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经开区(头屯河区)园区体制机制改革

合集下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园区设立调区扩区和退出管理办法》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园区设立调区扩区和退出管理办法》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园区设立调区扩区和退出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1.15•【字号】新政办发〔2021〕2号•【施行日期】2021.01.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区划地名正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园区设立调区扩区和退出管理办法》的通知新政办发〔2021〕2号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园区设立、调区扩区和退出管理办法》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1月15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园区设立调区扩区和退出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自治区级园区建设管理,规范园区设立、调区扩区和退出工作,进一步推动园区高质量发展,结合自治区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园区为各地(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公署)向自治区人民政府申报,并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以工业为主的产业(工业)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以下简称为自治区级园区)。

第三条自治区级园区的设立、调区扩区和退出必须认真做好规划和选址工作,应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生态功能区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有关行业规划等要求,不得选在国家公园、自然公园、国家和自治区重要湿地以及依法设立的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生态环境敏感区域或法律、法规禁止开发的其他区域。

第四条自治区级园区的设立、调区扩区和退出应当遵循科学规划、生态优先、布局集中、用地集约、错位发展、安全第一的原则,根据资源环境承载力类型,按照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要求有序推进,原则上每个县(市、区)的园区不超过1家。

第五条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自治区级园区可以按照“一园多区”的模式规划建设和管理,园区区块总数不超过3块。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关于对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道路进行标准化命名和更名的通告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关于对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道路进行标准化命名和更名的通告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关于对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道路进行标准化命名和更名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8.10•【字号】乌政通[2011]24号•【施行日期】2011.08.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关于对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道路进行标准化命名和更名的通告(乌政通〔2011〕24号)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和民政部《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将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进行标准化命名的路、街通告如下:命名的路1.艾丁湖路Aìdīnghú Lù位于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南面。

南起九华山东街,北至祥云中街,长4000米,宽37米,4车道,两旁有人行道、绿化带,沥青路面。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名湖命名。

2.金山路Jīnshān Lù位于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工业园区内,北起银星街,南至乌奎高速公路,长1000米,宽8米,沥青路面。

因与金环路地理位置和方向相同,故命名金山路。

3.星湖路XīnghúLù位于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南部,南起大别山街,北至太行山街,长720米,宽14米,两旁有人行道、绿化带,沥青路面。

根据广东省肇庆市名湖命名。

4.豫新路Yùxīn Lù位于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中部。

南起北站西路,北至河南庄街,长1300米,宽8米,沥青路面。

根据河南省的简称“豫”命名。

5.星萃路Xīngcuì Lù位于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中部。

南起豫清路,北至乌昌公路,长1000米,宽8米,沥青路面。

根据新入驻企业较多,取群星荟萃之意,故命名为星萃路。

命名的街1.九华山东街Jǔhuáshān Dōng Jiē位于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南面。

东起金湖路,西至艾丁湖路,长4800米,宽50米,6车道,两边有人行道,沥青路面。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11.21•【字号】乌政办〔2016〕168号•【施行日期】2016.11.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服务贸易正文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乌政办〔2016〕168号乌鲁木齐县、各区人民政府,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属各委、局、办,各相关单位:《乌鲁木齐市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11月21日乌鲁木齐市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大力发展服务外包产业有关精神,紧抓服务外包产业转移机遇,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提升现代服务业发展水平,加快服务外包产业发展。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特制定本实施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快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重要意义服务外包作为新兴产业,是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必然产物,是现代高端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信息技术密集型和国际化人才资源密集型产业。

积极承接服务外包,是我市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加强与国际经济接轨、提升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抓手。

