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定标办法

合集下载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评标定标办法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评标定标办法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评标、定标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建设项目货物(de)招标投标活动,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活动.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项目货物(以下简称货物),是指与工程建设项目有关(de)设备、材料等.第二章招标第三条货物招标实行无标底招标.第四条招标人可设置控制价,控制价由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de)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进行编制,控制价在有关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后于开标前七日发至每个投标单位,超出控制价(de)投标报价为无效投标.第五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de),招标人可重新编制并发布控制价.1、有三分之一以上投标企业对控制价提出书面质疑(de).2、控制价中主要单价明显背离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近期发布(de)市场指导价格(de).3、招标人认为存在其它异常情况需要复核(de).第六条招标文件中规定(de)各项技术规格均不得要求或标明某一特定(de)专利技术、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供应商等,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de)其他内容.如果必须引用某一供应商(de)技术规格才能准确或清楚地说明拟招标货物(de)技术规格时,则应当在前面加上“相当于”(de)字样.第七条投标人必须交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de)金额按投标总价(de)2%收取,但最高不超过80万元.第三章投标第八条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de)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应作废标处理.第九条两个以上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de)身份共同投标.第十条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作废标处理.第十一条组成联合体投标(de),投标报名材料或投标文件中必须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de)协议,协议中必须明确主投标人.企业业绩、类似工程经验、国际管理体系认证等资料以主投标人为准,联合体其他各方不计分.资格预审前未组成联合体(de),预审结束后不得组成联合体投标.第四章开标、评标和定标第十二条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de),招标人不予受理:(一)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de);(二)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de).第十三条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de),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一)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de)代理人签字或盖章(de);(二)无法定代表人出具(de)授权委托书(de);(三)未按规定(de)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de);(四)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de)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货物报价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为最终报价(de);(五)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且未提供有效证明(de);(六)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de);(七)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de);(八)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de);(九)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可以废标(de)其他情形.第十四条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所投标(de)货物进行样品封样,以保证所供货物与投标时一致.第十五条工程评标由依法组建(de)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de)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de)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de)三分之二.第十六条评标委员会成员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确定(de)评标、定标办法,有记名(de)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第十七条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de)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de),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第十八条评分标准中(de)同类项目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界定.同类项目应从主要货物(de)数量、估算价、使用功能和产品型号等方面界定.以数量和估算价确定同类项目时,应当以招标主要设备或材料(de)数量或估算价为基数,在上下50%(de)浮动范围选定.第十九条货物评分标准分为综合评分办法和合理范围低价中标两种办法.技术简单或技术规格、性能、制作工艺要求统一(de)货物一般采用合理范围低价中标(de)定标办法.第二十条本办法评标基准价采取二次平均法进行计算.第一步确定投标报价有效范围.计算各有效标书最终报价中去掉最高和最低价后(de)算术平均值(以下称报价均值).若有效标书少于四家,则不去掉最高和最低价.报价有效范围为报价均值(de)85%至110%(含85%和110%).超出报价有效范围(de)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第二步计算评标基准价.去掉超过有效范围(de)投标报价后,将剩下(de)投标报价去掉最高和最低报价后再次进行平均(若剩余投标报价少于五家则不去最高最低),所得到(de)算数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第二十一条合理范围低价中标评标程序按照投标文件初审、技术标书评审、投标报价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等步骤进行.1、投标文件初审: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de)要求检查标书格式、法人授权委托、资质资格证书等符合性情况,对于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de)投标文件不予接受.2、技术标书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对各投标单位(de)技术标书部分进行审查,对于技术标书合格(de)标书进入下一阶段投标报价评审.评标委员会对于认定不合格(de)技术标书,应出具书面评标报告.3、投标报价评审:确定评标基准价:按照本办法第二十条(de)规定确定评标基准价.随机抽取报价下限:投标单位唱投标报价前,招标人在有关监督部门或者公证部门监督下,公开从评标基准价(de)95%、96%和97%三个数值中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报价下限.投标单位排序:投标报价高于随机抽取(de)报价下限(de)为有效报价.在此有效报价范围内,按照报价由低到高对投标单位进行排序.4、确定中标候选人:根据投标报价评审得出(de)排序,评标委员会应在评标报告中推选前两名作为中标候选人.5、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应选择排序第一(de)投标人中标.当两家投标人报价相同,且排序并列第一时,招标人可任选其一作为中标单位.当排名第一(de)投标人放弃中标时,排名次之(de)投标人递补.第二十二条采用综合评分办法(de)招标项目,评分标准详见附表.评标按照投标文件初审、评审技术标、评审商务标、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进行.评标委员会(de)评标报告中应当推选出两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选择综合得分最高(de)投标人中标.当综合得分最高(de)投标人放弃中标时,第二名中标候选人递补.第二十三条上一年度是指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de)1月1日,上两年度是指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de)1月1日,以此类推.附表:工程建设项目设备材料招标综合评标评分办法工程建设项目设备材料招标综合评标评分办法注: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de)实际情况对企业综合实力和技术性能部分进行细化.。

