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特殊疾病医疗补助用药与诊疗范围
门诊特殊疾病管理制度
门诊特殊疾病管理制度一、范围及对象所有参加兰州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因特殊慢性病需要花费更多时间期门诊治疗的,可按相关规定办理长期门诊。
二、特殊疾病(一)恶性肿瘤患者的放疗、化疗(包括白血病需继续化疗者);(二)肾衰竭患者的透析治疗;(三)器官移植患者的抗排异治疗;(四)原发性高血压(属于高危人群和高危人群);(五)糖尿病合并并发症;(6)肺心病;(7)慢性活动性肝炎;(8)类风湿性关节炎;(9)重症系统性红斑狼疮;(10)再生障碍性贫血;(十一)支气管哮喘(年有住院记录者);(1二)急性心肌梗死介入治疗后(需要长期药物治疗者);(13)重度帕金森病;(十四)慢性心力衰竭(除外肺源性心脏病导致的慢性心力衰竭);(十五)心脏瓣膜置换抗凝治疗;(十六)癫痫;(十七)精神分裂症;对于患有特殊疾病的被保险人,可以增加慢性病的申报疾病,但最多不能超过两种疾病。
三、待遇支付时限特殊疾病按下列期限治疗,期满重新申报。
(1)经批准后有三年支付期限的疾病;1.肾功能衰竭患者的透析治疗;2.器官移植患者的抗排斥治疗;3.原发性高血压(属于高度危险组和极度危险组);4.糖尿病伴并发症;5.肺源性心脏病;6.急性心肌梗死介入治疗后(需长期药物治疗者);7.心脏瓣膜置换术抗凝治疗。
(二)审批后待遇支付时限二年的病种;1.重型系统性红斑狼疮;2.再生障碍性贫血;3.慢性活动性肝炎、肝硬化;4.慢性心力衰竭(不包括肺心病引起的慢性心力衰竭);5.帕金森病;6.癫痫;7.精神分裂症;8.心境障碍(情感性精神障碍)。
四、声明和确认(一)凡符合规定病种的参保人员,须办理长期门诊治疗的,在我院医保科领取填报《兰州市基本医疗保险特殊门诊申请表》(一式两份)并附本人近三个月内有关病情证明材料(病历、诊断证明、诊断依据等)。
于每月15日前申报,患多种疾病的,应按所患主要病种填报,并说明其它疾病情况。
(二)兰州市医保局根据申报疾病及相关资料,组织参保人员进行长期门诊体检。
门诊特殊疾病医疗补助用药及诊疗范围
门诊特殊疾病医疗补助用药及诊疗范围一、特殊疾病用药范围:1.传染病类:如艾滋病、乙肝、结核病等。
这些疾病需要长期定期服用抗病毒药物或抗结核药物,用药周期较长,治疗费用较高。
2.罕见病类:如糖尿病、血友病、银屑病等。
这些疾病需要患者长期服用昂贵的特殊药物,且药物较为罕见,价格高昂。
3.癌症类:如肺癌、乳腺癌、胃癌等。
癌症患者往往需要同时进行放化疗等多种治疗手段,费用较高。
4.慢性病类:如痛风、类风湿性关节炎、高血压、糖尿病等。
这些疾病需要患者长期用药控制病情,费用较高。
5.免疫类疾病:如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性关节炎等。
这些疾病需要患者长期使用免疫抑制剂等药物抑制免疫系统,费用较高。
二、特殊疾病诊疗范围:1.诊断费用:包括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病理检查等,用于确诊特殊疾病所需的检查费用。
2.手术费用:包括特殊疾病患者需要进行的手术医疗费用,如癌症切除术、器官移植手术等。
3.化疗费用:包括特殊疾病患者进行的放化疗费用,如抗癌药物费用、放射治疗费用等。
4.中医治疗费用:对于特殊疾病患者,中医药治疗也是一个重要的辅助治疗方法,包括中药费用、中医诊疗费等。
5.住院费用:住院治疗是特殊疾病患者所必须的一种治疗方式,其中包括住院费、床位费、护理费等。
需要注意的是,门诊特殊疾病医疗补助在不同地区和不同医保政策下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的用药和诊疗范围需要根据当地的规定来确定。
同时,特殊疾病患者在享受这项医保政策补助时也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例如特殊疾病诊断证明、医生的处方等,以确保政策的执行和合理使用医疗资源。
洛阳市卫生局关于印发洛阳市新农合特殊疾病门诊补助管理办法的通知-洛卫农卫[2013]17号
洛阳市卫生局关于印发洛阳市新农合特殊疾病门诊补助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洛阳市卫生局关于印发洛阳市新农合特殊疾病门诊补助管理办法的通知(洛卫农卫〔2013〕17号)各县(市、区)卫生局,高新区、龙门园区农村和社会事务局,伊滨区社会事务局,市新农合补助管理服务中心,各市管新农合定点医院:现将《洛阳市新农合特殊疾病门诊补助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做好相关管理人员培训和参合农民重大疾病门诊、特殊慢性病门诊救治工作。
2013年6月7日洛阳市新农合特殊疾病门诊补助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完善我市新农合重大疾病及特殊慢性病门诊保障体系,提高农村居民特殊疾病门诊补偿水平,做好新农合重大疾病门诊救治、特殊慢性病门诊救治管理工作,根据《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指导意见(2013年版)》(豫卫农卫〔2012〕20号)、《河南省提高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工作实施方案》(豫卫农卫〔2012〕2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新农合特殊疾病门诊救治病种及补偿标准新农合特殊疾病门诊包括:重大疾病门诊救治和特殊慢性病门诊治疗。
(一)新农合重大疾病门诊救治病种1. 终末期肾病门诊血液透析、腹膜透析2. 血友病凝血因子治疗3. 慢性粒细胞性白血病门诊酪氨酸激酶抑制剂治疗(限省定5家医院)4. I型糖尿病门诊胰岛素治疗5. 甲状腺机能亢进门诊治疗6. 耐多药肺结核门诊抗结核药治疗7. 再生障碍性贫血门诊药物治疗(二)新农合特殊慢性病门诊救治病种1. 恶性肿瘤的门诊放疗、化疗2. 器官移植术后门诊抗排异药物治疗3. 肝硬化失代偿期合并腹水的门诊基本药物治疗(三)补偿标准以上门诊救治病种,新农合按照80%的比例对政策内医疗费用予以补偿,不设起付线。
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管理办法
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规范本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管理,根据《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门诊特殊疾病指患病后需长期治疗,在病情稳定的情况下,治疗可以在门诊进行,且医疗费用较高的疾病。
