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国税12366营改增热点问答(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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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福建厦门国税12366解答营改增的52个热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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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福建厦门国税12366解答营改增的52个热点问题营改增各地口径:福建厦门国税12366解答营改增的52个热点问题(6月)厦门国税12366营改增热点问题(八)1、物业公司为一般纳税人,代收的公摊电费,如何开票缴税?答:公摊电费由供电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物业公司,由物业公司申报进项税额抵扣,物业公司收取的公摊电费作为物业费价外费用申报缴纳增值税,公摊电费发票由物业公司开具给用户。

2、物业公司为一般纳税人,代收的公摊水费,如何开票缴税?答:公摊水费由物业公司实行代收转付,收取公摊水费后转付水务集团,增值税发票由水务集团开具给用户。

实行代收转付收取的公摊水费按“以委托方名义开具发票代委托方收取的款项”不作为物业公司物业费收入的价外费用,不征收增值税。

3、物业公司为一般纳税人,代收未抄表到户的电费,如何开票缴税?答:电费由供电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物业公司,由物业公司申报进项税额抵扣,物业公司收取的电费作为转售电力收入申报缴纳增值税,电费发票由物业公司开具给用户。

4、物业公司为一般纳税人,代收未抄表到户的水费,如何开票缴税?答:水费由物业公司实行代收转付,收取用户水费后转付水务集团,增值税发票由水务集团开具给用户。

实行代收转付收取的水费按“以委托方名义开具发票代委托方收取的款项”不作为物业公司物业费收入的价外费用,不征收增值税。

5、物业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代收的水电费,如何开票缴税?答:代收公摊水电费、代收未抄表到户水电费均实行代收转付,收取用户水电费后转付供电公司、水务集团,增值税发票由供电公司、水务集团开具给用户。

实行代收转付收取的水电费按“以委托方名义开具发票代委托方收取的款项”不作为物业公司物业费收入的价外费用,不征收增值税。

6、物业公司代水务局收的污水处理费,污水处理费是免税的,物业公司可以开具免税发票吗?答:关于污水处理费的免税主体,根据文件规定应是自来水厂,物业公司代收代付的部分不能适用免税规定。

福建、河南、宁夏国税6月17日营改增解答,总局5月26日视频会政策问题解答

福建、河南、宁夏国税6月17日营改增解答,总局5月26日视频会政策问题解答

福建、河南、宁夏国税6月17日营改增解答,总局5月26日视频会政策问题解答福建、河南、宁夏国税6月17日营改增解答,总局5月26日视频会政策问题解答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增值税发票使用问题解答(一)福建国税12366 2016年06月17日一、一般问题1、我省全面推开营改增后增值税纳税人使用哪些发票?答:目前,我省国税机关向不同类型的增值税纳税人发放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定额发票、通用机打卷式发票、门票、过路(过桥)费发票、客运发票(含航空运输电子开票行程单、火车票、长途客运票、公交客运票、出租车客运票等)、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企业冠名发票等。

2、定额发票有哪几种面额?答:通用定额发票目前有:0.5元、1元、2元、5元、10元、20元、50元、100元等8种面额。

3、若营改增企业既有营业税发票又有增值税发票,发生增值税业务,还能否开具营业税发票?答:在国税机关已领用发票的纳税人,其结存的原营业税发票应缴销不再使用。

4、2016年5月1日后,地税发票可以继续使用多长时间?答:自2016年5月1日起,门票、过路(过桥)费发票、定额发票由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监制管理。

试点纳税人已领取地税机关印制以及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包括门票、过路(过桥)费发票、定额发票,尚未向主管国税机关办理领用发票手续的试点纳税人在2016年5月份纳税申报时向主管地税机关办理结存情况查验,并报主管国税机关备案后,可继续使用至2016年6月30日。

5、营改增试点一般纳税人5月份发生业务,开具其结余的地税印制发票,在6月份纳税申报时,对应销售额应该填写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的哪一栏次?答:营改增试点一般纳税人5月份发生业务,开具其结存的地税印制发票,在6月份纳税申报时,对应销售额应填写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开具其他发票”栏。

