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内部往来核算管理规定
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集团内部往来管理规定

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集团内部往来管理规定Coca-cola standardization office【ZZ5AB-ZZSYT-ZZ2C-ZZ682T-ZZT18】某集团内部往来管理办法集团内部往来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集团内部各主体之间的往来管理,根据《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司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工作规范。
2.适用范围适用于深圳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拥有其过半数以上权益性资本的被投资企业、或虽未拥有被投资企业的半数以上的权益性资本但具有实质控制权的企业(以下简称下属公司)。
3.职责各主体按本管理规定制作内部往来资料、管理内部往来事项。
4.内容集团内部往来的定义及分类集团内部往来是指在集团内因各种经济业务而产生的应收未收、应付未付的款项;集团内部往来根据其产生的性质可以分为:(一)因货物(产成品或半成品)的购买和销售产生的往来;(二)因不动产或其他资产的购买和销售产生的往来;(三)因劳务的提供或取得而产生的往来;(四)因代理关系而产生的往来;(五)因房屋、设备以及人才租赁产生的往来;(六)因研究和开发的转让而产生的往来;(七)因某项许可证的使用而产生的往来;(八)因资金拆借的关系(包括现金或实物的贷款或权益分配)而产生的往来;(九)因提供担保和抵押而产生的往来;(十)其他原因产生的往来。
因集团内部交易而产生的损益将在合并会计报表中予以抵消,未涉及往来的交易不适用本规定。
集团内部往来的处理内部往来分为借方往来和贷方往来,借方往来指一主体对另一主体有经济要求权,而另一主体所对应的往来则为贷方往来;当集团内部发生交易产生内部往来时,借方往来所在主体应及时确认该项交易,并向贷方往来所在主体发出《集团内部往来通知书》(格式见附件),并加盖财务专用章,当贷方往来所在单位收到集团内部往来通知书后,确认通知书的内容,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把回执交回借方往来所在主体;借方往来和贷方往来所在主体确认无误后,依据上述通知书及相关资料进行帐务处理;各主体应在每月月底相互之间进行内部往来的核对,并编制相关的往来调节表(格式见附件);5.附则本规定自2003年6月1日开始执行。
内部往来管理规定

内部往来管理规定一、基本概念内部往来,是指内部实行收支两条线核算方式的电力企业,其总部与所属非独立核算的基层单位之间,由于内部缴拨款项引起的账务往来。
二、内部往来核算的一般规定(一)内部往来核算的规定只适用于企业内部非独立核算的上下级单位之间的业务往来。
独立核算的母子公司之间、子公司相互之间的往来,应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往来处理,不作为内部往来核算。
(二)与内部往来有关的会计核算,除银行收付款业务和不涉及对方单位的会计差错更正外,都应当向对方单位发送加盖公章的书面列账通知,或将加盖公章的记账凭证副联及有关单证送对方单位代作列账通知。
(三)内部往来账务应当按季核对一致。
(四)企业编制的母公司会计报表中,所属内部核算单位之间的内部往来项目应相互抵销,不得留有余额。
(五)内部往来不得计提坏账准备。
三、会计科目设置企业应设置“内部往来”科目。
“内部往来”科目核算内部核算单位之间各种往来款项的发生与清结,借方反映应收额或偿付额,贷方反映应付额或收款额,期末余额可能为借方或贷方。
本科目应按照往来单位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往来业务比较复杂的,还应当在往来单位下按照业务性质或类别进行明细核算,如下拨生产费用、上缴电费收入、损益结转等。
四、内部往来的核算(一)经费拨付和收入上缴的核算1.上级单位根据现金流量预算等,实际下拨各单位生产经费时,借记“内部往来—××单位(下拨生产经费)”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下属单位收到下拨款项时,作相反会计分录。
2.下属单位将电费收入等上缴上级单位时,借记“内部往来—××单位(上缴电费收入)”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上级单位收到上缴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内部往来—××单位(上缴电费收入)”科目。
(二)损益结转的核算1.月末,下属单位将当月实现的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等结转上级单位时,借记“本年利润”或相关科目,贷记“内部往来—××单位(损益结转)”科目;将当月发生的主营业务亏损、其他业务支出、财务费用、营业外支出等结转上级单位时,借记“内部往来—××单位(损益结转)”科目,贷记“本年利润”或相关科目。