大力发展服务外包产业,有利于加快我市现代服务业发展,有利于进一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优化产业结构、提高利用外资质量、降低成本、扩大就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对我市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增强城市整体竞争力和综合实力,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指导思想、发展重点和目标任务(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市场主导、政府推动的原则,抓住国际、国内服务外包产业转移的契机,充分利用我市区位优势和人文优势,大力引进国内外知名企业,大力培育本地骨干企业,多措并举,积极承接国内外服务外包产业梯度转移,突出特色,鼓励创新,推动服务外包产业聚集发展,为全市现代服务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战略支撑。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批转乌鲁木齐市2017年度环境同防同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批转乌鲁木齐市2017年度环境同防同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批转乌鲁木齐市2017年度环境同防同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7.13•【字号】乌政办〔2017〕146号•【施行日期】2017.07.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批转乌鲁木齐市2017年度环境同防同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乌政办〔2017〕146号乌鲁木齐县、各区人民政府,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属各委、局、办,相关单位:《乌鲁木齐市2017年度环境同防同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批转,请认真遵照执行。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7月13日乌鲁木齐市2017年度环境同防同治工作实施方案为切实做好乌鲁木齐-昌吉-石河子区域(以下简称“乌-昌-石”区域)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保护生态环境安全,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乌鲁木齐、昌吉、石河子、五家渠区域环境同防同治的意见》(新政发〔2016〕140号)、自治区环保厅《关于报送乌昌石区域环境同防同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新环发〔2017〕2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区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打好生态文明改革“1+6”组合拳,建立“乌-昌-石”区域大气、水、土壤各环境要素协同保护机制,重点解决乌鲁木齐区域突出的大气污染问题,遏制水、土壤和冰川等生态环境安全中的苗头性问题,坚持问题导向,找准各环境要素问题边界,按照“区域同治、兵地同治”的原则,发挥兵、地、军、民、企联动作用,落实属地责任和部门职责,建立乌鲁木齐区域环境保护联防联控机制,采取长效措施,确保2017年末乌鲁木齐市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好转;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农用地土壤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全市土壤环境状况稳中向好,生态系统稳定性增强,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条例(2020年)-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条例(2020年)-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条例(2020年)正文:----------------------------------------------------------------------------------------------------------------------------------------------------乌鲁木齐市人大常委会公告《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条例》经2020年9月25日乌鲁木齐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2020年10月28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

现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乌鲁木齐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2020年11月16日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条例(2000年10月12日乌鲁木齐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2004年8月6日乌鲁木齐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修订2020年9月25日乌鲁木齐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修订2020年10月28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建设和管理,扩大对外开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经开区)的建设、开发、管理适用于本条例。

第三条市人民政府设立经开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代表市人民政府行使市一级管理权限,对经开区实行统一领导和管理。

第四条经开区应当推进开放创新、科技创新、制度创新,提升对外开放合作水平,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建成以高新技术产业为支撑,以战略性新兴产业为引领,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多功能、开放型、国际化、现代化的新区。

第五条经开区应当加强乌鲁木齐国际陆港区、综合保税区等对外开放区域的建设发展,支持国际贸易、现代物流、外向型加工等产业发展,在促进投资自由化、贸易便利化、金融领域开放等重点领域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推动开放型经济发展,建设全面开放的国家物流枢纽、国际供应链组织中心、现代产业集聚示范区。

乌鲁木齐 产业园 发展现状

乌鲁木齐 产业园 发展现状

乌鲁木齐产业园发展现状
乌鲁木齐市共有自治区级以上园区7个,其中:国家级4个(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乌鲁木齐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区)、乌鲁木齐综合保税区),自治区级3个(米东区化工工业园、水磨沟工业园、新疆软件园)。

目前,乌鲁木齐各大园区产业发展现状如下:
- 化工产业:在米东区化工工业园、甘泉堡经开区形成了以乌石化、国能新疆化工、兖矿为代表的能源化工产业链,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发展。

- 装备制造产业:在经开区(头屯河区)形成了以金风科技、陕汽、上汽、广汽、铁建重工、新研牧神、卓郎智能为代表的装备制造产业集群。

- 新材料产业:在甘泉堡经开区形成了以新特能源、合盛硅业、新疆众和、隆炬为代表的新材料产业集聚发展。

- 新能源产业:依托丰富的风、光资源,加快实施“南风北光”资源优势转化,打造了甘泉堡经开区、米东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高新区(新市区)绿电产业园区,推动产业链向中下游重点环节延伸,形成“新能源+”绿色产业生态园。

- 医药健康产业:在高新区(新市区)形成了以维吾尔药业、新奇康、银朵兰、九州通等为代表的医药大健康产业集群。

-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在新疆软件园、高新区(新市区)聚集了华为、海康威视、浪潮、科大讯飞、航天信息、中科曙光等一批龙头信息技术企业。

乌鲁木齐各大园区产业体系不断完善,并初步形成产业链,推动了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行政区划整合研究—以乌昌一体化为例

行政区划整合研究—以乌昌一体化为例

绪论伴随着我国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各种整合也在向纵深发展,行政区划的整合正走向具体化、程序化。

传统的行政区划在发展进程、服务水平、资源利用等方面已经无法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因此,行政区划整合就显得十分必要。

