

因此,无论从外部风险防范,还是内部风险把控而言,接入人行征信系统迫在眉睫。

小贷公司接入人行征信系统,一方面有助于小贷公司客观评价借款人信用状况,另一方面也可以通过征信系统实现信息共享,不仅有助于小贷公司自身信贷资金的良性循环,也进一步促进了小贷行业的阳光化发展。

(二)接入人行征信系统对小贷公司发展带来的优势和机会众所周知,《信用报告》是小贷公司贷前调查的基础资料,具体包括:信息主体的基本信息、信贷信息、非金融负债信息、资产信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信用信息、信用评估信息等,一旦接入人行征信系统,它对小贷公司提升风险识别和管理能力、提高放贷效率,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1.提高贷前调查效率和质量。

小贷公司未接入征信系统前,我们通过人行查询的《信用报告》只包括银行借款信息,借款人是否在其他小贷公司有借贷、是否有违约,我们很难落实,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信贷人员贷前调查的难度和精力。

如果征信系统,不仅可以有效规避信贷风险、提高风险识别和管理能力,而且缩短了贷款审查时间,提升了小额贷款的放贷效率。

2.防范信贷风险作用显现。

由于小贷公司面对的客户大多是无法满足银行条件的小微成长性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这类客户本身风险级数较高,风险控制一直是被关注的焦点。

通过接入征信系统,一方面使小贷公司能够更加方便快捷、全面深入地查询和了解客户的信用状况,帮助小贷公司更好的对贷款项目做出决策,规避信贷风险;其次,可以避免小贷公司间多头授信的情况出现;第三,可以通过征信系统了解担保人的资信情况,对信贷资金安全又多了一层防护网。

征信系统互联网接入服务平台

征信系统互联网接入服务平台

征信系统互联网接入服务平台介绍征信系统互联网接入服务平台是一种基于互联网技术的创新平台,旨在提供便捷、高效的征信信息服务。

该平台的核心功能是将传统的征信系统与互联网相连接,使征信信息能够通过互联网接入,实现信息共享和查询服务。

征信系统互联网接入服务平台可以为各行业提供全方位的征信服务,包括个人征信和企业征信。

功能征信系统互联网接入服务平台具有以下主要功能:1. 征信信息录入平台允许用户通过网页、手机应用等方式将个人或企业的征信信息录入到系统中。

用户可以提供身份证信息、银行账户数据、贷款记录等征信相关信息。

所有的录入信息都将进行严格的加密和存储,以保证信息的安全性和隐私保护。

2. 征信信息查询用户可以通过平台进行个人或企业征信信息的查询。

平台会根据用户提供的信息,在数据库中搜索并返回相应的征信报告。

用户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多个查询维度,如个人信用、企业信用、贷款记录等,以获取更详细的征信信息。

3. 征信报告生成平台支持根据用户的查询结果生成征信报告。

征信报告将根据用户选择的查询维度和时间范围,结合多种征信评估算法生成。

征信报告将以PDF或HTML格式输出,以方便用户打印、保存或分享。

4. 征信信息共享平台允许合作的金融机构、征信公司等共享征信信息。

通过征信系统互联网接入服务平台,各机构可以将自己的征信数据上传到平台中,并与其他机构进行数据共享。

这样一来,不仅可以提高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还可以加快征信数据的更新速度,提供更加及时的征信服务。

优势征信系统互联网接入服务平台相比传统的征信系统具有以下优势:1. 便捷性传统的征信系统通常需要用户亲自到征信机构进行信息查询和报告获取。

而征信系统互联网接入服务平台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通过互联网进行操作,用户可以随时随地查询和获取征信报告,提高了使用的便捷性。

2. 效率高征信系统互联网接入服务平台使用现代化的信息技术手段,通过算法和大数据分析等技术,可以迅速准确地生成征信报告。

P2P平台对接央行征信系统(共5篇)[修改版]

P2P平台对接央行征信系统(共5篇)[修改版]

