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机构设置、岗位、人员编制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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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岗定编定员管理办法

定岗定编定员管理办法

某某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定编定员定岗管理办法第一条目的为科学配置人力资源,优化队伍结构,建立与企业发展相适应的人才队伍,同时严控人力资源成本,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遵循的原则各集团单位应遵循整体业务发展、满足经营管理的需要的原则,按照精简高效、职能优化、因事设岗的原则对机构设置、岗位设置、人员编制实行编制化管理,保持人员编制与企业效益的同步增长。

第三条控制管理某某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对人员编制实行总量控制。

集团、集团、集团、集团及其下属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定岗、定编、定员具体情况及各项明细表上报集团公司备案后,原则上各单位不得超定员配置人员。

确因生产经营需要或工作内容出现较大变化需增加定员时,必须上报集团公司审批同意后方可增加定员(每半年集中上报一次,中途不再申报)。

成熟性的专业技术人员、特殊岗位急需要的人才,可酌情上报审批,但必须上报集团公司做好备案。

第四条由于集团业务发展、运营模式发生变化,属于下列机构或岗位调整情况的,3日内上报集团公司综合办公室留存备案。

(一)机构调整或职能调整后业务可以由其他机构、部门承担的,原有机构、部门撤销,岗位合并。

(二)职能重复、交叉或业务相近的机构应予以整合或撤销。

(三)为某项工作任务临时设立,在任务完成或已被停止时,应及时提出予以撤销。

(四)不能有效地承担有关业务工作、长期业务量不足、长期不出成果的要予以撤销、合并或改组。

第五条增员审批程序各单位相关部门因经营发展、业务需要确需增员的,应根据本单位具体调整意见,提交上报企业《增员审批表》。

《增员审批表》经所在单位部室负责人签字、分管领导审核、单位负责人审批后,上报集团公司综合办公室,经集团公司签批后进行增员,集团公司综合办公室做好备案留存。

第六条考核与奖惩1、严格遵守增员审批程序的单位,纳入年度单位考核,做为年底评选先进单位的依据之一。

2、未经核批,擅自增加定员的单位,经落实后全公司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年底从单位提取的绩效工资总额中扣除5%;视情节严重上报集团党委会集中研究处理意见,予以从严从重处理。

组织机构设置及定岗定编管理制度

组织机构设置及定岗定编管理制度

组织机构设置及定岗定编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xx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加强岗位、编制管理,切实提高人力资源使用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公司组织机构及定岗定编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组织机构设置及定岗定编总体原则:(一)组织机构设置及定岗定编工作,应依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职责的科学配置为基础,做到职责明确、分工合理、权责一致。

在满足公司需要的前提下,减少管理层级,归并关联职责,精简管理机构,科学定岗定编。

(二)组织机构设置及岗位、编制核定应在满足实际工作需要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公司人工成本、人均效能。

(三)组织机构设置应把握稳定与适应的平衡,既维持相对稳定的组织状态及架构设置,又要依据内外环境的变化、战略修编做出适时调整。

原则上,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及岗位、编制核定可依据战略及内外部环境变化等因素,以1-2年为周期进行动态调整。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及定岗定编管理工作。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公司董事会职责(一)审批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及定岗定编管理制度;(二)审议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及岗位、编制核定及调整方案,报集团审批或备案。

第五条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职责(一)审议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及定岗定编管理制度;(二)制订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及岗位、编制核定及调整方案;第六条党群人资部是公司组织机构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如下:(一)拟写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及岗位、编制核定及调整方案;(二)组织实施经批准后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及岗位、编制核定及调整方案;(三)组织开展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及定岗定编管理日常工作。

第三章组织机构设置原则及要求第七条组织机构设置的主要依据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应主要根据集团管控要求、公司章程、公司战略规划、经营目标、管控模式进行设置。

第八条组织机构设置的基本原则(一)基于业务需求。

当公司战略或业务发生变化时,可依据需要设立、调整或撤销组织机构或职能部门。

集团组织机构设置和调整的管理办法及制度三篇

集团组织机构设置和调整的管理办法及制度三篇

集团组织机构设置和调整的管理办法及制度三篇集团组织机构设置和调整的管理办法及制度三篇篇一:集团组织机构设置和调整的管理办法一、为进一步加强企业管理,积极构建适应现代企业管理要求的组织体系,规范集团机构设置和调整管理流程,提高组织机构的管理效能,促进集团的可持续发展。

依据《公司法》、《集团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及管理制度,现就集团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和调整提出以下管理办法。

