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治工作中心各部门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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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治工作中心各部门考核细则

综治工作中心各部门考核细则

综治工作中心各部门考核细则基自考评部考核内容本计分标准评核审门分分分分 1.负责研究、制定工作计划、方案、措施并组织实施,每季召开综治委会议,每月召开综治例会(10分); 1.无工作计划、方案、措施,不定期召开例会的每少1次扣2.及时分析排摸、掌握治安信息、完善上报制度,重大问题提1分;请党委、政府、综治委研究解决(10分); 2.信息不摸查、不分析、不掌握、不上报并影响党委、政府3.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解决治安问题(10分); 决策的每次扣2分;4.组织、协调、指导、检查、督促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开展综3.出现治安问题不及时采取措施化解,影响其他的每次扣2治工作,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行使“一票否决权”建议(10分; 综分); 4.发现问题不提出整顿意见,影响综治工作的每次扣2分; 治 1005.协助、指导各单位治保会、调委会开展群防群治工作和矛盾5.不按计划开展创建、达标活动扣2分; 办纠纷排查化解工作(10分);6.中心内部作用发挥不好,成效不明显的扣2分; 6.开展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10分);7.年中、年终不认真开展综治工作考核评比的扣2分; 7.组织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创建、达标等活动(10分);8.目标管理责任书签订不到位的扣2分; 8.中心内部管理有序、制度健全、责任落实、合力作用强、成9.刑事案件超全市平均值10%以上的,每上升5个百分点扣效显著(10分); 2分,每下降5个百分点加2分; 9.全镇治安秩序良好、无突出的治安问题、群众满意并组织对10.台帐不记全、不规范、档案装订不规范的扣2分。

责任单位综治工作考核、评比(10分)。

1.工作无计划、无措施、无总结的每次扣1分; 1.工作有计划、有措施、有总结(10分);2.工作无指导(培训)扣1分,基层调委会制度不全、档案不2.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并开展调委会规范化建设(10分); 规范的扣1分;3.认真开展每月的不安定因素和重大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3.不安定因素不排查、不采取措施的每少1次扣1分; 作(15分); 4.归正人员底数不清、情况不明、帮教措施不落实的扣2分,4.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落实,社区矫正工作正常(10分); 司三年内有重新犯罪每人扣1分; 5.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做到有制度、有活动、有专人负责法 100 5.法制宣传教育无制度、无记录、效果不明显的扣1分; (10分); 所 6.未按计划开展创建活动的扣1分; 6.开展“民主法制村”、“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10分); 7.法律援助、服务不到位的扣1分; 7.开展法律援助、帮助和148工作的接待登记(10分); 8.未限期办结市长公开电话的每次扣1分; 8.认真解答法律咨询,完成市长公开电话的纠纷调处(10分); 9.民间纠纷调处率、成功率未达到98%、95%以上的各扣29.及时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纠纷调解率达98%以上,成功率分; 达95%以上(15分)。

乡镇(街道)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中心规范化建设考核标准[1]

乡镇(街道)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中心规范化建设考核标准[1]

乡镇(街道)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中心规范化建设考核标准(征求意见稿)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乡镇(街道)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中心建设的意见》(新党办发〔2013〕4号)及自治区加强乡镇(街道)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中心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乡镇(街道)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中心建设规范(试行)》(新社综办〔2013〕27号)要求,制定本考核标准。

一、组织建设(5分)(一)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任综治委主任(0.5分)。

(二)明确综治办机构设置,配备综治办主任(1分)1、乡镇(街道)机构改革中,明确设置综治办(0.5分)。

2、乡镇(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任综治办主任(0.5分)。

(三)综治工作中心主任由乡镇(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政法书记担任(0.5分)。

(四)配备综治工作中心专兼职副主任(1分)。

1、综治工作中心设1-2名专职副主任,其中:乡镇(街道)综治办主任担任综治工作中心专职副主任(0.5分)。

2、乡镇(街道)武装部长、统战干事、派出所长、司法所长兼任综治工作中心副主任(0.5分)。

(五)综治工作中心专兼职工作人员配备(2分)。

自治区为南疆四地州和伊犁州所属三个县市的414个乡镇新增的综合治理岗位行政编制做到专项专用,并按要求足额配备到位。

其中:实行“4211”工作机制的重点乡镇综合治理岗位不少于5名工作人员,其余乡镇不少于3名工作人员;其他地(州、市)和伊犁州所属其他县市,为每个乡镇(街道)配备2至5名专兼职综治干部,其中:至少配备1名专职综治干部。

二、资源整合(5分)(一)乡镇(街道)维稳资源和力量有效整合,明确综治工作中心的基本组成部门和协作配合部门,通过实行集中办公、召开联席会议和建立“六联”工作机制,围绕综治维稳综合性工作任务,合理分工,密切配合,形成整体合力(2分)。

(二)综治工作中心建立接待受理工作窗口,综治、公安、武装、统战、民宗、法庭、信访、司法等部门安排人员在工作窗口轮流办公、值班,综治工作中心领导在工作窗口带班(2分)。

