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工程预结算编制及审核作业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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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加强工程预结算的规X化管理,结合工程造价形成的特点,通过合理地确定工程造价及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而提高工程预结算工作的效率,制定本管理办法。

2.适用X围

海尔地产(集团)XX所属所有工程的预算及结算的编制、审核工作;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更、签证、索赔等需确定费用的审核工作。

3.术语和定义

3.1预算:即施工图预算,指根据施工图纸计算的工程量、施工组织设计和双方合同

规定采用的工程预算定额、单位估价表及各项费用的取费标准、建筑材料预算价格、建设地区的自然和技术经济条件等资料,进行计算和确定单位工程或单项工程建设费用的经济文件。

3.2 结算:指工程竣工验收后,根据合同、竣工图纸、变更签证等与工程造价相关

的资料编制的最终工程造价文件。

4. 职责

4.1成本管理中心

4.1.1成本管理中心是工程预结算工作的主要管理职能部门,对工程预结算的审核审

批工作负主要责任。

4.1.2负责组织工程预算的编制和审核工作。

4.1.3负责工程预算和结算的复审工作,确保其准确性。

4.1.4根据结算完的工程提出成本管理建议。

4.1.5负责向区域公司进行集中采购的招标文件、投标书、中标通知书、其它与招投

标相关文件、合同条件等资料的交底工作。

4.2区域公司成本管理部门

4.2.1区域公司成本管理部门是工程预结算工作的主办部门,对工程预结算的工作负

主要责任。

4.2.2负责核实签证工程量,并在授权X围内负责工程设计变更和签证费用的审核,

审核结果必须报成本管理中心审批。

4.2.3负责督促施工单位上报工程结算书,并收集完整、合格的结算资料,负责审核

确认预、结算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4.3 工程管理中心

4.3.1 负责提供方案设计、经其审核确定的有效施工图纸及其它相关资料。

4.3.2负责审核批准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的工作内容。

4.4.1 负责向区域公司进行集中采购的招标文件、投标书、中标通知书、其它与招投标相关文件、合同条件等资料的交底工作。

5. 工作要求

5.1工程预结算工作的一般规定

5.1.1施工图预算可由区域公司自行编制,也可以委托造价咨询机构编审;委托的机构必须已经过政府有关部门认可且具备甲级资质证书。

5.1.2委托造价咨询机构编制工程预结算,在造价咨询委托合同中应明确要求其提供计算底稿(包括工程量、钢筋实际含量的详细计算书)及与承包单位核对后的预结算资料,并同时提供与承包单位的核对差异情况说明。

5.1.3成本管理中心部应整理齐全工程预结算工作所需的必备资料,资料必须完整、签章齐备、编号准确,并指定专人负责进行分类、装订、存档;工程预结算工作的必备资料主要包括:

5.1.3.1 材料价格(政府指导价格、市场价格、甲供材料、限价材料通知书);

5.1.3.2 招标、投标文件等确定合同价格的文件(包括中标单位的投标书、双方达成一致的预算书等);

5.1.3.3 工程合同(包括合同审批表);

5.1.3.4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竣)工图、图纸会审记录、监理日记;

5.1.3.5 双方确认的所有工程(包括变更、签证)的预算书;

5.1.3.6 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工期或者质量未达到合同要求的项目应提供相应的明确责任的说明);

5.1.3.7 其他与工程结算相关的双方确认的协议、备忘录等。

5.1.4预算审核注意事项:

a)区域公司对造价咨询单位及承包商明确施工图预算的编制要求。

b)区域公司要组织造价咨询单位参加工程的图纸会审工作,对施工图中标注不

清、前后矛盾、缺项、漏项等问题提出建议。

c)施工图预算根据工程量计算规则,按详细的施工图、已确定的施工方案并结

合现场实际情况计算工程量。按照合同规定的计价要求套用单价,分项工程

的子项如无合适单价套用,且不能换算,则应编制补充单价。

d)预算审核中暂估的事项应编制审核备忘进行说明。

5.2工程结算注意事项

5.2.1《工程结算工作交接单》中明确存在合同外增减工程,需有工程管理中心或研发设计中心相关人员签字,并至少有相应部门总经理签字,审批权限按现场签证和设计变更权限处理;

5.2.2现场签证和设计变更单顺序号不连贯、公章及签字不全,无施工后完成情况不得作为结算书附件参与结算;

5.2.3在结算工作进行前,成本人员应熟悉合同,重点复核:工程内容、水电费、结算方式、结算时间、质保金、工期和质量奖罚等;

5.2.4对提供工程结算文件中存在易产生岐意、表示不清晰的文件,退回经办人;5.2.5结算单价在合同中有规定的,则按合同规定执行;结算单价在合同中未规定的

则参照定额和市场合理低价进行确定

5.2.6结算的工程量核实不清之处,审核人员要得到区域公司的确认或到工地现场进行实地测量。

5.2.7复核变更签证,有权更正区域公司现场工程师及监理已确认但不符事实的工程量。

5.3非主体建筑安装工程预算编制及审核程序

5.3.1区域公司提供详细的施工图,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确定施工方案,承包方编制工程预算书,由区域公司负责编制及审核预算,区域公司总经理批准。10万元以上的预算须成本管理中心总经理批准。

5.3.2工程预算确定后,成本审核人员应在审核后的预算书封面上签字,并申报集团成本管理中心复核和批准。

5.3.3工程预算价经批准后,区域公司、工程管理中心依据审定价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并将审定后的工程预算作为合同附件。

5.4主体建筑安装工程预算编制及审核程序

5.4.1区域公司提供施工图,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确定施工方案,承包方编制并提交工程预算书。

5.4.2主体建筑安装工程预算由咨询公司按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相关合同编制并审核承包方提交的施工图预算。

5.4.3区域公司编制和审核工程预(结)算后,填写《项目工程预(结)算审批表》提交集团成本管理中心审核审批完毕,报集团领导批准,送区域公司盖章,区域公司成本管理部门存档。

5.5工程结算编制及审核程序

5.5.1区域公司成本管理部门汇总竣工资料并确认;竣工资料包括:工程预算,承包方所报结算,备忘录,竣工图,现场签证,设计变更等合同规定可作为结算依据的资料;

5.5.2区域公司成本管理部门将工程结算资料提供给咨询公司;造价咨询公司根据以上资料,编制并审核主体建筑安装工程结算;

5.5.3区域公司成本管理部门对造价咨询公司审核后的结算进行复审;复审后提交集团成本管理中心审批;

5.5.4成本管理中心审核审定,提交集团领导批准后,由区域公司成本管理部门填写《工程结算定案单》;

5.5.5《工程结算定案单》依次送区域公司总经理、成本管理中心总经理、财务管理中心总经理复核并签字;

5.5.6《工程结算定案单》最终由集团法人代表(授权人)批准。

6. 支持性文件

6.1《工程合同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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