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犯罪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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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在校大学生作为“象牙塔”内的“天之骄子”,寄托了许多人的希望和梦想。他们年轻富有激情,同时也容易一时冲动,犯下错误。
盗窃室友 只为报复
去年10月,某区某高校一女生宿舍被盗,丢失的东西包括:小哲的MP4一部以及笔记本电脑一部,价值人民币2800元;小洁的MP4一部,价值人民币315元;小兰的耳机1副,价值人民币8元,而同宿舍的小芸则未丢任何东西。
警方接案后,迅速展开调查。很快,小芸发现事态严重,主动投案认罪,并将所有物品归还了失主。事后,经调查得知,小芸父母均为国家干部,家庭条件很优越。但因与室友相处不和,小芸便“想教训她们一下”。于是趁室友上课之机,盗得以上物品。
顺手牵羊 知法犯法
小常是某重点大学应届法学硕士毕业生,虽毕业临近,但他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家庭条件本就不好的他,经济上更加捉襟见肘。
前不久,小常像往常一样回宿舍。忽然,他发现公寓楼一宿舍房门大开,室内却无人,而且桌面上放着一台笔记本电脑。想起自己近来生活费紧张,小常竟不自觉走进该寝室,盗走笔记本电脑。
被抓时,小常懊恼不已:“知法犯法,都是一时糊涂啊!”
感情受挫 竟做“黑客”
近日,某公司向警方举报,由该公司提供服务器服务的15家政府网站被侵入,政府信息发布很受影响。警方调查发现,某高校一名大三学生小君有重大作案嫌疑。
经审讯,小君交代了作案动机和过程。原来,小君因失恋,便想报复社会泄愤。但生性胆小的他不敢采取暴力方式,就想到了做网络“黑客”。于是,他用自己掌握的计算机知识,专门找到挂靠政府网站较多的服务器,通过ADSL拨号上网的方式,非法侵入服务器,破坏政府网站。(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相对而言,大学生犯罪率要远远低于其他人群,从犯罪手段、情节和危害结果来看,大学生犯罪大多数属轻微刑事犯罪。同时,大学生犯罪也具有可控性。但是,由于培养一名大学生,对国家、学校、家长乃至本人来说,都极为不易。因此,社会各界应关注大学生的健康成长,预防大学生犯罪,使“天之骄子”们健康成才,少一些冲动。
找了一个叫李俊的
2007年元月,仙桃市龙华山派出所民警在办理第二代身份证时,发现办理第二代身份证所用的计算机已中毒,即使杀了毒,随后也会恢复原貌。紧接着,该局部分办公计算机,也因中了“熊猫烧香”病毒而瘫痪。
与此同时,该市公安局网监大队接到仙桃市江汉热线信息中心报案称,该网站的中心服务器大面积
中了“熊猫烧香”病毒。
来势凶猛的计算机病毒,在该市还是首次出现,这引起了该市公安局网监部门高度重视。有关数据显示,自去年12月以来,被“熊猫烧香”病毒感染中毒的电脑,有50万台以上,数百万网民深受其害。
警方还发现,《瑞星2006安全报告》,将“熊猫烧香”列为10大病毒之首,《2006年度中国大陆地区电脑病毒疫情和互联网安全报告》的十大病毒排行中,该病毒一举成为“毒王”。
1月22日,该市公安局网监大队将此案向公安局长余平辉、政委李培刚及副局长叶铁官汇报。1月24日,该局正式立案侦查,定名为“1·22”案件。
侦查
“武汉男孩”被列重大嫌疑人
昨日,仙桃市公安局副局长叶铁官介绍,立案后,该市网监部门上网络搜寻相关资料,对“熊猫烧香”计算机病毒进行分析、调查。
