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用血审核审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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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参照制定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一)临床医师严格按照《临床输血技术规范》有关的输血适应证,掌握好各类输血指征,遵照合理、科学用血的原则,制订各类成分血用血计划,不得浪费和滥用血液。

(二)因患者病情需输血治疗时,主管医师决定需输血量、血液成分、性质,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逐级核准签字,同受血者血样至少在预定输血日期前一天(急诊用血即刻)送交临床输血科,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特殊情况,需紧急输血且不能取得患者或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务部或医院总值班批准后,可实施输血治疗,并记录在病历中。

(三)凡需输血的患者,在输血前必须做相应的检测,包括血常规、乙肝五项、甲肝抗体、丙肝抗体、梅毒抗体及HIV抗体。

(四)决定输血治疗前,主管医师应尽告知义务,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由医患双方在《输血治疗知情问意书》上签字。

《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入病历保存,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特殊情况,需紧急输血且不能取得患者或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务部或医院总值班批准后,可实施输血治疗,并记录在病历中。

(五)临床用血申请分级管理1、严格控制600mL以下的输血申请。

成人失血量在600mL以下的患者原则上不输血。

2、日常对症治疗、纠正治疗用量小于600mL,应该在用血日的前一天将血样送至输血科;择期手术预计用血量在600—1600mL的患者,应于手术前一天将血样及输血申请单送至输血科;大于等于1600mL的手术必须提前两天将血样和输血申请单送至输血科,并报医务部审批。

急诊和意外情况,可根据患者病情及时申请。

3、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少于800ml(或红细胞4U)以下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4、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在800ml至1600ml (或红细胞4U至8U)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经上级医师审核、科主任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医院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医院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医院临床用血审核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临床用血管理,保证临床用血安全、合理、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临床用血的全过程,包括用血申请、审核、审批、使用、记录、监测和评估等环节。

第三条临床用血审核工作应当遵循科学、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临床用血安全、合理、有效。

第二章审核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医院应当设立临床用血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负责临床用血审核工作。

第五条委员会由医院业务院长、医务部门负责人、临床科室负责人、输血科(室)负责人、护理部门负责人、感染管理部门负责人等组成。

第六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和修订医院临床用血审核制度;(二)组织临床用血知识培训,提高医务人员临床用血水平;(三)对临床用血申请进行审核,确保临床用血的合理性、安全性;(四)对临床用血过程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五)定期对临床用血情况进行总结、分析,提出改进措施。

第三章审核流程第七条临床科室根据患者病情需要,向输血科(室)提出用血申请。

第八条输血科(室)接到用血申请后,对申请进行审核,确认符合用血指征和规范后,提交委员会审批。

第九条委员会对用血申请进行审核,根据患者病情、血液检测结果等因素,判断用血的合理性、安全性,并提出审批意见。

第十条委员会审批通过后,输血科(室)按照批准的用血计划进行备血、发血。

第十一条临床科室按照输血科(室)的指导,对患者进行输血治疗,并密切观察患者输血反应。

第十二条输血治疗后,临床科室应当及时记录用血情况,并按照规定进行监测和评估。

第四章监督与整改第十三条医院应当加强对临床用血审核工作的监督,确保审核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第十四条医院应当定期对临床用血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五条医院应当对临床用血过程中发生的异常情况及时进行调查、分析,并提出处理措施。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六条医务人员违反本制度,导致临床用血安全事故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

临床用血申请与审批管理制度

临床用血申请与审批管理制度

临床用血申请与审批管理制度为严格临床输血管理,保护血液资源,使临床科学合理、安全有效使用血液,更好地为患者服务,特制定临床用血计划的拟定、临床用血申请与审批制度。

一、临床用血计划的拟定1、临床用血计划包括月、年计划。

2、临床用血计划拟定的依据:上年(月)度同期用血水平、病床数、季节以及医疗水平的发展等因素综合考虑。

3、拟定用血计划的优点:采供血机构合理安排采供血和血液储存,医疗机构有充足的血液供应。

4、计划的提交:年计划应在上年底交给血站,月计划在上月底交给血站,血站根据各医疗机构的计划合理安排采供血。

5、计划的合理性:医院用血量越大,计划越好做,也越合理。

因为正常红细胞有一定的储存期限,在向血站预约血液时可以要求供应不同采血日期的血液,方便储存。

6、特殊用血管理:正常情况下红细胞和血浆是不应该有急诊的,其它特殊血液尽量提前预约,双方电话、网络等都可以及时联系,最好有记录,防止预约差错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二、临床用血申请和审批制度1、择期手术患者用血应在手术前一天将血样及输血申请单送到输血科。

