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内部往来核算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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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集团内部往来管理规定

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集团内部往来管理规定

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集团内部往来管理规定Coca-cola standardization office【ZZ5AB-ZZSYT-ZZ2C-ZZ682T-ZZT18】某集团内部往来管理办法集团内部往来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集团内部各主体之间的往来管理,根据《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司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工作规范。

2.适用范围适用于深圳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拥有其过半数以上权益性资本的被投资企业、或虽未拥有被投资企业的半数以上的权益性资本但具有实质控制权的企业(以下简称下属公司)。

3.职责各主体按本管理规定制作内部往来资料、管理内部往来事项。

4.内容集团内部往来的定义及分类集团内部往来是指在集团内因各种经济业务而产生的应收未收、应付未付的款项;集团内部往来根据其产生的性质可以分为:(一)因货物(产成品或半成品)的购买和销售产生的往来;(二)因不动产或其他资产的购买和销售产生的往来;(三)因劳务的提供或取得而产生的往来;(四)因代理关系而产生的往来;(五)因房屋、设备以及人才租赁产生的往来;(六)因研究和开发的转让而产生的往来;(七)因某项许可证的使用而产生的往来;(八)因资金拆借的关系(包括现金或实物的贷款或权益分配)而产生的往来;(九)因提供担保和抵押而产生的往来;(十)其他原因产生的往来。

因集团内部交易而产生的损益将在合并会计报表中予以抵消,未涉及往来的交易不适用本规定。

集团内部往来的处理内部往来分为借方往来和贷方往来,借方往来指一主体对另一主体有经济要求权,而另一主体所对应的往来则为贷方往来;当集团内部发生交易产生内部往来时,借方往来所在主体应及时确认该项交易,并向贷方往来所在主体发出《集团内部往来通知书》(格式见附件),并加盖财务专用章,当贷方往来所在单位收到集团内部往来通知书后,确认通知书的内容,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把回执交回借方往来所在主体;借方往来和贷方往来所在主体确认无误后,依据上述通知书及相关资料进行帐务处理;各主体应在每月月底相互之间进行内部往来的核对,并编制相关的往来调节表(格式见附件);5.附则本规定自2003年6月1日开始执行。

内部往来管理规定

内部往来管理规定

内部往来管理规定一、基本概念内部往来,是指内部实行收支两条线核算方式的电力企业,其总部与所属非独立核算的基层单位之间,由于内部缴拨款项引起的账务往来。

二、内部往来核算的一般规定(一)内部往来核算的规定只适用于企业内部非独立核算的上下级单位之间的业务往来。

独立核算的母子公司之间、子公司相互之间的往来,应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往来处理,不作为内部往来核算。

(二)与内部往来有关的会计核算,除银行收付款业务和不涉及对方单位的会计差错更正外,都应当向对方单位发送加盖公章的书面列账通知,或将加盖公章的记账凭证副联及有关单证送对方单位代作列账通知。

(三)内部往来账务应当按季核对一致。

(四)企业编制的母公司会计报表中,所属内部核算单位之间的内部往来项目应相互抵销,不得留有余额。

(五)内部往来不得计提坏账准备。

三、会计科目设置企业应设置“内部往来”科目。

“内部往来”科目核算内部核算单位之间各种往来款项的发生与清结,借方反映应收额或偿付额,贷方反映应付额或收款额,期末余额可能为借方或贷方。

本科目应按照往来单位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往来业务比较复杂的,还应当在往来单位下按照业务性质或类别进行明细核算,如下拨生产费用、上缴电费收入、损益结转等。

四、内部往来的核算(一)经费拨付和收入上缴的核算1.上级单位根据现金流量预算等,实际下拨各单位生产经费时,借记“内部往来—××单位(下拨生产经费)”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下属单位收到下拨款项时,作相反会计分录。

2.下属单位将电费收入等上缴上级单位时,借记“内部往来—××单位(上缴电费收入)”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上级单位收到上缴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内部往来—××单位(上缴电费收入)”科目。

(二)损益结转的核算1.月末,下属单位将当月实现的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等结转上级单位时,借记“本年利润”或相关科目,贷记“内部往来—××单位(损益结转)”科目;将当月发生的主营业务亏损、其他业务支出、财务费用、营业外支出等结转上级单位时,借记“内部往来—××单位(损益结转)”科目,贷记“本年利润”或相关科目。

公司内部往来款管理制度

公司内部往来款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资金管理,规范往来款项的收付行为,保障公司资金安全,维护公司、员工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各部门、子公司及关联企业之间的往来款项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合法、合规、安全、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定义第四条往来款项:指公司内部各部门、子公司及关联企业之间因业务往来、内部借款、预付款等产生的资金往来。

第五条往来款项分类:(一)应收款项:公司对内部各部门、子公司及关联企业应收取的资金。

(二)应付款项:公司应向内部各部门、子公司及关联企业支付的资金。

第三章往来款项的确认与审批第六条往来款项的确认:(一)各部门、子公司及关联企业发生往来款项时,应及时向财务部门提交相关凭证。

(二)财务部门对凭证进行审核,确认款项的真实性、合法性。

第七条往来款项的审批:(一)各部门、子公司及关联企业发生往来款项,需按照公司内部审批权限进行审批。

(二)审批流程:由发生往来款项的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报财务部门备案。

第四章往来款项的收付第八条往来款项的收付:(一)应收款项:财务部门收到相关凭证后,应及时办理收款手续,并做好记录。

(二)应付款项:财务部门根据审批通过的凭证,及时办理付款手续,并做好记录。

第五章往来款项的核算与监督第九条往来款项的核算:(一)财务部门对往来款项进行核算,确保账实相符。

(二)财务部门定期编制往来款项报表,上报公司领导。

第十条往来款项的监督:(一)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对往来款项进行定期审计。

(二)审计部门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并提出整改建议。

第六章责任追究第十一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二条对协助、纵容资金违规占用的员工,公司将给予警告、记过、降职、解聘等处分,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公司内部往来账的管理制度

