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公正与舆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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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网络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的理性互动

浅析网络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的理性互动

Legal Sys t em A nd Soci et y浅析网络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的理性互动李密摘要法律谚语云:“正义不仅应当实现,而且应当以看得见的形式实现”。

假如说司法公正使正义得以实现,那么,舆论监督便是使正义得以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

现代科技的发展和互联网的普及,使得民众对司法活动的渗透越来越深入,网络舆论监督一方面实现了监督本位的回归,增强了司法活动的透明度和权威性;另一方面也可能因为对司法活动的过度干涉,造成对司法独立和司法公正的妨碍。

因此,如何利用好网络舆论监督这把“双刃剑”,成为司法实践的一项重要课题。

本文拟从两者的角色定位入手,全面分析二者间的关系,并试图建构两者理性互动的制度理念。

关键词网络舆论监督司法公正司法独立中图分类号:D92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0)12-149—02现代科技的发展和互联网的普及,赋予了民众新的话语权,开创了舆论监督的全新时代。

网络舆论以其传播速度的快捷性、参与人员的广泛性、信息传播的互动性等优势区别于传统媒体,对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包括对司法实践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它一方面有助于提高司法判决的社会接受程度,防止司法偏执与专横,另一方面也可能因网络民意的非理性造成对司法活动的粗暴干涉,成为左右甚至是妨碍司法公正的强大力量。

面对这样一把双刃剑,如何理性定位网络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的关系,构筑两者间的理性互动制度,是当前迫切而不容回避的问题。

一、网络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的角色定位司法公正与舆论监督作为构成现代法治国家的两块重要基石,反映了自由、正义和民主的基本要求,其终极价值目标是追求社会的公平正义。

(一)网络舆论监督舆论是指公众依据其内心的信仰和道德标准,对某一社会现象、社会上有争议的话题所作出的自发性评价。

网络舆论指在互联网上传播的公众对某一焦点所表现出的有一定影响力的、带倾向性的意见或言论。

而网络舆论监督是指网民通过在互联网上表达倾向一致的意见来对国家和社会事务进行监督,即通过网民的集体意见对现实中的国家和社会事务产生影响。

浅论互联网时代舆论监督对司法公正的影响

浅论互联网时代舆论监督对司法公正的影响

浅论互联网时代舆论监督对司法公正的影响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舆论监督的力量也越来越强大。

在司法领域,舆论监督对于维护司法公正的作用不容忽视。

但是,舆论监督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挑战,需要政府、司法机关和公众各方面共同努力解决。

本文将从以下三个方面来探讨互联网时代舆论监督对司法公正的影响。

一、正面影响舆论监督能够从多个角度对司法公正起到正面影响。

首先,它能够加强公众对司法活动的监督。

在过去,司法秘密性非常强,普通民众难以得知司法过程和结果。

而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公民可以通过网络自由表达自己的观点,借助社交媒体等渠道实现对司法活动的全程监督。

这可以使司法机关更加注重证据的收集和审查,避免因各种原因导致的不公正和疏漏。

其次,舆论监督可以激励司法机关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在互联网时代,消息传播速度非常快,公众对于事件的要求也更高。

如果一起重大案件处理过程不够透明,公众的疑虑和质疑会很快传播开来,形成负面的舆论影响,也会极大地影响司法机关的声誉和权威。

因此,司法机关在面对舆论监督时,需要及时反馈审判进程、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主动公开办案信息,以提升工作效率和质量,树立良好的形象。

最后,舆论监督还有助于促进司法改革和进步。

在公开的司法环境下,公众和媒体可以对司法制度、司法流程和判决结果提出自己的看法和建议,推动不合理现象的消除和司法规范的完善。

通过对常规执行的持续关注和对重大案件的依法监督,可以保障司法公正的实现。

虽然舆论监督对司法公正有着积极的作用,但是它也存在着许多负面影响。

首先,互联网舆论的传播速度非常快,而舆情的产生往往是在事实明朗之前。

如果公众基于不完全的信息进行舆情的炒作,会造成司法机关处理案件的困难和压力,甚至扭曲了案件的本质,导致司法公正无法实现。

其次,互联网时代的舆论热点往往不是一件案件的真正价值。

很多时候,人们对于某些案件的关注度不是基于法律事实和司法公正,而是基于另一些动机,如形象包装、情感宣泄、煽情吸顶等等。

传媒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原则的关系

传媒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原则的关系

作 用 于人 们 的思 维 活 动 与 行 为 方 式 。舆 论 的定 义 , 为 人 们 对 舆 作 论 本 质 特 性 的认 识 , 往 由 于 不 同 的 人 处 于 不 同 的时 代 , 同的 往 不
地 点 , 同的 立 场 , 同 的角 度 , 得 出不 同 的结 论 。虽 然 舆 论 在 不 不 而
国司 法 制 度 改 革 的 一支 重要 力 量 。
二 、 法 公 正 司
司法 公 正 , 现 代 社 会 政 治 民主 、 步 的 重要 标 志 , 是 现代 是 进 也 国家 经 济 发 展 和 社 会稳 定 的 重要 保 证 。关 心 司法 公 正 , 价 司法 评
公 正 与 否 , 任何 文 明社 会 公 民的 正 当权 利 。这 是 对 司 法权 利 的 是
样 , 法活 动 中也 十 分 强调 公 信 力 的 表现 , 示 主 义 , 判 公 开 原 司 公 审 则 等 等 都 彰显 有 统 一 的 定 义 , 是 监 督作 为舆 论 的一 个 基 本 但
功 能 , 得 到 了一 致 性 的 认 同 。 却 2舆 论 监 督 。 谓 舆 论 监 督 就 是 通 过 公众 意见 所 具 有 的精 神 . 所 压 力 和 社 会 压 力来 监 督 、 范 人们 的行 为 。当 人 或 者社 会 组 织 的 规 行 为 超 过 现 实 社会 所 认 可 的社 会 道 德 底 线 时 , 论 能 够形 成 “ 舆 另
传媒舆 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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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公i g原则 的关 系

浅析我国新闻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的冲突与协调

浅析我国新闻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的冲突与协调

浅析我国新闻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的冲突与协调1. 引言1.1 探讨文章主题本文将探讨我国新闻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之间的冲突与协调关系。

在我国,新闻舆论监督作为一种社会监督形式,对于监督政府行为、揭露社会问题、维护公共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而司法公正作为法治社会的核心原则,保障每个公民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正,同样是不可或缺的。

