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往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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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内部往来管理

1.目的

为加强集团内部各主体之间的往来管理,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工作规范。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及各区域公司之间

3.职责

各主体按本管理规定制作内部往来资料、管理内部往来事项。

4.内容

集团内部往来是指在集团内因各种经济业务而产生的应收未收、应付未付的款项,主要有;

(一)因各公司间项目分包结算而产生的往来;

(二)因项目合作所派遗人员产生的费用往来;

(三)其他原因产生的往来。如代垫费用、借支款项等

5 集团内部往来的处理

(1)内部往来分为借方往来和贷方往来,借方往来指一主体对另一主体有经济要求权,而另一主体所对应的往来则为贷方往来;

(2)当集团内部发生交易产生内部往来时,借方往来所在主体应及时确认该项交易,并向贷方往来所在主体发出《集团内部往来通知书》(格式见附件),并加盖财务专用章,当贷方往来所在单位收到集团内部往来通知书后,确认通知书的内容,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把回执交回借方往来所在主体;

(3)借方往来和贷方往来所在主体确认无误后,依据上述通知书及相关资料进行帐务处理;

(4)各主体应在每月月底相互之间进行内部往来的核对,并编制相关的往来调节表(格式见附件);6.附则

本规定自年月日开始执行。

内部往来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配合集团公司组织架构的调整,核定各子公司投资、流动资金及资产占用情况,合理计算各子公司损益情况,剔除虚增资产或负债,明确管理责任,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准确的依据,集团财务部特制定内部往来管理暂行办法。

2 适应范围

内部往来管理办法适用于集团及所辖

3 职责

3.1 财务管理中心负责归口管理及执行。

3.2 凡涉及到财务风险的部门配合执行。

4 内容

4.1 内部往来的主体

内部往来的主体是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区域分公司。

4.2 内部往来的处理方法

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区域分公司之间由于资金调拨或帐务调整等原因发生的往来款项,其帐务处理根据“内部结算单”中的实际收付计内部往来,月末相互挂帐单位之间通过“内部往来确认函”进行核对。

4.3 内部往来的具体帐务处理

4.3.1 属于同一系统的子公司之间发生往来,即物流系统内部和销售系统内部:

设物流公司甲对物流公司乙发生债权时:

物流公司甲作如下分录:

借方:其他应收款——内部往来——物流公司乙

贷方:现金(银行存款、其他相关科目)

物流公司乙作如下分录:

借方:现金(银行存款、其他相关科目)

贷方:其他应收款——内部往来——物流公司甲

物流公司甲对物流公司乙形成债务时:

物流公司甲作如下分录:

借方:现金(银行存款、其他相关科目)

贷方:其他应收款——内部往来——物流公司乙物流公司乙作如下分录:

借方:其他应收款——内部往来——物流公司甲

贷方:现金(银行存款、其他相关科目)

备注:同属销售系统内部的子公司之间往来处理同上。

销售公司乙调拨资金至物流公司甲或发生同类性质业务时:

物流公司甲作如下分录:

借方:现金(银行存款、其他相关科目)

贷方:其他应收款——内部往来——集团集团公司作如下分录:

借方:其他应付款——内部往来——物流公司甲

贷方:其他应收款——内部往来——销售公司乙销售公司乙作如下分录:

借方:其他应付款——内部往来——集团

贷方:现金(银行存款、其他相关科目)

4.4 内部往来的附件和对帐期

4.4.1 由于集团所辖所有子公司之间资金调拨频繁,内部往来业务发生频率较高,集团规定子公司进行帐务处理时,在对应的帐务处理凭证后必须附有“内部结算单”(详见附件一),以此作为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为财务监督、检查、往来对帐工作提供合理依据,从根本上避免往来核对不清时无法寻找依据的弊端。

4.4.2 为便于集团掌握所辖所有子公司内部往来的时时情况,统筹安排,同时避免大量内部往来由于核对不及时可能带来的虚增资产或负债。集团规定内部往来的对帐期为单位会计期间,即每月末的财务结帐日进行核对。月末对帐时,通过“内部往来确认函(详见附件二)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由双方财务负责人签字、盖章确认,双方对确认后的“确认函”要按月保管、按年装订成册,以作备查。集团财务进行不定期抽查。

4.5 内部往来管理办法的附件填报说明与实施

4.5.1 填写“附件一:内部结算单”时,由发生往来的双方公司根据发生的经济业务事实填写摘要、用途、金额,如有特殊情况说明,填写“备注”。财务负责人对内部结算单要进行审核,并对相关帐务处理负责。

备注:“内部结算单”适用于所有日常内部往来发生额确认,包括各区域分公司之间发生的往来和与集团发生的往来。

4.5.2 填写“附件二:内部往来确认函”时,由同属物流系统和销售系统的子公司月末结帐前根据自身内部往来情况按对方单位逐一发

出“确认函”,待对方填写确认回执。

备注:由于未达帐项或其他合理原因造成的月末余额核对不符,填写在“备注”栏中说明具体情况和金额,(年末结帐时须核对无误,处理未达帐项);对双方确认过的回执函必须按月保存、按年装订;“内部往来确认函”适用于月末结帐前的余额确认。(适于各区域公司之间发生的往来和与集团发生的往来)

5 记录

5.1 《内部结算单》

5.2 《内部往来确认函》

附件一:内部结算单

附件二:内部往来确认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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