公司内部往来账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内部往来账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各职能部门、子公司及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内部往来账,是指公司内部各职能部门、子公司及关联方之间因业务往来而产生的应收账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预付账款等。

第二章管理原则第四条诚信原则:公司内部往来账管理应遵循诚信原则,确保各方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安全原则:加强内部往来账管理,确保资金安全,防止资金流失。

第六条规范原则: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规范内部往来账的核算、审批、监督等环节。

第七条效率原则:提高内部往来账管理效率,缩短资金周转周期。

第三章管理职责第八条财务部门负责制定内部往来账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并对内部往来账进行监督管理。

第九条各职能部门、子公司及关联方负责按照本制度规定,规范内部往来账管理。

第十条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内部往来账管理进行审计,确保制度执行情况。

第四章内部往来账核算与审批第十一条内部往来账核算(一)各职能部门、子公司及关联方应按照国家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制度,建立健全内部往来账核算体系。

(二)内部往来账核算应遵循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原则。

第十二条内部往来账审批(一)各职能部门、子公司及关联方在发生内部往来账时,应按照公司内部审批流程进行审批。

(二)审批流程包括:申请、审批、备案、审核、支付等环节。

第五章监督与检查第十三条财务部门定期对内部往来账进行核对,确保账实相符。

第十四条内部审计部门每年至少对内部往来账进行一次审计,发现违规行为,及时报告公司领导。

第十五条各职能部门、子公司及关联方应积极配合审计部门开展审计工作。

第六章违规处理第十六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处理:(一)对违反内部往来账管理规定的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等处分。

集团内部往来管理制度

集团内部往来管理制度

集团内部往来管理制度XXX内部往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集团公司及下属各项目公司、专业公司和医院(以下统称为“公司”)的各项经济业务顺利进行,规范集团内部往来管理程序,明确操作流程和作业标准,合理区分核算范围,科学执行考核措施,有效利用集团经营资源,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内部管理需要,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内部往来的管理部门为各发生部门和财务部,即公司对内部往来实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梯次管理。

各个部门均应以公司规章制度和经营需要为准绳,严格把关,分别履行好各自的职责。

第三条公司内部往来的管理以"必要、清晰、规范有序和集团整体观"为原则。

第四条公司的内部往来主要是指:一、集团公司与子公司或分部之间的资金调拨往来、贸易往来、费用往来以及其他能够形成往来帐款的经营行为。

二、集团所属的子公司或分部之间的资金调拨往来、贸易往来、费用往来以及其他能够形成往来帐款的经营行为。

第二章资金调拨往来第五条集团公司内部的任何资金调拨往来,由集团总部根据下属各子公司或分部的实际经营需求统一安排和实施。

未经集团总部批准,子公司或分部之间不得互相调拨资金。

第六条集团公司内部的资金挑唆往来,实行“内部有偿核算制”,即参照同期银行最低贷款利率和算法,根据资金占用时间、额度计算出资金占用费,分别计入资金调入方和调出方的用度预算考核指标内。

第七条前条所述“内部有偿核算制”为虚拟运行,即资金占用费分别调增和调减资金调入、调出两方的费用预算执行指标,由财务部根据费用预算项目进行另案登记、计算和相互核实,不进行实质的会计帐务处理和资金结付。

第三章贸易往来第八条集团内部的贸易往来包括相互之间的产品销售、提供服务等。

第九条集团内部的贸易往来除特殊业务或有特殊书面约定的业务外,设定相应的结账期,原则上不超过业务结束后的40天。

超过结账期尚未结算的,参照前章执行“内部有偿核算制”。

第四章用度往来第十条集团内部的费用往来主要是指集团本部与子公司或分部之间、子公司或分部之间的相互垫支费用。

公司往来账管理制度

公司往来账管理制度

公司往来账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规范公司往来账管理,提高财务管理效率,保障财务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往来账管理工作。

第三条定义1. 往来账:指公司与客户、供应商、合作伙伴等单位或个人之间发生的应收、应付款项及相关往来账目。

2. 往来账管理:指公司对应收、应付款项的核对、记录、结算和监督管理等工作。

第二章往来账管理第四条往来账结算1. 公司应及时对往来账款项进行结算;2. 对于应收账款,应根据实际到账情况及时进行核对并确认;3. 对于应付账款,应按照合同约定或协议进行结算,确保及时付款。

第五条往来账核对1. 公司应对往来账进行定期核对,确保账目准确无误;2. 对于异常账目,应及时查明原因,并做好记录和调整。

第六条往来账记录1. 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往来账簿记账制度,确保账目记录准确、完整;2. 对于重要的往来账项,应做好备查档案,便于日后查证。

第七条往来账监督1. 公司应建立往来账监督制度,对核对、记录、结算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2. 对于涉及财务风险的往来账项,应加强监督,防范风险发生。

