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鲁迅小说中阿Q的人物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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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鲁迅小说中阿Q的人物形象

——读《阿Q正传》有感

《阿Q正传》写于1921年,是鲁迅唯一的中篇小说,也是他最著名的作品之一。鲁迅写《阿Q正传》“是想暴露国民的弱点”,是想“写出一个现代的我们国人的灵魂”。作品中的阿Q是一个在辛亥革命中的贫苦农民,这说明了鲁迅改造国民性的主张同他关心革命,关心农民对革命的态度以及革命给农民带来的利益等种种问题间的一致性。

《阿Q正传》以辛亥革命前后闭塞落后的农村小镇未庄为背景,塑造了一个从物质到精神都受到严重迫害的农民的典型。阿Q是上无片瓦、下无寸土的赤贫者,他没有家,住在土谷祠里;也没有固定的职业,“割麦便割麦,舂米便舂米,撑船便撑船”。从生活地位看,阿Q受到惨重的剥削,他失掉了土地以及独立生活的依凭,甚至也失掉了自己的姓。当他有一次喝罢两杯黄酒,说自己原是赵太爷本家的时候,赵太爷便差地保把他叫了去,给了他一个嘴巴,不许他姓赵。阿Q的现实处境是十分悲惨的,但他在精神上却“常处优胜”。小说的两章“优胜记略”,集中地描绘了阿Q这种性格的特点。他常常夸耀过去:“我们先前——比你阔的多啦!你算是什么东西!”其实他连自己姓什么也有点茫然;又常常比附将来:“我的儿子会阔的多啦!”其实他连老婆都还没有;他忌讳自己头上的癞疮疤,又认为别人“还不配”;被别人打败了,心里想:“我总算被儿子打了,现在的世界真不象样……”于是他胜利了;当别人要他承认是“人打畜生”时,他就自轻自贱地承认:“打虫豸,好不好?”但他立刻又想:他是第一个能够自轻自贱的人,除了“自轻自贱”不算外,剩下的就是“第一个”,“状元不也是‘第一个’么?”于是他又胜利了。遇到各种“精神胜利法”都应用不上的时候,他就用力在自己脸上打两个嘴巴,打完之后,便觉得打的是自己,被打的是别一个,于是他又得胜地满足了。他有时也去欺侮处于无告地位的人,譬如被假洋鬼子打了之后,就去摩小尼姑的头皮,以此作为自己的一桩“勋业”,飘飘然陶醉在旁人的赏识和哄笑中。但是这种偶然的“勋业”仍然不过是精神的胜利,和他的自轻自贱、自譬自解一样是令人悲痛的行动。阿Q的“精神胜利法”实际上只是一种自我麻醉的手段,使他不能够正视自己被压迫的悲惨地位。他的“优胜记略”不过是充满了血泪和耻辱的奴隶生活的记录。

作品突出地描绘了阿Q的“精神胜利法”,同时又表现了他的性格里其它许多复杂的因素。阿Q的性格是充满着矛盾的。鲁迅后来曾经说过:阿Q“有农民式的质朴,愚蠢,但也很沾了些游手之徒的狡猾”。一方面,他是一个被剥削的劳动很好的农民,质朴,愚蠢,长期以来受到封建主义的影响和毒害,保持着一

些合乎“圣经贤传”的思想,也没改变小生产者狭隘守旧的特点:他维护“男女之大防”,认为革命便是造反;很鄙薄城里人,因为他们把“长凳”叫做“条凳”,在煎鱼上加切细的葱丝,凡是不合于未庄生活习惯的,在他看来都是“异端”。另一方面,阿Q又是一个失掉了土地的破产农民,到处流荡,被迫做过小偷,沾染了一些游手之徒的狡猾:他并不佩服赵太爷、钱太爷,敢于对假洋鬼子采取“怒目主义”;还觉得未庄的乡下人很可笑,没有见过城里的煎鱼,没有见过杀头。阿Q性格的某些特征是中国一般封建农村里普通农民所没有的。即瞧不起城里人,又瞧不起乡下人;从自尊自大到自轻自贱,又从自轻自贱到自尊自大,这是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这样典型环境里典型的性格。出现在阿Q身上的“精神胜利法”,一方面是外国资本主义势力侵入后近代中国农村错综复杂的社会矛盾的表现,另一方面也为阿Q本身的具体经历所决定。鲁迅从雇农阿Q的生活道路和个性特点出发,按照自己艺术创造上的习惯——“模特儿不用一个一定的人”,遵循主体的需要进行了高度的概括。在思想熔铸的时候,又突出了人物复杂性格中的某一点,使某具有鲜明的精神特征,从而塑造了阿Q这样一个意义深刻而又栩栩如生的典型。