公司内部往来款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资金管理,规范往来款项的收付行为,保障公司资金安全,维护公司、员工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各部门、子公司及关联企业之间的往来款项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合法、合规、安全、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定义第四条往来款项:指公司内部各部门、子公司及关联企业之间因业务往来、内部借款、预付款等产生的资金往来。
第五条往来款项分类:(一)应收款项:公司对内部各部门、子公司及关联企业应收取的资金。
(二)应付款项:公司应向内部各部门、子公司及关联企业支付的资金。
第三章往来款项的确认与审批第六条往来款项的确认:(一)各部门、子公司及关联企业发生往来款项时,应及时向财务部门提交相关凭证。
(二)财务部门对凭证进行审核,确认款项的真实性、合法性。
第七条往来款项的审批:(一)各部门、子公司及关联企业发生往来款项,需按照公司内部审批权限进行审批。
(二)审批流程:由发生往来款项的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报财务部门备案。
第四章往来款项的收付第八条往来款项的收付:(一)应收款项:财务部门收到相关凭证后,应及时办理收款手续,并做好记录。
(二)应付款项:财务部门根据审批通过的凭证,及时办理付款手续,并做好记录。
第五章往来款项的核算与监督第九条往来款项的核算:(一)财务部门对往来款项进行核算,确保账实相符。
(二)财务部门定期编制往来款项报表,上报公司领导。
第十条往来款项的监督:(一)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对往来款项进行定期审计。
(二)审计部门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并提出整改建议。
第六章责任追究第十一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二条对协助、纵容资金违规占用的员工,公司将给予警告、记过、降职、解聘等处分,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公司内部往来账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内部往来账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各职能部门、子公司及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内部往来账,是指公司内部各职能部门、子公司及关联方之间因业务往来而产生的应收账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预付账款等。
第二章管理原则第四条诚信原则:公司内部往来账管理应遵循诚信原则,确保各方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安全原则:加强内部往来账管理,确保资金安全,防止资金流失。
第六条规范原则: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规范内部往来账的核算、审批、监督等环节。
第七条效率原则:提高内部往来账管理效率,缩短资金周转周期。
第三章管理职责第八条财务部门负责制定内部往来账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并对内部往来账进行监督管理。
第九条各职能部门、子公司及关联方负责按照本制度规定,规范内部往来账管理。
第十条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内部往来账管理进行审计,确保制度执行情况。
第四章内部往来账核算与审批第十一条内部往来账核算(一)各职能部门、子公司及关联方应按照国家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制度,建立健全内部往来账核算体系。
(二)内部往来账核算应遵循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原则。
第十二条内部往来账审批(一)各职能部门、子公司及关联方在发生内部往来账时,应按照公司内部审批流程进行审批。
(二)审批流程包括:申请、审批、备案、审核、支付等环节。
第五章监督与检查第十三条财务部门定期对内部往来账进行核对,确保账实相符。
第十四条内部审计部门每年至少对内部往来账进行一次审计,发现违规行为,及时报告公司领导。
第十五条各职能部门、子公司及关联方应积极配合审计部门开展审计工作。
第六章违规处理第十六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处理:(一)对违反内部往来账管理规定的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等处分。
集团内部往来管理制度

