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的基本概念(ppt 8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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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PPT
解析:
白酒适用比例税率20%,定额税率每500克0.5元。
60 1000 1000 0.5 +200 20% 应纳消费税= 500 10000
=46万元
26
❀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扣除 为了避免重复征税,根据税法的规定,外购和委托加工收回 下列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对外购应税 消费品已缴纳的消费税税款或者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 委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税款,准予从应纳消费税税款中抵 扣:
18
例1、A化妆品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0年 4月10日,向当地一家大型商场销售一批化妆品, 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张,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 收入40万元,增值税税额6.8万元。计算公司上 述业务应缴纳的消费税额。 解析:化妆品适用税率为30%
应交消费税税额=40×30%=12(万元)
当月准予抵扣的委托加工烟丝已纳税款 =(60+80-100)×30%=12万元
34
作业
35
六、税收征管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除委托加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消费税的特有 规定之外,消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与增值 税基本一致。 纳税人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发 生时间,为纳税人提货的当天。
36
应纳消费税=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20×250+10×220=7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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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征消费税的计算方法
只有卷烟、粮食白酒和薯类白酒采用复合计税的方
法。
应纳税额等于应税销售数量乘以定额税率再加上销 售额乘以比例税率。(这里的销售额是不含增值税 的)
25
第三章-消费税ppt课件(全)精选全文
第二节 消费税的征收范围、纳税人、税目和税 率
一、消费税的征收范围
我国《消费品暂行条例》选择了14种消费品列举征收,具体可归 纳为5个类别:
1.过度消费会对人类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危害的 特殊消费品, 如烟、酒、鞭炮和焰火等;
2.奢侈品和非生活必需品,如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高档化妆品等; 3.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如摩托车、小汽车、高尔夫球及球具等; 4.不能再生和替代的石油类消费品,如汽油、柴油等、实木地板、 木制一次性筷子; 5.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产品,如酒精、汽车轮胎等。
第三章 消费税
《税收基础》
目
第一节 概述
录
第二节 消费税的征收范围、纳税人、
税目和税率
第三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四节 征收管理
第一节 概述
一、消费税的概念
消费税是指对特定的消费品和特定的消费行为按消费流转额征收 的一种商品税。
二、消费税的特征
消费税同其他流转税种相比,具有以下特点: 1.征收范围具有选择性 2.征收环节具有单一性 3.征收方法具有灵活性 4.平均税率水平比较高且税负差异较大
第三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
四、已纳消费税扣除的计算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的已纳税款=当期准予扣除的外 购应税消费品买价×外购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的买价=期初库存的外购应税消 费品买价+当期购进的应税消费品买价-期末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 的买价
外购已税消费品的买价是指购货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不包括 Nhomakorabea 值税)
第三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从价定率的计算方法
(二)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计算 1.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不纳税。 2.用于其他方面应税消费品
第5章 消费税 《中国税制》PPT课件
销售额:卷烟、白酒从价定率计税依据为销售额。
第三节 消费税的计算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生产销售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1.直接对外销售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1)从价定率计算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比例税率 (2)从量定额计算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3)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算
第四节 消费税的减免税和出口退(免)税
二、出口退(免)税 纳按税法规定,纳税人出口的应税消费品,除国家限制出口 的应税消费品外,免征消费税。 (一)出口应税消费品退(免)税范围 1.出口免税并退税 适用于有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购进应税消费品直接出口, 以及外贸企业受其他外贸企业委托代理出口应税消费品。 2.出口免税但不退税 适用于有出口经营权的生产性企业自营出口,或者生产企业 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的应税消费品。 3. 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 适用于一般商贸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应税消费品。
第三节 消费税的计算
(三)进口环节应税消费税的计算
1.进口一般货物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1)实行从价定率计征应纳税额的计算。纳税人进口应 税消费品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为计税依据计算进口环 节应纳的消费税。其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 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公式中的关税完税价格,是指海关核定的关税计税价格 ,一般为进口货物的到岸价格。
第三节 消费税的计算
2.进口卷烟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一步:进口卷烟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的确定 每标准条进口卷烟(200支)确定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的 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定额税)÷(1消费税税率)。
第二步:进口卷烟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进口卷烟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