第三章往来账管理流程第八条往来账管理流程1. 收到应收账款或应付账款通知后,应及时登记记录;2. 根据账款的到期时间,及时进行结算;3. 对于账款有异议或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处理,并记录备查。

第九条往来账管理人员1. 公司应指定专门负责往来账管理的人员;2. 往来账管理人员要接受专业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

第十条往来账管理文件1. 公司应建立完整的往来账管理文件,包括往来账簿、账款通知、结算单据等;2. 往来账管理文件要分类存档,便于查询和查阅。

第四章往来账管理控制第十一条往来账管理控制1. 公司应建立往来账管理控制制度,包括层级审批、权限分配、风险防范等;2. 对于重要往来账项,要进行严格控制和审批。

第五章往来账管理监督第十二条往来账管理监督1. 公司内部应设立专门机构进行往来账管理监督;2. 定期对往来账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整改。

内部往来对帐的管理规定

内部往来对帐的管理规定

内部往来对帐的管理规定1、对帐的具体要求:1)每月与外地分公司进行内部往来(12001科目)的核对,并出具《余额调节表》,对于未达帐项要及时与外地分公司联系查找原因,并通知相关人员调整。

2)每月与独立核算单位进行内部往来(12002科目)的核对,并出具《余额调节表》,对于未达帐项要及时与各独立核算单位联系查找原因,并通知相关人员调整。

3)每月与公司往来帐的核对,核算会计要于月末结帐后定期与公司核对有关往来帐并出具《余额调节表》。

内部往来帐的日常对帐工作由核算会计进行对帐,包括与公司往来帐的核对,根据对帐双方的增减项目调平后出具余额调节表。

对于商品调拨的拨出方、资金划拨的拨出方必须于1周内获取对方的确认回执。

分公司与之间的内部往来单月由会计对帐,双月由分公司进行对帐。

分公司各门店之间的对账主动方由分公司财务经理确定。

分公司每月把内部往来明细帐发邮件到总部财务管理中心。

2、发票管理(1)对于商品调出方的公司应在调入方办理商品入库时的当天开具销售发票。

发票应严格按照出库单所列货品、数量及时进行开具,一张发票可以汇总开具多张出库单,但一张出库单不能分开几张发票,不便于发票的勾对和往来的核对工作。

发票开具方应在当月会计期间内将所有交商品调入方进行帐务处理。

(2)ERP系统与用友财务系统为保证内部往来单位双方ERP系统与用友财务系统存货金额的一致性,对于出库方金额与入库方金额不一致的情况,应作如下处理:A、以双方确认的价格作财务帐,以保证双方往来价格的一致。

B、因分公司使用英克ERP系统原因造成商品运输单价格与实际价格不一致,由入库方(外地分公司)按照发票抽单齐全后,核对差额,差额计入“商品销售成本-内销”(销售折扣折让除外)(3)报送财务管理中心的相关资料:余额调节表、重要未达帐项说明。

3、处罚规定(1)对于未按期报送相关报表及资料的,对有关责任人员每次罚款50元。

(2)对于商品调出未按期开具销售发票或不按要求开具相关发票的每次处罚50元。

内部往来财务制度

内部往来财务制度

内部往来财务制度一、目的为了规范和管理公司内部各部门之间的资金往来,保障公司财务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各部门之间的资金往来业务。

三、基本原则1. 财务独立原则:各部门应当独立核算,确保财务数据真实可靠。

2. 资金规范使用原则:各部门应当合理使用资金,不得挪用他处。

3. 申请审批原则:各部门需提出资金需求计划并经相应审批程序后方可使用。

4. 记账核算原则:各部门相关资金往来应当及时记录并核算清楚。

5. 资金监督原则:公司财务部门有权对各部门资金往来进行监督和检查。

四、资金往来程序1. 部门提出资金需求计划:各部门应当根据实际需求提出经费计划,并明确资金用途、金额及使用时间等。

2. 审批流程:资金需求计划需按照公司规定的审批流程进行审批,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3. 支付流程:经过审批的资金需求计划,财务部门通过转账、支票等方式进行支付。

4. 记账核算:各部门应当将资金往来相关数据及时录入财务系统,确保账目清晰准确。

5. 监督检查:公司财务部门对各部门资金往来进行定期检查和核实,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资金往来责任1. 部门负责人应当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程序进行资金往来操作,确保合规合法。

2. 财务部门应当加强对各部门资金往来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3. 发现资金往来问题应当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4. 违反财务制度的行为将受到相应处罚。

六、资金往来风险防范1. 加强内部控制,确保各部门资金往来不受内部人员恶意干扰。

2. 定期开展资金往来合规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对于资金往来异常情况应当积极应对和处理,避免造成不良影响。

4. 建立健全资金往来风险防范机制,提高公司财务风险抵御能力。

七、其他相关事项1.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如有调整版本,以最新颁布版为准。

2. 对于本制度规定事项有争议的,由公司领导部门进行最终解释。

以上为公司内部往来财务制度,希望各部门严格执行,确保资金往来安全合规。

集团内部往来管理制度

集团内部往来管理制度

集团内部往来管理制度一、制度背景随着企业的不断发展和壮大,集团类型的企业已成为现代企业的主流形式。

集团型企业由于其庞大的组织结构和多元化的业务范围,往来管理更为复杂。

为了规范和加强集团内部往来管理,制定一套集团内部往来管理制度尤为必要。

二、制度目的1.规范内部往来行为,确保资金安全。

2.加强内部沟通,提高工作效率。

3.保障业务扩展的顺利进行,加强内部合作。

三、制度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内所有与往来有关的部门、员工。

四、制度内容1.内部往来的方式(1)集团公司内部的往来一般应当以转账方式进行。

特殊情况下,应当先向集团总部汇报并经过审批。

(2)若内部往来涉及纸质票据,应当由双方互相保管,且应经过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3)对于内部往来的财务凭证,应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归档,定期进行审查。

