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质镍的测定丁二酮肟分光光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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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镍的测定现场监测分光光度法(试行)

水质镍的测定现场监测分光光度法(试行)

水质镍的测定现场快速监测分光光度法(试行)二〇二〇年七月目次前言 (3)1 适用范围 (4)2 规范性引用文件 (4)3 方法原理 (4)4 干扰和消除 (4)5 试剂和材料 (5)6 仪器和设备 (6)7 样品采集 (6)8 分析步骤 (6)9 结果计算与表示 (7)10 精密度和准确度 (7)11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8)12 废物处理 (8)13 注意事项 (8)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镍现场快速监测方法,制定本方法。

本方法规定了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镍的现场快速定量分析。

本方法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组织制订。

本方法起草单位: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

本方法验证单位:江苏省南京环境监测中心、江苏省苏州环境监测中心、江苏省淮安环境监测中心、江苏省扬州环境监测中心、江苏省镇江环境监测中心、江苏省泰州环境监测中心。

本方法主要起草人:宋兴伟、徐亮、梁宵、胡玲、邹春香、邵伟、沈燕、邓磊、陈朕、黄剑。

本方法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解释。

水质镍的测定现场快速监测分光光度法(试行)1 适用范围本方法规定了测定水中镍的现场快速分光光度法。

本方法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镍的现场快速定量分析。

当检测池光程为30 mm,取样体积为10.0 mL时,检出限为0.01 mg/L,测定下限为0.04mg/L,测定上限为2.00 mg/L。

当样品浓度大于测定上限时,应适当减少取样体积或稀释水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方法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方法。

GB/T 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GB 11910 水质镍的测定丁二酮肟分光光度法HJ/T 91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 91.1 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164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589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3 方法原理仪器将试样和试剂按比例通过顺序注射载入检测池中,经过高温消解后,在碱性条件中,碘存在下,镍与丁二酮肟作用,形成组成比为1:4的酒红色可溶性络合物,在波长525nm 处有较大吸收,在此波长下测量吸光度A,由吸光度A值查询标准工作曲线,计算出镍的浓度。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1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电镀企业和拥有电镀设施企业的电镀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现有电镀企业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本标准适用于对电镀设施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水、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本标准也适用于阳极氧化表面处理工艺设施;本标准适用于法律允许的污染物排放行为;新设立污染源的选址和特殊保护区域内现有污染源的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和中国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执行;本标准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适用于企业向环境水体的排放行为;企业向设置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排放废水时,有毒污染物总铬、六价铬、总镍、总镉、总银、总铅、总汞在本标准规定的监控位置执行相应的排放限值;其他污染物的排放控制要求由企业与城镇污水处理厂根据其污水处理能力商定或执行相关标准,并报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城镇污水处理厂应保证排放污染物达到相应排放标准要求;建设项目拟向设置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放水系统排放废水时,由建设单位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按前款的规定执行;2 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GB/T6920-1986 水质 pH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GB/T7466-1987 水质总铬的测定高锰酸钾氧化-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GB/T7467-1987 水质六价铬的测定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GB/T7468-1987 水质汞的测定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7469-1987 水质汞的测定双硫腙分光光度法GB/T7470-1987 水质铅的测定双硫腙分光光度法GB/T7471-1987 水质镉的测定双硫腙分光光度法GB/T7472-1987 水质锌的测定双硫腙分光光度法GB/T7473-1987 水质铜的测定 2,9-二甲基-1,10菲罗啉分光光度法GB/T7474-1987 水质铜的测定二乙基二硫氨基甲酸钠分光光度法GB/T7475-1987 水质铜、锌、铅、镉的测定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7478-1987 水质铵的测定蒸馏和滴定法GB/T7479-1987 水质铵的测定纳氏试剂比色法GB/T7481-1987 水质铵的测定水杨酸分光光度法GB/T7483-1987 水质氟化物的测定氟试剂分光光度法GB/T7484-1987 水质氟化物的测定离子选择电极法GB/T7486-1987 水质氰化物的测定硝酸银滴定法GB/T7487-1987 水质氰化物的测定异烟酸-吡唑啉酮比色法GB/T11893-1989 水质总磷的测定钼酸铵分光光度法GB/T11894-1989 水质总氮的测定碱性过硫酸钾消解分光光度法GB/T11901-1989 水质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GB/T11907-1989 水质银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11908-1989 水质银的测定镉试剂2B分光光度法GB/T11910-1989 水质镍的测定丁二酮肟分光光度法GB/T11911-1989 水质铁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11912-1989 水质镍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GB/T11914-1989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钾法GB/T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的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16488-1996 水质石油类的测定红外光度法GB18871-2002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HJ/T27-1999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氯化氢的测定硫氰酸汞分光光度法HJ/T28-1999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氰化氢的测定异烟酸-吡唑啉酮分光光度法HJ/T29-1999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铬酸雾的测定二苯基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HJ/T42-1999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紫外分光光度法HJ/T43-1999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HJ/T67-2001 固定污染源排气氟化物的测定离子选择电极法HJ/T84-2001 水质氟化物的测定离子色谱法HJ/T195-2005 水质氮氨的测定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HJ/T199-2005 水质总氮的测定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HJ/T345-2007 水质总铁的测定邻菲啰啉分光光度法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8号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9号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电镀指利用电解方法在零件表面沉积均匀、致密、结合良好的金属或合金层的过程;包括镀前处理去油、去锈、镀上金属层和镀后处理钝化、去氢;3.2 现有企业指本标准实施之日前,已建成投产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通过审批的电镀企业、电镀设施;3.3 新建企业指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环境影响文件通过审批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电镀设施建设项目;3.4 镀锌指将零件浸在镀锌溶液中作为阴极,以锌板作为阳极,接通直流电源后,在零件表面沉积金属锌镀层的过程;3.5 镀铬指将零件浸在镀铬溶液中作为阴极,以铅合金作为阳极,接通直流电源后,在零件表面沉积金属铬镀层的过程;3.6 镀镍指将零件浸在金属镍盐溶液中作为阴极,以金属镍板作为阳极,接通直流电源后,在零件表面沉积金属镍镀层的过程;3.7 镀铜指将零件浸在金属铜盐溶液中作为阴极,以电解铜作为阳极,接通直流电源后,在零件表面沉积金属铜镀层的过程;3.8 阳极氧化指将金属或合金的零件作为阴极,采用电解的方法使其表面形成氧化膜的过程;对钢铁零件表面进行阳极氧化处理的过程,称为发蓝;3.9 单层镀指通过一次电镀,在零件表面形成单金属镀层或合金镀层的过程;3.10 多层镀指进行二次以上的电镀,在零件表面形成复合镀层的过程;如钢铁零件镀防护-装饰性铬镀层,需先镀中间镀层镀铜、镀镍、镀低锡青铜等后在镀铬;3.11 排水量指生产设施或企业向企业法定边界以外排放的废水的量;包括与生产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各种外排废水包括厂区生活污水、冷却废水、厂区锅炉和电站排水等;3.12 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指用于核定水污染物排放浓度而规定的生产单位面积镀件镀层的废水排放量上限值;3.13 排气量指企业生产设施通过排气筒向环境排放的工艺废气的量;3.14 单位产品基准排气量指用于核定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而规定的生产单位面积镀件镀层的废气排放量的上限值;3.15 标准状态指温度为273.15K、压力为101325Pa时的状态;本标准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均以标准状态下的干气体为基准;4 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4.1 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4.1.1 现有设施自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起执行表1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表1 现有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表2 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4.1.4 根据环境保护工作的要求,在国土开发密度已经较高、环境承载能力开始减弱,或环境容量较小、生态环境脆弱,容易发生严重环境污染问题而需要采取特别保护措施的地区,应严格控制设施的污染物排放行为,在上述地区的设施执行表3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先进控制技术限值;执行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制的地域范围、时间,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规定;表3 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4.1.5 对于排放含有放射性物质的污水,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符合GB18871的规定;4.1.6 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适用于单位产品实际排水量不高于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的情况;若单位产品实际排水量超过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须按公式1将实测水污染物浓度换算为水污染物基准水量排放浓度,并以水污染物基准水量排放浓度作为判定排放是否达标的依据;产品产量和排水量统计周期为一个工作日;在企业的生产设施同时生产两种以上产品、可适用不同排放控制要求或不同行业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且生产设施产生的污水混合处理排放的情况下,应执行排放标准中规定的最严格的浓度限值,并按公式1换算水污染物基准水量排放浓度:式中:4.2 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4.2.1 现有设施自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执行表4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表4 现有设施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4.2.2 现有设施自2010年7月1日起执行表5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4.2.3 新建设施自2008年8月1日起执行表5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表5 新建设施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4.2.4 现有和新建企业单位产品基准排气量按表6的规定执行表6 单位产品基准排气量4.2.5 产生空气污染物的生产工艺和装置必须设立局部气体收集系统和集中净化处理装置,净化后的气体由排气筒排放;排气筒高度应不低于15m,排放含氰化氢的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25m;排气筒高度应高出周围200m半径范围的建筑5m以上;不能达到该要求的排气筒,应按排放浓度限值严格50%执行;4.2.6 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适用于单位产品实际排气量不高于单位产品基准排气量的情况;若单位产品实际排气量超过单位产品基准排气量,须将实测大气污染物浓度换算为大气污染物基准气量排放浓度,并以大气污染物基准气量排放浓度作为判定排放是否达标的依据;大气污染物基准气量排放浓度的换算,可参照采用水污染物基准水量排放浓度的计算公式;产品产量和排气量统计周期为一个工作日;5 污染物监测要求5.1 污染物监测的一般要求5.1.1 对企业排放废水和废气采样,应根据监测污染物的种类,在规定的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进行;有废水、废气处理设施的,应在该设施后监测;在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须设置永久性排污口标志;5.1.2 新建设施应按照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的规定,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并与环保部门的监控中心联网,并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各地现有企业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的要求由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5.1.3 对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测的频次、采样时间等要求,按国家有关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的规定执行;5.1.4 镀件镀层面积的核定,以法定报表为依据;5.1.5 企业应按照有关法律和环境监测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排污状况进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5.2 水污染物监测要求5.2.1 对企业排放水污染浓度的测定采用表6所列的方法标准;表6 水污染物浓度测定方法标准5.3 大气污染物监测要求5.3.1 采样点的设置与采样方法按GB/T16157执行;5.3.2 对企业排放大气污染物浓度的测定采用表7所列的方法标准;表7 大气污染物浓度测定方法标准6 标准实施与监督6.1 本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实施;6.2 在任何情况下,企业均应遵守本标准的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采取必要措施保证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各级环保部门在对设施进行监督性检查时,可以现场即时采样或监测的结果,作为判定排污行为是否符合排放标准以及实施相关环境保护管理措施的依据;在发现设施耗水或排水量、排气量有异常变化的情况下,应核定设施的实际产品产量和排水量和排气量,按本标准的规定,换算水污染物基准水量排放浓度和大气污染物基准气量排放浓度;。

