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社会保障法基础理论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第二版)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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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第七讲 社会保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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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社会保障法概述
(一)界定 (二)特征
1、具有广泛的社会性 、 2、强制性规范和非强制性规范的统一 、 3、人道主义和互助共济的统一 、 4、 4、实现社会公平 5、制度结构:由多项法律协调构成 、制度结构:
(三)基本原则
1、有条件的社会共同责任原则 、 2、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相适应 、 3、制度模式适应本国国情 、 4、社会公平与经济效益兼顾 )界定
生 丧失劳动能力 死 伤 残 老 病 因自然灾害面临生活困难
(二)特征
1、根本目的:保障基本生存条件 、根本目的: 2、对象:全体社会成员 、对象: 3、建立和实施主体:国家 、建立和实施主体: 4、作用:维稳中促进经济发展 、作用:
(三)内容
1、社会保险 、 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疾病医疗保险 2、社会福利 、 包括:一般社会福利、 包括:一般社会福利、职工福利和特殊的社会福利 3、社会救济 、 包括:社会救济、 包括:社会救济、救灾救济和扶贫救济 4、社会优抚 、 包括:社会优待、 包括:社会优待、伤残抚恤和死亡抚恤
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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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从主体是否具有团体性的角度,可以 分为个别劳动法律关系和集体劳动法律关 系。
• (3)从劳动法律关系个数的角度,可分为 单一和多重劳动法律关系。 • (4)还可分为国内和涉外劳动法律关系。 • 此外,还可分为正规用工和非正规用工, 还可以按职业划分等。
上编 •劳动法
第一章 劳动法的基础理论
• 第一节 劳动法概述 • 一、劳动法产生的社会背景 • 1802年,英国通过了《学徒健康和道德 法》,标志着劳动法的产生。 • 具体来说,有以下几个社会背景:
• (一)圈地运动促成了雇主和雇员的分化 • (二)签订契约过程中对实质平等的要求 • (三)新兴的工厂需要大批劳动力,形成 新的劳动关系 • (四)资本家对工人的剥削引发了很多社 会问题
• (2)结社自由与团体自治; • 劳动者的结社权表现为组建和参加、退出 工会组织的自由。 • 而团体自治表现为: • 一是工会团体的人格独立;——独立于政 府和用人单位。(判决黄狗契约为非法) • 二是工会团体的行动自治; • 包括和用人单位签订集体合同、工资谈判、 罢工等不受政府和外来力量的干涉。
• 三、外国劳动立法的成熟阶段(20世纪后 半期至今) • (1)各国宪法对公民劳动权作出明确规定; • (2)反就业歧视立法的出现,平等权等宪 法基本权利得到保护; • (3)就业促进立法的出现和发展; • (4)劳动法的体系日益完备,适用范围更 加扩大。
美国有世界上最严厉的反就业歧视立法
美国雇主在招聘时 被禁止询问求职者的问题
• • • •
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1)前提条件不同; (2)内容不同; (3)性质不同。
二、劳动法律关系的分类和构成要素
• (一)劳动法律关系的分类 • (1)从用人单位外部形态的角度,可以把 劳动法律关系划分为: • 企业的劳动法律关系 •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劳动法律关系 • 国家机关的劳动法律关系 • 事业单位的劳动法律关系 • 社会团体的劳动法律关系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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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劳动法的产生和发展
一﹑劳动法的起源 二﹑外国劳动立法简况 (一)资本主义国家的劳动立法 (二)社会主义国家的劳动立法 三﹑中国劳动立法概况 (一)旧中国的劳动立法 (二)新中国的劳动立法
第五节 国际劳动立法
一、国际劳动立法的产生与发展 二、国际劳工组织的成立与发展 (一)国际劳工组织的产生 (二)国际劳工组织机构 三、国际劳动立法的原则与内容 (一)国际劳系
劳动关系协调法 劳动合同 集体合同 职工民主管理 劳动争议处理 劳动法体系 劳动标准法 工作时间与休息 休假 工资 劳动安全与卫生 特殊劳动保护 劳动保障法 促进就业 职业技能开发 社会保障和福利 劳动监督法——劳动监察
三、劳动法的作用
1、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动劳动者的 生产积极性和创造性。 2、合理组织社会劳动,提高劳动生产率。 3、规范劳动力市场,完善市场运行的法律 保障体系。 4、维护和发展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促进 社会安定团结。
(一)劳动关系是劳动法调整的最主要、 最基本的社会关系 1、劳动的含义 2、劳动关系的含义 3、劳动关系的特征 4、劳动关系的种类 5、我国劳动法调整劳动关系的范围 6、劳动关系、承揽关系、劳务关系的区别
(二)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某些关系也是 劳动法的调整对象 1、劳动力管理方面的关系 2、劳动力配置服务方面的关系 3、社会保险方面的关系 4、工会活动方面的关系 5、监督劳动法律执行方面的关系 6、处理劳动争议方面的关系
劳动法的概念及调整对象 劳动法的地位、体系与作用 劳动法的基本原则 劳动法的产生和发展 国际劳动立法