2.资金管理(1)资金应当由集团总部进行管理,具体操作流程应当根据集团总部的相关规定进行。

(2)各子公司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资金上缴集团总部。

(3)资金汇入员工私人账户的,应当经过集团总部审批,并应当与员工签署相关协议。

3.职责分工(1)集团总部应当负责统一协调内部往来和资金管理。

(2)各子公司应当负责自身往来和资金管理。

(3)各部门应根据工作职责的不同,对内部往来和资金管理进行分类、细致的管理。

4.报告制度(1)各子公司应当及时向集团总部汇报自身往来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等。

(2)集团总部应当对各子公司的汇报进行审核,快速反应问题并提出合理建议。

5.制度监督(1)集团总部应当负责内部往来和资金管理的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处理。

(2)各部门应当相互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报告。

(3)对违反内部往来和资金管理制度的行为,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制度实施1.制度颁布后,应当进行全员宣讲、培训。

2.制度的规定应当由各部门切实落实、执行,并进行定期检查。

3.制度应当随着公司的发展,在实际操作中持续改进和完善。

六、制度遵守要求所有部门、员工应当根据制度规定进行行为,如有不符合规定的行为,应当及时向上级报告并接受相应的处罚。

集团内部往来核算管理办法

集团内部往来核算管理办法

集团内部往来核算管理办法1. 引言在现代企业中,往来核算是一种重要的管理手段,用于准确记录和监控企业内部不同部门、子公司之间的经济交易和资金流动。

合理有效的内部往来核算管理办法,对于集团公司的财务管理和决策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介绍集团内部往来核算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并提供详细的指导。

2. 内部往来核算管理办法的基本原则•准确性原则:内部往来核算的记录和处理应准确无误,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不得篡改、伪造或操纵内部往来数据。

•全面性原则:内部往来核算应涵盖集团内全部相关部门和子公司之间的交易和资金流动,确保全面而系统地掌握集团内部往来情况。

•公平性原则:内部往来核算应按照公平的原则进行,保证各部门、子公司之间的交易和资金流动符合市场规则和法律法规,并且公平对待各方利益。

•时效性原则:内部往来核算应及时反映集团内部往来交易和资金流动的情况,确保及时提供准确的财务报告。

3. 内部往来核算的基本流程3.1 内部往来交易的登记与确认集团内部往来交易发生时,各部门或子公司应及时登记交易信息并确认交易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登记与确认的主要步骤包括:1.登记交易信息:各部门或子公司应将交易相关信息记录在内部往来交易台账中,包括交易日期、交易对象、交易金额等。

2.确认交易真实性:各部门或子公司应对交易进行核实和确认,确保交易事实真实可信。

3.2 内部往来交易的清算与结算内部往来交易的清算与结算是指各部门或子公司在一定周期内对已登记的交易进行清算和结算。

具体流程如下:1.清算往来款项:各部门或子公司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往来款项进行清算,包括计算各部门或子公司之间的应收应付款项。

2.结算款项:根据清算结果,各部门或子公司应及时进行结算,即支付应付款项或收取应收款项。

3.3 内部往来交易的核对与调整为确保内部往来核算的准确性,集团公司应定期对已清算和结算的往来交易进行核对和调整。

主要步骤包括:1.核对往来款项:各部门或子公司应对已结算的往来款项进行核对,核实款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集团内部往来管理规定

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集团内部往来管理规定

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集团内部往来管理规定RUSER redacted on the night of December 17,2020某集团内部往来管理办法集团内部往来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集团内部各主体之间的往来管理,根据《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司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工作规范。

2.适用范围适用于深圳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拥有其过半数以上权益性资本的被投资企业、或虽未拥有被投资企业的半数以上的权益性资本但具有实质控制权的企业(以下简称下属公司)。

3.职责各主体按本管理规定制作内部往来资料、管理内部往来事项。

4.内容集团内部往来的定义及分类集团内部往来是指在集团内因各种经济业务而产生的应收未收、应付未付的款项;集团内部往来根据其产生的性质可以分为:(一)因货物(产成品或半成品)的购买和销售产生的往来;(二)因不动产或其他资产的购买和销售产生的往来;(三)因劳务的提供或取得而产生的往来;(四)因代理关系而产生的往来;(五)因房屋、设备以及人才租赁产生的往来;(六)因研究和开发的转让而产生的往来;(七)因某项许可证的使用而产生的往来;(八)因资金拆借的关系(包括现金或实物的贷款或权益分配)而产生的往来;(九)因提供担保和抵押而产生的往来;(十)其他原因产生的往来。

因集团内部交易而产生的损益将在合并会计报表中予以抵消,未涉及往来的交易不适用本规定。

集团内部往来的处理内部往来分为借方往来和贷方往来,借方往来指一主体对另一主体有经济要求权,而另一主体所对应的往来则为贷方往来;当集团内部发生交易产生内部往来时,借方往来所在主体应及时确认该项交易,并向贷方往来所在主体发出《集团内部往来通知书》(格式见附件),并加盖财务专用章,当贷方往来所在单位收到集团内部往来通知书后,确认通知书的内容,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把回执交回借方往来所在主体;借方往来和贷方往来所在主体确认无误后,依据上述通知书及相关资料进行帐务处理;各主体应在每月月底相互之间进行内部往来的核对,并编制相关的往来调节表(格式见附件);5.附则本规定自2003年6月1日开始执行。