6、我省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在地税机关已申报缴纳营业税(含减免税)未开具发票,2016年5月1日后怎么补开发票?答: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已申报营业税未开具发票,2016年5月1日以后需要补开发票的,可于2016年12月31日前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上述时间限制不适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的预收款。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12366知识库问答题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12366知识库问答题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12366知识库问答题日期:2016-04-22 作者:来源:独山子在线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12366知识库问答1.某个人在境内提供增值税应税服务,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答: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

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因此,个人在境内提供增值税应税服务,是需要缴纳增值税的。

2.某运输企业以挂靠方式经营,挂靠人以被挂靠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被挂靠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哪一方是纳税人?答: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条规定,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统称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统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该发包人为纳税人。

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

因此,该运输企业以挂靠方式经营,以被挂靠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被挂靠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被挂靠人作为增值税纳税人。

3.增值税纳税人分为哪几类?具体是怎么划分的?答: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应税行为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4.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标准的纳税人,可以成为一般纳税人吗?答: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条规定,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

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

财税实务福建国税营改增热点问答26个问题(8.29)

财税实务福建国税营改增热点问答26个问题(8.29)

【tips】本文由梁志飞老师精心收编整理,同学们学习财税会计定要踏踏实实把基本功练好!财税实务福建国税营改增热点问答26个问题(8.29)1、销售各种类型的充值卡、储值卡取得预收资金均是否都适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的规定?
答:均适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的规定。

2、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规定销售预付卡一律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通过购买充值卡、储值卡购进的货物、服务如何抵扣进项税额?
答: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3、转售充值卡、储值卡的如何缴纳增值税,如何开具发票?答:转售充值卡、储值卡,相当于交付现金,不缴纳增值税,也不能开具增值税发票。

4、售卡方因发行或者销售单用途卡并办理相关资金收付结算业务取得的手续费、结算费、服务费、管理费等收入,应按照什么税目征收增值税?
答:收取的手续费、结算费等按直接收费金融服务征税。

5、(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4号)物业管理服务中收取的自来水水费规定对于其他行业收取的自来水水费是否适用?
答:凡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均可以适用,不局限于物业管理公司。

6、纳税人在物业管理服务中收取的污水处理费能够计入自来水水费中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4号)的规定适用差额征税和简易征收?
答:收取的污水处理费如果符合《试点实施办法》第三十七条不属于价外费用的款项,就不作为增值税的计税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国税函发[1995]28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国税函发[1995]28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1995年6月2日国税函发〔1995〕28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根据各地在新增值税制实行后提出的问题,为了有利各级税务机关和纳税人正确理解增值税规定,严格执行税法和履行纳税义务,国家税务总局决定编写《增值税问题解答》,现将《增值税问题解答(之一)》印发给你们。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沈阳、长春、哈尔滨、南京、武汉、广州、成都、西安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增值税问题解答(之一)一、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运输费用和废旧物资准予抵扣进项税额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012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外购货物(固定资产除外)所支付的运输费用,根据运费结算单据(普通发票)所列运费金额依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准予扣除,但随同运费支付的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不得计算扣除进项税额,其准予抵扣的运费金额的具体范围应如何掌握?答:(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外购货物(固定资产除外)所支付的运输费用,准予抵扣的运费结算单据(普通发票),是指国营铁路、民用航空、公路和水上运输单位开据的货票,以及从事货物运输的非国有运输单位开具的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货票。

(二)准予抵扣的货物运费金额是指在运输单位开具的货票上注明的运费、建设基金,不包括随同运费支付的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