行政区划整合涉及的内容较多,包括传统观念的转变、行政区划的调整、经济布局的重建、各级行政机构的改变等诸多问题。

这些问题关系到国家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发展。

因此,本文围绕乌昌一体化,对区域整合进行了有意探讨。

一行政区划整合概述(一)行政区划整合的概念行政区划是指根据国家政治统治和行政管理的需要,遵循有关的法律规定,充分考虑经济联系、地理条件、民族分布、历史传统、风俗习惯、地区差异和人口密度等客观因素,实行行政区域的分级划分,将国家的国土划分为若干层次、大小不同的行政区域系统,并在各个区域设置相应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建立政府公共管理网络,为社会生活和社会交往明确空间定位①。

整合就是把一些零散的东西通过某种方式而彼此衔接,从而实现信息系统的资源共享和协同工作②。

根据以上两个概念,本文认为行政区划整合是指根据社会发展的需求,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在社会环境、地理环境、经济发展水平等方面上相同或相近的地域进行有效整合,发挥各自的优势,实现资源互补以此来达到最大化的发展要求。

(二)乌昌地区行政区划整合的内涵1.乌昌一体化的内涵乌昌一体化是指乌鲁木齐市与昌吉回族自治州实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简称。

乌昌一体化是2005年在乌昌经济一体化的基础上提出的,涉及的城市有乌鲁木齐市的七区一县两开发区,包括:天山区、沙依巴克区、新市区、水墨沟区、头屯河区、米东区、达坂城区、乌鲁木齐县、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开发区和昌吉回族自治州的五县两市一园区,包括:玛纳斯县、呼图壁县、吉木萨尔县、奇台县、木垒哈萨克自治县、昌吉市、阜康市、新疆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两地行政区总面积为10.59万平方公里,所涉及的总人口为403万,其中乌鲁木齐市总人口为235万人,昌吉回族自治州总人口为168万人。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加快推进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与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加快推进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与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加快推进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与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3.18•【字号】乌政办[2014]72号•【施行日期】2014.03.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技术进步与高新技术产业化正文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加快推进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与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乌政办〔2014〕72号)乌鲁木齐县、各区人民政府,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属各委、局、办:《乌鲁木齐市加快推进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与发展的若干意见》已经2013年8月26日市十五届人民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4年3月18日乌鲁木齐市加快推进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与发展的若干意见根据国家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科技企业孵化器“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国科发高〔2012〕1222号)要求,为进一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进现代化国际城市建设,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围绕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十届五次七次全委(扩大)会议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任务,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扩大孵化空间为突破口,不断提升服务能力。

通过政府引导、政策扶持,鼓励社会资本多元化投资,重点发展专业型和区域特色产业孵化器,引导孵化器向专业化、网络化、国际化的科技服务业发展,成为区域创新体系的重要支撑。

(二)基本原则。

1.政府引导原则。

坚持孵化服务的社会公益目标,强化政府规划引导、公共财政支持的核心作用,统筹科技孵化器的主体建设与多元化发展,充分发挥市场配置社会资源的基础性作用,逐步形成多种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并行的建设发展模式。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乌鲁木齐市清理整顿各类开发区及加强建设用地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乌鲁木齐市清理整顿各类开发区及加强建设用地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乌鲁木齐市清理整顿各类开发区及加强建设用地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3.12.04•【字号】乌政办[2003]214号•【施行日期】2003.12.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乌鲁木齐市清理整顿各类开发区及加强建设用地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乌政办[2003]214号)乌鲁木齐县、各区人民政府,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开发区加强建设用地管理的通知》(新政办发〔2003〕139号)要求,结合我市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实际,市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乌鲁木齐市清理整顿各类开发区及加强建设用地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现予转发,请遵照执行。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三年十二月四日乌鲁木齐市清理整顿各类开发区及加强建设用地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开发区加强建设用地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3〕70号)以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开发区加强建设用地管理的通知>的通知》(新政办发〔2003〕139号)精神,结合当前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的实际,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清理整顿各类开发区(园区),加强建设用地管理是关系到维护国家利益和农民利益的重大问题,各级政府、各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认真学习和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和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的通知精神,清理整顿、规范各类开发区、加强建设用地管理,完成好清理整顿各类开发区(园区)的工作任务。

二、清理范围和内容(一)清理的范围本市经国务院、国务院有关部门、自治区及市、区(县)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各类开发区(园区)。

乌鲁木齐高新区与新市区“区政合一”

乌鲁木齐高新区与新市区“区政合一”

龙源期刊网 乌鲁木齐高新区与新市区“区政合一”作者:来源:《硅谷》2011年第03期乌鲁木齐高新技术开发区与新市区合并,实行“区政合一”,合并后称为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