2、择期手术用血量预计大于160OmI者,提前2天送血样到输血科,输血申请单报送医务科审批后送输血科。

3、急诊用血可随时送血样与申请单到输血科。

4、对Rh(D)阴性患者或其他稀有血型及小量用血者(W1.OOm1),如机采血小板、粒细胞、冷沉淀制剂等,愉血科接到申请后应尽快与中心血站联系,并随时把结果电话通知临床科室。

5、因术前未备血(急诊除外)造成术中输血延误或供应不及时,如:稀有血型等,而造成的后果,责任由临床科室负责。

6、门诊患者输血,同样须履行有关输血程序(输血知情同意书、临床科室或输液间采血样、门诊缴费、输血前四项检测、门诊病历记录等),严禁将血液带到医院外输注(与医院有协议的单位除外),临床科室严禁输注患者自带血液。

7、对于无助或无主患者输血,按照医院有关制度执行,原则是优先抢救患者生命。

8、当临床和实验室指征表明需要输血时,根据紧急需要血液、肯定需要血液及可能需要血液等情况采取不同的申请程序。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5篇)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5篇)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为加强临床科学、合理用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及《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等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一、血液资源必须加以保护、合理应用,避免浪费,杜绝不必要的输血。

二、临床医师和输血科医技人员应严格掌握临床输血适应症,正确应用成熟的临床输血技术和血液保护技术,包括成分输血和自体输血等。

三、血液科负责临床用血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实施,确保贮血、配血和其他科学、合理用血措施的执行。

四、输血申请应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主治医师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输血科备血。

五、如果因病情需要,输血量一次超过2000毫升时要履行报批手续,经治医师必须填写《临床输血审批单》,并经科主任签名同意后,报医务科批准,紧急情况下可先电话报医务科,事后补办手续,审批单必须由输血科留存备案。

六、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

《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

无家属签字得无自主意识患者得紧急输血,应报医务科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

七、配血合格后,由医护人员到输血科取血。

取血与发血得双方必须共同查对患者姓名、性别、住院号、门急诊/病室、床号、血型、血液有效期及配血试验结果,以及保存血得外观等,准确无误时,双方共同签字后方可发出。

八、输血前由两名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及血袋标签各项内容,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液颜色是否正常。

准确无误方可输血。

输血时,由两名医护人员带病历共同到患者床旁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门急诊/病室、床号、血型等,确认与配血报告相符合,再次核对血液后,用符合标准得输血器进行输血。

九、输血过程种应先慢后快,再根据病情和年龄调整输注速度,并严密观察受血者有无输血不良反应,如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通知输血科值班人员,并查找原因,做好记录。

临床用血审核

临床用血审核

临床用血审核、审批制度一、血液资源必须加以保护、合理应用,避免浪费,杜绝不必要的输血,并遵循以下原则:1、优先保证每次输血量在4U以上的大型手术用血或急救治疗用血;2、对可输可不输的一般不输;3、对于稀有血型(Rh(D)阴性等)患者,提倡自体输血或动员家属、亲友互助献血或输血液代用品;4、对血红蛋白大于100g/L和红细胞比积高于30%的患者或手术用血量在2U以下者,原则上不得申请用血;5、临床用血原则上应输注成分血。

二、输血科(血库)负责临床用血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实施,确保储血、配血和其它科学、合理用血措施的执行。

三、常规输血,经治医师负责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主治医师核准签字。

四、单个病人临床输血一次用血、备血量超过10U (2000毫升)时要履行报批手续,需经输血科(血库)会诊,由科室主任签名后报医务科批准(急诊用血除外)。

急诊抢救性输血的审批由医务科或总值班领导负责,事后应按以上要求补办手续。

五、临床医师和输血科人员应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血红蛋白低于100g/L 和红细胞比积低于30%),正确应用成熟的临床输血技术和血液保护技术,包括成分输血和自体输血等。

六、临床用血除急诊外均须提前预约申请,各种血液成分应提前2~3天,全血及红细胞悬液<10U提前2天,10U~15U以上者提前3天,>15U者应提前4天。

七、Rh阴性等稀有血型血液的输血至少在输血前3天与输血科(血库)预约,输血科(血库)及时与血站联系,临床接到输血科(血库)备好血的通知后才能实施手术。

同时临床医护人员积极动员患者开展自身输血、家属亲友互助无偿献血。

如确需异体输血,则实施同型输血和配合型输血。

输血前必须对患者进行乙肝两对半、丙肝抗体、HIV抗体、梅毒血清抗体、谷丙转氨酶(ALT)检测,阳性结果必须记录并告知患者(或家属)。

急诊患者输血前,必须填写输血相关传染病指标《检验申请单》并采集检测血样,同时记录采样时间及与检验科血样交接时间,并签名。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一、制度目的和依据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和管理临床用血审核的流程,确保血液使用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医疗机构的内部管理规定,订立本规章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的全部临床用血审核工作,包含血液的采购、配送、库存管理以及临床用血的审批和监督。