二、本管理办法适用集团本部、全资子、分公司。

控(参)股公司可参照执行。

三、本管理办法所指的组织机构范围包括:集团本部职能部门,分、子公司和下属的科室、车队、工段等三级组织机构。

四、组织机构设置和调整必须适应和服务于企业发展战略,从有利于加快企业发展和稳定,有利于激发和调动各级组织和员工的积极性为出发点,遵循“资源优化、精简高效职责清晰、运作规范、统一指挥、权职对等、”的原则设置和调整。

五、组织机构设置和调整应以强化企业战略管理和日常经营生产管理,提高管理效率,再造管理流程,发挥集成效应,增强集团管控能力,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促进可持续发展,确保集团整体战略实现为目标。

(四、五是否可以合并为一点)六、根据集团管理体制和业务特性,集团组织机构设置可分为行政序列和党群序列,实行归口管理。

七、组织机构的设置和调整是指组织机构的新设、增设、撤消及调整等。

新设:企业设置组织机构,原则在企业新设时,由筹建负责部门一并研究考虑,并由新设企业董事会审议决定。

增设:因企业管理需要,在现有组织构架下所需要增加设立的;撤消:根据实际情况,企业经营生产过程中无须再设立的;调整:因企业发展需要或现有组织机构职权重叠、管理面太小或过大而需要调整的。

八、组织机构设置和调整的基本要求:1、任务目标原则。

组织结构设计要服从企业的工作任务和战略目标,体现为目标服务的宗旨。

2、有效管理原则。

应避免管理面过大,无暇顾及和管理面过小,造成管理资源浪费、无法完全发挥作用的情况。

关于公司机构设置1

关于公司机构设置1

公司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管理范围和干部岗位职责重远房【2009】号为了确保公司在实现规范化的经营和管理,使公司运行正常、高效,现对公司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经营管理范围、各级干部岗位职责作出如下规定,遵照执行:一、机构设置公司下设“五部一室”。

“三部”即:工程部、销售部、项目部、预算部、财务部,“一室”即综合办公室;财务部长受公司和集团财务总监双重管理。

二、人员编制(一)公司设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兼总工程师1人;(二)工程部设人,其中:部长1人,工程技术人员1人(工程项目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管理人员)、水电工程师1人;(三)销售部人,其中:部长1人,销售人员人;(四)财务部人,其中:部长1人;(五)项目部人,其中:部长兼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人;(六)预算部人,其中部长1人;(七)综合办公室人,其中:办公室主任1人,手续办理人员1人,档案兼内勤1人,驾驶员人,公司保安1人;上述机构编制人员根据经营需要逐步配齐或适当增减。

三、公司各部门的经营管理范围(一)财务部:财务核算、统计,成本管理,资金组织等;(二)工程部:工程设计、工程技术、工程施工管理、工程售后服务等;(三)销售部:客户接待、售房合同签订、房款追收和按揭办理等;(四)预算部:工程预算、中间计算、结算和工程成本核算等;(五)项目部:项目规划、项目管理等;(六)综合办公室:公司行政管理、后勤保障、档案管理、各类报批、报建、五通、产权等全程手续的办理等。

四、公司人员岗位职责(一)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岗位职责1、主持公司全面经营管理工作,对公司人、财、物经营管理、安全生产负责,确保公司规范和高效运转。

2、严格执行规章、决议、决定,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的规章制度,报集团和董事长批准后严格施行。

3、制定各类目标任务完成的措施办法,确保完成集团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

4、对公司经营收入的追收负总责,按公司财经管理制度的规定审批支出。

5、按经济合同管理的相关规定起草、审核一切经济合同,并对万元以下的合同进行审批签字。

集团组织结构和编制管理制度(经典+专业+实操)

集团组织结构和编制管理制度(经典+专业+实操)

1 目的规范集团及所属各级机构(以下简称“集团”)组织结构的设置,加强编制管理,推进机构编制科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2 范围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及集团所属各级机构(指集团分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的组织结构管理和编制管理工作。

3 定义3.1集团:集团泛指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各级机构。

3.2集团公司:仅指集团公司,不含其分、子公司和事业部。

3.3子公司:子公司是与母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是指一定比例以上的被另一个公司持有或通过协议方式受到另一个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

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4分公司:分公司是与总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理,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分公司在法律、经济上没有独立性,属于总公司的附属机构。

3.5事业部:指以某个产品、地区或顾客为依据,将相关的研发、采购、生产、销售等部门结合成一个相对独立单位的组织结构。

在经营管理上有很强自主性,实行独立核算,不具备法人资格。

3.6单位:统称所有分、子公司、事业部、部门等机构。

3.7 一级部门:直接隶属于母公司的单位,含分、子公司、事业部和职能中心。

3.8二级部门:直接隶属于一级部门的单位,三级、四级部门以此类推。

3.9领导小组:为处理一定时期内某项特定工作而临时抽调现有人员形成的议事协调机构称为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直接隶属于所在公司,不隶属于所在公司任何部门。