水质_镍的测定_丁二酮肟分光光度法

水质_镍的测定_丁二酮肟分光光度法

水质镍的测定丁二酮肟分光光度法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用丁二酮肟(二甲基乙二醛肟)分光光度法测定工业废水及受到镍污染的环境水。

当取试样体积10mL,本法可测定上限为10mg/L,最低检出浓度为0.25mg/L。

适当多取样品或稀释,可测浓度范围还能扩展。

2 原理在氨溶液中,碘存在下,镍与丁二酮肟作用,形成组成比为1:4的酒红色可溶性络合物。

于波长530nm 处进行分光光度测定。

3 试剂除非另有说明,分析时均使用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分析纯试剂和蒸馏水或同等纯度的水3.1 硝酸(HNO3),密度(ρ20)为1.40g/mL。

(分析纯)3.2 氨水(NH3·H2O),密度(ρ20)为0.90g/mL。

(分析纯)3.3 高氯酸(HClO4),密度(ρ20)为1.68g/mL。

(分析纯)3.4 乙醇(C2H5OH),95%(V/V)。

与蒸馏水体积比为1:1混合3.5 次氯酸钠(NaoCl)溶液,活性氯含量不小于52g/L。

(分析纯)3.6 正丁醇[CH3(CH2)2CH2OH],密度(ρ20)为0.81g/mL。

(分析纯)3.7 硝酸溶液,1+1(V/V)。

3.8 硝酸溶液,1+99(V/V)。

3.1分析纯试剂硝酸与蒸馏水体积比1:99混合3.9 氢氧化钠溶液,C(NaOH)=2mol/L。

称取氢氧化钠40g定容至500ml3.10 柠檬酸铵[(NH4)3C6H5O7]溶液,500g/L。

称取50g柠檬酸铵50g,溶解于100ml蒸馏水中。

3.11 柠檬酸铵[(NH4)3C6H5O7]溶液,200g/L。

称取柠檬酸铵20g,溶解于100ml乙醇(3.4)中3.12 碘溶液,C(I2)=0.05mol/L:称取12.7g碘片(I2),加到含有25g碘化钾(KI)的少量水中,研磨溶解后,用水稀释至1000mL。

3.13 丁二酮肟[(CH3)2C2(NOH)2]溶液,5g/L:称取0.5g丁二酮肟溶解于50mL氨水(3.2)中,用水稀释至100mL。

丁二酮肟分光光度法测定大气颗粒物中的镍

丁二酮肟分光光度法测定大气颗粒物中的镍

丁二酮肟分光光度法测定大气颗粒物中的镍刘健;张恒;李庆银;杨秀丽【摘要】采用硝酸、高氯酸消解大气颗粒物样品,以丁二酮肟显色,正丁醇萃取分离,分光光度法测定大气颗粒物中镍的含量.线性回归方程为A=0.2056c-8.027×10-3,相关系数r=0.9994,线性范围为0.01~2.44mg/L,回收率为96%~105%,RSD为0.2%~1.5%,以3倍信噪比计算,镍的检出限为7.5 ×10-3mg/L.【期刊名称】《化学分析计量》【年(卷),期】2002(011)001【总页数】3页(P21-23)【关键词】丁二酮肟;分光光度法;镍;大气颗粒物【作者】刘健;张恒;李庆银;杨秀丽【作者单位】济南市环保监测站,250014;济南市环保监测站,250014;济南市黄河洛口水文站,250032;济南市黄河洛口水文站,250032【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O6镍是人体必需的微量元素,但人体中的镍过量会引起中毒。

人体镍中毒特有的症状是皮肤炎、呼吸器官障碍和呼吸道癌变。

采矿、冶金及化工等工业产生大量含镍的废气,会造成大气污染。

测定大气中镍的含量,对于大气污染研究很有意义。

测定镍的方法常采用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和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1],此外,还有等离子发射光谱法、示波极谱法和X射线荧光光谱法等[2]。

目前,国内尚没有标准的分析方法。

大气中的镍主要吸附在颗粒物上,笔者用滤膜或滤筒采集大气颗粒物样品,采用硝酸、高氯酸消解处理,以丁二酮肟显色,正丁醇萃取分离,分光光度法测定大气颗粒物中的镍。

方法准确度较高、重现性较好,与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相比,操作简便,易于推广使用。

1 实验方法1.1 主要仪器与试剂分光光度计:722型,山东高密分析仪器厂;TSP大气自动定时采样器:KB-120型,青岛崂山仪器厂;烟尘等速采样器:青岛崂山仪器厂;镍标准溶液:10 mg/L。

称取0.1000 g金属镍(光谱纯),溶于适量硝酸溶液(1+1)中,加热蒸发至近干,加1%(体积分数)硝酸溶液溶解并定容至1 000 mL,作为镍标准储备溶液。

(整理)海水水质标准GB3097-

(整理)海水水质标准GB309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海水水质标准海水水质标准(GB 3097-1997)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防止和控制海水污染,保护海洋生物资源和其他海洋资源,有利于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维护海洋生态平衡,保障人体健康,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从1998年7月1日起实施,同时代替GB3097-82。