三、职责和权限1. 临床用血管理员:•负责订立和完满临床用血审核制度;•审查临床用血申请单和相关料子;•依据患者的临床情形和试验室检查结果,推断血液使用的合理性;•对不符合使用条件的临床用血申请进行退回,并给出解释;•统计和分析临床用血数据,及时报告上级机构。

2. 临床科室医生:•依据临床需要,向临床用血管理员提交临床用血申请单;•供应患者的临床病历、试验室检查结果及其他相关料子;•搭配临床用血管理员进行审查,供应必需的解释和沟通。

四、审核流程1. 临床用血审核申请1.临床科室医生依据患者的临床情形和需要,填写临床用血申请单,并供应相关料子;2.临床科室医生将临床用血申请单提交给临床用血管理员;3.临床用血管理员对临床用血申请进行审核;4.审核结果及时通知临床科室医生。

2. 审核标准1.血液使用的指征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规定;2.患者的病情与血液使用的必需性相符;3.患者的试验室检查结果支持血液使用的必需性;4.血液的配型和交叉试验结果符合要求;5.患者和血液的相关风险已经得到评估和掌控;6.血液的使用和投注过程符合规范。

3. 审核考核1.临床用血管理员每月对临床用血审核工作进行统计分析,包含审核通过率、退回率等;2.对审核通过率低于90%的科室,进行个别培训,并跟进改进情况;3.对审核退回率超出10%的科室,进行整体培训,并建议上级机构进行处理;4.定期对临床用血管理员的审核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考评依据。

五、附则1.临床用血管理员应保密患者的隐私和相关信息;2.临床用血管理员应不绝学习和更新临床用血审核方面的知识,提高专业水平;3.医疗机构应定期组织临床用血审核培训和经验沟通活动;4.临床用血审核制度需要定期检查和评估,及时改进和完满。

临床用血申请审批管理规定

临床用血申请审批管理规定

临床用血申请审批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临床用血申请审批工作,保障患者合理用血需求,提高用血资源的合理配置,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医疗机构内临床用血申请审批工作。

第三条临床用血申请审批的目的是确保患者合理用血,有效避免病人感染和医源性临床问题的发生,并对用血资源进行合理调配和使用。

第四条临床用血申请审批分为紧急用血、常规用血和特殊用血三种类型。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配备专门的用血管理人员,并根据规模、需求等因素,合理设置临床用血申请审批管理团队。

第六条用血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医学专业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基本素养,对临床用血的申请审批具有专业能力。

第七条临床用血申请审批应当依据临床需要和医疗机构相关政策,严格遵循医学伦理和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临床用血相关的质量控制体系和监督管理机制,定期开展用血事故和意外事件的分析和研究,及时研究和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第二章临床用血申请审批程序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制定标准化的临床用血申请表格,患者申请用血时应当填写相关信息并由责任医师签名。

第十条临床用血申请表格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患者的个人信息、临床诊断和病情描述、用血指征和用血计划、血液需求量和血液成分、预计输血时间、不良输血事件的风险评估等。

第十一条临床用血申请表格应当及时提交给用血管理人员进行审批。

第十二条用血管理人员应当对收到的临床用血申请表格进行及时审批,审批结果应当在规定时间内通知申请人。

第十三条审批结果应当包括批准用血、不批准用血、需进一步审查等三种结果。

对于不批准用血的申请,应当给予明确的理由,并指导申请人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第十四条在紧急情况下,患者可以先行用血,但必须在用血后的24小时内进行临床用血申请审批,并及时报告医疗机构的上级管理部门。

第十五条对于特殊用血的申请,应当开展专门的评审和讨论,并请相关专家参与审批。

特殊用血的审批结果应当由多名专家共同签署。

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开展用血审批工作的评估和自检工作,并将结果及时上报上级管理部门。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临床用血审核制度指在临床用血全过程中,对与临床用血相关的各项程序和环节进行审核和评估,以保障患者临床用血安全的制度。

医院严格落实国家关于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有关规定,设立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制定本机构血液预订、挂收、入库、储存、出库、库存预警、临床合理用血等管理制度,完善临床用血申请。

审核、监测、分析、评估、改进等管理制度、机制和具体流程。

各科室用血,必须根握输血原则,严禁滥用血源。

第二条、临床用血审核包括但不限于用血申请、输血治疗知情同意、适应证判断、配血、取血发血、临床输血、输血中观察和输血后管理等环节,并全程记录,保障信息可追溯,健全临床合理用血评估与结果应用制度、输血不良反应监测和处置流程。