然而,新闻舆论监督和司法公正之间往往存在一些矛盾和冲突,例如舆论对案件的误导或影响司法裁决、司法机关对新闻报道的干预等问题。

本文将从新闻舆论监督的功能与意义、司法公正的重要性、新闻舆论监督对司法公正的挑战、司法公正对新闻舆论监督的影响以及协调新闻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的路径等方面进行深入分析,探讨双方之间的关系如何冲突、如何协调,以期为我国司法改革提供一定的启示,并提出加强新闻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互动、维护社会公正和稳定的建议。

1.2 提出研究问题如何在我国新闻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之间达到良好的平衡?新闻舆论监督在促进司法公正方面存在哪些问题?司法公正对新闻舆论监督的发展有何影响?如何建立起有效的协调机制来保障新闻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的有序发展?这些问题将在本文中进行深入探讨,以寻求解决方案,推动我国司法改革的发展。

2. 正文2.1 新闻舆论监督的功能与意义新闻舆论监督是指通过新闻媒体和公众舆论监督社会生活和政治权力运行的一种方式,它具有以下功能与意义:新闻舆论监督可以促进政府的廉洁与透明。

通过媒体的报道和公众舆论的监督,政府的行政行为和权力运行将受到更多的关注和监督,从而减少腐败和权力滥用的可能性,增加政府的透明度和责任感。

新闻舆论监督有助于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媒体的报道和公众的监督可以使社会上的不正义行为得到曝光和纠正,帮助受到侵权的公民维护自己的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新闻舆论监督有助于推动社会进步和改革。

媒体的报道和公众的监督可以让社会上存在的问题和弊端得到关注和解决,促进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为社会的改革提供动力和支持。

浅议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的冲突与协调

浅议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的冲突与协调

高的今天, “ 舆论监督” 不断地 出现在人 民群众身边, 它 借助各种各样的媒体形式,向民众表达一种有关公民
政 治权 利的 声音 , 与此 同时 , “ 司法公 正” 在 舆论监 督 的 各 种声 音之 下也在 和谐 稳定 的行使 着它应 有 的功能 。 舆 论 与司法是 两种 看似对 立 却又 能够相 互协调 的社会 存 在形 式 ,本文 着眼 于舆论监 督 与司法公 正的 冲 突与
的和 谐』 处, 其重 要于 段之 一 是首 先要 创 建一 个 健康 和 谐 的氛
m 。对于 舆 论监 督与 司法 公 正而 言 , 则 需要 建 立 。 一 个 能够 尊 重 司法 程序 的舆 论 监督 环境 。要做 到 这个 要 求 , 首先 需 要舆 论 媒 体机 构增 强其 行 业道 德及 法律 修 养 , 同 时也 需提 高 社会 公众 的 法律 素养 , 创 造一 个 良性 循环 的言 论 空 f a J ; 同时 , 舆 论监 督媒 体 应该 以案 什 的进 展流 程为 霞 点报 道对 象 , 司法 部 门 也戍 提 升 案件 审理 的公开 度 与透 明度 , 既 能确 保 公众 的 知情 权 , 也 能保
四、 结 语
舆 论 监 督 与司 法 公 正是 基 于两 利 - 不 闷价 值标 准 的独 的
求 是 作为 判 断准 则 , 然而 两 者 的评判 过程 却 是截 然 不 同的 。其 社 会存 在 , 两者 之 问存 在着 原始 的冲 突关 系 , 然而 通 过 系 列
巾, 司法 的 裁判 依 据取 决 于全面 且 客观 的人 证 、 物 证 等合 法 证 的描施 进 行平 衡 , 可 以找 到让 两者 和 谐十 n 处 的 办法 。木文 就 舆 据, , { : 遵 衙 法 定程 序逐 步 判定 , 而对 于舆论 督 媒体 而 言 , 其 判 论 监督 与析 了

网络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的关系探究的开题报告

网络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的关系探究的开题报告

网络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的关系探究的开题报告一、选题背景随着社交媒体的崛起,互联网已经成为人们获取信息、表达意见的主要平台。

而随之而来的是互联网舆论的兴盛,公众对于各种事件和问题都会发表自己的看法和评论。

然而,由于网络本身的匿名性和自由性,网络舆论的发展也引起了不少问题。

例如,一些不实信息的传播和恶意攻击、网络暴力等行为已经成为社会热点问题,严重影响了社会的稳定。

除此之外,一些人利用网络舆论来攻击特定的对象,而这些对象可能并不违反任何法律规定。

面对此类问题,舆论监督被提出作为解决方案。

舆论监督是指社会各界通过言论和行动表达对一些重大事件或话题的观点和态度,强调对各方面的公正评价。

网络舆论监督通过对网络中各类言论的监督和评价,来引导公众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念,并且透过互联网这个平台加强公众对事件的关注和评估,从而达到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然而,如何在网络舆论监督和司法公正之间取得平衡也是今天亟需解决的问题。

我们既需要舆论监督来引导社会的正确发展方向,又需要司法公正来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

如何在二者之间取得平衡,不仅能够有效解决种种矛盾冲突,也能为未来社会的建设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研究目的和意义网络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在如今的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拟对二者之间的关系展开探究,期望能在以下几个方面取得新的进展。

1. 探讨网络舆论监督对司法判决的影响。

通过对当前的舆论监督形式及其对司法的制约分析,探讨这种相互作用关系如何影响司法公正,防范舆论监督的过度渗透司法领域。

2. 探究舆论监督的有效性与合理性。

舆论监督是否是现代社会创造了更公正的社会秩序的重要手段,本文将从舆论监督的理论基础、手段、案例等方面,对其效力与合理性做出一定的探讨。

3. 对网络管控政策的拓展提供参考。

对于实现网络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的平衡,本文将探讨如何营造合理网络信任体系、加强网络行业的自律和监管机制等途径,为未来网络管控提供启示。

三、拟解决的问题1. 网络舆论监督是否对司法判决产生影响?如果存在是否有确切的数据、实书案例?2. 舆论监督具体的操作手段和方式有哪些?当前所采用的方式是否合理?3. 在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之间如何取得平衡?如何规范网络舆论监督行为,促进其有序、持续地发展?4. 在区分网络舆论监控与网络暴力行为时,应采用何种标准?如何才能做到对恶意攻击有力地打击、对正常言论不加干扰?四、研究方法1. 文献资料法: 首先,通过查阅和收集相关资料和文献,建立关于网络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的基础理论和相关概念。