第三节 消费税的计算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生产销售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1.直接对外销售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1)从价定率计算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比例税率 (2)从量定额计算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3)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算
第四节 消费税的减免税和出口退(免)税
二、出口退(免)税 纳按税法规定,纳税人出口的应税消费品,除国家限制出口 的应税消费品外,免征消费税。 (一)出口应税消费品退(免)税范围 1.出口免税并退税 适用于有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购进应税消费品直接出口, 以及外贸企业受其他外贸企业委托代理出口应税消费品。 2.出口免税但不退税 适用于有出口经营权的生产性企业自营出口,或者生产企业 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的应税消费品。 3. 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 适用于一般商贸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应税消费品。
第三节 消费税的计算
(三)进口环节应税消费税的计算
1.进口一般货物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1)实行从价定率计征应纳税额的计算。纳税人进口应 税消费品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为计税依据计算进口环 节应纳的消费税。其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 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公式中的关税完税价格,是指海关核定的关税计税价格 ,一般为进口货物的到岸价格。
第三节 消费税的计算
2.进口卷烟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一步:进口卷烟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的确定 每标准条进口卷烟(200支)确定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的 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定额税)÷(1消费税税率)。
第二步:进口卷烟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进口卷烟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
第三章 消费税 《税法》PPT课件
(二)征税范围的具体规定
4.贵重首
3.高档
饰及珠宝
1.烟
2.酒
化妆品
玉石
5.鞭炮、焰火
6.成品油
7.小汽车
8.摩托车
9.高尔夫球 及球具
10.高档手表
11.游艇
12.木制 一次性筷子
13.实木地板
14.电池
15.涂料
任务三 消费税 税率和征收率的判定
在消费税税率运用中应注意以下几个具体问题: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 ÷(1-比例税率) =[成本×(1+成本利润率)+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 ÷(1-比例税率)
其中,(1)和(3)中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是指 纳税人当月销售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如果当月同 类消费品各个销售价格高低不同,应按销售数量加权平 均计算。
(6)外购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为原料生产的木制一次性筷子;
(7)外购已税实木地板为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 (8)外购已税汽油、柴油、石脑油、燃料油、润滑油生产 的应税成品油。
上述当期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税款的计算 公式是:
当期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 =当期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的买价 (或数量)×外购应税消费品适用比例 税率(或定额税率)
计算 公式
①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 应纳税额=同类应税消费品单位销售价格 ×自产自用数量×比例税率 ②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
(2)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纳税的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应 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
消费税概述(PPT 69页)
3.消费税具有征税项目的选择性 我国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是根据我国的产业政策和消费政策,选择了包括
高档消费品、奢侈品、高能耗消费品、不可再生资源消费品和限制消费的 消费品等。对这些消费品征税,既不会影响人们的生活水平,又可以发挥 限制有害消费品的使用、抑制不良消费行为、促进资源有效利用和缓解社 会分配不公的作用。
第3章
消费税
3.1 消费税概述 3.2 征收范围和纳税人 3.3税目和税率 3.4 计税依据的确定 3.5应纳税额的计算 3.6出口应税消费品退(免)税 3.7征收管理
3.1 消费税概述
3.1.1消费税的概念
消费税是以特定消费品和消费行为的流转额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种 税。世界各国普遍征收消费税,目前大约有120多个国家和地区征收 消费税。
一是:过度消费会对人身健康、生态环境和社会秩序造成 危害的消费品,如烟、酒、鞭炮焰火。
二是,非生活必需品,如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三是,不可再生资源或再生资源缓慢的消费品,如成品油、 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
四是,高能耗、高档消费品,如小汽车、摩托车、高尔夫 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
征税数量。
二、销售额的确定:
(一)一般规定: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包括销售应税消费
品从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销售额”不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额。
一般情形下,计算消费税的销售额与计算增值税的销售额
是一致的。
(二)含增值税销售额的换算
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
率或征收率)
所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是指生产、委托加工和 进口属于应当缴纳消费税的消费品的起运地或者所在 地在境内。
【例题·多选题】下列单位中属于消费税纳税人的有 ( )。 A.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金银首饰除外)的单位 B.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单位 C.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 D.受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单位
高档消费品、奢侈品、高能耗消费品、不可再生资源消费品和限制消费的 消费品等。对这些消费品征税,既不会影响人们的生活水平,又可以发挥 限制有害消费品的使用、抑制不良消费行为、促进资源有效利用和缓解社 会分配不公的作用。
第3章
消费税
3.1 消费税概述 3.2 征收范围和纳税人 3.3税目和税率 3.4 计税依据的确定 3.5应纳税额的计算 3.6出口应税消费品退(免)税 3.7征收管理
3.1 消费税概述
3.1.1消费税的概念
消费税是以特定消费品和消费行为的流转额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种 税。世界各国普遍征收消费税,目前大约有120多个国家和地区征收 消费税。