第一节 劳动法的概念及调整对象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优秀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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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劳动法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要求不 断改善劳动条件,从而使劳动者在生产力系 统的运行中能正常的发挥作用。
(5)劳动法要求合理组织劳动过程,巩固劳动 纪律,从而为提高生产力系统的运行效率创 造组织条件。
三、市场经济的发展使劳动法的地位得到进 一步的加强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优秀
第三节劳动法的地位与作用
3.通过实行按劳分配和其他激励制度,充分调 动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和创造性。
4.通过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并要求用人单位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5.通过要求合理组织劳动过程,巩固劳动纪律。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优秀
(三)规范劳动力市场,完善市场运行的法律保 障体系
1.确认劳动者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明 确劳动关系供求双方及市场中介机构的法律 地位。
(3)未纳入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中的非合同劳动关 系(现行的干部人事制度下的劳动关系),农村集体 经济组织的劳动关系,以及现役军人、家庭保姆、 自然人用工等劳动关系,不属于劳动法的调整范围。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优秀
5.全球化对中国劳动关系的影响。 (1)劳动关系的运行更加市场化。 (2)劳动关系的范围逐步趋于国际化。 (3)劳动关系的主体呈现单极化。 (4)劳动关系的冲突表现社会化。
劳动法中所称的劳动关系是指劳动力所有者 与劳动力使用者之间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关 系(狭义的劳动关系)。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优秀
2.劳动关系的特征。
(1)劳动关系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劳动力所 有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劳动力使用者)。
(2)劳动关系与劳动有着密切的联系,即劳动关 系产生于劳动过程之中。劳动过程是人与物、 劳动力和生产资料结合作用的过程。
(5)劳动法要求合理组织劳动过程,巩固劳动 纪律,从而为提高生产力系统的运行效率创 造组织条件。
三、市场经济的发展使劳动法的地位得到进 一步的加强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优秀
第三节劳动法的地位与作用
3.通过实行按劳分配和其他激励制度,充分调 动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和创造性。
4.通过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并要求用人单位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5.通过要求合理组织劳动过程,巩固劳动纪律。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优秀
(三)规范劳动力市场,完善市场运行的法律保 障体系
1.确认劳动者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明 确劳动关系供求双方及市场中介机构的法律 地位。
(3)未纳入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中的非合同劳动关 系(现行的干部人事制度下的劳动关系),农村集体 经济组织的劳动关系,以及现役军人、家庭保姆、 自然人用工等劳动关系,不属于劳动法的调整范围。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优秀
5.全球化对中国劳动关系的影响。 (1)劳动关系的运行更加市场化。 (2)劳动关系的范围逐步趋于国际化。 (3)劳动关系的主体呈现单极化。 (4)劳动关系的冲突表现社会化。
劳动法中所称的劳动关系是指劳动力所有者 与劳动力使用者之间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关 系(狭义的劳动关系)。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优秀
2.劳动关系的特征。
(1)劳动关系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劳动力所 有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劳动力使用者)。
(2)劳动关系与劳动有着密切的联系,即劳动关 系产生于劳动过程之中。劳动过程是人与物、 劳动力和生产资料结合作用的过程。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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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双方未约定工作终止日期,除非符合法定条件,否则合同 一直有效。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根据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确定合同期限,任务完成合同即终 止。
集体合同
劳动者集体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关于劳动条件、劳动报酬 等事项的协议。
试用期合同
用人单位与新员工签订的,用于考察员工是否符合岗位要 求的短期合同。
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
01
02
03
用人单位违约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 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 动条件的,劳动者可以解 除合同并要求赔偿。
劳动者违约