1月27日,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召开自成立以来第一次全委扩大会议,开始全面实行“区政合一”。

会议提出:新区要有新定位、新思路,要科学规划建设蓝图,打造高品位的城市新区,“十二五”期间,为把新区建设成乌鲁木齐市现代化的工业强区、商贸新区、科技集聚区和生态示范区奠定基础。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区委书记邱淑华说,“实行'区政合一',将有效解决发展空间问题,而且能在更大范围内发挥开发区体制、机制方面的优势,实现社会资源优化配置,更好地促进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乌鲁木齐高新区1992年由国务院批准建立,乌鲁木齐高新区所在的新市区1961年建区。

“十一五”末,两区生产总值433亿元,地方财政收入24亿元,招商引资216亿元,成为乌鲁木齐市最具活力的区域。

据悉,新区以国际化、现代化的新城为标准,从生态上来说,将是一座国际化、生态化宜居新城,产业上是一座科技创新新城,工业新城,同时是现代服务业、流通业、城市交通网络发达的高端商务中心。

“十二五”时期新区将加快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现代服务业、城市现代化和城乡一体化建设,着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维护社会稳定,努力把新区建设成为乌鲁木齐市现代化的工业强区、商贸新区、科技集聚区和生态示范区。

按照新区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到2013年,新区主要经济指标将翻一番。

到2015年,新区将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415亿元,年均增长24.8%,在全市“三分天下有其一”,真正做到优势叠加,强强联合。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区委书记邱淑华表示,将积极稳妥地推进“区政合一”工作,形成新区发展强大合力;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强化招商引资工作,加快科技进步与创新,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开创科学发展新局面;高起点做好新区规划,高标准搞好城市建设,高水平抓好城市管理,科学规划建设蓝图,打造高品位的城市新区。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十二五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意见及部门分工方案的通知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十二五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意见及部门分工方案的通知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十二五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意见及部门分工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8.21•【字号】乌政办[2012]434号•【施行日期】2012.08.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节能管理正文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十二五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意见及部门分工方案的通知(乌政办〔2012〕434号)乌鲁木齐县、各区人民政府,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管委会,市属各委、局、办,各相关单位:《乌鲁木齐市“十二五”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意见及部门分工方案》已经2012年6月26日市人民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2年8月21日乌鲁木齐市“十二五”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意见及部门分工方案“十二五”时期,是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我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促进全市大建设、大开发、大发展的重要时期。

全面推进节能减排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迫切需要,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体现,是建设“资源开发可持续、生态环境可持续”的必然选择,是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农牧业现代化,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对于推进我市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实现“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十二五”节能减排工作的实施意见》(新政发〔2012〕2号)的要求,为全面做好我市“十二五”节能减排工作,确保全面完成“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及部门分工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环保优先、生态立市”和“资源开发可持续、生态环境可持续”,把节能减排工作放在重要位置,统筹节能减排与经济社会发展,坚持降低能源消耗强度、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相结合,形成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机制;坚持优化产业结构、推动技术进步、强化工程实施、加强管理创新相结合,抓好产业结构调整、控制主要污染物新增量和存量的削减,大幅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显著减少污染物排放;坚持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市场驱动、全社会参与的节能减排工作格局,努力营造有利于节能减排的体制环境、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建立健全节能减排工作长效机制,确保实现“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开发区(头屯河区)冶金产业发展现状及思路(发表3)

开发区(头屯河区)冶金产业发展现状及思路(发表3)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钢铁产业发展现状及思路王丽华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统计局新疆乌鲁木齐830026摘要:冶金产业作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第一大支出产业,对区域经济发展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

本文在分析开发区(头屯河区)现阶段钢铁产业发展优势和特点,结合两年全国、全疆钢铁产业发展形势基础上,提出促进钢铁产业快速健康发展的措施建议,以进一步促进区域产业优化升级,提升产业能级。

关键词:钢铁发展建议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于1994年经国务院批准设立为国家级开发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于1961年建区,是乌鲁木齐市重要的工业区,2011年1月,开发区与头屯河区实施“区政合一”。

合区后,开发区(头屯河区)规划管理面积480平方公里,总人口22万人,注册企业4000余家,是集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出口加工区、行政区、兵地融合发展区、经济合作区五种体系格局和新疆软件园、新疆留学人员创业园、新疆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产业园为一体的多功能综合性园区。

