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磋商案例题
交易磋商
案例三:
(1)可以因为虽然政府颁布了禁令,但是禁令 规定在通知发布之日半年内查封、禁止出售,所以 此期限内可以签订合同。 (2)我方若不想签订合同,可以援引不可抗力, 因为政府禁令属于不可抗力的范畴。
案例四:
案例五:
甲的做法不对。因为表示接受的方法有声明的 形式和用某种行动表示接受。乙公司在有效期内开 出信用证,是有效的接受,合同关系已实现。乙可 坚持合同成立,要求甲方接受信用证,履行合同。
交易磋商
案例分析
案例一:
我某外贸公司于2000年3月向国外老客户A公司发盘,A 公司收到发盘转给了美国的B公司,B公司表示接受并在报价 单上签字。接着,我公司又缮制了一份销售确认书送A公司 签字,A公司签字后的确认书在寄送过程中,不慎遗失。而 我方也未催问A公司是否签约,至7月份,A 公司催告我方履 行合同,而此时货价已上涨,我方表示愿加价销售,因此引 起争议。请问: (1)这份确认书是否有效? (2)如我方认为合同无效,而要求加价是否合理? (3)如美国B公司表示接受如何处理?
Hale Waihona Puke 案例二:案例三:案例四:
案例五:
案例一:
(1)无效。因为美方寄送的确认书是接受。可是一项 有效地接受应送达到发盘人手中才生效,而美方的 确认书中途遗失,并没有到达发盘人手中,故接受 无效。 (2) 合理。 (3)无效。因为B公司不是特定的人,所以他表示的 接收是无效的接受。
案例二:
(1)合同成立。应为该接受时有条件接受,而我 方没有及时表示异议,即意味我方同意,所以该接 受是有效接受,合同成立。 (2)缮制合同要求对方会签,以减少争议
交易磋商
1.中国A公司于l995年9月2日向德国B公司发出电报:“可供ART304,每公吨500美元,CIF上海,即装,请报价。
”德国B公司于9月6日来电:“ART304,l00公吨,麻袋装,每公吨500美元,9月装,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付款。
”中国A公司没有再回电。
后因国际市场价格上涨,A公司将该批货物售予他人。
试问:中国A公司与德国B公司之间是否成立了合同?“马2.中国C公司于1994年7月16日收到法国巴黎D公司来电:口铁500公吨。
每吨545美元,CFR中国口岸,8月份装运,即期信用证支付,限20日复到有效。
”我方于17日复电:“若单价为500美元,中国口岸,可接受500公吨马口铁,履行中如有争议在中国仲裁。
”法国D公司当日复电:“市场坚挺,价格不能减,仲裁条件可接受。
速复。
”此时马口铁价格确实趁涨,我方便于19日复电:“接受你16日发出的要约,信用证已由中国银行开出。
”但法商退回了信用证。
试问:合同是否成立?我方有无失误?3.我某公司向美商发盘,限6日复到有效。
美商于4日发电表示接受。
由于电报局投递延误,接受电报于7日上午送达我公司。
此时,我方鉴于市价上升,当即回电拒绝。
但美商认为接受通知迟到不是他的责任,坚持合同有效成立,而我方则不同意达成交易。
试问:我公司与美商之间是否成立了合同?4.中国E公司,向美国F公司发价如下:报中国东北大豆500吨,大路货,每吨600美元,CIF条件,即期装船,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付款,10月12日前电复有效。
F公司于10月7日复电如下:10月5日发价我接受,中国东北大豆500吨,大路货,每吨600美元,CIF 条件,即期装船,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付款,除通常的装运单据外,要求提供产地证、植物检疫证书,还需提供良好的适合海洋运输的袋装。
E公司未给F公司任何答复,于10月13日将该批货物售给另一外商。
而后,E公司和F公司就合同是否成立发生争议。
现问:根据公约有关规定,E和F之间是否已成立合同?5.香港G商行于10月20日来电向上海H公司发出要约出售一批木材,要约中列明各项必要条件,但末规定有效期,亦末表明要约是不可撤销的。
交易磋商案例分析
交易磋商案例分析【案例分析】3 月15 日,A 公司向新加坡客户G 公司发盘:报童装兔毛衫200 打,货号CM034,每打CIF 新加坡100 美元,8 月份装运,即期信用证付款,25 日复到有效。
3 月22 日收G 公司答复如下:你15 日发盘收到。
A 方报价过高,若降至每打90 美元可接受。
A公司次日复电:我方报价已是最低价,降价之事歉难考虑。
3 月26 日G 公司又要求航邮一份样品以供参考。
29 A 邮一份样品以供参考。
日,公司寄出样并函告对方:日前复到有效。
品,并函告对方:4 月8 日前复到有效。
4 G 月 3 日,公司回函表示按受发盘的全部内容,4 月10 日送达 A 公司。
经办人员视其公司。
为逾期接受,为逾期接受,故未作任何表示。
任何表示。
7 月6 日,A 公司收到G 公司开来的信用证,并请求用尽可能早的航班出运。
用证,并请求用尽可能早的航班出运。
此时因原料价格上涨,因原料价格上涨,公司已将价格调整至每打110 美元,故于7 月8 日回复称:我公司与美元,日回复称:你方此前未达成任何协议,你方此前未达成任何协议,你方虽曾对我方发盘表示接受,日才收到,发盘表示接受,但我方 4 月10 日才收到,此乃逾期接受,无效。
请恕我方不能发货。
此乃逾期接受,无效。
请恕我方不能发货。
信用证已请银行退回。
如你方有意成交,信用证已请银行退回。
如你方有意成交,我美元,方重新报价每打CIF 新加坡110 美元,9 月份交货,其他条件不变。
7 月12 日G 公司来电:方曾于 4 月 3 公司来电:我日接受你发盘,虽然如你方所言,4 月10 日才送达你方,日才送达你方,但因你我两地之邮程需三天时间,时间,尽管我方接受在传递过程中出现了失你我两国均为《误,你我两国均为《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缔约国,公约》同公约》的缔约国,按《公约》第二十一条款规定,第 2 款规定,你方在收到我方逾期接受后未作任何表示,这就意味着合同已经成立,作任何表示,这就意味着合同已经成立,请确认你方将履行合同,否则,确认你方将履行合同,否则,一切后果将由你方承担。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交易磋商及答案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交易磋商程序)1、我国某公司向美国某贸易商出口工艺品一批,我方与周一上午10时,以普通电报向美商发盘,公司原定价为500美元CIF纽约,但由于我方工作人员疏忽而误报为每单位500元人民币CIF纽约。