劳动者违反保密义务或者 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承 担违约责任。
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或劳动者解除合 同时,符合法定条件的, 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Part
03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工资法
工资法的基本原则
仲裁的特点
仲裁具有专业性、保密性和裁决的强制执行性,能够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争议解决方式。
调解与仲裁的关系
调解和仲裁是两种相互补充的处理方式,当事人可以根据争议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 进行处理。在仲裁过程中,调解也是一种常见的处理方式,通过调解能够促使双方当事人 达成和解协议,化解争议。
THANKS
医疗保险的管理与运营
医疗保险费的缴纳标准和待遇水平根据不 同地区和保险种类而有所不同,一般而言 ,缴费越高,待遇越好。
医疗保险基金由专门的机构进行管理和运 营,以确保基金的可持续性和公平性。
工伤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制度概 述
工伤保险制度旨在保障 因工作遭受事故或患职 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 治、经济补偿和职业康 复的权利。
中国劳动法的发展
双方未约定工作终止日期,除非符合法定条件,否则合同 一直有效。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根据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确定合同期限,任务完成合同即终 止。
集体合同
劳动者集体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关于劳动条件、劳动报酬 等事项的协议。
试用期合同
用人单位与新员工签订的,用于考察员工是否符合岗位要 求的短期合同。
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
01
02
03
用人单位违约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 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 动条件的,劳动者可以解 除合同并要求赔偿。
劳动者违约
劳动者违反保密义务或者 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承 担违约责任。
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或劳动者解除合 同时,符合法定条件的, 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Part
03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工资法
工资法的基本原则
仲裁的特点
仲裁具有专业性、保密性和裁决的强制执行性,能够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争议解决方式。
调解与仲裁的关系
调解和仲裁是两种相互补充的处理方式,当事人可以根据争议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 进行处理。在仲裁过程中,调解也是一种常见的处理方式,通过调解能够促使双方当事人 达成和解协议,化解争议。
THANKS
医疗保险的管理与运营
医疗保险费的缴纳标准和待遇水平根据不 同地区和保险种类而有所不同,一般而言 ,缴费越高,待遇越好。
医疗保险基金由专门的机构进行管理和运 营,以确保基金的可持续性和公平性。
工伤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制度概 述
工伤保险制度旨在保障 因工作遭受事故或患职 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 治、经济补偿和职业康 复的权利。
中国劳动法的发展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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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2、劳动关系主体与劳务关系主体的区 别
劳动关系中的一方应是符合法定条件的用 人单位,另一方只能是自然人,而且必须是 符合劳动年龄条件,且具有与履行劳动合同 义务相适应的能力的自然人;劳务关系的主 体类型较多,如可以是两个用人单位,也可 以是两个自然人。法律法规对劳务关系主体 的要求,不如对劳动关系主体要求的那么严 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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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注意:
劳动法中的劳动,是指劳动 力的所有者将其劳动力有偿提供 给他人使用。区别于自我使用劳 动力的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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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2)劳动力
劳动力是指为人所具有的并在生产使 用价值时运用的体力和脑力的总和。具 有以下特征:存在具有人身性、形成具 有长期性、储存具有短期性、投入具有 不可分割性、支出具有可重复性和不可 回收性。因此,劳动法对其保护有其特 殊性。
二为劳动者支付的劳动力的使用过程 而不是劳动产品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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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案例1: 农民甲盖房,邻居乙前去帮工,每 日工钱10元,后乙在施工中不慎砸伤右小 腿,花去医药费3000元,养伤4月余,留有轻 微残疾。