一是:过度消费会对人身健康、生态环境和社会秩序造成 危害的消费品,如烟、酒、鞭炮焰火。
二是,非生活必需品,如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三是,不可再生资源或再生资源缓慢的消费品,如成品油、 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
四是,高能耗、高档消费品,如小汽车、摩托车、高尔夫 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
征税数量。
二、销售额的确定:
(一)一般规定: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包括销售应税消费
品从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销售额”不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额。
一般情形下,计算消费税的销售额与计算增值税的销售额
是一致的。
(二)含增值税销售额的换算
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
率或征收率)
所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是指生产、委托加工和 进口属于应当缴纳消费税的消费品的起运地或者所在 地在境内。
【例题·多选题】下列单位中属于消费税纳税人的有 ( )。 A.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金银首饰除外)的单位 B.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单位 C.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 D.受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单位
消费税概述PPT课件
子
、倒角的木制一次性筷子
实5木地板
独板实木地板、实木指接地板、实木复 合地板,及未涂饰地板和漆饰地板
第二节 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及纳税人
二、消费税的纳税人 消费税的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 零售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具体包括: n (1)从事应税消费税生产的单位和个人。 n (2)从事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单位和个人,由受托方 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 n (3)从事应税消费品进口的单位和个人。 n (4)从事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零售业务的单位 和个人。 n 自2009年5月1日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卷烟批 发业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纳税义务人,征收范围 包括纳税人批发销售的所有牌号规格的卷烟。
税消费品; 11) 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润滑油为原料生产的润
滑油。 12)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石脑油为原料生产乙烯或其他
化工产品(特殊)
(第2)四计算节方法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从量定额 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 从价定率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外购应税消费品适 用税率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 =期初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当期购进的应税消费品 的买价-期末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的买价
2009.5.1
2、酒及酒精 1)粮食白酒 0.5元/每斤 2)薯类白酒 20%
3)黄酒 240元/吨 4)啤酒 250元/吨(3000元/吨及以上)
220元/吨(3000元/吨以下) 5)其他酒 10% 6)酒精 5%
3、化妆品 包括成套化妆品:30% 4、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包括各种金、银、珠 宝首饰及珠宝玉石: 5%或10%
消费税基础知识课件ppt-消费税
货时代收代缴税款。 (2)委托个人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由委托方收回后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
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消费税的税目与税率
现行的消费税税目共有14个,具体征税范围如下:
烟、酒及酒精、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及烟火、成品油、 汽车轮胎、摩托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质一次性筷子、 实木地板。
消费税的征税环节
进口环节
应税消费品在报关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后,即发生应税行为,应当于应税消 费品报关进口环节纳税。 *金银首饰、铂金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的纳税环节在应税消费品的零售环节。
一、销售额 二、销售数量 三、组成计税价格
四、核定计税价格
消费税的计税依据
消费税的计税依据
一、销售额
1 、基本规定 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
消费税的计税依据
四、核定计税价格
纳税人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 其计税价格。
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价格的核定权限规定如下: 1.卷烟、白酒和小汽车的计税价格由国家税务总局核定,送财政部备案; 2.其他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价格由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国家税务局核定; 3.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价格由海关核定。
消费税的征税环节
销售环节
在确定销售行为时必须依据有偿性原则,即确定销售行为是否成立,主要看 其是否有偿转让应税消费品,即是否从购买方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
下列行为不属于在销售环节纳税的行为: 1.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用于直接出售的(受托方为个人的除外); 2.销售外购已税消费品的; 3.销售进口已税消费品的。
消费税纳税人 消费税税目、税率 消费税征税环节 消费税应纳税额 消费税申报征收
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消费税的税目与税率
现行的消费税税目共有14个,具体征税范围如下:
烟、酒及酒精、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及烟火、成品油、 汽车轮胎、摩托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质一次性筷子、 实木地板。
消费税的征税环节
进口环节
应税消费品在报关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后,即发生应税行为,应当于应税消 费品报关进口环节纳税。 *金银首饰、铂金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的纳税环节在应税消费品的零售环节。
一、销售额 二、销售数量 三、组成计税价格
四、核定计税价格
消费税的计税依据
消费税的计税依据
一、销售额
1 、基本规定 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
消费税的计税依据
四、核定计税价格
纳税人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 其计税价格。