结果发现,“熊猫烧香”病毒是一个感染型蠕虫病毒,能够感染系统中exe、com、pif、src、html、asp等文件,中止大量的反病毒软件和防火墙软件进程,并且会尝试读取特定网站上的下载文件列表,通过网页浏览、局域网共享及U盘等多种途径进行快速传播。
另外,被感染的计算机,会出现蓝屏、频繁重启,以及系统硬盘中数据文件被破坏、GHO文件被删除等现象。被感染的用户系统中所有的exe可执行文件,全部被改成熊猫举着三根香的模样。
根据病毒的感染和传播特性分析,该局网监部门推测:“熊猫烧香”病毒的作者系一个团队或是一个人编写;或是一人编译,多人再传播。
国家计算机病毒应急处理中心及网上相关信息显示:“熊猫烧香”计算机病毒程序中,都有“whboy”、“武汉男孩”的签名,且该病毒感染网页文件后,会在网页中加入一段代码,把网页转向特定网址。
该网站注册信息显示,注册人来自武汉。网监部门技术人员胡红义、刘杰分析,拥有全部病毒代码的人,应该是武汉人,很可能与2005年爆发的“武汉男孩”、“QQ尾巴”等木马有很大关联。该市公安局网监部门决定,进行串、并案侦查。
侦查过程中,该局网监部门获得了相关信息———“wh鄄boy”以写“武汉男孩”传奇木马出名,且其作品中通常以“whboy”和“武汉男孩”签名。
因此,该市公安局网监部门将“武汉男孩”列为重大犯罪嫌疑人,开展针对性的调查。
收网
佯购软件钓出“武汉男孩”
1月31日,在省公安厅网监总队的指挥协调下,成立了“1·22”专案组。
2月1日,专案组通过调查走访,查明“武汉男孩”与另2人共同租住在武汉市洪山区。专案侦查员在武汉佯装购买杀毒软件,钓出了一名出售者。
专
案民警分析:这名出售者就是“武汉男孩”。后经侦查,“武汉男孩”叫李俊,男,25岁,武汉市新洲区阳逻镇人,对电脑比较精通。
2月2日,民警张良耀、刘杰等人对李俊租居屋,实施24小时监控。当日下午,专案民警研究实施抓捕行动,制定了抓捕方案和审讯方案。
2月3日,专案组通过种种迹象分析,“武汉男孩”有可能要外逃。抓捕行动须提前进行。
3日晚8时40分,守候在出租屋内的仙桃网监大队民警,将回到出租屋取东西的李俊抓获,并对出租屋进行了勘验。
经突审,李俊交代,“熊猫烧香”病毒系他所写,病毒源代码在他与雷磊居住的某宾馆房间的硬盘内,并承认有一份源代码给了雷磊(男,25岁,武汉新洲区阳逻镇长山村人,系李俊的同学)。
专案民警立即出击,将准备外逃的雷磊抓获,并提取了笔记本电脑、硬盘等物品。国家计算机病毒应急处理中心对提取的源码进行鉴定,认定为该源码为“熊猫烧香”病毒源码。
审讯
为好玩搞钱销售传播病毒
去年9月,李俊在武汉某电脑学校学习软件开发时,就开始制作“熊猫烧香”病毒。10月,李俊毕业后,在武汉洪山区租了一单间房屋,潜心制作“熊猫烧香”病毒,在写作过程中,不断与雷磊交流写作进度。
11月,李俊将“熊猫烧香”病毒写完,通过QQ群发布出售“熊猫烧香”病毒的消息,先后在网上以每个病毒500—1000元的价格出售约20套。
今年1月24日,雷磊找到李俊,告知其网上炒作“熊猫烧香”很厉害,要其避一避。
当日,李俊与雷磊在武汉某宾馆开一房间,一起研究“熊猫烧香”,由雷磊继续在网上替李俊出售2000只已中毒的“肉机”。
2月4日,仙桃市公安局网监大队对现场再次进行核查后,将李俊、雷磊押回仙桃。公安部组织协调山东、浙江、云南、广东、广西等地网监部门,对涉案人员、服务器实施布控、扣押。
5日晚,仙桃公安局副局叶铁官,在山东威海将王磊抓获。经初审,王磊交代,他是传播“熊猫烧香”病毒最多的一人,日平均进账7000元以上,所得与李俊平分。
王磊还交代了另两个传播者,其中一个叫“X火”。在省厅网监总队的支持下,仙桃警方获悉自称“X火”的就是仙桃人。当晚,警方在“X火”家中将其抓获(此人真名王哲)。另一路追逃专班,在浙江温州将嫌疑人叶培新抓获。
此时,正在南昌收缴服务器的该网监大队队长万正明,接到指挥部的通知后,驱车赶往浙江丽水,3路追捕专班在浙江丽水会合。6日晚,将嫌疑人张顺抓获。
