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机浸漆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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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机浸漆工艺
1.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各类电压等级低压电机及高压电机、电器的定、转子有绕组铁心线圈及各类绕组,F 级浸漆绝缘处理。 2. 材料:
2.1 浸渍漆319-5F 级无溶剂浸渍漆; 2.2 稀释剂:319-5专用稀释剂。
3. 设备工具:
3.1 烘箱。附有热风循环系统、绝缘电阻测量系统; 3.2 漆缸和漆缸盖;
3.3 #4粘度杯、秒表、温度计(0~100℃); 3.4 500V 兆欧表、高压电机用2500V 兆欧表; 3.5 漆刷、铲刀等。
4. 工艺准备:
4.1 浸渍漆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 4.2 漆缸内每周应加入适当数量的新漆;
4.3 浸漆前应对浸渍漆的粘度调节(25±1℃时)为20~30秒;
4.4 检查被浸工件是否清洁、绕组完好、槽楔脱落、绑扎带松开等,凡不符合要求者应予退修。
5. 浸漆要求:
5.1 除工作规定有特殊浸漆要求外,其余均按本规范要求进行;
5.2 一般电机、电器绕组浸漆一次,有湿热带要求(TH )、船用电机或顾客要求,浸二次漆;
5.3 一般电机浸漆20分钟,中心高在315及以上的电机浸漆30分钟。在上述时间内被浸工件仍在大量气泡逸出,应延长浸漆时间,直到无气泡逸出;
5.4 需浸二次漆的电机绕组,在第二次烘焙时间应延长2小时;
5.5 甲苯、二甲苯只能用于清洗引出线及辅助工件,不能作稀释剂用,也不能清洗被浸工件的绕组;
5.6 烘焙时间应尽可能缩短,在烘箱温度升在140℃时,再将工件推烘箱;
5.7 被浸工件推入烘箱后,温度升至140℃后二小时,开始计算烘焙时间,中心高在315及以上的电机,应在四小时后开始计算烘焙时间,烘焙时间对319-5F 级无溶剂漆应为四~六小时;
5.8 每批工件应抽3~5只绕组,测量其热态绝缘电阻,其值应大于1.5MΩ;
5.9 记录烘箱温度及烘焙时间。
6. 工艺过程:
7. 浸漆质量:
7.1 浸渍漆的粘度,浸漆次数、温度时间、绝缘电阻应符合工艺要求;
7.2 被漆工件绕组的外观光滑、干燥、无皱皮、无脱落层、无漆须;
7.3 被漆工件绕组端部无损伤,绑扎带不松散、断裂,槽楔完整无缺,引接线无损伤;
7.4 被浸工件的其他零部件完好无损,无漆瘤。 8. 注意事项:
8.1 浸漆场地严禁烟火,保持通风良好; 8.2 烘焙过程中,烘箱的循环通风应常开; 8.3 烘焙过程中,烘箱不得任意开启;
8.4 漆缸应及时加盖,减少挥发,每半年清理漆缸一次;
8.5 经常对浸渍漆做理化检测:粘度、电气性能、固体含量、含质等;
8.6 距烘箱门口0.5m 内,不得堆放大型电机的绕组。 附表:319-5F 级浸渍漆温度——粘度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