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与期限41页PPT文档
第十一章诉讼时效与期限-PPT精品文档
案例分析
• 1981年1月1日晚,张某被人袭击打成重伤。经 过长时间的访查,2019年6月30日张某掌握确 凿的证据证明将其打伤的人是A。这时张某要 得到法律保护,应当在( )前向A提出赔偿 请求。 • A.1982年1月l日 • B.2000年6月30日 • C.2019年1月1日 • D.2019年6月30日
• 三、诉讼时效的客体
所谓诉讼时效的客体,是指诉讼时效 制度所适用的权利类型。关于诉讼时效 的客体,依诉讼时效制度的立法目的, 应解释为仅适用于请求权。
难了的“梯子案”
• 本案所涉及楼梯通行权,是基于楼房所 有权派生出来的一种支配权(基于相邻 关系而产生的权利 ),该权利的的行使 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 • 第八十七条 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 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 必要的便利。
第十一章 诉讼时效和期限
诉讼时效制度的意义在于督促权利 人及时行使权利,从而使当事人间 的权利义务关系尽快确定化。
第一节 概说
• 一、时效的概念和种类
(一)时效的概念 时效,指当事人对财产的占有或不行使 权利的行为,经过一定的时间,发生当 事人取得权利或权利效力减损法律效果 的制度。
• (二)时效的种类 根据引起时效发生的事实状态的不同以 及由此导致的法律效果的不同,将时效 区分为取得时效和诉讼时效(即消灭时效)。 前者的事实状态为占有他人财产,法律 效果为占有人取得财产所有权;后者的 事实状态为权利人不行使权利,法律效 果为权利效力减损。
支配权不适用于诉讼时效的理由
• 支配权依其性质不应有诉讼时效的限制,如果 限制了,权利人就无法享有该权利上的利益了。 此外,支配权在本质上是法律赋予权利人可以 自由支配的空间,如果受到诉讼时效的限制, 便与该项权利的宗旨相背离。 • (支配权是指权利主体对权利客体加以直接的 排他性支配并享受其利益的权利。物权、知识 产权、人格权等属于支配权)
六章节诉讼时效与期限
• 《产品质量法》第45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 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
• 前者为违约请求权诉讼时效期间,后者为侵权 之诉请求权诉讼时效期间。
• [例] 王某从商场购得一电暖器(商场未声明有质量 问题),放置一年半后使用时因漏电而受伤,为此 花去医疗费3000元。根据诉讼时效的规定,王某 起诉获法院支持应依据下列何法?
• A、《 民法通则》
• B、《 产品质量法》
• C、《 民法通则》 与《 产品质量法》
• D、《 民法通则》 或《 产品质量法》
第二节 诉讼时效的计算
一、诉讼时效的起算
《民法通则》第137条: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 护。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1998)冀经一请字第38号《关于超过诉讼时
效期间信用社向借款人发出的“催收到期贷款通知单”是 否受法律保护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四条、第九十条 规定的精神,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信用社向借款人发 出催收到期贷款通知单,债务人在该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 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 受法律保护。
(二)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结果:
❖ ——使已经经过的诉讼时效期间归于无效,从中断 事由消除时起重新计算诉讼时效期间。
甲于1996年3月1日借给乙1万元,约定1个月后还钱。乙到 期未还,后甲曾于1998年4月1日电话要求乙还钱,未果; 甲又1999年4月1日请求乙的保证人丙还钱,未果;甲又 于2000年4月1日起诉乙,未果;2001年4月1日,乙的财 产代管人丁向甲表示准备还钱。问此时甲、乙之债的诉 讼时效期间何日到期?
