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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企业销售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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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地产企业销售管理制度1 房地产企业销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规范企业各项目的销售工作,提高管理工作水平,最大限度地实现企业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涉及楼盘销控、认购管理、销售例会等内容,各项目售楼中心均应按此制度执行。

第二章销售策略、计划的制定第3条拟开发项目之初,营销管理中心应派员参与项目的立项过程,掌握项目定位、产品规划、成本等内容,做好营销策划工作准备。

第4条根据项目开发进展,营销管理中心应及时进行全程营销策划,包括项目调研、制定销售策略、宣传推广策略等。

第5条营销管理中心应根据项目施工进度,实施营销推广计划,做好开盘前的准备工作,包括各种形式的宣传、销售现场包装、销售人员到位与培训等。

第6条销售管理部经理应根据项目情况,及时做好项目销售规划,组建售楼中心,以配合销售管理部开展各项工作。

第三章楼盘销控管理第7条销控工作由销售管理部经理统一负责,销售管理部经理不在时,由售楼中心经理具体执行,并于第一时间通知销售管理部经理。

第8条售楼员需要销控单位时,须同销售管理部经理联系,确认该单位尚未售出可以销控,才能进行销控。

第9条销售管理部经理销控单位前,必须以售楼员先交客户的认购金或身份证原件为原则。

第10条售楼员应于销控单位得到确认后,方能与客户办理认购手续。

第11条售楼员不得在销售管理部经理不知情或销控单位未果的情况下,自行销控,否则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企业也将严肃处理当事人。

第12条销控后,如客户即时下订单并落订,销售管理部经理需将最新资料登记于《销控登记表》上;销控后,如客户没有下订单并落订,销售管理部经理需及时取消该单位的销控登记。

否则,因此产生的后果由销控员承担。

第13条如客户已确认落订,售楼员必须第一时间向售楼中心经理(或销售管理部经理)汇报。

第四章认购管理第14条定金与尾数(1)售楼员必须按企业规定的订金金额要求客户落订,如客户的现金不足,售楼员可争取客户以企业规定的最低订金落订。

房产销售行业的规章制度

房产销售行业的规章制度

房产销售行业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房产销售市场秩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制订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从事房产销售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开发商、中介机构、经纪人等。

第三条房产销售行业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市场规律,注重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四条房产销售行业应该坚持“开放、公平、竞争、有序”的原则,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第二章房产销售管理第五条房产销售单位或个人必须具备合法经营资质,未经规定程序取得资质或者超范围经营,一经查实,将被严厉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条房产销售单位或个人应当明确销售标的物的权属情况,确保销售合法合规。

第七条房产销售单位或个人应当按照规定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准确的房产信息,不得故意隐瞒或歪曲真相。

第八条房产销售单位或个人在进行宣传推广时,应当合法合规,不得虚假宣传或误导消费者。

第九条房产销售单位或个人应当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价格政策,不得擅自涨价或者降价。

第十条房产销售单位或个人应当加强对销售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销售活动的合法合规。

第三章房产销售合同第十一条房产销售单位或个人与购房者签订合同前,应当将合同内容向购房者全面披露,明确合同的权利义务。

第十二条房产销售单位或个人应当依法签订房产销售合同,不得擅自修改或者违法办理合同。

第十三条房产销售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均须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不得擅自解除或修改。

第十四条房产销售合同的不明确条款或者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解释和处理。

第四章房产销售监督第十五条房产销售市场应当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加强对房产销售行为的监管。

第十六条监管部门应当依法行使监督权力,及时发现和处理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七条消费者发现房产销售单位或个人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应当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维护自身权益。

第五章处罚措施第十八条对于违法违规的房产销售单位或个人,监管部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罚款、责令停业整顿、吊销执照等。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房地产公司售楼部管理全套文件汇编

房地产公司售楼部管理全套文件汇编

房地产公司售楼部管理全套文件汇编一、部门及岗位职责1、经营部职责及架构2、售楼部职责及架构3、经营部经理的岗位职责4、销售经理的岗位职责5、办证主管的岗位职责6、售楼员的岗位职责二、制度或规则1、售楼员基本要求2、售楼员业务守则3、售楼员的义务4、销售基本流程5、经营部管理原则6、销售的日常管理7、售楼员佣金提成制度8、客户以及佣金分配方法9、经营部考核制度10、业主按揭应交资料的明细表11、办房产证业主应交资料明细表12、购房方应交费用明细表13、客户档案管理办法三、流程图1、售楼员基本工作程序图2、重要客户接待流程3、银行按揭流程图4、销售考核流程图5、楼房销售审核流程四、工作表单1、售房认购书样本2、房地产租赁合同样本3、商品房买卖合同样本4、新客户登记表(来访)5、新客户登记表(上门来访)6、新客户登记表7、销售周统计表8、员工销售情况周报表9、已成交客户档案10、已定房客户档案11、移交通知单12、跨部门协调单附录一:售楼书(出租样本)附录二:售楼书(销售样本)第一部分:岗位职责经营部职责及架构一、部门职责1、营销研究:1)组建和完善营销信息系统;2)建立信息收集、交流及保密制度;3)内部信息收集(如销售业绩的统计、分析)4)消费者购买心理和行为的调查;5)竞争品牌广告策略的分析;6)竞争楼盘的功能、内部认购价、公开促销价、促销办法等收集分析;7)渠道调研;8)开发新盘的的市场调查。

2、销售预测、提出未来市场的分析、方向及发展规划。

3、制订年度营销企划(包括策略企划、营销计划)。

4、制订开发策略。

5、制订楼盘价格策略。

6、制订销售渠道的配置计划。

7、研究制订提高本公司知名度的策略。

包括运用广告、公共报道、规划CIS的应用。

8、规划促销策略:1)针对代理商的促效方法;2)针对本公司售楼员的促销方法;3)针对消费者的促销方法。

9、规划广告策略1)制订年度及月和特定活动的广告计划;2)广告代理商的甄选、联系及管理;3)印刷每月(季)广告计划给广告和代理商。

房地产销售管理规定汇总新版

房地产销售管理规定汇总新版

销售管理制度汇编提纲第一项总则第二项置业顾问纪律行为准则第三项销售现场接待流程管理规定第四项销售现场业务流程管理规定第五项客户确认制度第六项置业顾问业绩考核管理制度第七项代理公司职责要求第八项代理公司服务报酬规定第九项定期报表销售管理制度汇编第一项总则为加强现场的销售管理水平,规范、统筹销售过程,实现专业化、标准化、流程化、制度化,根据总部销售管理规定以及不同岗的岗位职责,制定本规定。