3.10 组织机构变更:包括增设、划转、合并、删减及组织机构更名。

3.11 人员编制变更:包括定编、增编、减编及转编(转编包括一级部门内部转编,一级部门之间转编)。

3.12 变更:如果只提及变更,则包含组织机构变更和人员编制变更。

4 职责4.1 集团人力资源中心4.1.1 集团一级部门设置、一级部门总编制人数设置、各级部门高管岗位的编制人数设置;4.1.2 集团二级部门设置复审、三级及以下部门设置备案、各岗位编制人数备案;4.1.3 各级部门设置、编制人数设置的合规性进行监督、审查、变更建议等。

某集团公司“三定”方案(附架构图及岗位职责)

某集团公司“三定”方案(附架构图及岗位职责)

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三定”方案Xx年x月x日集团公司“三定”方案(附岗位设置及职责)为保障项目实施,本着精简高效的组织原则构建组织结构,拟对公司组织机构、岗位编制及岗位职责进行确定(以下简称“三定”方案),具体如下:一、董监高设置(一)执行董事:1人(按照《公司章程》要求设定)。

(二)监事:1人(按照《公司章程》要求设定)。

(三)高层管理人员:3人,其中,总经理1人,经营副总经理1人,工程副总经理1人。

二、部门设置公司共设4个部门,具体为:综合管理部、财务管理部、工程管理部、合约预算部。

现阶段机构设置为项目型组织,主要为保障项目有序实施。

随着公司业务范围增减或项目不同阶段,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人员配置调整。

三、人员编制公司人员编制20人(不含董监高人员),其中:综合管理部5人,财务管理部6人,工程管理部6人,合约预算部3人。

高层管理人员由上级单位任命。

(一)综合管理部作为集团行政办公、人力资源、党建群团和计划管理的综合部门。

负责综合协调、工作督办;归口公文处理、机要、保密;负责公共关系、社会责任协调、管理;负责公司总部的法律事务工作;负责党团、工会组织建设工作;参与企业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负责宣传、维稳工作;负责组织管理、人事管理、干部管理、绩效管理、薪酬福利管理、社会保险管理和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编制5人,其中:部长1人,行政及后勤主管1人、党务宣传及舆情维稳1人、招聘及人事管理1人、文字秘书1人。

(二)财务管理部作为集团资产、财务、融资管理的专业职能部门,负责财务预算管理、融资管理、外部资本合作、资金管理、会计核算、成本控制、内控审计等工作。

编制6人,其中:部长1人,综合会计1人、融资管理2人、核算会计1人、出纳1人。

(三)工程管理部作为集团工程管理、设计策划的专业职能部门,全过程参与项目论证、策划、实施,根据项目实施计划落实项目进度。

负责项目进度管理、报批报建手续办理、安全生产、拆迁协调、设计策划等工作。

公司组织结构设置与定岗、定编管理制度(完整)

公司组织结构设置与定岗、定编管理制度(完整)

XXX有限公司组织结构设置与定岗、定编管理制度一、总则(一)为了规范公司及各部门组织结构的设置与调整、定岗定编工作,以提高人力资源使用效率,控制和降低人力成本,确保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集团组织结构设置与定岗、定编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对组织结构设置与调整、定岗定编从申请到实施的管理全过程进行规范。

(三)组织结构设置、定岗定编的标准与公司的发展战略、发展阶段、经营状况相联系,公司的人员编制总量由人工成本进行控制,定岗定编的标准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需要及时进行修订。

(四)公司组织结构设置与定岗、定编的由人力行政部归口管理,人力行政部在集团人力资源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实施本制度。

(五)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有部门的组织结构设置与调整、定岗定编工作。

二、组织结构设置与调整(一)公司总体组织结构的设置与调整以扁平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为原则,结合管理幅度,设置和调整办公室、部门、事业部等各管理机构。

(二)各部门的部门组织结构设置与调整应兼顾具有独立的管理、领导职能和责权分配体系,符合公司经营业务发展的需要,且有利于业务开展、人才培养与发展等。

(三)人力行政部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定期组织与各部门沟通、检讨,制定公司总体组织结构设置或调整方案,经公司总经理审核,报集团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复核、集团分管领导及集团领导审批后,由人力行政部公示、实施。

(四)各部门根据部门职能和工作任务,提出设置或调整部门组织结构方案,经所属各级领导、人力行政部、总经理审核,报集团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复核、集团分管领导审批后,由人力行政部公示、实施。