本标准在下列内容和章节有所改变:- 3.1(海水水质分类,由三类改四类);- 3.2(补充和调整了污染物项目);- 4.1(增加了海水水质监测样品的采集、贮存、运输和预处理的规定);- 4.2(增加了海水水质分析方法)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和国家海洋局共同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UCD 551463海水水质标准 GB 3097-1997Sea water quality standard 代替 GB3097-821 主题内容与标准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海域各类使用功能的水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海域。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含条文,在本标准中被引用即构成本标准的条文,与本标准同效。

GB12763.4-91 海洋调查规范海水化学要素观测HY 003-91 海洋监测规范GB12763.2-91 海洋调查规范海洋水文观测GB7467-87 水质六价铬的测定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GB7485-87 水质总砷的测定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GB11910-89 水质镍的测定丁二酮肟分光光度法GB11912-89 水质镍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 13192-91 水质有机磷农药的测定气相色谱法GB 11895-89 水质苯并(a)芘的测定乙酰化滤纸层析荧光分光光度法当上述标准被修订时,应使用其最新版本。

3海水水质分类与标准3.1海水水质分类按照海域的不同使用功能和保护目标,海水水质分为四类:第一类适用于海洋渔业水域,海上自然保护区和珍稀濒危海洋生物保护区。

总镍自动在线监测仪测定水中总镍含量

总镍自动在线监测仪测定水中总镍含量

总镍自动在线监测仪测定水中总镍含量发布时间:2022-11-14T06:25:22.263Z 来源:《科技新时代》2022年13期作者:郭燕群1,褚海林1,谢宏1,马俊杰2,刘彬1[导读] 总镍自动在线监测仪是以丁二酮肟为显色剂郭燕群1,褚海林1,谢宏1,马俊杰2,刘彬11.四川久环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绵阳 621900;2.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石家庄 050035摘要:总镍自动在线监测仪是以丁二酮肟为显色剂,试剂、工艺操作简单、试剂低毒、免萃取,成本低,抗干扰能力强。

通过测试实验表明在0-2mg/L,0-10mg/L范围内,该总镍监测仪的示值误差、精密度、零点漂移、量程漂移、直线性、定量下限、离子干扰、水样比对等测试数据良好,可应用于污染源水质自动在线监测。

关键词:丁二酮肟;总镍;自动在线监测仪镍的主要污染源是采矿、冶炼、电镀、不锈钢等工业排放废水和废渣,这些排放到水体中会引起水体污染,继而影响水生生物甚至人类,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和影响人类的生命健康安全。

目前测定镍常采用的方法有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1]、丁二酮肟分光光度法[2]、ICP-AES法[3]、重量法[4]、反滴定法[5]等。

原子吸收法和ICP仅适用于镍含量为1%以下的试样;重量法和EDTA络合滴定法适用于镍含量为1%以上的试样,但存在流程复杂、耗时长、环境干扰较大及重现性较差等缺点,基于这些方法的局限性,研究采用丁二酮肟分光光度法测定,并实现自动在线监测仪测定水中总镍含量。

可实现重有色金属矿采选业、重有色金属冶炼业、铅蓄电池制造业、电镀行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皮革鞣制加工业等6个行业,进行在线监测及预警。

本文涉及的总镍监测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水质镍的测定丁二酮肟分光光度法》(GB11910-89)测试原理进行优化,测定水中总镍,并研发了一款总镍自动在线监测仪。

此工艺操作简单、试剂低毒、免萃取,对该总镍监测仪进行整体性能测试,指标包括:示值误差、精密度、零点漂移、量程漂移、直线性、定量下限、离子干扰、水样比对等内容。

国标所列分光光度计可测试项目

国标所列分光光度计可测试项目

铝及铝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第2部分:砷含量的测定钼蓝分光光度法 工业用氢氧化钠 汞含量的测定 分光光度法 无机化工产品中六价铬含量测定的通用方法 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无机化工产品中铝测定的通用方法 铬天青S分光光度法 尿素的测定方法 第2部分:缩二脲含量 分光光度法 尿素的测定方法 第4部分:铁含量 邻菲啰啉分光光度法 尿素的测定方法 第9部分:亚甲基二脲含量 分光光度法 工业用化工产品 铁含量测定的通用方法 1,10-菲啰啉分光光度法 工业用碳酸氢铵的测定方法 第6部分:铁含量 邻菲啰啉分光光度法 工业用碳酸氢铵的测定方法 第7部分:砷含量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 水质 总砷的测定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 水质 亚硝酸盐氮的测定 分光光度法 水质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的测定 亚甲蓝分光光度法 工业用丙烯腈中对羟基苯甲醚含量的测定 分光光度法 液体无水氨的测定方法 第7部分:铁含量 邻菲啰啉分光光度法 化学试剂 分子吸收分光光度法通则(紫外和可见光部分) 工业循环冷却水中游离氯和总氯的测定 N,N--二乙基--1,4--苯二胺分光光度法 工业循环冷却水中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的测定 亚甲蓝分光光度法 工业循环冷却水中亚硝酸盐的测定 分光光度法 工业循环冷却水中铝离子的测定 邻苯二酚紫分光光度法 工业循环冷却水中铁含量的测定 邻菲啰啉分光光度法 工业用三氯化磷正磷酸含量的测定分光光度法 环境空气 氮氧化物(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的测定 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环境空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甲醛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 环境空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四氯汞盐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
二氧化硅(可溶性)的测定 (硅钼黄分光光度法)
二氧化硅(可溶性)的测定 (硅钼蓝分光光度法)
锑的测定 (5-Br-PADAP分光光度法)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珠三角地区执行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意见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珠三角地区执行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意见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珠三角地区执行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意见篇一: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珠三角地区执行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意见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文件粤环〔20XX〕25号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珠三角地区执行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意见各地级以上市环保局、深圳市人居环境委、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有关企业:《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珠江三角洲地区执行国家排放标准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通知》(粤环〔20XX〕83号)印发实施以来,有力地推动了珠三角电镀企业转型升级。

但由于珠三角地区现有电镀企业众多,工艺设备、污染防治技术及管理水平整体基础较差,在短时间内所有指标难以全部稳定达到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针对这些问题,我厅高度重视,组织了多次研讨,并报经省政府同意,拟组织编制广东省《电镀水污染物排放—1—标准》,合理确定珠三角区域内电镀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在广东省《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发布实施前,现就珠三角地区执行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提出以下意见:一、新建、改建、扩建项目(20XX年9月1日起批复环评文件的建设项目)继续执行粤环〔20XX〕83号文相关规定。

二、现有项目的总镍、总铜、氨氮、总氮、总磷、化学需氧量6项水污染物指标暂时按照《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XX)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即表2标准)执行,其余14项水污染物指标继续执行粤环〔20XX〕83号文相关规定。

三、各级环保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对于超标排放的企业,通过采取限期治理、限产限排和停产整治等措施督促其提标改造,改进工艺设备和治理技术,加强管理,分类治理,实现达标排放。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20XX年4月9日公开方式:主动公开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20XX年4月9日印发—2—篇二:广东省地方标准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dB441597-20XX广东省地方标准dB44/1597-20XX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20XX-06-03发布20XX-08-20实施目次前言1适用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技术内容.4.1区域划分4.2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5污染物监测要求5.1污染物监测的一般要求5.2污染物监测要求6标准实施与监督附录a(规范性附录)水质铝的测定间接火焰原子吸收法附录B(规范性附录)水质铝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发射光谱法(icP-aES)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广东省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控制,减少和削减重金属污染,保护和改善水环境质量,促进电镀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进步,制定本标准。

完整版)水质监测国标汇总

完整版)水质监测国标汇总

完整版)水质监测国标汇总1.GB-91规定了水质采样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以确保样品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碳硫分析仪器的基本操作步骤是必须掌握的,以确保测试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中国电子行业超纯水国家标准规定了超纯水的生产和使用标准,以确保电子产品的质量和可靠性。