按病种分为下列三类,具体认定标准依照《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认定标准和诊疗范围》(见附件):第一类:精神疾病:阿尔茨海默病、脑血管所致精神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躁狂症、抑郁症、双相情感障碍。
第二类:1、恶性肿瘤2、慢性肾功能不全3、肾病综合症4、器官移植术后的抗排斥治疗5、慢性白血病6、再生障碍性贫血7、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及骨髓增生性疾病8、系统性红斑狼疮9、血友病(限学生儿童)第三类:1、慢性活动性肝炎、肝硬化2、甲状腺功能亢进或低下3、类风湿关节炎4、高血压5、肺结核6、心脏病(风心病、高心病、冠心病、肺心病)7、糖尿病8、帕金森氏症9、脑血管意外后遗症10、精神疾病:焦虑症、强迫症第三条门诊特殊疾病实行定医疗机构、定病种、定诊疗项目和药品范围的“三定”管理办法。
定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选择符合条件的作为门诊特殊疾病定点医疗机构。
参保人员申请门诊特殊疾病,应首先在门诊特殊疾病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选定一所作为其定点医疗机构。
定病种:明确申请门诊特殊疾病的病种。
参保人员申请门诊特殊疾病的病种应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病种和本办法《附件》规定的标准及范围,一个审核期内申请的病种不得超过5种。
初次申请门诊特殊疾病,须提供二级甲等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或专科医院(限本专科)的检查报告和6个月内疾病诊断证明。
定诊疗项目和药品范围:定点医疗机构应根据病情提出治疗方案,确定所需药品名称(与药品目录一致)、用法和用量、诊疗项目(含物价编码及检查、治疗次数等)。
海南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特殊疾病病种认定标准和诊疗范围
海南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特殊疾病病种认定标准和诊疗范围一、各种恶性肿瘤(一)认定标准。
1.相关病史资料;2.以下各项之一:(1)病理组织学或细胞学结果经专科医生认定符合诊断标准;(2)因病情或身体情况不能取得病理组织学或细胞学诊断的患者,需医疗机构专科副主任(含)以上医师签署诊断证明书和病情说明,根据相关病史资料,影像学资料(B超、CT、MRI、X片等)、肿瘤标记物资料等进行认定;(3)血液学检查、骨髓检查或染色体检查,经专科医生认定,符合血液系统恶性肿瘤的诊断标准。
(二)诊疗范围。
1.肿瘤的放疗、化疗、核医学治疗;2.恶性肿瘤的靶向、内分泌、疼痛治疗及中成药治疗;3.放、化疗不良反应(如骨髓抑制、肝肾功能损害、消化道反应、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的治疗;4.治疗期间及治疗后的相关检查。
二、慢性肾功能衰竭(一)认定标准。
1.相关病史资料;2.实验室检查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肾功能检查经专科医生认定符合慢性肾脏病3期或以上的临床诊断标准;申请保守治疗者,须提供肾脏ECT肾小球滤过率(GFR)检查结果;3.对于CKD3-5期合并严重并发症,内科保守治疗无效,必须透析治疗的,需具有肾透析资质的认定机构专科副主任(含)以上医师签署诊断证明书和病情说明,根据肾透析原始资料进行认定。
保守治疗须符合认定标准第1、2条,行慢性肾脏透析替代治疗的必须同时符合第3条。
慢性肾脏病的分期:1期,GFR〉90ml/min/1.73m22期,GFR60-89ml/min/1.73m23期,GFR30-59ml/min/1.73m24期,GFR15-29ml/min/1.73m25期,GFR〈15ml/min/1.73m2(或已经透析者)(二)诊疗范围。
1.透析治疗;2.慢性肾功能不全的并发症及原发性疾病的治疗;3.除透析治疗外的内科治疗及相关的对症治疗;4.治疗期间及治疗后的相关检查。
三、器官移植术后(心脏、肾、肝、肺、骨髓)(一)认定标准。
特殊门诊申请的医疗保险报销规定
特殊门诊申请的医疗保险报销规定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医疗保障的需求不断增加。
特殊门诊申请的医疗保险报销规定就是为了满足患者对医疗费用的合理报销需求而设立的。
本文将介绍特殊门诊申请的医疗保险报销规定,以便人们了解如何合理利用医保政策。
一、特殊门诊的定义特殊门诊是指治疗具有一定独特及重大意义的疾病需在合格医疗机构进行的门诊活动。
这些疾病可能包括罕见病、严重残疾或慢性疾病等,需要长期监测和特殊的治疗手段。
二、特殊门诊医疗保险报销的范围特殊门诊医疗保险报销的范围一般包括以下项目:1. 检查费用:特殊门诊的疾病需要一系列的检查和检验,医保可根据医疗服务规定来报销一定的检查费用。
2. 治疗费用:特殊门诊疾病的治疗往往需要特殊的治疗手段,医保可根据实际治疗费用报销一定比例的费用。
3. 药品费用:特殊门诊疾病的治疗可能需要使用一些高价药物,医保可根据报销药品目录来合理报销一定的药品费用。
三、特殊门诊医疗保险报销的条件特殊门诊医疗保险报销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 就诊医院:特殊门诊的就诊医院需为符合规定的合格医疗机构,患者需在合格医疗机构就诊才能享受医保报销。
2. 患病凭证:患者需提供确诊的患病凭证,如疾病诊断证明、康复治疗方案等,以便医保机构审核报销资格。
3. 报销比例:医保根据政策规定来设定特殊门诊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患者需按照规定自付一定比例的费用。
四、特殊门诊医疗保险报销的申请流程特殊门诊医疗保险报销的申请流程通常包括以下步骤:1. 就诊:患者按照医保规定在合格医疗机构就诊,根据医生的要求完成相应的检查和治疗。
2. 缴费:患者在就诊并完成相关治疗后,需缴纳医疗费用,包括自费和医保不报销的部分。
3. 报销申请:患者根据医保规定,携带有关患病凭证和费用凭证前往医保机构办理报销申请手续。
4. 审核和报销:医保机构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并根据规定的报销比例,将合格的费用报销给患者。