请问:在下述三种情况下应如何处理较为妥当:(1)如果是在当天10点半发现问题,应如何处理?(2)如果是在第二天上午9点发现,客户尚未接受,应如何处理?(3)如果是在第二天上午9点发现,客户已经接受,应如何处理?参考答案:(1)如果是当天10点半发现,外商有可能未收到该电报,我方应尽快撤回发盘,并采用加急电报或传真等方式,使撤回通知早于或同时达到受盘人。
让受盘人无法接受该项发盘。
(2)如果是第二天9点发现,我方要想撤回发盘已不可能,但客户尚未接受,则可以撤销发盘,并将撤销通知于受盘人发出接受通知以前送达受盘人。
该项发盘可以撤销。
(参看《公约》规定)(3)如果是第二天9点发现,客户已经接受,则等于交易已经成立,双方都要承担法律责任。
但双方在合同正式签署前,我方可与外商协商允许我方更正错误。
如对方拒绝我方的请求,则我方只能接受该笔交易或承担违约后果。
(参看《公约》规定)2、某月8日,我方向韩国A公司发盘“可供一级芝麻10公吨,每公吨1500美元CIF纽约,适合海运包装,订约后即装船,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请速复电”A立即复电:“你方8日电我方接受,用双层新麻袋包装,内加一层塑料袋。
”我方收到复电后着手备货,数日后,芝麻的市场价格猛跌,A商来电称:“我方对包装条件作了变更,你方未确认,合同并未成立。
”而我方坚持合同已经成立。
请按照《公约》的规定对此案进行分析。
参考答案:按照《公约》第19条规定,发价表示接受但载有增加或不同条件的答复,除发价人在不过份迟延的期间内以口头或书面通知反对其间的差异外,仍构成接受。
此案中A 公司在接受函中,将包装条件添加为用双层新麻袋包装,内加一层塑料袋,属于非实质性变化,我方对此项接受,未表示反对,二是着手备货,因此该接受有效,合同成立。
郑大国际贸易实务案例交易磋商我国某公司向美国某贸易商出口工艺品一批我方与周一上午时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第五章国际贸易实务概述(交易磋商程序)1、我国某公司向美国某贸易商出口工艺品一批,我方与周一上午10时,以普通电报向美商发盘,公司原定价为500美元CIF纽约,但由于我方工作人员疏忽而误报为每单位500元人民币CIF纽约。
请问:在下述三种情况下应如何处理较为妥当:(1)如果是在当天10点半发现问题,应如何处理?(2)如果是在第二天上午9点发现,客户尚未接受,应如何处理?(3)如果是在第二天上午9点发现,客户已经接受,应如何处理?答:分析要点:(1)如果是在当天10点半发现,外商有可能未收到该信件,我方应尽快撤回发盘,并采用加急电报或传真等方式,使撤回通知早于或同时到达受盘人,让受盘人无法接受该项发盘。
(2)如果是第二天上午9点发现,我方要想撤回发盘已不可能,但由于客户尚未接受,则可以撤销发盘,并将撤销通知于受盘人发出接受通知以前送达受盘人。
因为按《公约》规定:在合同签订之前,如果撤销通知于受盘人发出接受通知之前送达发盘人,发盘可以撤销。
(3)如果是第六天上午9点发现,但客户已接受发盘,则等于交易已经成立,双方都要承担法律责任。
但双方在合同正式签署前,我方可与外商协商允许我方更正错误。
如对方拒绝我方的请求,则我方只能接受该笔交易或承担违约的后果2、某月8日,我方向韩国A公司发盘“可供一级芝麻10公吨,每公吨1500美元CIF纽约,适合海运包装,订约后即装船,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请速复电”A立即复电:“你方8日电我方接受,用双层新麻袋包装,内加一层塑料袋。
”我方收到复电后着手备货,数日后,芝麻的市场价格猛跌,A商来电称:“我方对包装条件作了变更,你方未确认,合同并未成立。
”而我方坚持合同已经成立。
请按照《公约》的规定对此案进行分析。
要点评析:根据《公约》规定涉及到货物包装方式的变更,除非双方合同中另有约定,属于非实质性变更,只要原发盘人没有马上表示反对,接受是有效的,双方合同成立3、我国某公司与国外洽谈一笔丝绸产品的交易,经过双方对交易条件的磋商之后,已就价格、数量、交货期等达成协议,我方公司于是在3月8日致电对方:“确认售与你方丝绸产品数量为××,请先电汇5%的货款。
案例多!交易磋商案例分析
案例多!交易磋商案例分析1.约翰逊公司与斯密斯公司谈判合作案例背景:约翰逊公司是一家拥有先进技术、规模庞大的电子公司,而斯密斯公司则是一家专门从事零部件生产的中小型公司。
约翰逊公司希望与斯密斯公司合作,从而获得更多的零部件供应。
案例分析:在谈判过程中,约翰逊公司明确表达了自己的需求和期望,即希望获得高质量、快速交付的零部件,并且希望能够获得一定的折扣。
而斯密斯公司则希望能够获得更多的订单、稳定的收入和发展机会。
在谈判的过程中,双方采取了合作的态度,共同商讨并制定了一份合作协议。
在协议中,约翰逊公司同意在一定时间内向斯密斯公司下达一定数量的订单,以保证斯密斯公司的稳定收入。
同时,约翰逊公司也要求斯密斯公司保证零部件的质量和交货期。
在磋商的过程中,双方还讨论了价格问题。
约翰逊公司提出了一定的折扣,以作为合作的奖励,并在协议中约定了付款方式和进一步的合作条款。
最终,双方达成了一份合作协议。
约翰逊公司获得了所需的零部件供应,并获得了一定的折扣,而斯密斯公司也获得了稳定的订单和发展机会。
双方在谈判过程中保持了互惠互利和合作的原则,达成了双赢的结果。
2.商店与供应商的价格谈判案例背景:一家零售商店希望与其中一家供应商讨论价格问题,以获取更好的价格和供应条件。
案例分析:在谈判过程中,零售商店明确表达了自己的需求,即希望获得更低的进货价格和更优惠的供应条件。
供应商则希望能够保持利润并稳定市场份额。
在磋商的过程中,双方进行了价格对比和市场调研,并通过交流了解了彼此的利益和需求。