2016年度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考核细则

2016年度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考核细则
5分
③镇(街道)综治办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工作目标、工作制度等牌匾齐全规范。没有专门办公室的不得分,制度牌匾内容陈旧未及时更换的每块扣1分,环境不整洁的扣2分。
5分
④镇党委政法委员、综治办专职人员(5万人以上配备4名,5万人以下的配备3名)配备到位。查看任职文件,综治办主任不是党委委员兼任的扣3分,没有配备综治办专职副主任的扣3分,综治办办事员每少1人扣1分。
10分
⑤重性精神病患者排查管控到位。派出所要对排查出的重性精神病人逐一建档,落实管控人,应强制救治的要及时送治。发生重性精神病人肇事肇祸事件的不得分,没有逐一建档的每人扣1分,没有及时送治的每人扣2分。
5分
综治科员任职文号:
工作人)
①每周检查一次技防村的运行情况,将检查图片报送至县综治办,且存档。由县综治办根据电子档案评分结果按比例折算。
5分
②建立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机制,至少确定1个重点地区实施整治,每个重点地区要制定整治方案,成立领导组,明确整治主体,每月有进度报表。没有确定重点地区的不得分,整治成效不明显的不得分,没有建立领导组的扣1分,每缺1份报表扣0.5分。
5分
③建立不低于30人的巡防中队,保安队员按要求配备到位(农村万分之八至十,城区万分之十至十二),保安队员花名册完整规范,有联系方式。缺1人扣0.5分,没有联系方式的每人扣0.5分;电话抽查3名保安队员和巡防中队队员,发现有弄虚作假的不得分。
1:姓名 电话
2:姓名 电话
3:姓名 电话
5分
④派出所技防监控中心正常运转。不能运转的扣10分,操作不熟练扣5分,监控记录出现错误每处扣1分。
2016年度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考核细则
单位:镇(街道)时间:2016年月日得分:

村级综治维稳组织绩效考核办法

村级综治维稳组织绩效考核办法

xxx镇村级综治维稳组织绩效考核办法为扎实推进农村综治维稳工作的开展,切实加强维护社会稳定的基层基础工作,充分发挥"3+1"村级综治维稳组织的作用,特制定木考核办法。

一、考核组织由镇综治工作中心对村综治维稳工作人员定期考核,考核结果报县综治办备案。

按考核结果兑现补贴和奖惩,资金由县委政法委拨付到镇。

对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的,由镇综治工作中心会同村支部提出处理意见,报镇党委、政府批准后予以解聘。

二、考核对象综治工作站、综治小区长,综治小组长,巡防队员。

三、考核内容(一)对村综治站的考核内容(100分)1、(40分)。

能及时排查社会"热点、难点"问题;能及时发现、掌握、调解各种矛盾纠纷。

对未成功调解的纠纷,及时报告镇综治工作中心。

因工作不到位而引发一起治安案件;引发一起民转刑案件;发生一起到县单人越级访案件;发生一起到市单人访案件,造成非访的;发生一起赴省单人访案件,造成非访的;发生一起进京单人访案件,造成非访;发生一起到县集体访的案件;发生一起到市集体访;发生一起赴省进京集体访的。

2、(25分)。

能有效组织村民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建立健全治安巡逻、边际联络,协助公安机关搞好治安联防工作,积极动员和组织辖区群众组建义务巡逻队伍,适时开展治安巡逻。

3、(10分)。

积极参加镇组织的各种学习活动,学习有关的法律知识,不断提高解决各种矛盾纠纷的能力,结合"六五"普法教育,向群众宣传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提高村民法律素质。

工作有记录,包括时间、地点、学习及宣传内容、参加人数。

4、(5分)。

能够积极做好村内道路交通安全、防火、防盗、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的宣传教育和日常检查工作。

5、(10分)。

重视外来人员的管理,对居住在小区内的外来人员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有登记;对发现的可疑人员能及时上报并妥善处置,并做好相应的防范工作。

6、(5分)。

能够做好闲散青少年的教育、管理、服务和救助工作,无吸毒人员、无邪教组织。

综治中心规章制度

综治中心规章制度

综治中心规章制度一、引言综治中心是综合治理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的重要行政机构,为了更好地管理和运作,确保综治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了本规章制度。

本规章制度的目的是规范综治中心的工作流程、权责分明,保障综治中心的工作效率和公平性。

二、组织结构综治中心由主任和若干个部门组成。

主任负责综治中心的整体工作规划、协调和领导,各部门负责具体的综治工作。

2.1 主任职责主任应具备较强的领导能力和管理经验,主要职责如下:•确定综治中心的工作目标和政策;•指导和监督各部门的工作;•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合作,推动综治工作的整体发展;•向上级报告综治中心的工作情况。

2.2 部门设置和职责综治中心设立以下部门,并明确各部门的职责:•信息收集部门:负责收集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相关的信息,及时掌握和分析问题;•预警评估部门:负责对信息进行预警分析,判断社会风险和安全威胁;•治安巡防部门:负责组织和实施巡逻、巡查等治安维稳工作;•社区管理部门:负责社区安全管理、人员登记、宣传教育等工作;•应急响应部门:负责应对突发事件、紧急情况,组织协调处理。

三、工作流程综治中心的工作按照下述步骤进行:1.信息收集:信息收集部门负责收集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方面的信息,包括警方报告、相关媒体报道、社会舆情等。

2.信息分析:预警评估部门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分析和研判,判断是否存在风险和威胁,提出预警意见。

3.巡逻巡查:治安巡防部门根据预警建议,组织巡逻巡查活动,加强对重点区域和重点人群的防范。

4.社区管理:社区管理部门负责社区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人员登记、宣传教育、安全巡查等。