4.水质采样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GB-91)是确保水质监测结果准确可靠的重要指南。

5.GB7468-87规定了使用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测定水质总汞的标准方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地下水质量标准》规定了地下水质量的指标和限值,以保护地下水资源和公众健康。

7.GB5084-92规定了农田灌溉水质量标准,以确保农作物的生长和人们的健康。

8.GB-T6682-2008规定了分析实验室用水的质量和试验方法,以确保实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9.GB5084-2005规定了农田灌溉水质标准,以确保农作物的生长和人们的健康。

10.GB-2007规定了用于城市污水再利用农田灌溉的水质标准,以确保人们的健康和环境的安全。

11.GB3838-2002规定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以保护水资源和公众健康。

13.GBT-2007规定了锅炉用水和冷却水中油含量的测定方法,以确保锅炉的安全和可靠性。

14.水质硫化物的测定是确保水质安全和环境保护的重要指标。

15.GB5749-2006规定了生活饮用水的卫生标准,以保护公众健康。

1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是保障人们健康的重要指南。

17.工业锅炉水质检测是确保锅炉的安全和可靠性的重要措施。

18.水中溶解氧的测定是确保水体中生物生存和水质安全的重要指标。

19.GB-89规定了化学需氧量的测定方法,以确保水质监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2.GBT-2006规定了工业循环冷却水总碱及酚酞碱度的测定方法,以确保水质监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3.感官性状和物理指标是《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中的重要指标之一。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排人城镇下水道污水的水质要求、取样与监测。

本标准适用于向城镇下水道排放污水的排水户的排水水质。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6920水质pH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GB/T7466水质总铬的测定高锰酸钾氧化一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GB/T7467水质六价铬的测定二苯碳酰二胼分光光度法GB/T7468水质总汞的测定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7469水质总汞的测定高锰酸钾一过硫酸钾消解法双硫腙分光光度法GB/T7470水质铅的测定双硫腙分光光度法GB/T7471水质镉的测定双硫腙分光光度法GB/T7472水质锌的测定双硫腙分光光度法GB1T7475水质铜、锌、铅、镉的测定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7484水质氟化物的测定离子选择电极法GB/T7485水质总砷的测定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GB1T7494水质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的测定亚甲蓝分光光度法GB/T8972水质五氯酚的测走气相色谱法GB/T9803水质五氯酚的测定藏红T分光光度法GB/T11889水质苯胺类化合物的测定N-(l-萘基)乙二胺偶氮分光光度法GB1T11890水质苯系物的测定气相色谱法GB1T11893水质总磷的测定钼酸铵分光光度法GB/T11894水质总氮的测定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GB1T11896水质氯化物的测定硝酸银滴定法GB/T11897水质游离氯和总氯的测定N,N-二乙基-1,4苯二胺滴定法GB/T11898水质游离氯和总氯的测定N,N-二乙基-1,4苯二胺分光光度法GB/T11899水质硫酸盐的测定重量法GB/T11901水质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GB/T11903水质色度的测定稀释倍数法GB/T11906水质锰的测定高碘酸钾分光光度法GB/T11907水质银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11910水质镍的测定丁二酮肟分光光度法GB/T11911水质铁、锰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11912水质镍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11914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GB/T13192水质有机磷农药的测定气相色谱法GB/T13194水质硝基苯、硝基甲苯、硝基氯苯、二硝基甲苯的测定气相色谱法GB/T13195水质水温的测定温度计或颠倒温度计测定法GB/T13197水质甲醛的测定乙酰丙酮分光光度法GB/T13199水质阴离子洗涤剂的测定电位滴定法GB/T15505水质硒的测定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15959水质可吸附有机卤素(AOX)的测定微库仑法GB/T16488水质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的测定红外光度法GB/T16489水质硫化物的测定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GB/T17130水质挥发性卤代烃的测定顶空气相色谱法CJ/T51城市污水水质检验方法标准HJ/T59水质铍的测定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T60水质硫化物的测定碘量法HJ/T83水质可吸附有机卤素(AOX)的测定离子色谱法HJ484水质氰化物的测定容量法和分光光度法HJ488水质氟化物的测定氟试剂分光光度法HJ489水质银的测定3,5-Br2-PADAP分光光度法HJ493水质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HJ502水质挥发酚的测定溴化容量法HJ503水质挥发酚的测定4 一氨墓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HJ505水质五日生化需氧量(BODs)的测定稀释与接种法HJ535水质氨氮的测定纳氏试剂比色法HJ537水质氨氮测定蒸馏一中和滴定法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景观用水标准

景观用水标准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The reuse of urban recycling water—Water quality standard for scenic environment use实施日期:2003-05-01发布日期:2002-12-20引言本标准制定的目的在于满足缺水地区对娱乐性水环境的需要。

再生水作为景观环境用水不同于天然景观水体(GB 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V类水域),它可以全部由再生水组成,或大部分由再生水组成;而天然景观水体只接受少量的污水,其污染物本底值很低,水体的稀释自净能力较强。

因此,本标准的内容不仅包括水质指标,还包括了使用原则和控制措施。

本标准在水质指标的确定方面以考虑它的美学价值及人的感官接受能力为主,在控制措施上以增强水体的自净能力为主导思想,着重强调水体的流动性。

前言为贯彻我国水污染防治和水资源开发方针,提高用水效率,做好城镇节约用水工作,合理利用水资源,实现城镇污水资源化,减轻污水对环境的污染,促进城镇建设和经济建设可持续发展,制定《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系列标准。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系列标准目前拟分为五项:——《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分类》——《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城市污水再生利用补充水源水质》——《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本标准为第三项。

本标准是在CJ/T 95—2000《再生水回用于景观水体的水质标准》的基础上制定的。

本标准与CJ/T 95—2000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提出了再生水的使用准则。

——根据《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分类》将再生水的应用范围及使用方式进行了重新界定,以景观环境用水取代了原来的景观水体,明确了水景类作为景观环境用水的一部分的概念。

——细分了景观环境用水的类别,将原来的CJ/T 95—2000中的人体非直接接触和人体非全身性接触替换为观赏性景观环境用水和娱乐性景观环境用水两大类别,同时每个类别又根据水质要求的不同而被分为河道类、湖泊类与水景类用水。

海水水质标准

海水水质标准

海水水质标准 The manuscript was revised on the evening of 202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海水水质标准海水水质标准(GB 3097-1997)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防止和控制海水污染,保护海洋生物资源和其他海洋资源,有利于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维护海洋生态平衡,保障人体健康,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从1998年7月1日起实施,同时代替GB3097-82。

本标准在下列内容和章节有所改变:-(海水水质分类,由三类改四类);-(补充和调整了污染物项目);-(增加了海水水质监测样品的采集、贮存、运输和预处理的规定);-(增加了海水水质分析方法)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和国家海洋局共同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UCD 551463海水水质标准 GB 3097-1997Sea water quality standard 代替 GB3097-821 主题内容与标准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海域各类使用功能的水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海域。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含条文,在本标准中被引用即构成本标准的条文,与本标准同效。

海洋调查规范海水化学要素观测HY 003-91 海洋监测规范海洋调查规范海洋水文观测GB7467-87 水质六价铬的测定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GB7485-87 水质总砷的测定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GB11910-89 水质镍的测定丁二酮肟分光光度法GB11912-89 水质镍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 13192-91 水质有机磷农药的测定气相色谱法GB 11895-89 水质苯并(a)芘的测定乙酰化滤纸层析荧光分光光度法当上述标准被修订时,应使用其最新版本。