临床医师应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输血前要进行评估,输血后要进行效果评价,以上要在病程中有所体现,输血后无效果评价不得继续输血。

第三条、医院在血源紧张的情况下,优先用血顺序是:抢救、急诊急救手术、危重症患者手术。

第四条、制定输血科安全库存量A/B/0 血型各是1个单位,AB血型是1个单位;制定输血科预警库存量A/B/0 血型各是1个单位,AB血型是1个单位,科室动用输血科预警库存量须由医务处审批。

第五条、紧急抢救用血时应参照我院《临床紧急用血预案》执行。

第六条、决定输血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

第二章实施方案第七条、输血申请1、应由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执业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表》,要求字通工整。

2、常规用血应提前3天向输血科提出用血申请,以便输血科做好计划用血。

3、备血的分级申请:同一患者一天申请血量少于800ml的,由具有中级及以上的执业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同一患者一天申请血量达到800ml至1600ml的,由具有中级及以上的执业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审核,科主任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同一患者一天申请血量达到或超过1600ml的,由具有中级及以上的执业医师提出申请。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临床用血审核制度是指为了确保患者用血安全和有效,医疗机构建立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流程。

这一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地保障患者用血的安全和减少用血的浪费,提高医疗机构用血的品质。

背景信息用血概念用血是指将血液或血液制品输送给病患的过程。

它通常用于治疗贫血、失血、血液疾病和减轻癌症化疗等过程带来的不适。

审核制度概念审核制度是指对医疗机构的某些重要流程和操作,采取严格的审查与监管机制,以确保工作的高效性、正确性和完整性。

临床用血的现状随着医学技术的进步,临床用血在治疗某些疾病方面具有显著的疗效,特别是在癌症化疗和大型手术中。

同时,一些病人也会有过多用血的情况。

过度的用血不仅会浪费医疗资源,还可能导致患者感染病毒,产生不良反应等。

因此,建立一套完善的临床用血审核制度显得尤为必要。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的建立制定临床用血审核制度的目的建立临床用血审核制度,能够避免患者因输血而出现不良反应和感染的风险,还可以减少医疗资源的浪费,提高医疗机构的管理水平,为医疗卫生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制定临床用血审核制度的内容临床用血审核制度的内容主要包括:制定患者用血适应证和禁忌症标准、血型检测和配血技术流程、建立用血申请和审核系统、跟踪和记录输血效果等。

制定临床用血审核制度的方法1.研究现有的相关法规和规章制度,了解其他医疗机构的用血管理制度。

2.基于医疗实际操作及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的规定,综合分析医疗机构的用血管理需求和特点,制定最适合医疗机构的用血审核制度。

3.制定后,应及时对医护人员进行培训和管理,确保制度的有效落实。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的实施实施前的准备工作1.人员培训:对所有与用血有关人员进行规范的培训和考核。

负责制定和实施临床用血审核制度的人员应接受专业的培训和评估,以确保审核过程的安全和正确性。

2.设备准备:审核过程需要诸如血型检测仪、细胞计数仪、电子天平等专业设备的支持。

机构应按照实际要求配置相应的设备并进行调试、验证,确保设备的稳定性、精确性等。

临床用血申请管理制度及审核制度

临床用血申请管理制度及审核制度

临床用血申请管理制度及审核制度一、目的为规范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申请和管理,确保临床用血安全、合理、有效,根据《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医疗机构所有临床用血申请、审核、发放、使用等相关环节。

三、临床用血申请1. 临床用血申请应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并根据患者病情及治疗需要,合理制定用血计划。

2. 临床用血申请应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内容包括:患者基本信息、诊断、用血需求、拟输血产品等信息。

3. 临床用血申请单需经上级医师核准签发后,方可提交至输血科备血。

四、临床用血审核1. 输血科收到临床用血申请单后,应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患者基本信息、诊断、用血需求、拟输血产品等信息。

2. 输血科应对申请单进行技术评估,评估内容包括:患者病情、输血指征、输血产品选择、输血风险等。

3. 输血科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并向申请人反馈审核结果。

审核通过后,输血科应按照申请单备血。

五、临床用血发放与接收1. 配血完成后,发血和取血过程需严格执行核对制度和签发手续。

血液交接双方必须共同核对用血者基本信息、血液有效期、配血试验结果、血袋完整性等。

2. 临床用血发放过程中,应确保血液产品在有效期内使用,避免过期浪费。

3. 临床用血接收过程中,医护人员应核对血液产品,确保与申请单一致。

如发现不符,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输血科处理。

六、临床用血使用1. 临床用血应在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签订后进行。

医护人员应向患者或家属告知输血治疗的目的、方式、风险及替代治疗等,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后,医患双方签字确认。