五、特殊门诊医疗保险报销的注意事项在申请特殊门诊医疗保险报销时,患者需注意以下事项:1. 选择合规医疗机构:患者需选择符合医保规定的合格医疗机构就诊,以避免后续报销的问题。
四川特殊门诊病种政策
四川特殊门诊病种政策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速,慢性病、罕见病等特殊疾病的发病率不断上升,对医疗保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为满足广大患者的就医需求,四川省出台了一系列特殊门诊病种政策,为患者提供更优质、更便捷的医疗服务。
一、特殊门诊病种范围根据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的规定,特殊门诊病种范围包括以下几类:1.慢性病: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肝炎等。
2.罕见病:如肌营养不良症、囊性纤维化、地中海贫血等。
3.特殊病种:如肝移植、肾移植、骨髓移植等。
二、特殊门诊病种政策措施1.门诊病种目录管理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会同省医保局、省财政厅等部门制定了门诊病种目录,对于符合条件的患者,按照目录规定享受门诊病种待遇。
2.门诊病种诊疗费用报销符合门诊病种目录的患者,可在定点医院就医,享受门诊病种诊疗费用报销。
其中,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不低于80%,省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3.门诊病种专家诊疗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指定了一批门诊病种专家,患者可在定点医院预约就诊。
专家门诊费用按照门诊病种目录规定报销,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不低于80%。
4.门诊病种用药管理为保障门诊病种患者用药安全有效,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了门诊病种用药目录,对于符合条件的患者,按照目录规定享受门诊病种用药待遇。
5.门诊病种康复治疗管理对于需要门诊病种康复治疗的患者,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了康复治疗目录,按照目录规定享受门诊病种康复治疗待遇。
三、特殊门诊病种政策的意义1.提高患者就医便利性特殊门诊病种政策的实施,让患者能够在定点医院就医,避免了跑多个医院的麻烦。
同时,门诊病种专家的设置,也让患者能够享受到更专业、更高效的诊疗服务。
2.减轻患者经济负担门诊病种诊疗费用报销、用药管理、康复治疗等政策的实施,能够有效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让患者能够更好地享受医疗保障。
3.提高医疗服务水平特殊门诊病种政策的实施,能够促进医院间的资源整合,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同时也能够推动医院内部的管理和服务水平的提升。
重庆市基本医保特殊疾病门诊诊疗范围
节炎并发症等需要重新申办特病并发症,其诊疗方可报销。
2.严格执行重庆市特殊疾病诊疗范围。
3.每月累计处方量不超过35天。
4.医保药品目录中,每一最小分类的药品不能叠加使用。
5.对于限制性药品,不符合限制范围的,需开自费处方。
节炎并发症等需要重新申办特病并发症,其诊疗方可报销。
2.严格执行重庆市特殊疾病诊疗范围。
3.每月累计处方量不超过35天。
4.医保药品目录中,每一最小分类的药品不能叠加使用。
5.对于限制性药品,不符合限制范围的,需开自费处方。
医保办:2370、2377
2019年7月15日。
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长期门诊审批标准及诊疗范围
附件:03.17.03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长期门诊审批标准及诊疗范围一、恶性肿瘤放疗;恶性肿瘤膀胱灌注化疗;乳腺癌或前列腺癌内分泌治疗;抗肿瘤药物治疗及相关检查(一)申报资料1.初次申办者须提供近半年内(恶性肿瘤放疗者须提供一周内的住院病历)与所申报病种相符合的住院病历(须提供病理诊断资料及影像学资料),待遇期满续办者提供既往的与所申报病种相符合的住院病历和近期的门诊病历。
但无论是初次申办或续办,均须提供定点医疗机构专科副主任医师以上(含副主任医师)开具的详细的诊疗计划(包括放疗次数、放疗剂量、放疗部位、放疗周期等;化疗所需要的药品名称、剂量、使用时间、使用方法及化疗周期等;口服内分泌治疗的药品名称、剂量、使用方法、服用周期等)。
诊疗计划须由科主任签字并加盖医院公章。
2.组织学、细胞学、影像学诊断资料。
(二)门诊治疗指征经二级以上医院确诊为恶性肿瘤,需要在门诊长期治疗的。
(三)门诊诊疗范围1.恶性肿瘤放疗包括:近距离照射放疗、直线加速器放疗、直线加速器适型治疗、立体定向放疗(Y -刀、X-刀);2.恶性肿瘤膀胱灌注化疗;3.前列腺癌和乳腺癌的内分泌治疗药物;4.抗肿瘤药物及相关检查,包括口服化疗药、疼痛治疗及中成药治疗;放化疗不良反应(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的治疗;治疗期间及治疗后的相关检查。
备注:化疗和内分泌治疗不能同时选择。
10年以上(不包括10年)无复发的不予审批,时间以首次确诊资料为准。
二、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一)申报资料1.初次申办或待遇期满续办者须提供包含器官移植手术记录在内的完整住院病历;2.有关临床资料及实验室检查资料;3.定点医院相关科室出具的抗排异治疗计划,并有专科副主任医师以上(含副主任医师)开具处方并加盖医院公章。
(二)门诊治疗指征经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确认为器官移植术后,需要在门诊进行抗排异治疗的患者。
(三)门诊诊疗范围1.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的药物;2.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期间必需的支持治疗及并发症治疗;3.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期间的相关检查。
门诊规定病种及特殊人员的医疗