双方采取了透明和诚实的态度,并讨论了如何实现双方的利益最大化。
最终,双方达成了一份价格协议。
零售商店获得了更低的进货价格,并获得了其他优惠条件,如延长付款期限和提供退货政策。
供应商则通过保持市场份额和稳定利润实现了自身利益。
在谈判过程中,双方秉持着互惠互利和合作的原则,通过交流和讨论达成了一个双方都满意的结果。
3.员工与雇主的薪酬谈判案例背景:一名员工希望与雇主讨论涨薪和福利待遇问题,以提高自己的工资和福利。
交易磋商案例答案
交易磋商案例答案案例分析题1.A向B发盘“蝴蝶牌缝纫机JA-1型3000架木箱装每架62美元CFRC2%科威特10月装即期信用证限6日复到此地。
”B于9月5日回电:“你3日电如62美元CFRC3%D/P即期接受”A对此未予答复,问双方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不成立,B的接受改动了佣金率和支付方式,构成实质性变更发盘条件,属于一项还盘,(即一项新的发盘),A对此未予答复,因沉默或不行动本身并不等于接受,因此合同不成立2.我A公司将从别国进口的某商品向法国B商发盘,B商在发盘有效期内复电:“接受,请提供产地证”,A公司未予置理。
一个月后,A 公司收到B商开来的信用证,信用证要求提供产地证,因该商品非我国产品,我国商检机构不能签发产地证,经电请B商取消信用证中要求提供产地证的条款遭到拒绝,于是引起争议。
A公司提出从未对提供产地证的要求表示同意,因而无此义务,而B商坚持A公司必须提供产地证。
请分析A公司提出修改信用证的要求是否合理,并说明理由。
合理。
接受必须与发盘人所做出的发盘的条件完全一致。
如对发盘表示接受但附有添加、限制或其他变更的答复,即为拒绝该项发盘,并构成还盘。
3.我某企业向德国出口彩色电视机一批,于8月1日向德国客户发盘称:29英寸彩色电视机,每台500欧元FOB深圳,5日内复到有效。
德国客户于8月8日回电表示接受,我方当日立即电告对方其接受仍然有效,并着手备货。
8月10日,德国客户又来电称其8月8日的接受超出我方发盘有效期,属无效的逾期接受,因此认为合同未生效。
根据《公约》,请问德国客户的做法是否合理?为什么?德国客户的做法不合理,根据《公约》规定,一项由受盘人造成的逾期接受,只要发盘人立即告诉对方其接受仍然有效,合同就成立。
本案,合同已在8号成立,德方10号做法不合理。
4.A公司于5月5日上午向B公司寄出一项发盘,发盘通知书中注有“不可撤销”字样,规定在5月15日前答复有效。
但A公司又于5月11日下午用传真发出发盘撤回通知,假设5月5日的发盘通知书与该发盘撤回通知同时到达B公司。
最新交易磋商案例分析
交易磋商案例分析【案例分析】3月15日,A公司向新加坡客户G公司发盘:报童装兔毛衫200打,货号CM034,每打CIF新加坡100美元,8月份装运,即期信用证付款,25日复到有效。
3月22日收G公司答复如下:你15日发盘收到。
你方报价过高,若降至每打90美元可接受。
A公司次日复电:我方报价已是最低价,降价之事歉难考虑。
3月26日G公司又要求航邮一份样品以供参考。
29日,A公司寄出样品,并函告对方:4月8日前复到有效。
4月3日,G公司回函表示按受发盘的全部内容,4月10日送达A公司。
经办人员视其为逾期接受,故未作任何表示。
7月6日,A公司收到G公司开来的信用证,并请求用尽可能早的航班出运。
此时因原料价格上涨,公司已将价格调整至每打110美元,故于7月8日回复称:我公司与你方此前未达成任何协议,你方虽曾对我方发盘表示接受,但我方4月10日才收到,此乃逾期接受,无效。
请恕我方不能发货。
信用证已请银行退回。
如你方有意成交,我方重新报价每打CIF新加坡110美元,9月份交货,其他条件不变。
7月12日G公司来电:我方曾于4月3日接受你发盘,虽然如你方所言,4月10日才送达你方,但因你我两地之邮程需三天时间,尽管我方接受在传递过程中出现了失误,你我两国均为《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缔约国,按《公约》第二十一条第2款规定,你方在收到我方逾期接受后未作任何表示,这就意味着合同已经成立,请确认你方将履行合同,否则,一切后果将由你方承担。
请分析G公司的上述观点是否正确?分析:本案争议双方所在国均为《公约》的缔约国,因此,应按《公约》的有关规定处理。
关于逾期接受,《公约》认为一般无效,但也有例外情况。
《公约》第二十一条规定:(1)逾期接受仍有接受的效力,如果发盘人毫不延迟地用口头或书面形式将此种意见通知受盘人。
(2)如果载有逾期接受的信件或其他书面的文件表明,它在传递正常的情况下是能够及时送达成发盘人的,那么这项逾期接受仍具有接受的效力,除非发盘人毫不延迟地用口头或书面方式通知受盘人,他认为发盘已失效。
郑大版国际贸易实务案例交易磋商公司向美国贸易商出口工艺品一批我方与周一上午时
郑大版国际贸易实务案例交易磋商公司向美国贸易商出口工艺品一批我方与周一上午时 Document serial number【LGGKGB-LGG98YT-LGGT8CB-LGUT-《国际贸易实务》案例第五章国际贸易实务概述(交易磋商程序)1、我国某公司向美国某贸易商出口工艺品一批,我方与周一上午10时,以普通电报向美商发盘,公司原定价为500美元CIF纽约,但由于我方工作人员疏忽而误报为每单位500元人民币CIF纽约。
请问:在下述三种情况下应如何处理较为妥当:(1)如果是在当天10点半发现问题,应如何处理?(2)如果是在第二天上午9点发现,客户尚未接受,应如何处理?(3)如果是在第二天上午9点发现,客户已经接受,应如何处理?答:分析要点:(1)如果是在当天10点半发现,外商有可能未收到该信件,我方应尽快撤回发盘,并采用加急电报或传真等方式,使撤回通知早于或同时到达受盘人,让受盘人无法接受该项发盘。
(2)如果是第二天上午9点发现,我方要想撤回发盘已不可能,但由于客户尚未接受,则可以撤销发盘,并将撤销通知于受盘人发出接受通知以前送达受盘人。
因为按《公约》规定:在合同签订之前,如果撤销通知于受盘人发出接受通知之前送达发盘人,发盘可以撤销。
(3)如果是第六天上午9点发现,但客户已接受发盘,则等于交易已经成立,双方都要承担法律责任。
但双方在合同正式签署前,我方可与外商协商允许我方更正错误。