2. 临床用血时,医护人员应严格执行输血操作规程,确保输血安全。

3. 临床用血过程中,医护人员应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如发现输血不良反应,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报告输血科和医务部门。

七、临床用血后管理1. 临床用血后,医护人员应做好输血记录,包括输血产品信息、输血量、输血时间、输血反应等。

临床用血审批制度

临床用血审批制度

临床用血审批制度
1、临床用血要遵循科学的原则,根据实际需要输血,不得滥用和浪费血液。

严格执行卫生部〈医疗机构用血管理办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文件精神,认真加强质量管理。

2、医院成立输血管理委员会,加强对输血工作的领导,负责对全院输血工作的管理、指导、监督和考核。

3、输血科要加强科学管理,建立各种制度,严格执行岗位工作标准及操作规程,把好出、入库关,监督执行用血报批手续,协同医师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分析、指导成份输血,对不良反应、输血感染协助寻找原因、调查处理。

4、大力推广促进成分输血,使用率达70%,每月统计反馈医务处,纳入当月质量考核。

输血准备工作要充分,及早将可能产生的问题告知患者家属,并填写《输血治疗同意书》并存入病历。

对于急、重症病人抢救,病人家属不在场时,可由临床医师、科主任或医务科、总值班签字,然后由家属或关系人补签字。

6、各科临床医师按规定认真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必须有主治医师
或(副)主任医师审核签字,急诊用血上级医师不在场时要有医院总值班医师签字。

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自己书写的申请单要有本人的双签字。

平诊治疗用
血提前1天预约,急诊随时联系。

7、申请一次备用血2000mL以上者,经科室主任把关签名后报送医务处。

医务部同意签字后方可送输血科供血。

17.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17.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17.临床用血审核制度一、临床用血申请程序〔一〕输血前由责任医师应向患方告知输血的原因、不良反响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

〔二〕无家属在场、患者无自主意识需紧急输血进展救治时由责任医生报总值班或医务科签字批准。

〔三〕用血均需填写?输血申请单?,由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核准签字。

二、临床用血量审批及权限〔一〕预计单次用血量在800ml以,由中级以上医师提出申请,报请上级医师核准审签;〔二〕单次用血量在800-1600ml的,由中级以上医师提出申请,报请上级医师审核,科室主任核准审签;〔三〕单次用血量超过1600ml,由中级以上医师提出申请,科室主任核准审签后,报医务科批准。

〔四〕以上规定不适用于急救用血。

三、标本及血液取送程序必须由医护人员或专职人员送输血标本、领取血液并核对签字,不得由患者或家属送输血标本或领取血液。

四、血液发放与签收程序〔一〕配血合格后,由医护人员到输血科(血库)取血。

取血与发血的双方必须共同查对准确无误时,双方共同签字前方可取血。

〔二〕血液发出后不准退回。

五、输血前查对程序〔1〕两名医护人员核对穿插配血报告单及血袋标签各项容、检查血袋,准确无误方可输血。

〔2 〕两名医护人员对患者进展核对,确认与配血报告相符后进展输血。

六、输血过程观察与记录程序〔1〕输血过程中,医护人员应密切观察有无输血反响,假设有异常立即采取措施,及时报告上级医师指导处理并记载于病历中。

〔2〕疑为溶血性或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响,应立即停顿输血,积极治疗抢救,及时报告上级医师、总值班或报医务科。

〔3〕医护人员对有输血反响的应立即通知输血科,医师逐项填写患者《输血不良反响回报单》,并返还输血科保存。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为规范、指导临床科室科学、合理用血,制订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临床用血申请(一)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血液资源必须加以保护,合理使用,避免浪费,杜绝不必要的输血。

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根据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和临床输血相关行业标准,严格掌握患者输血指征,合理申请用血,并且正确应用现有的临床输血技术和血液保护技术。

输血前,经治医师必须对患者进行血型检测、血常规、凝血功能及与血液传播相关疾病如:甲肝、乙肝、丙肝、HIV和梅毒检查等。

(二)履行输血知情同意告知患者输血前,经治医师应当在向患者或其家属交待输血的目的、方式、必要性,有无其他替代治疗方案,输血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及输血风险,输血需要的费用等。

无法定监护人和无自主意识的患者也无家属在场,由经治医师报告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并上报医务科或院总值班批准后实施输血抢救治疗。

(三)提出书面用血申请由经治医师完成患者输血前告知并获得患者或其家属同意,签署输血知情同意书后,经治医师逐项完成输血申请单填写后打印并遂级审核签字,交由护士采血后连同配血标本一起送输血科备血。

二、临床用血审批及权限管理根据《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及我院《临床用血分级管理制度》的要求,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少于8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在800毫升至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经上级医师审核,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达到或超过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报医务部门批准,方可备血。