浅议舆论监督对司法公正的影响

浅议舆论监督对司法公正的影响
性 。无法 做到真正的司法独立 。
4 . 制 约 性
由于相关法律法规 的缺失 ,导致缺乏对媒体 和网络的有效监管 ,从而使舆论监督 常常超 出了其应有
的职能 ,使得 言论过 于 “ 自由” ,进而干扰 了司法人 员手 中正 当的权利 ,影 响了司法独 立权 的行使。如 果不能做到 司法公正 ,就会导致无法有效保 障当事人 的合法权益 。嘲
正 ,从而保护利益受损人的合法利益 ,维 护社会稳定 ,促进社会 的和谐发展。
2 . 互 动 性
互联 网的迅速发展 ,使 网络舆论监督在众 多的媒体监督形式 中脱颖而 出。网络舆论监督是在传统媒 介基础之上发展 而来 的 ,虽然两者在形式上和方 向上有所不 同 ,但在 司法监督上 ,两者是相辅相成 、相
( 二) 舆论监督 的特点
随着媒体 行业的快速发展 ,舆论监督作为人 民群众行使 言论 自由权 和知情 权的特别手段 ,也出现 了

些新的特点。
1 . 广 泛 性
舆 论监督是社会公众行使言论 自由权 的重要手段 ,人 民群众 通过新闻媒体的广泛报道 ,对社会生活 中出现 的大量 司法腐败 以及 司法不公 正的现象进行评论和抨击 ,从而引起相关部 门和人们 的普遍重视 , 借助舆论强大而广泛 的压力 ,会 迫使有 害社 会公平 、阻碍社会发展进步的不法行为得 以及时并有效 的纠
使 司法机关更独立 、 公 正地行 使司法权 。 但 目前 由于缺乏对新闻舆论的有效监督 和规范管理 , 使得舆 论 “ 绑
架”司法公正 的现象屡见不鲜 。


舆论监督 的概念和特 点
( 一 ) 舆论监督的概念
舆论监督 是特定 的社会公众群体通过新 闻、网络等媒体对 当下现实 生活中各种违 法违 纪 、渎职腐败 行为等进行揭露 、报道 、评论或者抨击 ,以实现监督司法的 目的。

浅论互联网时代舆论监督对司法公正的影响

浅论互联网时代舆论监督对司法公正的影响

浅论互联网时代舆论监督对司法公正的影响互联网时代的舆论监督加强了司法公正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通过互联网,信息的产生、传播和获取变得更加便捷和高效。

公众可以及时了解到法院的审判过程和判决结果,对司法判决进行监督与评价。

这使得司法活动更加公开透明,有助于减少滥权和腐败现象,提高司法公正性。

互联网时代的舆论监督推动了司法决策的合理化和民主化。

互联网为公众提供了广泛的表达意见的平台,使得公众可以对司法决策提出批评、建议和质疑。

司法机关在面对公众监督的也会更加审慎地考虑和权衡各方意见,推动司法决策的合理化。

这有助于保证司法公正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减少决策的主观性和片面性,增加司法决策的民主性和公正性。

互联网时代的舆论监督也存在一些负面影响,可能对司法公正造成一定的干扰和困扰。

互联网时代的舆论监督往往以个别案件的声势浩大为特点,容易引发热点、敏感、甚至是虚假的舆论。

这可能导致司法机关在面对舆论压力时,难以保持冷静和客观的判断,影响司法公正的实现。

互联网时代的舆论监督由于参与者众多,缺乏专业性和专业判断,容易出现错误和偏见。

这可能导致对司法活动的不正确评价和不公平批评,对司法公正产生误导和消极的影响。

互联网时代的舆论监督对司法公正的影响是复杂且多样化的。

只有在充分考虑到舆论监督的优势和限制的基础上,才能更好地发挥舆论监督对司法公正的积极作用。

应鼓励公众参与司法监督,同时加强对舆论监督的引导和管理,提高公众的法律素养和专业判断能力,以促进司法公正的实现。

司法机关也应加强自身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主动回应公众关切,增加对外的沟通和解释,以建立司法信任,稳定司法秩序。

只有在全社会共同努力下,才能实现互联网时代舆论监督对司法公正的有益影响。

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的平衡

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的平衡
权 力 。其 次 , 国 司法 系 统 工 作 人 员 的素 质 仍 是 尚 待 提 我 高 , 法 腐 败 现 象 越 演 越 烈 。再 次 , 序 公 正 的 价 值 在 司 程
其 侵 犯 公 民 的 基 本 权 利 就 是 必 然 的 。法 律 的作 用特 别 是 公 法 的 作 用 很 大 程 度 上 就 在 于 确 定 国家 公 权 力 的 范 围 、 民权 利 的种 类 、 家 机 构 的 设 置 及 其 权 力 的行 使 公 国 方 式 。可 即 使是 拥 有 最 完 善 的法 律 制 度 的 规 范 。 权 力 公
我 们 不 难 看 到 国 家 的 权 力 实 际 上 源 于 公 民 的 个 人 权 利 , 国 家 成 立 的 目的 就 是 要 保 障 公 民 的基 本 权 利 。但 而 公 权 力 有 着 本 质 的 扩 张 性 ,如 果 不 对 其 进 行 规 制那 么
冲突 。. 观上的公正 。 冲突主体对于冲突事实的真 c主 即 实 感 受 和 自认 为 正 当 的 权 益 要 求 与 诉 讼 裁 判 结 果 一 致 。d过 程 的 公 正 , 是 最 为 直 观 的 公 正 , 意 味 着 在 . 这 其 整 个 的 诉 讼 过 程 中 公 正 地 对 待 作 为 当 事 人 的 冲 突 主 体 , 证 冲 突 主 体 有 足 够 和 充 分 地 表达 自己 愿 望 、 张 保 主
侵害。
舆 论 监 督 法
司 法 公 正 主要 有 以下 几 种 模 式 :. 性 化 的 公 正 。 a理 这 是 程序 公 正 的 最 高形 式 。 在司 法 过 程 中 , 正 义 的 即 把 法 律 和 法 律 所 应 有 的 正 义 精 神 现 实 地 应 用 于 纠 纷 的

浅论互联网时代舆论监督对司法公正的影响

浅论互联网时代舆论监督对司法公正的影响

浅论互联网时代舆论监督对司法公正的影响在互联网时代,舆论监督的力量日益强大,对司法公正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舆论监督通过信息传播的快捷和广泛,使得司法公正的评判标准更加科学和公正,提高了司法机关的依法公正办案水平。