5.应急响应:应急响应部门根据需要,组织协调处理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的应对工作。

6.工作总结:定期对综治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制定改进措施,并向上级报告工作情况。

四、权责分明为确保综治中心的工作高效顺畅,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并建立相应的权责制度。

•主任负责综治中心的整体工作,对各部门的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各部门负责具体的工作,严格执行部门的职责,确保工作按时完成;•各部门之间应加强沟通和协作,共同推动综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综治工作中心制度

综治工作中心制度

XXX综治工作中心管理制度
1、例会制度。

每周召开一次综治中心各部门工作人员会议,听取各部门工作汇报,分析研判辖区内社会治安形势,总结经验,制定相应工作对策,研究部署下阶段工作,形成书面会议记录。

2、通报制度。

每月月初由综治办负责对中心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以信息、简讯等形式进行总结汇报,并将每月工作情况在综治工作中心公开栏上进行通报,激励先进,督促后进。

3、考核制度。

由综治办负责,以综治委名义,与中心各部门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每半年对中心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年底,对目标管理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奖惩。

4、督查督办制。

对因调处不当等原因造成矛盾激化的,以及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及时上报中心主任或副主任签批“督查督办”通知单,限期予以改正。

5、信息反馈制。

承担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影响社会稳定的情报信息收集工作,每月定期收集一次不稳定情况及时上报。

6、情况通报制。

对辖区不稳定因素和辖区治安形势,每月在“中心”例会上进行通报;对重大或突发事件,及时上报分管领导,全力做好疏导与稳定工作,并在全街道进行通报。

- 1 -。

综治工作中心工作制度

综治工作中心工作制度

综治工作中心工作制度一、工作目标与职责综治工作中心是由政府建立的社区综合治理组织,它的工作目标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区和谐,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

综治工作中心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加强社区综合管理,维护社会稳定;2.落实城市治理,促进社会和谐;3.提高居民幸福指数,改善居民生活环境;4.推动社会公平,促进社会发展。

二、工作流程与规范综治工作中心的工作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工作计划制定综治工作中心每年根据工作需求和情况,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并公布给社区居民,市民可以通过各种渠道提出意见和建议。

工作计划涵盖以下方面:•社区综合管理•社会治安、环境保护•居民服务•志愿服务、文体活动等2. 工作执行根据制定的工作计划,综治工作中心明确各项工作责任、具体执行步骤、工作重心等,确保工作任务得到及时落实。

3. 工作总结综治工作中心在工作完成后,必须进行总结并形成报告,包括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工作成效、存在的问题和需要优化的方面等。

三、工作标准综治工作中心的工作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工作态度综治工作中心工作人员心态务必积极向上,以服务社区居民为宗旨,真诚为民办事,尽心尽力解决社区和居民所面临的问题和困难。

2. 工作硬件综治工作中心必须落实各种工作硬件设备,如电脑、电话、复印机等,确保工作高效进行。

3. 工作制度综治工作中心必须严格落实各项工作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

四、工作效果与成果综治工作中心的工作效果必须要明显体现在社会稳定、社区和谐和居民生活质量的提高等方面,需要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来评估工作效果:1.社区治理情况的改善;2.居民生活环境的改善;3.社会安全事件的发生率降低。

五、工作考核与评价综治工作中心工作人员的考核和评价必须是公正、透明、客观的,主要包括绩效考核、行政责任等方面,以确保工作人员的工作质量和工作效果。

六、总结综治工作中心作为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严格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和标准,确保工作高效、有序、公正、透明,为社区居民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综治工作中心工作制度

综治工作中心工作制度

综治工作中心工作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社会治理,提高社会治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实效性,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各地纷纷成立了综治工作中心,成为地方政府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综治工作中心的建立旨在强化政府的领导作用,让政府与群众更加密切地联系在一起,构建起政府、社区和居民之间的桥梁和纽带。

以下是综治工作中心工作制度。

一、工作组织形式综治工作中心应在地方政府领导下进行,由一个主任领导,助理主任若干人员,各部门负责人及其他工作人员组成。

中心工作主要分为领导小组会议、机关干部会议、综治委员会会议和各部门会议等不同层级的会议,以及实地调研、约谈、听证、评议等工作方式,打造出一个工作全面、功能齐备的综治工作体系。

二、提升工作效率的方式1.信息化手段的应用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对城市、社区、居民等方面的数据进行全面搜集、整合和分析,使信息更及时、准确,提升综治工作的效率。

2.外事活动和联谊会与各个社区和民间团体保持密切的关系,定期组织外事活动和联谊会,加强与社区和民间团体的联系,了解社情民意,更好地组织社区工作,向社区、居民宣传有关法律、政策和重点工作,增强社会的共治意识。

3.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推进城市更新,尤其是老旧小区的改造,满足市民的基本生活需要,营造更加宜居的城市环境。

三、加强工作考核机制在综治工作中心内部,应该建立健全的考核制度,对各个机构、部门和人员的工作,所做出的贡献进行客观评估和考核,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

同时,还要督促社区和民间团体加强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社会责任感,鼓励居民积极参与社区建设工作。

四、加强制度的宣传教育为加强综治工作中心的工作制度,还需要加强制度的宣传和教育。

除了要公开制度,通过各种途径宣传制度,还应定期进行专题培训,普及各项工作标准和流程,将综治工作中心的制度要求落实到每位工作人员的实际行动中去。

五、加强协作在日常工作中,各部门要相互协作,积极沟通和交流,形成合力。

2024年综治工作考核奖惩制度(三篇)