第二项置业顾问纪律行为准则一、考勤制度1.作息时间:早9:00—晚18:00(晚班等按工作安排考核作息时间)午餐时间:12:00-13:30;注:与现场排班表不同之处按排班表执行。

2.销售人员应严格按照项目作息时间准时上下班,自觉执行考勤打卡制度,不得代打卡、代请假,发现视同迟到一次,严格保障考勤的真实性及纪律的严肃性;(各类营销活动期间应根据活动方案和项目工作要求提前30分钟—1小时到岗);3.开盘期、强销期和广告日的工作时间可由销售经理灵活调整,销售人员严禁无故缺席,否则按旷工进行处罚。

4.销售人员不可因私事或急于下班而敷衍和草率接待来访客户,应严格按照接待流程完成项目的全程讲解直至客户满意,送走所接待客户后才下班,。

5.不得擅自调班换岗,如确需调班换岗,应提前一天向销售经理口头申请,由现场经理视项目工作情况进行安排,批准后方可进行。

6.销售人员应在上班前做好一切岗前准备(签到,查看昨日工作备忘,着工装,佩戴工牌,化妆,用早餐完毕,前台及个人销售工具齐备)。

7.每日早会:9:00-9:30;由现场经理主持并安排当日的现场工作,销售后勤负责做好会议记录以备轮休同事查阅。

8.销售人员休息安排在每周一至五,周六、日应全部上班,销售人员应服从工作安排,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必须请示销售经理。

如员工休息时间应客户要求来到销售现场,则不另行安排补休;如员工休息时间应公司要求来到销售现场,则另行安排补休,计为累计假,累计假在三个月内有效。

房地产营销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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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营销部管理制度•相关推荐房地产营销部管理制度房地产营销部为规范销售工作,提高管理工作水平,需要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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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营销部管理制度篇一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规范企业各项目的销售工作,提高管理工作水平,最大限度地实现企业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涉及楼盘销控、认购管理、销售例会等内容,各项目售楼中心均应按此制度执行。

第二章销售策略、计划的制定第3条拟开发项目之初,营销管理中心应派员参与项目的立项过程,掌握项目定位、产品规划、成本等内容,做好营销策划工作准备。

第4条根据项目开发进展,营销管理中心应及时进行全程营销策划,包括项目调研、制定销售策略、宣传推广策略等。

第5条营销管理中心应根据项目施工进度,实施营销推广计划,做好开盘前的准备工作,包括各种形式的宣传、销售现场包装、销售人员到位与培训等。

第6条销售管理部经理应根据项目情况,及时做好项目销售规划,组建售楼中心,以配合销售管理部开展各项工作。

第三章楼盘销控管理第7条销控工作由销售管理部经理统一负责,销售管理部经理不在时,由售楼中心经理具体执行,并于第一时间通知销售管理部经理。

第8条售楼员需要销控单位时,须同销售管理部经理联系,确认该单位尚未售出可以销控,才能进行销控。

第9条销售管理部经理销控单位前,必须以售楼员先交客户的认购金或身份证原件为原则。

第10条售楼员应于销控单位得到确认后,方能与客户办理认购手续。

第11条售楼员不得在销售管理部经理不知情或销控单位未果的情况下,自行销控,否则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企业也将严肃处理当事人。

第12条销控后,如客户即时下订单并落订,销售管理部经理需将最新资料登记于《销控登记表》上;销控后,如客户没有下订单并落订,销售管理部经理需及时取消该单位的销控登记。

否则,因此产生的后果由销控员承担。

第13条如客户已确认落订,售楼员必须第一时间向售楼中心经理(或销售管理部经理)汇报。

房屋销售公司管理制度

房屋销售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房屋销售行为,提高销售服务质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从事房屋销售业务的人员,包括销售员、销售经理、销售主管等。

第二章销售流程管理第三条房屋销售前,销售员需充分了解房屋的详细信息,包括房屋位置、面积、价格、配套设施、产权状况等,并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

第四条销售员在销售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原则:1. 诚信为本,以诚待人,不得夸大房屋优点或隐瞒房屋缺陷;2. 尊重消费者意愿,不得强制销售或诱导消费者购买;3. 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执行销售行为。

第五条销售员在签订房屋销售合同前,应向消费者充分说明合同条款,确保消费者对合同内容充分了解,并在消费者同意的情况下签订合同。

第六条销售员在签订合同后,应及时向消费者提供以下服务:1. 办理房屋过户手续;2. 协助消费者办理贷款、保险等相关手续;3. 提供房屋装修、家具配置等增值服务。

第三章销售人员管理第七条销售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2. 具备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3. 具备一定的房地产专业知识。

第八条销售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1. 服从公司管理,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2. 不得泄露公司商业秘密;3. 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4. 不得参与不正当竞争。

第四章销售业绩考核与激励第九条公司对销售人员实行业绩考核制度,考核内容包括:1. 销售业绩:以销售房屋数量、销售额为主要考核指标;2. 客户满意度:以客户对销售服务的满意度为主要考核指标;3. 团队协作:以销售人员与团队成员的协作程度为主要考核指标。

第十条公司对业绩突出的销售人员给予以下激励措施:1. 业绩奖金:根据销售业绩给予一定比例的奖金;2. 培训机会:为业绩突出的销售人员提供晋升、培训等机会;3. 表彰奖励:对业绩突出的销售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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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第一章销售部门职能第二章销售部内部结构和管理架构第三章职务说明书第四章销售人事管理制度第五章销售部工作流程第六章销售人员行为准则和服务标准第七章销售人员的业绩考评办法第八章销售人员的薪金、奖励、惩罚第九章销售工具的领用、使用、管理办法第十章销售会议制度第十一章销售部的授权(责)、命令、汇报制度第十二章销售部保密制度第十三章销售合同、印鉴、顾客资料管理制度第十四章销售合同内容的填写依据第十五章顾客投诉、异议处理方法第十六章销售部与公司其他部门的业务协调制度第一章销售部职能部门名称:销售部直接上级:总经理室下属部门:售楼处、地铺门市部门本职:组织、完成公司所属物业的发售;组织、完成代理楼盘物业的发售;确保公司回款目标的完成;主要职能:1、进行年度销售预测报告提报总经理;2、制定年度销售计划,进行目标分解,并执行实施;3、管理、督导销售部正常工作运转,正常业务运作;4、设立、管理、监督各售楼处正常运转;5、开拓、设立、管理、监督各地铺门市正常运转;6、建立各级顾客资料档案,保持与顾客之间的双向沟通;7、合理进行销售部的预算控制;8、研究掌握售楼员的需求,充分调动积极性;9、制订业务人员的行动计划,并予以检查控制;10、接洽、维系项目发展商,取得代理楼盘资格;11、配合总工室作好项目方案(产品定位)及调整、修改;12、配合企划部作好楼盘推广、促销;13、配合物业公司作好楼宇交接;14、收集市场信息。