诉讼时效和期限课件
及时维权
一旦发现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 应尽快采取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
权益,避免超过诉讼时效。
保留证据
保留相关证据是维权的关键。在维 权过程中,应尽可能保留与案件相 关的证据,以便证明自己的权利和 对方侵害的事实。
寻求专业法律帮助
如有必要,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 助,律师可以提供法律建议和指导 ,帮助当事人避免超过诉讼时效。
THANKS
感谢观看
诉讼期限的作用在于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防止权利人无限期地拖 延诉讼,保障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诉讼期限的起算点通常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具体起算点根据不 同法律关系和法律规定而有所不同。
诉讼期限的种类
普通诉讼时效
短期诉讼时效
长期诉讼时效
不适用诉讼时效
指一般情况下适用的诉 讼时效,期间通常为2-3
秩序。
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诉讼时效制度有助于维护社会公 共利益,防止因个别人长期不行 使权利而影响整个社会经济秩序
。
防止权利滥用
通过规定诉讼时效期间,限制权 利人长期行使权利,避免因权利 滥用对他人造成不公平的负担。
02
诉讼时效的起算
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
权利被侵害之日起
当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时,诉讼时效自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
年。
指适用于特定权利的短 期诉讼时效,期间通常
为1年以下。
指适用于某些特定情况 的长期诉讼时效,期间 可能长达10年以上。
指某些特定的法律关系 或权利不适用诉讼时效
的规定。Biblioteka 诉讼期限的计算方法直接计算法
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按照每 日、每周、每月或每年计算诉
讼期限。
约定计算法
当事人约定了履行期限或交付 期限的,从履行期限届满或交 付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诉讼期 限。
M-第九讲诉讼时效与期限
偏重
间,几近湮灭的证据,并督促 困难
权利人行使权利。
可编辑ppt
6
三、取得时效与消灭时效的比较
1、在要件与效果方面的不同(见图表) 2、在前提、要件、效果方面的相同点 前提:一定事实状态的存在 要件:一定期间的经过 效果 :权利变动
可编辑ppt
7
在要件与效果方面的不同
(图表)
消灭 时效
要件
效果
权 利 不 不利益产生 行使
诉讼时效的客体(3)
三、关于基于身份关系的请求权
(1)一般不适用消灭时效。如,离婚后探望子女 请求权(《婚姻法》第38条)
(2)具有财产性质的(争点)
T1:应适用诉讼时效。如,赡养费给付请求权 T2:不应适用诉讼时效(DR199)
四、基于人格关系而生的请求权
1、除去侵害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 2、人格权被侵害而生的损害赔偿(侵权)请求权
可编辑ppt
12
二、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以后,义务人履行 义务的法律效果
1、形成自然债务:民法通则138条 (1)无强制力保证; (2)仍有债权人地位。 2、自然债务的法律效果:通则解释171a
义务人在不知时效届满的情况下为给付, 之后不得以不知而主张以不当得利返还。
可编辑ppt
13
补充:关于不完全债权(略)
(肯定说与否定说)
起诉应自何时(提起说,DR209)起发生时效中断 的效力
以口头方式起诉的,应以法院书记员作成笔录时, 发生时效中断的效力
可编辑ppt
22
一、诉讼时效期间的分类(2)
2、设双重时效期间的实益
(1)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时, 20年为对2年普通时效中止、中断而延长的限 制
《诉讼时效和期间》课件
在本课程中,我们将学习诉讼时效和期间的重要性。了解诉讼时效的定义、 不同类别诉讼的期间限制以及期间计算规则。
什么是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指的是诉讼权利的有效行使期限。它根据法律规定,确保诉讼案件得到及时审理和解决。
1 定义
诉讼时效是指在一定的时间范围内行使起诉权的期限。
2 法律规定
诉讼时效和期间直接关系到维护司法公正和 保障当事人权益。
2 期间计算规则
了解诉讼期间计算的基本规则和影响因素。
3 延长和中断期间的方法
4 保全与时效的关系
在适用的条件下,可以延长或中断诉讼期间。
保全程序需要考虑诉讼时效的限制和影响。
不同国家和地区有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同的诉讼时效规定,需根据具体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3 特殊情况
某些情况下,诉讼时效可能会因其他法律因素而受到影响。