开发区(头屯河区)作为全市重要的制造业基地,已形成“八大产业,四大基地”和与现代服务业有机融合、相互支撑的“三四四七”产业格局。

特别是区政合一资源整合后,产业互补性进一步增强,现代产业体系更加完善。

当前以八钢公司为代表的钢铁产业已成为第一大支柱产业,为区域经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一、开发区(头屯河区)钢铁产业发展特点 (一) 规模经济凸显,带动作用显著“十一五”期间开发区(头屯河区)规模以上钢铁企业累计实现工业总产值1311.3亿元,占全疆和全市钢铁份额分别达到78.4%和92.6%,左右着全市乃至全疆钢铁产业的发展趋势。

图一 开发区(头屯河区)钢铁产值规模对比图1002003004005006007002006年2007年2008年2009年2010年2011年产值(亿元)开发区(头屯河区)乌鲁木齐市新疆2011年我区钢铁企业11家,其中:规模以上钢铁企业8家,实现工业总产值487.8亿元,占全区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64.9%,对区域工业经济发展影响较大。

新疆园区名录

新疆园区名录

新疆园区发展2011年9月,商务部2010年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环境综合评价通报结果显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居全国参评的90个国家级开发区的第31位,位列西部第三。

作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园区领头羊的乌鲁木齐经济开发区(头屯河区),前10月,实现工业总产值632.3亿元,同比增长14.1%,固定资产投资118.2亿元,同比增长近五成。

和乌鲁木齐经济开发区一样,近年来,我区园区工业的迅速发展,不仅对全区经济的拉动作用日益显现,同时也成为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

那么新疆的工业园区与其他省市的园区还存在怎样的差距,我区的园区综合实力究竟如何?园区建设中还有哪些突出问题?自治区统计局“新疆园区工业综合实力评价研究”课题分析组对此进行了深入解析。

园区经济成为我区工业增长极近年来,围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济发展重点,园区工业发展迅速。

截至目前,全区共有国家及自治区级各类园区59家,覆盖全疆14个地、州、市和阿拉尔、石河子两个县级直辖市。

实际开发面积达到911.14平方公里。

2010年,我区各类园区入住企业近1万家,其中,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工业企业668家。

“十一五”时期,自治区加快重点园区建设步伐,批准建立的园区占70%以上。

园区工业基本涵盖了煤炭、石油、钢铁、有色、纺织、化工、电力、汽车、装备制造和农副食品加工业等自治区十大重点产业。

1、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成立于1992年,是全疆第一个由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国家级高新区,“十一五”末,地区生产总值433亿元,占全市的33%,地方财政收入24亿元,占全市的12.3%。

截至目前,高新区共有各类企业3700多家,其中工业企业197家(规模以上57家)、高新技术企业81家、国内500强企业30家,如中石油、中石化、东风汽车、特变、兖矿、神华、中煤、国药、大唐、保利集团等。

现已形成新能源、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煤化工、生物医药等支柱产业群和高新技术产业群,产业聚集效应日益凸显。

乌鲁木齐市政府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落实自治区标准化发展战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乌鲁木齐市政府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落实自治区标准化发展战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乌鲁木齐市政府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落实自治区标准化发展战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1.17•【字号】乌政办[2014]14号•【施行日期】2014.01.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乌鲁木齐市政府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落实自治区标准化发展战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乌政办〔2014〕14号)乌鲁木齐县、各区人民政府,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属各委、局、办:《乌鲁木齐市落实自治区标准化发展战略工作实施方案》已经2013年12月27日市十五届人民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2014年1月17日乌鲁木齐市落实自治区标准化发展战略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标准化发展战略纲要》(2011-2020年),结合《乌鲁木齐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要求,为提升我市标准化工作水平,制订本实施方案。

制订本方案的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标准化发展战略纲要》(2011-2020年),《贯彻实施自治区标准化发展战略纲要2013-2015年行动方案》、《乌鲁木齐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规划期限:2013-2015年,展望2020年;范围覆盖:乌鲁木齐市行政管辖区域;主要内容:明确我市2013-2015年标准化发展思路、目标、任务和措施;主要作用:乌鲁木齐市实施标准化战略的行动纲要。

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紧紧围绕质量强市总体要求,坚持自主创新、协调发展、服务社会的方针,加快推进新型工业、现代农业、社会服务业和公共管理、社会事业标准化建设,完善发展机制,拓展发展空间,提升发展质量,注重发展绩效,营造发展环境,进一步提高乌鲁木齐市标准化工作整体水平,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乌鲁木齐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乌鲁木齐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乌鲁⽊齐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乌鲁⽊齐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章总则第1.1.1条为了加强乌鲁⽊齐市城乡规划管理,保证城乡规划的实施,依据《中华⼈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新疆维吾尔⾃治区实施〈城乡规划法〉办法》、《乌鲁⽊齐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新疆维吾尔⾃治区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规范,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1.1.2条本规定适⽤于本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城乡规划、设计和管理活动。