集团内部往来资金核算制度

集团内部往来资金核算制度

集团内部往来资金核算制度1. 概述集团内不同子公司之间的资金流动,如资金借贷、货款等,是集团内部成员的常见行为。

针对集团内部往来资金的核算,制定一套完备、规范、透明的资金核算制度,可帮助集团全面掌握资金流动情况,进而做出更加明智的经营决策。

2. 内容2.1 核算对象集团内部往来资金核算的对象主要包括集团本部、集团旗下子公司以及集团参股企业。

其中,对子公司与参股企业的资金往来进行核算时,应当考虑企业之间的资本性质、交易金额、交易周期、交易方式等因素。

2.2 规范资金流程需要建立一套详细的资金流程制度,包括资金收付、账务处理和信息披露等环节,以规范和加强集团内部各成员之间的资金往来活动,为较好的资金流程提供保障。

###2.3 交易方式包括电汇、存款、询价、货款和支票等多种交易方式。

其中,在资金转移时,应当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及时报告和处理相关信息,减少财务风险。

2.4 结算方式集团内部往来资金的结算方式范围包括现金结算、银行转账、委托划转和贷款等。

结算方式的选择需根据不同业务和交易的性质来确定,同时应保证结算方式的安全性和合理性。

2.5 制度保障制度保障体系应从内部审计、信息系统、财务职责等多个方面入手,加强对集团内部往来资金的监管和控制力度,确保集团内部往来资金安全、合规、稳定。

3. 建设方案为了规范集团内部往来资金活动,建立完善的资金核算制度,应按以下方案建设:3.1 制定制度文件对集团内部往来资金核算制度进行详细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包括制度原则、核算对象、核算流程、制度保障等内容,使制度文件能够对集团内部往来资金相关活动进行有效管理。

3.2 制定流程工具制定流程图和表格等工具,以规范资金流程,提高核算效率,减少财务风险。

3.3 建系统平台建立完备、先进的信息系统平台,以电子化方式管理集团内部往来资金活动,提高核算效率和质量,实现集中化管理。

3.4 培训与宣传制定培训计划和宣传方案,对集团内部往来资金核算制度进行有效宣传和培训,让所有相关人员都能理解、遵守并履行制度。

往来核销管理制度

往来核销管理制度

往来核销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公司财务流程,保障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提高往来款项的核销效率和准确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往来款项的核销管理,并严格执行,确保公司资金的安全和可靠性。

二、往来款项的范围公司内部往来款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1. 部门之间的往来款项;2. 员工之间的往来款项;3. 公司与供应商之间的往来款项;4. 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往来款项;5. 公司与其他合作伙伴之间的往来款项。

三、往来款项的处理流程1. 往来款项的申请和确认(1)部门之间的往来款项:申请部门需填写往来款项申请表,并提交给财务部门进行确认;(2)员工之间的往来款项:需填写往来款项申请表,并提交给财务部门进行确认;(3)公司与供应商、客户及其他合作伙伴之间的往来款项:需填写往来款项申请表,并获得相关合作伙伴的确认。

2. 往来款项的核销和记录(1)核销款项的情况和金额需一致,如有不符合情况需及时处理;(2)核销款项应经申请部门和财务部门确认后方可进行;(3)核销后需及时在账务系统中进行记录,并做好相关凭证的保存。

3. 往来款项的审批和领取(1)经确认核销的款项需交付给相应的部门、员工、供应商、客户或其他合作伙伴;(2)领取款项的人员应进行签字确认,并确保款项的安全。

四、往来款项的财务监督1. 财务监督部门对往来款项的核销流程、记录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2. 发现核销款项存在问题时,应及时通报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并进行追踪检查;3. 严格遵守公司财务制度,确保款项的安全和准确性。

五、往来款项管理的责任1. 各部门负责人应加强对往来款项的管理和监督,确保款项的安全和准确性;2. 财务部门应做好往来款项的核销记录和管理,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3. 员工应遵守公司往来款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确保款项的安全和准确性。

六、往来款项管理制度的执行效果经过制定和执行,公司往来款项核销管理制度得到了有效的推行和执行,提高了往来款项核销的准确性和效率,保障了公司资金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集团内部往来管理制度

集团内部往来管理制度

集团内部往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内部往来行为,防范内部风险,加强内部监督和控制,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内各成员单位之间的各类经济来往活动。

第三条集团内各成员单位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确保内部往来行为合法合规。

第四条集团内往来行为包括资金财务往来、物资采购往来、人员协调往来等各种形式。

第五条集团内往来管理应当坚持诚实信用、公平正义、协调互助的原则,促进集团内部合作与发展。

第二章内部往来基本原则第六条集团内往来应当遵循真实、合理、有效的原则,确保各成员单位之间的互利互惠。

第七条集团内成员单位之间不得发生虚假、造假、欺诈的往来行为。

第八条集团内成员单位之间应当相互尊重、平等互惠,不得以任何形式损害其他单位的利益。

第九条集团内成员单位之间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往来管理制度,明确各自的权责义务和职责分工。