以上第二款、第三款和第四款规定不适用于急救用血。

三、标本及血液送检管理标本和临床用血申请须由我院在册医务人员送至输血科,并与输血科人员进行当面核对,无误后登记,双方签字认可,不得由患者家属或者非本院医务人员进行。

临床用血安全审批管理制度

临床用血安全审批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规范临床用血行为,合理利用血液资源,防止血液浪费和滥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修订和监督实施本制度,对临床用血安全进行总体管理和协调。

2. 输血科负责临床用血的具体管理工作,包括血液预订、接收、储存、发放、输血技术指导等。

3. 临床科室负责执行临床用血制度,合理申请用血,确保患者用血安全。

三、临床用血申请与审批1. 临床科室根据患者病情,按照《输血技术规范》和临床用血指征,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

2. 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

3. 申请800-1600毫升的,由上级医师审核,科室主任核准签发;申请量超过1600毫升的,由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报医务科批准。

4. 急救用血除外,其他用血申请应在预定输血日期前送至输血科备血。

四、临床用血管理与监测1. 输血科负责建立血液库存动态预警机制,确保血液库存量达到医院3天以上用血量,并设有应急用血库存。

2. 严格执行血液输注前双人核查核对制度,在规定时限内输注,不得自行贮血,输注过程中不得加入任何药物。

3. 输血后及时评价患者实验指标的变化,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4. 建立临床用血不良反应监测和处置流程,对发生不良反应的病例进行登记、报告和分析。

五、培训与考核1. 定期对临床医务人员进行临床用血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临床用血安全意识。

2. 对临床科室进行临床用血管理考核,确保临床用血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六、监督与处罚1. 医院对临床用血安全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对违反临床用血制度的科室和个人,按照医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临床用血申请及审批制度

临床用血申请及审批制度

临床用血申请及审批制度为规范、指导我院临床,科学、合理用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和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结合我院输血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1、申请:在受血者输血治疗前,临床医生应主动给受血者或家属讲明输血的目的和存在的风险,征得他们的同意和密切配合,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院职能部门或主管领导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2、申请用血应由经治医师详细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主治医师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血库备血,、口头备血无效.填写输血申请单时,严格按照以下执行:1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血量少于8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2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在800毫升至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经上级医师审核,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3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达到或超过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报医务部门批准,方可备血.3、严格掌握输血原则:为保护血液资源、控制滥用血、避免浪费,要求临床医师在申请输血时,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正确应用成熟的临床输血技术.4、成份输血:严格执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附件的五个“用血指南”,大力提倡成份输血.5、急诊输血审批:由经治医师向上级医师汇报,上级医师审核批准后执行输血,输血完毕补办相关手续.6、大量输血的审批程序: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少于8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在800毫升至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经上级医师审核,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达到或超过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报医务部门批准,方可备血.6、成份输血率:按照“二甲”医院标准,成份输血率要求达90%,为了确保该目标任务完成,在用血审批时严格把关.。

核心制度-14-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核心制度-14-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一)临床用血申请1.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临床医师应严格掌输血适应症,区分紧急输血和择期输血的情况,确保输血的治疗作用(1)对慢性病患者血红蛋白≥10克,或红细胞压积≥30%不予输血:急性失血量在600ml以下,红细胞压积≥35%的患者原则上不输血。

(2)对慢性病患者血红蛋白<10克,可小量分次输血,应采用成份输血。

2.履行知情同意程序(1)决定输血治疗前,责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血的用途、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后存入病历。

(2)无家属在场、患者无自主意识需紧急血进行救治,应由责任医生将《输血治疗同意书)报总值班或医务科签字批准,并置人病历。

3.用血申请任何情況下输血,均需填写《临床血申请单)由责任医师逐项填写,由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送交输血科进行备血。

(二)临床用血量审批及权限1.预计单次用血量在800mL以内,由中级以上医师提出申请,报请上级医师核准审签;2.单次用血量在800-600ml的,由中级以上医师提出申请,报请上级医师审核,科室主任核准审签;3.单次用血量超过1600ml,由中级以上医师提出申请,科室主任核准审签后,报医务部门批准。

4.急诊用血需科主任医生审批。

(三)标本及血液取送必须由医护人员或专职人员送输血标本、领取血液并核对签字,不得由患者或家属送输血标本或领取血液。

(四)血液发放与签收1.配血合格后,由医护人员到输血科(血库)取血。

取血与发血的双方必须共同查对患者姓名、性别、病案号、门急诊、病室、床号、血型、血液有效期及配血试验结果,以及保存血的外观等,准确无误时,双方共同签字后方可取血。

2.凡血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律不得接收:(1)标签破损;(2)血有破损、漏血;(3)血液中有明显凝块;(4)血浆呈乳廉状或暗灰色;(5)血浆中有明显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6)未摇动时血浆层与红细胞的界面不清或交界面上出现溶血;(7)红细胞层呈紫红色;(8)过期或其他须查证的情况3.血液发出后不准退回。