经审讯,李俊为“熊猫烧香”病毒制作者,其他5人为销售传播者,其目的就
是好玩搞钱。
李俊交代,“熊猫烧香”病毒是将几种病毒合并在一起,演变成一种新病毒“肉鸡”来控制电脑,在电脑里制造木马程序,盗窃他人电脑里的QQ号、游戏装备等,得手后变卖获利。李俊一天最高收入达万元。
6名嫌疑人落网时,警方现场共收缴10余万元,其中王磊用赃款还购买了一辆吉普车。
至此,从2月3日至10日,仙桃公安局网监大队先后在湖北、山东、浙江等地抓获了涉案的6名主要犯罪嫌疑人。
(综合《楚天都市报》《武汉晨报》)
家人眼中的李俊
李俊的父母一直在家乡一水泥厂上班,前几年双双下岗,他妈妈做了个小推车在街上卖早点,他爸爸则到了一家私人瓦厂打工。52岁的李俊妈妈陈女士说,李俊很小的时候就喜欢玩电脑,没事就到网吧去玩,因为怕他在外面学坏,家里就给他买了台电脑。没想到到头来儿子却是因为“玩电脑”被警察抓走,陈女士感到悔恨不已。
李俊的父亲则说,四五岁时,李俊爱上了玩积木及拆卸家中的小机械,那时候,李俊将家中的收音机、闹钟、手电筒等凡是能拆开的物品,都拆成一个个零部件,歪着脑袋观察每个零部件后,又将零部件重新组装起来,恢复原样。如果闹钟再次走动或收音机能发出声音时,李俊往往会拍手大笑,自顾自庆祝半天。
李俊的弟弟李明比他小三岁,西南民族大学音乐教育专业学生,今年放寒假回家,他偶尔和哥哥提起最近他和同学都中过的“熊猫烧香”电脑病毒。哥哥听说后却一改以往的内向和谦卑,不屑一故地笑说:“这病毒没什么大不了。”当时李明并没有想到,他的哥哥就是“熊猫烧香”的始作俑者。
李明告诉记者,哥哥在上学时数学和英语非常优秀,尽管如此,哥哥还是没能考上高中,而是进了水泥厂里自办的一所技校(现已改名为“娲石职业技术学校”),后于2000年到武汉一家电脑城打工后,自己有了收入,但他很少给家人钱花。在李明的记忆中,哥哥从不找父母要钱花。有人曾对李俊说,李明是他弟弟,他应该给李明点零花钱。李俊总是很严肃地说:“钱要靠自己挣!挣不到钱的人,是无能的人。”
大学生犯罪案例--两大学毕业生为攫取创业资金劫杀富商!
来源: 作者: 日期:09-11-05
一、案例:
2005年9月下旬,浙江温州警方宣布,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7·28”跨省抢劫杀人案告破。令人震惊的是,干下抢劫杀人重案的犯罪嫌疑人罗吉军和卓科,竟是从长沙岳麓山下某知名高校走出来的“天之骄子”。而他们作案的动机,则是为了获取创业的“第一桶金”,早日实现当老板的梦想。警方同时查明,他们此
前还在深圳劫杀了一名的哥。
记者昨日了解到,目前此案已进入审查起诉阶段。
沉迷程序设计误了学业
今年27岁的卓科,1978年出生于四川省乐山市仁寿县一个贫困的小山村。1998年,卓科以优异成绩考入长沙某知名高校的数学与计量经济学院,成为村里走出来的第一名大学生。
读大二时,卓科还保持着勤奋的本色。但他看到身边的同学一个个谈起了恋爱,经常在饭店和歌舞厅出入,心理便失衡起来。从1999年下学期开始,卓科便很少参与班上的集体活动,甚至和同寝室的同学都很少交流,整天沉溺于网络之中,琢磨着那些在外人看来极其乏味的程序代码。读大三那年,他设计编写的“企业资源计划软件”,令国内多家知名软件公司的老总刮目相看,纷纷邀请他去工作。
由于卓科一门心思想着自己的程序设计,导致学业每况愈下。2002年6月大学毕业时,由于差了0.5个学分,他没能拿到毕业证书。
尽管如此,他还是在一家高科技公司找到了工作。老总对他非常赏识,打算只要试用3个月就办理转正手续。可惜3个月后,他因拿不出大学毕业证书,只得选择主动辞职。
结识损友劫杀的哥
就在卓科的人生陷入低谷的时候,他遇上了一个所谓的朋友——罗吉军。罗吉军也是四川人,1998年同样毕业于长沙那所知名高校的化工系。由于校友兼老乡关系,两人很快便成了“铁哥们”。