本案中甲不符合《劳动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这一主体条件,因 而不能适用《劳动法》解决其争议;甲乙之间存在的是普通的债权债 务关系,只能由民法来调整,甲应当赔偿乙医疗费、误工费、少许的残 废者生活补助费。相反,若甲合法注册有建筑工程队,乙是该队民工,甲 乙双方都是《劳动法》调整的主体,发生的伤害则为工伤,于是乙可以 依据《劳动法》获得多项保障,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 费、养伤期间的医疗津贴、伤愈后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解 除后的经济补偿金等。可见一个付出劳务的法律关系,并非都是《劳 动法》意义上的劳动关系,能否受到《劳动法》的保护对劳动者关系 至为重要。
第七章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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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
第一,根据《最低工资规定》第12条的规定,下列各项不得作为 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① 延长工作时间工资;② 中班、夜班、 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③ 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第二,企业对职工进行培训的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而发放给职 工的防护用品,职工所得的计划生育补贴、特别困难补助,因住 房改革发给的职工住房补贴均不属于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 第三,《劳动部关于实施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通知》规定,用人 单位通过贴补伙食、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收入亦不包 括在最低工资内。
3
工资具有以下特征: ① 工资是劳动者基于劳动关系所获得的劳动报酬。 ② 工资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履行劳动给付义务的物质补偿,支 付工资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③ 工资量的确定必须以劳动法规、劳动政策、集体合同和劳动 合同的规定为依据,即必须符合法定和约定的工资标准。 ④ 工资必须以法定方式,持续的、定期的支付。
8
(二)辅助工资 辅助工资是指基本工资以外的,在工资构成中处于辅助地位的 工资组成部分。它主要包括奖金、津贴和补贴。 1.奖金 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 是对基本工资的补充。 2.津贴 津贴是为了补偿职工在特殊劳动条件下所付出的额外劳动消耗 和生活费用而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 3.补贴 补贴是为了保障职工的工资水平不受特殊因素的影响而支付给 职工的劳动报酬。
4
(二)工资的基本职能
分配职能
工
资
保障职能
的
职
激励职能
能
杠杆职能
5
二、工资分配的原则
工
按劳分配
资
分
同工同酬
配
的 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工资水平
第一,根据《最低工资规定》第12条的规定,下列各项不得作为 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① 延长工作时间工资;② 中班、夜班、 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③ 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第二,企业对职工进行培训的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而发放给职 工的防护用品,职工所得的计划生育补贴、特别困难补助,因住 房改革发给的职工住房补贴均不属于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 第三,《劳动部关于实施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通知》规定,用人 单位通过贴补伙食、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收入亦不包 括在最低工资内。
3
工资具有以下特征: ① 工资是劳动者基于劳动关系所获得的劳动报酬。 ② 工资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履行劳动给付义务的物质补偿,支 付工资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③ 工资量的确定必须以劳动法规、劳动政策、集体合同和劳动 合同的规定为依据,即必须符合法定和约定的工资标准。 ④ 工资必须以法定方式,持续的、定期的支付。
8
(二)辅助工资 辅助工资是指基本工资以外的,在工资构成中处于辅助地位的 工资组成部分。它主要包括奖金、津贴和补贴。 1.奖金 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 是对基本工资的补充。 2.津贴 津贴是为了补偿职工在特殊劳动条件下所付出的额外劳动消耗 和生活费用而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 3.补贴 补贴是为了保障职工的工资水平不受特殊因素的影响而支付给 职工的劳动报酬。
4
(二)工资的基本职能
分配职能
工
资
保障职能
的
职
激励职能
能
杠杆职能
5
二、工资分配的原则
工
按劳分配
资
分
同工同酬
配
的 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工资水平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课件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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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贯彻以按劳分配为主的多种分配方式与公 平救助相结合的原则 “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同工同酬”的基 本要求是: 第一,每一个具有劳动能力的公民,都有 平等的权利和义务,都应尽自己的能力为社 会劳动。 第二,用人单位应以劳动为尺度,按照劳 动的数量和质量给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第三,劳动者不分性别、年龄、民族和种族, 等量劳动(包括数量、质量与贡献)应当取得等 量报酬。 在我国分配制度中,要真正贯彻按劳分配原 则,应当注意做到:①要体现奖勤罚懒、奖优 罚劣;②要体现多劳多得、鼓励多作贡献;③ 要体现效益分配优先兼顾公平;④要体现脑力 劳动与体力劳动、复杂劳动和简单劳动之间的 差别。