三、定岗定编(一)定岗1、岗位设置原则(1)任务目标原则:以事为中心,因事设岗,因岗配人,明确任务目标的原则。

(2)明确责任原则:建立严格的目标责任制,避免职能重叠和无人负责现象。

(3)合理分工协作的原则:遵循精干高效原则,做到人人有事干,事事有人管,保质保量,负荷饱满。

三定管理制度[精品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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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化集团三定管理制度1 目的及意义1.1 为适应现代企业制度建立要求,进一步优化公司机构及岗位人员配置,实现人力资源合理安排,充分发挥其作用,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1.2 三定是指“定机构、定岗位、定编制”,定机构是确实各公司的部门、机构设置,定岗是确定各公司承担具体工作的岗位设置,定编则是确定从事某个岗位的人数。

定岗定编管理工作是公司从事招聘、薪酬福利、绩效考核、培训等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基础。

2 合用范围本制度合用于集团及各成员企业机构、岗位及编制的管理。

3 职责分工调整、建议全集团的三定工作,并对各子公司的三定工作有检查、监督、指导的权利。

建议全集团的三定工作。

是子公司三定工作具体执行者,负责审核、调整、建议子公司的三定工作。

4 机构及干部的分级4.1 机构分级原则4.1.1 合成氨类:氨醇年产 20 万吨以上,四级;氨醇年产10-20 万吨,五级;氨醇年产5-10 万吨,六级;氨醇年产 5 万吨以下,七级。

4.1.2 磷矿磷矿集团,四级;年产 100 万吨以上,五级;年产 60-100 万吨,六级;年产 30-60 万吨,七级。

4.1.3 煤矿煤矿集团,四级;年产 45 万吨以上,五级;年产 30-45 万吨,六级;年产 15-30 万吨,七级。

4.1.4 置业置业公司,四级;项目建造面积30 万平米以上,五级;项目建造面积20-30 万平米,六级;项目建造面积 10-20 万平米,七级。

4.1.5 化机化机集团,四级;威重、三盟,六级;新疆广汇、威重新疆分公司、武汉建星,七级。

4.1.6 贸易年利润 5000 万元以上,五级;年利润 3000-5000 万元,六级;年利润 1000-3000 万元,七级。

4.1.7 其他新兴行业年产值 20 亿元以上,四级;年产值 10-20 亿元,五级;年产值 5-10 万元,六级。

4.2 干部职位级别4.2.1 集团对集团党政干部、技术职称人员的职位等级进行规范p 分十一级设置集团、子公司党政干部、技术职称等级。

公司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管理办法

公司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管理办法

公司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所属各级单位、部门机构的设置,加强人员编制管理,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下属全资及控股直管公司、公司享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及公司董事会明确的其他公司(以下简称“各公司”)。

第三条公司成立编制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编委会”),行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职权。

编委会主任由董事长担任,副主任由党委会成员、经营班子成员担任,成员为人力资源部、党群部、总经办、财务部、法律部负责人。

日常工作由人力资源部承担。

各公司负责人参与研究与本公司有关的机构编制问题。

编委会年终召开编制审定会议,审定下一年度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

经审定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原则上年度内不再调整。

遇特殊情况,编委会可不定期召开会议,审定编制调整事宜。

第二章机构设置第四条公司各类机构的设置,应结合发展实际,遵循精简、效率、权责一致的原则。

第五条公司本部机构设立、撤销、合并和变更由人力资源部提出方案,经编委会审核后报党委会审议,并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公司二级直管公司机构设立、撤销、合并和变更由二级直管公司提出方案,公司人力资源部初审并报编委会审核后提交党委会审议,并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公司三级直管公司机构设立、撤销、合并和变更纳入二级直管公司管理,由二级直管公司统一提出方案,公司人力资源部初审并报编委会审核后提交党委会审议,并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六条设立、变更机构的方案,应该包括下列事项:(一)设立或者变更的依据;(二)必要性和可行性;(三)机构名称、规格、职能和隶属关系;(四)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情况。

撤销或者合并机构的方案,应当包括下列事项:(一)撤销或者合并的依据;(二)必要性和可行性;(三)撤销或者合并后职能的消失、转移情况;(四)撤销或者合并后编制的调整和人员安置情况。

第三章人员编制第七条机构人员编制实行总量控制。

机构领导职数实行限额管理。

严禁超编配备人员和超职数配备干部。

机构设置及岗位编制管理制度

机构设置及岗位编制管理制度

机构设置及岗位编制管理制度xx机构设置及岗位编制管理制度一、总则1. 为确保公司运营工作的高效、顺畅,实现企业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各部门、岗位及其它相关工作。

二、机构设置1. 公司设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治理机构,并根据需要设立若干职能部门和分支机构。