互联网舆论监督也存在一些问题,可能影响司法公正。

本文将从该角度对互联网时代的舆论监督对司法公正的影响进行探讨。

一方面,互联网时代的舆论监督可以帮助人们对司法公正进行评判和监督,减少司法机关的滥用职权和不公正行为。

互联网的快捷和广泛传播使得事件的信息可以迅速传递到全社会,人们可以迅速了解到各种案件的细节和状况。

通过各种社交媒体平台和网络论坛,公众可以自由发表意见和观点,对司法机关的办案行为进行评判和监督。

这种舆论监督形成了一种公众参与的机制,使得司法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必须更加慎重和公正,以免受到舆论的压力和批评。

互联网时代的舆论监督也可能对司法公正产生一些负面影响。

网络上的信息可信度难以确保。

随着互联网的广泛运用,信息的真伪难以判断,虚假信息和谣言很容易传播。

一些人可能会利用网络进行恶意诽谤和抹黑,对司法机关的声誉造成不利影响。

这会给司法公正带来困扰,司法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可能会受到错误的舆论压力导致判决不公。

互联网时代的舆论监督容易被操控。

一些利益集团和个人可能会通过网络攻击和造谣来影响舆论,干扰司法正常的运作。

还有一些人可能会使用网络匿名身份进行诽谤和攻击,导致舆论出现偏向性,使司法公正受到负面影响。

互联网时代的舆论监督对司法公正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但也存在一些潜在的问题。

为了保证司法公正,需要加强对网络信息的监管,提高网络信息的可信度。

公众也应该保持理性思考和独立判断的能力,在面对舆论时不盲从,不轻易受到舆论的影响。

司法机关也应加强对网络舆论的关注和分析,及时纠正网络上的误导和错误信息,保证司法公正的真实性和公正性。

舆论监督和司法公正之间的价值取向

舆论监督和司法公正之间的价值取向

( ) 一 建立媒 体 与 司法 的法律 界线 , 各 归其位 使之
1加 强媒 体监 督 司法 的职 业化建 设 。 定专 门 的< 闻法》 . 制 新 , 自身 行 为进行 合 理化 约 束 。新 闻媒体 还应 提 高法 制新 闻 的写 作 的法 律用 语准 确 。 2完 善舆 论监 督 司法 的监 督环境 。 . 凡公 开 审理 的案件 , 许 允 的过 程与 结果 置 于阳 光之 下 , 受公众 的评说和 检验 。此 外 , 接 最 院逐 步做 到将 所 有裁 判文 书 向社会 公布 。 一制 度 的建立 , 足 这 满
量 都要 以 司法公 正为 最终 的选择 依 据 . 关键 词 舆 论监督 司法公 正 价 值取 向
文 献标 识码 : A 文 章编 号 :0 90 9 (0 90 .6 .1 1 0 .5 22 0 ) 7 19O 中图分 类号 : 9 6 D 2


舆 论 自身 的缺陷导 致 了其对 司法 监 督 的负 面效 果
关及 其领 导进 而 影响 到法 院的审 判 。 同时 , 院 内部 的行 政化 管 法 院 内部 , 两审 终审 制也 使得上 级法 院有权通 过审 判途径 来监 督下 但从 目前 状况 来看 , 这些 体制 内监 督发 挥 的 理模 式也 使法 官不易 具备独 立性 , 受到媒 体 影 响的法 院领 导往 往 级 法 院的 司法行 为 。 而 左右 法 官对 案件 的裁判 , 于此 , 基 为减 少舆 论 监督 对 司法 公 正的 效 果还 有很 大欠缺 , 司法 体系外 的新 闻舆论监 督却 被人们 寄 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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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我国新闻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的冲突与协调

浅析我国新闻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的冲突与协调

浅析我国新闻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的冲突与协调新闻舆论监督和司法公正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法治的两个重要方面。

在我国,新闻舆论监督是指媒体对社会事件进行报道、评论与监督,以促使政府、企事业单位依法行政、依法经营;而司法公正则是指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稳定。

新闻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之间存在一定的冲突与协调。

一方面,新闻舆论监督的过程中可能会对司法案件进行过度曝光,引发社会的热议与舆论压力,从而对案件的正常审理和公正判决产生不利影响。

有些媒体可能会过于渲染案件的敏感性和公众关注度,导致当事人难以在公正的环境中行使自己的权益,司法机关在处理案件时也难以摆脱舆论压力而作出公正判决。

司法机关在进行全面、深入调查取证时,可能会涉及到一些敏感信息,如果过度公开,可能会对案件的侦查和审判产生负面影响,甚至泄露国家安全。

在这种情况下,新闻舆论监督需要在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稳定的前提下,对敏感信息进行合理的控制和调整,以维护司法公正。

为了解决新闻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的冲突,需要进行协调。

一方面,司法机关应该建立良好的信息公开制度,积极向社会公开符合公共利益的案件信息,尽可能提供给媒体和公众真实、全面的案件材料,以减少媒体报道的片面性和偏见性,避免对当事人和案件的正常公正进行干扰。

司法机关也应当加强内部的信息保密制度,对于涉及国家安全和个人隐私等敏感信息,要采取严格措施进行保护,以确保司法公正的进行。

新闻媒体也应该自觉遵守新闻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不得随意曝光涉案当事人的身份信息,以免对案件调查和审判的进行造成影响。

媒体应当以客观公正的态度报道案件,避免不实报道和夸大事实的情况发生。

媒体也应当加强自我约束,不得以违反法律的形式实施新闻舆论监督,要充分尊重司法机关的独立性和专业性,避免对司法公正产生负面影响。

在协调新闻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的关系中,还需要建立起健全的沟通机制和互动机制。

司法机关可以通过定期向媒体和公众发布案件信息的方式,增加透明度,减少信息不对称,并及时回应公众关切。

浅论互联网时代舆论监督对司法公正的影响

浅论互联网时代舆论监督对司法公正的影响

浅论互联网时代舆论监督对司法公正的影响1. 引言1.1 互联网时代的兴起在互联网时代的兴起中,信息的传播速度变得异常迅速。

传统媒体的报道方式被互联网的新闻平台和社交媒体所取代,公众获取信息的渠道变得更加多样化和便捷化。

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和网络技术的发展,人们可以随时随地通过互联网了解最新的新闻和时事动态,互联网已经成为了人们获取信息的重要途径。