(四)维护和发展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促进社 会安定团结 劳动法的功能就在于通过规范劳动行为,使主 体双方在各自的权利义务范围内,沿着法律 设定的轨道进行合作与联系,从而形成稳定 和谐的劳动关系,以利于社会的安定团结。 此外,劳动法与社会进步的关系还在于:公民 的劳动权利是获得生存权的必要条件。我国 《劳动法》的颁布实施,是我国人权保障制 度化、法制化的一个重要标志
第二节劳动法的理论基础
一、人权理论和人权保障运动是影响劳动法的一种重 要力量 二、保护劳动者,促进生产力发展是劳动立法的目的 劳动法通过作用于劳动者而对整个生产力系统 发生作用。劳动法对生产力的发展的促进作用主要 表现在: (1)劳动法保障劳动力市场配置机制,使劳动力在社会 范围的配置趋向高效率,从而提高全社会的生产力 水平。 (2)劳动法保护劳动力扩大再生产顺利进行,促进劳动 力资源开发,从而为生产力系统的运行和发展提供 劳动力资源条件。
③其他劳动者通过签订劳动合同与国家机关、事业组 织、社会团体建立的劳动关系。 (3)未纳入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中的非合同劳动关 系(现行的干部人事制度下的劳动关系),农村集体 经济组织的劳动关系,以及现役军人、家庭保姆、 自然人用工等劳动关系,不属于劳动法的调整范围。
马工程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第二版)课件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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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而言是被动性补救性保障在作用方式上区别劳动法基本理论?概念特点?调整对象?适用范围?基本原则?法律体系?劳动法律关系?劳动法的产生与发展劳动法基本制度?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集体劳动关系法?劳动基准法?劳动监察法?劳动争议处理法二劳动法学的基本内容体系社会保障法基本理论?概念特征?基本原则?法律体系?社会保障法律关系?产生发展与历史演进社会保障法基本制度?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优抚社会保险基金社会保障基金三社会保障法学的基本内容体系高等教育出版社三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学的基本理念一人权思想二实质正义三社会本位一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的基本理念
1
与作用
•掌握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的基本原理与基本 2 理论,形成合理的法学知识结构
•提升运用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理论与规范解决实 3 践法律争议和难题的能力
(二)学习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的意义
• 掌握社会法认识与分析问题的理念和方法
1
• 更加准确和深刻地理解与民法、行政法等
2
相关部门法的关系
二、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的内容体系
本章考核要求:理解和掌握以下问题: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 的基本内容体系、基本理念以及和谐劳动关系的历史背景与 内涵。
本章教学重难点: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的基本理念、和谐劳 动关系提出的由来与意义。
一、学习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的目的与意义
(一)学习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的目的
• 了解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第二版)
教学课件
绪论
一、学习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的目的与意义 二、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的内容体系 三、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的基本理念 四、学习和研究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的方法
1
与作用
•掌握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的基本原理与基本 2 理论,形成合理的法学知识结构
•提升运用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理论与规范解决实 3 践法律争议和难题的能力
(二)学习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的意义
• 掌握社会法认识与分析问题的理念和方法
1
• 更加准确和深刻地理解与民法、行政法等
2
相关部门法的关系
二、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的内容体系
本章考核要求:理解和掌握以下问题: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 的基本内容体系、基本理念以及和谐劳动关系的历史背景与 内涵。
本章教学重难点: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的基本理念、和谐劳 动关系提出的由来与意义。
一、学习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的目的与意义
(一)学习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的目的