2. 董事会下设若干专门委员会,如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

3. 各职能部门和分支机构根据业务需要设立。

三、岗位编制1. 公司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职责、权限和工作要求。

2. 岗位编制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组织结构和业务需求等因素确定。

3. 人力资源部负责岗位编制的审核和管理工作。

四、岗位职责1. 岗位职责主要包括:负责本岗位日常工作事务的处理;参与决策过程,对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负责完成本岗位各项工作任务及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等。

2. 岗位职责应符合岗位说明书的要求,确保工作的专业性和效率性。

3. 各岗位之间应相互协作,形成高效、顺畅的工作流程。

五、岗位调整与招聘1. 公司可以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和员工能力表现调整岗位或晋升、降职。

2. 公司对外招聘岗位时,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拔具备相应资格和能力的人才。

3. 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招聘工作,包括发布招聘信息、组织面试、签订劳动合同等。

六、培训与发展1. 公司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培训和发展,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2. 培训内容应结合员工岗位实际需要,注重实效性、针对性。

3. 公司应为员工提供职业发展规划和晋升机会,鼓励员工积极进取。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2.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3. 本制度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适时修改和调整。

机构设置及岗位编制管理制度(1)机构设置及岗位编制管理制度一、目的为规范公司机构设置和岗位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集团公司机构设置、岗位、人员编制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机构设置、岗位、人员编制管理办法

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管理办法(试行)讨论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XX公司所属各级单位、部门机构的设置,加强人员编制管理,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各二级子公司、下属各控股公司、可对其行使实际人事管理决策权的参股公司、XX公司董事会明确的其他公司(以下简称各公司)均适用本管理办法。

第三条XX公司董事会下成立编制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编委会),主任由董事长担任,副主任由总裁担任。

成员为行政人事部、财务部、战略发展部负责人及法审人员。

具体工作由行政人事部承担。

各公司负责人参与研究与本公司有关的机构编制问题。

编委会年终召开编制审定会议,审定下一年度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根据实际情况,编委会可不定期召开会议,审定编制调整事宜,编制调整需备案。

第四条行政人事部负责XX公司下属各公司、各部门机构和编制管理的具体工作。

第二章申报的原则及条件第五条XX公司各类机构的设置,应当遵循精简、统一、高效的原则;人员编制应当遵循控制总量、压缩编制的原则;相应控制人力投资总额,节约人力成本、费用。

做到“定岗、定编、定员、定费用”。

符合公司事业发展、业务发展的原则。

符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的原则。

第六条XX公司下属各公司、各部门涉及下列机构编制问题须报编委会:(一)增设、撤销或调整公司内职能管理中心或部门。

(二)成立、撤销子公司;(三)子公司增加编制;(四)子公司更名;(五)成立公司内或各公司间编制外议事协调机构、项目统筹机构;(六)调整人员编制总额。

第七条申请第六条所列事项,应符合以下条件:(一)为完成公司事业发展、业务发展或战略任务所必须成立的相应机构或机构名称。

(二)属于公司工作职能范围,为保证经营管理工作的发展,确需成立的机构或增加岗位、人员编制。

(三)其他因业务发展而又不宜或不便由XX公司有关部门、已设立的各公司及其子公司承担,必须成立相应机构或机构名称。

第三章申报程序第八条申请第六条所列事项的申报程序如下:(一)各有关公司或部门应向编委会提交下列材料(交行政人事部):1、书面申请(包括申请理由、机构的性质、任务、编制、规模、管理形式、经费总额与来源)。

机构编制管理制度

机构编制管理制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机构编制管理制度篇一: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管理办法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黑龙江瑞基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基集团)所属各单位、部门机构的设置,加强人员编制管理,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各分公司、子公司、下属控股公司、可对其行使实际人事管理决策权的参股公司、公司董事会明确的其他公司(以下简称各公司)均适用本管理规定。

第三条瑞基集团董事会下设编制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编委会),主任由董事长担任,副主任由集团总经理担任。

成员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行政部、财务部、战略发展部、企管计划部负责人组成。

编委会常设办公室为人力资源部负责。

第四条各公司负责人参与研究与本公司有关的机构编制问题。

第五条编委会每年年终召开一次编制审定会议,审定下一年度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第六条根据实际情况,编委会可不定期召开会议,审定编制调整事宜,编制调整需备案。

第七条人力资源部负责瑞基集团下属各公司、各部门机构和编制管理的具体工作。

第二章机构和编制设定原则及条件第八条集团各类机构的设置,应适应整体业务发展、满足经营管理需要、既相互关联又职责分工明确的原则,坚持“精简、统一、高效”;人员编制则应遵循“控制总量、精干匹配”原则,做到“定岗、定编、定员、定费”,进而控制人工成本。