互联网的兴起也促进了公众参与舆论监督的方式和程度。

通过社交平台、博客、微信公众号等互联网工具,公众可以随时发布自己的看法和意见,对司法事件进行评论和监督。

与传统媒体不同,互联网使得每个人都有了发声的平台,舆论监督的力量也愈发强大而直接。

在互联网时代的兴起中,舆论监督成为了一种新型的社会监督方式,可以有效地促使司法机关保持公正、廉洁,提高司法公正的水平。

互联网为舆论监督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和更快捷的传播方式,进一步推动了司法公正的实现和保障。

1.2 舆论监督的作用舆论监督作为公众对政府和权力机构的监督和监督的重要工具,在互联网时代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互联网的普及和发展为舆论监督提供了更加广泛的平台,使得公众的声音更容易传播和被听到。

舆论监督可以促使政府和司法机构更加公正、透明和负责任地行使权力,防止滥用职权和腐败行为的发生。

舆论监督还可以帮助挖掘出一些隐匿的不公正现象,引起社会关注和警惕。

通过舆论监督,公众可以更好地了解司法机构的工作状况,发现司法不公和漏洞,促使司法机构改进和完善自身的制度和机制。

舆论监督也有助于推动司法公正的实现,促使司法机构严格依法办案,杜绝腐败和不正之风。

舆论监督在互联网时代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它能够促进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推动司法机构不断提升自身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舆论监督的力量是无法忽视的,它对司法公正的影响将会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不断深化和扩大。

1.3 司法公正的重要性司法公正是现代社会正义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司法体系的核心原则。

浅析网络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的理性互动

浅析网络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的理性互动
( ) 法 公 正 二 司
中图分类 号 : 9 6 D 2
现代 科技 的发 展和 互联 网 的普及 , 予 了 民众新 的话 语 权 , 赋 开创 了舆 论监 督 的全新 时代 。 网络舆 论 以其 传播速 度 的快 捷 性 、 参与 人员 的广 泛性 、 息传 播 的互动 性等 优 势 区别于 传统 媒体 , 信 对社 会生 活 的方方 面 面包 括对 司 法实 践产 生 了深 刻 的影 响 。它
监督 便是 使 正义得 以 看得 见 的方 式加 以 实现 。现 代科 技 的发 展和 互联 网的普及 , 得 民众对 司法活动 的渗 透 越来越 深入 , 使
网络 舆论 监督 一威 性 ; 增 另一 方 面也可 能 因为对 司法活动 的过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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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网络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的理性互动
李 密
摘 要 法 律谚语 云 : 正 义 不仅应 当实现 , “ 而且 应 " 以看 得 见 的形 式 实现 ” 3 - 。假 如 说 司法公 正使 正 义得 以 实现 , 么, 那 舆论
向性 的意 见 或言 论 。而 网络 舆论 监督 是指 网民通 过 在互 联 网上 力 行使者 的 “ 信任 ” 公共 权 力的监 督和 制约 机制 应运 而 生, 不 , 网
表达 倾 向一 致 的意见来 对 国家和 社会事 务进行 监 督 , 即通 过 网民
的集 体意 见对 现实 中 的国家 和社 会事 务 产生 影响 。 舆 论 监督进 入互联 网信 息时代 , 出现 了 区别于 传统 媒体 时代 的新特 点 , 传播速 度之 快 、 播 范围之 广 、 论合 力之 强大前 所 如 传 舆

浅议新闻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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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g l y t m d S c t e a s e An o i y S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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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中 1( ) 09
浅议 新 闻舆 论 监 督 与司 法 公 正
龙 汉 青
摘 要 本 文从新 闻舆 论监 督对 司法公正 的重要 作 用入手 , 针对 目前新 闻报 道 中 出现 的影 响 司法公正 的不 当新 闻舆论监 督 现 象进行 分析 , 出解 决新 闻舆 论监 督 与 司法独 立之 间 冲突 的办法 。倡 导新 闻媒体 进行 正 确 的 角 色定位 , 提 正确发挥 新 闻舆 论 对 司 法的监督 作 用 ; 同时 强调 司 法人 员要 克 服外 界 因素 的干扰 , 高 自身道德 、 提 法律素 质 , 促进 司法公 正。

败现 象将 会暴 露在光 天化 日之 下 , 些伺 机寻找 腐败 的人 将会无 那 机 可乘 , 利 于净 化社 会空 气 , 有 使反腐 倡廉 工 作取得 了更大 的成
效。

新 闻舆论 监督 对 司法 公正 的重 要作 用
随着 改革 开放现 代化 进程 的不 断推进 , 闻舆论 监督 的作用 新
作 为进行 辩护 的开场 白。坐 在审 判席 上 主审 案件 的 法官 与坐 在 法 公正 的 更好落 实 。 旁 听席 上 的新 闻记 者竟 然会 被如 此相提 并论 , 我们 不禁会 产生 疑 第二, 司法部 门属 于 国家机构 , 司法 活动 的公正 、 司法人 员的

问, 道新 闻记 者和 电视 台也 J入 了 审理案 件 的行 列 , 使 了法 廉 洁也 是 我 国法治 建 设 的一个 重 要 窗 口。司法 公正 不仅 包括 实 难 J u 行
得 到 了极大 的重视 。 的十 六大 报告 谈 到“ u 党 J 强对 权 力的制 约和 J 监 督” 时提 出, “ 要 发挥 舆论 监督 的作 用” 。这 是 自党 的十三 大 以

浅析我国新闻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的冲突与协调

浅析我国新闻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的冲突与协调

浅析我国新闻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的冲突与协调
我国新闻舆论监督是保障国家稳定、社会和谐、公共利益的重要手段,而司法公正是
保障法律权益、社会公平正义的基本原则。

在实践中,二者的关系存在着冲突与协调。

一方面,新闻媒体作为舆论监督者,对于司法公正的倾斜或者错误行为具有及时揭露
和批评的作用。

新闻舆论监督可以帮助公众及时了解司法机关的工作情况,并能够推动司
法机关更加公正地履行职责。

在某些情况下,如果新闻媒体和公众的监督和呼声得到应有
的回应,可以有效地在司法实践中控制权力滥用,并提升司法公正性。

另一方面,新闻舆论监督也可能会对司法公正产生不良影响。

由于新闻媒体的力量和
影响力,在某些情况下,其对司法的批评和指责可能会对法官的独立审判带来威胁,甚至
干扰司法独立性。

因此,在新闻舆论监督和司法公正之间寻求协调是非常必要的。

在实践中,需要加强
新闻媒体的自律和职业素养,规范新闻报道的方式和内容,确保新闻报道的客观、真实、
公正,避免对司法的干扰和影响。

同时,司法机关也需要更加积极地与新闻媒体沟通,确保公众及时了解司法机关的工
作情况,减少因为未知信息而引发的不必要猜测和猜测。

此外,加强法官的专业化培训和提升法律素养能够提高司法公正性和独立性,并避免
受到舆论监督的过度影响。

总之,新闻舆论监督和司法公正之间的冲突和协调关系需要既保护新闻媒体的言论自
由和监督权利,又保障司法机关的独立性和工作秩序。

只有在两者之间找到合理的平衡点,才能够实现社会的稳定和法治的健康发展。

浅论互联网时代舆论监督对司法公正的影响

浅论互联网时代舆论监督对司法公正的影响

浅论互联网时代舆论监督对司法公正的影响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以及社交媒体的广泛应用,公众舆论监督已经成为了司法公正的一个重要因素。