3海水水质分类与标准海水水质分类按照海域的不同使用功能和保护目标,海水水质分为四类:第一类适用于海洋渔业水域,海上自然保护区和珍稀濒危海洋生物保护区。

太湖流域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

太湖流域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

太湖流域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关于太湖流域执行国家排放标准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时间的公告为保护环境,防治污染,经研究,自2008年9月1日起在太湖流域执行下列国家排放标准的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以下简称:特别排放限值),标准名称如下:一、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544—2008)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三、羽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1—2008)四、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2—2008)五、发酵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3—2008)六、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4—2008)七、提取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5—2008八、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6—2008)九、生物工程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7—2008)十、混装制剂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8—2008)十一、制糖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9—2008)十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6889—2008)十三、杂环类农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523—2008)执行特别排放限值的太湖流域具体行政区域范围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二??八年七月二日《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1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电镀企业和拥有电镀设施企业的电镀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电镀企业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对电镀设施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水、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标准也适用于阳极氧化表面处理工艺设施。

本标准适用于法律允许的污染物排放行为;新设立污染源的选址和特殊保护区域内现有污染源的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和《中国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执行。

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2017年最新版)

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2017年最新版)

遇到污染防治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2017年最新版)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意见》,保护环境,防治污染,促进制药工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进步,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根据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生产工艺及污染治理技术的特点,规定了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的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适用于化学合成类制药生产企业水污染的防治和管理。

为促进区域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推动经济结构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引导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发展方向,本标准规定了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企业排放大气污染物(含恶臭污染物)、环境噪声适用相应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产生固体废物的鉴别、处理和处置适用国家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企业的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按本标准的规定执行,不再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的相关规定。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哈尔滨工业大学、河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08 年4 月29 日批准。

本标准自2008 年8 月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1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的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企业的水污染防治和管理,以及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水污染防治和管理。

本标准也适用于专供药物生产的医药中间体工厂(如精细化工厂)。

水质分析监测规范、方法标准汇总

水质分析监测规范、方法标准汇总

第一章附件 1: GB 11889-89 水质苯胺类化合物的测定 N-(1-萘基)乙二胺偶氮分光光度法附件 2: GB 11890-89 水质苯系物的测定气相色谱法附件 3: GB 11891-89 水质凯氏氮的测定附件 4: GB 11892-89 水质高锰酸盐指数的测定附件 5: GB 11893-89 水质总磷的测定钼酸铵分光光度法附件 6: GB 11894-89 水质总氮的测定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附件 7: GB 11895-89 水质苯并(a)芘的测定乙酰化滤纸层析荧光分光光度法附件 8: GB 11896-89 水质氯化物的测定硝酸银滴定法附件 9: GB 11897-89 水质游离氯和总氯的测定 N,N-二乙基-1,4-苯二胺滴定法附件 10: GB 11898-89 水质游离氯和总氯的测定 N,N-二乙基-1,4-苯二胺分光光度法附件 11: GB 11899-89 水质硫酸盐的测定重量法附件 12: GB 11900-89 水质痕量砷的测定硼氢化钾-硝酸银分光光度法附件 13: GB 11901-89 水质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附件 14: GB 12997-91 水质采样方案设计技术规定附件 15: GB 12998-91 水质采样技术指导附件 16: GB 12999-91 水质采样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附件 17: GB 13198-91 水质六种特定多环芳烃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附件 18: GB 13199-91 水质阴离子洗涤剂的测定电位滴定法附件 19: GB 13200-91 水质浊度的测定附件 20: GB_T 4919-1985 工业废水总硝基化合物的测定气相色谱法附件 21: GB_T 6920-1986 水质 pH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附件 22: GB_T 7466-1987 水质总铬的测定附件 23: GB_T 7467-1987 水质六价铬的测定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附件 24: GB_T 7468-1987 水质总汞的测定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附件 25: GB_T 7469-1987 水质总汞的测定高锰酸钾-过硫酸钾消解法双硫腙分光光度法附件 26: GB_T 7470-1987 水质铅的测定双硫腙分光光度法附件 27: GB_T 7471-1987 水质镉的测定双硫腙分光光度法附件 28: GB_T 7472-1987 水质锌的测定双硫腙分光光度法附件 29: GB_T 7473-1987 水质铜的测定 2,9-二甲基-1,10-菲啰啉分光光度法附件 30: GB_T 7474-1987 水质铜的测定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钠分光光度法附件 31: GB_T 7475-1987 水质铜、锌、铅、镉的测定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附件 32: GB_T 7476-1987 水质钙的测定 EDTA滴定法附件 33: GB_T 7477-1987 水质钙和镁总量的测定 EDTA滴定法附件 34: GB_T 7478-1987 水质铵的测定蒸馏和滴定法附件 35: GB_T 7479-1987 水质铵的测定纳氏试剂比色法附件 36: GB_T 7480-1987 水质硝酸盐氮的测定酚二磺酸分光光度法附件 37: GB_T 7481-1987 水质铵的测定水杨酸分光光度法附件 38: GB_T 7482-1987 水质氟化物的测定茜素磺酸锆目视比色法附件 39: GB_T 7483-1987 水质氟化物的测定氟试剂分光光度法附件 40: GB_T 7484-1987 水质氟化物的测定离子选择电极法附件 41: GB_T 7485-1987 水质总砷的测定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附件 42: GB_T 7487-1987 水质氰化物的测定第二部分氰化物的测定附件 43: GB_T 7488-1987 水质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稀释与接种法附件 44: GB_T 7489-1987 水质溶解氧的测定碘量法附件 45: GB_T 7490-1987 水质挥发酚的测定蒸馏后4-氨基替比林分光光度法附件 46: GB_T 7491-1987 水质挥发酚的测定蒸馏后溴化容量法附件 47: GB_T 