如对方拒绝我方的请求,则我方只能接受该笔交易或承担违约的后果2、某月8日,我方向韩国A公司发盘“可供一级芝麻10公吨,每公吨1500美元CIF纽约,适合海运包装,订约后即装船,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请速复电”A立即复电:“你方8日电我方接受,用双层新麻袋包装,内加一层塑料袋。
”我方收到复电后着手备货,数日后,芝麻的市场价格猛跌,A商来电称:“我方对包装条件作了变更,你方未确认,合同并未成立。
”而我方坚持合同已经成立。
请按照《公约》的规定对此案进行分析。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交易磋商1(有答案,郑大版本)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交易磋商程序)11、我国某公司向美国某贸易商出口工艺品一批,我方与周一上午10时,以普通电报向美商发盘,公司原定价为500美元CIF纽约,但由于我方工作人员疏忽而误报为每单位500元人民币CIF纽约。
请问:在下述三种情况下应如何处理较为妥当:(1)如果是在当天10点半发现问题,应如何处理?(2)如果是在第二天上午9点发现,客户尚未接受,应如何处理?(3)如果是在第二天上午9点发现,客户已经接受,应如何处理?答:分析要点:(1)如果是在当天10点半发现,外商有可能未收到该信件,我方应尽快撤回发盘,并采用加急电报或传真等方式,使撤回通知早于或同时到达受盘人,让受盘人无法接受该项发盘。
(2)如果是第二天上午9点发现,我方要想撤回发盘已不可能,但由于客户尚未接受,则可以撤销发盘,并将撤销通知于受盘人发出接受通知以前送达受盘人。
因为按《公约》规定:在合同签订之前,如果撤销通知于受盘人发出接受通知之前送达发盘人,发盘可以撤销。
(3)如果是第六天上午9点发现,但客户已接受发盘,则等于交易已经成立,双方都要承担法律责任。
但双方在合同正式签署前,我方可与外商协商允许我方更正错误。
如对方拒绝我方的请求,则我方只能接受该笔交易或承担违约的后果。
2、某月8日,我方向韩国A公司发盘“可供一级芝麻10公吨,每公吨1500美元CIF纽约,适合海运包装,订约后即装船,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请速复电”A立即复电:“你方8日电我方接受,用双层新麻袋包装,内加一层塑料袋。
”我方收到复电后着手备货,数日后,芝麻的市场价格猛跌,A商来电称:“我方对包装条件作了变更,你方未确认,合同并未成立。
”而我方坚持合同已经成立。
请按照《公约》的规定对此案进行分析。
要点评析:根据《公约》规定涉及到货物包装方式的变更,除非双方合同中另有约定,属于非实质性变更,只要原发盘人没有马上表示反对,接受是有效的,双方合同成立。
3、我国某公司与国外洽谈一笔丝绸产品的交易,经过双方对交易条件的磋商之后,已就价格、数量、交货期等达成协议,我方公司于是在3月8日致电对方:“确认售与你方丝绸产品数量为××,请先电汇5%的货款。
交易磋商练习
一、单项选择题1.英国某买方向我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来电“拟购美加净牙膏大号1000罗请电告最低价格最快交货期”此来电属交易磋商的()环节。
A.发盘 B 询盘C.还盘D.接受2.某项发盘于某月12日以电报形式送达受盘人,但在此前的11日,发盘人以传真告知受盘人,发盘无效,此行为属于()。
A.发盘的撤回B.发盘的修改C.一项新发盘D.发盘的撤销3.英美法系的法律认为,以书信或电报表示的承诺(接受)一经发出之后,作出承诺的人可以()。
A.在任何情况下撤回B.在任何情况下不得撤回C.只要撤回通知早于或等于承诺到达时间可以撤回D.只要发出撤回通知就可以撤回4.国外某买主向我出口公司来电:“接受你方12日发盘请降价5%”,此来电属交易磋商的()环节。
A.发盘B.询盘C.还盘D.接受5.我公司对某外商A就某产品发盘,下列()情况下,双方可达成交易。
A.A商在发盘有效期内,表示完全接受我发盘B.由A商认可的B商在发盘有效期内向我公司表示完全接受发盘内容C.A商根据以往经验,在未收到我发盘的情况下,向我公司表示接受D.A商在有效期内表示接受,但提议将装运日期提前6.根据《公约》的规定,合同成立的时间是()。
A.接受生效的时间B.交易双方签订书面合同的时间C.在合同获得国家批准时D.当发盘送达受盘人时7.某出口公司对外报盘某产品,根据《公约》的规定,下列()的情况下,一经受盘人有效接受,双方即可达成交易。
A.发盘中只规定了商品的名称、数量及价格,同时向A、B两个公司发出B.发盘中规定了各项交易条件,同时注明“以我方最后确认为准”C.发盘中规定了各项交易条件,但并未规定成交数量D.发盘以平邮方式发出,但在当天,发盘人又以传真方式要求撤回发盘8.关于逾期接受人公约》规定()。
A.逾期接受无效B.逾期接受是一个新的发盘C.逾期接受完全有效D.逾期接受是否有效,关键看发盘人如何表态9.我某出口公司于某月5日以电报对德商发盘,限8日复到有效。
2014电大《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12道题)
2014电大《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12道题)1.我国BC公司向美国JR公司出口一批热水器,交易磋商过程如下:1997年3月8日去电:“可供海尔牌热水器30000件,FOB大连每件35美元,5月装运,即期信用证付款,3日内复到有效。
”3月10日JR公司来电:“接受你8日来电,CFR纽约每件37美元。
”3月12日BC公司去电:“我方只接受CIF纽约每件45美元,请确认。
”3月14日JR 公司来电:“你12日来电抱歉,只接受CIF每件40美元,请速复。
”3月16日JR公司又来电:“经说服批发商同意CIF纽约每件45美元。
”3月18日BC公司去电:“货已售出。
有货再与你联系。
”3月28日BC公司去电:“现在可供海尔热水器30000件,CIF纽约每件50美元,6月装运,即期信用证付款,5日复到有效。
”3月30日JR公司来电:“接受你28日电,仲裁地点新加坡。
”4月1日BC公司去电:“抱歉,难以接受仲裁地点新加坡,仲裁地点在中国。