第十条集团内往来行为应当依法合规,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集团内部规章制度。

第三章资金财务往来管理第十一条集团内各成员单位进行资金往来,应当依照财务程序和流程,确保用款真实合法。

第十二条集团内资金往来应当遵循审批制度,确保内部决策合理有效。

第十三条集团内资金往来应当及时记录,定期汇总报表,确保财务信息准确完整。

第十四条集团内资金往来应当实行三审制度,避免财务风险和错误。

第十五条集团内资金往来应当加强监督和检查,确保各成员单位间的资金安全。

第十六条集团内资金往来应当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及时处理异常情况。

第四章物资采购往来管理第十七条集团内物资采购往来应当遵循公开、公平、竞争的原则,确保采购活动合法。

第十八条集团内物资采购往来应当依据采购程序和标准,确保采购品质稳定。

第十九条集团内物资采购往来应当加强供应商管理,建立合作关系,维护集团整体利益。

第二十条集团内物资采购往来应当加强质量监督和验收,确保采购物资符合质量标准。

第二十一条集团内物资采购往来应当建立实物清点和库存管理,防止物资浪费和损失。

集团公司内部核算单位有关会计处理规定

集团公司内部核算单位有关会计处理规定

集团公司内部核算单位有关会计处理规定一、设置“内部往来”、“本年利润”、“上级拨入资金”科目。

(一)“内部往来”科目用于损益性项目结转,“本年利润”科目作为损益性项目结转的中间科目,为满足收支两条线管理和电费上缴管理的需要,“内部往来”科目又分为“收入”、“经费”和“利润”三个明细科目,“本年利润”下设“结转”明细科目。

(二)“上级拨入资金”科目用于资本性项目结转,为满足资本性收支核算与管理的需要,“上级拨入资金”科目又分为“折旧资金”、“权益资金(公积金、公益金、资本公积等)”明细科目。

(三)“内部往来”和“上级拨入资金”科目涵盖了大部分内部往来业务,对账工作量非常大,各单位任何涉及这两个科目的会计处理,都必须以列账凭证的方式通知对方,以便于集团公司编制月度财务报表时对这两个项目进行抵消处理,各单位在上报月度报表前必须首先核对一致,内部往来对账工作纳入年度决算评比考核范围。

二、损益性项目结转各下属单位每月按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模式规定,核算与集团公司之间有关电(热)费收入和经费的往来账务,并将月末形成的损益通过“内部往来”科目直接结转集团公司。

(一)收入的结转程序根据集团公司管理及考核重点不同,电、热费收入通过“内部往来一收入”账户结转,其他收入项目通过“内部往来一经费”账户结转,与之相适应,所有内部核算单位必须开立“收入”和“支出”两个银行账户。

1.电、热费收入结转程序(1)内部核算单位实现发电(供热)收入借:应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一电(热)费收入贷:应交税金一应交电力增值税(销项税额)(2)月末结转电、热费收入借:主营业务收入一电(热)费收入贷:本年利润一电、热费收入(3)收回电热费价款存入银行收入专户借:银行存款贷:应收账款(4)上缴集团公司电、热费(含销项税)借:内部往来一收入贷:银行存款(5)按上缴销项税额调整账户(电力产品收入X17%,热力产品收入X13%)借:内部往来一经费借:内部往来一收入(红字)(6)上缴的销项税款并入月度经费拨付借:银行存款贷:内部往来一经费2.其他收入类项目结转程序(1)实现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及取得投资收益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等)贷: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投资收益等)(2)上缴集团公司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投资收益等)借:内部往来一经费贷:银行存款(3)月末结转其他收入借: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投资收益)贷:本年利润一其他收入(二)成本费用的结转程序成本费用项目全部通过“内部往来一经费”和“本年利润一成本费用”账户按月合并结转。

集团内部管理对账制度范本

集团内部管理对账制度范本

集团内部管理对账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内部管理,规范账务监控,提高账务数据真实水平,规避和及时发现账务问题隐患,确保账账相符和账实相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对账工作包括会计账核对、监控与对账、应收应付往来款对账。

对账工作由财务部主持,由相关部门或人员支持配合。

第三条对账工作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对账工作涉及到的企业内部人员应当积极配合,优先完成。

第四条对账工作涉及到的人员应当在对账前,完成本职工作范围内的账务处理、账务登记,以建立真实可靠的对账平台。

对账平台的基本要求,就是每天要在第一时间内完成各自的工作。

这需要优化各种票据的报送流程,票据一定要天天送达到所需部门尤其是财务部门,以利于进行账务处理。

第五条监控与对账、应收款对账、应付款对账应当双方签字或盖账确认,以明确责任和规避管理风险;签字或盖章确认的资料应当妥善保管和规档。

第六条对账责任人在对账过程中,能够以企业的利益为重,主动、积极、热诚的与对方单位或个人沟通,确保对账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会计账核对第七条会计账核对是指对集团内部各子公司的会计账簿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相互核对,以确保会计账簿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八条会计账核对工作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核对内容包括:账簿记录、凭证、账务处理等方面。

第九条会计账核对工作由财务部组织实施,各子公司财务部门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账簿资料,共同完成核对工作。

第十条会计账核对发现差异的,应当及时查明原因,并进行调整。

调整后,应当对差异事项进行书面记录,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第三章往来款对账第十一条往来款对账是指对集团内部各子公司之间的应收款、应付款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相互核对,以确保往来款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二条往来款对账工作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核对内容包括:往来款项的账面余额、实际发生额、结算方式等方面。