第九条集团下属各公司、各部门涉及下列机构编制问题须向编委会申报:(一)增设、撤销或调整公司内职能管理部门;(二)成立、撤销子公司;(三)子公司增加编制;(四)子公司更名;(五)成立集团内或各公司间编制外议事协调机构、项目统筹机构;(六)调整人员编制总额。

第十条因上述原因申请增设机构或增加编制,应符合以下条件:(一)为完成公司事业发展、业务拓展或战略任务目标所必须成立的相应机构或增加编制。

(二)属于公司工作职能范围,为保证经营管理工作的发展,确需成立的机构或增加岗位、人员编制。

(三)其他因业务发展而又不宜或不便由集团有关部门、已设立的各公司承担,必须成立相应机构或增加编制。

集团企业组织、岗位、编制管控制度

集团企业组织、岗位、编制管控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规范集团公司组织运行管理,确保公司组织结构清晰、职责分工明确、岗位设置科学、组织运行管理有序,并为员工的职业发展指明方向、明确要求、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蓝池集团本部及各分子公司。

第三条定义组织:指集团公司及其所隶属的单位、部门,如分子公司、职能部门等。

岗位:岗位是组织要求个体完成的责任以及为此赋予个体权力的总和。

职级:职级是一定职务层次所对应的级别,职级是体现职务、能力、业绩、资历的综合标志,同时也是确定员工薪资待遇及其他待遇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组织设置的原则(一)必须支持集团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确保集团公司目标和战略的实现。

(二)组织应扁平、紧凑、高效,机构职能应清晰、明确,有利于强化责任。

(三)应以市场为导向,同时考虑机构自身的成长与发展。

(四)有利于经营活动的开展,使资源配置得到优化。

(五)应有利于部门、业务单元之间的高效沟通与协作,降低管理成本。

第五条公司的基本组织模式(一)集团公司组织结构根据集团公司发展与实际工作业务需要设立,其中集团总部常设机构为:集团董事会、管理委员会、总部职能部门。

集团总部定位为投资、控制性集团,总部不直接从事经营,具体生产经营活动由各控股、参股分子公司承担。

(二)集团公司的基本组织机构是一维结构,按照经营范围,汽车集团、科技集团、投资集团、实业集团,汽车集团由各4S店、价值链、汽车城等单位组成,4S店根据品牌的不同设置不同的品牌组,品牌组下设各4S店。

集团公司的基本组织机构是一维结构,按照经营范围,汽车集团、科技集团、投资集团、实业集团。

汽车集团由各4S店、价值链、汽车城等单位组成,汽车集团的组织架构是一种二维结构,4S店根据品牌的不同设置不同的品牌组,品牌组下设各4S店,各品牌组作为汽车集团的利润中心;蓝池集团职能部门在汽车集团下设不同职能部门和各岗位,并由这些部门组成汽车集团的成本中心。

公司的基本组织结构是一种二维结构:按产品划分的事业部和地区划分的地区公司。

公司组织架构与岗位管理办法

公司组织架构与岗位管理办法

1.目的 (1)2.范围 (1)3.组织架构说明 (1)4.岗位定编说明 (2)5.架构调整与岗位变动 (2)6.岗位异动 (3)7.监督与执行 (5)为了规范公司各部门组织架构的设置、调整、部门定编、岗位设定,以提高人力资源使用效率,确保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对组织架构的设置与调整、部门岗位变更从申请到实施的管理全过程进行规范。

本办法合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和岗位。

组织架构是指根据公司/部门的业务需要,产生的各层级的机构设置、职责权限(岗位说明书)、人员编制、工作程序(含流程权限)和相关要求的制度安排的集合。

各部门根据部门职能和工作任务,设置相关的组织架构,部门组织架构图必须体现具体的岗位及人员定编数,最后由人力资源部按照统一模板进行备案修改。

公司在进行组织架构的设定时,将现有单位划分为3 个类别:一类单位:指受总经理直接领导和管理的部门,包括运营中心、技术中心、营销中心、 IT 部(兼管财务部)、人力资源部。

二类单位:指接受一类单位领导和管理的所有二级、三级部门和一个四级部门人力资源组,具体参见《公司组织架构图》。

三类单位:指接受二类部门领导和管理的四级部门,具体参见《公司组织架构图》。

岗位定编是指根据各层级/单位业务需求,为确保完成业务工作所需要配置的人员类别及数量。

部门依照工作需要设定岗位,根据岗位的任务量化指标、岗位要求与人员的合理搭配,进行岗位定编工作。

人员定编必须遵循以下原则:任务与目标原则:因事建机构、因事设职务、因事配人员;集权与分权原则: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以提高工作效率;管理幅度适当原则:管理幅度要有利于工作效率和管理控制效果;业务均衡原则:机构内业务量要饱满,同时各岗位工作量要均衡,不可有的量大而有的量少,以免影响工作人员积极性;分工与协作原则:机构的设置要从工作内容考虑,便于业务上相互联系和协作配合。