”4月3日JR公司来电:“接受在中国仲裁。
”4月5日BC 公司去电:“限即期信用证4月15日到有效”4月7日JR公司来电:“你5日电信用证将由花旗银行驻北京办事处开立。
”经过几个回合磋商,合同即告成立。
请判断:(1).3月10日JR公司来电合同是否生效?为什么?(2).3月16日JR公司来电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3).3月18日BC公司去电是否为违约?为什么?(4).4月3日JR 公司来电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5).上述往来交易磋商过程中哪些是发盘?哪些是接受?分析如下:(1)3月10日JR公司来电不能生效,因为来电的“接受”已经对实盘内容进行了修改,其实是一项新的发盘。
(2)3月16日JR公司来电也不能成立,因为JR公司3月14日来电已经表示拒绝,此来电只能认为是一项新的发盘。
(3)3月18日BC公司去电不能构成违约,因为JR公司3月14日已经拒绝BC公司3月12日去电的实盘内容,而JR公司3月16日来电只能是一项新的发盘而已。
案例精简题目
案例题目1,我某公司向国外乙公司发盘,对方在有效期内复电表示接受,同时要求提供该国某商检机构签发的商检证书。
第二天我公司收到乙公司开来的信用证,知商品价格上涨15%,且我公司无法提供商检机构签发的商检证书,问我公司拒绝或退回是否合理。
我公司拒绝或退回不合理因为依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在交易磋商中,本案乙公司在复电时对要求提供该国某商检机构签发的商检证书变更,应视为非实质性变更发盘条件,对于非实质性变更,除非发盘人在不过分迟延的期间内以口头或书面通知反对其差异外,仍构成接受。
因此,合同成立。
2,出口大米20000吨,L/C不许分批装运,我公司在芜湖、上海各装同一航次的同一船上,注明不同装运港和装运日期是否违法,银行能否议付。
例如我公司对外出口1000公吨大豆,国外开来信用证规定:不允许分批装运,装运港:天津/新港。
我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分别是在大连、新港各装500公吨于第195航次的"东风"号轮,提单也注明了不同的装运地和不同的装船日期。
在向银行交单时遭拒付。
问:银行是否有权拒付?我公司是否违约?分析:银行有权拒付。
(5分)信用证是严格的单证业务,只有单证一致、单单一致,银行才付款。
(3分)而我公司提交的提单中装运港的名称与信用证不符,所以有权拒付。
(7分)3,国外开来信用证,规定最迟装运期09年3月31日,议付有效期10月15日,我公司9月10日签发提单,10月10日议付,遭银行拒付。
由于我公司9月10日签发提单,故应该在10月1日之前交单议付。
Ucp600第四十三条规定:除规定一个交单到期日外,凡要求提交运输单据的信用证,尚须规定一个在装运日后按信用证规定必须交单的特定期限。
如未规定该期限,银行将不予接受迟于装运日期后二十一天提交的单据。
但无论如何,提交单据不得迟于信用证的到期日。
4,出口100包布,投保水渍险,运输途中水管破,30包浸水,保险公司拒赔,保险公司有权利吗??为什么??保险公司对此不予以赔偿。
交易磋商案例题
交易磋商案例题交易磋商习题训练1、我某进出口公司于 2013 年 4 月 15 日用特快专递向美国 ABC 公司发盘,限 2013 年 4 月29 日复到有效。
4 月25 日下午 3 时同时收到 ABC 公司的表示接受的特快专递和撤回接受的邮件。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对此项接受()。
A.可以撤回 B.不得撤回,合同成立 C.在我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撤回 D.以上答案都不对2、根据《公约》规定,一项发盘只要列明(),即可被认为其内容“十分确定”A.货物 B.数量 C.价格 D.包装 E.交货期3、一方对另一方的发盘表示接受可以采取的方式有()。
A.书面 B.行为 C.口头 D.缄默 E.声明4、根据《公约》,下列属于非实质性变更的有()。
A.变更货物包装 B.变更交货地点和时间C.变更赔偿责任范围 D.变更单据的种类或份数 E.要求寄送船样5、A公司于9月2日向B公司发盘出售某商品,规定有效期为14天,9月14 日A公司获悉该商品涨价,同时又收到B公司表示接受的传真并表示其已做好履行合同的准备,15日A公司通知B公司要求商品涨价30%,B公司未同意后A 公司便将该商品转卖给了另一家公司。
1)关于15日A公司通知B公司提价的说法正确的是()。
A.A公司的做法属于对原发盘的合法撤回B.A公司的做法属于对原发盘的合法撤销C.A公司有权撤销其原来的发盘D.A公司无权撤销其原来的发盘2)下列对于该案例理解不正确的是()。
A.A公司9月2日的发盘到达B公司时生效,A公司应受其约束B.B公司在发盘有效期内作出接受,合同已成立C.A公司将商品另卖他家,事实上已经与B公司不存在任何合同关系了D.A公司将商品另卖他家属于违约行为,应赔偿B公司的损失6、我某公司于8月2日向美商发盘,以每打85.5美元CIF纽约的价格提供全棉男衬衫700打,限8月15日复到有效。
8月10日收到美商回电称价格太高,若每打80美元可接受。
交易磋商(Trade terms)
知识介绍
CFR(指定目的港) COST AND FREIGHT(成本加运费)
• CFR = FOB + F。
• 成本加运费,是指在装运港货物装上船 卖方即完成交货义务
• 风险转移同FOB • 该术语仅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
2.CFR (insert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
• The risk of loss or damage to goods is transferred from the seller to the buyer when the goods are on board the ship.