二、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采取邮寄方式销售、购买货物所支付的邮寄费,能否比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几个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060号)中关于销售应税货物而支付的运输费用的规定,依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予以抵扣?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采取邮寄方式销售、购买货物所支付的邮寄费,不允许计算进项税额抵扣。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12366纳税服务热线税收业务知识库基本操作指南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12366纳税服务热线税收业务知识库基本操作指南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12366纳税服务热线税收业务知识库基本操作指南--------------------------------------------------------------------------作者: _____________--------------------------------------------------------------------------日期: _____________附件二: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12366纳税服务热线税收业务知识库基本操作指南一、系统首页功能图-1知识库搜索首页12366知识库页面分为功能按钮和检索功能两部分区域,如图-1所示。

除【小工具】功能对用户开放外,其他功能按钮还在完善中。

检索功能区域可以选择不同类型的库种进行检索;也可以选择【行业】和【纳税人类型】进行复合型检索;系统还提供了【高级检索】和【帮助】功能,如图-2所示。

注意事项:请用户不要使用【修改密码】此功能项,一旦密码被修改将无法正常登陆。

图-2检索功能二、检索功能1、目录树检索在知识库首页点击【搜索】进入检索页面,如:在目录树上选择“征收管理”,查询结果列表中显示“征收管理”下的全部知识,备用词框出现目录树“征收管理”的下级节点若干备用词。

在搜索框中输入“税务登记”,目录树可以自动展开搜索和定位,如图-3所示。

图-3目录树检索页面2、全文检索在知识库首页搜索框下选择不同的库种,可以多选或者全部选中,点击【搜索】进入全文检索界面。

用户在检索首页、全文检索界面中的搜索栏均可以录入希望检索的词语,点击【搜索】,系统将列出符合条件的查询结果,系统可以支持模糊查询功能,支持关键词高亮显示,如图-4、图-5所示。

图-4全文检索页面图-5关键词语高亮显示三、正文功能介绍正文部分提供了原文链接、文件相关知识、知识详情放大功能和字号大小选择功能,如图-6所示。

图-6正文功能界面四、高级检索在知识库首页或者全文检索页面点击【高级检索】按钮,弹出高级检索页面,用户可以根据查询条件输入关键词语进行检索如图-7所示。

个税手续费返还奖励的申请报告(附各地处理办法)

个税手续费返还奖励的申请报告(附各地处理办法)

个税手续费返还奖励的申请报告尊敬的公司领导:根据《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2%的手续费,扣缴义务人可将其用于代扣代缴费用开支和奖励代扣代缴工作做得较好的办税人员”。

按此规定,已收到向XXX地税局申请的XXX年XXX月至XXX年XXX月期间个税手续费返还奖金XXX元。

依据国家税务局规定需按照提供经纪代理服务征收6%增值税XXX元,后可作收入的手续费返还金为XXX元。

且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暂免个人所得税。

为更好调动财务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加强财务部职工的税务专业学习,现特向公司领导申请该部分个税手续费返还奖金分配,予以肯定和鼓励财务部职工更加努力的做好本职工作。

请公司领导予以批准!财务部XXX年XXX月XXX日个人所得税等手续费返还的税务处理问题(总局口径更新版2017.2.28)一、个人所得税手续费征收增值税:总局口径: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2017年01月17日答疑,是“按照目前营改增政策相关规定,纳税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应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应缴纳增值税。

”地方口径:目前就营改增后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明确征收增值税的地区有深圳国税、内蒙古自治区国税、厦门国税、福建国税、大连国税、安徽国税、辽宁国税(咨询12366)按照“商务辅助服务—代理经纪服务”缴纳增值税。

(注:适用于所在地区的所有公司)1、深圳国家税务局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指引(之一),四、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手续费返还,根据现行税收法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手续费返还应按照“商务辅助服务—代理经纪服务”缴纳增值税。

2、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全面推开营改增政策问题解答三,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手续费返还纳税问题,根据现行税收法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手续费返还应按照“商务辅助服务—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

个税手续费返还奖励的申请报告(附各地处理办法)

个税手续费返还奖励的申请报告(附各地处理办法)

个税手续费返还奖励的申请报告尊敬的公司领导:根据《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2%的手续费,扣缴义务人可将其用于代扣代缴费用开支和奖励代扣代缴工作做得较好的办税人员”。