在互联网时代,舆论监督不仅仅限于传统媒体,而且还涵盖了各种社交平台、论坛、微博、微信等。

这些平台使公众更容易获取新闻信息,与其他人分享观点和讨论事件,从而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司法公正。

首先,互联网时代舆论监督对司法公正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信息公开透明方面。

在过去,司法信息往往受到一定的限制,很多案件的庭审内容只能由少数人知晓。

但是在互联网时代,公众可以通过网络获取丰富的案件信息,通过各种渠道了解庭审过程和判决结果。

这样,公众就可以更全面、客观地评价司法公正性,帮助实现司法公正。

其次,互联网时代的舆论监督使得司法部门更加注重舆情。

在过去,司法人员通常只关注事实和法律条文,而忽略公众对案件的看法和反响。

但是在互联网的推动下,司法部门不仅需要关注事实和法律条文,还必须考虑公众的声音和看法。

否则,司法部门可能会被质疑为偏袒某一方,或者因为不受公众监督而导致非法行为的发生,这样就影响了司法公正。

最后,互联网时代的舆论监督对于司法公正还有一个重要作用,就是给予公众更多的参与感和互动。

公众通过网络获取信息,可以与其他人分享观点和讨论,进而增强他们对司法公正的评价和监督。

此外,社交网络上的大量舆情信息也可以帮助司法机关更好地了解公众的需求和期望,进而改进司法工作方式,增强司法公正性。

综上所述,互联网时代的舆论监督对司法公正的影响是客观存在的。

在这种影响下,公众和司法部门之间的互动更加紧密,司法公正性得到更好的保障。

但是也应该注意到,在网络中有可能出现谣言、假新闻等不良信息,这需要更严格的信息监管和管理,以避免对司法公正造成不良影响。

公开才能公正——浅析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

公开才能公正——浅析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

对公众与记者 的某种 ‘ 恩赐 ’ 。
司法独立是司法公正 的一项重
要保障 ,也是建设社会主义 法治 国
家 的重要保 障。 但是 , 在我国的司法
实践 中,法官在办案过程 中受到的 干扰是多方面 的,其 中既有外部的
生的事情 , 满足人们 “ ” 知 的欲望。 它
要 了解各种信息 ,特别是政府活动
强法官的 自律 , 具有积极 的作用。
家权 力腐败进而与国家机构抗衡的
角色。舆论监督在司法活动 中的重
要 地位 也 日益 凸 显 。
舆 论监 督是 一柄 双 刃剑
现今 。中国的新 闻监督起到的
那么何谓 舆论对 司法的监督 ? 新闻监督到底监督什么?我想舆论 对 司法监 督主要体现 在两个 方面 :
我认 为 , 民日报《 人 社会 观察》 专栏在这方面取得了一些成功的经 验。 首先 , 这个专栏在批评社会 消极
腐败现象、揭露不正之风和违 法违
督可 以帮助法官排除干扰 ,解除负 担, 真正成为司法独 立的促进者。 作 为正义与公正的化身 ,法官的公众
形象实际上就是法治的形象。新 闻
凭主观臆想进行推理 、判断或者随 意夸大 ,尽力避免采用夹叙 夹议 的 方式报道案件。 其二 , 立案结案” 将“ 意识作为一项普遍原则。即在司法
决过程 的独立性。 同时, 也可使社会 各界了解 ,法院作 为审判机 关为了
司法公正所付 出的努力和探索。 所 以道德行 为准则均有相应 的法 律规定 。如果法官行为违反 了这些 规定 , 必然会损害司法的公正。 新闻
也有内部 的干扰。 新闻监督 的介入 , 有利于培 养出~批高 素质的法 官 ,
也有利于这些 法官在审判过程 中抵

舆论监督\司法公正的冲突与平衡

舆论监督\司法公正的冲突与平衡

舆论监督\司法公正的冲突与平衡庞德曾经说过:“正如民众对政策的冷漠预示着及其管理前景暗淡一样,民众对权利和审判的漠不关心的态度对法律来说,是一个坏兆头。

”[1]在我国大力推进法制进程的现今,舆论监督是众多监督手段中的一种。

且由于舆论的及时性、广泛性、高效性等多方面特点,使舆论监督逐渐成为一个重要的监督手段。

但是也应该看到,近年来,一些利用舆论制造事端、妄图掩盖事实真相、妨碍司法公正的现象也是屡见不鲜,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的平衡问题不得不令我们研究。

一、在我国舆论监督对司法公正的促进作用在我国,关系司法监督的舆情主要是新闻舆论监督和日渐兴起的网络舆论监督。

舆论监督作为司法监督的一种重要手段,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1、有利于扩大办案效果,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理念。

以新闻、网络为媒介对司法机关查办的具体案件进行深入报道,一方面扩大了执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另外一方面对向公众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和培育法治理念方面也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促进社会的和谐。

2、有利于促使司法人员提高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廉洁自律和文明办案。

舆论监督具有广泛的触角,它的关注和介入,将促使司法人员更加严谨自我要求,提高业务素质、廉洁自律、文明办案。

3、有利于实现审判的公正高效。

在舆论的有效监督下,司法人员在办理案件时会更加注重遵守法定程序,实现程序公正;另一方面,可以协助督促司法人员查明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规定,而又广泛听取各方意见,避免囿于专业思维而使裁判有失偏颇。