Questions for FOB trade term
• What does it mean? • What’s seller’s primary duty? • What’s buyer’s primary duty? • Where does the risk transfer?
目的地
目的地 指定地
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Delivered At Terminal
Delivered At Place
DDP 目的地 Delivered Duty Paid
FAS FOree Alongside Ship Free On Board Cost and Freight
Cost And Freight CFR+指定目的港:成本加运费
出口方
码头
进口方
2.CFR (insert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
Questions for CFR trade term
• What does it mean? • What’s seller’s primary duty? • What’s buyer’s primary duty? • Where does the risk transfer?
交易磋商案例分析
交易磋商案例分析交易磋商是指在商业活动中的双方(或多方)当事人通过协商和讨论,寻找共同的利益点并达成目标的过程。
在交易磋商中,双方通常会进行价值观的碰撞、兴趣点的博弈、权力的斗争等,以求达成一项最有利的交易协议。
本文将通过分析两个交易磋商案例,探讨其中的策略和技巧。
案例一:公司A与供应商B的价格谈判公司A是一家汽车制造商,需要大量采购零部件以完成生产任务。
供应商B是一家零部件制造商,两家公司已有多年的合作关系。
然而,由于市场竞争加剧,B公司提高了零部件的价格,并希望与A公司重谈合同。
在这种情况下,公司A可以采取以下策略来应对:1.确定底线:公司A需要事先确定自己的底线,即最高能接受的价格。
这样一来,在谈判过程中就能更好地控制谈判节奏和策略。
2.创造共赢:A公司可以与B公司探讨合作的更多可能性,例如共同研发新产品或共享市场信息。
通过寻找共同的利益点,双方可以达成更有利可图的交易。
3.多方比价:A公司可以查询其他零部件供应商提供的价格,并与供应商B进行比较。
通过这种方式,A公司可以更好地衡量供应商B的价格是否过高。
案例二:员工工资涨幅的谈判一家制造业公司计划涨薪,但由于经济不景气以及其他一些因素,公司只能提供有限的涨幅。
工会代表员工来与公司谈判。
在这种情况下1.强调公司的困境:向工会代表详细解释公司所面临的经济困境和其他挑战。
通过向工会代表清楚地说明公司的现状,可以增加他们理解和接受公司提供有限涨幅的可能性。
2.提供其他福利:公司可以通过提供其他福利或奖励来弥补工资涨幅的不足。
例如,提供更好的工作环境、培训机会或晋升机会等。
3.向工会代表展示数据:公司可以向工会代表展示公司目前的薪酬体系和员工绩效情况的数据。
通过透明地向工会代表展示数据,可以帮助他们更好地理解公司的薪酬政策。
总结起来,交易磋商是商业活动中常见的一种协商方式。
在磋商过程中,掌握有效的策略和技巧可以帮助双方更好地实现共赢。
通过案例分析,我们可以学习到如何设定底线、寻找双方的共同利益点、展示数据等关键点,以提高交易磋商的成功率。
案例多!交易磋商案例分析
• 我某公司于10月2日向美商发盘,以 每打84.50美元CIF纽约的价格提供全 棉男衬衫500打,限10月15日复到有 效。10月10日收到美商回电称价格太 高,若每打80美元可以接受。10月13 日又收到美商来电:接受你方10月2 日发盘,信用证已开出。但我方由于 市价上涨未作回答,也没有发货。后 美商认为我方违约,要求赔偿损失。 问:我方是否赔偿?为什么?
商祺!