15、预测市场危机,并呈报并处理;16、配合财务部,统计、催收和结算房款;17、作好销售服务工作,促进、维系公司与顾客间关系。

18、组织、完成各类物业的销售。

19、调整、修改产品20、收集市场信息二、销售部管理架构:A:销售部经理直接上级:总经理直接下级:副经理、项目经理、地铺门市经理本职工作:完成销售目标和回款目标。

直接责任:1、分析市场供应、需求、成交量等竞争状况,正确作出市场销售预测报批;2、拟定年度销售计划,分解目标,报批并督导实施;3、根据发展规划合理进行人员预编、配备;4、汇总市场信息,提报项目开发、调整、修改建议;5、把握重点顾客,参加重大销售谈判和签定合约;6、关注所辖人员心态变化,及时沟通处理;7、编审销售预算,并对预算做过程控制,降低销售费用;8、寻找、洽谈代理楼盘,并组织、参与发展商的谈判、签约;9、组织建立完整的顾客档案,确保销售人员离职后顾客不丢失;10、指导、巡视、监督、检查下属;11、定期向直接上级述职;12、向直属下级授权,布置工作;13、负责直属下级任用的提名;14、报直接上级批准后,根据需要调配直属下级的岗位,转人事部门;15、制定部门工作程序和规章制度,报批通过后实行;16、制订直接下级的职务说明(岗位描述),并界定直属下级的工作范围;17、受理直属下级上报的建议、异议、投诉,按照程序处理;18、举行听证,处理间接下级对直接下级的投诉、异议、冲突和争议裁决;19、负责直属下级工作程序的培训、执行和检查;20、填报直接下级过失单和奖励单;21、参加公司例会和有关销售业务会议;22、处理紧急突发事件;领导责任:1、对销售部工作目标的完成负责;2、对销售机构设置、人员结构合理性负责;3、对公司商誉负责;4、对销售指标的制订和分解的合理性负责;5、对销售部给企业造成的影响负责;6、对所属下级的纪律行为、工作秩序、精神面貌负责;7、对销售部预算开支的合理分配负责;8、对销售部工作流程的设计、正确执行负责;9、对销售部负责监督的制度的执行情况负责;10、对销售部所掌管的企业秘密的安全性负责;主要权利:1、有销售部的代表权;2、有对部门所属员工及各项工作的管理权;3、有向总经理报告权;4、对促销活动的现场指挥权;5、有对直属下级岗位调配的建议权和任用的提名权;6、有对所属下级工作的监督检查权;7、对所属下级的工作争议的裁决权;8、对所属下级的管理、业务、业绩的考核权利;9、对预算内销售经费的支配权;10、有代表公司与政府相关部门和其它企业在与销售有关事务上的代表权;11、一定范围内的价格优惠权;12、一定范围内的换房、退房的审批权;B:销售部副经理直接上级:销售部经理直接下级:内务主管、地铺门市经理本职工作:管理内务和代理经理职能。

房产企业销售管理制度

房产企业销售管理制度

房产企业销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房地产经纪行为,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保护房地产市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结合公司房地产经纪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房地产经纪行为,是指经项公司经纪人员与经纪客户签订房地产经纪合同,代理客户在规定时间内向他人出售或出租其名下的房地产,并为其进行企业使以上契约交涞还管辑事宜的行为。

第三条房地产经纪过程中,务必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监管部门的要求,严格遵守行为规范,提高行业信誉,保障市民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公司对房产销售人员进行销售管理,以提高销售效率、提升客户满意度、减少客户投诉、保护公司形象积极性,保护企业利益为目标。

第五条所有销售人员在销售产品过程中必须保证真实地告知客户房产相关情况,不得利用不实信息误导客户。

第二章企业销售管理组织结构及职责分工第六条公司设立销售部门,负责公司销售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包括销售策划、客户关系管理、销售业绩管理,并负责了解市场变化,提前预判市场情况,并做出妥善的市场应对措施。

第七条公司销售部门下设销售团队。

销售团队按业务类型划分为住宅销售团队、商业地产销售团队、出租销售团队、预售销售团队。

第八条公司销售部门设立销售经理,住宅销售经理、商业地产销售经理、出租销售经理、预售销售经理。

负责相关销售区域的销售业务。

第九条公司销售部门设立客户关系管理部门,负责客户资源的积累、沟通和管理,以及促销策划。

第十条公司销售部门设立销售业绩管理部门,负责销售业绩考核、激励政策及绩效分配。

第三章销售人员职责第十一条所有销售人员必须了解公司销售产品相关内容,清晰完善了解产品的优缺点及具体的售后服务。

第十二条销售人员必须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不得有违规操作行为。

第十三条销售人员必须了解市场行情,了解销售区域内的房产情况,掌握相关资料和数据。

第十四条销售人员要按时完成公司安排的销售任务,并做好任务周报、月报的统计汇报工作。

房地产公司销售管理制度全集

房地产公司销售管理制度全集

销售管理制度目录一、总则 (1)二、销售组织 (1)三、销售价格 (2)四、销售发货和程序 (4)五、售后服务 (6)六、货款回拢 (8)附则 (9)一、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公司销售业务、经营目标的顺利完成,规范销售运作过程中的有关事宜,遵照《2004年度配套维修销售政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主要对公司销售组织、产品销售价格、发货程序、售后服务、货款回拢等进行了具体规定。

