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设置实施方案(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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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民族大学
岗位设置实施方案(试行)
为做好我校岗位设置工作,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和学校发展需要的人事管理制度,实现我校人事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强化竞争激励机制,增强队伍活力,做到任人唯贤和人尽其才,充分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管理水平和办学活力。根据国家人事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0号)、•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87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02‟11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黔府办发…2003‟73号)、省委组织部、人事厅、编委办•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黔人发…2007‟9号)、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贵州民族学院岗位结构比例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09‟17号)等有关法律及政策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岗位设置科学、运行管理规范、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改革方向,建立适合单位各类人员特点的岗位管理制度,逐步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调动各类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实施范围和对象
我校在编在岗的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岗位设置的类别
岗位设置的类别包括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大类。学校首次岗位总量按上级人事部门核定的编制总量的90%设置,预留编制总量的10%作为学校事业发展机动岗位。学校首次设岗1395个,其中管理岗位186个,占岗位总量的13.3%;专业技术岗位1126个,占岗位总量的80.7%;工勤技能岗位83个,占岗位总量的6%。
四、设岗原则
1、坚持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岗位的确定要与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相适应,要根据学校的发展战略规划,统筹考虑各级各类岗位设置,确保政策的平稳过渡和制度的正常入轨。
2、坚持总量控制、突出重点的原则。学校对人员编制和岗位设置实行总量控制,在充分保证教学和科研需要的前提下,优先满足重点学科和重要岗位的需要。
3、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在对工作任务进行科学论证、周密分析的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科学设岗。制订岗位职责说明书,做到岗位结构合理、职责明确。
4、坚持和谐稳定、有序推进的原则。学校尽可能保证现有在册正式工作人员,按照现有职务或岗位聘任到相应等级岗位。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已超过核准结构比例的,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的办法,逐步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尚未达到核准结构比例的,要严格控制岗位聘任数量,根据学校的发展要求和人员队伍状况等情况逐年逐步到位。
5、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依法办事的原则。此次岗位设置,关系到学校的稳定与发展,必须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坚持竞争上岗、择优聘任,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办事。
五、岗位等级和岗位设置
(一)管理岗位等级和职数设置
1、学校管理岗位分为8个等级,由高到低为厅级正职、厅级副职、
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8个等级,依次对应三至十级职员。
2、按照上级组织机构批准的单位领导职数,我校设三、四级管理岗位10个,其中三级3个,四级7个。
3、处级正职、副职;科级正职、副职;员级按照上级人事部门核定的岗位职数设置,设五级管理岗位45个,六级管理岗位30个;七级管理岗位53个,八级管理岗位41个,九级管理岗位7个。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和职数设置
1、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高级岗位分一至七级7个等级,其中正高级的岗位包括一至四级,副高级的岗位包括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分八至十级3个等级;初级岗位分为十一至十三级3个等级,十三级是员级岗位。专业技术一级岗位是国家专设的特级岗位,由国家实行总量控制和管理。
2、我校设置的专业技术岗位共12个等级,分别是正高二至四级,副高五至七级,中级八至十级,初级十一至十三级。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贵州民族学院岗位结构比例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09]17号)文件规定的比例,我校首次专业技术岗位设置职数为:
(1)正高级岗位113个。其中:二级岗位10个,三级岗位29个,四级岗位74个。
(2)副高级岗位337个。其中:五级岗位67个,六级岗位118个,七级岗位152个。
(3)中级岗位507个。其中:八级岗位152个,九级岗位177个,十级岗位178个。
(4)初级岗位169个。其中:十一级岗位85个,十二级岗位84个。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和岗位职数
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其中技术工岗位分为5个等级,依次对应为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学校首次工勤技能岗位设置83个。其中:技术工一级、二级5个,技术工三级19个,技术工四级36个,技术工五级14个、普工9个。
(四)“双肩挑”岗位设置
根据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原则上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任职的规定,聘用到管理岗位上的执行管理岗位工资,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的执行专业技术岗位工资序列。根据高等学校管理工作的特点,学校确定在四级以上管理岗位以及内设党政管理机构中的教务处、科研处、财务处、研究生处等4个部门担负管理五级岗位设置“双肩挑”岗位。这类岗位是指在具有专业技术水平条件要求的管理岗位上从事管理工作并可同时承担部分专业技术工作的岗位。学校教学科研等业务部门担负领导职责的岗位属于专业技术和管理工作并重的岗位,不单独设置“双肩挑”岗位,按其工作性质和具体任务确定其具体岗位,并执行相应工资序列,占相应的岗位数量。学校对“双肩挑”人员实行“双岗、双责、双考核”的管理办法。
除经核准同意“双肩挑”的岗位外,原则上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首聘期间工资序列按就高不就低原则处理。
(五)特设岗位设置
特设岗位是学校为满足特定工作需要而设置的非常设岗位。特设岗位不受学校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在完成该工作任务后,按照管理权限及时予以核销。学校特设岗位的设置须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按程序报政府人事部门核准。
七、岗位任职条件
各类岗位的任职基本条件应符合•贵州民族学院全员聘用制暂行办法‣(校党字…2009‟92号)规定的聘用基本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