医院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医院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医院临床用血审核制度医院临床用血审核制度是医院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确保患者用血安全、合理、有效。

为规范医院临床用血工作,保障患者权益,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1.1 医院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临床用血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1.2 医院应设立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临床用血管理政策,监督临床用血工作。

1.3 医院应设立输血科(血库),负责血液的储存、配制、发放及输血相关管理工作。

二、临床用血申请与审批2.1 临床医生应根据患者病情,合理申请用血,并填写《临床用血申请单》。

2.2 临床医生应向患者及家属说明用血目的、可能发生的输血反应及经血液途径感染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及家属同意,并在《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上签字。

2.3 临床用血申请单应经主治医师审核,科室主任审批。

特殊情况下,需报医务部或主管院长审批。

2.4 输血科(血库)应根据临床用血申请单,核对患者血型、配血结果等信息,确保用血安全。

三、血液储存与发放3.1 输血科(血库)应按照《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的规定,对血液进行储存、配制、发放。

3.2 输血科(血库)应定期检查血液储存条件,确保血液质量。

3.3 输血科(血库)应按照临床用血申请单发放血液,确保患者用血安全。

四、输血过程管理4.1 护士在输血前应与医生、患者进行三核对,确保用血安全。

4.2 输血过程中,护士应密切观察患者反应,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3 输血结束后,护士应记录输血量、患者反应等信息,保存输血记录。

五、输血不良反应处理5.1 输血过程中,如患者出现不良反应,护士应立即停止输血,并报告医生。

5.2 医生应根据患者病情,采取相应措施,必要时进行救治。

5.3 输血不良反应处理过程应详细记录,并及时报告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

六、监督与评估6.1 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应定期对临床用血工作进行监督与评估。

6.2 医院应建立临床用血质量控制体系,定期对临床用血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临床用血审批制度

临床用血审批制度

临床用血审批制度一、申请与审核1.临床医生根据患者病情需要提出输血申请,并在申请单上注明供血者、输血目的和输注成分等信息。

2.输血申请须经上级医师核准,签名后连同配血标本送交输血科。

3.输血科根据相关法规、标准和程序对输血申请进行审核,确保输血合理性。

二、会诊与讨论1.对于复杂或疑难病例,临床医生应邀请输血科医生进行会诊,共同讨论输血方案。

2.会诊与讨论应记录在案,并填写《临床输血会诊记录单》。

三、知情同意1.临床医生应向患者和家属充分告知输血目的、风险和必要性。

2.患者或家属应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名,表示同意或拒绝输血。

四、交叉配血1.输血科应按照相关法规、标准和程序进行交叉配血试验,确保输血安全。

2.配血标本应妥善保存,以备日后查阅。

五、报批与授权1.临床医生须向医院输血管理委员会提出输血申请,并经过审批后方可进行输血。

2.医院输血管理委员会负责审批临床医生的输血申请,并授予相应权限。

六、用血申请1.经审批通过的输血申请,由临床医生向输血科提交《临床用血申请单》及配血标本。

2.《临床用血申请单》应详细填写患者信息、诊断、用血目的、拟输血液成分、申请日期和时间等内容。

3.配血标本应符合相关法规、标准和程序要求,确保准确无误。

七、用血储备1.输血科应根据临床需求和库存情况制定用血储备计划。

2.库存血液应按照相关法规、标准和程序进行储存、保养和维护,确保质量安全。

3.库存血液不足时,输血科应及时向医院报告,并协助临床医生寻找替代方案或紧急申请。

八、用血记录1.临床医生和输血科应详细记录输血相关信息,包括患者信息、供血者信息、输血时间、输注成分、用量等。

2.记录应清晰、完整,并按照相关法规、标准和程序要求进行保存和管理。

3.记录应可供查阅,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九、违规处理1.对于未按照本制度执行的输血行为,相关管理部门应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2.对于违反本制度的医生或工作人员,医院应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警告、罚款、降级等处理;情节严重者,应依法追究其责任。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范本(2篇)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范本(2篇)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范本第一章介绍本制度旨在规范临床用血审核流程,确保用血合理、安全、高效。