不同类别诉讼的时效期间
1 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的时效期间通常是根据具体案件性 质和法律规定来确定的。
2 刑事诉讼
刑事诉讼的时效期间主要是由罪行的性质和 刑法规定来决定的。
3 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的时效期间是根据相关行政法规和 法律来确定的。
4 简易程序诉讼
简易程序诉讼的时效期间相对较短,旨在迅 速解决符合条件的案件。
期间计算则
在计算诉讼期间时,需要考虑以下因素:
开始时间
诉讼期间的计算应从法律规定的起始时间点开 始。
中断时间
诉讼期间的计算可能会因为某些法律程序的中 断而停止计算。
异常情况
再审制度
在某些情况下,诉讼期间的 终止可能会引起再审程序的 启动。
保全与时效
保全与诉讼时效之间存在密切关系,考虑以下因素:
《时效与期限》PPT课件
精选PPT
38
所谓知道,是指权利人已经现实地知道
所谓应当知道,是指权利人受侵害所处 的环境有充分根据推断他已经知道。
精选PPT
39
(二)一些特殊情形下的起算时间
1.人身损害,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且知 道加害人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 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 从伤势确诊且知道加害人之日起算。
第十章 时效与期限
精选PPT
1
第一节 时效概述
一、时效的概述: (一)概念:
时效,时间的效力,是指一定的事 实状态的存在持续地经过法定期间而依 法发生一定的民事法律效果的法律事实。
精选PPT
2
(二)时效的构成:
1.一定的事实状态的存在 以和平公开的方式占有某物的事实状态 主体不行使权利的事实状态
6
三、时效制度的作用
1.稳定法律秩序和社会经济秩序 2.促使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 3.有利于人民法院查明案件事实,正确处
理纠纷。
精选PPT
7
四、时效的种类:
(一)取得时效: (二)诉讼时效:(消灭时效)
精选PPT
8
(一)取得时效
是指以所有的意思或为自己利益、和 平、公然、善意、持续地占有他人财产 的事实状态持续到法定期间届满,即发 生依法取得该项财产所有权或其他财产 权的法律效果的时效。也称占有时效。
除斥期间,是指法定的权利的存续 期间,因该期间的经过发生权利消灭的 法律效果。
(1)适用对象不同 (2)法律效果不同 (3)期间性质不同 (4)期间起算不同 (5)法院是否能主动援引不同
精选PPT
15
(三)诉讼时效的种类
1 .普通诉讼时效 2 .特别诉讼时效 3 .最长权利保护期限(最长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与期限新PPT课件
所有权证明的困难;消灭时效:避免履行了债务的债务人 因丢失清偿证据带来的重复清偿) 4、督促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发挥财产的利用效率。 5、时效制度的副作用是保护了一些不法的无权利人。
时效制度的副作用
通风、噪音妨害消除请求权 6、基于储蓄存款、债券而发生的债权请求权
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请求权
《诉讼时效的司法解释》第一条 当事人可以对债权 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但对下列债权请求权 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 (二)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 (三)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 (四)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 权。
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请求权
1、排除妨害、消除危险、所有权确认等物权请求 权
2、基于身份关系发生的请求权,如抚养费、赡养 费请求权,离婚、解除收养关系请求权
3、人格权侵害而产生的非金钱请求权,如停止侵 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请求权
4、基于财产共有关系发生的共有物分割请求权 5、基于相邻关系发生的请求权,如通行权、采光、
否定说的理由
1、物权的内容是支配权,适用诉讼时效会产生权 利的归属和物的实际占有的永久性分离,不利于 社会生活的稳定;
2、债权具有积极性,物权具有消极性,物权只有 在遭受侵害时才需要积极主张。适用诉讼时效会 导致侵害物权的投机行为。
3、物权侵害具有持续性,时效起点难以确定。 4、物权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可能导致权利尚未消
时效的分类
一、传统大陆民法上的时效分类 根据引起时效发生的事实状态以及由此导致的法律效果 的不同,时效分为取得时效和消灭时效(诉讼时效)。
第十一章 诉讼时效和期限
幻灯片1第十一章诉讼时效和期限幻灯片2第一节民事时效概述一、民事时效的概念、种类与性质(一)民事时效的概念民事时效,是指一定的事实状态持续地经过法定期间,即产生一定民事法律后果的民事法律制度。