7492-1987 水质六六六、滴滴涕的测定气相色谱法附件 48: GB_T 7493-1987 水质亚硝酸盐氮的测定分光光度法附件 49: GB_T 7494-1987 水质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的测定亚甲蓝分光光度法附件 50: GB_T 8972-1988 水质五氯酚的测定气相色谱法附件 51: GB_T 8972-1988 水质五氯酚的测定气相色谱法附件 52: GB_T 11900-1989 水质锰的测定高碘酸钾分光光度法附件 53: GB_T 11902-1989 水质硒的测定 2,3-二氨基萘萤光法附件 54: GB_T 11903-1989 水质色度的测定附件 55: GB_T 11904-1989 水质钾和钠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附件 56: GB_T 11905-1989 水质钙和镁的测定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附件 57: GB_T 11906-1989 水质锰的测定高碘酸钾分光光度法附件 58: GB_T 11907-1989 水质银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附件 59: GB_T 11908-1989 水质银的测定镉试剂2B分光光度法附件 60: GB_T 11909-1989 水质银的测定 3,5-Br2-PADAP分光光度法附件 61: GB_T 11910-1989 水质镍的测定丁二酮肟分光光度法附件 62: GB_T 11911-1989 水质铁、锰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附件 63: GB_T 11912-1989 水质镍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附件 64: GB_T 11913-1989 水质溶解氧的测定电化学探头法附件 65: GB_T 11914-1989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附件 66: GB_T 13192-1991 水质有机磷农药的测定气相色谱法附件 67: GB_T 13193-1991 水质总有机碳(TOC)的测定非色散红外线吸收法附件 68: GB_T 13194-1991 水质硝基苯、硝基甲苯、硝基氯苯、二硝基甲苯的测定气相色谱法附件 69: GB_T 13195-1991 水质水温的测定温度计或颠倒温度计测定法附件 70: GB_T 13197-1991 水质甲醛的测定乙酰丙酮分光光度法附件 71: GB_T 13266-91 水质物质对蚤类(大型蚤) 急性毒性测定方法附件 72: GB_T 13267-91 水质物质对淡水鱼(斑马鱼) 急性毒性测定方法附件 73: GB_T 13896-1992 水质铅的测定示波极谱法附件 74: GB_T 13897-1992 水质硫氰酸盐的测定异烟酸-砒唑啉酮分光光度法附件 75: GB_T 13898-1992 水质铁(II、III)氰络合物的测定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附件 76: GB_T 13899-1992 水质铁(II、III)氰络合物的测定三氯化铁分光光度法附件 77: GB_T 13900-1992 水质黑索今的测定分光光度法附件 78: GB_T 13901-1992 水质二硝基甲苯的测定示波极谱法附件 79: GB_T 13902-1992 水质硝化甘油的测定示波极谱法附件 80: GB_T 13903-92 水质梯恩梯的测定分光光度法附件 81: GB_T 13904-92 水质梯恩梯、黑索今、地恩梯的测定气相色谱法附件 82: GB_T 13905-92 水质梯恩梯的测定亚硫酸钠分光光度法附件 83: GB_T 14204-1993 水质烷基汞的测定气相色谱法附件 84: GB_T 14204-1993 水质烷基汞的测定气相色谱法第二章附件 1: GB_T 14375-1993 水质一甲基肼的测定对二甲氨基苯甲醛分光光度法附件 2: GB_T 14376-1993 水质偏二甲基肼的测定氨基亚铁氰化钠分光光度法附件 3: GB_T 14377-1993 水质三乙胺的测定溴酚蓝分光光度法附件 4: GB_T 14378-1993 水质二乙烯三胺的测定水杨醛分光光度法附件 5: GB_T 14552-1993 水和土壤质量有机磷农药的测定气相色谱法附件 6: GB_T 14552-1993 水和土壤质量有机磷农药的测定气相色谱法附件 7: GB_T 14581-1993 水质湖泊和水库采样技术指导附件 8: GB_T 14671-1993 水质钡的测定电位滴定法附件 9: GB_T 14672-1993 水质吡啶的测定气相色谱法附件 10: GB_T 14673-1993 水质钒的测定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附件 11: GB_T 15440-1995 环境中有机污染物遗传毒性检测的样品前处理规范附件 12: GB_T 15441-1995 水质急性毒性的测定发光细菌法附件 13: GB_T 15441-1995 水质急性毒性的测定发光细菌法附件 14: GB_T 15503-1995 水质钒的测定钽试剂(BPHA)萃取分光光度法附件 15: GB_T 15504-1995 水质二硫化碳的测定二乙胺乙酸铜分光光度法附件 16: GB_T 15505-1995 水质硒的测定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附件 17: GB_T 15506-1995 水质钡的测定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附件 18: GB_T 15507-1995 水质肼的测定对二甲氨基苯甲醛分光光度法附件 19: GB_T 15959-1995 水质可吸附有机卤素(AOX)的测定微库仑法附件 20: GB_T 15959-1995 水质可吸附有机卤素(AOX)的测定微库仑法附件 21: GB_T 16488-1996 水质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的测定红外光度法附件 22: GB_T 16489-1996 水质硫化物的测定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附件 23: GB_T 17130-1997 水质挥发性卤代烃的测定顶空气相色谱法附件 24: GB_T 17131-1997 水质 1,2-二氯苯、1,4-二氯苯、1,2,4-三氯苯的测定气相色谱法附件 25: GB_T 17132-1997 环境甲基汞的测定气相色谱法附件 26: GB_T 17132-1997 环境甲基汞的测定气相色谱法附件 27: GB_T 17378.1-1998 海洋监测规范第1部分:总则附件 28: HJ_T 15-1996 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附件 29: HJ_T 49-1999 水质硼的测定姜黄素分光光度法附件 30: HJ_T 50-1999 水质三氯乙醛的测定吡啶啉酮分光光度法附件 31: HJ_T 51-1999 水质全盐量的测定重量法附件 32: HJ_T 52-1999 水质河流采样技术指导附件 33: HJ_T 58-2000 水质铍的测定铬菁R分光光度法附件 34: HJ_T 59-2000 水质铍的测定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附件 35: HJ_T 60-2000 水质硫化物的测定碘量法附件 36: HJ_T 70-2001 高氯废水化学需氧量的测定氯气校正法附件 37: HJ_T 71-2001 水质总有机碳的测定燃烧氧化-非分散红外吸收法附件 38: HJ_T 72-2001 水质邻苯二甲酸二甲(二丁、二辛)酯的测定液相色谱法附件 39: HJ_T 73-2001 水质丙烯睛的测定气相色谱法附件 40: HJ_T 74-2001 水质氯苯的测定气相色谱法附件 42: HJ_T 83-2001 水质可吸附有机卤素(AOX)的测定离子色谱法附件 45: HJ_T 84-2001 水质无机阴离子的测定离子色谱法附件 47: HJ_T 86-2002 水质生化需氧量(BOD)的测定微生物传感器快速测定法附件 48: HJ_T 91-2002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附件 51: HJ_T 92-2002 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监测技术规范附件 52: HJ_T 96-2003 pH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附件 53: HJ_T 97-2003 电导率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附件 54: HJ_T 98-2003 浊度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附件 55: HJ_T 99-2003 溶解氧(DO)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附件 57: HJ_T 100-2003 高锰酸盐指数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附件 59: HJ_T 101-2003 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附件 61: HJ_T 102-2003 总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附件 63: HJ_T 103-2003 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附件 65: HJ_T 104-2003 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附件 67: HJ_T 132-2003 高氯废水化学需氧量的测定碘化钾碱性高锰酸钾法附件 69: HJ_T 164-2004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附件 72: HJ_T 191-2005 紫外(UV)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技术要求附件 73: HJ_T 195-2005 水质氨氮的测定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附件 74: HJ_T 196-2005 水质凯氏氮的测定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附件 75: HJ_T 197-2005 水质亚硝酸盐氮的测定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附件 76: HJ_T 198-2005 水质硝酸盐氮的测定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附件 77: HJ_T 199-2005 水质总氮的测定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附件 79: HJ_T 200-2005 水质硫化物的测定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附件 80: HJ_T 341-2007 水质汞的测定冷原子荧光法(试行)附件 81: HJ_T 342-2007 水质硫酸盐的测定铬酸钡分光光度法(试行)附件 82: HJ_T 343-2007 水质氯化物的测定硝酸汞滴定法(试行)附件 83: HJ_T 344-2007 水质锰的测定甲醛肟分光光度法(试行)附件 84: HJ_T 345-2007 水质铁的测定邻菲啰啉分光光度法(试行)附件 85: HJ_T 346-2007 水质硝酸盐氮的测定紫外分光光度法(试行)附件 86: HJ_T 347-2007 水质粪大肠菌群的测定多管发酵法和滤膜法(试行)。