第一篇:P2P平台对接央行征信系统P2P平台对接央行征信系统对于国内的网贷平台而已,可能已经没有什么比接入央行征信系统更为急迫的事情了。

其背后的根本原因就在于,中国的网贷行业中超过7成以上的借款主体,实际上都是中小微企业的法人或者股东,融资的用途也都是用于企业发展或者经营中的短期借款。

对于平台来讲,这部分借款人的业务不可能不做,因为那意味着平台对于潜在市场的主动放弃。

但真的要做起来,却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

投融贷网贷平台工作人员认为,对于企业借款主体的征信过程和个人借款者有着相当大的差异。

前者不但包括了后者的所有内容,还涉及到企业经营管理本身,例如:业务开展情况、固定资产折旧以后的评估、人力资源管理、股权架构、行业未来发展前景的估测等等。

所以此前市场中一种观点认为,在企业借款人的征信工作成本上相对于个人借款者更有优势,这实际上是一种误读。

这种优势不但不存在,实际上远比后者更高,过程和评级要素也更为复杂。

因此,平台企业对于能够接入央行的征信系统,一直以来就抱有热切的期望和强烈的现实需求。

如果网贷平台能够接入央行征信系统,这将带来几方面的好处:第一、平台初期的征信成本将大幅下降,工作效率将大幅提高。

为了投资人负责,平台必须对每一个借款主体进行线下的资信审核。

实践证明,这其中的大部分企业都是不符合平台的审慎标准的,但在这个过程中,平台却不得不为之付出高昂的征信成本。

第二、数据流的反哺。

从定义上说,凡是不能在传统金融领域内完成的融资,都属于民间借贷的范畴,同一借款人在不同的信用评价系统中的信用等级有可能是完全不同的。

一个在银行内记录非常优秀的借款人,未必在民间就一定也很有信誉。

如果能将网贷平台的借款数据向征信系统进行输送,对于同一借款个人的信用数据就能起到完善和补充的作用。

第三、促进借款人信用维护意识的提高。

当借款人明白自己在民间的借贷行为也将成为个人信用报告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时,相信没有人还会故意拖欠还款,这对于提高全社会公民的信用意识就有正面的促进作用。

二代征信系统机构接入工作介绍

二代征信系统机构接入工作介绍

二代征信系统机构接入工作介绍随着金融行业的不断发展,征信系统已经成为了金融服务的重要一环。

征信系统的作用是通过对个人或企业的信用记录进行评估,为金融机构提供信贷参考。

在此背景下,二代征信系统应运而生。

作为一种新的征信系统,二代征信系统相比一代征信系统,具有更加完善的数据管理、风险评估和信息服务能力。

目前,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开始接入二代征信系统,以提高自身的信贷风险管理水平。

二代征信系统机构接入工作,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

本文将从接入流程、接入前的准备工作和接入后的维护工作三个方面,为大家详细介绍二代征信系统机构接入工作。

一、接入流程接入二代征信系统的流程主要分为四个阶段:准备阶段、对接阶段、测试阶段和上线阶段。

1. 准备阶段机构在准备接入二代征信系统时,需要进行以下准备工作:(1)了解征信系统的相关政策和法规。

(2)与二代征信系统平台建立联系,获得接入资格。

(3)完成平台提供的接入文档的阅读和理解。

(4)准备好接入所需的技术条件和硬件设备。

2. 对接阶段机构在完成准备工作后,需要进行对接工作:(1)与二代征信系统平台进行技术对接,完成数据传输接口的搭建。

(2)与平台工作人员进行沟通,确保系统接入的顺利进行。

3. 测试阶段机构在完成对接工作后,需要进行测试:(1)进行测试数据的准备和导入。

(2)进行系统测试,确保系统的稳定性和正确性。

(3)与平台工作人员进行沟通,及时解决测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4. 上线阶段机构在完成测试后,需要进行上线:(1)与平台工作人员进行沟通,确定上线时间。

(2)进行上线前的系统检查和数据备份。

(3)进行系统上线,并与平台工作人员进行沟通,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二、接入前的准备工作机构在接入二代征信系统前,需要进行以下准备工作:1. 数据清洗工作机构需要对自身的数据进行清洗,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同时,机构还需要对自身的数据进行规范化处理,以满足二代征信系统的数据格式和规范要求。

央行 建立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20120412

央行 建立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20120412

统一征信平台利好小微企业2012年04月20日00:22来源:中华工商时报作者:郑旺统一征信平台的建立近日又有了新动向。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杜金富在日前撰文中指出,将建立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在原有人民银行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的基础上,逐步将保险、证券等机构的信用信息纳入到平台中来。

在我国社会信用环境尚不完善的情况下,建立统一征信平台,整合各个金融部门的信用信息资源,对于改善融资环境、防范金融风险、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意义重大目前,我国的个人征信还只是局限于在银行业系统,还没有涉及养老、社保等更宽的范围。

