斜井提升安全技术措施汇总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主井区主斜井提升安全技术措施
一、概述
晋煤集团晋圣永安宏泰煤业有限公司改扩建工程主井区主斜井提升采用JTP-1.6/1.2矿用提升绞车,负责主井区主斜井物料提放,为进一步解决、协调好主斜井正常提放物料与行人的需求,确保提升时的人员安全,以及设备安全,特拟定本措施,望全体操作人员及行人遵照执行。
二、安全措施
1、在主斜井下山段设置提升运输信号装置及电话,以确保正常及紧急状态下能发出开、停车的信号及相互联系,安设地点严禁堆放杂物。
2、在变坡点悬挂“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警示牌。
3、主斜井轨道的铺设质量应符合以下规定及相关标准:
(一)、永久轨道铺设标准:
(1)扣件必须齐全、牢固并与轨型相符,轨道接头的间隙不大于5mm,高低和左右错差不得大于2mm。
(2)直线段和加宽后的曲线段轨距上偏量为±5mm,下偏差为±2mm
(3)直线段2条钢轨顶面的高低差,以及曲线段外轨按设计加高后与内轨顶面的高低偏差,都不得大于5mm。
(4)在曲线段内应设置轨距拉杆。
(5)轨枕的规格及数量应符合标准要求,间距偏差不得超过
50mm,道渣的粒度及铺设厚度应符合标准要求,轨枕下应捣实,对道床应经常清理,应无杂物、无浮石、无积水。且同一线路必须使用同一型号钢轨。道岔的钢轨型号,不得低于路线的钢轨型号。
(6)托绳轮按要求设置,并转动灵活。
(二)、临时轨道铺设标准:
(1)、轨距误差不大于10mm、不小于5mm;
(2)、轨道接头间隙不超过10mm,内错差、高低差不大于5mm,水平误差不大于10mm;
(3)、枕木间隙不大于1米,连接件齐全紧固有;
(4)、无杂板道,轨枕无浮离、空吊现象。
4、主斜井专门提升物料,任何时间段(斜主斜井确需作业时)不得行人,行人必须走回风斜井。
5、井口应安设与绞车司机和井下直通的电话。
6、在规定提升运输时间段,有人员因工作所需,要通过提升巷道出井时,井底信号工必须在等绞车提至地面车场或下放至井底车场再用电话与井口信号工取得联系,告知要通过的人员数量,让人员顺利出井,最后井口信号工清点所有通过的人员数量无误后,井口信号工再电话联系井底信号工正常发信号按正常程序进行提升作业。
7、如在规定提升运输时间段,有人员因工作所需,要从提升巷道入井时,井口信号工必须在等绞车提至地面车场或下放至井底车场再用电话与井底信号工取得联系,告知要入井的人员数量,让人员顺利入井,最后井底信号工清点所有通过的人员数量无误后,井底信号工方可正常发信号联系井口信号工转发绞车房按正常程序进行提升作
业。
8、如在提升运输时间内,因工作所需,要在提升巷道内进行作业时,要设专人与井底信号工、绞车司机联系,告知工作内容及所需时间,绞车司机在等绞车提至地面车场后将停车,并将绞车停电再电话告知井口信号工或井底信号工允许放行进行作业,工作完后撤出斜巷经井口信号工或井底信号工确认人数无误后,由所设专人告知井底信号工、井口信号工、绞车司机工作已经完成,可以进行提升工作。
9、主斜井井底措施巷口必须设置信号工、把钩工。绞车司机及信号工、把钩工必须持证上岗,应严格执行绞车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同时提升前绞车司机与信号工、把钩工应共同检查电铃信号,应确保其清晰可靠后,方能开车。
10、开车前绞车司机必须检查各部螺栓,刹车装置,液压装置,发现情况,必须处理好后才能开车。
11、在绞车运行过程中,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制度。
12、井下信号工、把钩工必须佩戴自救器,便携式瓦斯报警仪,在运转前,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否则严禁开车。
13、开车前信号工和把钩工应检查保险绳,矿车闭锁是否齐全,插销是否合格。如果不完好,不准起动绞车。严禁用其它物件代替保险绳、插销等。
14、严格执行“一坡三档”制度,合理的进行“一坡三档”设置,发现一坡三档损坏、失灵不应起动绞车,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处理(一
坡三档的设置详见详见四、附:我矿主井区主斜井一坡三档具体设置)。
15、在运行中每次提升不能超过其额定载重量,且所装物料应符合规定。提放超重物件、大型设备、以及超长、超宽、超高物料(长度不得超过4m,宽度不得超过1.3m,高度不得超过1.4m)时,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物件必须用四股盘条捆绑牢固,事先撤离主斜井的所有人到躲避硐内或其它安全巷道内,清理巷道杂物及阻挡车辆通过的物件,以确认运输车辆能顺利通过后方能提放(一次允许提升矿车数量和重量详见五、附:主井区主斜井JTP-1.6/1.2矿用提升绞车的安全系数验算)。
16、绞车运行中不准扒车蹬钩,如发现应立即制止,并向安全部和调度室及时汇报,并严肃处理。
17、施工期间绞车司机应每天有专人检查钢丝绳运行情况,并做好记录,发现有问题及时汇报,不能使用的钢丝绳应及时更换,不能带病运行。
18、绞车必需带电运行,严禁不带电运行。
19、主斜井延伸辅设轨道时道头必须安设牢固的临时挡车器。信号、把钩工要对主斜井井筒最后一道挡车杠及挡车栏的完好及开闭负责,平时应处于常闭状态,只有在提升矿车时才能打开,矿车通过后应及时关闭。
20、信号工在绞车运行前,将巷道内所有人员撤出,并做好提升期间的警戒工作,防止人员窜入提升运输巷道行走、工作、逗留、防
止人员爬、蹬、跳矿车。
21、主斜井处理跳道矿车时,必须在矿车的下方打上不少于两根牢固的挡车柱,先将车中重物卸下,然后用人力抬车上道,抬车时,抬车人员的对侧及矿车下方严禁有人,在处理跳道矿车的过程中,绞车司机必须坚守岗位,精力集中,紧握刹把,严禁离开。
22、人员卸车时,应打牢挡车柱后方可卸车,严禁站在所提物件的下方及两侧进行卸车,卸车时任何人不得处于所卸物件的下方。
三、避灾线路
井下发生水、火瓦斯事故时,与主斜井提升有关的作业人员避灾线路为:
集中胶带巷→主斜井井底措施联络巷→主斜井→地面;
主斜井延伸段→主斜井→地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