远程医疗
远程医疗技术的发展将使得患者可 以在家中接受医生的诊断和治疗, 减少就诊时间和交通成本。
人工智能与大数据
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技术的应用将有 助于医生更准确地诊断病情,制定 个性化的治疗方案,提高治疗效果 。
医疗政策改革
医保政策改革
医保政策改革将进一步扩大门诊 规定病种及特殊人员的医疗保障 范围,提高保障水平,减轻患者
取药
患者凭缴费凭证到 药房取药。
诊疗流程
诊断
复查
医生对患者进行详细检查患者需按时到医院进行 复查。
治疗
根据医生开具的治疗方案,患者进行 治疗。
报销流程
准备资料
患者需准备相关报销资 料,如医疗费用发票、
诊断证明等。
申请报销
患者将报销资料提交给 医保部门进行审核报销
详细描述
目前,医疗管理存在诸多不规范之处 ,如诊疗流程不科学、诊疗标准不统 一、医疗质量监管不到位等。这些问 题不仅影响了患者的治疗效果,也影 响了医院的声誉和形象。
05
门诊规定病种及特殊人员医疗发展趋势 与展望
医疗技术发展
医疗技术进步
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进步,门诊 规定病种及特殊人员的医疗将更 加精准、高效,为患者提供更好
规定病种的范围和待遇标准由各地卫 生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并定期进行调整和公布。
规定病种范围
传染病
如乙肝、肺结核、艾滋病等。
儿童疾病
如小儿肺炎、腹泻等。
常见慢性病
如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等 。
精神疾病
如抑郁症、焦虑症等。
其他符合条件的疾病
如恶性肿瘤、肾透析等。
规定病种待遇
01
02
03
特殊门诊认定与诊疗范围
特殊疾病门诊认定标准和诊疗范围各县(市)社会保险中心、各定点医疗机构:为进一步提高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待遇,根据我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情况,决定对我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政策进行部分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调整后的特殊疾病门诊病种范围1.慢性肾功能衰竭2.恶性肿瘤化疗、放疗3.结核病活动期监督化疗4.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5.精神分裂症6.情感性精神病(中重度抑郁症)7.重症难治性强迫症8.糖尿病并发症9.Ⅰ型糖尿病10.Ⅱ度以上心衰11.慢性阻塞性肺疾病12.再生障碍性贫血13.系统性红斑狼疮14.强直性脊柱炎15.系统性硬化症16.多发性皮肌炎17.类风湿关节炎18.原发性干燥综合征19.眼底病激光治疗20.动脉支架置入术后抗凝治疗21.心脏换瓣或搭桥术后抗凝治疗22.肝硬化失代偿期23.自身免疫性肝炎24.白内障超声乳化加晶体植入治疗25.脑垂体瘤26.甲状腺功能减退27.肾病综合症28.慢性肾小球肾炎29.丙型肝炎活动期干扰素治疗30.高血压病Ⅲ期31.帕金森综合症32.血友病33.门诊进行的康复治疗34.小儿手足口病35.门诊抢救死亡二、调整后的特殊疾病门诊认定标准、诊疗范围和定额标准(一)慢性肾功能衰竭(血液透析治疗、腹膜透析治疗、非透析治疗)1.认定标准:①各种长期慢性肾脏疾病(CKD)病史;②肾小球滤过率(GRF)<15ml/min;③肾脏体积缩小或弥漫性损害;④贫血,胃肠道、心血管和中枢神经系统症状;⑤其它参考指标:血尿素氮≥28.6mmol/L、血肌酐≥07.2μmol/L、高钾血症、代谢性酸中毒、有明显的水钠潴留体征。
2.认定有效期限:一次认定,长期有效。
3.门诊透析的治疗用药范围:①血液透析,腹膜透析,透析器,透析用管路;②抗贫血药,除重组人红细胞生成素外,其他限口服常释剂型;③血红蛋白低于60g/L时,可以输压积红细胞、洗涤红细胞;④循环系统降压药限三种以内;⑤药用炭;⑥动静脉造瘘术,腹膜透析置管术。
衢州市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申报条件和治疗范围
衢州市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申报条件和治疗范围衢州市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申报条件和治疗范围参保人员因患符合下列申报条件的疾病,可以申报特殊病种门诊。
特殊病种门诊对象因诊治特殊病种需要,发生的诊疗费(编号为1102开头的),各种注射费(编号为1204开头的),一般检查治疗类材料费(编号为CL12010008-CL121600040),调节水电解质平衡药(编号为999-1012、1017--1019)均可按规定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同时,根据不同病种设置相应的支付范围:1、恶性肿瘤的治疗。
申报条件:临床诊断明确并有下列辅助依据之一的恶性肿瘤。
(1)组织学诊断(2)细胞学诊断(3)影像学诊断治疗范围:(1)抗肿瘤药及生物反应调节药(编号为414-514);(2)抗肿瘤治疗的中成药(编号为835-871),西黄丸;(3)中草药:限于本病;(4)肿瘤骨转移的治疗药物(编号为392--401);(5)肿瘤镇痛药物(编号为224—245);(6)抗贫血药和升白细胞药(编号为971-988);(7)激素及调节内分泌功能药物(编号为319-357),甲状腺激素及抗甲状腺药物(编号为385-391);(8)止吐药物(编号为749-753);(9)造影剂(编号为1189-1212);(10)其他:甲地孕酮(口服常释剂型)、盐酸埃克替尼;放化疗辅助用药按《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规定执行。
(11)相关检查或治疗:甲状腺功能常规检查(含血清促甲状腺激素测定、血清甲状腺素(T4)测定、血清三碘甲状原氨酸(T3)测定、血清游离甲状腺素(FT4)测定、血清游离三碘甲状原氨酸(FT3)测定),免疫五项检查(IgG、IgM、IgA、C3、C4),抗甲状腺球蛋白抗体测定,膀胱注射、膀胱灌洗、膀胱持续灌洗、膀胱穿刺、膀胱灌注、膀胱冲洗、膀胱持续冲洗(限膀胱恶性肿瘤患者),血常规、血沉、CRP、生化筛查常规检查、肿瘤相关抗原测定、尿常规,相应部位的医学影像学、超声、核医学检查,相应部位内窥镜检查、穿刺活检,化疗泵、抗肿瘤化学药物配置、肿瘤化疗药物敏感试验,骨髓癌(白血病)骨髓穿刺术、活检针,换药,腹腔灌洗,动静脉置管护理、PICC置管护理。