此次提出将其他层面的信息也纳入征信的范畴,代表着整个社会信用体系即将建立。

近年来,我国征信体系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

央行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底,个人征信系统收录自然人数约8亿人,企业征信系统收录企业及其他组织共计1800万户,全国共为1.4亿农户建立了信用档案。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赵锡军表示,信用记录应该是个很宽泛的概念,应该囊括税收、诚信、投资、缴纳公共事业费用等各行各业,而不仅仅局限于银行信贷信息。

他特别强调,个人及企业在民间借贷领域的记录也应纳入到征信平台中,当前民间资本活跃,部分地区高利贷、资金链断裂、老板跑路等现象层出不穷,甚至演变出暴力讨债的恶性事件。

“应该由政府出面牵头,记录个人和企业的民间借贷情况,温州地区已经试点民间借贷备案制,对借贷双方都能起到一定的保护作用,应尽快推广并纳入征信平台。

”赵锡军如此建议道。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何敏华对记者讲到,“征信平台的建立对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发展也有一定的帮助,主要源于目前个人信贷消费还不是太发达,要扩大内需就必须发展个人信贷消费,发展信贷消费的一个重要前提就是个人信用信息的完善”。

业内人士分析,要想实现完全统一的征信平台还有一段路要走。

目前我国尚无国家层面的信用法律法规,征信体系建设缺乏必要的法律基础,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管机制也还不完善。

民间借贷市场的监管政策与实践

民间借贷市场的监管政策与实践

民间借贷市场的监管政策与实践在中国,随着经济的发展,民间借贷市场得到迅速发展,成为了金融服务市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由于政策一直未能跟上发展的步伐,导致这个市场的监管形式相对混乱,存在不少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借贷市场监管政策实践迫在眉睫。

一、我国民间借贷市场的现状和问题目前我国民间借贷市场发展迅猛,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客户端存在的信息不对称,让资金借出方难以获得借款方的相关信息,也无法准确评估其还款能力,导致借出方的资金难以回收。

其次,借款人的资质难以鉴别。

借款人如果有担保,则抵押物的真实性和评估价值难以判断;如果没有担保,则借款人的个人信息真实性难以验证。

第三,还款周期长、回收难度大,让资金借出方的资金难以及时回收。

这些问题给客户端和服务端带来了很多隐患,同时也对借贷市场的正常运转带来了很大的影响。

二、监管政策监管政策是解决如上问题的最主要措施之一,但是,对民间借贷市场的监管政策滞后和不够严格,也是民间借贷市场一直以来的瓶颈所在。

监管政策的原则包括:保护借贷双方利益,防范风险,促进公平交易,化解纠纷等。

其中,保护借贷双方利益和防范风险是最为关键和重要的原则。

我国现行的监管政策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间借贷法》和一些相关规定,比如银行资金存管制度、借款人逐级承担债务规定等。

从《民间借贷法》的实际效果来看,这部法律在确立了民间借贷之间权利义务及争议解决方式上,为市场监管奠定了法律基础。

同时,银行资金存管制度和借款人逐级承担债务等其他规定,也为借贷市场的防风险运作提供了法律支持。

三、监管实践监管实践是监管政策的具体实施方法。

解决民间借贷纠纷需要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是政府部门加强监管,二是行业自律。

从监管部门加强监管方面讲,主要的措施包括:1.加强信用体系建设。

通过建立公共信用体系、民间借贷网站和平台等开展征信业务,同时制订相应的征信管理制度,提高监管部门和各类金融机构的征信查询权限和查重能力。

人行征信对接实施方案

人行征信对接实施方案

人行征信对接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金融行业的不断壮大,人行征信系统作为一种重要的信用管理工具,对于金融机构和个人信用评价都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更好地利用人行征信系统,提高金融服务的效率和质量,各金融机构需要对接人行征信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