按此规定,已收到向XXX地税局申请的XXX年XXX月至XXX年XXX月期间个税手续费返还奖金XXX元。

依据国家税务局规定需按照提供经纪代理服务征收6%增值税XXX元,后可作收入的手续费返还金为XXX 元。

且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暂免个人所得税。

为更好调动财务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加强财务部职工的税务专业学习,现特向公司领导申请该部分个税手续费返还奖金分配,予以肯定和鼓励财务部职工更加努力的做好本职工作。

请公司领导予以批准!财务部XXX年XXX月XXX日个人所得税等手续费返还的税务处理问题(总局口径更新版2017.2.28)一、个人所得税手续费征收增值税:页脚内容1总局口径: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2017年01月17日答疑,是“按照目前营改增政策相关规定,纳税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应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应缴纳增值税。

”地方口径:目前就营改增后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明确征收增值税的地区有深圳国税、内蒙古自治区国税、厦门国税、福建国税、大连国税、安徽国税、辽宁国税(咨询12366)按照“商务辅助服务—代理经纪服务”缴纳增值税。

(注:适用于所在地区的所有公司)1、深圳国家税务局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指引(之一),四、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手续费返还,根据现行税收法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手续费返还应按照“商务辅助服务—代理经纪服务”缴纳增值税。

2、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全面推开营改增政策问题解答三,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手续费返还纳税问题,根据现行税收法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手续费返还应按照“商务辅助服务—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

营改增中各地“视同销售“政策梳理

营改增中各地“视同销售“政策梳理

营改增各地“视同销售“政策梳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65号第四条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二)销售代销货物;(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第十四条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由上述政策可看出,营改增后销售服务、转让无形资产不动产与原增值税销售货物视同销售的原理具有相通性,均对无偿提供应税行为作出了视同销售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如何准确地把握该政策存在一定的困难,对此,各地国税局也纷纷做出了自己的理解,并就具体问题做出了回复。

福建国税12366解答营改增等53个热点难点问题(2016年7月)11.企业在购买图书赠送客户,是否可以享受零售批发环节图书的减免政策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宣传文化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87号)规定:“二、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免征图书批发、零售环节增值税。

……七、本通知的有关定义……(二)图书、报纸、期刊(即杂志)的范围,仍然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部分货物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国税发〔1993〕151号)的规定执行……”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第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热门】财政部税政、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负责人就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答记者问

【热门】财政部税政、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负责人就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答记者问

财政部税政、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负责人就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答记者问3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方案,明确自2016年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

财政部税政司、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负责人就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哪些新的措施和改革内容?答: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基本内容是实行“双扩”。

一是扩大试点行业范围。

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4个行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自此,现行营业税纳税人全部改征增值税。

其中,建筑业和房地产业适用11%税率,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适用6%税率。

这些新增试点行业,涉及纳税人近1000万户,是前期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总户数的近1.7倍;年营业税规模约1.9万亿元,占原营业税总收入的比例约80%。

二是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

继上一轮增值税转型改革将企业购进机器设备纳入抵扣范围之后,本次改革又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无论是制造业、商业等原增值税纳税人,还是营改增试点纳税人,都可抵扣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

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方案,财政部会同税务总局正在抓紧起草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的政策文件和配套操作办法,将于近期发布。

二、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的意义?答:营改增作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前期试点已经取得了积极成效,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覆盖面更广,意义更大。

一是实现了增值税对货物和服务的全覆盖,基本消除了重复征税,打通了增值税抵扣链条,促进了社会分工协作,有力地支持了服务业发展和制造业转型升级。

二是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比较完整地实现了规范的消费型增值税制度,有利于扩大企业投资,增强企业经营活力。

三是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负,是财税领域打出“降成本”组合拳的重要一招,用短期财政收入的“减”换取持续发展势能的“增”,为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迈向中高端水平打下坚实基础。

学习笔记:11酒店业务涉及税目(易混淆)划分及开票的问题汇总——全国各地解答一表汇总大力税...