二、销售组织第三条:公司商务部的职能和责任,具体为:(1)负责公司主机配套市场和出口市场的网络建设,市场调研、开发、监控、策划等业务的执行工作,以及主机配套市场研究、分析、协调等工作,以确保配套业务的有序进展。

(2)负责整合公司的市场资源,对重点主机配套单位市场实行集中开拓。

(3)负责做好市场归口运作管理,价格管理和政策的制定研究、分析工作。

(4)负责主机配套业务代表的定人驻点考核及统一管理。

(5)积极配合与各公司的业务联系,与此同时,还要取得与国内一些进出口公司的业务联络,做好出口产品的接单、核价、装箱、发运等工作,直接对市场产品需求的工艺、技术、质量、时效性、用户满意度、价格合理性等进行有机衔接与监督。

(6)商务部在每月20日前要提供下个月的要货计划及销售数量并及时做好跟踪工作,对出现的库房内偶然品种断货,要及时下达临时计划,以便生产部可以及时安排,合理调度生产。

三、销售价格第四条:销售价格制定的目的,尽可能使产品定价合理,避免因低价损失或因定价过高而失去市场竞争力。

第五条:销售价格制定的原则:具体应根据同行竞争情况分级客户的需求层次结合“产品主导定价法”进行分级确定,分级执行。

(1)首先对每个产品由技术部及制造部分别提供技术参数、工艺、工序实际班产等资料,财务部核算每个产品的制造成本价,保本价,在此基础上确定内部价(即经销价或最低配套价)。

(2)产品的价格确定原则上以保本价为业务费结算价,内部价是在保本价基础上上升5-10%,批发价(业务人员有权直接销售)是在内部价的基础上上升5-10%,出厂价是在批发价基础上上升5-10%定作制度价格。

2024年房地产营销部管理制度(2篇)

2024年房地产营销部管理制度(2篇)

2024年房地产营销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提高房地产营销部的管理水平,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房地产营销部内的所有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部门经理、销售人员、市场推广人员等。

第三条房地产营销部的核心宗旨是以客户为中心,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房地产销售和售后服务。

第四条营销部的工作目标是根据公司的战略目标,制定年度营销计划,确保销售业绩的达成。

第五条营销部的工作原则是公平公正、诚实守信、团队协作、持续改进。

第二章部门管理第六条营销部的组织架构由总经理根据业务需要进行调整,确保部门功能齐全、职责清晰。

第七条营销部的工作分为销售管理、市场推广管理和客户服务管理三个部分。

第八条销售管理负责房地产销售工作的开展,包括销售目标的设定、销售策略的制定、资源的配置等。

第九条市场推广管理负责房地产市场的调研、竞争分析、品牌推广等工作,以提高房地产销售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第十条客户服务管理负责房地产购房客户的售后服务、投诉处理、客户关系维护等工作,以确保客户的满意度和忠诚度。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十一条房地产营销部在销售工作的开展过程中,应遵循以下流程:(一)市场调研:对目标市场进行调研,了解客户需求和竞争情况。

(二)销售计划制定:根据市场调研结果,制定年度、季度和月度销售计划。

(三)资源配置:根据销售计划,合理配置人力资源、物力资源和财务资源。

(四)销售策略制定:根据销售计划和市场需求,制定销售策略和推广方案。

(五)销售执行:执行销售策略,开展销售工作,与客户进行接触、洽谈和签约。

(六)销售目标跟踪:及时跟踪销售目标的实现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七)售后服务:及时处理客户的售后问题,提高客户满意度,促进二次购买。

第四章绩效考核第十二条营销部的绩效考核应以销售业绩和客户满意度为主要指标。

第十三条销售业绩考核应根据销售目标的达成情况进行评估。

第十四条客户满意度考核应通过问卷调查、客户反馈等方式进行评估。

房地产项目销售管理制度完整版

房地产项目销售管理制度完整版

房地产项目销售管理制度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房地产项目销售管理制度第一章案场销售管理制度为了维护公司利益和声誉,保障销售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1、销售案场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规、法令,自觉维护公司利益,不谋求私利。

2、销售案场工作人员必须敬业爱岗、尽职尽责,按质按量完成销售工作。

3、销售案场工作人员之间应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发扬团队精神,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4、待人接物热情有理,着装仪表整洁大方,自觉维护良好的办公环境,保持统一规范的办公秩序。

5、严格保守公司机密,以公司利益为重,不得做任何有损公司及客户利益的事情。

6、销售顾问应及时做好客户登记等相关记录,不得与客户发生冲突。

一. 销售案场守则1.严格遵守现场管理制度、恪尽职守。

2.严守公司业务机密、销售资料请妥善保管,不得外传调动,每天应将销售资料交销售主管存档。

3.热情招待客户,倒水及说礼貌用语。

按公司接待流程、规定接待客户,接待完客户后应立即收拾现场。

4.严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

不迟到、早退、电话请假、矿工,休假或外出须事先填写<<请假(休假)申请单>>向案场经理(或主管)申请报备、交接清楚有关工作情况。

5.严禁在销售案场喧哗、打闹、玩耍、聊天。

6.销售案场的一切书籍、办公用品、设施等一律不得外带或私自挪用、工作用后物品自觉放回原处。

7.工作时间禁打私人电话,长途工作电话须先报批登记,后使用。

8.营销员应及时填写来电来访登记表、已购客户资料表,每天交销售主管存档。

9.凡公司刊登广告日、展销会期间不得请假,特殊情况须向经理审批。

10.工作期间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工作状态,不打瞌睡、不乱吃喝零食讲究卫生不乱丢杂物、随地吐痰、不看无关书籍报刊,工作期间不得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事项。

11.工作期间须仪容整洁按公司规定统一着装。

12.女士淡妆上岗,男士着装整洁。

房地产营销部管理制度范本(3篇)

房地产营销部管理制度范本(3篇)

房地产营销部管理制度范本案场行政管理制度行政制度一、员工守则:为维护公司利益和声誉,保障销售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守则。

1、销售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公司利益,不谋求公司制度规定之外的个人利益。

2、销售人员必须敬业爱岗,尽职尽责,勤奋进取,按质按量完成销售任务。

3、销售人员之间应团结合作,密切配合,发扬团队精神,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4、待人接物热情有礼,着装礼仪整洁大方,自觉维护良好的办公环境,保持统一规范的办公秩序。