罗吉军当时系广州一家集团公司的部门经理,日子过得非常滋润,公司还为他配了专车。但没过多久,随着该公司原负责人因经济问题出事,罗的日子便不好过了。罗干脆辞掉工作,和卓科来到深圳“闯世界”。可他们在外面奔波了好些天,也没有找到工作,两人的积蓄很快花光了,连房租都拖欠了一个多月。
2004年9月的一个夜晚,罗吉军专门将卓科约到海边,两人作了一番“推心置腹”的交谈后,罗吉军鼓动卓科和他一起找有钱的老板下手,自己筹钱办企业当老板。
两人一拍即合。此后一段时间,罗吉军和卓科悄悄地跟踪那些坐名车的老板,伺机寻找下手的机会。可这些老板大多带有保镖,防范非常严密,令他们无法得手。于是,两人只得靠打零工维持生计。
为了方便跟踪那些老板的车辆,罗吉军和卓科决定先搞辆汽车,他们将作案目标瞄准了司机。2004年12月初的一天晚上,他们携带水果刀、电击棍和绳索等作案工具,在深圳桂芳苑小区打了一辆非法营运的“黑的”,伺机杀死了司机,抢得100多元现金、40多元港币及一台手机。他们连夜赶到广东省中山市,将尸体埋到一座荒山上,然后迅速
逃离。
由于呆在深圳担心案发,罗吉军和卓科决定转移“根据地”,到有钱人比较集中的温州干一桩“大买卖”,以便在30岁前弄到当老板的“第一桶金”。
富翁死于“得力干将”手中
今年春节前夕,罗吉军和卓科窜到温州。卓找到了一份网络管理员的工作,罗则到温州富商林某的公司做销售员。他很快获得林某的赏识,成为林某的“得力干将”。罗见林某的生意做得很大,知道他家非常有钱,心中起了歹念。
4月底,罗吉军偷偷地配了林某家的钥匙。为了掩人耳目,他不顾林老板的苦苦挽留,以“回老家做生意”为借口辞职。
在接下来的几个月里,罗吉军和卓科在温州市龙湾区租了一间房子,由卓跟踪监视林某,摸清他每天的生活规律和活动去向。7月28日凌晨1时许,见林某从外面回家,在附近守候多时的罗吉军和卓科用丝袜套在头上,戴上了口罩,用钥匙打开林家房门,像幽灵一样溜了进去。
在三楼的卧室里,已经熟睡的林某还没来得及反抗,就被罗、卓用绳子反绑了双手双脚,并用胶带纸蒙住了眼睛。他们在林某家里搜得1000多元现金、一台手机和一台DVD机。之后两人逼林某交出信用卡。但林某说信用卡放在公司的办公室里,而且钥匙一直由秘书保管。罗不相信,便拿了林某身上的一串钥匙跑到邻近的林某公司办公楼试了一番,卓则在原地负责看守林某。罗发现钥匙真的打不开办公室的门,又跑到林某的车上去寻找,结果也不见钥匙踪影。
罗吉军回到林某的住处后,继续逼林某讲出藏放钱物的地点,可林某始终一言不发。这时,卓科说“就这么一点钱,没有必要再杀一个人”,但罗不同意。两人最终用绳子将林某活活勒死,并掩埋了尸体。
次日,两人分道扬镳。罗吉军先后逃往江苏、上海等地,卓科则于几天后在温州江滨路一家网吧找了一份工作。
第三桩“买卖”提前流产
尽管已夺去了两条人命,但由于没抢到多少钱物,罗和卓又在继续物色新的目标,准备选择时机干第三桩“买卖”,幸而在动手之前案发。
7月30日,温州警方接到林某家人报案,称林某已失踪多日且音讯全无。
8月下旬,警方在对林某的社会关系展开调查的过程中,一个曾在林某公司工作过的名叫“罗辉”的人进入了警方的视线。经调查,“罗辉”就是罗吉军,而此人在进入该公司工作时提供的所有资料都是伪造的。同时罗吉军和一名叫卓科的人来往密切。
9月14日晚,民警在一家网吧将卓科抓获。卓如实交代了伙同罗吉军两次抢劫杀人的犯罪事实。随后,民警循迹追
踪,将罗吉军抓获。
罗吉军向警方交代,他自从进入林某的公司后,便凭着自己的能力迅速赢得了林某的赏识,几乎成了林某的“心腹”,后来还住进了林某的家中。面对老板的信任和赏识,罗吉军并没有知恩图报,而是企图继续完成自己和卓科赚到当老板的“第一桶金”的计划……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陈国忠 吴栋梁 日期:07-02-13)
二、案例分析