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山东省地方标准DB37/ 599-2006) 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山东省地方标准DB37/ 599-2006)2006-03-01发布,2006-03-01实施。

山东省环境保护局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前言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为确保南水北调工程山东段水质安全,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平衡,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的规定,结合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山东省环境保护局提出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起草单位为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青岛理工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谢刚贾洪玉武周虎韦亚男袁佐栋李劢沈浩松本标准于2006年3月1日首次发布。

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1 范围本标准规定山东省境内南水北调输水干线汇水区域内69种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境内南水北调输水干线汇水区域内所有排污单位水污染物的排放管理、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排放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

但因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同时,鼓励使用本标准的各方研究以及使用这些文件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3838-200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T 5750-1985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法GB/T 6920水质 PH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GB/T 7466 水质总铬的测定GB/T 7467 水质六价铬的测定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GB/T 7468 水质总汞的测定GB/T 7472 水质锌的测定双硫腙分光光度法GB/T 7474 水质铜的测定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钠分光光度法GB/T 7475 水质铜、锌、铅、镉的测定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 7478 水质铵的测定蒸馏和滴定法GB/T 7484 水质氟化物的测定离子选择电极法GB/T 7485 水质总砷的测定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GB/T 7486 水质氰化物的测定第1部分:总氰化物的测定GB/T 7488 水质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稀释与接种法GB/T 7490 水质挥发酚的测定蒸馏后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GB/T 7494 水质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的测定亚甲蓝分光光度法GB/T 8972 水质五氯酚的测定气相色谱法GB 8978-1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T 9803 水质五氯酚的测定藏红T分光光度法GB/T 11889-1989 水质苯胺类化合物的测定 N-(1-萘基)乙二胺偶氮分光光度法GB/T 11890-1989 水质苯系物的测定气相色谱法GB/T 11893-1989 水质总磷的测定钼酸铵分光光度法GB/T 11895 水质苯并(α)芘的测定乙酰化滤纸层析荧光分光光度法GB/T 11898-1989 水质游离氯和总氯的测定 N,N-二乙基-1,4-苯二胺分光光度法GB/T 11901 水质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GB/T 11902 水质硒的测定 2,3-二氨基萘荧光法GB/T 11903 水质色度的测定GB/T 11906 水质锰的测定高碘酸钾分光光度法GB/T 11907 水质银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 11910 水质镍的测定丁二酮肟分光光度法GB/T 11911-1989 水质铁、锰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 11912 水质镍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 11914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GB 12997-1991 水质采样方案设计技术规定GB 12998-1991 水质采样技术指导GB 12999-91 水质采样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GB/T 13192-1991 水质有机磷农药的测定气相色谱法GB/T 13193 水质总有机碳(TOC)的测定非色散红外线吸收法GB/T 13194-1991 水质硝基苯、硝基甲苯、硝基氯苯、二硝基甲苯的测定气相色谱法GB/T 13197 水质甲醛的测定乙酰丙酮分光光度法GB/T 14204 水质烷基汞的测定气相色谱法GB/T 15959 水质可吸附有机卤素(AOX)的测定微库仑法GB/T 16488 水质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的测定红外光度法GB/T 16489 水质硫化物的测定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GB/T 17130-1997 水质挥发性卤代烃的测定顶空气相色普法GB/T 17131-1997 水质 1,2-二氯苯、1,4-二氯苯、1,2,4-三氯苯的测定气相色谱法GB 18871-2002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 18918-2002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HJ/T 72-2001 水质邻苯二甲酸二甲(甲基二丁、二辛)酯的测定液相色谱法HJ/T 73水质丙烯腈的测定气相色谱法HJ/T 74水质氯苯的测定气相色谱法HJ/T 91-2002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试行)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污水 wastewater在生产、经营、工作和生活过程中排放的水的总称。

山东省钢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990-2013)

山东省钢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990-2013)

.ICS13.040.40Z 60DB37山东省地方标准DB 37/ 990—2013代替DB37/ 990-2008,DB37/ 1996-2011山东省钢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2013 - 05 - 24发布2013 - 09 - 01实施目次前言............................................................................................................................................................................ I 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及定义 (2)4 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4)5 污染物监测要求 (8)6 实施与监督 (11)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东省环境保护厅提出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由山东省环保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济南市环境保护规划设计研究院、山东国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史会剑、谢刚、王新国、邵东煜、郑囡、吕和武、杜善国。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DB37/990-2008《钢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废止,同时代替DB37/1996-2011《山东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中钢铁工业部分内容。

山东省钢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山东省钢铁企业或生产设施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现有钢铁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钢铁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排放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海水水质标准GB 3097-1997

海水水质标准GB 3097-199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海水水质标准海水水质标准(GB 3097-1997)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防止和控制海水污染,保护海洋生物资源和其他海洋资源,有利于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维护海洋生态平衡,保障人体健康,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从1998年7月1日起实施,同时代替GB3097-82。

本标准在下列内容和章节有所改变:- 3.1(海水水质分类,由三类改四类);- 3.2(补充和调整了污染物项目);- 4.1(增加了海水水质监测样品的采集、贮存、运输和预处理的规定);- 4.2(增加了海水水质分析方法)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和国家海洋局共同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UCD 551463海水水质标准 GB 3097-1997Sea water quality standard 代替 GB3097-821 主题内容与标准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海域各类使用功能的水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海域。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含条文,在本标准中被引用即构成本标准的条文,与本标准同效。

GB12763.4-91 海洋调查规范海水化学要素观测HY 003-91 海洋监测规范GB12763.2-91 海洋调查规范海洋水文观测GB7467-87 水质六价铬的测定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GB7485-87 水质总砷的测定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GB11910-89 水质镍的测定丁二酮肟分光光度法GB11912-89 水质镍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 13192-91 水质有机磷农药的测定气相色谱法GB 11895-89 水质苯并(a)芘的测定乙酰化滤纸层析荧光分光光度法当上述标准被修订时,应使用其最新版本。

3海水水质分类与标准3.1海水水质分类按照海域的不同使用功能和保护目标,海水水质分为四类:第一类适用于海洋渔业水域,海上自然保护区和珍稀濒危海洋生物保护区。

水质镍的测定丁二酮肟分光光度法

水质镍的测定丁二酮肟分光光度法

水质镍的测定丁二酮肟分光光度法IMB standardization office【IMB 5AB- IMBK 08- IMB 2C】水质镍的测定丁二酮肟分光光度法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用丁二酮肟(二甲基乙二醛肟)分光光度法测定工业废水及受到镍污染的环境水。

当取试样体积10mL,本法可测定上限为10mg/L,最低检出浓度为/L。

适当多取样品或稀释,可测浓度范围还能扩展。

2 原理在氨溶液中,碘存在下,镍与丁二酮肟作用,形成组成比为1:4的酒红色可溶性络合物。

于波长530nm处进行分光光度测定。

3 试剂除非另有说明,分析时均使用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分析纯试剂和蒸馏水或同等纯度的水硝酸(HNO3),密度(ρ20)为/mL。

(分析纯)氨水(NH3·H2O),密度(ρ20)为/mL。

(分析纯)高氯酸(HClO4),密度(ρ20)为/mL。

(分析纯)乙醇(C2H5OH),95%(V/V)。

与蒸馏水体积比为1:1混合次氯酸钠(NaoCl)溶液,活性氯含量不小于52g/L。

(分析纯)正丁醇[CH3(CH2)2CH2OH],密度(ρ20)为/mL。

(分析纯)硝酸溶液,1+1(V/V)。

硝酸溶液,1+99(V/V)。

分析纯试剂硝酸与蒸馏水体积比1:99混合氢氧化钠溶液,C(NaOH)=2mol/L。

称取氢氧化钠40g定容至500ml柠檬酸铵[(NH4)3C6H5O7]溶液,500g/L。

称取50g柠檬酸铵50g,溶解于100ml蒸馏水中。

柠檬酸铵[(NH4)3C6H5O7]溶液,200g/L。

称取柠檬酸铵20g,溶解于100ml乙醇()中碘溶液,C(I2)=/L:称取碘片(I2),加到含有25g碘化钾(KI)的少量水中,研磨溶解后,用水稀释至1000mL。

丁二酮肟[(CH3)2C2(NOH)2]溶液,5g/L:称取丁二酮肟溶解于50mL氨水中,用水稀释至100mL。

丁二酮肟乙醇溶液,10g/L:称取1g丁二酮肟,溶解于100mL乙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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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镍的测定丁二酮肟分光光度法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用丁二酮肟(二甲基乙二醛肟)分光光度法测定工业废水及受到镍污染的环境水。

当取试样体积10mL本法可测定上限为10mg/L,最低检出浓度为0.25mg/L。

适当多取样品或稀释,可测浓度范围还能扩展。

2原理
在氨溶液中,碘存在下,镍与丁二酮肟作用,形成组成比为1:4的酒红色可溶性络合物。

于波长530nm处进行分光光度测定。

3试剂
除非另有说明,分析时均使用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分析纯试剂和蒸馏水或同等纯度的水
3.1硝酸(HNG),密度(p 20)为1.40g /mL (分析纯)
3.2氨水(NH •H2O),密度(p 20)为 0.90g /mL (分析纯)
3.3高氯酸(HCIO4),密度(p 20)为1.68g / mL (分析纯)
3.4乙醇(C2H5OH), 95%(V/V)。

与蒸馏水体积比为1:1混合 3.5次氯酸钠(NaoCl)溶液,活性氯含量不小于52g/ L。

(分析纯)
3.6 正丁醇[CH(CH)2CH0H],密度(p 20)为 0.81g /mL (分析纯)3.7 硝酸溶液,1+ 1(V / V) o 3.8硝酸溶液,1 + 99(V/V) o 3.1分析纯试剂硝酸与蒸馏水体积比1:99混合
3.9氢氧化钠溶液,C(NaOH片2mol/L。