第1.1.3条编制详细规划(含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应符合国家、⾃治区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规范和本规定。

第1.1.4条历史⽂化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范围内的各项建设⼯程的规划管理,应当按照已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执⾏;尚未批准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应当按照已批准的保护专项规划和本规定执⾏。

第1.1.5条城市规划区内个⼈建房按照《乌鲁⽊齐市个⼈建房规划审批管理办法》执⾏。

第1.1.6条内⾮城市规划区的区域,参照本规定执⾏。

第⼆章建设⽤地规划管理2.1 建设⽤地性质及兼容第2.1.1条在城市建设⽤地规划管理中,对⽤地性质的确定应依据已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

⽆控制性详细规划或控制性详细规划尚未批准的,按已批准的上⼀级规划执⾏。

第2.1.2条城市⽤地,根据其使⽤的主要性质进⾏分类,按照《城市⽤地分类与规划建设⽤地标准》(GBJ137-90)执⾏。

建设⽤地的划分、使⽤应遵循兼容性原则。

控制性详细规划已明确兼容性内容的,按控制性详细规划执⾏;尚⽆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按上⼀级规划和本规定表2.1.2《各类建设⽤地适建范围表》的规定执⾏。

凡表2.1.2中未列⼊的建设项⽬,应由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根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和基础设施的条件,具体核定适建范围。

凡需改变规划⽤地性质、超出表2.1.2规定范围的,应先提出调整规划,按规定程序和审批权限报批。

表2.1.2 各类建设⽤地适建范围表注:√允许设置;×不允许设置;○为可兼容,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提出有关限制条件和补充措施,经规划批准后可以设置的建设项⽬。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散乱污”企业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散乱污”企业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散乱污”企业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10.30•【字号】乌政办〔2017〕270号•【施行日期】2017.10.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正文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散乱污”企业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乌政办〔2017〕270号乌鲁木齐县、各区人民政府,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属各委、局、办:《乌鲁木齐市“散乱污”企业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10月30日乌鲁木齐市“散乱污”企业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组对我市提出的督办要求,加快推进首府“天变蓝”工程,坚决打好治污、减煤、降尘、增电、改气“组合拳”,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综合治理工作,巩固“散乱污”企业治理成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等相关政策,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保护打好“三大攻坚战”的意见》(乌党办发〔2017〕119号)和《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天变蓝”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乌政办〔2017〕211号)要求,以“政府主导、属地负责、部门联动”为原则,以保障市民健康为出发点,以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为核心,以协同治理和精细管理为抓手,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持续推进“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在2017年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散乱污”企业整改和关停工作,并长期坚持巩固“散乱污”企业治理成果。

关于头屯河工业园区创新升级和地产开发模式规划研究初步建议——吴辉明

关于头屯河工业园区创新升级和地产开发模式规划研究初步建议——吴辉明

(2012-3-25)北京旭晟来财务顾问有限公司编撰:吴辉明目录一、头屯河开发区工业园区的基本条件与现状 (3)二、头屯河工业园区创新升级和地产开发的基本策略 (5)三、头屯河工业园区创新升级策划和地产开发模式规划研究的目标 (5)四、头屯河工业园区创新升级策划和地产开发模式规划研究的基本实施步骤和商务建议. 7五、北京旭晟来财务顾问有限公司主要核心专家背景及其案例经验介绍 (8)头屯河开发区工业园区建设的基本条件与现状一、头屯河开发区未来发展的基本条件与资源1、区内规划管理面积480平方公里,现辖9个街道办事处、68个社区,总人口27.4万人。

开发区(头屯河区)在这样的物质基础上谋布局与筹发展,因而有自身的特点与优势。

2、头屯河开发区位置处于乌鲁木齐市西北部,靠高铁新区交通枢纽客运站,北邻乌鲁木齐国际机场,区内有全疆最大的列车编组站火车西站、全疆最大的货物储运站火车北站以及正在建设的三坪集装箱中心站,312国道、乌奎高速公路、北站公路与苏州路贯区而过,能够构建起畅通、快捷、高效、完善、互联、发达的物流网络体系。