根据奥地利精神病学家阿德勒的个体心理学理论,人人都有自卑感,人人都追求成功与优越,这是构成人类精神生活的必要要素,罪犯也不例外。低劣的社会经济条件是引起个人自备感主要因素之一。案例中的卓科出生于四川省乐山市仁寿县一个贫困的小山村,是属于社会经济低的人。受到自身条件的限制,很可能采取不符合社会要求的、过度的补偿行为来克服自备感。这样做往往会触犯社会禁律,导致犯罪。特别是当他看到身边的同学一个个谈起了恋爱,经常在饭店和歌舞厅出入,心理便失衡起来。这个是他犯罪的潜在心理因素。
从犯罪心理学的角度分析,犯罪是有需要和动机的。卓科大学毕业证书没拿到,工作不顺,并且罗在深圳奔波了好些天,也没有找到工作,两人的积蓄很快花光了,连房租都拖欠了一个多月。这就形成他对最基本的需要---生理需要的缺乏。两人去海边商讨。需求激起人进行活动并维持这种活动。于是需求变成了活动的动机。可以说这是有一定强度的需要促使形成的犯罪动机。
卓科和罗这次的犯罪是预谋型犯罪行为。预谋型犯罪行为的发生过程是一种基本的、典型的犯罪行为的发生模式。这种模式从犯罪动机的形成,到作案的准备,到实施犯罪,都是犯罪人有意识、有计划、有目的的活动。卓科和罗的犯罪目的都很明显---找有钱的老板下手,自己筹钱办企业当老板。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他们积极创设寻觅发现犯罪情景,以实现犯罪动机。为了达到目的他们在进行作案准备的时候就实施了第一次犯罪。在杀害的哥后,他们表现为不安与恐慌。因此逃离了深圳,转移作案地点。
但是他们的犯罪目的并没有得到真正的实现,犯罪动机依然存在。犯罪动机具有维持和调节功能。如果犯罪没有达到目的(赚到当老板的“第一桶金”),他们就不断进行调整,使之不偏离原来的方向。它将驱使个体维持(或加强)这种犯罪行为,或转换方向以达到目标。因此,罗和卓科逃到温州,并找上温州富商林某实施犯罪。
从上文可以总结出,卓科本来也是个勤奋上进的大学生。他受到的教育使他在犯罪过程中出现心理的对立面。他说“就这
么一点钱,没有必要再杀一个人”。这是产生心理冲突并是犯罪心理向良性转化的动力。可是由于不良诱因的刺激,卓科不但没有接受进一步的教育是犯罪心理向良性转化,反而因同伙(罗)的拉拢、教唆,实施了第二次犯罪(杀人)。让犯罪心理进一步向恶性转化。
杀害林某后,由于夺得的金钱不多,卓科和罗的犯罪目的依然没有得到实现,于是他们继续密谋第三宗作案。相信如果他们没有被警方人员捉获的话,他们会一直实施直到达到他们的犯罪目标。
《当代教育论坛》杂志社执行总编辑胡国强认为,罗吉军和卓科给社会留下了太多的教训和反思。首先作为校方,应该在大学生毕业前对他们进行正确的择业和创业教育,要让他们认识到成功是一个不断积累的过程,无任何捷径可走。而作为用人单位,要善待刚毕业的大学生,多考虑他们的感受,帮助他们不断进步和提高。有资料显示,目前我国大学生犯罪率呈逐渐上升的趋势,其中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毕业后的心理失衡而引起的。如何面对压力?如何面对挫折?如何面对社会?这已经成了在对年轻人进行高等教育后所面临的又一个新课题。
湖南师大教育心理学硕士研究生石梦良表示,罗吉军和卓科之所以犯下如此重案,并不是由于一时冲动,而是有着更为深层次的原因,那就是他们的出身都比较卑微,然而他们周围的生活圈子都比较优秀。在这种情况下,他们极想有一番大的作为。但现实社会中能干出一番作为来的,毕竟只是极少数人。罗吉军和卓科渴望创业,但又不愿脚踏实地,而是不惜铤而走险,希望学电视剧里面那些“老大们”的发迹史,先用血腥来积累一定的原始资本后,再从黑转白开始所谓的上流社会生涯。只可惜现实就是现实。其实,学会享受平淡生活的幸福该有多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