作为一种比较普遍的精神现象,“精神胜利法”主要是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的产物,烙上了民族耻辱的湛深印记。在帝国主义扩张浪潮不断冲击下,封建统治阶级日趋没落,现实环境使他们产生一种无可奈何的心情,“精神胜利法”正是这种病态心理的表现。马克思和恩格斯说过:“统治阶级的思想在每一时代都是占统治地位的思想。”这是因为支配着物质生产资料的阶级,同时也支配着精神生产的资料,而那些没有精神生产资料的人的思想,一般说来只能受支配于统治阶级的思想。在这种情况下,农民受到统治阶级思想影响是十分自然的。还由于不同阶级生活在同一个时代环境和同一个民族环境里,它们接触到的物质条件有一部分是相同的或者类似的,因而也就为这种病态心理的传播制造了机会。与此同时,农民本身的阶级弱点,小生产者在私有制社会里长期以来形成的经济地位,同样是孕育“精神胜利法”的温床。象阿Q这样一方面没有摆脱本阶级的弱点,另一方面又多少沾染了一些游民阶层落后意识的农民,接受和产生“精神胜利法”便更为容易。鲁迅在写作《阿Q正传》的时候,曾经抱有批判“国民的弱点”的意图,根据这个意图,他还作了如下的说明:“我的方法是在使读者摸不着在写自己以外的谁,一下子就推诿掉,变成旁观者,而疑心到象是写自己,又象是写一切人,由此开出反省的道路。”艺术必须担负起社会教育的广泛的任务,这表现了一个革命作家对于自己创作的严格的要求。实际上,阿Q也的确不是生活里的具体的“谁”,然而陈Q又的确是艺术上的具体的阿Q,没有阿Q的那些行动,也就没有了所谓“阿Q精神”。作为一个专替人家打杂的雇农的形象,鲁迅在作广泛针砭的同时,仍然是以对农民生活的实际观察作为艺术概括的基础

的,他严格地遵循了现实主义典型化的原则。这样,阿Q的“精神胜利法”只能是为阿Q所独有的“精神胜利法”,和另外一些人身上的“精神胜利法”有相似的地方,也有根本不同的地方。正如鲁迅后来所说,“只要在头上戴上一顶瓜皮小帽,就失去了阿Q”,足见人物形象在鲁迅心中是具体的,确切不易的。他也说过:“还记得作《阿Q正传》时,就曾有小政客和小官僚惶怒,硬说是在讽刺他,殊不知阿Q的模特儿,却在别的小城市中,而他也实在正在给人家捣米。”在鲁迅看来,针砭“精神胜利法”的普遍现象和塑造具有鲜明个性的艺术形象并不矛盾。普遍性体现在特殊性里。典型性格越是具体深刻,也便越带有普遍性;阿Q的“精神胜利法”越是具有农民阿Q本人的特点,也便越能够取得广泛的社会讽刺的效果。这是因为:只有阿Q身上的“精神胜利法”吻合于他的阶级地位、生活经历和个性习惯,他才有可能成为一个活生生的人,使读过《阿Q正传》的都在脑海里留下难以磨灭的印象,一旦遇见具有类似精神现象的人——尽管在根柢里存在着很大区别,也会立刻想起阿Q,立刻不自觉地叫出阿Q的名字来。艺术典型在普遍性上所引起的广泛影响,决不会也不需要损害它原来的属性。

小说从第七章起,描写阿Q性格在革命到来以后的某些变化,这种变化紧紧地扣住农民阿Q的特点,进一步证明了惯于使用“精神胜利法”的阿Q作为农民典型的不可更易的意义。正当他在生活中处处碰壁,快到“末路”的时候,革命党要进城的消息传来了。阿Q原来认为革命就是造反,造反就是与他为难,一向表示“深恶痛绝”。现在看到百里闻名的举人老爷居然这样害怕,未庄的人居然这样慌张,便不免对革命“神往”起来。他想:“革命也好吧,革这伙妈妈的命,太可恶!太可恨!……便是我,也要投降革命党了。”和“精神胜利”不同,阿Q 这个时候的感受完全具有现实的根据:向来骄横霸道的赵太爷换了一副面孔,怯怯地迎着他低声叫“老Q”;赵白眼也改口称他“Q哥”,想从他这里探听“革命党的口风”。这些都使阿Q感到新鲜和高兴。在革命的风暴面前,小说准确地勾画了各阶层人物的情绪和动态,严格地依照生活本身的逻辑和人物性格的逻辑写出了阿Q要革命的阶级特点。阿Q是从被剥削者朴素直感去欢迎革命的。鲁迅没有忽视这种革命性,也没有夸大这种革命性。阿Q觉得造反有趣,又似乎革命党便是自己,在他的想象中,革命党都穿着“白盔白甲”,拿着板刀、钢鞭、炸弹、洋炮、三尖两刃刀;革命之后,赵家的元宝、洋钱、洋纱衫,秀才娘子的宁式床,还有钱家的桌椅,都搬到土谷祠里来;第一个该死的是小D和赵太爷,还有秀才,还有假洋鬼子,……阿Q对革命的认识固然十分幼稚,十分糊涂,但由于这种想法里充满着农民式的均分思想和复仇情绪,却又的确反映了农民阿Q

具有改变自己生活地位的迫切要求。鲁迅看到农民是一个被剥削的阶级,他们本身存在着许多缺点,不觉悟,不团结;同时也看到农民是一个要革命的阶级,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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