5、保守公司机密,以公司利益,客户利益为重,不得从事有损公司利益,客户利益的活动。

二、考勤制度1、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2、休息制度销售人员原则上每周休息一天。

销售经理在展会、广告发布日、推广促销活动等特殊情况,可另行安排作息时间。

3、考勤制度(1)、迟到:迟到者每次罚款____元,三次以上者罚款____元;____分钟以上1时以内,每次罚款____元;____小时以上作旷工____天处理;每月累计迟到三次记旷工一次。

(2)、早退:早退者每次罚款____元,三次以上者罚款____元,____小时以上作旷工____天处理;每月累计早退三次记旷工一次。

(3)、旷工:未经提前请假,私自不来上班者按旷工处理,旷工一次罚款____元,一个月内累计三次将予以除名。

(4)、病假:员工病假须提前通知销售主管,再由主管上报销售经理。

(5)、事假:事假必须提前____天向销售主管请示,经批准后方可执行,未经批准,擅自离岗,以旷工处理。

事假不得超过____天,超期请假须经销售经理批准,方可离岗。

超期离岗者,以旷工处理。

超期四天以上,视为自动离职。

事假期间扣除当天工资。

(6)、外出:员工外出办理与工作相关事宜,须向销售主管请示,获得批准后方可外出,并应在办完事情后,立即返回,不得利用外出时间办理与工作无关的私人事宜,未经批准私自外出按旷工处理。

(7)、脱岗:无故不在自己当值的岗位上的,视为脱岗,每月累计三次者按旷工一次处理。

房产销售公司规章管理制度

房产销售公司规章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公司的房产销售管理,规范销售行为,提高销售业绩,保障公司和客户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从事房产销售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诚信为本,服务至上。

第二章销售人员管理第四条销售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2. 具备一定的房产销售知识和市场分析能力;3. 熟悉本公司产品及政策;4. 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第五条销售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规章制度;2. 爱岗敬业,勤奋工作,努力完成销售任务;3. 诚信待人,公正公平,不得损害客户利益;4. 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公司内部信息;5. 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第六条销售人员考核与晋升:1. 公司对销售人员实行绩效考核,考核内容包括销售业绩、客户满意度、团队合作等方面;2. 根据考核结果,对表现优秀的销售人员给予晋升、奖励等激励措施;3. 对考核不合格的销售人员,公司将进行培训和辅导,如仍无法达到要求,将予以淘汰。

第三章客户关系管理第七条销售人员应积极拓展客户资源,建立良好的客户关系,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第八条销售人员应严格遵守以下规定:1. 主动了解客户需求,为客户提供专业、贴心的咨询服务;2. 诚实守信,不得夸大产品优势,误导客户;3. 及时处理客户投诉,维护公司形象;4. 建立客户档案,定期跟进客户需求,提高客户满意度。

第四章销售业务管理第九条销售人员应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销售策略和流程进行销售活动。

第十条销售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1. 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销售业绩,如串通、行贿等;2. 不得泄露客户隐私,不得侵犯客户权益;3. 不得擅自更改销售价格,确保价格公正透明;4. 不得将客户信息泄露给第三方。

第五章费用管理第十一条销售人员应合理使用销售费用,严格控制成本。

第十二条销售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1. 严格按照公司财务制度使用销售费用;2. 定期提交费用报销单,确保费用使用合规;3. 不得虚报、冒领费用;4. 定期接受公司财务部门的审核。