• 了解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第二版)
教学课件
绪论
一、学习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的目的与意义 二、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的内容体系 三、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的基本理念 四、学习和研究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的方法
马工程《劳动保障法》教学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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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获得社保待遇给付、获得利用公共福利 设施
关系
中的
• 提请劳动争议处理权:依法自主选择争
权利
7
议处理方式、请求依法受理争议、控告
不法行为
•高等教育出版社 •43
1 • 履行劳动合同、完成劳动任务
理论 基础
劳动关系特殊性——依存与冲突;存在的基 础——合作;维系的基础——信赖。
具体 体现
集体谈判;民主参与、三方协商;争议处置 等
•高等教育出版社 •29
五、劳动法的体系 宪法:国家根本大法
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 行政法规:国务院
地方法规: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
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
•高等教育出版社 •30
社会 保险 基金
• 产生发展与历史演进
• 失业保险
• 社会救助
• 社会福利
• 社会优抚
•高等教育出版社 •11
三、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学的基本理念
(一)人权思想 (二)实质正义 (三)社会本位
•高等教育出版社
•12
(一)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的基本理念:人权思想
内涵 • 作为人依其本质应当享有的权利
基础 • 对人的价值目的性的重视与尊重
• 未满16周岁:体育、文 艺
• 一般规定:劳动自由、身 体健康程度、文化知识水 平、就业愿望等
• 特殊情形:特殊岗位的特 殊要求,如特殊资格认证、 特殊身体条件等
• 劳动行为能力发展趋势: 专业技能与文化越来越重 要
•高等教育出版社 •38
作为劳动合同法律关系中的劳动者 在劳动合同法律关系中享受权利和承 含义 担义务的当事人。又称职工或者雇员
•高等教育出版社 •20
二、劳动法的调整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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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社会保障运行体制上,可分为社会保障管理关系 、社会保障资金筹集关系、社会保障给付关系、社 会保障资金运营关系、社会保障监督关系等。
二、社会保障法律关系的主体
1、社会保障的受 2、社会保障的缴 3、社会保障的责
益主体
费主体
任主体
4、社会保障的经 5、社会保障给付
办主体
辅助机构
三、社会保障法律关系的内容
第二节 社会保障法律关系
一、社会保障法律关系的类型 二、社会保障法律关系的主体 三、社会保障法律关系的内容
一、社会保障法律关系的类型
从内容上,可分为社会保险法律关系、社会救助法 律关系、社会福利法律关系、社会优抚法律关系;
从法律关系的性质上,可分为社会保障基础法律关 系、社会保障行政管理和监督法律关系;
第三节 社会保障法的历史演进
一、外国社会保障法的产生和发展
二、我国社会保障法的产生和发展
一、外国社会保障法的产生和发展
(一)社会保障法的萌芽:1601年英国《济贫法》 (二)社会保险法的产生:19世纪末德国的“社会保险三法” (三)世界首部社会保障法:1935年美国《社会保障法》 (四)福利国家的建立:英国《贝弗里奇报告》
本章教学重难点:社会保障法的基本原则、社会保险、社会 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优抚的区别、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 区别、社会保障法律关系的主要内容。
第一节 社会保障法概述
一、社会保障的概念和特点 二、社会保障制度的功能 三、社会保障权与国家责任 四、社会保障法的基本原则 五、社会保障法的体系
一、社会保障的概念和特点
1、制度设计责任
国家应通过立法程序制定相关的社会保障立法,将社会保障的运行纳 入法治化的轨道。
2、财政支持和补充的责任
就社会救助和大部分社会福利而言,应当由国家财政来负担必要的资 金支持;就社会保险而言,社会保险基金主要由用人单位和个人来缴 纳,仅当社会保险基金入不敷出时,由国家财政承担兜底责任。
3、社会保障行政管理和监督的责任
社会保障是指由国家立法强制规定,并以国家作为给 付义务主体,对公民在年老、疾病、伤残、失业、生育、 遭遇灾害、面临生活困难等情形时给予物质或服务帮助, 旨在保障公民基本生活需要并提高生活水平、实现社会公 平和社会正义的制度。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包括社会保险 、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社会优抚。
社会保障的 特征
(三)社会救助法律关系的内容 1、最低生活保障救助 2、特困人员救助 3、受灾人员救助 4、专项救助 5、临时救助
(四)社会福利法律关系的内容
1、公共福利 2、特殊群体福利
3、职业福利
(五)社会福优抚法律关系的内容 社会优抚法是指调整国家和社会对于军人及其家属等特
殊对象给予具有补偿和褒扬性质的优抚安置而形成的社会 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
二、我国社会保障法的产生和发展
(一)新中国建立初期我国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
(二)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发展