2024年综治工作考核奖惩制度(三篇)

2024年综治工作考核奖惩制度对认真负责、努力工作、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因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到位而造成工作失误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一、有下列表现的,给予有关人员表彰奖励。

1、在阶段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给予通报表彰。

2、工作认真负责,表现特别突出的,可给予表彰奖励,同时,可向街道党工委推荐为街道年度考核优秀人选,并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依据。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1、工作决策严重失误,未能按要求完成社区工作年度目标,或未能带领工作人员完成工作任务,造成恶劣影响或重大损失的。

2、对突发性、群体性、易激化的矛盾纠纷排查情况或不稳定因素苗头虚报、谎报、缓报、漏报,对涉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矛盾纠纷未及时排查调处,导致矛盾升级的。

3、在查处所属工作人员违法违纪问题时,故意设置障碍干扰调查,或作伪证阻挠查处工作的。

4、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引发群众性事件、群众越级上访或导致国家、集体、群众蒙受较大经济损失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

5、对当事人申请事项故意拖延时间,推诿扯皮或故意设置障碍,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的。

6、工作作风生硬、态度粗暴,造成不良影响的;打击报复投诉、举报人的;工作中不服从领导,违反中心工作纪律的。

三、责任追究办法1、综治维稳工作中心工作人员因失职但未造成损失,未构成违法违纪的,视情况给予诫勉教育。

2、综治维稳工作中心工作人员因工作失职造成损失的,按照公务员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3、综治维稳工作中心工作人员因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在追究综治维稳工作中心工作人员责任的同时,也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一、奖励制度(一)坚持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机构,做到有领导负责、有工作人员、有具体措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成效显著的;(二)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在打击犯罪、治安防范、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治安管理和安置帮教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成绩突出,治安秩序、社会风气良好,群众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的;(三)本地区社会治安持续稳定,刑事案件发案率下降,没有发生重大恶性案件,社会丑恶现象得到遏制的;(四)本单位坚持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度化,内部治安秩序良好,没有发生刑事案件,干部职工没有违法犯罪的;(五)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做出其他突出贡献的。

综治工作奖惩制度_综治工作奖惩制度规定

综治工作奖惩制度_综治工作奖惩制度规定

综治工作奖惩制度_综治工作奖惩制度规定综治工作奖惩制度_综治工作奖惩制度规定为维持社会稳定,进一步加强综治工作,应制定规范的综治工作奖惩制度。

下面店铺为大家整理了有关综治工作奖惩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综治工作奖惩制度篇1为进一步加强综治工作,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依据(珠发〔2015〕23号)文件,制定本奖惩办法。

一、工作目标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开展平安建设活动,创造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打造美丽幸福和谐新珠泉,确保我镇2015年综治民调排位,保持全市城区街道(镇)前10位,力争进入前5位,综治工作实现全市先进行列。

二、实行工作责任金制度44个村(社区)分别与镇党委、政府签订工作责任状,并交纳工作责任金。

各村(社区)向镇政府交纳工作责任金2千元(其中:综合考核工作责任金1千元,民调工作责任金1千元)。

三、奖罚措施(一)关于综合考核先进和后进的奖罚村(社区)综治工作综合考核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被评为一等奖的奖励3000元,评为二等奖的分别奖励2000元,评为三等奖的分别奖励1000元。

被黄牌警告的村(社区)处罚2000元,被“一票否决”的村(社区)处罚3000元。

村(社区)考评排队结果报请镇党委、政府发文通报,考评得分直接转换为年终绩效综治工作得分。

对应予“黄牌警告”和“一票否决”的,分别由镇综治委下达“黄牌警告”和“一票否决”决定,责令限期整改,并报镇党委、政府召集其第一责任人诫勉谈话。

被“一票否决”的按“一票否决”权制的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二)关于平安创建达标与否的奖罚1.全镇综治工作综合考核,保持全市合格行列或全县先进行列,且民调排全市城区街道(镇)前10位以内(含10位)。

⑴综治工作综合考核进入全市先进行列的,奖励和谐珠泉建设领导小组1万元。

⑵平安村(社区)所交的综治工作综合考核责任金给予退还,并分别奖励800元。

⑶合格村(社区)所交的综治工作综合考核责任金给予退还但不予奖励。

综治工作中心各部门考核细则

综治工作中心各部门考核细则

综治工作中心各部门考核细则
首先,考核细则应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和目标。

每个部门在综治工作中心中都有具体的职责和目标,考核细则应明确这些职责和目标,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考核指标。

比如,治安管理部门的职责是维护社会治安稳定,那么考核指标可以包括案件侦破率、治安事件发生率等。

其次,考核细则应设置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

考核指标应该能够真实反映部门的工作质量和效率,不能过于简单或者过于复杂。

同时,考核指标要具备可衡量性,即能够通过具体数据进行衡量和评估。

比如,社会治安部门的工作效率可以通过案件侦破率、处置及时率等数据进行评估。

第三,考核细则应该采取定期考核和不定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定期考核可以是每季度或每半年进行一次,通过对部门在一定时间内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采取对策。