泉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基本医疗保险甲状腺功能亢进等门诊特殊病种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泉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基本医疗保险甲状腺功能亢进等门诊特殊病种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泉州市医疗保障局•【公布日期】2022.05.31•【字号】泉医保〔2022〕65号•【施行日期】2022.05.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政医管其他规定正文泉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基本医疗保险甲状腺功能亢进等门诊特殊病种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泉医保〔2022〕65号各县(市、区)医保分局,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市属各定点医疗机构:为加强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管理和支付,保障参保人员门诊特殊病种合理治疗需求,根据《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新增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医保〔2022〕58号)规定,现将基本医疗保险甲状腺功能亢进等门诊特殊病种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门诊特殊病种可支付范围内的用药和诊疗项目,若与该门诊特殊病种诊治无直接相关,不纳入该门诊特殊病种医保支付范围。
不在门诊特殊病种可支付范围内,但与门诊特殊病种诊治直接相关的医保药品和诊疗项目,且有药品说明书等法定依据的,可纳入门诊特殊病种医保可支付范围。
二、门诊特殊病种可支付范围内的用药和诊疗项目,须严格执行医保限定支付范围规定。
门诊特殊病种可支付范围内的诊疗项目,包含诊疗项目目录及对应的除外内容。
涉及开具中药处方的,中医辩证论治纳入支付范围。
三、门诊特殊病种可支付范围的用药,在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分类代码调整后,仍属于医保药品目录范围的,可纳入门诊特殊病种用药支付范围。
四、慢性肾小球肾炎、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冠心病等3种原基本医保门诊特殊病种名称分别调整为慢性肾炎、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含慢性支气管炎)、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
五、本通知从发文之日起执行,我市原基本医保门诊特殊病种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1.基本医疗保险甲状腺功能亢进门诊特殊病种管理规定2.基本医疗保险慢性肾炎门诊特殊病种管理规定3.基本医疗保险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含慢性支气管炎)门诊特殊病种管理规定4.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毒性肝炎(乙型、丙型活动期)门诊特殊病种管理规定5.基本医疗保险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门诊特殊病种管理规定6.基本医疗保险类风湿关节炎门诊特殊病种管理规定7.基本医疗保险脑卒中及后遗症门诊特殊病种管理规定8.基本医疗保险新冠肺炎出院患者门诊康复治疗特殊病种管理规定泉州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5月31日附件1基本医疗保险甲状腺功能亢进门诊特殊病种管理规定为了加强对甲状腺功能亢进患者门诊治疗的管理,保障其基本医疗待遇,制定本管理规定。
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管理办法
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更好地加强对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的管理,保障参保人员的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二、特殊疾病范围1.本办法所指的特殊疾病,是指我国现行医疗保险制度认定为具有特殊治疗需要,且费用较高的疾病。
2.特殊疾病的具体范围由成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法规予以确定,并不时进行调整。
三、特殊疾病的认定1.参保人员以经指定医疗机构的相关专家联合会诊认定的方式进行特殊疾病的认定。
2.参保人员需提供与特殊疾病诊断相关的医学证明材料,包括病理学检查、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等。
3.指定医疗机构的相关专家应在收到参保人员的特殊疾病认定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专家会诊并出具认定结论。
四、特殊疾病的医疗费用报销1.参保人员经特殊疾病认定后,可以根据规定报销其门诊诊疗费用、药品费用、检查费用等医疗费用。
2.参保人员在门诊就诊时,应持有医疗费用报销申请表、特殊疾病认定证明材料等相关文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报销申请。
3.参保人员的特殊疾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90%,个人先行支付10%的费用。
4.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费用报销的具体金额及方式,由成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参保人员的实际情况进行细化规定,并不时进行调整。
五、参保人员权益保障1.参保人员在享受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费用报销的同时,也应遵守相关规定,合理用药、遵守医嘱并对自己的病情进行监测和管理。