幻灯片3第一节民事时效概述一、民事时效的概念、种类与性质(一)民事时效的概念民事时效由下列三要素构成:(1)一定的事实状态的存在。
所谓的事实状态是指占有财产或不行使权利等客观情况。
这是民事时效成立的前提条件。
幻灯片4第一节民事时效概述一、民事时效的概念、种类与性质(一)民事时效的概念(2)该事实状态持续达法定期间。
即占有财产或不行使权利等客观情况无间断地经过法定期间。
这是民事时效成立的充分条件。
幻灯片5第一节民事时效概述一、民事时效的概念、种类与性质(一)民事时效的概念(3)发生一定的法律后果。
即引起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变化,当事人或取得权利,或丧失权利,或其权利丧失法律保护。
这是民事时效的效力。
幻灯片6第一节民事时效概述一、民事时效的概念、种类与性质(二)民事时效的种类1.取得时效与消灭时效依民事时效的前提条件和法律后果不同,民事时效可分为取得时效和消灭时效。
幻灯片7第一节民事时效概述一、民事时效的概念、种类与性质(二)民事时效的种类1.取得时效与消灭时效(1)取得时效,是指占有他人财产,持续达到法定期间,即可依法取得该项财产权的法律制度。
因取得时效成立前提条件的事实状态为占有他人财产,故其又称为占有时效。
幻灯片8第一节民事时效概述一、民事时效的概念、种类与性质(二)民事时效的种类1.取得时效与消灭时效(2)消灭时效,是指因不行使权利的事实状态经过法定期间,即依法发生权利消灭或权利不受法律保护的法律制度。
幻灯片9第一节民事时效概述一、民事时效的概念、种类与性质(二)民事时效的种类1.取得时效与消灭时效(2)(续)由于前苏联民事立法规定消灭时效的效力为诉权的消灭,即仅涉及诉讼上的效力,故也可以将其称为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和期间PPT课件
诉讼时效的中断
随时打断随时重计
诉讼时效的延长
法院酌情延长
【考题·单选题】2001年5月5日,甲拒绝向乙支付到期租金, 乙忙于事务一直未向甲主张权利。2001年8月,乙因出差遇险 无法行使请求权的时间为20天。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 乙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是( )。 (2002年试题)
2、说道举证的问题。因为这个借款合同是一个普通债权 债务关系,所以适用正常的举证责任制度,也就是谁主张谁举 证如果你想证明自己不断地在主张债权,那么只能是由你来举 证,债务人没有为此举证的义务;
在实际操作中最简单又有效的留证方法就是在每次主张债 权的时候,如果对方承诺一个还款期限,那么就请对方留个字 据这也是合情合理的。如果对方拒绝履行还款义务则你可以据 此采取诉讼方式解决。
A.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 继续计算
B.诉讼时效中止使已经进行的诉讼时效期间全部 归于无效
C.只有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发生不可抗 力的情况和其他障碍,才能中止时效的进行
D.在民法规定的最长诉讼时效期间内,诉讼时效 中止的持续时间没有限制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诉讼时效的中止。 在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况下,中止事由发生前已经经过的时效期 限仍然有效,等到时效中止的原因消除后,前后期间合并计算。
四、 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
区别:
构成要件不同。诉讼时效须同时具备两个要件,即法定期 间的经过和权利人不行使权利的事实状态;除斥期间只须 一个要件,即法定期间经过。
适用对象不同。诉讼时效适用于请求权;除斥期间一般适 用于形成权,如追认权、同意权、撤销权等。
法律效力不同。依《民法通则》的规定,诉讼时效届满以 后,实体权利本身并不因此而消灭;而除斥期间届满后, 消灭的是实体权利本身。
5第六章诉讼时效PPT课件
客观障碍
A
B
C 6M
法定期间
法律后果 D
时间
2. 诉讼时效中止的的条件: (1)法定事由 客观障碍:A. 不可抗力:地震、水灾、战争 等。B. 其他障碍。 (2) 诉讼时效的中止原因必须是存在于时效期 间的最后6个月内,包括事由发生在最后6个 月前,但持续到最后6个月内的情况。
3. 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律后果: 4. 时效期间的计算:
法律后果 C
实体权
时间
3
(二)诉讼时效的特征
1、消灭时效 2、可变期间 3、胜诉权消灭 4、强制性
胜诉权消灭
事实产生 A
事由
B
法定期间
法律后果 C
实体权
时间
案例分析
4
诉讼时效的种类 (一)普通诉讼时效:
又称为一般诉讼时效,它是民法通则统一规定的,适用与一般 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在我国,除法律另有规定的诉讼时效 外,普遍适用的一般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
中止后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是在中止前已 进行的时效期间的基础上继续进行。
10
诉讼时效中断:
1.概念: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因提起诉讼, 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等等事由的 发生,致使已经进行的时效期间全已归于无效,并 于中断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从新起算的一种制度。
法定期间
知道 权利受侵害 应当知道
知道 权利受侵害 应当知道
A
B
20年
事由
C
法定期间 行使诉权 或请求权
法律后果 D
时间
(二)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和延长
诉讼时效的中止:
1.概念:是指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客观障碍不能 行使请求权时,诉讼时效暂行进行。等客观障碍消除后, 再在原来的期间的基础上继续进行的一种制度。
诉讼时效教学课件.ppt
5.国家赔偿的诉讼时效的起算,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 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算。
7. 但合同被撤销后,返还财产、赔偿损失请求权的诉讼 时效期间从合同被撤销之日起计算。
四、诉讼时效的中止
(一)概念 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因发生法定事由阻
碍权利人行使请求权,诉讼依法暂时停止进行,并在法 定事由消灭之日起继续进行的情况。 1.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法定)
中止诉讼时效的事由有两类:一是不可抗力;二是 其他障碍。 2.诉讼时效中止的期间
只有在诉讼时效的最后6个月内发生中止事由,才 能中止诉讼时效的进行。如果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 个月以前发生权利行使障碍,而到最后6个月时该障碍 已经消除,则不能发生诉讼时效中止;如果该障碍在最 后6个月时尚未消除,则应从最后6个月开始时起中止时 效期间,直至该障碍消除 3.在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况下,中止事由发生前已经经 过的时效期限仍然有效,等到时效中止的原因消除后, 前后期间合并计算。
【例题·多选题】甲向乙借款1万元,借款到期后 甲分文未还,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发生的下列情形 中,能够产生时效中断效果的是( )。 A.乙在大街上碰到甲,甲主动向乙表示将在3 日内先支付约定的利息 B.乙以特快专递发送催款函件给甲,甲签收 后未拆封 C.甲遇到车祸,变成了植物人,且没有法定 代理人 D.乙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正确答案』A
五、诉讼时效的中断
(一)概念
诉讼时效的中断,指在诉讼时效进行中,因法定 事由的发生致使已经进行的诉讼时效期间全部归于无 效,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二)诉讼时效中断的法程序行使请
求权。
2.当事人一方提出请求。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效
种
最长诉讼时效
类
一般诉讼时效
一般诉讼时效又称普通诉讼时效,是指普遍 适用于法律没有对诉讼时效期间作特别规定的 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我国《民法通则》第135 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 讼时效期间为二年”,
二年,即为普通诉讼时效期间。
特别诉讼时效
特别诉讼时效,是指法律特别规定适 用于特定请求权的诉讼时效。
二、除斥期间
所谓除斥期间,亦称预定期间,是指 法律对于某种权利所预先设定的存续期间, 除斥期间届满,权利即归于消灭。
除斥期间与诉讼时效有以下区别:
1、法律效力不同 2、起算时点不同 3、适用范围不同 4、是否可以延长不同 5、其利益是否可以抛弃不同
三、诉讼时效种类
诉
一般诉讼时效
讼
时
特别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期间 (二)是否延长,决定权在法院 (三)是否延长,法院有充分自由裁量权
特殊情况应具备二个条件:
1、该特殊情况足以使权利人在20年时间 内无法行使权利。
2、权利人长期不能行使权利的现象具有 一定普通性而非个别现象。
一、期限概述
期限是指权利义务产生、变更和终止的 时间,分为期日和期间。
期日,即一定的时间点,是指不可分的 或者视为不可分的一定时间
期间,指一定的时间段,即自某期日始 至另期日止的时间段
二、期限的种类
1、法定期限 2、指定期限 3、约定期限
三、期限的意义
四、期限的确定和计算
(一)期限的确定 (二)期限的计算
2、障碍的发生或存续应在时效完成前6个 月内
(三)时效期间中止的效力
时效期间中止的效力,在于使时效期 间停止计算,而已进行的时效期间仍然有 效,权利人行使权利的障碍消失后,时效 期间继续计算。
三、诉讼时效的中断
(一)时效期间中断的概念
所谓时效期间的中断,是指在时效 期间的进行中,因法定事实的发生,使 已经进行的期间全归无效,待该事实终 止后,诉讼时效期间又重新计算。
一定事实状态的持续存在须达法定期间, 即须有一定期间之经过。
四、功能:
1、稳定法律秩序 2、避免举证的困难 3、督促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
五、取得时效
1、取得时效的概念 2、取得时效制度的历史发展 3、设立取得时效制度的必要性 4、取得时效的例外
5、取得时效的的构成要件
(1)自主占有 (2)和平占有 (3)公开占有 (4)善意占有 (5)持续占有 (6)持续占有必须达到法定期间
一、概念
在我国,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内 不行使权利,其权利即不受司法保护的法律制 度。
《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 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
☺对我国诉讼时效的理解:
按我国《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以及司 法实践,在我国,诉讼时效并非消灭权利人 实体权利,也非使义务人取得时效抗辩权, 同时,也不是使权利人完全丧失诉权。权利 人虽然在时效期间届满后起诉,人民法院仍 然应该受理,只是权利人的权利不受司法保 护,从而使权利人获败诉判决而已。
一、概念
一定事实状态的持续存在达法定期间,从 而产生权利取得或权利消灭的法律效果,这 种法律制度就是时效制度。
二、种类
1、取得时效
2、消灭时效
我国未规定取得时效制度;将消灭时效制 度改造为诉讼时效制度。
三、构成要件如下:
须有一定事实状态的持续存在,在占有 时效,其事实状态为以所有之意思,和平、 公开占有他人的动产,在诉讼时效,其事实 状态为请求权人能够行使权利而不行使;
(四)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自发生时 起算。
(五)质物和留置物的返还请求权,自 所担保债权消灭之时起算。
(六)租赁物的返还请求权,自租赁合 同终止时起算。
(七)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后的返还请求权, 自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时起算。
(八)以不作为为标的的请求权,自相对 人作为时起算。
(九)因侵权行为而时起算。
(3)债务人请求分期清偿债务
(4)债务人请求延期清偿或另定清偿期
(5)债务人清偿部分债务
(三)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1、已进行之诉讼时效期间全归无效
2、在中断事由存续期间不计算时效期间,从 中断事由终止时,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
四、诉讼时效的延长
关于时效期间延长,应注意以下几点: ( 一 ) 时 效 期 间 延 长 仅 适 用 于 20 年 最 长
第一节 时效概述 第二节 诉讼时效 第三节 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 第四节 期 限
• 教学目的与要求
了解时效制度的法律意义和分类;掌握诉讼 时效的定义和法律效力,诉讼时效的种类及 诉讼时效的中止和中断,掌握并能运用诉讼 时效的计算方法。了解占有时效的法律意义 及构成要件。期间的概念、种类和计算 • 重点:诉讼时效的概念和意义;诉讼时效和 除斥期间的区别;诉讼时效的种类;诉讼时 效的中止和中断 • 难点: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诉讼时效的 效力;除斥期间
(二)诉讼时效期间中断的法定事由:
1、提起诉讼
下列事实,也可中断时效: • 申请支付令。 • 申报权利。 • 请求法院通知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 • 申请财产保全。
2、权利人提出要求:
3、义务人同意履行:
下列情况,也可使时效中断:
(1)债务人支付利息,则本金债权的诉讼时 效中断;
(2)因同一法律事实,义务人对同一权利人 产生若干义务,义务人履行一个义务,则权利人 的其他权利的诉讼时效中断。
最长诉讼时效
我国《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权利 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 保护”。这是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最 长诉讼时效期间。
一、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
(一)附条件或附始期的请求权,自条件 成就或始期届至时起算
(二)有履行期的请求权,自履行期届至 时起算
(三)所有物返还请求权的诉讼时效,应 自标的物经相对人不法占有之时起算
二、诉讼时效的中止
(一)诉讼时效期间中止的概念
所谓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止,又称时效 期间不完成,指在时效期间将要完成之 际,有使权利人无法行使其请求权的事 实发生,法律为保护权利而使时效期间 停止计算,待该事实消灭,权利人能够 行使权利时继续计算。
(二)时效期间中止的条件
1、有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障碍,使其不 能行使请求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