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价格的核定权限规定如下: 1.卷烟、白酒和小汽车的计税价格由国家税务总局核定,送财政部备案; 2.其他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价格由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国家税务局核定; 3.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价格由海关核定。
消费税的征税环节
销售环节
在确定销售行为时必须依据有偿性原则,即确定销售行为是否成立,主要看 其是否有偿转让应税消费品,即是否从购买方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
下列行为不属于在销售环节纳税的行为: 1.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用于直接出售的(受托方为个人的除外); 2.销售外购已税消费品的; 3.销售进口已税消费品的。
消费税纳税人 消费税税目、税率 消费税征税环节 消费税应纳税额 消费税申报征收
第五章二消费税-PPT精选
组成计税价格=(原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2)进口消费品的纳税人,应在消费品报关进口后,按下列 公式计算组成计税价格:
组成计税价格=(到岸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3)纳税人用于本企业基建的自制消费品、用于本企业专 项工程和福利设施等方面的自制消费品,没有同类产品销售价 格的,应按下列公式计算组成计税价格:
2020/5/30
– 9、小汽车 – 10、高尔夫球及球具 – 11、高档手表 – 12、游艇 – 13、木制一次性筷子 – 14、实木地板
2、纳税人:凡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 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消费税的纳税人。
2020/5/30
(二)计税依据
消费税计税依据采取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两种方 法。对一些供求基本平衡,价格差异不大,计量单位 规范的消费品宜采取从量定额办法,如黄酒、啤酒、 汽油、柴油等;而对一些供求矛盾突出,价格差异较 大,计量单位不规范的消费品则采用从价定率办法, 如甲、乙类卷烟、雪茄烟、烟丝、粮食白酒、贵重首 饰、化妆品、护肤护发品等。
解:应税销售额 =200 000×100+30 000÷(1+17%)
=20 000 000+25 641.03 =20 025 641.03(元)
2020/5/30
(2)自产自用价款。是指纳税人用于生活福利设施、专项工 程、基本建设和其他非生产机构用于销售产品或者提供劳务,以 及用于馈赠、赞助、集资、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 ,应视同销售,计入销售额中。
注意:对卷烟和白酒同时采取从价定率和从量 定额的复合计税方法。
对于从价定率商品,消费税和增值税的税基一样,都是含 消费税而不含增值税的销售价格,而对于从量定额征收办 法的消费品税基是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量
(2)进口消费品的纳税人,应在消费品报关进口后,按下列 公式计算组成计税价格:
组成计税价格=(到岸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3)纳税人用于本企业基建的自制消费品、用于本企业专 项工程和福利设施等方面的自制消费品,没有同类产品销售价 格的,应按下列公式计算组成计税价格:
2020/5/30
– 9、小汽车 – 10、高尔夫球及球具 – 11、高档手表 – 12、游艇 – 13、木制一次性筷子 – 14、实木地板
2、纳税人:凡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 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消费税的纳税人。
2020/5/30
(二)计税依据
消费税计税依据采取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两种方 法。对一些供求基本平衡,价格差异不大,计量单位 规范的消费品宜采取从量定额办法,如黄酒、啤酒、 汽油、柴油等;而对一些供求矛盾突出,价格差异较 大,计量单位不规范的消费品则采用从价定率办法, 如甲、乙类卷烟、雪茄烟、烟丝、粮食白酒、贵重首 饰、化妆品、护肤护发品等。
解:应税销售额 =200 000×100+30 000÷(1+17%)
=20 000 000+25 641.03 =20 025 641.03(元)
2020/5/30
(2)自产自用价款。是指纳税人用于生活福利设施、专项工 程、基本建设和其他非生产机构用于销售产品或者提供劳务,以 及用于馈赠、赞助、集资、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 ,应视同销售,计入销售额中。
注意:对卷烟和白酒同时采取从价定率和从量 定额的复合计税方法。
对于从价定率商品,消费税和增值税的税基一样,都是含 消费税而不含增值税的销售价格,而对于从量定额征收办 法的消费品税基是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量
消费税概述(PPT 36张)
6、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扣除
(1)对应税消费品计征消费税,由于某些应税消费品 是用外购已缴税的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出来的,在对这些连
续生产出来的应税消费品计算征税时,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
计算准予扣除外购的应税消费品已纳的消费税税款。 外购已税烟丝生产的卷烟。 如
(2)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因为已由受托方代收代
6、润滑油 7、燃料油
1.0元/升 0.8元/升
(7)卷烟(2009.05.01以后)
(8)酒及酒精
1)粮食、薯类白酒,0.5元/斤+20%比例 2)黄酒,240元/吨 3)啤酒,出厂价3000元/吨以上的250元/吨;以
下220元/吨;娱乐饮食业自制250元/吨
4)其他酒,10%
(1)销售: ①赊销和分期付款结算方式,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②预收货款结算方式,发出的当天;
③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发出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④其他结算方式,收讫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2)自产自用:移送使用的当天。 (3)委托加工:纳税人提货的当天。
(4)进口:报关进口的当天。
3、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
①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
②用于其他方面的-----在移送使用时纳税
用于其它方面是指纳税人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 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和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 构、提供劳务、以及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 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
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
2、适用税率分别为: (1)高尔夫球及球具税率为10%; (2)高档手表(大于1万元)税率为20%; (3)游艇税率为10%; (4)木制一次性筷子税率为5%; (5)实木地板税率为5%。
消费税ppt课件
(1)纳税人用应税消费品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 ; (2)有偿转让应税消费品所有权的行为 ; (3)用应税消费品支付代扣手续费和销售回扣 ; (4)在销售数量之外另付给购货方或中间人作为奖励和 报酬的应税消费品 ; (5)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其他方面:应用 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和在建工程、部门、非生产机构、提供劳 务以及用于馈赠、赞助、广告样品、职工福利等 ;委托加 工的应税消费品
一般在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出厂环节、委 托加工收回环节和进口环节一次课 征(单一环节征收).
