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提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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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合理化建议管理制度

(试行)

为鼓励员工发扬关心企业、参与管理的主人翁精神,多提建议、提好建议,改善企业管理,推动技术进步,增强企业活力和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合理化建议的内容

凡能改善内部现状或外部形象,提高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办法和措施,不论是涉及生产、经营、技改,还是涉及资源、劳资、管理等其它方面,均可作为合理化建议加以提报。突出如下重点:

1.制造方法、技术工艺、作业程序、生产流程的改进、改善和创新。2.控制生产成本和不良品率、提高产品质量和工作效率的方法。3.机器设备维护保养方法、废料利用、能源节约的改进、改善。4.生产作业安全、员工人身安全、消防安全和预防灾害发生的措施。5.建立健全未尽规章制度或完善已有规章制度的具体内容,或对规章制度的执行考核,改进人、财、物、环管理的具体方法。

二、合理化建议的提报

1.合理化建议以书面形式提报,并使用统一格式的《合理化建议提报书》(见附件一),不够时可以另外用A4纸附页。

2.提报书可以是打印稿,也可是手写稿,还可通过邮件发送电子稿。3.建议内容不得涉及个人隐私和应当保守的公司秘密。

4.建议可以由个人或是多人或是某个团队提出。

5.不涉及公司秘密的《合理化建议提报书》可以随时向总经办提交,也可以提交给所在部门,由部门转交总经办。人事科具体负责提报书的受理、编号、汇总、反馈和按月统计工作,每月底公布一次。6.涉及公司秘密的《合理化建议提报书》由指定的专人负责。

三、合理化建议的评审

1.公司成立合理化建议审查委员会(简称“审委会”)。审委会的人员组成:总经理任审委会主任,副总经理任审委会副主任,各部门负责人任

审委会委员,其中总经办主任负责审委会的事务工作。

2.审委会的职责

(1)制订合理化建议的分类标准和处置办法;

(2)对重大合理化建议进行评审;

(3)推进合理化建议的实施;

(4)对合理化建议实施成果进行认定;

(5)决定奖励事项;

(6)追究不积极配合实施者(部门)的责任。

3.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相关部门必须实施,并填写《合理化建议实施效果报告书》(见附件二)和提供下列情况报告(没有的可不提供)。

(1)合理化建议实施的测试或实验、可行性研究报告;

(2)技术设计方案(包括数据、图表、照片等);

(3)效益分析报告(财务部门);

(5)效果审查报告(相关部门)。

4.建议实施完成后,实施部门须将《合理化建议实施效果报告书》和以上报告汇总送交总经办,作为审委会进行成果评审的依据。5.可以直接计算出经济效益的合理化建议,根据实施后效益实现情况(以年度效益计算为基准)评审合理化建议成果。

6.难以直接计算经济效益的合理化建议(管理创新、产品质量改善、环境保护等),由合理化建议管理和实施部门对成果进行描述,由审委会考量其创新程度、作用大小、推广价值等,以评分的形式客观、公正地评定合理化建议成果。

7.重大项目成果可由公司根据其应用价值上报有关部门进行评估、鉴定,并申请专利。获得专利的另外再给予一定的奖励。

8.合理化建议成果每半年或一年评定一次,特殊情况例外。

四、合理化建议的分类和处置

1.合理化建议分为三类

A类——建议指向管理或方法、技艺、设备改进,具备实施条件,可操作性较强,无需要增加硬件(资金)投入;

B类——建议指向管理或方法、技艺、设备改进,具备实施条件,可操作性较强,需要增加2万元以下的投入,且改善后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有良好的预期;

C类——建议指向技改、设备改造或未来发展,切合企业当前实际或满足发展需要,需要增加一定的投入,改善后在生产效率、产品品质

提升或经济效益方面有良好的预期。

2.A类建议由总经办转交相关部门实施;B类建议由总经办交所涉部门和财务部门进行审议,所涉部门副主任审查决定是否实施;C类建议由总经办提交审委会集体研究、审查决定是否实施。

3.决定实施A类建议,由总经办主任签字确认;决定实施B类建议,由分管副总签字确认;决定实施C类建议,由总经理签字确认。4.处置结果由人事科反馈给建议人。如果批准实施,发出《合理化建议采用通知单》(附件三)给建议人和相关部门;如果未能批准实施,应向建议人说明原因。

5.人事科做好《合理化建议提报书》的存档工作,保存期为一年。

五、合理化建议的奖励或考核

(一)合理化建议提报奖励

提出针对本员工作以外的合理化建议,且符合本制度第二项的要求,给予“合理化建议提报奖”每条20元。人事科按月汇总,每月底张榜公布提案人姓名和提案条数,以彰褒扬(见附件四),当月兑现奖金。

以12个月为周期,内容相同的建议只奖励第一位提报人。

(二)合理化建议成果奖励

1.直接产生经济效益的按下列方法确定等级,按等级奖励。

奖励等级增加年度经济效益(纯利润)

奖励金额(元)

~10000以上万)万元之间的(含50 级A 50100~~10000 1050万元之间的

(含10万)B级5000~~5000 万元之间的(含51052000级C 万)

以下2000 万元以下5 级D.

2.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的按下列方法确定等级,按等级奖励。

奖励等质量评奖励金额(元

2000实施后公司某一方面改善取得显著效果100实施后公司某一方面改善取得一定效果100050或实施后某部门改善取得显著效果。~300

G级200实施后某部门改善取得一定效果。3.以上成果奖励,20%支付

给建议提报人,80%支付给建议实施人(部门)。

4.对持续改进有重要价值或填补了空白,但当前不易实现或效果难以在短期内显现的,经审委会讨论确认可给予提报人100~200元鼓励奖。

5.属于部门工作职责范围内或相关规定中已经明确要求,但由于主观原因没有做到或没有达标,对实施人(部门)不予奖励。如果不认真实施,将按照违反《交办单管理制度》进行考核。

6.针对产品的生产、包装、运输、质量等方面的问题,通过个人或成立QCC小组采取攻关行动并取得效果的,按照第三项第3条规定提供《实施效果报告书》,经过审委会认定后参照本项第1条的方法实施人(小组)进行奖励。

7.一经发现弄虚作假、骗取荣誉和奖励的,公司将撤销奖励、追回奖金,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对部门的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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