2.参保人员在就诊过程中,如遇到医疗纠纷等问题,可以通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投诉和申诉,并享受相关的法律保护。
3.参保人员在门诊就诊时,应当优先享受特殊疾病医疗服务,不得因特殊疾病而受到歧视或额外收费。
六、医疗机构责任1.指定医疗机构应组织相关专家会诊,及时、准确地完成特殊疾病的认定工作。
2.指定医疗机构应提供良好的医疗服务环境和设施,并及时更新特殊疾病治疗技术和方法。
3.指定医疗机构对参保人员的特殊疾病医疗服务工作应本着诚信、公正、专业的原则进行。
医保特殊病门诊就医管理规定
医保特殊病门诊就医管理规定医保特殊病门诊就医管理规定是指对于患有特定、重大临床疾病的患者,在门诊就医过程中的费用支付、医疗保障等方面进行细化、规范的管理措施。
该规定旨在确保特殊病患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并减轻其医疗费用负担。
一、特殊病范围确定为了保障特殊病患者的权益,确定特殊病范围是必要的。
根据医学专家的临床实践和疾病研究,制定相关的特殊病目录。
该目录包括了一系列既有确切诊断标准又属于高风险、高费用疾病的病种。
目录不断修订和更新,以适应医学进展和新兴疾病的纳入。
二、门诊诊疗规范在门诊就医管理规定中,要明确特殊病门诊诊疗的规范。
首先,门诊诊疗应由具备相关专科知识和丰富经验的医生进行,确保病情评估、诊断和治疗的准确性。
其次,门诊就医的时间和频率应根据病情和患者需求确定,避免不必要的频繁就医和长期住院。
三、特殊病门诊费用支付为了减轻特殊病患者的经济负担,规定了特殊病门诊费用支付的方式和标准。
医保基金将按照统一的部分自付比例来支付特殊病门诊费用。
同时,对于特定的高费用药品和治疗项目,可提供额外的费用补贴,使患者能够用更实惠的价格得到必需的治疗。
四、门诊费用报销及结算特殊病门诊费用的报销和结算是医保管理的关键环节。
为了确保病患能够顺利、及时地获得费用报销,规定了门诊费用的报销方式和流程。
患者需要提供相关的病历、诊断证明和费用票据等材料,经医院审核后,医保基金将及时向患者报销合规费用。
五、门诊用药管理为了保证特殊病门诊用药的合理性和安全性,规定了门诊用药管理的制度。
医保基金将根据专家评估和相关研究,制定特定病种的用药指南,对门诊用药进行指导。
患者在门诊就医时应根据指南使用特定用药,确保药物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六、健康教育与管理为了提高患者的健康素养和自我管理能力,制定了相关的健康教育和管理措施。
医院将通过专业的医疗团队,为患者提供相关的健康教育,包括饮食、运动、药物使用等方面的指导。
同时,建立特殊病患者的定期复诊制度,做到规范治疗和病情监测。
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德阳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病种和诊疗范围的通知-
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德阳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病种和诊疗范围的通知正文:----------------------------------------------------------------------------------------------------------------------------------------------------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德阳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病种和诊疗范围的通知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为进一步提高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减轻参保患者负担,现将调整后的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病种目录、认定标准和诊疗范围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德阳市财政局2019年1月31日德阳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病种目录(一)甲类:1.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2.慢性肾功能衰竭;3.器官移植术后;4.白血病;5.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及骨髓增生性疾病:包括真性红细胞增多症、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原发性骨髓纤维化症等;6.恶性组织细胞病;7.血友病(含先天性血友病、获得性血友病);8. 除血友病外的凝血因子缺乏症;9.血小板无力症;10. 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指需要环孢素治疗和输血维持的患者);11.多发性硬化症;12.胃肠胰神经内分泌肿瘤;13.肢端肥大症;14.地中海贫血;15.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16.视神经脊髓炎;17.儿童生长激素缺乏症;18.耐多药结核病。
(二)乙类:1.精神疾病:包括精神分裂症、抑郁症、躁狂症、双相情感障碍、分裂情感障碍、偏执性精神病、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等;2.帕金森氏病;3.1型糖尿病、依赖胰岛素治疗的2型糖尿病;4.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5.结缔组织病和风湿病:包括系统性红斑狼疮、硬皮病、皮肌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干燥综合征、白塞病等;6.银屑病;7.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8.肾病综合征;9.阿尔茨海默病;10.慢性活动性乙肝;11.自身免疫性肝炎。
门诊特殊疾病医疗补助用药及诊疗范围