第十三条往来款对账工作由财务部组织实施,各子公司财务部门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往来款项资料,共同完成对账工作。

集团内部结算管理制度

集团内部结算管理制度

集团内部结算管理制度一、目的加强集团内部往来业务核算的管理,避免内部公司的往来核算不清,适应集团财务管理需求,达到集团报表合并的要求。

二、适用范围集团及下属各关联公司间发生的内部往来业务。

三、内部结算流程1、各关联公司间发生往来业务时,由付款公司填制集团公司内部结算单(一式三联,一联留存,双方各一联),并将其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往来公司,进行往来结算;2、各公司收到往来公司发送的电子版结算单后,应及时做账;3、每个报销日(周三),各公司财务负责人统一回集团,在纸质版结算单上双方签字确认;4、各公司应在每月结账前,完成当月对帐工作:①每月30日至次月1日,各公司财务部将与集团内部其他公司当月的往来明细通过电子邮件发送;②各公司在收到往来明细后,应及时核对,核对中发现的错误,错误方应及时纠正.往来对帐工作,应在次月1日前完成;③各公司应于次月1日下班前制作往来对账表签字后发送给对应公司,对应公司应在收到对帐表的1日内签字回传;④对账表除特殊情况外,不得出现调节项.特殊情况是指单据发出方按规定日期发出,而接收方在次月1日下班前未收到往来单据的情况。

;⑤对账表在任何时候都不得出现跨月调节项;⑥每月2日,各公司应将所有往来对账表报送集团财务部一份,以便监督管理。

四、内部结算单填制说明1、票据号根据“付款公司(三位)+年+月+编号(4位)”格式编写,例“JDB2016070001”2、结算方式有银行、现金、挂账、抵账四种①银行:通过银行转账进行资金划拨的方式进行内部往来结算②现金:通过现金收付进行资金往来的方式进行内部往来结算③挂账:不涉及资金收付,通过挂账的方式进行内部往来结算④抵账:前期有挂账未收付的,可通过抵账的方式进行内部往来结算3、内部结算单一式三联,依次为存根联、收款方联、付款方联。

附件1:集团公司内部结算单票据号:JDB2016060001 年月日附件张附件2:集团财务管理部2016年7月7日。

内部往来管理办法

内部往来管理办法

XXX有限公司内部往来资金结算管理办法第一条总则。

为了加强集团所属单位内部往来核算和资金结算,适应集团公司财务管理要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止内部单位相互拖欠形成三角债,真实反映集团公司内部债权债务,明确管理责任,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集团公司本部及集团所属二级单位.集团所属二级单位指集团独立考核的项目部、区域代表处、分公司、事业部和控股子公司.第三条内部往来定义内部往来是指集团公司本部、集团所属各级核算单位与集团公司内部其他单位发生的各种债权债务关系。

第四条内部往来分类及核算1、内部往来—-借款及利息(含借款);2、内部往来——日常往来,包括核算单位之间垫付的社保、医疗保险、折旧费、保函手续费、财务手续费等代垫性质往来,本部为二级单位临时垫付或银行划拨的保函、承兑保证金和手续费等,核算单位之间因内部业务结算发生的应收应付款项;3、内部往来-—项目保证金,核算二级单位与集团公司本部间因项目投标、履约等需要通过集团公司基本账户支付和退回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4、内部往来——押金,核算二级单位因项目开立保函、担保、保证合同履约等因素向集团公司本部交纳和退回的押金等款项。

5、内部往来-—应交利润,核算二单位应交和未交的项目利润、外经证费用或分摊的企业所得税,项目部在项目所在地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税票转集团公司本部抵减年度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在本科目核算。

第五条内部资金拆借管理1、集团公司本部财务管理处对集团所属二级单位资金拆借进行统一集中管理,不允许集团所属二级单位之间相互拆借资金。

2、集团公司本部财务管理处应建立资金集中管理资金池,二级单位经营闲置自有资金统一归集到本部资金管理池,内部有偿拆借使用,资金拆借使用管理办法另订.3、二级单位对所辖项目部、分支机构(以下统称三级核算单位)的资金使用和内部往来负责统一结算管理.三级核算单位与集团内部其他单位发生的内部往来,月末统一结转到二级核算单位清算.第六条内部往来管理规定1、集团本部、二级单位财务负责人和主办会计应严格执行集团内部往来核算管理制度,月末结账前必须及时进行内部往来对账签字.对账发生未达账项,应编制调节表,并在次月初按调节后核对无误金额支付结清账目.2、二级单位管辖三级单位与集团内部其他二级单位的发生的内部往来月末统一转到其管辖的二级主管单位核算和统一结算.3、集团本部与二级单位、二级单位之间内部往来中的借款利息(除BT项目外)、日常往来债权债务余额,必须每月及时清算结清,不允许内部单位相互拖欠,形成“三角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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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内部往来核算管理
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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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
内部往来核算管理办法
版本号:A/0
目录
1.目的
为了规范集团结算中心与成员企业之间内部往来,明晰内部往来核算处理规则,真实反映集团公司内部的债权债务关系,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财务结算中心与成员企业所发生的内部结算和内部借贷款业务。

3.流程负责人
此流程负责人为集团财务中心总监,对流程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负责。

