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证照使用的管理规定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公司证照使用的管理规定
一、目的:为保护公司权益,公司对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
质量认证证书、组织代码证等证照使用进行严格管理。
二、管理:
1、原件:
所有证照原件由税务会计统一保管,因公借用原件者,必须由总经理批准,并在《证照使用情况登记表》登记,并由总经理签字确认后,方可借用,由税务会计监管回收。
2、扫描件:
(1)工程业务所需证照扫描件由总公司工程部统一存档管理,其他人员不得私自传送使用。
(2)使用扫描件者,必须经营销副总或本部门经理同意,打印后需标明“专供****项目使用”、“再次复印无效”等内容,申请使用
人在《证照使用情况登记表》上签字,并由营销副总或本部门经理签字后,方可取用。
三、使用注意事项:
1、公司所有人员必须严肃对待企业相关证照,不得用做公司项目之
外的其他用途。
2、使用扫描件时,所有涉及销售的,申请使用人必须通过营销副总
同意;行政部门、财务部、采购部申请使用人必须通过本部门经理同意。
3、分公司使用扫描件时,涉及销售的,申请使用人需通过分公司经理同意;工程项目需通过营销副总同意;行政部门、财务部、采购部申请使用人需通过公司相应部门经理同意,由分公司行政人员负责打印管理。
4、借用原件者承担保管责任,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归还,如因破损或丢失,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借用人承担。
5、扫描件只限用于所申请项目,如有剩余,由领用人统一交回工程部处理。
四、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望全体员工严格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