而不定期考核可以是在特定事件或情况下进行,以反映部门在突发情况下的应变能力和工作表现。

第四,考核细则应设立奖惩机制。

对于考核指标达标的部门,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激励他们更好地开展工作;而对于考核指标未能达标的部门,应及时发现问题,找出原因,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如果情况严重可以进行批评教育、警告甚至追责处理。

综治工作月度考核评分标准(五月份)

综治工作月度考核评分标准(五月份)

综治工作月度考评标准(五月份)第一项、综治责任制落实情况。

(10分)1.综治工作月度整改情况(2分)无整改工作方案扣1分 无月度整改工作安排、无月度整改工作小结扣1分2.对村实施月度考评。

(4分)未制定考评方案扣1分 无考评记录及排名扣1分 未将考评结果通报扣1分 未召开调度会扣1分3.a.党委、政府专题研究综治工作的会议纪要(1次/2月); (1分)查阅党委、政府相关会议记录,少一次扣0.5分b.党政“一把手”过问、督促、解决相关综治工作事宜的记录,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1分)查阅记录,分季度考评,每季度少于一次不得分4.a.综治委全委会会议记录,每季度一次;(1分)查阅记录,分季度考评,每季度少于一次不得分b.综治办工作例会记录,每月一次。

(1分)当月无例会记录,扣1分 第二项、严打整治和专项斗争开展情况。

(13分)1.打击“两抢一盗”、“三电”、“非法传销”、“黑恶”、“赌博”、“拐卖妇女儿童”及“输油气管道安保”等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

(7分)上述专项行动少开展一项扣1分 缺一项组织领导扣0.25分 缺一项活动方案扣0.25分 缺一项活动简报(每项活动达2份以上)扣0.25分 缺一项总结汇报扣0.25分2.农村地区社会治安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6分)无工作方案扣1分 无组织领导扣1分 无排查整治情况统计表扣1分 无活动简报扣1分 无活动总结扣1分 未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扣1分第三项、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情况。

(10分)1.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有效开展。

(2分)无大调解工作方案扣0.5分 无年度工作计划0.5分 无调解卷宗扣0.5分 无工作简报扣0.5分2.大调解网络体系建设情况。

(2.5分)未建立乡镇一级的调解组织(文件)的扣1分未建立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文件的扣0.5分 未建立村(居)调委会、调解小组及调解联络员花名册的各扣0.5分3.a、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报送制度。

(1分)未制定报送制度文件的扣1分b、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月度报表。

村社区综治维稳信访考核细则

村社区综治维稳信访考核细则

2013年度兴隆街道维护社会稳定、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信访工作考核细则按照《2013年兴隆街道维护社会稳定、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信访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结合实际,特制订2013年维护社会稳定、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信访工作考核细则。

一、考核对象各村、社区,属地各单位二、考核方式和分值考核实行百分制,日常监控分值占10%,半年督查、年终考核验收分值占90%。

日常监控由街道负责收集整理,按季通报情况。

半年督查和年终考核由街道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和信访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进行考核验收。

年终考核总分在80分以上(含80分)视为工作达标,否则不予参加各类先进集体和文明单位的评比。

三、考核细则(一)村(社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考核细则1.落实领导责任制(30分)(1)村(社区)两委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地区和单位年度工作目标。

维稳工作要做到有安排、有措施、有检查、有总结、有奖惩。

(6分)(2)按照“属地归口管理”原则,层层签订责任书,实行党支部书记负责制,切实担负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4分)(3)要健全组织机构,配备专职领导和工作人员,在人员调整时,要及时上报街道备案。

定期召开维稳工作会议(全年四次以上),对本地区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进行分析和把握,研究部署维稳工作,切实解决实际问题。

两委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解决维稳工作中的突出困难和问题。

(4分)(4)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近年来下发的各项工作机制,健全工作制度,建立工作台账,实现档案规范化管理。

积极开展工作调研,推广工作典型。

(6分)(5)加强情报信息工作,按月报送工作情况。

每月通报地区影响稳定的重要情况、维稳工作情况、两委主要负责同志抓稳定工作情况。

按季上报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分析。

凡发生重大刑事案件、治安灾害事故、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或影响社会稳定的其他事件,要在12 小时内上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综治中心日常管理制度

综治中心日常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综治中心的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综治中心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架构1. 综治中心设立主任一名,负责综治中心全面工作;设立副主任一名,协助主任工作;设立各科室负责人,负责分管科室的日常工作。

2. 各科室设置工作人员若干,具体职责如下:(1)办公室:负责综治中心日常行政管理、文秘、档案、后勤等工作;(2)治安管理科:负责治安巡逻、案件办理、社区调解等工作;(3)维稳办公室:负责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应急处置等工作;(4)法治宣传科:负责法治宣传教育、法律援助、法律咨询等工作;(5)信息化管理科:负责综治信息化平台建设、数据统计、分析等工作。

三、工作制度1. 日常工作制度(1)综治中心工作人员应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2)工作人员应遵守工作纪律,不得在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3)工作人员应保持办公区域整洁,不得乱扔垃圾、破坏公共设施;(4)工作人员应做好保密工作,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公民个人信息。

2. 会议制度(1)综治中心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工作,总结经验,查找不足;(2)会议期间,工作人员应认真听会,做好会议记录,及时传达会议精神;(3)会议结束后,各科室负责人应按照会议要求,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3. 档案管理制度(1)综治中心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资料完整、准确、安全;(2)档案资料应按照分类、编号、归档等要求进行整理;(3)档案资料借阅需经主任或副主任批准,并做好借阅登记。