二、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的冲突及根源司法自有其逻辑,不完全受制于民意。

“我们只要回想一下我们的历史经验,我们就可以发现我们曾确信为正确的、公正的社会舆论事后看来也并非那么正确和公正。

”[2]因此舆论监督这把双刃剑,与司法独立、公正之间定会存在一些冲突。

(一)舆论自身的缺陷导致了其对司法监督的负面效果1、传媒自身利益基点存在特殊性。

譬如新闻传媒在监督司法活动的过程中,往往借由成功的监督提高自己的知名度,还可以在与其他传媒的竞争中来争到舆论的话语权。

浅议司法公正与舆论监督

浅议司法公正与舆论监督
Vo . 4 N . 1 2 o 1
J un l fHa d n P ltc ncC l g o ra n a oye h i ol e o e
Ma . 0 l r2 1
浅 议 司法 公正 与舆 论 监 督
邓 晓蕾
( 南农业大学 珠江学院 , 东 从化 500 ) 华 广 19 0

“ 直播 ” 审 , 庭 近万名 市 民聚集 收 听 , 终 张金柱 被 最
判 处死 刑 , 是根 据 《 法》 关 交 通肇 事 的法 条 但 刑 有 规 定 , 通肇 事致 死 人命 后逃 逸 , 高 判处七 年 徒 交 最
年 的许 霆被 警 方 抓 获 。1 1月 广 州 中院 审 理 后
19 9 7年 的“ 张金柱 案 ” 今让 我 们记 忆犹 新 , 至 张金 柱临 死前 的一句话 “ 是栽在 了记者 的手 上” 我 更应 该 引 起 我 们 的 反 思 。 因 为犯 罪 性 质 极 其 恶
收 稿 日期 : 0 1 2— 1 2 1 —0 2
的透 明度 , 止 腐败 ; 一种 是 法 学 专家 的质 疑 , 防 另


从“ 许霆 案 ” 张金柱 案” 舆 论监 督的 与“ 看
劣, 被媒 体报 道 以后 , 该案 件在 全 国范 围 内引起 强 烈 的反 响 , 不 杀不 足 以平 民愤 ” 呼声 给 法 院 的 “ 的 审判带来 了很 大 的压 力 。在 法 院 审 理期 间 , 现 出 了壮观 的场 面 : 民奔走 相告 , 市 法庭 外 支起 了音箱
作用
( ) “ 霆案 ” 一 从 许 看舆论 对 司法公 正 的影 响
20 0 6年 4月 , 霆在广 州某银 行 A M 机 上取 许 T 款 时 , 出 10 取 0 0元 后 , 惊 讶 地 发 现 银 行 卡 账 户 他 里只被 扣 了 1元 , 喜 之 下 , 霆 先 后 取 款 1 1 狂 许 7 笔, 合计 1 . 7 5万 元 , 后 携 赃 款 潜 逃 。后 来 潜 逃 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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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公正与公众舆论近年来,随着网络等传播媒体在人们生活中的迅速普及,以及人们权利意识与参与政治意识的提高,使公众对司法的民主监督和司法专业化这一矛盾日益突出。

舆论对司法可以说是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首先,舆论对司法产生了积极影响。

首先,有利于促进司法公开。

媒体舆论一方面对司法形成监督,加速了司法公开的进程;另一方面监督司法人员,促进其不断强化公正司法的意识。

第二“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媒体舆论监督有利于揭露司法不公,惩治司法腐败,促进司法过程公开透明。

其次,有利于加强公众法律意识。

司法独立与舆论监督之间是相互依存而并非相互排斥,舆论监督往往是司法独立的强大推动力。

媒体舆论对司法个案和司法黑箱进行关注,在推动司法制度与司法过程的公开化与透明化上起到了巨大的作用。

反过来媒体舆论监督的透视性使得非法干预变为不可能,同时也有助于坚定人们对司法的信念。

可以说,媒体舆论在这一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公众由于受到鼓舞会对公共事件投以更大的热情、更多的关注,从而在公众内心潜移默化地形成法律信仰。

比如说彭宇案。

出于爱心,扶起一位摔倒的老婆婆,却被诬告说是肇事者。

一审法院认为有很大的可能性是彭宇撞倒的老太太。

然而,舆论认为这十分不妥,有悖法理和常理。

舆论都站在彭宇这一边,来支持彭宇。

而且,最近好多案件和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的问题都是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这一渠道揭发出来的,比如说广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段一种欺骗玩弄女性长达十年之久,艳照在网络上广传,引起了中纪委的关注和调查。

还有就是有关纪检监察机关根据网络反映,严肃查办了陕西省安监局原局长杨达才、广东省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番禺分局原政委蔡彬等案件。

在某种程度上说,没有新闻媒体和舆论的揭发,也许这些腐败,违法乱纪的事很难得到严惩。

舆论监督了司法,舆论惩戒了贪官和腐败。

但是,这种监督要控制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否则,会过于不及,影响司法独立和公正,不利于司法信任。

首先,司法独立是当今世界各法治国家所普遍采用的一项基本原则。

司法的独立性是由司法权和司法活动的性质决定的。

司法所追求的目标是程序公正,而公正的前提是司法人员在司法活动中保持中立,没有中立就没有公正可言。

这就要求司法人员自身摈弃私心杂念,更要求堵塞一切包括媒体干涉或影响司法独立的渠道,创造一个保证司法人员独立办案的外部环境。

而媒体舆论有很大的社会影响力,对于那些尚未进入司法程序的案件而言,媒体舆论通过制造压力来影响司法审判进程,从而变成“新闻审判”,影响司法审判独立的进程。

其次,影响司法公正。

审判活动本质上一种高度理性化的专业工作,这就要求法官在审理过程中保持中立态度,同时排除自身以及其他外在因素的影响。

媒体舆论的影响,一方面表现为对法官的直接影响。

媒体作为信息集散地,在案件进入司法程序之前媒体舆论已经对案件形成了相应评论,这就对法官形成了心理压力,司法公正也就无法保证。

另一方面表现为相关部门以及领导对司法进程的影响。

媒体舆论的形成容易引起相关部门和领导的关注,进而向司法人员传递压力,造成对司法公正和权威的损害。

媒体舆论的强大压力在现实案件中确实影响到了司法审判,有个别案件的判决是法官出于迎合民众的心理或者法院迫于巨大的舆论压力而作出。

因此,媒体舆论有可能异化为“新闻审判”,有损司法公正的形象,阻碍民主法治进程。

最后,不利于司法信任。

美国学者马克E.沃伦说:“民主的成分越多,就意味着对权威的监督越多,信任越少。

”媒体舆论在言论自由的基础上冲破了盲目崇拜的枷锁,确实是现代社会的一个进步,但随着言论的日益自由,各种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其中司法信任问题也越来越值得我们关注。