特殊规定,我国对金银首饰、铂金首饰、 钻石及钻石饰品改为在零售环节课 征,对卷烟批发环节也课征一道消 费税
计税依据具有单一性,只有从 计税依据具有多样性:从价定率计税、从
价定率计税
量定额计税、复合计税
增值税属于价外税
▪ 1994年税制改革时,在取消原有产品税、特别消费税的基础 上,将原有产品税中的部分项目及特别消费税中的部分项目 进行了调整和变革,建立了现行消费税。
▪ 2006年,针对消费税实施中的一些问题,我国对消费税的应 税品目进行有增有减的调整的同时,对原有的税率也进行了 有高有低的调整。共有14个消费税税目,将汽油、柴油合并 为成品油税目,取消了“护肤护发品”税目,将高档护肤护 发品划归“化妆品”税目。
黄酒
1吨=962升
石脑油 1吨=1385升 润滑油 1吨=1126升 航空煤油 1吨=1246升
22
税率的特殊规定
从高适用税率的两种情况 ▪ 一是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当缴纳消费税的消
费品未分别核算销售额、销售数量的; ▪ 二是将应税消费品与非应税消费品以及不同税率
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
定财政意义的消费品,如汽车轮胎 。
一般在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出厂环节、委 托加工收回环节和进口环节一次课 征(单一环节征收).
特殊规定,我国对金银首饰、铂金首饰、 钻石及钻石饰品改为在零售环节课 征,对卷烟批发环节也课征一道消 费税
计税依据具有单一性,只有从 计税依据具有多样性:从价定率计税、从
价定率计税
量定额计税、复合计税
增值税属于价外税
▪ 1994年税制改革时,在取消原有产品税、特别消费税的基础 上,将原有产品税中的部分项目及特别消费税中的部分项目 进行了调整和变革,建立了现行消费税。
▪ 2006年,针对消费税实施中的一些问题,我国对消费税的应 税品目进行有增有减的调整的同时,对原有的税率也进行了 有高有低的调整。共有14个消费税税目,将汽油、柴油合并 为成品油税目,取消了“护肤护发品”税目,将高档护肤护 发品划归“化妆品”税目。
黄酒
1吨=962升
石脑油 1吨=1385升 润滑油 1吨=1126升 航空煤油 1吨=1246升
22
税率的特殊规定
从高适用税率的两种情况 ▪ 一是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当缴纳消费税的消
费品未分别核算销售额、销售数量的; ▪ 二是将应税消费品与非应税消费品以及不同税率
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
定财政意义的消费品,如汽车轮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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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押金是否返还以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酒类产品销 售额中,征收消费税。
2019/9/24
19
第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业务。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当月销售 价格计算纳税。
如果当月同类消费品各期销售价格高低不同
应按销售数量加权平均计算,但销售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或 者无销售价格的不得列入加权平均计算; 如果当月无销售或当月未完结
2019/9/24
23
第五、进口应纳消费税的业务 进口一般货物:
进口一般货物 价组 格 完 成 1税 消 计价 费 税 关格 税 税率
进口卷烟:
进口卷烟组完 成1 税 计 进 价 税 关 口 格 价 税 消 卷 格 费 烟税 消定 费额 税
进口卷烟的消费税定额税 = 海关核定的进口卷烟数量×消费 税定额税率
2019/9/24
5
(二)消费税的纳税人与纳税范围
消费税的纳税人:
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 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 我国境内:指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属于应当缴纳消费税的消费 品的起运地或者所在地在境内。
2019/9/24
6
(二)消费税的纳税人与纳税范围
消费税的纳税范围:生产应税消费品、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
2019/9/24
税率
3% 10%
1% 3% 5% 9% 12% 25% 40% 5%
15
税目 十、高尔夫球及球具 十一、高档手表
指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每只在10,000元(含)以上。
十二、游艇 十三、木制一次性筷子 十四、实木地板
税率 10 % 20%
10% 5% 5%
2019/9/24
16
(五)消费税的计税依据
2019/9/24
27
已核定最低计税价格的白酒,生产企业实际销售价格高于消费税 最低计税价格的,按实际销售价格申报纳税;实际销售价格低于消费 税最低计税价格的,按最低计税价格申报纳税。
已核定最低计税价格的白酒,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持续上涨或 下降时间达到3个月以上、累计上涨或下降幅度在20%(含)以上的白 酒,税务机关重新核定最低计税价格。
1. 金银首饰、铂金首饰和钻石及钻石饰品
2. 其他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
税率
20%加0.5元/500克或500毫升
240元/吨
250元/吨 220元/吨
10% 5% 30%
5%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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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税目 五、鞭炮、焰火 六、成品油
1. 汽油 ⑴ 含铅汽油 ⑵ 无铅汽油
2. 柴油 3. 航空煤油 4税 1成 消 价 本 利 费 格 润 税 成率 1 本 1消 成 ( 费 本税 利率 润率)
2019/9/24
22
第四、应税消费品换取生产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 的业务。
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 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 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
对既作价随同应税消费品销售,又另外收取押金的包装物的押金
凡纳税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退还的,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 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缴纳消费税。
2019/9/24
18
(2)几种特殊业务计税依据的确定
第一、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物销售的业务。
对酒类产品生产企业销售酒类产品(除啤酒、黄酒外)而收取 的包装物押金
2019/9/24
3
(一)消费税的定义及特点
定义:消费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
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演变过程:
1950年《货物税暂行条例》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征收特种消费行为税。 1953年取消特种消费行为税,征收文化娱乐税(1966年停征)。 1984年征收的营业税、产品税,都部分具有消费税的性质。 1989年,对彩电、小轿车开征了特别消费税。 1994年开征消费税。 2008年颁布《消费税暂行条例》,2009年1月1日施行。
如果当月同类消费品各期销售价格高低不同
应按销售数量加权平均计算,但销售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 或者无销售价格的不得列入加权平均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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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第三、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业务。