集团内部往来管理制度XXX内部往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集团公司及下属各项目公司、专业公司和医院(以下统称为“公司”)的各项经济业务顺利进行,规范集团内部往来管理程序,明确操作流程和作业标准,合理区分核算范围,科学执行考核措施,有效利用集团经营资源,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内部管理需要,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内部往来的管理部门为各发生部门和财务部,即公司对内部往来实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梯次管理。
各个部门均应以公司规章制度和经营需要为准绳,严格把关,分别履行好各自的职责。
第三条公司内部往来的管理以"必要、清晰、规范有序和集团整体观"为原则。
第四条公司的内部往来主要是指:一、集团公司与子公司或分部之间的资金调拨往来、贸易往来、费用往来以及其他能够形成往来帐款的经营行为。
二、集团所属的子公司或分部之间的资金调拨往来、贸易往来、费用往来以及其他能够形成往来帐款的经营行为。
第二章资金调拨往来第五条集团公司内部的任何资金调拨往来,由集团总部根据下属各子公司或分部的实际经营需求统一安排和实施。
未经集团总部批准,子公司或分部之间不得互相调拨资金。
第六条集团公司内部的资金挑唆往来,实行“内部有偿核算制”,即参照同期银行最低贷款利率和算法,根据资金占用时间、额度计算出资金占用费,分别计入资金调入方和调出方的用度预算考核指标内。
第七条前条所述“内部有偿核算制”为虚拟运行,即资金占用费分别调增和调减资金调入、调出两方的费用预算执行指标,由财务部根据费用预算项目进行另案登记、计算和相互核实,不进行实质的会计帐务处理和资金结付。
第三章贸易往来第八条集团内部的贸易往来包括相互之间的产品销售、提供服务等。
第九条集团内部的贸易往来除特殊业务或有特殊书面约定的业务外,设定相应的结账期,原则上不超过业务结束后的40天。
超过结账期尚未结算的,参照前章执行“内部有偿核算制”。
第四章用度往来第十条集团内部的费用往来主要是指集团本部与子公司或分部之间、子公司或分部之间的相互垫支费用。
公司往来账管理制度

公司往来账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规范公司往来账管理,提高财务管理效率,保障财务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往来账管理工作。
第三条定义1. 往来账:指公司与客户、供应商、合作伙伴等单位或个人之间发生的应收、应付款项及相关往来账目。
2. 往来账管理:指公司对应收、应付款项的核对、记录、结算和监督管理等工作。
第二章往来账管理第四条往来账结算1. 公司应及时对往来账款项进行结算;2. 对于应收账款,应根据实际到账情况及时进行核对并确认;3. 对于应付账款,应按照合同约定或协议进行结算,确保及时付款。
第五条往来账核对1. 公司应对往来账进行定期核对,确保账目准确无误;2. 对于异常账目,应及时查明原因,并做好记录和调整。
第六条往来账记录1. 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往来账簿记账制度,确保账目记录准确、完整;2. 对于重要的往来账项,应做好备查档案,便于日后查证。
第七条往来账监督1. 公司应建立往来账监督制度,对核对、记录、结算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2. 对于涉及财务风险的往来账项,应加强监督,防范风险发生。
第三章往来账管理流程第八条往来账管理流程1. 收到应收账款或应付账款通知后,应及时登记记录;2. 根据账款的到期时间,及时进行结算;3. 对于账款有异议或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处理,并记录备查。
第九条往来账管理人员1. 公司应指定专门负责往来账管理的人员;2. 往来账管理人员要接受专业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
第十条往来账管理文件1. 公司应建立完整的往来账管理文件,包括往来账簿、账款通知、结算单据等;2. 往来账管理文件要分类存档,便于查询和查阅。
第四章往来账管理控制第十一条往来账管理控制1. 公司应建立往来账管理控制制度,包括层级审批、权限分配、风险防范等;2. 对于重要往来账项,要进行严格控制和审批。
第五章往来账管理监督第十二条往来账管理监督1. 公司内部应设立专门机构进行往来账管理监督;2. 定期对往来账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整改。
内部往来对帐的管理规定

内部往来对帐的管理规定1、对帐的具体要求:1)每月与外地分公司进行内部往来(12001科目)的核对,并出具《余额调节表》,对于未达帐项要及时与外地分公司联系查找原因,并通知相关人员调整。
2)每月与独立核算单位进行内部往来(12002科目)的核对,并出具《余额调节表》,对于未达帐项要及时与各独立核算单位联系查找原因,并通知相关人员调整。
3)每月与公司往来帐的核对,核算会计要于月末结帐后定期与公司核对有关往来帐并出具《余额调节表》。
内部往来帐的日常对帐工作由核算会计进行对帐,包括与公司往来帐的核对,根据对帐双方的增减项目调平后出具余额调节表。
对于商品调拨的拨出方、资金划拨的拨出方必须于1周内获取对方的确认回执。
分公司与之间的内部往来单月由会计对帐,双月由分公司进行对帐。
分公司各门店之间的对账主动方由分公司财务经理确定。
分公司每月把内部往来明细帐发邮件到总部财务管理中心。
2、发票管理(1)对于商品调出方的公司应在调入方办理商品入库时的当天开具销售发票。