十九大报告: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 求, 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 社会保障体系。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 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尽快实现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 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完善失业、工伤保险制度。建立全国统一的社 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完善 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优抚安置等制度,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 、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全面建立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医疗保障制度 和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养老、孝老、敬 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推进医养结合,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
(二)社会保障权的性质
1、社会保障权是人权
人权,是指人按其本质和尊严享有或应该享有的基本权利。
2、社会保障权是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
我国《宪法》第45条
3、社会保障权是社会权
社会权是一种在性质上完全不同于自由权诉求的权利类型,因为它要 求的并非国家不作为,而反倒是国家的积极作为、积极给付。
(三)社会保障的国家责任
(二)社会功能
1、为社会成员提供必要的生存保障
社会保障制度通过建立社会保障基金,化解社会风险,为面临生存危 机的人们提供基本的生存保障。
2、有利于实现社会公平
社会保障具有国民收入再分配的功能,通过社会保障基金在贫富之间 的转移支付,缩小社会成员之间的贫富差距,以实现社会公平。
3、实现社会稳定
社会稳定是一个国家发展的基本前提,没有社会稳定,就没有经济的 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一)社会保障法律关系内容的两种模式
1. 权 利 与
义务对等
的模式
如基本养老保 险、基本医疗
பைடு நூலகம்
保险、失业保
险等
2. 单 向 权 利义务模 式
如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社 会优抚、社会 福利、社会救 助等
(二)社会保险法律关系的内容 1、缴费义务 2、协助和配合义务 3、社会保险待遇请求权 4、社会保险救济权
公共福利法、特殊群 体福利法、职业福利 法
社会优待法、社会抚 恤法、安置保障法
社会保险、社会救助、 社会福利、社会优抚的 区别
1.实施对象不同 2.资金来源不同 3.实施条件不同 4.实施方式不同
社会保险与商业保 险的区别
1.保险性质不同 2.保险对象不同 3.保险水平不同 4.管理体制不同 5.法律依据不同
四、社会保障法的基本原则
1 • 生存权保障原则 2 • 普遍性原则 3 • 可持续原则 4 • 社保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原则 5 • 强制性原则
五、社会保障法的体系
社会保险法
社会保障法 体系
社会救助法 社会福利法
社会优抚法
养老保险法、医疗 保险法、工伤保险法、 失业保险法和生育保 险法 最低生活保障法、特 困人员供养法、受灾 人员救助法、专项救 助法、临时救助法
安全性 强制性 社会性 互助性
二、社会保障制度的功能
(一)经济功能
1、有利于调节收入再分配
社会保障制度是国民收入再分配的一种形式。
2、实现对宏观经济运行的平衡
宏观经济运行的平衡,主要指国民经济总供给和总需求的均衡。
3、扩大内需和拉动经济增长
扩大消费市场是经济增长的一个重要因素,要刺激消费,加大内需, 需要建立一个有效的社会保障制度。
三、社会保障权与国家责任
(一)社会保障权的概念
社会保障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在年老、疾病、伤 残、失业、生育、死亡、遭遇灾害、面临生活困难等 时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或服务帮助的权利,包括社 会保险权、社会救助权、社会福利权、社会优抚权等 。
从社会保障制度的历史发展来看,社会成员享受 的社会保障利益经历了从恩惠到权利的发展。
第七章 社会保障法基础理论
第一节 社会保障法概述 第二节 社会保障法律关系
第三节 社会保障法的历史演进
本章导语:
本章与其他各章的联系:本章是社会保障法制度的基本原理 部分,揭示了整个社会保障制度的生成逻辑和制度框架。
本章考核要求:理解和掌握以下问题:社会保障的概念和特 点;社会保障制度的功能;社会保障权与国家责任;社会保 障法的基本原则;社会保障法的基本体系;社会保障法律关 系的主要内容;社会保障法的主要历史要点。
二、社会保障法律关系的主体
1、社会保障的受 2、社会保障的缴 3、社会保障的责
益主体
费主体
任主体
4、社会保障的经 5、社会保障给付
办主体
辅助机构
三、社会保障法律关系的内容
第二节 社会保障法律关系
一、社会保障法律关系的类型 二、社会保障法律关系的主体 三、社会保障法律关系的内容
一、社会保障法律关系的类型
从内容上,可分为社会保险法律关系、社会救助法 律关系、社会福利法律关系、社会优抚法律关系;
从法律关系的性质上,可分为社会保障基础法律关 系、社会保障行政管理和监督法律关系;
第三节 社会保障法的历史演进
一、外国社会保障法的产生和发展
二、我国社会保障法的产生和发展
一、外国社会保障法的产生和发展
(一)社会保障法的萌芽:1601年英国《济贫法》 (二)社会保险法的产生:19世纪末德国的“社会保险三法” (三)世界首部社会保障法:1935年美国《社会保障法》 (四)福利国家的建立:英国《贝弗里奇报告》
本章教学重难点:社会保障法的基本原则、社会保险、社会 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优抚的区别、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 区别、社会保障法律关系的主要内容。
第一节 社会保障法概述
一、社会保障的概念和特点 二、社会保障制度的功能 三、社会保障权与国家责任 四、社会保障法的基本原则 五、社会保障法的体系
一、社会保障的概念和特点
1、制度设计责任
国家应通过立法程序制定相关的社会保障立法,将社会保障的运行纳 入法治化的轨道。
2、财政支持和补充的责任
就社会救助和大部分社会福利而言,应当由国家财政来负担必要的资 金支持;就社会保险而言,社会保险基金主要由用人单位和个人来缴 纳,仅当社会保险基金入不敷出时,由国家财政承担兜底责任。
3、社会保障行政管理和监督的责任