学习笔记:11酒店业务涉及税目(易混淆)划分及开票的问题汇总——全国各地解答一表汇总大力税...

学习笔记:11酒店业务涉及税目(易混淆)划分及开票的问题汇总——全国各地解答一表汇总大力税...酒店业务涉及税目划分及开票的问题汇总——全国各地解答一表汇总各地国税地区口径总局口径5月12日国家税务总局政策解答:营改增里相同的例子是餐饮企业提供餐食的同时售卖烟酒,也是混合销售的餐饮服务,烟酒和菜品一样可能都是单独计价的,但不能按照兼营单独征税,这些东西加上厨师和服务人员的劳动,共同形成了餐饮服务。

定制服装就是卖衣服,是混合销售。

酒店房间里售卖饮料食品就是兼营。

无偿赠送早餐和房间里的赠送食品饮料、洗漱用品,不能按兼营和视同销售征税。

河北国税十九、宾馆(酒店)在楼层售货或房间内的单独收费物品如何征税?宾馆(酒店)在楼层售货或在客房中销售方便面等货物,应分别核算销售额,按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

十、关于宾馆(酒店)提供洗涤服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问题宾馆(酒店)为一般纳税人提供洗涤服务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为其他个人提供的洗涤服务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山东国税暂未找到相关解答青岛国税暂未找到相关解答福建国税【福建国税】12366营改增热点问答(7.4)7月15日19、酒店业纳税人收到客人支付的物品损坏赔款如何计税答:酒店收到客人支付的物品损坏赔款应按照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

海南国税【海南国税】全面推开营改增政策指引——四大行业座谈会问题系列解答之生活服务业(8月17日)一、关于对客户支付的住宿费能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需提供哪些资料的问题住宿服务购买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酒店企业可以为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酒店在开具专用发票时,客户只需要提供以下信息:客户所属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号码)、地址电话、开户行及帐号。

消费客户可以采取多种方式提供相关信息,比如说一张附有上述信息的小卡片,并不需要提供信息资料的原件或复印件。

二、关于为客户开具住宿费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对付款方式有什么要求的问题对付款方式没有要求,现金、信用卡、银行转账等方式均可,信用卡、银行转账可以是住店个人的或者第三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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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全面推开营改增有关政策问题的解答(之五)
十三、关于保险公司销售保险时赠送促销品征收增值税问题保险公司销售保险时,附带赠送客户的促销品,如刀具、加油卡等货物,不按视同销售处理。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全面推开营改增有关政策问题的解答(之七)
四、关于银行在提供金融服务的同时,赠送给客户的礼品是否要做视同销售问题银行在提供金融服务时,赠送给客户的礼品不做视同销售处理。

其他企业同类行为照此办理。

标注:河北国税在解释的时候,大家可以关注,是在提供服务的同时,这是前提。

不过我们知道,保险公司是销售保险服务的,银行是提供金融服务的,比如贷款。

那此时如果是客户来办理存款时,是不是提供金融服务呢?有的人士认为存款并没有产生收入,只是产生了成本,我们认为产生的成本是基于取得的资金价值,可以间接产生收入,因此我们理解也宜属于提供服务的过程,大家可以看看,因为竞争的存在,存款人在银行得到的待遇往往是比较高的,这当然是属于服务的竞争表现。

山东国税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政策指引(七-八)5月24日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政。

增值税时代保险行业涉税风险及防控

增值税时代保险行业涉税风险及防控

增值税时代保险行业涉税风险及防控蒋菊香【摘要】分析营业税改增值税后保险行业税收问题及面临的涉税风险,并从保险行业组织机构、免税业务、出险汽车发票抵扣和推广赠送品四个方面提出加强涉税风险防控措施.【期刊名称】《湖南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年(卷),期】2017(030)004【总页数】4页(P18-20,27)【关键词】营业税改增值税;保险行业涉税;保险行业税收风险防控【作者】蒋菊香【作者单位】湖南税务高等专科学校,湖南长沙 410116【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F810.423营业税改增值税的税制改革在去年的5月1日起已经全面完成,至此所有纳入增值税改革的行业企业都进入增值税时代,所有增值税改革的行业企业都面临一定的涉税风险,因此,如何应对税收风险问题就是所有增值税改革的纳税企业十分关注的事情,也对征税机关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那么,增值税时代的保险行业究竟有哪些税收疑难问题及面临的涉税风险呢?1、保险企业收入取得在前成本发生在后。