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医疗补助用药及诊疗围第一类重症疾病一、恶性肿瘤【用药围】(一)《药品目录》西药部分1.5.2核苷类逆转录酶抑制剂(限肝癌);4 .镇痛药物;8.1下丘脑垂体激素及其类似物(限前列腺癌);8.2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8.6甲状腺激素及抗甲状腺药物;9.调节免疫功能药物;10.抗肿瘤药物;12.7 镇静催眠药物;12.9其他神经系统用药物;14.呼吸系统药物;15.1.2.2质子泵抑制药物;15.3胃肠解痉药物;15.5止吐药物;15.10 肝病辅助治疗药物: (限肝癌);18.血液系统药物;19.调节水、电解质及酸碱平衡药物;22.造影剂。
其中:白血病限4 .镇痛药物;9.调节免疫功能药物;10.抗肿瘤药物;15.5止吐药物;18.血液系统药物;19.调节水、电解质及酸碱平衡药物。
(二)放射性同位素药物(三)《药品目录》中成药部分1.9.6气血双补剂;1.12.9活血消癥剂(限肝癌);3.肿瘤用药。
(四)符合本病种治疗的民族药(五)符合本病种治疗的中药饮片【诊疗围】(一)一般治疗操作:采血、注射、输液、置管。
(二)一般实验室诊断:血液一般检验;血细胞学检验;血栓与止血检验;尿液一般检验;蛋白质及多肽类检验;酶及相关物质检验;小分子含氮物质检验;脂质及其相关物质检验;电解质、血气分析检验;色素及其相关物质检验;临床免疫学检验;肿瘤标志物检验。
(三)影像学诊断:X线摄影(限相关部位);X线计算机体层检查(平扫、增强扫描、特殊三维成像)(限相关部位);彩色多普勒超声(限相关部位);心脏超声。
(四)临床诊断:相关部位穿刺术。
(五)临床手术治疗:局部麻醉。
(六)放射治疗【医用材料】一次性注射器(国产);采血器(国产);特殊采血管(国产);一次性输液器(国产);封闭式留置针(国产);封闭式安全留置针(国产);中心静脉导管(国产、进口);PIU 导管(国产、进口);埋入式化疗泵(国产、进口);一次性精密输液器(袋)(国产);一次性避光输液器(国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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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医疗补助用药及诊疗X围第一类重症疾病一、恶性肿瘤【用药X围】(一)《药品目录》西药部分1.5.2核苷类逆转录酶抑制剂(限肝癌);4 .镇痛药物;8.1下丘脑垂体激素及其类似物(限前列腺癌);8.2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8.6甲状腺激素及抗甲状腺药物;9.调节免疫功能药物;10.抗肿瘤药物;12.7镇静催眠药物;12.9其他神经系统用药物;14.呼吸系统药物;15.1.2.2质子泵抑制药物;15.3胃肠解痉药物;15.5止吐药物;15.10肝病辅助治疗药物:(限肝癌);18.血液系统药物;19.调节水、电解质及酸碱平衡药物;22.造影剂。
其中:白血病限4 .镇痛药物;9.调节免疫功能药物;10.抗肿瘤药物;15.5止吐药物;18.血液系统药物;19.调节水、电解质及酸碱平衡药物。
(二)放射性同位素药物(三)《药品目录》中成药部分1.9.6气血双补剂;1.12.9活血消癥剂(限肝癌);3.肿瘤用药。
(四)符合本病种治疗的民族药(五)符合本病种治疗的中药饮片【诊疗X围】(一)一般治疗操作:采血、注射、输液、置管。
(二)一般实验室诊断:血液一般检验;血细胞学检验;血栓与止血检验;尿液一般检验;蛋白质及多肽类检验;酶及相关物质检验;小分子含氮物质检验;脂质及其相关物质检验;电解质、血气分析检验;色素及其相关物质检验;临床免疫学检验;肿瘤标志物检验。
(三)影像学诊断:X线摄影(限相关部位);X线计算机体层检查(平扫、增强扫描、特殊三维成像)(限相关部位);彩色多普勒超声(限相关部位);心脏超声。
(四)临床诊断:相关部位穿刺术。
(五)临床手术治疗:局部麻醉。
(六)放射治疗【医用材料】一次性注射器(国产);采血器(国产);特殊采血管(国产);一次性输液器(国产);封闭式留置针(国产);封闭式安全留置针(国产);中心静脉导管(国产、进口);PIU 导管(国产、进口);埋入式化疗泵(国产、进口);一次性精密输液器(袋)(国产);一次性避光输液器(国产)。
二、尿毒症透析【用药X围】(一)《药品目录》西药部分7.2.4其他肠内营养药物;8.6.2抗甲状腺药物;8.7钙代谢调节药物;12.9其他神经系统药物;17.4其他泌尿系统药物;18.2.1.1肝素及低分子量肝素类药物;18.2.2溶栓药物;18.3抗贫血药物;19.调节水、电解质及酸碱平衡药物;21.4其他解毒药物。
【诊疗X围】(一)一般治疗操作:采血、注射、输液、置管、换药、护理。
(二)一般实验室诊断:血液一般检验;血栓与止血检验;尿液一般检验;穿刺液检验;蛋白质及多肽类检验;酶及相关物质检验;小分子含氮物质检验;碳水化合物及其相关物质检验;脂质及其相关物质检验;电解质、血气分析检验;微量元素检验;色素及其相关物质检验;感染免疫学检验;甲状旁腺激素。
(三)影像学诊断:数字化摄影(DR) (限相关部位);计算机X线摄影(CR)(限相关部位);上腹部X线计算机体层检查(平扫、增强扫描);下腹部X线计算机体层检查(平扫、增强扫描);彩色多普勒超声(限相关部位);心脏超声。
(四)临床诊断:十二通道常规心电图检查。
(五)临床手术治疗:局部麻醉;麻醉并发症处理。
(六)临床非手术治疗:透析治疗。
【医用材料】一次性注射器(国产);采血器(国产);特殊采血管(国产);一次性输液器(国产);封闭式留置针(国产);封闭式安全留置针(国产);透析器(国产、进口);透析管路(国产、进口)血液灌流器(国产、进口);中心静脉导管(国产、进口);其他透析病人使用材料。
三、器官移植后抗排斥【用药X围】(一)《药品目录》西药部分8.2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8.7钙代谢调节药物;9.1免疫抑制药物;12.9其他神经系统药物;18.2.1.1肝素及低分子量肝素类药物;19.调节水、电解质及酸碱平衡药物。
(二)《药品目录》中成药部分1.9.2养血剂。
【诊疗X围】(一)一般治疗操作:采血、注射、输液。
(二)一般实验室诊断:血液一般检验;尿液一般检验;蛋白质及多肽类检验;酶及相关物质检验;小分子含氮物质检验;碳水化合物及其相关物质检验;血药浓度及毒物检验。
(三)影像学诊断:数字化摄影(DR) (限相关部位);计算机X线摄影(CR)(限相关部位);腹膜后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泌尿系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双肾静脉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