鞋部 黄鹤龙 2010年2月5日
(2月6日来电) 感谢您2月5日来函,我们很高兴能够与您合作。 目前,我方有意购进一批上等工作靴,请对产品 目录中的Art No.JB601报CIF纽约,含3%佣金价 格,并注明包装,五月装运。 期待您的尽早回复。 采购部 维拉德.哈尼瑞 2010.2.6
贵方2月6日关于出口美国工作靴的传真具已收悉,由衷感谢您 对我公司产品的青睐。 现报价如下: 品名: 工作靴 编号Art No.JB601 尺码:40-45 包装: 1双/盒,12盒/纸箱 数量: 20000双 单价: 20美元/双CIFC3%纽约 付款条件: 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 装运时间: 2010年5月装运 大连运往纽约 由于我方库存有限,若贵方能接受我方价格,请尽快在 2010年3月15日前开出信用证。 此报价有效期至我方时间2010年2月16日。 我方会在收到工作靴JB601样品两天之内将其寄出,望收到 后给予意见和建议。 期待您的回复。 鞋部 黄鹤龙 2010年2月7日
交易磋商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3月15日,A公司向新加坡客户G公司发盘:报童装兔毛衫200打,货号CM034,每打CIF新加坡100美元,8月份装运,即期信用证付款,25日复到有效。
3月22日收G公司答复如下:你15日发盘收到。
你方报价过高,若降至每打90美元可接受。
A公司次日复电:我方报价已是最低价,降价之事歉难考虑。
3月26日G公司又要求航邮一份样品以供参考。
29日,A公司寄出样品,并函告对方:4月8日前复到有效。
4月3日,G公司回函表示按受发盘的全部内容,4月10日送达A公司。
经办人员视其为逾期接受,故未作任何表示。
7月6日,A公司收到G公司开来的信用证,并请求用尽可能早的航班出运。
此时因原料价格上涨,公司已将价格调整至每打110美元,故于7月8日回复称:我公司与你方此前未达成任何协议,你方虽曾对我方发盘表示接受,但我方4月10日才收到,此乃逾期接受,无效。
请恕我方不能发货。
信用证已请银行退回。
如你方有意成交,我方重新报价每打CIF新加坡110美元,9月份交货,其他条件不变。
7月12日G公司来电:我方曾于4月3日接受你发盘,虽然如你方所言,4月10日才送达你方,但因你我两地之邮程需三天时间,尽管我方接受在传递过程中出现了失误,你我两国均为《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缔约国,按《公约》第二十一条第2款规定,你方在收到我方逾期接受后未作任何表示,这就意味着合同已经成立,请确认你方将履行合同,否则,一切后果将由你方承担。
请分析G公司的上述观点是否正确?分析:本案争议双方所在国均为《公约》的缔约国,因此,应按《公约》的有关规定处理。
关于逾期接受,《公约》认为一般无效,但也有例外情况。
《公约》第二十一条规定:(1)逾期接受仍有接受的效力,如果发盘人毫不延迟地用口头或书面形式将此种意见通知受盘人。
(2)如果载有逾期接受的信件或其他书面的文件表明,它在传递正常的情况下是能够及时送达成发盘人的,那么这项逾期接受仍具有接受的效力,除非发盘人毫不延迟地用口头或书面方式通知受盘人,他认为发盘已失效。
交易磋商案例
交易磋商案例【篇一:交易磋商案例】交易磋商交易磋商 22 我某公司与外商磋商进口机械设备交易一宗。
经往来电传磋商,已就合同的基本条款初步达成一致,但我方最后所发表示接受的电传中列有“以签署确认书为准”的文字。
事后,外商拟就合同书,要我方确认,但由于对某些条款的措辞尚待进一步商讨,同时有发现该商品的市场价格趋疲,因此,未及时给予答复,外商有连续来电催开信用证,我方回答拒绝开证,试分析这一拒绝是否合理? 33 根据《公约》规定,构成一项有效接受的条件之一:接受必须同意发盘所提出来的交易条件若提出有条件的接受,则不是一项有效接受。
在本案中我方表示接受的电传中列有“以签署确认书为准”字样,属于有条件接受,后来一直没有签署确认书,故未构成有效接受,即合同未成立,既然合同未成立,对方要求我方开立信用证,我方有权拒绝。
44 我某外贸公司3月1日向美商发去电传,发盘供应某农产品1000公吨并列明“牢固麻袋包装”。
美商收到我方电传后立即复电表示“接受,装新麻袋装运”,我方收到上述复电后即着手备货,准备于双方约定的4月份装船,两周后,某农产品国际市场价格猛跌,美商于3月20日来电称:“由于你方对新麻袋包装的要求未予确认,双方之间无合同”,而我方坚持合同以有效成立,双方发生争执,试评析此案。
55 根据《公约》,从原则上讲,接受的内容应与该发盘中提出的条件完全一致,才是有效接受,若对方发盘表示接受但附有添加、限制或其他更改的答复,即为拒绝该发盘,并构成还盘。
但是,《公约》对发盘条件的添加或变更有实质性与非实质性之分,其规定:有关货物价格、付款、货物质量和数量、交货地点和时间,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的赔偿责任范围或解决争端等的添加或不同条件,均视为实质性变更发盘的条件。
如果添加或变更的条件属于不重要的或微小的非实质性的添加或变更,能否构成有效的接受,要取决于发盘人是否反对。
如果发盘人不表示反对,合同将按添加或变更后的发盘条件成立。
磋商交易练习.
磋商交易练习甲方于4 月5 日发信函给乙方, 内容如下: 我厂现有1000 台飞人自行车, 售价为CIF200 元/ 台, 若有意请在10 天内答复 . 乙方于4 月8 日收到该信函。
1 )甲方于4 月5 日给乙方所发信函是否构成发盘?答:(是/不)构成发盘。
2 )乙方于4 月10 日回复同意甲方条件但要求改为FOB 价格,则乙方回复是否构成有效接受?是什么?合同是否成立?答:乙方回复(是/不)构成有效接受,是(接受/还盘),合同(是/不)成立合同。
3 )乙方于4 月10 日回复同意甲方条件但要求增加交易中单据的份数,甲方回电表明同意,则乙方回复是否构成有效接受?合同是否成立?答:乙方回复(是/不)构成有效接受,因为乙方提出增加交易中单据份数,这个添加的条件属非实质性添加,不是还盘,因此,合同(是/不)成立。
4 )4 月7 日自行车市场价格上浮,甲方立即电话通知乙方修改价格为240 元/ 台;则甲方此行为能否阻止原发盘生效?甲方行为是否有效?答:甲方的发盘是4月8日送达受盘人乙方那里,发盘的修改通知是在4月7日到达,比原发盘早到,原发盘被阻止生效,甲方行为(有/无)效。
5)4 月9 日自行车市场价格上浮,甲方立即通知乙方撤销原发盘,此时乙方并未对甲方信函做答复。
则甲方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答:甲方行为(有/无)效,因为原发盘规定了有效期,4月9日在有效期内,(可以/不得)撤销。