山东省商品房销售管理条例

山东省商品房销售管理条例

山东省商品房销售管理条例第一条为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保障商品房买卖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商品房销售及商品房销售管理等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本条例所称商品房,是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向社会公开销售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第三条销售商品房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第四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工作;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统称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工作;工商行政管理、国土资源、地税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共同做好与商品房销售有关的管理工作;第五条商品房销售包括商品房预售和商品房现售;本条例所称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本条例所称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设区的市、县市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第七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按约定交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房地产项目开发经营权证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第八条买受人选择按揭贷款方式付款的,预售商品房的工程进度应当达到多层房屋主体结构封顶、高层房屋主体结构完成二分之一以上,房地产开发企业方可要求买受人办理按揭贷款手续;第九条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三符合本条例第七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文件;四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计算的商品房预售总平面图、分层平面图、分户面积图的面积;五已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六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方案应当说明商品房的位置、装修标准、竣工交付日期等内容;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已经设置抵押的,还应当提交抵押权人签署的书面意见;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其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第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本条例第九条的规定提交有关材料,材料齐全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当场或者五日内一次书面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第十一条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的有关材料是否符合法定条件进行审核;对符合法定条件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日内,依法作出准予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房地产开发企业颁发、送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日内,依法作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并应当说明理由;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应当加盖房地产管理部门的印章;第十二条房地产管理部门作出的准予商品房预售许可的决定,应当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阅;第十三条商品房预售,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与买受人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合同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法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备案机关应当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第十四条预售的商品房进行转让的,应当征得房地产开发企业同意,并由买受人和受让人依法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的变更手续;第十五条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所得的款项,必须用于与预售商品房有关的工程建设;商品房预售款监管的具体办法,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第十六条商品房现售,除符合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通过竣工验收;二拆迁安置已经落实;三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四已通过招标投标方式选聘具备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第十七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现售前,应当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符合商品房现售条件的有关证明文件报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第十八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自行销售商品房,也可以由商品房承销机构代销或者包销商品房;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商品房承销机构不得销售不符合销售条件的商品房;第十九条采取代销方式销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与商品房承销机构订立书面代销合同;代销合同应当载明代销权限、代销期限、佣金支付等内容;采取代销方式销售商品房的,商品房承销机构不得收取佣金以外的其他费用;第二十条采取包销方式销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与商品房承销机构订立书面包销合同,约定包销方式、包销范围、包销基价、房款支付、包销期限等内容;包销期满未销售的商品房,由商品房承销机构按照合同约定的包销价格购买,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二十一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商品房承销机构应当如实向买受人介绍所销售商品房的有关情况,并向买受人出示有权销售商品房的证明文件;第二十二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商品房承销机构应当在商品房销售场所向买受人明示房地产项目开发经营权证明、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经批准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图以及业主临时公约、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等文件和材料;第二十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商品房承销机构不得采取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不得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商品房;第二十四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商品房承销机构发布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内容必须真实、合法、准确,不得欺骗、误导公众;发布商品房销售广告,应当明示房地产开发企业名称、商品房承销机构名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商品房销售广告的发布者应当将发布的商品房销售广告报商品房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第二十五条商品房销售广告的经营者应当依法查验有关证明文件,对不符合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商品房销售广告,不得提供服务;第二十六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商品房承销机构发布的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对商品房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商品房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第二十七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商品房承销机构销售商品房,应当与买受人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二十八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内容: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商品房基本状况;三商品房的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和房屋建筑面积;四商品房的计价结算方式;五商品房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期限;六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七装饰、设备标准;八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公共建筑的交付条件和期限及有关责任;九配套公共设施、公共建筑的产权归属;十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十一对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承诺;十二房地产权属登记的办理方式和期限;十三争议解决的方式;十四违约责任;十五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买受人有权要求按照房地产管理部门会同其他有关部门发布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订立合同;第二十九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商品房承销机构不得以含有格式条款的合同、通知、声明、告示或者其他方式,对商品房买受人作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作减轻、免除其自身民事责任的规定;第三十条住宅商品房应当按套销售,不得分割拆零销售;商业用房、写字楼等其他商品房应当按幢、层、套、间进行销售;第三十一条销售住宅商品房,可以按照套内建筑面积或者按套计价结算,也可以按照房屋建筑面积计价结算;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附具分户面积图,并载明商品房的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和房屋建筑面积;第三十二条经营性配套公共建筑和公共设施,可以随商品房销售或者单独销售;非经营性的公共建筑和公共设施,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移交或者转让,不得对外销售;第三十三条商品房销售价格由当事人协商确定,经济适用房等国家另有规定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四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商品房承销机构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商品房承销机构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当事人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第三十五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商品房承销机构在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前,不得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行销售给他人;第三十六条按照套内建筑面积或者按套计价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载明的套内建筑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误差在国家规定的面积测量误差以内的,商品房总价款不变;第三十七条按照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百分之三以内含百分之三的,据实结算房价款;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百分之三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三十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百分之三以内含百分之三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百分之三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百分之三以内含百分之三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百分之三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第三十八条商品房已经预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其规划、设计;经依法批准的规划、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等发生变化,或者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对商品房质量、使用功能产生不良影响情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应当自变更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不解除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补充协议;第三十九条设置抵押权的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商品房承销机构应当将设置抵押权的具体情况书面告知买受人;未告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并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商品房承销机构承担违约责任;第四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交付商品房时,应当向买受人提供或者出示下列材料:一房地产开发项目综合验收报告及备案证明;二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三具备相应资质的测绘单位出具的商品房面积测量证明文件;四房地产开发合同约定的住宅商品房性能认定文件;五供水、供电、供热、排水、燃气等配套基础设施能够交付使用的证明材料;六物业管理企业查验承接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等证明材料;七买受人共有的非经营性配套公共建筑和公共设施清单;八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房地产开发企业与买受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共同对商品房进行交付验收;经验收符合要求的,应当共同签署房屋验收交付单;房屋验收交付单的签署,视为商品房的交付使用;当事人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第四十一条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时设置样板房的,应当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及装修标准等与样板房是否一致;未作说明的,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当与样板房一致;第四十二条买受人应当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接收符合交付条件的商品房,不得无故拖延或者拒绝接收;交付的商品房质量有瑕疵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予以维修;买受人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交纳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第四十三条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非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原因,商品房不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书面告知买受人;第四十四条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规划建设的与商品房配套的基础设施、非经营性公共建筑和公共设施,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移交或者转让手续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再承担其维修、管理费用,但属于保修期内的维修、管理费用和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四十五条买受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九十日内,持身份证明等有关材料到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予以协助,并提供房地产项目开发经营权证明、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等文件;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有关材料进行审查;材料符合要求的,予以核准登记,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因商品房权利受限制或者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其他原因,致使商品房权属在一年内无法登记确认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买受人可以退房或者换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四十六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商品房质量保证书的规定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载明保修单位、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及损害赔偿等内容;第四十七条商品房的质量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保修期限的起始日期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当事人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第四十八条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核验,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予以配合;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由此造成的损失,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预售商品房的,由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以已收取的预付款百分之一以下的罚款;第五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房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可处以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按照规定的现售条件销售商品房的;二采取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的;三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商品房的;四分割拆零销售住宅商品房的;五在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行销售给他人的;六未按照规定在商品房销售场所明示有关文件和材料的;第五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按规定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文件报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的,由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可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五十二条房地产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对符合商品房预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予颁发预售许可证明或者对不符合商品房预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颁发预售许可证明的;二发现商品房销售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三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有关许可、登记手续的;四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行为;第五十三条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为:一返本销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定期向买受人返还购房款的方式销售商品房的行为;二售后包租,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在一定期限内承租或者代为出租买受人所购该企业商品房的方式销售商品房的行为;三产权登记面积,是指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确认登记的房屋面积;第五十四条本条例自2005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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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公司销售管理,提高服务水平,提升楼盘及公司品牌形象,同时提高效率,实现公司资金快速回笼,制定本销售管理制度。

1.依据国家、省、市关于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从事房屋销售的法律、法规、条例、办法等规定去开展公司的销售工作。

2.制定、执行、落实公司年度销售计划和项目销售计划,安排全年度楼盘开发项目的销售计划和项目推广计划,实施公司品牌战略,认真、及时、合理、创新性地做好策划、广告、价格等工作并进行效果分析,以促使工作的不断提高。

3.严格案场管理,做到管理严格、作业规范、工作细致、分工明确、做事有序、奖罚分明,逐步建立一支高效、团结、干练的销售队伍。

4.加强对销售合同、资金、公司印章的安全管理,避免发生损失,并根据公司资金的要求及银行的相关规定,及时联系、协助银行办理客户个人按揭贷款的审批手续,以加速资金回笼。

5.及时收集市场信息、政策信息,为公司决策和销售工作提供支持;多途径收集、管理、利用好客户资源,促进销售的快速进行,同时不断分析客户形态,为项目进一步营销和楼盘的策划提供现场第一手资料。