发票应严格按照出库单所列货品、数量及时进行开具,一张发票可以汇总开具多张出库单,但一张出库单不能分开几张发票,不便于发票的勾对和往来的核对工作。
发票开具方应在当月会计期间内将所有交商品调入方进行帐务处理。
(2)ERP系统与用友财务系统为保证内部往来单位双方ERP系统与用友财务系统存货金额的一致性,对于出库方金额与入库方金额不一致的情况,应作如下处理:A、以双方确认的价格作财务帐,以保证双方往来价格的一致。
B、因分公司使用英克ERP系统原因造成商品运输单价格与实际价格不一致,由入库方(外地分公司)按照发票抽单齐全后,核对差额,差额计入“商品销售成本-内销”(销售折扣折让除外)(3)报送财务管理中心的相关资料:余额调节表、重要未达帐项说明。
3、处罚规定(1)对于未按期报送相关报表及资料的,对有关责任人员每次罚款50元。
(2)对于商品调出未按期开具销售发票或不按要求开具相关发票的每次处罚50元。
内部往来财务制度

内部往来财务制度一、目的为了规范和管理公司内部各部门之间的资金往来,保障公司财务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各部门之间的资金往来业务。
三、基本原则1. 财务独立原则:各部门应当独立核算,确保财务数据真实可靠。
2. 资金规范使用原则:各部门应当合理使用资金,不得挪用他处。
3. 申请审批原则:各部门需提出资金需求计划并经相应审批程序后方可使用。
4. 记账核算原则:各部门相关资金往来应当及时记录并核算清楚。
5. 资金监督原则:公司财务部门有权对各部门资金往来进行监督和检查。
四、资金往来程序1. 部门提出资金需求计划:各部门应当根据实际需求提出经费计划,并明确资金用途、金额及使用时间等。
2. 审批流程:资金需求计划需按照公司规定的审批流程进行审批,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3. 支付流程:经过审批的资金需求计划,财务部门通过转账、支票等方式进行支付。
4. 记账核算:各部门应当将资金往来相关数据及时录入财务系统,确保账目清晰准确。
5. 监督检查:公司财务部门对各部门资金往来进行定期检查和核实,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资金往来责任1. 部门负责人应当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程序进行资金往来操作,确保合规合法。
2. 财务部门应当加强对各部门资金往来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3. 发现资金往来问题应当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4. 违反财务制度的行为将受到相应处罚。
六、资金往来风险防范1. 加强内部控制,确保各部门资金往来不受内部人员恶意干扰。
2. 定期开展资金往来合规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对于资金往来异常情况应当积极应对和处理,避免造成不良影响。
4. 建立健全资金往来风险防范机制,提高公司财务风险抵御能力。
七、其他相关事项1.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如有调整版本,以最新颁布版为准。
2. 对于本制度规定事项有争议的,由公司领导部门进行最终解释。
以上为公司内部往来财务制度,希望各部门严格执行,确保资金往来安全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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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内部往来核算管理
规定
The document was finally revised on 2021
**集团
内部往来核算管理办法
版本号:A/0
目录
1.目的
为了规范集团结算中心与成员企业之间内部往来,明晰内部往来核算处理规则,真实反映集团公司内部的债权债务关系,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财务结算中心与成员企业所发生的内部结算和内部借贷款业务。
3.流程负责人
此流程负责人为集团财务中心总监,对流程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负责。
4.评价指标
无
5.术语和定义
内部往来:是指集团结算中心与成员企业发生的内部结算和内部拆借所产生的往来。
结算往来:是指成员企业上划集团结算中心资金以及结算中心下拨成员企业资金所产生的往来;
经营往来:是指成员企业因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向集团结算中心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所产生的往来;
投资往来:是指成员企业因配置长期资产或为了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资金缺口而向结算中心申请长期资金贷款所产生的往来。
投资往来包括集团结算中心对各成员企业的注册资本金;
信贷往来:是指成员企业作为融资平台或作为结算中心贷款受托支付平台而产生与结算中心的往来;
信托往来:是指结算中心委托成员企业对外支付所产生的往来。