近年来困扰法院的涉诉信访、执行难等问题无疑说明了我国的司法信任存在一定程度的缺失,民众对司法的不信任引发网络声讨,媒体舆论又进一步削弱了民众对司法的信任,如同一个恶性循环。

严重影响了我国法治建设的进程。

比如说张金柱案。

原郑州市公安局二七分局局长张金柱酒后驾车时将苏东海、苏磊父子撞翻,并把苏东海和两辆自行车拖挂在车下狂奔1500米,造成年仅11岁的苏磊当场死亡,苏东海身受重伤,案发后5个月,张金柱因犯故意伤害罪和交通肇事罪,被判死刑。

其实,这种严判受到舆论的很大影响,在当时那几年里,群众对公安执法十分不满,所以说当出现张金柱案时,人们把对公安局的不满全加在张金柱身上,使其成为了“替罪羊”。

按照法律界人士的说法“罪不容赦,但罪不容诛”。

可见,这个判决做的不合适,司法不公正。

但是,返回来想想,如果他不是公安局局长,只是一个普通民众,也许只要判处几年大的有期徒刑就行了。

可以说是“身份和舆论”使他被判死刑。

还有就是孝子抢劫案。

为母筹医药费挟持路人媒体报道后孝子获“轻判”2012年4月,从重庆到广州打工的两兄弟,为了替母亲筹集治病的医药费1万8000元(人民币,下同,约3750新元),不惜在距离派出所仅50米的街面持刀抢劫,在挟持一名女人质并与警方对峙了近90分钟后,两兄弟被民警生擒。

事件发生后,广州多家媒体争相报道,并有记者专程前往重庆了解当事人的实际情况。

在证实这对兄弟的家庭情况属实之后,不少热心读者为他们捐款,而他们的母亲在民众的帮助下,筹集了所需的医药费,最终得以痊愈出院。

不过,尽管出发点是孝心,两兄弟的行为已构成绑架罪,仍然必须接受相应的法律制裁。

上个月27日,广州开庭审理这一案件,法院宣布判处哥哥有期徒刑5年半,并处罚金2000元,弟弟则被判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000元。

同时,法院还将两兄弟和他们的母亲带进心理咨询室,安排心理咨询师对兄弟两人进行心理辅导引起了民众的激烈讨论。

事实上,在中国《刑法》的400多个罪名中,“绑架罪”是起刑点最高的一个罪名,一般处以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则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替母治病筹钱而绑架路人的两兄弟,在审判结果上明显属于“轻判”。

这很明显此案件受到了舆论和媒体的严重影响,做出轻判的结果。

可见,舆论对某些案件的情节过于渲染或妄加评论,或者不顾司法机关行使司法权的程序,代替司法机关就案件的性质进行定论。

这容易使法官形成先入为主的偏见和给法官判案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和心理负担,导致法官在案件判决中背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丧失司法的独立性,妨碍司法公正的实现。

舆论,新闻媒体和司法会有如此大的分歧是因为她们有着本质的区别。

1、专业知识不同。

由于社会关系的错综复杂,因而法律越来越被体现为一种很深的专业知识,审判活动也成为一项专业性很强的活动,从事司法活动的法官要求全面掌握专业很强的法律知识;而新闻记者一般不具备这方面专业知识。

2、程序保障不同。

审判活动有着严格的程序,案件事实需要严格按照程序法来确认,必要时程序法还发挥国家强制力作用来查证案件事实;而新闻监督则没有相应的程序保障,它是建立在言论自由和被采访者自愿的基础上,收集材料的难度要大得多,深入、全面地了解案件事实的可能性要比司法机关小。

媒体的局限性,导致报道很容易偏颇,如果随随便便以偏概全、避重就轻去报道,在其导向、舆论监督下,法官纵有多少张嘴也于事无补了3、双方视角不同。

新闻媒体关注的往往是那些能引起公众兴趣的大案、要案、奇案,追求“新闻卖点”的特点又决定记者只对案件特殊的一面感兴趣,大肆喧染,甚至不计或难计后果。

而法律调整的是各种社会关系,需要从整体、深度上进行严格审查,关乎矛盾双方的利益裁决慎之又慎。

4、是非准则不同。

法官判断是非的标准是法律原则,而新闻记者的标准是道德伦理准则。

前者有严格的法律规范规定,后者则没有。

一个记者对是非的判断,全凭他对新闻职业道德的理解和个人的良知;而“司法判决所依据的必须是现行的法律,依据法律所认可的、本案的事实,不仅要考虑实体法,而且要考虑程序法,因此有些司法判决不可能令舆论界满意”。

是非准则不同的矛盾必然引起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的冲突。

5、追求利益不同。

司法机关履行国家赋予的法定职责,追求的是社会的公共利益。

新闻媒体虽然以维护社会正义为天职,但经济利益是其推动力,有时难免会影响其公正性。

因此,在实务中,要处理好司法公正和舆论的关系。

必须坚持司法独立为主,舆论监督为辅,二者绝对不能逾越相互的界限。

首先,司法权作为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对各类案件都有着自己独特的价值取向与评判标准,司法独立必须坚持,人民法院在行使司法裁判权时,绝对不能受到新闻媒体各类报道的影响,更不能受媒体意志的左右。

当然,要完全实现这一点,至少还需要两个前提条件,一是在体制上实现司法权的完全独立,二是建立起完善的对法官的人身保护制度。

其次,对于媒体舆论的行为,必须予以规范,这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

一方面,对于整个案件诉讼过程中的文件,材料,不论其从法学理论角度抑或道德伦理角度考虑是否应该公诸于众,只要是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了不得对外公开的,新闻媒体就绝对不得报道。

另一方面,新闻媒体的报道应客观公正,对于那些为吸引受众注意力有意渲染、夸大案件事实,特别是以裁判者姿态对案件在媒体上进行“审判”的行为必须禁止。

再次,传媒业与司法界相互间应加强沟通与理解,司法与新闻在最终的价值追求上应该是一致的。

这也就构成了双方交流的一个最基本的平台。

事实上,传媒的大量失实报道也并不是新闻记者故意歪曲造成的,而是由于缺乏对案件的深入了解。

对于这类矛盾,双方一定要开诚布公地展开交流,一方面,司法机关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应尽可能地向传媒公布相关案情,另一方面,传媒也应据实报道,新闻记者不是小说家,不能凭空想象,虚构情节,这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身为媒体工作者应该遵守的起码的行为准则。

舆论和司法应该携手相互合作,司法独立,舆论监督,最终实现司法独立公正和言论自由,监督的和谐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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