6.销售过程中,做好客户服务。

认真友好地听取、处理业主的投诉;对业主提出的变更申请,按相关操作程序给予办理;房屋交付时,做好竣工房产面积测量并组织实施房屋交付工作。

按合同承诺配合业主办理房产交易过户和两证手续,条件许可的情况下,为业主代办房产证和土地证。

7.通过客户俱乐部等形式通过多种途径加强与客户联系,扩大公司影响,树立良好的口啤,增强公司的品牌形象和促进销售的快速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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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第一章销售部门职能第二章销售部内部结构和管理架构第三章职务说明书第四章销售人事管理制度第五章销售部工作流程第六章销售人员行为准则和服务标准第七章销售人员的业绩考评办法第八章销售人员的薪金、奖励、惩罚第九章销售工具的领用、使用、管理办法第十章销售会议制度第十一章销售部的授权(责)、命令、汇报制度第十二章销售部保密制度第十三章销售合同、印鉴、顾客资料管理制度第十四章销售合同内容的填写依据第十五章顾客投诉、异议处理方法第十六章销售部与公司其他部门的业务协调制度第一章销售部职能部门名称:销售部直接上级:总经理室下属部门:售楼处、地铺门市部门本职:组织、完成公司所属物业的发售;组织、完成代理楼盘物业的发售;确保公司回款目标的完成;主要职能:1、进行年度销售预测报告提报总经理;2、制定年度销售计划,进行目标分解,并执行实施;3、管理、督导销售部正常工作运转,正常业务运作;4、设立、管理、监督各售楼处正常运转;5、开拓、设立、管理、监督各地铺门市正常运转;6、建立各级顾客资料档案,保持与顾客之间的双向沟通;7、合理进行销售部的预算控制;8、研究掌握售楼员的需求,充分调动积极性;9、制订业务人员的行动计划,并予以检查控制;10、接洽、维系项目发展商,取得代理楼盘资格;11、配合总工室作好项目方案(产品定位)及调整、修改;12、配合企划部作好楼盘推广、促销;13、配合物业公司作好楼宇交接;14、收集市场信息。

15、预测市场危机,并呈报并处理;16、配合财务部,统计、催收和结算房款;17、作好销售服务工作,促进、维系公司与顾客间关系。

18、组织、完成各类物业的销售。

19、调整、修改产品20、收集市场信息二、销售部管理架构:A:销售部经理直接上级:总经理直接下级:副经理、项目经理、地铺门市经理本职工作:完成销售目标和回款目标。

直接责任:1、分析市场供应、需求、成交量等竞争状况,正确作出市场销售预测报批;2、拟定年度销售计划,分解目标,报批并督导实施;3、根据发展规划合理进行人员预编、配备;4、汇总市场信息,提报项目开发、调整、修改建议;5、把握重点顾客,参加重大销售谈判和签定合约;6、关注所辖人员心态变化,及时沟通处理;7、编审销售预算,并对预算做过程控制,降低销售费用;8、寻找、洽谈代理楼盘,并组织、参与发展商的谈判、签约;9、组织建立完整的顾客档案,确保销售人员离职后顾客不丢失;10、指导、巡视、监督、检查下属;11、定期向直接上级述职;12、向直属下级授权,布置工作;13、负责直属下级任用的提名;14、报直接上级批准后,根据需要调配直属下级的岗位,转人事部门;15、制定部门工作程序和规章制度,报批通过后实行;16、制订直接下级的职务说明(岗位描述),并界定直属下级的工作范围;17、受理直属下级上报的建议、异议、投诉,按照程序处理;18、举行听证,处理间接下级对直接下级的投诉、异议、冲突和争议裁决;19、负责直属下级工作程序的培训、执行和检查;20、填报直接下级过失单和奖励单;21、参加公司例会和有关销售业务会议;22、处理紧急突发事件;领导责任:1、对销售部工作目标的完成负责;2、对销售机构设置、人员结构合理性负责;3、对公司商誉负责;4、对销售指标的制订和分解的合理性负责;5、对销售部给企业造成的影响负责;6、对所属下级的纪律行为、工作秩序、精神面貌负责;7、对销售部预算开支的合理分配负责;8、对销售部工作流程的设计、正确执行负责;9、对销售部负责监督的制度的执行情况负责;10、对销售部所掌管的企业秘密的安全性负责;主要权利:1、有销售部的代表权;2、有对部门所属员工及各项工作的管理权;3、有向总经理报告权;4、对促销活动的现场指挥权;5、有对直属下级岗位调配的建议权和任用的提名权;6、有对所属下级工作的监督检查权;7、对所属下级的工作争议的裁决权;8、对所属下级的管理、业务、业绩的考核权利;9、对预算内销售经费的支配权;10、有代表公司与政府相关部门和其它企业在与销售有关事务上的代表权;11、一定范围内的价格优惠权;12、一定范围内的换房、退房的审批权;B:销售部副经理直接上级:销售部经理直接下级:内务主管、地铺门市经理本职工作:管理内务和代理经理职能。