人力资源部在进行岗位定编审核时会依照以上原则进行判断。

在工作过程中由于业务需求(职责调整或者数量调整),需要对组织架构进行变更时,遵循如下流程:涉及一类单位下属的二类单位调整,由一类单位负责人发起《组织架构及定编调整申请》 [内容包括新组织架构、新岗位等级评定(浮现岗位职责变动、岗位级别变化或者岗位新增的情况下需要)、新岗位说明书 (浮现岗位责任变动或者岗位新增的情况下需要)、岗位饱和度说明(浮现岗位新增或者人员新增的情况下需要)],人力资源部核实,总经理审批后实施;涉及二类单位下属的三类单位调整,由二类单位主管/经理发起《组织架构及定编调整申请》 [内容包括新组织架构、新岗位等级评定 (浮现岗位职责变动、岗位级别变化或者岗位新增的情况下需要)、新岗位说明书 (浮现岗位责任变动或者岗位新增的情况下需要)、岗位饱和度说明 (浮现岗位新增或者人员新增的情况下需要)],经一类单位负责人审批,人力资源部核实后实施 (生产部门的作业员类调整需要提前经过 IE 部测算、创造部审核);公司暂定以 XXXX 年 X 月份的公司现有实际编制为标准编制,后期发生的架构、编制和岗位变更均需要按照本管理办法中要求的流程执行。

机构设置及岗位编制管理制度

机构设置及岗位编制管理制度

机构设置及岗位编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宏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新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建立规范有序的机构设置和岗位编制管理程序,结合企业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按照母子公司管控体系要求,母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机构设置和岗位编制实行宏观调控、集中归口、责权对等、分级授权管理。

第三条机构设置和岗位编制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有利于降低管理成本,增强市场竞争力,提高企业整体效益;(2)有利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按国际规范运作;(3)有利于建立机构精简、职责明确、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管理体系;(4)有利于加强经营管理,建立信息畅通、反应灵活、适应企业发展和市场环境变化的运行机制。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和控股子公司。

分公司若未特别提及,等同于子公司运用本制度。

第五条集团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可依据本制度并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二章管理部门及管理范围第六条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为母公司机构设置和岗位编制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子公司人力资源部门为本单位机构设置和岗位编制业务归口管理部门。

第七条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集团公司的总体战略和管理定位,制订集团公司机构设置和岗位编制管理办法;提出组织机构改进建议;按管理权限,核定、审批管控范围内的机构设置和岗位编制;监督、检查集团公司及子公司机构设置和岗位编制执行情况。

第八条子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归口上报需集团公司审批的机构设置和岗位编制;核定、审批管理权限以内的机构设置和岗位编制。

第九条集团公司机构设置和岗位编制管理调控的范围:(1)集团总部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部门正副职及领导班子设置职数;(2)审核子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和经营层设置职数,提交总裁办公会研议后,提请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3)审核备案子公司人员编制、部门正副职设置职数。

第十条子公司机构设置和岗位编制自行管理的范围:在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指导下,结合本企业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分解职能部门具体人员编制,确定部门正副职职数以及部门内业务单元设置。