这也是跨越式发展、实现原来确定的“三年翻一番”目标的强力保障。

3、城区环境面貌明显改观。

绿化生态建设成果显著,新增绿化面积2800亩,大力实施“见缝插绿”道路绿化、维泰广场绿化、合作区绿化、二号台地绿化、甘泉堡园区绿化等工程,加强八钢、西站、北站等片区绿化,新增小游园、街旁绿地20处,密植树木78万株;持续开展大规模环境综合整治,城区面貌焕然一新,绿化、美化、亮化、净化、畅通水平全面提升。

积极创新城区管理手段,初步建立区、街道、社区三级网格化工作机制,城市数字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大小绿谷及中亚大道等四条道路景观整体提升设计方案也在可行性评审之中。

二、发展现状头屯河开发区发展的主体系统是企业。

企业的发展与壮大,是头屯河开发区综合实力增强的根本保证。

1、区内有吸引了众多的企业,现注册企业3600余家。

乌鲁木齐市布局五大物流园区及分布

乌鲁木齐市布局五大物流园区及分布

乌鲁木齐市布局五大物流园区2013-11-15 10:13:17 来源:天山网我要评论(0)字号:小大8年内,投资114亿元的五大物流园区将陆续建成,并在乌鲁木齐市的周边形成均衡分布的格局。

“目前我们园区有三家物流企业落户,预计投资在15亿元左右。

”11月13日,在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办公室,物流园区建设负责人刘少华向记者介绍,在《乌鲁木齐市物流业发展规划(2013年—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中,内容包含乌市五大物流园区的规划和建设,其规划无疑将会给乌市的物流业带来全面升级。

新疆都市报讯(记者范小雪报道)五大物流园区均匀布局“这五大物流园区为乌拉泊国际物流基地、米东公路物流园、空港物流园区、国际铁路物流园、甘泉堡物流园区。

”乌市发改委规划处处长尚衍国介绍,乌市周边依托铁路、航空、公路设施规划物流园区,就是要把物流企业从中心城区挪至周边,这样中心城区的市场主要担负交易功能,改善交易环境,此外还能缓解交通压力。

记者在《规划》中看到,从今年开始到2020年,利用环城高速路的便捷通行条件,规划建设五个物流园区,形成均匀布局。

其中,乌拉泊国际物流基地:在乌拉泊三环通道周边,规划占地约10平方公里的综合性物流园区,对内联接区内各地的公路主枢纽,对外通过公路网连接国内各地的公路物流节点,是新疆公路与内地各省市沟通的重要门户。

投资46亿元。

米东公路物流园:在城市的东北侧,米东区区域内规划一个占地规模为4平方公里物流园区,作为城市北部的商贸物流服务基地。

投资15亿元。

空港物流园区:在乌鲁木齐国际机场区域建设占地规模为2平方公里的乌鲁木齐空港物流园区。

投资8亿元。

国际铁路物流园:位于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为乌市的铁路专业物流园区,已于今年4月动工,目前正陆续入住专业化的物流企业。

投资15亿元。

甘泉堡物流园区:在甘泉堡火车站附近规划建设占地为4平方公里的大型工业物流园区,作为乌鲁木齐通往准格尔盆地北缘区域的物流节点。

国家级经开区体制机制创新改革建议

国家级经开区体制机制创新改革建议

国家级经开区体制机制创新改革建议一、背景1.1 国家级经开区在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引进外资、推动产业升级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1.2 然而,国家级经开区在体制机制方面仍存在不少问题,需要进行创新改革。

二、推动产业升级2.1 建立产业政策协调机制,加强产业政策的衔接和协同,避免产业政策之间的重叠和冲突。

2.2 加强产业集裙建设,促进企业间的合作和交流,形成产业链和价值链的完整闭环。

2.3 强化技术创新支持,为企业提供更多的技术支持和科研经费,帮助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三、引进外资3.1 简化外资准入程序,简化审批流程,降低外资准入门槛,吸引更多的外资进入国家级经开区。

3.2 提升外资服务水平,建设更加便捷的外资服务评台,帮助外资企业解决在国家级经开区的各种问题。

四、促进区域经济发展4.1 强化政府与企业的合作机制,建立健全的交流协调机制,推动地方政府和企业共同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4.2 加强政府监管,建立科学的监管制度和监督机制,保障国家级经开区的健康发展。

4.3 完善税收政策,为企业提供更多优惠政策,减轻企业负担,促进企业发展。

五、结语5.1 以上提出的国家级经开区体制机制创新改革建议,希望能够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并得到有效的落实和推广。