临床用血是指医疗机构为患者提供血液及血液制品的过程,是重要的救治手段之一。

为了有效利用血液资源,保障患者的用血需求和安全,医疗机构制定了本审核制度。

第二章审核原则1. 临床用血审核应遵循医学伦理和法律法规,以患者的真实需要为核心。

2. 审核过程应科学、严谨、透明,确保符合血液使用指南和医疗机构的规范要求。

3. 审核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血液使用指南和患者具体情况进行个体化评估。

4. 严格执行血液管理制度,确保血液的合理使用和库存管理。

第三章审核程序1. 临床医生向血库申请用血,提供患者的相关信息和病情描述。

2. 血库医生根据患者的病情和相关检查结果,审核申请是否符合血液使用指南和医疗机构的规范要求。

3. 血库医生对申请进行评估,并给出审核结论,包括同意、拒绝、或者建议改进。

4. 审核结论通过电子审核系统反馈给临床医生。

第四章审核依据1. 临床用血审核应参考相关血液使用指南、科学研究和专家共识。

2. 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审核应综合考虑临床病史、实验室检查结果和体征表现等。

3. 审核应根据血液供应情况、库存量和血型配对原则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

第五章审核记录与汇总1. 审核过程中,血库医生应及时记录审核结论和相关说明,并详细记录相关信息,包括临床医生的申请、审核依据和结论等。

2. 审核记录的保存应符合医疗文件管理的要求,确保安全可靠。

3. 审核记录需汇总统计,用于评估和改进临床用血管理工作。

第六章审核监督与评估1. 医疗机构应建立临床用血审核的监督机制,确保审核过程的合规性。

2. 监督部门对临床用血审核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进行改进。

3. 审核过程中的问题和意见可通过临床用血质量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相关机构进行相关讨论和解决。

第七章法律责任与纠纷处理1. 临床用血审核过程中,各参与人员应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业务规范,确保审核的合规性。

临床用血申请管理制度及审核制度

临床用血申请管理制度及审核制度

临床用血申请管理制度及审核制度临床用血申请管理制度及审核制度一、引言临床用血是医疗救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为了确保临床用血的安全、合理和有效,保障患者的健康权益,特制定本临床用血申请管理制度及审核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的临床用血申请和审核管理。

三、临床用血申请管理制度1. 用血申请临床医师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和治疗需要,合理申请用血。

用血申请应包括患者的基本信息、病情诊断、用血品种和用量等。

用血申请应由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签字确认。

2. 用血审批医疗机构应设立用血审批制度,对用血申请进行审批。

用血审批应由医疗机构的输血管理委员会或相关职能部门负责。

用血审批应根据患者的病情、用血品种和用量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

3. 用血告知临床医师应在用血前向患者或其家属告知用血的必要性、风险和注意事项等。

用血告知应由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签字确认。

患者或其家属应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确认。

4. 用血记录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用血记录制度,对用血申请、审批、告知和用血情况等进行记录。

用血记录应包括患者的基本信息、病情诊断、用血品种和用量、用血时间、用血效果等。

用血记录应保存至少十年。

四、临床用血审核制度1. 用血审核医疗机构应设立用血审核制度,对用血申请进行审核。

用血审核应由医疗机构的输血管理委员会或相关职能部门负责。

用血审核应根据患者的病情、用血品种和用量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

2. 用血合理性评估用血审核应包括用血合理性评估。

用血合理性评估应根据患者的病情、用血品种和用量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

用血合理性评估应遵循科学、合理、安全、有效的原则。

3. 用血安全性评估用血审核应包括用血安全性评估。

用血安全性评估应根据患者的病情、用血品种和用量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

用血安全性评估应遵循科学、合理、安全、有效的原则。

4. 用血审核记录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用血审核记录制度,对用血审核情况进行记录。

用血审核记录应包括患者的基本信息、病情诊断、用血品种和用量、用血时间、用血效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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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用血审核审批制度
1、临床医师应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正确应用成熟的临床输血技术和血液保护技术,提倡成分输血。

2、临床输血前经治医师应向病人交待有关输血的必要性和可能发生的后果。

在输血治疗前,医师应当向患者或者其近亲属说明输血目的、方式和风险,并签署临床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

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需要紧急输血,且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后,可以立即实施输血治疗。

3、病房正常手术用血和治疗用血应提前2天申请,由主治医师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上级医师核准签字后与受血者血样一起在用血前一天送交输血科备血,双方进行逐项核对、签字验收。

根据用血量不同,按照《临床用血申请制度》执行审批手续。

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少于8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在800毫升至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经上级医师审核,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达到或超过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报医务部门批准,方可备血。

急救用血例外。

如病人未进行血型检查时,经治医师先申请进行血型检查。

4、医院紧急抢救用血按照《紧急用血预案》执行,由经治医生电话通知输血科用血血型、用血量,输血科接通知后及时联系血源。

经治医生迅速将申请单填写好后送达输血科,如无血型应先由护士抽交叉血样送输血科。

5、如遇节假日、休息日可直接通知医院总值班或医务科,由值班主任通知输血科有关人员。

如无法通知总值班时可由病房护士或传达室人员通知输血科有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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