二、对接目的。

1. 提高信用评价的准确性和客观性,降低信贷风险。

2. 促进金融机构间的信息共享和合作,提高金融服务的便利性和效率。

3. 为个人提供更便捷的信用查询和信贷服务。

三、对接步骤。

1. 申请接入资格,金融机构需要向人行征信系统申请接入资格,符合相关要求后方可进行对接。

2. 系统对接测试,金融机构需与人行征信系统进行系统对接测试,确保数据传输和交互的准确性和稳定性。

3. 数据同步和更新,金融机构需要与人行征信系统进行数据同步和更新,确保获取的征信信息是最新的和完整的。

4. 安全保障和风险控制,金融机构需要加强系统安全保障,确保征信信息的安全性和隐私保护,同时加强风险控制,防范信用信息泄露和滥用。

四、对接效果。

1. 提高信用评价的准确性和客观性,降低信贷风险,促进金融机构的可持续发展。

2. 促进金融机构间的信息共享和合作,提高金融服务的便利性和效率,满足个人的信用查询和信贷需求。

3. 促进金融行业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发展,提高金融服务的整体水平和竞争力。

五、总结。

人行征信对接实施方案的顺利实施,对于金融机构和个人信用管理都具有重要意义。

金融机构需要充分认识到对接人行征信系统的重要性,加强内部管理和技术能力建设,确保对接工作的顺利进行。

同时,人行征信系统也需要不断完善和优化,提高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为金融机构提供更好的服务和支持。

通过双方的共同努力,将人行征信系统发挥到最大的作用,促进金融行业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经济的稳定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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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新大陆:征信脱网5亿"陌生人"核心提示:中国的征信系统目前覆盖了8亿人,但其中5亿人从来不向银行借贷。

没有比“冰火两重天”这词更适合用来形容眼下中国的P2P(个人对个人借贷)行业了。

一方面,P2P老板跑路新闻不断;另一方面又有源源不断的人与资金杀入这一行业。

7月19-20日,“2014·上海新金融年会暨互联网金融外滩峰会”在上海举办。

会场人满为患,“大数据与互联网征信”专场外的走廊里,挤满了听众——如此可见行业的热度。

而这样一个学术氛围颇浓的论坛,对互联网金融、对P2P行业的看法也是千差万别。

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常务理事会副主席谢平指出,P2P行业可能是配置信贷资源效率最高的市场;中国最大的P2P企业宜信公司CEO唐宁认为,P2P行业是传统金融机构的补充。

央行征信中心副主任王晓蕾直接指出,中国的征信系统目前覆盖了8亿人,但其中5亿人从来不向银行借贷,换言之,这5亿人对于金融部门来说是陌生人,这对于所有的放贷机构都是机会。

上海新金融研究院特邀专家林采宜、宜信公司首席战略官陈欢、信而富创始人兼CEO王征宇就此展开讨论:互联网金融企业需要走出这3亿人,在5亿“陌生人”中开发新用户;而大数据提供了一种相对低成本、高效率的技术手段,它将作为央行征信局的补充,试图解决对5亿“陌生人”征信的问题。

P2P最大问题是征信体系脱网王晓蕾:个人理解,征信至少应该分成两大部分:广义征信、狭义征信。

狭义的征信,实际上是放贷人之间的信息共享平台;广义征信泛指所有的放贷机构贷前调查的行为,我认为这应该是P2P平台的核心竞争力。

中国的征信系统目前覆盖了8亿人,但是在这8亿人里,真正和银行有信贷关系的只有3亿人,换句话说,5亿人跟银行从来没有信贷交易关系。

这5亿人对金融部门来说是陌生人,这一点正好对于所有的放贷机构,包括P2P在内,既是挑战,又是机会。

从中长期来说,P2P如何在这5亿人当中找到它的细分市场,找到管理这部分细分市场信用风险的独特技术,这P2P保持中长期竞争力的一个核心。

征信条例明确规定,所有的放贷机构(不是放贷金融机构)都应该接入征信系统。

如果有个监管部门能够认定P2P是放贷机构,或者是从事放贷业务的机构,那么按照征信条例要求,把这些机构接入征信系统是征信中心的法律责任。

在此之前,因为征信中心收购了上海资信(全称“上海资信有限公司”);而上海资信根据征信中心的统一部署,搭建了互联网金融的征信平台,现在已经有两百多家机构接进了上海资信的互联网征信平台,实现了P2P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