5.2 只有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国家级经开区才能更好地发挥其作用,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引进外资,推动产业升级。

六、建立产业政策协调机制的具体措施6.1 建立跨部门、跨领域的产业政策协调机制。

这一机制应该包括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的代表,以及企业代表、产业组织代表等,确保产业政策制定能够真正贴近企业和产业的需求。

6.2 完善政策衔接与协同机制。

各部门制定的产业政策应该能够相互衔接、协同配合,形成有力的政策合力,避免产业政策重叠、交叉、甚至相互抵消的情况发生。

6.3 建立产业政策信息共享评台。

确保相关政策信息能够及时公开、透明化,在政府与企业之间形成信息无缝对接,促进政策的精准对接。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乌鲁木齐经开区(头屯河区)园区体制机制改革
一、经开区(头屯河区)现有园区情况
目前,经开区(头屯河区)已成为“一区多园”多功能综合性产城融合发展区域,辖区已有十余个专业化园区,包括:综合保税区、国际陆港区、兵地合作区、新疆软件园、天山云产业园、电商产业园、丝绸之路旅游集散中心、国际纺织品服装商贸中心、头屯河工业园、维泰小微企业园、大学科技留创园等。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积极推进园区整合发展。

通过整合原有的铁路国际物流园、西站片区、北站片区、八钢物流中心等,建立乌鲁木齐国际陆港区,并成立乌鲁木齐国际陆港区发展促进办公室。

规划布局包括:四场站、四中心、四园区,其中四场站为乌鲁木齐火车西站、火车北站、三坪中心站、国际机场;四中心为多式联运海关监管中心、保税物流中心(B型)、中欧班列新疆集结中心、铁路国际快件中心;四园区为综合保税区、北站商贸物流产业区、空港物流服务产业区、铁路西站口岸服务产业区。

通过园区整合,实现各园区协调协同发展。

(二)创新管理机构设置。

经开区(头屯河区)针对重点园区、重大项目采取设立开发办模式。

于2013年研究成立了“1+8”功能园区办,即一个综合协调办公室及8个相关功能园区开发建设办公室,负责各功能园区日常工作,并根据
园区发展的情况进行调整。

如白鸟湖新区开发办、小微企业园开发办、物流园区开发办、天山云园区开发办、国际纺织品服装商贸中心开发办等。

(三)主动转变管理服务模式。

一是积极推进中小企业服务运营平台建设。

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模式,由经开区(头屯河区)经发委负责指导运营,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提供技术支持及运营维护。

通过政府扶持平台,平台服务中小企业发展的模式,将平台打造成为政府与中小企业沟通的桥梁和第三方服务机构拓展业务的载体。

二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创新行政审批服务方式,推行“一个窗口对外、一条龙服务”;全面实施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压缩审批时限;对国家明确的企业项目核准前置条件只保留规划选址、用地预审2项,仅针对少数重大项目将环评作为前置条件。

三、下一步计划
(一)持续改善园区营商环境。

一是改善投资促进环境。

加强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强化道路交通、供水、供电、供气、通讯、网络等公用服务设施保障。

大力拓展现代物流业、金融保险业等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增强经济发展的拉动力和承载力,为现代工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积极推进文体康乐场所、学校、医疗机构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功能,为投资者创造适宜创业发展和生活居住的良好人居环境。

二是健全和完善政策法规体系。

把优化环境作为开展招商引资工作的基础工程,及时修订并不断完善投资促进相关政策法规体系,构建形成指导型、激励
型、服务型、保障型政策体系,全力打造清廉高效、敬业奉献的“亲商、安商、富商”的投资环境,为促进招商引资工作提供强有力支撑。

三是大力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充分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提高行政审批工作效率和水平,改善发展环境,增强市场主体活力。

(二)主动创新招商引资模式。

树立“到全世界去招商”的新理念,科学高效开展项目推进工作。

一是建立重点展会和重大项目专项宣传推介机制。

积极通过亚博会、投洽会、西洽会等重点展会,以及举办各种形式的专题投资环境推介会、新闻发布会,宣传经开区(头屯河区)投资环境。

二是建立重大项目跟踪服务机制。

实行责任分解、定期研究、督查通报等制度,完善相关政策,对重点企业、重点市场和重大项目,密切跟踪联系,建立定期会商制度,以提高项目“三率”(即合同履约率、项目开工率、资金到位率)为重点,全过程、多角度提供优质服务,确保重点项目早签约、早建设、早生效。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