6)乙方于4 月8 日收到该信函后,没有立即答复,甲方于4 月18 日收到乙方愿意接受的回复,若甲方收到回复后,自行车市场价格上浮,甲方表明不接受乙方的回复,则合同是否成立?答:合同(是/不)成立。
乙方的回复是(有效/逾期)接受,发盘方甲方拒绝接受,合同(可以/不能)成立。
感谢您的阅读,祝您生活愉快。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交易磋商习题训练
1、我某进出口公司于 2013 年 4 月 15 日用特快专递向美国 ABC 公司发盘,限 2013 年 4 月29 日复到有效。
4 月25 日下午 3 时同时收到 ABC 公司的表示接受的特快专递和撤回接受的邮件。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对此项接受()。
A.可以撤回 B.不得撤回,合同成立 C.在我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撤回 D.以上答案都不对
2、根据《公约》规定,一项发盘只要列明(),即可被认为其内容“十分确定”
A.货物 B.数量 C.价格 D.包装 E.交货期
3、一方对另一方的发盘表示接受可以采取的方式有()。
A.书面 B.行为 C.口头 D.缄默 E.声明
4、根据《公约》,下列属于非实质性变更的有()。
A.变更货物包装 B.变更交货地点和时间
C.变更赔偿责任范围 D.变更单据的种类或份数 E.要求寄送船样
5、A公司于9月2日向B公司发盘出售某商品,规定有效期为14天,9月14 日A公司获悉该商品涨价,同时又收到B公司表示接受的传真并表示其已做好履行合同的准备,15日A公司通知B公司要求商品涨价30%,B公司未同意后 A 公司便将该商品转卖给了另一家公司。
1)关于15日A公司通知B公司提价的说法正确的是()。
A.A公司的做法属于对原发盘的合法撤回
B.A公司的做法属于对原发盘的合法撤销
C.A公司有权撤销其原来的发盘
D.A公司无权撤销其原来的发盘
2)下列对于该案例理解不正确的是()。
A.A公司9月2日的发盘到达B公司时生效,A公司应受其约束
B.B公司在发盘有效期内作出接受,合同已成立
C.A公司将商品另卖他家,事实上已经与B公司不存在任何合同关系了
D.A公司将商品另卖他家属于违约行为,应赔偿B公司的损失
6、我某公司于8月2日向美商发盘,以每打85.5美元CIF纽约的价格提供全棉男衬衫700打,限8月15日复到有效。
8月10日收到美商回电称价格太高,若每打80美元可接受。
8月13日又收到美商来电:“接受你方8月2日发盘,信用证已开出。
”但我方由于市价上涨未做回答,也没有发货。
后美商认为我方违约,要求赔偿损失。
1)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8月10日收到的美商回电是()。
A.发盘 B.询盘 C.还盘 D.接受
2)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8月13日收到的美商的接受是()。
A.有效的 B.无效的 C.表明合同成立 D.承诺
3)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本案()。
A.合同成立 B.合同不成立
C.合同是否成立须按法院判决 D.合同是否成立须由买卖双方协商
7、2月1日巴西大豆出口商向我国某外贸公司报出大豆价格,在发盘中除列出各项必要条件外,还表示“编织袋包装运输”。
在发盘有效期内我方复电表示接受,并称:“用最新编织袋包装运输”。
巴西方收到上述复电后即着手备货,并准备在双方约定的7月份装船。
之后3月份大豆价格从每吨420美元暴跌至350美元左右。
我方对对方去电称:“我方对包装条件作了变更,你方未确认,合同并未成立。
”而巴西出口商则坚持认为合同已经成立,双方为此发生了争执。
分析此案应如何处理,简述你的理由。
8、我国BC公司向美国JR公司出口一批热水器,交易磋商过程如下:
3月8日去电:“可供海尔牌热水器30000件,FOB大连每件35美元,5月装运,即期信用证付款,3日内复到有效。
”3月10日JR公司来电:“接受你8日来电,CFR纽约每件37美元。
”
3月12日BC公司去电:“我方只接受CIF纽约每件45美元,请确认。
”
3月14日JR 公司来电:“你12日来电抱歉,只接受CIF每件40美元,请速复。
”
3月16日JR公司又来电:“经说服批发商同意CIF纽约每件45美元。
”
3月18日BC公司去电:“货已售出。
有货再与你联系。
”
3月28日BC公司去电:“现在可供海尔热水器30000件,CIF纽约每件50美元,6月装运,即期信用证付款,5日复到有效。
”
3月30日JR公司来电:“接受你28日电,仲裁地点新加坡。
”
4月1日BC公司去电:“抱歉,难以接受仲裁地点新加坡,仲裁地点在中国。
”
4月3日JR公司来电:“接受在中国仲裁。
”
4月5日BC 公司去电:“限即期信用证4月15日到有效”
4月7日JR公司来电:“你5日电信用证将由花旗银行驻北京办事处开立。
”
经过几个回合磋商,合同即告成立。
请判断:
(1)3月10日JR公司来电合同是否生效?为什么?
(2)3月16日JR公司来电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
(3)3月18日BC公司去电是否为违约?为什么?
(4)4月3日JR 公司来电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
(5)上述往来交易磋商过程中哪些是发盘?哪些是接受?
9、我方A公司向美国旧金山B公司发盘某商品100公吨,每公吨2 400美元CIF旧金山,写明收到信用证后两个月内交货,以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支付,限3天内答复。
第二天收到B公司回电称“Accept your offer shipment immediately"(接受你发盘,立即装运),A公司未作答复,又过两天B公司由旧金山花旗银行开来即期信用证,注明“shipment immediately" ,当时该货国际市场价格上涨20 %,A公司拒绝交货,并立即退回信用证,试问这种做法有无道理?有何依据?
10、我国A公司将从别国进口的某商品向法国B商发盘,B商在发盘的有效期内复电:“接受,请提供产地证”,A公司未予置理。
一个月后,A公司收到B公司开来的信用证,信用证要求提供产地证。
因该商品非本国产品,我国商检机构不能签发产地证。
经电请B商取消信用证中要求提供产地证的条款,遭到拒绝,于是引起争议。
A公司提出他从未对提供产地证的要求表示同意,依法无此义务;而B商坚持A公司必须提供产地证。
请分析A商提出修改信用证的要求是否合理,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