社会保障是指由国家立法强制规定,并以国家作为给 付义务主体,对公民在年老、疾病、伤残、失业、生育、 遭遇灾害、面临生活困难等情形时给予物质或服务帮助, 旨在保障公民基本生活需要并提高生活水平、实现社会公 平和社会正义的制度。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包括社会保险 、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社会优抚。
社会保障的 特征
(三)社会救助法律关系的内容 1、最低生活保障救助 2、特困人员救助 3、受灾人员救助 4、专项救助 5、临时救助
(四)社会福利法律关系的内容
1、公共福利 2、特殊群体福利
3、职业福利
(五)社会福优抚法律关系的内容 社会优抚法是指调整国家和社会对于军人及其家属等特
殊对象给予具有补偿和褒扬性质的优抚安置而形成的社会 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
二、我国社会保障法的产生和发展
(一)新中国建立初期我国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
(二)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发展
十九大报告: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 求, 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 社会保障体系。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 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尽快实现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 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完善失业、工伤保险制度。建立全国统一的社 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完善 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优抚安置等制度,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 、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全面建立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医疗保障制度 和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养老、孝老、敬 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推进医养结合,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
(二)社会保障权的性质
1、社会保障权是人权
人权,是指人按其本质和尊严享有或应该享有的基本权利。
2、社会保障权是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
我国《宪法》第45条
3、社会保障权是社会权
社会权是一种在性质上完全不同于自由权诉求的权利类型,因为它要 求的并非国家不作为,而反倒是国家的积极作为、积极给付。
(三)社会保障的国家责任
(二)社会功能
1、为社会成员提供必要的生存保障
社会保障制度通过建立社会保障基金,化解社会风险,为面临生存危 机的人们提供基本的生存保障。
2、有利于实现社会公平
社会保障具有国民收入再分配的功能,通过社会保障基金在贫富之间 的转移支付,缩小社会成员之间的贫富差距,以实现社会公平。
3、实现社会稳定
社会稳定是一个国家发展的基本前提,没有社会稳定,就没有经济的 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一)社会保障法律关系内容的两种模式
1. 权 利 与
义务对等
的模式
如基本养老保 险、基本医疗
பைடு நூலகம்
保险、失业保
险等
2. 单 向 权 利义务模 式
如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社 会优抚、社会 福利、社会救 助等
(二)社会保险法律关系的内容 1、缴费义务 2、协助和配合义务 3、社会保险待遇请求权 4、社会保险救济权
公共福利法、特殊群 体福利法、职业福利 法
社会优待法、社会抚 恤法、安置保障法
社会保险、社会救助、 社会福利、社会优抚的 区别
1.实施对象不同 2.资金来源不同 3.实施条件不同 4.实施方式不同
社会保险与商业保 险的区别
1.保险性质不同 2.保险对象不同 3.保险水平不同 4.管理体制不同 5.法律依据不同
四、社会保障法的基本原则
1 • 生存权保障原则 2 • 普遍性原则 3 • 可持续原则 4 • 社保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原则 5 • 强制性原则
五、社会保障法的体系
社会保险法
社会保障法 体系
社会救助法 社会福利法
社会优抚法
养老保险法、医疗 保险法、工伤保险法、 失业保险法和生育保 险法 最低生活保障法、特 困人员供养法、受灾 人员救助法、专项救 助法、临时救助法
安全性 强制性 社会性 互助性
二、社会保障制度的功能
(一)经济功能
1、有利于调节收入再分配
社会保障制度是国民收入再分配的一种形式。
2、实现对宏观经济运行的平衡
宏观经济运行的平衡,主要指国民经济总供给和总需求的均衡。
3、扩大内需和拉动经济增长
扩大消费市场是经济增长的一个重要因素,要刺激消费,加大内需, 需要建立一个有效的社会保障制度。
三、社会保障权与国家责任
(一)社会保障权的概念
社会保障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在年老、疾病、伤 残、失业、生育、死亡、遭遇灾害、面临生活困难等 时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或服务帮助的权利,包括社 会保险权、社会救助权、社会福利权、社会优抚权等 。
从社会保障制度的历史发展来看,社会成员享受 的社会保障利益经历了从恩惠到权利的发展。
第七章 社会保障法基础理论
第一节 社会保障法概述 第二节 社会保障法律关系
第三节 社会保障法的历史演进
本章导语:
本章与其他各章的联系:本章是社会保障法制度的基本原理 部分,揭示了整个社会保障制度的生成逻辑和制度框架。
本章考核要求:理解和掌握以下问题:社会保障的概念和特 点;社会保障制度的功能;社会保障权与国家责任;社会保 障法的基本原则;社会保障法的基本体系;社会保障法律关 系的主要内容;社会保障法的主要历史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