如果当月无销售或者当月未完结 应当按照同类消费品上月或者最近月份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
如果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 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2019/9/24
4
(一)消费税的定义及特点
消费税的特点:
1.征税对象具有选择性。 即只有消费税税目税率表上列举的应税消费品才征收消费税。
2.计征方法灵活 可以实行从量定额、从价定率,或实行从量从价复合计征。
3.平均税率水平较高且负税差异大; 4.消费税属于价内税,实行单一环节征收。
不包括应向购货方收取的增值税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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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2)几种特殊业务计税依据的确定
第一、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物销售的业务。
如果包装物不作价随同产品销售,而是收取押金
此项押金则不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税,但对因逾期未 收回的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或者已收取的时间超过一年的押金,应并入 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缴纳消费税。
2019/9/24
24
第六、卷烟消费税业务:计税依据为调拨价格和核定价格 调拨价格:指卷烟生产企业通过卷烟交易市场与购货方签订的 卷烟交易价格。 核定价格:指由税务机关按其零售价倒算一定比例的办法核定计 税价格。
2019/9/24
25
核定价格的计算公式为: 某牌号规格核 卷定 烟价 消 该格 费 牌税 号规格售 卷价 烟格 15% 6
分为十四类:
税目 一、烟
1. 卷烟 ⑴ 甲类卷烟 ⑵ 乙类卷烟 ⑶ 批发环节
2. 雪茄烟 3. 烟丝
税率
56%加0.003元/支 36%加0.003元/支
5% 25% 30%
2019/9/24
12
税目 二、酒及酒精
1. 白酒 2. 黄酒 3. 啤酒
⑴ 甲类啤酒 ⑵ 乙类啤酒 4. 其他酒 5. 酒精 三、化妆品 四、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卷烟在批发环节按5%的税率缴纳消费税。
2019/9/24
9
消费税纳税环节知识点总结:
2019/9/24
10
(三)消费税的计税方法
1.从价定率征收 消费税是价内税。 2. 从量定额征收 3. 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征收 目前只对卷烟和白酒采用复合征收方法。
2019/9/24
11
(四)消费税的税目和税率
应按照同类消费品上月或最近月份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 如果没有同类消费品同类销售价格的
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税。
组成计税材 价料 格成 1不 本 消含 费增 税值 率税的加工费
2019/9/24
20
第三、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业务。
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
不纳税。
用于其他方面的
于移送使用时纳税,计税依据为纳税人生产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 ,即纳税人当月销售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
2019/9/24
税率 15%
1.4元/升 1.00元/升 0.8元/升 0.8元/升 1.00元/升 1.00元/升 1.00元/升 0.80元/升
3%
14
税目 八、摩托车
1. 汽缸容量(排气量)在250毫升(含250毫升)以下的 2. 汽缸容量(排气量)在250毫升以上的 九、小汽车 1. 乘用车 ⑴ 汽缸容量(排气量)在1.0升(含1.0升)以下的 ⑵ 汽缸容量在1.0升以上至1.5升(含1.5升)的 ⑶ 汽缸容量在1.5升以上至2.0升(含2.0升)的 ⑷ 汽缸容量在2.0升以上至2.5升(含2.5升)的 ⑸ 汽缸容量在2.5升以上至3.0升(含3.0升)的 ⑹ 汽缸容量在3.0升以上至4.0升(含4.0升)的 ⑺ 汽缸容量在4.0升以上的 2. 中轻型商用客车
1.从价计征法下的计税依据 (1)一般规定 应纳税额 = 销售额×比例税率 销售额包括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 和价外费用。
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其销售额的人民币折合率可 以选择销售额发生的当天或者当月1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纳税人 应在事先确定采用何种折合率,确定后1年内不得变更。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啤酒属于从量征税的应税消费品,无论包装物是否返 还,不再征收消费税 ;纳税人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发 生时间为报关进口的当天;纳税人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 产应税消费品的,不征收消费税。
费品,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零售应税消费品。 ⑴ 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一般在纳税人销售时纳一次消费税。
⑵ 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
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 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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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二)消费税的纳税范围和环节
⑶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指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 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第三章 消费税法和烟叶税法
本章分二节:
· 消费税法 · 烟叶税法
2019/9/24
1
§1 消费税法
一、消费税的基本概念 二、应纳消费税额的计算 三、消费税的征收管理
2019/9/24
2
一、消费税的基本概念
(一)消费税的定义及特点 (二)消费税的纳税人纳税范围 (三)消费税的计税方法 (四)消费税的税目与税率 (五)消费税的计税依据 (六)消费税的减税项目
⑷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
于报关进口时纳税,由海关代征。
2019/9/24
2019/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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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业务。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当月销售 价格计算纳税。
如果当月同类消费品各期销售价格高低不同
应按销售数量加权平均计算,但销售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或 者无销售价格的不得列入加权平均计算; 如果当月无销售或当月未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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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进口应纳消费税的业务 进口一般货物:
进口一般货物 价组 格 完 成 1税 消 计价 费 税 关格 税 税率
进口卷烟:
进口卷烟组完 成1 税 计 进 价 税 关 口 格 价 税 消 卷 格 费 烟税 消定 费额 税
进口卷烟的消费税定额税 = 海关核定的进口卷烟数量×消费 税定额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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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消费税的纳税人与纳税范围
消费税的纳税人:
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 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 我国境内:指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属于应当缴纳消费税的消费 品的起运地或者所在地在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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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消费税的纳税人与纳税范围
消费税的纳税范围:生产应税消费品、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
2019/9/24
税率
3% 10%
1% 3% 5% 9% 12% 25% 40% 5%
15
税目 十、高尔夫球及球具 十一、高档手表
指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每只在10,000元(含)以上。
十二、游艇 十三、木制一次性筷子 十四、实木地板
税率 10 % 20%
10% 5%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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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消费税的计税依据
2019/9/24
27
已核定最低计税价格的白酒,生产企业实际销售价格高于消费税 最低计税价格的,按实际销售价格申报纳税;实际销售价格低于消费 税最低计税价格的,按最低计税价格申报纳税。
已核定最低计税价格的白酒,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持续上涨或 下降时间达到3个月以上、累计上涨或下降幅度在20%(含)以上的白 酒,税务机关重新核定最低计税价格。
1. 金银首饰、铂金首饰和钻石及钻石饰品
2. 其他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
税率
20%加0.5元/500克或500毫升
240元/吨
250元/吨 220元/吨
10% 5% 30%
5%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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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目 五、鞭炮、焰火 六、成品油
1. 汽油 ⑴ 含铅汽油 ⑵ 无铅汽油
2. 柴油 3. 航空煤油 4税 1成 消 价 本 利 费 格 润 税 成率 1 本 1消 成 ( 费 本税 利率 润率)
2019/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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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应税消费品换取生产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 的业务。
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 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 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
对既作价随同应税消费品销售,又另外收取押金的包装物的押金
凡纳税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退还的,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 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缴纳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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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几种特殊业务计税依据的确定
第一、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物销售的业务。
对酒类产品生产企业销售酒类产品(除啤酒、黄酒外)而收取 的包装物押金
2019/9/24
3
(一)消费税的定义及特点
定义:消费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
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演变过程:
1950年《货物税暂行条例》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征收特种消费行为税。 1953年取消特种消费行为税,征收文化娱乐税(1966年停征)。 1984年征收的营业税、产品税,都部分具有消费税的性质。 1989年,对彩电、小轿车开征了特别消费税。 1994年开征消费税。 2008年颁布《消费税暂行条例》,2009年1月1日施行。
如果当月同类消费品各期销售价格高低不同
应按销售数量加权平均计算,但销售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 或者无销售价格的不得列入加权平均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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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业务。
如果当月无销售或者当月未完结 应当按照同类消费品上月或者最近月份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
如果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 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2019/9/24
4
(一)消费税的定义及特点
消费税的特点:
1.征税对象具有选择性。 即只有消费税税目税率表上列举的应税消费品才征收消费税。
2.计征方法灵活 可以实行从量定额、从价定率,或实行从量从价复合计征。
3.平均税率水平较高且负税差异大; 4.消费税属于价内税,实行单一环节征收。
不包括应向购货方收取的增值税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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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几种特殊业务计税依据的确定
第一、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物销售的业务。
如果包装物不作价随同产品销售,而是收取押金