对于征信中心来说,未来的后台是集中统一的,只不过是前台服务客户这方面可能会由上海资信来做。

林采宜:互联网借贷必须有一个“联网”的体系支持才是高效的,即你进入一个平台,输一个身份的属性进去,这一身份相关的信息,包括收入、职业资产都出来了。

目前互联网借贷存在最大的一个问题是:它的征信体系是脱网的。

每一个借贷的平台,都要使用者个人去输入信息,由这个平台完成信息的校验。

每一个平台之间的信息是分散的,这样信息校验的成本很高,它决定了互联网信贷的效率以及坏账的程度。

这种互联网个人信誉数据割裂的状态,导致了现在的征信模型的失灵,因为对一个人信用等级的所有评估,基于真实的、可靠的个人数据,这是职业、收入等结构性数据。

而不是“大数据”所指的非结构性,比如一个人的朋友圈、一个人平时的聊天记录等。

如果没有一个大家公认的比较客观、可靠的评级,那么贷方获取借方信用的成本非常高。

最近P2P行业每天都有噩耗传来,这个跑路了,那个坏账了,我认为最根本的问题是,整个网络征信体系缺乏一种整合和快速的分享机制。

那么如何开放分享机制,这是中国P2P可能要面临的一个最严峻的,也是最急迫需要解决的问题。

征信是否需要大数据?王晓蕾:怎么去了解这5亿的陌生人,对所有的放贷机构来说都是挑战,但我认为它更是机会。

互联网的发展使很多的个人和小企业在互联网上有了互联网生活,所以记录了很多信息,但是这些记录下来的信息在多大程度上能够满足放贷人贷前对借款人的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审查,还要靠全行业去研究和探索。

个人认为,不光是P2P,包括小额贷款机构,甚至包括现在的银行,在做贷前调查风险管理时,不应该明确地区分所谓的线上线下,应该是在现有的条件下,八仙过海各显其能。

陈欢:随着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的越来越普及,我们的行为被数字化的越来越多。

通过数字化的行为,能够采集到很多信息,无论是我们的身份信息、位置信息、交易信息、社交信息,还有行为习惯的信息,都被采集和被处理。

在这种情况下,我觉得像国外有些机构提出的所有数据都是信用数据,而不像传统观点,只有金融交易的行为、一些社会公共的信息,个人身份的信息才是征信信息。

这就是所谓的大数据和互联网发展所带来的机会。

王征宇:美国征信局回答了三个问题,大数据跟互联网金融征信结合也要回答这三个问题:第一个问题,你是谁;第二个问题解决的是你在哪儿工作,你是干什么的;把这两个问题延伸到第三个问题,就是还款意愿,还款能力、稳定性等。

互联网金融和征信环节上,目前最重要的是,通过技术手段获取征信局现在没有获取到的数据,中国互联网金融征信要解决的是覆盖的问题。

这些数据的收集,不一定要通过走街串巷,挨家挨户去敲门,而是通过互联网用低成本、高效率的方法。

技术手段上如何用数据来进行评分,如何通过评分以后对这个人进行评估,这些问题在很多年以前就解决了。

现在的问题不在于有没有一个评分,而在于:第一,数据到底解决什么问题?第二,用什么技术手段从数据中抽取信息?第三,得到了这些信息以后,用什么样的尺度来刻画一个人的风险行为和风险特征?第四,确定了这个人的风险特征以后,怎么样对他采取一个有效的授信策略,当然还有贷后管理等等。

这些可能是大数据能够帮到我们的。

林采宜:我认为,征信不需要大数据。

表达还款意愿的首先是长期的信用记录,央行的征信体系解决了这个;然后是你还款的能力,稳定性,这里面就是你的职业和你的收入。

这几个数据对一个人会不会还款起到一个核心的作用。

其实这三个数据的获取需要大数据吗?我认为不需要。

它需要的是我们现在个人信誉数据的采集和分享机制。

第二,非结构化的数据像一个人在网络上的交易行为、采购行为,和征信没有正相关。

我生活中就见过,有人开着奥迪车,过着很好的生活,吃着豪餐,但是他借我的5万块钱就是不还。

你看他的信誉记录就可以发现,他不仅我的钱没还,也没还我朋友的钱。

中国和美国有点不同,美国人基本上不向朋友借钱;而中国人如果你信誉好,可以向同事、朋友、亲戚借钱;如果他们都不借给你,你基本上就是信用破产的人,这样你就去网络上借利息很高的钱。