4.评价指标

5.术语和定义
内部往来:是指集团结算中心与成员企业发生的内部结算和内部拆借所产生的往来。

结算往来:是指成员企业上划集团结算中心资金以及结算中心下拨成员企业资金所产生的往来;
经营往来:是指成员企业因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向集团结算中心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所产生的往来;
投资往来:是指成员企业因配置长期资产或为了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资金缺口而向结算中心申请长期资金贷款所产生的往来。

投资往来包括集团结算中心对各成员企业的注册资本金;
信贷往来:是指成员企业作为融资平台或作为结算中心贷款受托支付平台而产生与结算中心的往来;
信托往来:是指结算中心委托成员企业对外支付所产生的往来。

6.策略与原则
统一核算原则;
成员企业之间禁止拆借原则;
7.职责
集团结算中心
(1)集团结算中心是内部往来核算管理办法的归口管理部门;
(2)负责内部往来业务相关制度的制定;
(3)负责定期与成员企业对账,确保账账相符。

成员企业
(1)成员企业为内部往来核算业务的执行部门;
(2)严格贯彻执行集团结算中心相关制度及规定;
(3)负责每月与集团结算中心对账。

8.工作制度
内部往来核算管理
结算往来核算
资金上划核算
一般情况,结算中心根据集团资金的管理需要和成员企业的业务特性和需求,在资金系统中设置每日零余额或留存小额备用金的方式定时归集各成员企业资金。

新开展业务的成员企业在资金系统上线前主动把收款行资金归集到结算中心的银行账户。

在特殊情况下,结算中心可以临时手动上划归集成员企业的资金。

集团结算中心和成员企业根据实际上划的资金,账务核算如下:
集团结算中心: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 -内部往来- -结算往来
成员单位:
借:其他应收款- -内部往来- -结算往来
贷:银行存款
资金下拨核算
集团结算中心根据成员企业的日资金计划申请,将资金从银行账户下拨到成员企业银行账户。

原则上成员企业每日上午10点前完成下拨资金申请,结算中心在上午10:30点前完成下拨
集团结算中心和成员企业根据实际下拨的资金,账务核算如下:
集团结算中心:
借:其他应收款- -内部往来- -结算往来
贷:银行存款
成员企业: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 -内部往来- -结算往来
经营往来核算
成员企业根据年度经营计划和预算,结合自身的运营阶段,预测年度运营资金需求,向集团结算中心申请年度流动资金贷款额度。

集团结算中心根据成员业务特性和资金运行规律以及年度预算和资金计划,审批成员企业的流动资金贷款额度。

流动资金贷款额度每年度随年度预算核定一次,半年度调整。

在年度流动资金贷款额度范围内,成员企业在实际需要贷款时,oa上按要求填写申请“经营性借款审批流程”,批准后发放贷款。

每笔贷款申请明晰贷款理由和还款时间,
集团结算中心和成员企业根据实际发放的流动资金贷款,账务核算如下:
集团结算中心:
借:其他应收款- -内部往来- -经营往来
贷:银行存款
成员企业: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 -内部往来- -经营往来
成员企业按约定时间还款,或使用在结算中心上划留存资金归还贷款,
核算账户处理如下:
集团结算中心: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 -内部往来- -经营往来
成员企业:
借:其他应收款- -内部往来- -经营往来
贷:银行存款
成员企业不能如期还款,在到期前做展期申请,展期申请同“经营性借款审批流程”。

不能展期申请的,集团结算中心加收2%的罚息。

投资往来核算
集团结算中心根据成员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和注册资金本投资的实际情况审批贷款额度。

成员企业为了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向集团结算中心申请的贷款也属于长期资金贷款。

一般情况,成员企业每年度随年度预算调整一次投资往来余额。

新成立的成员企业,在固定资产投入当期向集团结算中心申请长期资金贷款。

集团结算中心和成员企业根据实际发放的长期资金贷款,账务核算处理如下:
集团结算中心:
借:其他应收款- -内部往来- -投资往来
贷:银行存款
成员企业: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 -内部往来- -投资往来
成员企业将上述款项归还集团后,账务核算反向处理。

信贷往来核算
核算成员企业作为融资平台或作为结算中心贷款受托支付平台而产生与结算中心的往来,即核算集团根据“三法一指引”要求将银行贷款资金给予各成员企业,由成员企业将贷款资金打给上游供货商而给予一定免息期所产生的往来资金,包括银行贷款放款给集团总部和银行贷款直接放款给各成员企业两种途径来源的资金。

根据内部实际发生业务,账务核算处理如下:
集团结算中心:
借:其他应收款- -内部往来- -信贷往来
贷:银行存款
成员企业: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 -内部往来- -信贷往来
成员企业贷款归集给集团或归还集团贷款,账务核算做相反处理。

信托往来核算
核算结算中心委托成员企业对外支付所产生的往来,即因业务需要集团结算中心通过指定成员企业为其代付保证金、代付并购款、代付土地租赁金、代付费用等款项所发生的内部往来。

根据实际代付情况,账务核算处理如下:
集团结算中心:
借:其他应收款- -内部往来- -信托往来
贷:银行存款
成员企业: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 -内部往来- -信托往来
每年12月份对信托往来余额和明细进行梳理和确认,对于影响成员企业当期损益且成员企业为盈利的,视同虚拟分红,进行清理。

内部往来核对管理
成员企业应了解内部往来款项的界定,保证内部往来款项核算科目录入的准确性;
成员企业每月和集团核算部门核对,保证双方录入科目统一;
集团结算中心和成员企业每月核对各类内部往来余额与资金系统各类贷款余额保持一致,以保证内部往来的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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