4. 信息化管理制度(1)综治中心加强信息化平台建设,提高工作效率;(2)工作人员应熟练掌握信息化平台操作,确保数据准确、及时更新;(3)加强网络安全管理,防止信息泄露和系统故障。

四、考核与奖惩1. 综治中心对工作人员实行绩效考核制度,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效率、工作质量等方面;2. 对表现优秀的工作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违反工作纪律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综治维稳,平安建设考核办法

综治维稳,平安建设考核办法

综治维稳,平安建设考核办法根据相关文件精神。

结合我中心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组织领导成立综治维稳工作考核领导小组:组长:尚立荣副组长:成员:各班班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各部门综治维稳工作考核。

考核内容。

综治维稳基础性工作。

具体分解如下:1.综治维稳日常工作(1)积极开展平安创建等综治维稳宣传教育活动。

(2)综治维稳工作各项资料齐全。

2.集中排查、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矛盾纠纷专项行动工作(1)矛盾纠纷及时发现和调处。

(2)妥善处置突发性事件。

3.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强化单位内部治理安防范工作,建立完善门卫制度和值班制度。

4.平安创建工作(1)有创建方案和措施(2)平安创建组织领导机构健全,责任目标明确、长效机制健全完善。

5.责任制落实情况(1)健全完善综治维稳检查考核,奖惩机制。

(2)建立元综治维稳责任制查究制度。

(3)建立落实综治维稳工作督导制度。

(二)综治维稳个性工作。

具体分解如下:1、认真组织、指导、制定切实可行、科学严谨、管理规范、奖惩分明的综治维稳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做到综治维稳工作责任目标层层分解落实,责任书签定面达100%。

2、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发展、信息互通的原则,以争取支持配合,共同搞好综治维稳工作。

3、安全宣传教育。

4、加强对教师的思想政治、职业道德、法制和廉政教育。

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热情服务。

(三)我中心综治维稳办结合平时工作表现及领导小组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综合评分。

该项主要评定指标为:依据平时检查和抽检情况,结合各班级工作表现和落实学校综治维稳领导小组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三、考核标准和方式检查考核采取半时和年终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平时考核按照本责任书规定执行。

(二)年终考核由本中心综治维稳领导小组组织检查考核。

考核由我中心办公室统一组织。

具体负责,各班班主任参加,实行日常检查、暗访检查、综合检查和民意调查相结合,检查情况记入年度考核。

综治中心实地考核验收清单

综治中心实地考核验收清单

综治中心实地考核验收清单综治中心实地考核验收是对综治工作开展情况的一次全面检查,是对各项工作的总结和提升。

在这个过程中,相关部门需要按照一定的标准和要求,对综治中心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评估。

本文将从综治中心实地考核验收清单的角度,探讨这一过程中需要关注的重点内容。

一、基本情况在考核验收的第一步,需要对综治中心的基本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这包括综治中心的管理机构设置、人员构成、工作职责等情况。

同时还需要了解综治中心的办公场所、设施设备是否完备,是否符合工作需要。

二、工作任务综治中心的工作任务是综治工作的核心内容,需要对其工作任务进行详细的了解和评估。

这包括综治中心的工作计划、工作制度、工作流程等内容。

同时还需要对综治中心的工作成果进行评估,看是否取得了预期的效果。

三、综治工作综治中心是综治工作的主要承办单位,需要对其综治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评估。

这包括社会治安、城乡社区管理、依法治理等多个方面。

需要关注的重点包括综治工作的开展情况、工作成效、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四、队伍建设综治中心的队伍建设是综治工作的关键环节,需要对其队伍建设情况进行全面评估。

这包括队伍的数量、结构、素质等情况。

同时还需要关注队伍的培训情况、激励机制和发展规划等内容。

五、宣传工作宣传是综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对综治中心的宣传工作进行评估。

这包括宣传手段、宣传内容、宣传效果等方面。

需要关注的重点包括宣传工作的开展情况、效果评估和改进措施等。

六、典型案例综治中心的工作成果需要通过典型案例来展示和评估。

这些典型案例可以是在综治工作中取得的成功经验,也可以是在综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挑战。

通过这些典型案例,可以更好地了解综治中心的工作实际情况。

七、其他方面除了以上几个方面,综治中心的考核验收还需要关注其他方面的内容。

这包括综治中心的资金使用情况、绩效考核情况、社会评价等。

需要全面评估综治中心的各个方面,确保其工作的全面发展。

综治中心实地考核验收清单是对综治工作的一次全面检查和评估,需要各相关部门按照一定的标准和要求进行。

综合检查考核细则

综合检查考核细则

年镇、街道综合检查考核细则(总分分)一、工作制度和机制建设(分)(一)领导责任制(分)。

、镇、街道党委书记为综治平安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并担任综治委主任,党委分管领导兼任综治办主任、综治工作中心主任(分)。

、综治办专职副主任必须是副科级(分),并兼任综治工作中心专职副主任(分)。

、综治办其他专职(不兼任其它工作岗位)工作人员—人(分)。

、党委、政府将深化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开展平安建设工作纳入当年全局工作总体规划,有专门工作方案和措施,有具体部署(分)。

、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与下属基层单位逐级签订综治暨平安建设工作承诺责任书(分)。