【医用材料】一次性注射器(国产);采血器(国产);特殊采血管(国产);一次性输液器(国产);封闭式留置针(国产);封闭式安全留置针(国产)。
四、系统性红斑狼疮【用药X围】(一)《药品目录》西药部分2.2.2其他抗疟药物;3.1解热镇痛及非甾体抗炎药物;8.2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8.7钙代谢调节药物;9.1免疫抑制药物;9.2.4其他生物反应调节药物;10.1.1作用于DNA 化学结构药物;10.1.2影响核酸合成药物;15.1抗酸药物及抗溃疡药物;15.13其他消化系统药物;18.2.1.1肝素及低分子量肝素类药物;18.4升白细胞药物;19.调节水、电解质及酸碱平衡药物。
(二)《药品目录》中成药部分1.9.2养血剂。
【诊疗X围】(一)一般治疗操作:采血、注射、输液。
(二)一般实验室诊断:血液一般检验;尿液一般检验;蛋白质及多肽类检验;酶及相关物质检验;小分子含氮物质检验;碳水化合物及其相关物质检验;脂质及其相关物质检验;电解质、血气分析检验;色素及其相关物质检验;免疫功能检验;自身免疫病检验。
(三)影像学诊断:数字化摄影(DR)(限相关部位);计算机X线摄影(CR)(限相关部位);心脏彩色多普勒超声。
【医用材料】一次性注射器(国产);采血器(国产);特殊采血管(国产);一次性输液器(国产);封闭式留置针(国产);封闭式安全留置针(国产)。
五、地中海贫血【用药X围】(一)《药品目录》西药部分8.2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8.3雄激素、抗雄激素及同化激素类药物;9.1免疫抑制药物;12.9其他神经系统用药物;18.血液系统药物。
(二)《药品目录》中成药部分1.9扶正剂。
(三)符合本病种治疗的民族药(四)符合本病种治疗的中药饮片【诊疗X围】(一)一般治疗操作:采血、注射、输液。
血栓与止血检验;蛋白质及多肽类检验;酶及相关物质检验;小分子含氮物质检验;碳水化合物及其相关物质检验;电解质、血气分析检验。
(三)临床诊断:骨髓穿刺术。
(四)临床手术治疗:局部麻醉。
【医用材料】一次性注射器(国产);采血器(国产);特殊采血管(国产);一次性输液器(国产);封闭式留置针(国产);封闭式安全留置针(国产)。
六、血友病【用药X围】(一)《药品目录》西药部分8.2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8.3雄激素、抗雄激素及同化激素类药物;9.1免疫抑制药物;12.9其他神经系统用药物;18.血液系统药物。
(二)《药品目录》中成药部分1.9扶正剂。
(三)符合本病种治疗的民族药(四)符合本病种治疗的中药饮片【诊疗X围】(一)一般治疗操作:采血、注射、输液。
血栓与止血检验;蛋白质及多肽类检验;酶及相关物质检验;小分子含氮物质检验;碳水化合物及其相关物质检验;电解质、血气分析检验。
(三)临床诊断:骨髓穿刺术。
(四)临床手术治疗:局部麻醉。
【医用材料】一次性注射器(国产);采血器(国产);特殊采血管(国产);一次性输液器(国产);封闭式留置针(国产);封闭式安全留置针(国产)。
第二类慢性疾病一、重性精神病【用药X围】(一)《药品目录》西药部分12.1抗帕金森药物;12.3抗癫痫药物;12.4脑血管病用药物;12.5抗阿尔茨海默病药物;12.6中枢兴奋药物12.7镇静催眠药物;12.8抗偏头痛药物;12.9其他神经系统用药物;13.治疗精神障碍药物。
(二)《药品目录》中成药部分1.10 安神剂;1.12祛瘀剂。
(三)符合本病种治疗的民族药(四)符合本病种治疗的中药饮片【诊疗X围】(一)一般治疗操作:采血。
(二)一般实验室诊断:血液一般检验;尿液一般检验;蛋白质及多肽类检验;酶及相关物质检验;小分子含氮物质检验;碳水化合物及其相关物质检验;脂质及其相关物质检验;电解质、血气分析检验;色素及其相关物质检验。
(三)影像学诊断:肝胆胰脾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泌尿系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心脏彩色多普勒超声。
(四)临床诊断:脑电地形图检查;十二通道常规心电图检查。
【医用材料】采血器(国产);特殊采血管(国产)。
二、帕金森氏病【用药X围】(一)《药品目录》西药部分12.1抗帕金森病药物;12.3抗癫痫药物;12.4脑血管病用药物;12.5抗阿尔茨海默病药物;12.6中枢兴奋药物;12.7镇静催眠药物;12.8抗偏头痛药物;12.9其他神经系统用药物。
(二)《药品目录》中成药部分1.10安神剂;1.12祛瘀剂。
(三)符合本病种治疗的民族药(四)符合本病种治疗的中药饮片【诊疗X围】(一)一般治疗操作:采血。
(二)一般实验室诊断:血液一般检验;蛋白质及多肽类检验;酶及相关物质检验;小分子含氮物质检验;电解质、血气分析检验;色素及其相关物质检验。
(三)影像学诊断:头部X线计算机体层检查(平扫、增强扫描、特殊三维成像)。
(四)临床诊断:16导常规脑电图检查;脑电地形图检查。
【医用材料】采血器(国产);特殊采血管(国产)。
三、癫痫【用药X围】(一)《药品目录》西药部分12.1抗帕金森病药物;12.3抗癫痫药物;12.4脑血管病用药物;12.5抗阿尔茨海默病药物;12.6中枢兴奋药物;12.7镇静催眠药物;12.8抗偏头痛药物;12.9其他神经系统用药物。
(二)《药品目录》中成药部分1.10安神剂;1.12祛瘀剂。
(三)符合本病种治疗的民族药(四)符合本病种治疗的中药饮片【诊疗X围】(一)一般治疗操作:采血。
(二)一般实验室诊断:血液一般检验;蛋白质及多肽类检验;酶及相关物质检验;小分子含氮物质检验;电解质、血气分析检验;色素及其相关物质检验。
(三)影像学诊断:头部X线计算机体层检查(平扫、增强扫描、特殊三维成像)。
(四)临床诊断:16导常规脑电图检查;脑电地形图检查。
【医用材料】采血器(国产);特殊采血管(国产)。
四、再生障碍性贫血【用药X围】(一)《药品目录》西药部分8.2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8.3雄激素、抗雄激素及同化激素类药物;9.1免疫抑制药物;12.9其他神经系统用药物;18.血液系统药物。
(二)《药品目录》中成药部分1.9扶正剂。
(三)符合本病种治疗的民族药(四)符合本病种治疗的中药饮片【诊疗X围】(一)一般治疗操作:采血、注射、输液。
(二)一般实验室诊断:血液一般检验;血细胞学检验;血栓与止血检验;蛋白质及多肽类检验;酶及相关物质检验;小分子含氮物质检验;碳水化合物及其相关物质检验;电解质、血气分析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