6.策略与原则
统一核算原则;
成员企业之间禁止拆借原则;
7.职责
集团结算中心
(1)集团结算中心是内部往来核算管理办法的归口管理部门;
(2)负责内部往来业务相关制度的制定;
(3)负责定期与成员企业对账,确保账账相符。
成员企业
(1)成员企业为内部往来核算业务的执行部门;
(2)严格贯彻执行集团结算中心相关制度及规定;
(3)负责每月与集团结算中心对账。
8.工作制度
内部往来核算管理
结算往来核算
资金上划核算
一般情况,结算中心根据集团资金的管理需要和成员企业的业务特性和需求,在资金系统中设置每日零余额或留存小额备用金的方式定时归集各成员企业资金。
新开展业务的成员企业在资金系统上线前主动把收款行资金归集到结算中心的银行账户。
在特殊情况下,结算中心可以临时手动上划归集成员企业的资金。
集团结算中心和成员企业根据实际上划的资金,账务核算如下:
集团结算中心: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 -内部往来- -结算往来
成员单位:
借:其他应收款- -内部往来- -结算往来
贷:银行存款
资金下拨核算
集团结算中心根据成员企业的日资金计划申请,将资金从银行账户下拨到成员企业银行账户。
原则上成员企业每日上午10点前完成下拨资金申请,结算中心在上午10:30点前完成下拨
集团结算中心和成员企业根据实际下拨的资金,账务核算如下:
集团结算中心:
借:其他应收款- -内部往来- -结算往来
贷:银行存款
成员企业: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 -内部往来- -结算往来
经营往来核算
成员企业根据年度经营计划和预算,结合自身的运营阶段,预测年度运营资金需求,向集团结算中心申请年度流动资金贷款额度。
集团结算中心根据成员业务特性和资金运行规律以及年度预算和资金计划,审批成员企业的流动资金贷款额度。
流动资金贷款额度每年度随年度预算核定一次,半年度调整。
在年度流动资金贷款额度范围内,成员企业在实际需要贷款时,oa上按要求填写申请“经营性借款审批流程”,批准后发放贷款。
每笔贷款申请明晰贷款理由和还款时间,
集团结算中心和成员企业根据实际发放的流动资金贷款,账务核算如下:
集团结算中心:
借:其他应收款- -内部往来- -经营往来
贷:银行存款
成员企业: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 -内部往来- -经营往来
成员企业按约定时间还款,或使用在结算中心上划留存资金归还贷款,
核算账户处理如下:
集团结算中心: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 -内部往来- -经营往来
成员企业:
借:其他应收款- -内部往来- -经营往来
贷:银行存款
成员企业不能如期还款,在到期前做展期申请,展期申请同“经营性借款审批流程”。
不能展期申请的,集团结算中心加收2%的罚息。
投资往来核算
集团结算中心根据成员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和注册资金本投资的实际情况审批贷款额度。
成员企业为了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向集团结算中心申请的贷款也属于长期资金贷款。
一般情况,成员企业每年度随年度预算调整一次投资往来余额。
新成立的成员企业,在固定资产投入当期向集团结算中心申请长期资金贷款。
集团结算中心和成员企业根据实际发放的长期资金贷款,账务核算处理如下:
集团结算中心:
借:其他应收款- -内部往来- -投资往来
贷:银行存款
成员企业: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 -内部往来- -投资往来
成员企业将上述款项归还集团后,账务核算反向处理。
信贷往来核算
核算成员企业作为融资平台或作为结算中心贷款受托支付平台而产生与结算中心的往来,即核算集团根据“三法一指引”要求将银行贷款资金给予各成员企业,由成员企业将贷款资金打给上游供货商而给予一定免息期所产生的往来资金,包括银行贷款放款给集团总部和银行贷款直接放款给各成员企业两种途径来源的资金。
根据内部实际发生业务,账务核算处理如下:
集团结算中心:
借:其他应收款- -内部往来- -信贷往来
贷:银行存款
成员企业: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 -内部往来- -信贷往来
成员企业贷款归集给集团或归还集团贷款,账务核算做相反处理。
信托往来核算
核算结算中心委托成员企业对外支付所产生的往来,即因业务需要集团结算中心通过指定成员企业为其代付保证金、代付并购款、代付土地租赁金、代付费用等款项所发生的内部往来。
根据实际代付情况,账务核算处理如下:
集团结算中心:
借:其他应收款- -内部往来- -信托往来
贷:银行存款
成员企业: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 -内部往来- -信托往来
每年12月份对信托往来余额和明细进行梳理和确认,对于影响成员企业当期损益且成员企业为盈利的,视同虚拟分红,进行清理。
内部往来核对管理
成员企业应了解内部往来款项的界定,保证内部往来款项核算科目录入的准确性;
成员企业每月和集团核算部门核对,保证双方录入科目统一;
集团结算中心和成员企业每月核对各类内部往来余额与资金系统各类贷款余额保持一致,以保证内部往来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