保险行业的企业具有其它行业的企业不具有的经营业务特点,主要表现在,保险业务具有保费收入取得在先、而保险业务的成本却发生在后的特点,这样的保险企业取得的保费收入是介于收入与负责之间的,这也是目前国际会计准则中没有解决的疑难问题。

即保险业务收入在销售时就发生了,但赔付时间和赔付金额都是不确定的。

2、保险企业赔付成本很难取得发票。

保险业务的主要成本是赔款和给付,而赔款和给付却是很难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

在增值税模式下,任何企业增值税税负是与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生直接关联的,增值税时代的企业税务管理问题其实就成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规范和管理的问题,而由于保险业务的赔付支出这部分是没有或者很难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因此,保险企业很难做到在国税局以票控税的征管模式下进行有效的进项税额抵扣。

3、保险企业客户多交易频繁量大。

保险行业客户数量多,日交易量频繁而且业务量大,这也是保险行业业务的又一特点。

个税手续费返还奖励的申请报告

个税手续费返还奖励的申请报告

个税手续费返还奖励的申请报告尊敬的公司领导:根据《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2%的手续费,扣缴义务人可将其用于代扣代缴费用开支和奖励代扣代缴工作做得较好的办税人员”。

按此规定,已收到向XXX地税局申请的XXX年XXX月至XXX年XXX月期间个税手续费返还奖金XXX元。

依据国家税务局规定需按照提供经纪代理服务征收6%增值税XXX元,后可作收入的手续费返还金为XXX元。

且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暂免个人所得税。

为更好调动财务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加强财务部职工的税务专业学习,现特向公司领导申请该部分个税手续费返还奖金分配,予以肯定和鼓励财务部职工更加努力的做好本职工作。

请公司领导予以批准!财务部XXX年XXX月XXX日个人所得税等手续费返还的税务处理问题(总局口径更新版)一、个人所得税手续费征收增值税:总局口径: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2017年01月17日答疑,是“按照目前营改增政策相关规定,纳税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应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应缴纳增值税。

”地方口径:目前就营改增后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明确征收增值税的地区有深圳国税、内蒙古自治区国税、厦门国税、福建国税、大连国税、安徽国税、辽宁国税(咨询12366)按照“商务辅助服务—代理经纪服务”缴纳增值税。

(注:适用于所在地区的所有公司)1、深圳国家税务局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指引(之一),四、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手续费返还,根据现行税收法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手续费返还应按照“商务辅助服务—代理经纪服务”缴纳增值税。

2、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全面推开营改增政策问题解答三,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手续费返还纳税问题,根据现行税收法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手续费返还应按照“商务辅助服务—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

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政策培训参考资料大全

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政策培训参考资料大全

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政策培训参考资料大全学习参考资料汇编2019.04经国务院批准,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四个行业全部纳入试点范围。

为此,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国家税务总局配套出台了《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等7个行业管理、纳税申报、发票使用方面的公告。

2016 年 4 月 6 日至 8 日,国家税务总局举办了全系统营改增政策专题视频培训,对上述文件进行了讲解。

为帮助基层税务人员更好的学习和理解政策精神,熟练掌握操作流程,我司对培训内容进行了整理,形成了《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政策培训讲义》。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解读 (4)......................................................................................................●《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解读 (348)......................................................................................................●《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解读 (388)......................................................................................................●《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解读 (421)......................................................................................................●《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解读 (454)2......................................................................................................●《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解读 (484)......................................................................................................●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解析 (514)......................................................................................................●增值税发票使用和开具有关问题解析 (624)......................................................................................................●地税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有关问题解析 (678)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解读第一部分文件出台的背景2016 年 3 月 5 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今年将全面实施营改增,从 5 月 1 日起,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营改增纳税服务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6〕7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营改增纳税服务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6〕7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营改增纳税服务工作的通知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营改增纳税服务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6〕7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自3月5日营改增工作开展以来,通过各级税务机关的共同努力,各地办税服务厅秩序井然,开票系统运行正常,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取得了良好开局。