王征宇:大数据之所以在征信问题上有意义,主要的意义是补充而不是取代。

征信局覆盖的那3亿人,最好的数据就是央行征信中心的数据,你再怎么找数据比不上那3亿数据,对那3亿人借贷就是靠那个数据,不需要别的。

问题是除了那3亿人外,央行征信中心也没法帮你。

你自己做数据只能做一个黑名单的排除。

怎么解决跨出3亿人的征信问题?互联网大数据提供了一种低成本的技术手段民间借贷机构接入征信系统行动核心提示:除了等待央行征信系统的“阳光普照”,民间具有放贷功能的机构的确尝试走通另一条路径,从而“双管齐下”。

“如果真有这么一天,我就没得玩了。

”听说民间借贷机构未来将接入统一的征信系统,已在三家民间借贷公司获得贷款的孙某告诉《第一财经日报》,他的感受是“大难临头”。

因为,孙某“糊弄”这些公司称自己“只有这一笔贷款”,这三家公司各自都查不到孙某在其他两家公司的借贷行为。

孙某的“大难”或许不太远了。

从业内重视程度看,近两日的上海新金融年会上,来自监管层和机构的专家齐吁民间借贷机构接入征信。

如在列举目前P2P网贷存在的问题时,中投公司副总经理谢平将“征信系统不健全、不开放”放在显著位置,称其为“核心障碍”。

如果说上述业内重视还只是一线曙光的话,事实上在上海,破冰之旅已启,当地一些小贷公司已于近期正式接入央行[微博]征信系统。

三大问题从孙某视角切换到放贷机构,对它们来说,承贷人是否过度负债是一项重要的风控指标。

但目前由于小贷公司、P2P,担保公司这些实际从事放贷的机构还基本不被接入现有央行征信系统,其借贷信息也就不被录入和为行业分享,而其行业自身亦无类征信机制,因此除了靠客户自己去央行征信系统里拉出银行授信情况,像孙某这种民间多头借贷就成了“盲点”,放贷机构只能依仗贷前团队的“人盯人”战术。

三大问题由此产生:第一,如雨后春笋般崛起的民间金融机构哪能家家如行业龙头一样重金培育风控团队?根据央行6月份的报告数据,国内光是P2P公司就有600多家。

“我认识一家P2P公司,从外头几千块钱引入了一套IT系统就开始了撮合交易,风控都靠老板自己兼着看项目。

”一名P2P 业内人士告诉《第一财经日报》。

第二,该人士还表达了“羊毛出在羊身上”的逻辑,即便放贷机构有良好的贷审团队,但这些额外的经营和风险成本最后很可能会摊到客户的“管理费”头上。

第三,本具普惠功能的草根金融,在贷款定价上却因此不得不有所上升,以与风险匹配。

在评价P2P的征信建设时,谢平在参加上述年会时称:“直接制约P2P网贷的信用评估、贷款定价和风险管理问题,很多是征信系统不发达造成的,这种情况下不得不使很多平台开展线下的尽职调查,增加了交易成本,贷款利率就高了。

”双管齐下从现有央行的征信体系来看,数据覆盖面有多广?P2P机构遇到的“多头借贷”的客户多不多呢?央行征信中心副主任王晓蕾在会上给出数据称,目前央行的征信系统收录了约8亿人,但这之中只有3亿人和银行有信贷关系,换句话说,多达5亿人对金融部门来说是“陌生人”,缺乏信用数据参考。

但王晓蕾也把这5亿“陌生人”看成诸如P2P机构的机会,因为“从中长期来说,P2P如何在这5亿人当中找到细分市场,找到管理这部分细分市场信用风险的独特技术,包括一些数据来源,是P2P竞争力的一个核心。

”市场前景摆在面前,除了等待央行征信系统的“阳光普照”,民间具有放贷功能的机构的确尝试走通另一条路径,从而“双管齐下”。

其行业已有所动。

“行业中也开始研究推行信用信息分享的举措。

”业内领军者宜信公司创始人、CEO唐宁在会后接受《第一财经日报》专访时称,有隐瞒“多头借贷”企图的贷款人虽然是少数,但是一个完备的征信体系会使P2P发展上一个台阶。

他表示行业的征信系统建设已经“在前进中”,宜信也在推动。

而据媒体报道,在前不久另一场新金融主体峰会上,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院长、央行原副行长吴晓灵就称,央行正在计划发放民间征信机构相关牌照,来建立民间的征信公司。

除了讨论征信覆盖面,王晓蕾还提及征信系统应扩容的内容。

她称,个人征信系统尚欠缺公共信息,比如法院判决、公安系统的居民身份,还有社保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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