集团人事编制管理制度

集团人事编制管理制度

人事编制管理制度第五条为规范企业人事管理,控制人力资源成本,制定本制度。

第六条定编原则:(一)集团公司生产规范,这是集团公司定员定编的主要依据。

(二)集团公司的利润及产值。

(三)集团公司的自动化程度。

第七条集团公司人员编制管理目的:(一)提高人力资源配置质量。

(二)控制和降低人力资源成本。

(三)提高工作效率,保持满负荷工作。

(四)编制的核定以年度经营目标和企业近期规模为依据。

第八条人员编制范围:(一)集团公司所有岗位人员均在编制管理内。

(二)临时工不占编制。

(三)集团公司因工作需要短期委派或委托培养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不占编制。

第九条集团公司总部及所属企业人员编制由公司综合管理部统一管理。

第十条集团公司总部及所属企业人员编制年末核定,动态管理。

第十一条每月集团公司公司综合管理部通过审批所属企业实发工资和编制集团公司总部工资,监督所属企业及集团编制执行情况。

第十二条集团公司公司综合管理部与所属企业核准各单位编制,并以集团公司文件予以确定。

第十三条增编管理:(一)各部门如需增补编制外人员,应填写“人员增补申请单”报集团公司公司综合管理部核准。

(二)集团公司公司综合管理部接到申请单后,经查询所申请人员增补与工作需要,提出意见报总裁批准。

(三)增加编制人员工资应在预算控制内。

(四)由公司综合管理部及时增补所属企业、部门编制额度。

(二)增编方案报董事局主席批准方可实施。

第十四条减编管理:(一)集团公司根据总部及所属企业工作需要及时减编多余人员。

(二)减编人员工资从工资总额中减除。

(三)由公司综合管理部及时减除编制额度。

(四)减编方案报董事局主席批准方可实施。

第十五条集团公司公司综合管理部将增减审批结果,以书面形式回复申请单位并凭复印件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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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管理办法(试行)
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XX公司所属各级单位、部门机构的设置,加强人员编制管理,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各二级子公司、下属各控股公司、可对其行使实际人事管理决策权的参股公司、XX公司董事会明确的其他公司(以
下简称各公司)均适用本管理办法。

第三条XX公司董事会下成立编制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编委会),主任由董事长担任,副主任由总裁担任。

成员为行
政人事部、财务部、战略发展部负责人及法审人员。

具体
工作由行政人事部承担。

各公司负责人参与研究与本公司
有关的机构编制问题。

编委会年终召开编制审定会议,审
定下一年度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根据实际情况,编委
会可不定期召开会议,审定编制调整事宜,编制调整需备
案。

第四条行政人事部负责XX公司下属各公司、各部门机构和编制管理的具体工作。

第二章申报的原则及条件
第五条XX公司各类机构的设置,应当遵循精简、统一、高效的原则;人员编制应当遵循控制总量、压缩编制的原则;相
应控制人力投资总额,节约人力成本、费用。

做到“定岗、
定编、定员、定费用”。

符合公司事业发展、业务发展的
原则。

符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的原则。

第六条XX公司下属各公司、各部门涉及下列机构编制问题须报编委会:
(一)增设、撤销或调整公司内职能管理中心或部门。

(二)成立、撤销子公司;
(三)子公司增加编制;
(四)子公司更名;
(五)成立公司内或各公司间编制外议事协调机构、项目统筹机构;
(六)调整人员编制总额。

第七条申请第六条所列事项,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为完成公司事业发展、业务发展或战略任务所必须成立的相应机构或机构名称。

(二)属于公司工作职能范围,为保证经营管理工作的发展,确需成立的机构或增加岗位、人员编制。

(三)其他因业务发展而又不宜或不便由XX公司有关部门、已设立的各公司及其子公司承担,必须成立相应机构或机构
名称。

第三章申报程序
第八条申请第六条所列事项的申报程序如下:
(一)各有关公司或部门应向编委会提交下列材料(交行政人
事部):
1、书面申请(包括申请理由、机构的性质、任务、编制、
规模、管理形式、经费总额与来源)。

2、可行性、必要性论证。

(二)行政人事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并提出意见。

(三)行政人事部综合意见后报编委会审定。

(四)经审定后,由行政人事部拟XX投资发文批复有关公司、部门。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九条XX公司各部门、各公司不得自行批设机构和人员编制,不得擅自提高机构规格、扩大编制。

第十条对各公司职能管理中心、部门设立采取下列管理模式。

XX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对中心、部门的增设、撤销或调
整等进行审核,并报编委会审定;负责中心、部门的审查
工作。

XX公司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对中心、部门的增设、撤销、
调整等提出初步意见;推荐中心、部门负责人;中心、部
门成立后负责对该机构的日常业务工作进行指导与监督;
配合XX公司行政人事部对机构进行年度审查。

第十一条根据公司事业发展、业务发展的变化,属于下列情况的各公司职能管理中心、部门,XX公司有关业务主管部
门及下属公司负责人应及时提出调整意见:
(一)机构调整或职能调整后可以由XX公司各部门、各公司其他职能管理中心、部门承担的,应尽量交给各有关部门或
各公司其他职能管理中心、部门,机构名称撤销,岗位合
并。

(二)职能重复、交叉或业务相近的机构应予以整合或撤销。

(三)为某项工作任务设立,在任务完成或已被停止时,应及时提出予以撤销。

(四)不能有效地承担有关业务工作、长期业务量不足、长期不出成果的要予以撤销、合并或改组。

(五)不与有关业务主管部门保持工作联系,不接受业务指导和监督的各公司职能管理中心、部门,应予整顿。

第十二条对各公司机构设置、编制管理实行年度审查制度。

各公司应予每年年终向XX公司报送下列年度审查材料:(一)《XX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机构编制年度审查表》。

(二)上半年度编制工作总结及下一年度机构设置、编制调整计划。

XX公司有关主管部门在《XX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机构编
制年度审查表》上签署审查意见,由行政人事部汇总并报
编委会评议、审定。

第十三条XX公司部门、各公司机构变动将通过内部文件通知或公示。

第五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管理办法由XX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管理办法自二○○四年九月日试行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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