为再接再厉打好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第二阶段战役,确保营改增纳税人顺利申报,现就进一步优化营改增纳税服务工作通知如下:一、强化纳税申报的宣传培训6月份,营改增纳税人将迎来首个纳税申报期。

针对部分纳税人初次填报增值税申报表、不熟悉申报流程的实际问题,各地税务机关要强化对纳税申报的辅导培训,提前制作各类申报表填写样表、辅导填报“二维码”等,通过网站、手机APP等方式主动推送给营改增纳税人,帮助其熟练掌握申报表的填报。

同时要根据税收政策的调整,及时做好“二维码”的更新工作。

二、做好纳税申报的现场和上门辅导要在办税服务厅组建辅导队、增设预审岗,强化现场辅导和现场审核,帮助纳税人正确填报增值税申报表。

要组织税收管理员和业务骨干主动深入重点企业,尤其是对样本企业进行上门辅导,通过“一对一”“面对面”的方式帮助纳税人正确填写增值税申报表或者辅导其进行网上申报,确保在6月10日前所有样本企业完成好申报。

三、确保减免税优惠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各地税务机关要对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减免税申报、备案等工作进行重点辅导,确保纳税人全面、准确申报,确保减免税政策不折不扣得以落实。

四、做好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的宣传工作纳入营改增试点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暂不需要进行增值税发票认证,纳税信用A级、B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销售方使用新系统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也可以不再进行扫描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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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精选
福建国税12366营改增热点问答(5.7)
【标 签】车船税发票开具,绿化养护服务,营改增
【业务主题】车船税
【来 源】福建国税局
1.保险公司连同交强险一并收取的车船税,如何开具发票
答:保险公司连同交强险一并收取的车船税不能计入开票金额进行发票开具,但可以凭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单以及保费发票“备注”上注明已收税款的信息。

2. 我公司提供绿化养护服务,具体业务包括施肥,松土,修剪,浇水,除杂草及垃圾清运等。

请问该项业务属于营改增中哪个项目
答:提供的绿化养护服务,属于其他建筑服务项目。

3.营改增纳税人提供绿化养护是否可以按照清包工适用简易征收政策
答: 因此,绿化养护属于其他建筑服务,符合规定的可以适用简易征收政策。

4.建筑业一般纳税人自行开具发票建筑项目名称是不是直接写在“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内
答:建筑项目名称应填写在备注栏内。

5. 建安企业一般纳税人已经老项目备案了,公司注册地点在马尾,工程地点在晋安,是否要开具外管证
答:跨区提供建筑服务不需要开具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也不需要预征税款。

6.商场除了向租户收取物业费以外,还收取了中央空调费,空调费按照每平方米10元收取,
请问收取空调费应如何征税
答:收取空调费属于其他生活服务,适用税率6%。

7. 我公司代理9个房东的不动产,代为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是房东与承租方签订的,由我公司来开具发票,能否以我公司名义申请简易征收
答:不可以。

建议由你公司先承租不动产,再转租,这样你公司可以按规定办理简易计税方式备案手续,做到合同、发票、款项一致。

8. 工业企业出租房产,经营范围没有不动产租赁服务,可以开具发票吗
答:可以。

9.我公司员工出差,在酒店住宿是否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公司员工因公务出差住宿发生的住宿费,可以公司名义要求酒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员工个人的住宿行为不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0. 我公司仅提供园林修剪服务,之前在地税开具的是服务业发票。

营改增后该项目应如何征税
答:仅提供园林修剪服务属于其他生活服务,按提供其他生活服务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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