、完成综治委更名,有会议记录、文件、相关专项组(分)。

、党委、政府将综治平安建设工作纳入党政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内容,并建立领导干部综治工作实绩档案(分)。

、党委组织部门在提拔考核干部时,将被考核干部抓综治平安建设工作的政绩纳入考核内容,并书面征求综治办的意见(分)。

、党委、政府研究评先树优时,书面征求综治办的意见(分)。

(二)经费保障机制(分)。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和枣庄、滕州两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镇街综治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及《综治平安建设工作要点》中,关于“各级政府在安排财政预算时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经费要予以保证”的要求,镇、街道综治专项经费(不包括公、检、法、司等政法部门经费,按每人每年元,辖区人口以派出所入户为准)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按要求拨付到位,以财政所拨款或报销凭证为准,每少拨总额的扣分。

(三)综治委例会制度(分)。

每季度召开一次综治委全会(分),每月召开一次治安稳定形势分析会,定期研究工作(分)。

(四)综治干部培训制度(分)。

对基层综治干部至少进行一次集中培训,做到人员、时间、教材“三落实”。

(五)检查督导制度(分)。

建立并落实检查督导制度,对村居、企业、事业等基层单位的综治平安建设工作,每半年组织一次检查考核。

企业综治考核细则模版

企业综治考核细则模版

企业综治考核细则模版一、背景介绍企业综治考核旨在评估企业在综合治理方面的表现,以保障企业的良好经营和社会形象。

本细则旨在明确企业综治考核的具体内容和标准,为企业开展相关工作提供指导。

二、综治组织建设考核1. 综治组织设置是否合理,是否明确职责和权限。

2. 综治组织人员是否具备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3. 综治组织是否建立了有效的沟通机制,能够及时反馈和解决问题。

三、安全生产管理考核1.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健全,责任人员是否到位。

2. 安全设施是否完善,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3. 安全培训是否有效,员工是否具备应急处理能力。

四、环境保护管理考核1. 环境保护制度是否完善,是否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执行。

2. 排污和废物处理是否符合环保标准,是否存在环境污染问题。

3. 节能减排措施是否得到有效实施,是否存在能源浪费现象。

五、社会责任履行考核1. 企业是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社会标准履行管理责任。

2. 企业是否积极参与公益活动,是否主动承担社会责任。

3. 企业是否合法纳税,是否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六、安全保卫管理考核1. 安全保卫制度是否健全,保卫人员是否到位。

2. 企业是否采取措施确保员工和财产的安全。

3. 是否存在安全漏洞,是否有安全事件发生及时处置。

七、员工文化建设考核1. 企业是否注重员工文化建设,是否有健全的文化建设机制。

2. 员工是否对企业文化有较高的认同度,是否积极参与文化活动。

3. 企业是否提供良好的员工发展机会,是否积极关注员工的身心健康。

八、考核结果评定方法1. 对每个考核项根据情况进行打分,评定优良、合格、待改进或不合格。

2. 对于存在问题的项,需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进行跟踪督促。

3. 根据各项考核的综合评定结果,给予企业总体等级评定。

九、奖惩措施1. 对优良和合格的企业给予表彰、奖励和优先扶持。

2. 对待改进的企业给予指导和帮助,给予一定的改进期限。

3. 对不合格的企业给予警告和处罚,并进行公示。

综治中心效果评价制度范本

综治中心效果评价制度范本

综治中心效果评价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综治中心的工作效果,提高综治中心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地综治中心的效果评价工作。

第三条综治中心效果评价应遵循客观公正、科学规范、全面系统、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四条综治中心效果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开展情况、人民群众的满意度、社会治安状况的改善程度、工作创新等方面。

第二章评价机构与人员第五条综治中心效果评价工作由各级综治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六条评价机构应设立评价小组,负责具体实施评价工作。

评价小组成员应具备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

第七条评价工作可以邀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以确保评价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第三章评价程序第八条综治中心效果评价分为定期评价和不定期评价。

定期评价每年进行一次,不定期评价根据工作需要随时进行。

第九条评价前,评价小组应制定详细的评价方案,明确评价内容、评价标准、评价方法和评价期限等。

第十条评价过程中,评价小组应采取查阅资料、实地考察、问卷调查、访谈等方式,全面收集综治中心工作的相关信息。

第十一条评价小组应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整理、分析和归纳,形成综合评价报告。

第十二条评价报告应提交给综治部门,综治部门根据评价报告对综治中心工作进行改进和调整。

第四章评价结果与运用第十三条综治中心效果评价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

第十四条评价结果作为综治中心及其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第十五条对评价结果为优秀等级的综治中心,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六条对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等级的综治中心,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

整改期间,暂停综治中心及其工作人员的评先评优资格。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七条评价工作中,评价小组成员应当遵守评价工作纪律,公正廉洁行使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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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中心内部管理有序、制度健全、责任落实、合力作用强、成效显著(10分);
9.全镇治安秩序良好、无突出的治安问题、群众满意并组织对责任单位综治工作考核、评比(10分)。
100
1.无工作计划、方案、措施,不定期召开例会的每少1次扣1分;
2.信息不摸查、不分析、不掌握、不上报并影响党委、政府决策的每次扣2分;
综治工作中心各部门考核细则