称取氢氧化钠40g定容至500ml
3.10柠檬酸铵[(NH4)3G H5O]溶液,500g/L。

称取50g柠檬酸铵50g,溶解于100ml蒸馏水
中。

3.11柠檬酸铵[(NH4)3G H5O]溶液,200g/L。

称取柠檬酸铵20g,溶解于100ml乙醇(3.4 )

3.12碘溶液,C(l2)= 0.05mol /L:称取12.7g碘片(I 2),加到含有25g碘化钾(KI)的少量
水中,研磨溶解后,用水稀释至 1000mL
3.13丁二酮肟[(CH3)2G(NOH)]溶液,5g/L:称取 0.5g 丁二酮肟溶解于 50mL氨水(3.2) 中,用水稀释至100mL
3.14丁二酮肟乙醇溶液,10g/L:称取1g丁二酮肟,溶解于100mL乙醇(3.4)中。

3.15Ka 2-EDTAGH M NQN Q• 2HO]溶液,50g/L。

称取 5gEDTA容于 100ml 蒸馏水中。

3.16氨水溶液,1 + 1(V/V)。

与(3.2 )氨水与蒸馏水体积比1:1混合
3.17 氨水溶液,C(NH ・HO) = 0.5mol / 1。

取(3.2 )氨水 19.5ml 定容至 1000ml
3.18盐酸溶液,C(HCl) = 0.5mol /L。

市售的浓度大约12MOL/L稀释后在用碳酸钠标定。

取 41.7ML稀至 1000ML
3.19氨水-氯化铵缓冲溶液,pH= 10± 0.2 ;称取16.9g氯化铵(N』CI),加到143mL氨水
(3.2)中,用水稀释至250mL贮存于聚乙烯塑料瓶中,4C下保存。

3.20镍标准贮备液,1000mg/L:准确称取金属镍(含量99.9 %以上)0.1000g溶解在10mL
硝酸溶液(3.7)中,加热蒸发至近干,冷却后加硝酸溶液(3.8)溶解,转移到100mL容量瓶中,用水稀释至标线。

3.21镍标准工作溶液,20.0mg/L:取10.0mL镍标准贮备液(3.20)于500mL容量瓶中,用水稀释至标线。

3.22酚酞乙醇溶液,1g/L:称取0.1g酚酞,溶解于100mL乙醇(3.4)中。

4仪器
常用实验室仪器及分光光度计。

5样品
采样后,立即用硝酸(3.1)调节水样的pH值为1〜2。

6步骤
6.1试料
取适量样品(含镍量不得超过100卩g),置于25mL容量瓶中并用水稀释至约10mL用氢氧化钠溶液(3.9)约1mL使呈中性,加2mL柠檬酸铵溶液(3.10)。

6.2空白试验
在测定的同时应进行空白试验,所用试剂及其用量与在测定中所用的相同,测定步骤亦相同,但用 10.0mL 水代替试料。

6.3干扰的消除
在测定条件下,干扰物主要是铁、钻、铜离子,加入Na2-EDTA容液,可消除300mg/L铁、
100mg/L 钻及 50mg/L 铜对 5mg/L 镍测定的干扰。

若铁、钴、铜的含量超过上述浓度,则可采用丁二酮肟 -正丁醇萃取分离除去 (见附录 A)。

氰化物亦干扰测定,样品经前处理即可消除。

若直接制备试料,则可在样品中加2mL次氯酸钠溶液(3.5)和0.5mL硝酸(3.1)加热分解镍氰络合物。

6.4测定
6.4.1前处理 .
除非证明样品的消解处理是不必要的,可直接制备试料 (6.1) ,否则按下述步骤进行前处理:取样品适量(含镍量不得超过100卩g)于烧杯中,加0.5mL硝酸(3.1),置烧杯于电热板上,在近沸状态下蒸发至近干,冷却后,再加0.5mL硝酸(3.1)和0.5mL高氯酸(3.3)继续加热
消解,蒸发至近干。

冷却后,用硝酸溶液 (3.8) 溶解,若溶液仍不清沏,则重复上述操作,直至溶液清沏为止。

将溶解液转移到 25mL容量瓶中,用少量水冲洗烧杯,溶液体积不宜超过
1.5mL,按(6.1)制备试料。

6.4.2显色
于试料中加1mL碘溶液(3.12),加水至20mL摇匀1),加2mL丁二酮肟溶液(3.13),摇匀 2)。

力卩2mLNaEDTA溶液(3.15),加水至标线,摇匀
注:1)加入碘溶液后,必须加水至约 20mL并摇匀,否则加入丁二酮肟后不能正常显色
2)必须在加入丁二酮肟溶液并摇匀后再加入Na2-EDTA溶液,否则将不显色。

6.4.3测量
用10mm:匕色皿,以水为参比液,在 530nm波长下测量显色液(642)的吸光度减去空白试试验(6.2) 所测的吸光度。

注:在低于20E室温下显色时,络合物吸光度至少在1h内不变,否则络合物的吸光度稳
定性随温度升高而下降。

因此,在此情况下,须在较短时间 (15min) 内显色测定,且样品测定与绘制曲线的显色时间应尽量一致。

6.5校准曲线的绘制
6.5.1显色与测量
往6个25mL容量瓶中,分别加入0, 1.0,2.0,3.0,4.0及5.0mL镍标准工作溶液(321),
并加水至10mL加2mL柠檬酸铵溶液(3.10),以下步骤按6.4.2和6.4.3所述进行显色与测量。

6.5.2校准曲线的绘制
以测定的各标准溶液的吸光度 (6.5.1) 减去试剂空白 (零浓度)的吸光度,和对应的标准溶液的镍含量绘制校准曲线。

7结果的表示镍含量 C(mg/L)由回归方程或下式计算:
式中:m --- 由校准曲线查得的试料含镍量,卩g;
V --- 试料的体积,ml。

8精密度和准确度
9个实验室分折含 7.18mg/L 及 5.74m g/ L 镍的统一样品。

8.1 精密度
8.1.1 重复性重复性相对标准偏差分别为 0.79 %及 1.14 %。

8.1.2再现性
再现性相对标准偏差分别为 2.11 %及 2, 25%。

8.2准确度
相对误差分别为+ 0.4 %及+ 0.5 %。

加标回收率分别为100±3.4 %及99±4.4 %附录 A
丁二酮肟 - 正丁醇萃取分离操作步骤
(补充件)
A1 萃取分离
A1.1置试料或经前处理的试料于100mL分液漏斗中,加2mL丁二酮肟乙醇溶液(3.14),摇匀。

加一滴酚酞溶液(3.22),滴加氨水溶液(3.16)使溶液出现红色,再加1mL氨水-氯化铵缓冲液(3.19),加水至约30mL摇匀。

A1.2用10mL正丁醇(3.6)萃取1〜2min,静止分层后,弃尽水相。

A1.3用5mL氨水溶液(3.17)振摇30s,洗涤有机相一次,弃尽水相。

A1.4加入5mL盐酸溶液(3.18)振摇1〜2min,反萃取镍。

分层后将水相完全转入 25mL容量瓶中,再用5mL水洗涤有机相一次,合并水相。

A2 显色和测量
于25mL容量瓶中加约1mL氢氧化钠镕液(3.9)使呈中性,加0.5mL柠檬酸铵镕液(3.11),以下按 6.4.2 和 6.4.3 步骤进行显色和测量。

A3 校准曲线的绘制
向6个100mL分液漏斗中,分别加入 0, 0.5, 1.0, 2.0及2.5mL镍标准工作溶液(3.21)。

以下按A1、A2步骤进行萃取分离、显色和测量,以测定的各标准溶液的吸光度减去空白试验(零浓度)的吸光度和对应的标准溶液的镍含量绘制校准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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