此项押金则不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税,但对因逾期未 收回的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或者已收取的时间超过一年的押金,应并入 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缴纳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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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卷烟消费税业务:计税依据为调拨价格和核定价格 调拨价格:指卷烟生产企业通过卷烟交易市场与购货方签订的 卷烟交易价格。 核定价格:指由税务机关按其零售价倒算一定比例的办法核定计 税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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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价格的计算公式为: 某牌号规格核 卷定 烟价 消 该格 费 牌税 号规格售 卷价 烟格 15% 6
分为十四类:
税目 一、烟
1. 卷烟 ⑴ 甲类卷烟 ⑵ 乙类卷烟 ⑶ 批发环节
2. 雪茄烟 3. 烟丝
税率
56%加0.003元/支 36%加0.003元/支
5% 25%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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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目 二、酒及酒精
1. 白酒 2. 黄酒 3. 啤酒
⑴ 甲类啤酒 ⑵ 乙类啤酒 4. 其他酒 5. 酒精 三、化妆品 四、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卷烟在批发环节按5%的税率缴纳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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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纳税环节知识点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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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三)消费税的计税方法
1.从价定率征收 消费税是价内税。 2. 从量定额征收 3. 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征收 目前只对卷烟和白酒采用复合征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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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消费税的税目和税率
应按照同类消费品上月或最近月份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 如果没有同类消费品同类销售价格的
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税。
组成计税材 价料 格成 1不 本 消含 费增 税值 率税的加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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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业务。
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
不纳税。
用于其他方面的
于移送使用时纳税,计税依据为纳税人生产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 ,即纳税人当月销售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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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率 15%
1.4元/升 1.00元/升 0.8元/升 0.8元/升 1.00元/升 1.00元/升 1.00元/升 0.80元/升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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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目 八、摩托车
1. 汽缸容量(排气量)在250毫升(含250毫升)以下的 2. 汽缸容量(排气量)在250毫升以上的 九、小汽车 1. 乘用车 ⑴ 汽缸容量(排气量)在1.0升(含1.0升)以下的 ⑵ 汽缸容量在1.0升以上至1.5升(含1.5升)的 ⑶ 汽缸容量在1.5升以上至2.0升(含2.0升)的 ⑷ 汽缸容量在2.0升以上至2.5升(含2.5升)的 ⑸ 汽缸容量在2.5升以上至3.0升(含3.0升)的 ⑹ 汽缸容量在3.0升以上至4.0升(含4.0升)的 ⑺ 汽缸容量在4.0升以上的 2. 中轻型商用客车
1.从价计征法下的计税依据 (1)一般规定 应纳税额 = 销售额×比例税率 销售额包括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 和价外费用。
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其销售额的人民币折合率可 以选择销售额发生的当天或者当月1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纳税人 应在事先确定采用何种折合率,确定后1年内不得变更。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啤酒属于从量征税的应税消费品,无论包装物是否返 还,不再征收消费税 ;纳税人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发 生时间为报关进口的当天;纳税人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 产应税消费品的,不征收消费税。
费品,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零售应税消费品。 ⑴ 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一般在纳税人销售时纳一次消费税。
⑵ 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
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 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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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消费税的纳税范围和环节
⑶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指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 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第三章 消费税法和烟叶税法
本章分二节:
· 消费税法 · 烟叶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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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消费税法
一、消费税的基本概念 二、应纳消费税额的计算 三、消费税的征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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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一、消费税的基本概念
(一)消费税的定义及特点 (二)消费税的纳税人纳税范围 (三)消费税的计税方法 (四)消费税的税目与税率 (五)消费税的计税依据 (六)消费税的减税项目
⑷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
于报关进口时纳税,由海关代征。
2019/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