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2010年急性弛缓性麻痹病例监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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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2010年急性弛缓性麻痹病例监测分析

【摘要】目的:对菏泽市2010年急性弛缓性麻痹(afp)病例监测情况进行分析,评价本市保持无脊灰状态进展。方法:根据菏泽市疾控中心的疫情资料、流行病学个案调查资料、临床诊断资料和实验室病毒分离结果进行分析。结果:菏泽市2010年共报告afp 25例,无脊灰确诊病例。25例afp病例分布在本市的8县区,呈散发;afp病例48 h及时调查率为96.00%,合格大便标本采集率为88.00%,未分离出脊灰野病毒,脊灰疫苗病毒分离阳性率为20.00%,未分离到疫苗衍生脊灰病毒和疫苗变异脊灰病毒。非脊灰肠道病毒分离率16.00%。结论:菏泽市保持无脊灰状态工作取得了很大进展,但仍有不足之处,部分县区合格大便标本采集率较低。建议仍应加强afp监测,消灭脊灰工作仍需努力。

【关键词】急性弛缓性麻痹(afp);脊髓灰质炎监测

中图分类号 r512.4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1674-6805(2013)8-0082-02

笔者对菏泽市2010年afp病例流行病学进行统计监测,现分析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资料来源

脊灰发病资料来源于法定传染病报告系统和afp病例监测系统;个案资料来源于全市afp病例个案调查表、随访表;实验室资料来源于省脊灰实验室检测数据。病例和分类执行卫生部ws294-2008

脊髓灰质炎诊断标准。

1.2 方法

利用建立的afp监测系统进行快速专报,县级及以上计免专业人员对病例进行调查、采样和随访,省市专家及有关人员对病例进行临床检查,脊灰实验室进行粪便标本的病毒分离及鉴定由省脊灰实验室完成,脊灰病毒型内鉴别由国家实验室完成。省疾控中心结合流行病学、临床检查和病毒分离结果,对每一例afp作出最终诊断。

1.3 数据统计

利用epi info、excel等软件进行统计分析。

2 结果

2.1 流行病学特征

2.1.1 发病概况 2010年afp监测系统共报告菏泽市2010年麻痹的病例54例,共排除afp病例29例,诊断afp病例25例,15岁以下儿童非脊灰afp病例报告发病率为1.94/10万。

2.1.2 流行病学分布

2.1.2.1 地区分布 2010年9县区除成武县均有afp病例报告,全市达到了15岁以下儿童非脊灰afp病例报告发病率1/10万的指标。25例afp病例分布在全市8县区的25个乡镇(办事处),25

个行政村(居委会),呈高度散发状态。详见表1。

2.1.2.2 时间分布 2010年afp病例全年各季节均有发病,4~10月份有一个小高峰。表明afp病例存在春夏秋季相对高峰,与此季节肠道病毒感染较多因素有关。详见表2。

2.1.2.3 年龄与性别分布 2010年25例afp病例中,主要集中在5岁以下儿童,有17例,占68.00%,其中0~1岁组儿童7例,1~2岁组儿童6例,2~3岁组儿童3例,3~4岁组儿童1例,4~5

岁组儿童0例。2010年afp报告病例中男性多于女性,比例为1.5:1(15:10),可能与男性活动较广,受感染机会较多有关。详见表3。

2.1.2.4 服苗史 2010年afp病例0剂次服苗2例,占8.00%;1剂次2例,占8.00%;2剂次0例,占0%;全程服苗21例,占84.00%。无免疫史不详者,表明本市脊灰疫苗接种率偏低,有待提高。

2.1.2.5 实验室检测 2010年共收到双份afp病例标本25例,双份便采样率为100.00%,双份合格标本22例,合格标本采样率为88.00%。分离到pv阳性标本5例(pv1 1例,pv2 2例,pv3 1例,pv1+2+3 1例),未分离出脊灰野病毒,5例皆为脊灰疫苗病毒,脊灰疫苗病毒分离阳性率为20.00%,未分离出疫苗衍生脊灰病毒和疫苗变异脊灰病毒,4例afp病例分离到非脊灰肠道病毒,非脊灰肠道病毒分离率16.00%。无afp病例采集接触者标本。

2.1.2.6 afp病例最终分类(1)临床分类:2010年无确诊脊灰病例,均为非脊灰病例。近年手足口病引起的afp不断增加,应引起注意。2月后格林巴利综合征、脊髓炎等麻痹病例皆有一定比例的残留麻痹者,afp病例麻痹2月后残留麻痹10例,占afp病例的40.00%,表明以临床分类标准诊断脊灰不科学,应执行病毒学标准[1]。详见表4。(2)病毒学分类:按照病毒学标准分类,2010年

本市无脊灰确诊病例。无疫苗衍生脊灰病毒病例和疫苗变异株脊灰病毒病例。

2.2 全市afp病例监测系统评价

2.2.1 敏感性 2010年本市15岁以下儿童非脊灰afp病例报告发病率为1.94/10万,本市15岁以下儿童非脊灰afp病例的报告发病率超过了1/10万的指标。2010年afp病例首诊及报告医院级别以县级、地级综合医院、省级医院为主。

2.2.2 及时性 25例afp病例中,报告后48 h及时调查率为96.00%(24例),14 d内双份便标本采集率为88.00%(22例),afp 病例的合格采便率为88.00%(22例),便标本7 d内送达率为92.00%(23例),分离结果28 d内反馈率为100.00%,麻痹后75 d内收到随访的占96.00%(24例),阳性标本病例数为5例,阳性标本14 d内送达国家率为100.00%(5例),国家实验室14 d内反馈率为60%(3例)。全市各项监测指标达到了卫生部80%的标准。

2.2.3 afp病例监测工作总评价 2010年本市afp各项监测指标达到了80%以上,但个别县区监测指标相对较低。

2.3 非afp病例报告监测情况

2010年本市共报告本年的非afp麻痹病例29例,非afp病例调查率、随访率皆为100.00%。其中共有8例采集了双份大便标本,双份大便标本采集率为27.59%。皆未分离到脊灰病毒,3例分离到非脊灰肠道病毒。有5例非afp麻痹病例各采集了5名接触者标本,5例非afp麻痹病例的接触者标本皆未分离到脊灰病毒,4例非af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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