考核内容



计分标准












1.负责研究、制定工作计划、方案、措施并组织实施,每季召开综治委会议,每月召开综治例会(10分);
2.及时分析排摸、掌握治安信息、完善上报制度,重大问题提请党委、政府、综治委研究解决(10分);
3.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解决治安问题(10分);
8.未限期办结市长公开电话的每次扣1分;
9.民间纠纷调处率、成功率未达到98%、95%以上的各扣2分;
10.台帐不记全、不规范、档案存装不规范的扣2分。


考核内容



计分标准










访

1.负责受理、接待并处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做到件件有登记、有结果(15分);
2.及时排查、掌握信访情况及可能越级上访的信息,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15分);
2.信访情况不掌握,导致赴市、杭州市、省越级上访的每起分别扣1、2、5分;
3.未落实每月的综合分析和书面通报,每次扣1分;
4.信访问题不调查、研究,影响党委、政府决策的每次扣2分;
5.集体上访事件不重视,不及时处置影响其他的每起扣5分;
6.不限期办理市长公开电话的,每次扣2分;
7.台帐不记全、不规范扣2分;
8.全年无集体上访事件加2分,无越级上访事件加5分。




1.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情报信息的收集上报工作(10分);
2.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治安巡逻和岗、卡值勤工作,及时预防、控制、发现现行违法犯罪活动(10分);
3.协助公安机关开展治安安全检查,消除各种治安隐患(10分);
4.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治安肇事纠纷(10分);
7.未限期交办工作,每起扣2分;
8.巡防队员不服从命令,不能按时到位的每少1人扣1分;
9.全年抓现行(刑拘)与上年相比每上升1人扣0.2分,每下降1人加0.2分;
10.台帐不记全、不规范扣2分。





1.对流动人口管理有计划、有措施、有目标、有年中小结、年终总结(5分);
2.加强流动人口的教育、管理、服务、维权,做到遵纪守法(10分);
3.出现治安问题不及时采取措施化解,影响其他的每次扣2分;
4.发现问题不提出整顿意见,影响综治工作的每次扣2分;
5.不按计划开展创建、达标活动扣2分;
6.中心内部作用发挥不好,成效不明显的扣2分;
7.年中、年终不认真开展综治工作考核评比的扣2分;
8.目标管理责任书签订不到位的扣2分;
9.刑事案件超全市平均值10%以上的,每上升5个百分点扣2分,每下降5个百分点加2分;
6.开展“民主法制村”、“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10分);
7.开展法律援助、帮助和148工作的接待登记(10分);
8.认真解答法律咨询,完成市长公开电话的纠纷调处(10分);
9.及时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纠纷调解率达98%以上,成功率达95%以上(15分)。
100
1.工作无计划、无措施、无总结的每次扣1分;
3.流动人口情况底数不清扣2分,办证率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0.2分;
2.工作无指导(培训)扣1分,基层调委会制度不全、档案不规范的扣1分;
3.不安定因素不排查、不采取措施的每少1次扣1分;
4.归正人员底数不清、情况不明、帮教措施不落实的扣2分,三年内有重新犯罪每人扣1分;
5.法制宣传教育无制度、无记录、效果不明显的扣1分;
6.未按计划开展创建活动的扣1分;
7.法律援助、服务不到位的扣1分;
5.协助公安机关做好重大节庆、重大活动期间的现场治安秩序维护工作(10分);
6.发现刑事、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及时报告公安机关,维护好现场周围的治安秩序(10分);
7.配合机关各职能部门开展工作,成效明显(10分);
8.加强对全镇群众的安全防范教育,全镇刑事、治安案件得到控制(15分);
9.限期办结市长公开电话,成效明显(10分);
4.组织、协调、指导、检查、督促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开展综治工作,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行使“一票否决权”建议(10分);
5.协助、指导各单位治保会、调委会开展群防群治工作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10分);
6.开展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10分);
7.组织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来访情况综合分析和书面通报(20分);
4.每半年对带有普遍性、倾向性、政策性的信访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并提出意见和建议(15分);
5.负责集体上访的跟踪反馈(10分);
6.积极参与联调室工作,认真办理交办的各项工作并限期办理(25分)。
100
1.登记不齐、有登记无结果的每起扣2分;
10.台帐不记全、不规范、档案装订不规范的扣2分。



1.工作有计划、有措施、有总结(10分);
2.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并开展调委会规范化建设(10分);
3.认真开展每月的不安定因素和重大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15分);
4.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落实,社区矫正工作正常(10分);
5.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做到有制度、有活动、有专人负责(10分);
3.全面掌握流动人口分布情况,做到情况明、底子清,申报办证率达到95%以上(15分);
4.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流动人口的清查、检查工作,成效显著(10分);
5.完善流动人口管理信息网络和违法犯罪数据库,发现情况,及时报告(10分)
100
1.无计划、无措施、无目标、无小结、总结每少1次扣1分;
2.登记发证、流动人口犯罪不超上年,每上升1人扣2分;
10.遇有突发性事件,队伍能拉得出、打得响(5分)。
100
1.未收集信息、未上报每次扣1分;
2.治安巡逻、设卡检查不履行职责的每次扣2分;
3.治安隐患不及时消除的每次扣2分;
4.配合各部门开展工作不到位、不积极的每次扣2分;
5.发现各类案件不报告、不保护好现场的每次扣2分;
6.安全防范教育不到位,防控成效差,刑事案件上升幅度不超10%,每上升5个百分点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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