直接责任:1、根据发展规划合理进行人员预编、配备;23、汇总市场信息,提报项目开发、调整、修改建议;24、把握重点顾客,参加重大销售谈判和签定合约;25、关注所辖人员心态变化,及时沟通处理;26、寻找、洽谈代理楼盘,并组织、参与发展商的谈判、签约;27、组织建立完整的顾客档案,确保销售人员离职后顾客不丢失;28、指导、巡视、监督、检查下属;29、定期向直接上级述职;30、向直属下级授权,布置工作;31、负责直属下级任用的提名;32、报直接上级批准后,根据需要调配直属下级的岗位,转人事部门;33、制定部门工作程序和规章制度,报批通过后实行;34、制订直接下级的职务说明(岗位描述),并界定直属下级的工作范围;35、受理直属下级上报的建议、异议、投诉,按照程序处理;36、举行听证,处理间接下级对直接下级的投诉、异议、冲突和争议裁决;37、负责直属下级工作程序的培训、执行和检查;38、填报直接下级过失单和奖励单;领导责任:11、对销售机构设置、人员结构合理性负责;12、对所属下级的纪律行为、工作秩序、精神面貌负责;13、对销售部工作流程的设计、正确执行负责;14、对销售部负责监督的制度的执行情况负责;15、对销售部所掌管的企业秘密的安全性负责;主要权利:1、有销售部的代表权;2、有对部门所属员工及各项工作的管理权;3、有向销售部经理报告权;4、有对直属下级岗位调配的建议权和任用的提名权;5、有对所属下级工作的监督检查权;6、对所属下级的工作争议的裁决权;7、对所属下级的管理、业务、业绩的考核权利;8、对预算内销售经费的支配权;9、有代表公司与政府相关部门和其它企业在与销售有关事务上的代表权;当销售部经理在以下情形之一时,代理行使销售部经理所有责权:1、经理被调、撤、换等离职,而新经理未聘任或到岗时;2、经理因病不能任职时;3、情况紧急,不能及时通知经理时;*对内务主管授权,并负责:1、人员的招募、培训、考核;2、负责部门制度的编制、修改、执行;3、负责监督各项目部的销控管理和回款计划的执行;4、负责部门基金的管理、使用;C:内管主管*负责销售部的内务管理工作,对副经理负责;*负责各项目的销售统计,提交统计报表(包括销控表、顾客资料、收款资料);*负责销售工具的领取、发放和控制;*负责颁布各项制度,汇总意见、建议,文档管理;*负责销售信息的收集与整理;*主持经理例会、经理特别会议、销售方案讨论会;D:项目经理直接上级:销售部经理直接下级:售楼员本职工作:依公司销售策略进行物业(散户)的发售;所辖售楼处的人员、工具等管理;直接责任:1)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物业售价;2)规范执行售楼接待程序;监督下属的行为规范;3)对较大客户转交销售部经理处理;4)按月制定售楼处销售计划,报批通过后执行,完成销售目标;5)正确、及时传达上级指示;6)监督、检查下属员工的各项工作;7)接受顾客投诉,及时处理有关问题;8)收集来访顾客、成交顾客的信息及时上报;9)定期听取直接下属述职,并对其工作评定;10)及时对下级工作中的争议做出裁定;11)掌握售楼处工作情况和该项目有关数据;12)受理下级员工的建议、异议,按照程序处理;13)制定售楼处员工岗位技能培训计划,报批后实施,考核;14)填报下级过失单和奖励单,根据权限执行程序;15)根据工作需要调配下级岗位,报直接上级批准后执行;16)定期盘点销售额/回款额/销售面积/套数等,定期报送上级和内管员;17)关心下属思想、工作、生活;18)定期向直接上级述职;19)管理合同、印鉴、顾客资料、领导责任:1)对所辖项目的销售计划的完成负责;2)对所辖售楼处工作流程的正确执行负责;3)对所辖售楼处给企业造成的影响负责;4)对下属的纪律行为、工作秩序、精神面貌负责;5)对公司商誉负责;6)对所辖售楼处负责监督检查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负责;7)对所辖售楼处的清洁卫生、物品保管负责;主要权力:1)有对所辖售楼处员工和各项工作的指挥权;2)有对下属岗位调配的建议权;3)有对下属工作的监督检查权;4)有对下属的工作争议的裁决权;5)有对下属的奖励建议权;6)有对下属的提名权;7)有对下属的任用否决权;8)一定范围内的价格折扣权;9)一定范围内的换房、退房权;*全面负责管辖项目的各项工作,对销售部经理负责;*负责管辖项目销售计划的编制*对所辖项目售楼处售楼员授权,进行:1、销售计划的执行;2、售楼处销售资料(帐表、合约、印鉴等)的管理;3、管辖售楼处的日常管理,包括:1)售楼处清洁卫生;2)销售工具和售楼处管理;3)作息时间安排和出勤考核;4)行为规范的监督执行;*负责与代理开发商接洽,关系促进;*负责处理顾客的投诉和意见;*负责检查房屋的质量、设计,并督促工程部整改;*参与该楼盘的企划;E:售楼员直接上级:项目经理本职工作:顾客(散户)接待、谈判、签约。

催收个人发生交易的物业销售回款;工作责任:1)严格执行售楼程序,规范销售;2)严格执行行为规范,热情服务;3)对个人洽谈的顾客,负责售后服务;4)对个人发生的楼盘销售,催收销售款项;5)接受顾客异议和意见,及时上报,并协助项目经理处理;6)作好销售统计工作,填报各项规定表格;7)听从项目经理指挥,执行项目经理发布的其他命令。

第二章销售人事管理一、销售人员的招聘二、销售人员的培训1、试用期员工培训1)踩盘2)房地产知识3)销售技巧4)项目培训5)公司、销售部管理制度培训2、在职培训1)踩盘2)技巧交流会3)考察4)讲座和报告会5)双向交流3、新任职务培训1)职务说明2)职业交流第三章销售部工作程序一. 销售预算方案的制订、审批程序二. 销售计划的制订、审批、调整程序三. 销售预算的控制程序四. 销售目标的制订、审批、分解程序五. 物业定价、调价程序六. 销售人员业绩考核程序七. 市场调查的制订、审批程序八. 市场信息的采集、反馈程序九. 促销方案的制订、审批程序十. 来访顾客的接待程序10十一十二. 物业建设修改程序十三. 销售服务程序十四. 顾客退、换物业程序十五. 合同条款的审批程序十六. 合同的签定程序十七. 收取房款程序十八. 销售记录的作业程序十九. 销售结果的汇报程序二十. 销售款项的催收程序二十一. 坏帐申报程序第四章销售人员行为准则和服务标准一、销售人员仪表标准1、卖场着装:禁则:男:1)非西装、甲克、有领衬衫;2)帽子;3)T血衫、运动鞋、任何性质松紧裤子、棉袄、4)不穿袜子;2、发式:禁则:男:1)长度超过15公分和或后发过领和或耳发盖耳;2)除黑色外所有颜色之染发;3)光头;4)结辫;5)粘结或头屑严重女:1)长度短于5公分;2)除黑色外所有之染(喷)发;3)蓬松;4)光头;5)黏结或头屑严重;3、指甲:禁则:1)任何一手指的指甲边界长度超过3毫米;2)涂指甲油(膏)(无色除外);3)指甲内有污垢严重;4、化装:男:女:5、饰物任何非纪念性首饰;纯装饰饰物;二、销售人员行为标准1、坐:2、站:3、行:禁则:1)禁止在顾客面前吸烟;3)禁止当顾客面进食;4)禁止4、言:三、接听顾客电话服务标准1、在营业时间内,销售热线响铃3下内接听电话;2、使用:“你好(或早上/下午/中午/晚上好),百大地产(或望湖雅筑等案名),请问---您--对不起----再见(或BYEBYE)”等礼貌用语;3、想象顾客在面前时应作的表情和动作(手势);4、后于顾客挂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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