评标定标的方法

评标定标的方法

评标定标的方法
1. 综合评分法呀,这就好比选美比赛,既要脸蛋漂亮,又要身材好,还要多才多艺!比如在工程招标中,价格、技术、业绩等各方面都要综合打分,分高者得标,这多公平呀!
2. 最低价中标法,很简单嘛,谁价格最低就选谁呀!就像去市场买菜,肯定挑最便宜的那家买呀。

但可得小心别只看价格低,质量也得有保障才行呢!比如说一个办公用品采购项目,价格低可不能质量也低呀。

3. 性价比法,这可不是一般的讲究哦!就如同找对象,不光要看外表,还得看内涵和相处是否舒服呢!举个例子,买设备的时候,不能光看价格便宜,运行成本、使用寿命这些都得考虑进去,选性价比最高的,准没错!
4. 投票法,就像是班级选班长,大家一人一票,选自己心目中最合适的那个!在一些比较特殊的项目中,让大家投票来决定中标者,不是很有趣嘛,比如社区活动策划的招标。

5. 合理低价法,哎呀呀,可不是越低越好哦,得合理才行呢!就像你买衣服,太便宜的可能质量不行,太贵的又不划算,得找到那个合理低价的呀。

例如建筑项目中的材料采购,要找到质量和价格都合适的。

6. 抽签法,这可真是全凭运气啦!就好像抽奖一样,谁抽到就是谁的,刺激吧!比如一些小型服务项目,没那么多复杂的评选,直接抽签决定,多爽快!
7. 专家评审法,嘿,这可得是专业人士出马啦,他们经验丰富呀,就如同老中医看病一样,一眼就能看出好坏!比如科研项目评审,让专家们来把关,准能选出最有潜力的。

8. 两阶段评标法,这就像是一场比赛分了上下半场,先筛选一轮,再细致考察一轮呢!比如说大型工程招标,先看基本条件,再深入研究各方面细节,这样选出的才最靠谱呀!
我觉得呀,这些评标定标方法都各有特点和适用情况,关键是要根据具体项目来选择最合适的方法,这样才能保证招标的公正性和合理性呢!。

工程项目招标评标定标办法和流程

工程项目招标评标定标办法和流程

工程项目招标评标定标办法和流程工程项目招标评标定标是指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标准,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最终确定中标人的过程。

下面将从招标文件的发布、投标人资格审查、投标文件评审和定标四个方面详细介绍工程项目招标评标定标办法和流程。

一、招标文件的发布1.编制招标文件:招标人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和要求,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包括工程项目的概况、技术要求、合同条件和招标人设定的评标指标等内容。

2.发布公告:招标人通过媒体或招标平台发布公告,公告中包括招标项目的基本信息、报名时间和报名地点,以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费用等。

二、投标人资格审查1.报名登记:投标人按照公告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报名登记,并缴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

2.资格预审:招标人根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对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包括投标人的注册登记和业绩情况的审核。

3.投标保证金: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需要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缴纳一定数量的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人履行合同的保证。

三、投标文件评审1.开标: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公开拆开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并生成开标记录,确保透明公正。

2.投标文件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指标和权重,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包括技术标和商务标两方面的评审内容。

a.技术标评审:评审委员会根据技术要求和评标指标,对投标人的技术方案、施工组织设计等进行评审,并给出相应的评分。

b.商务标评审:评审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报价、付款方式、工期等进行评审,并根据评标指标给出相应的评分。

四、定标1.综合评分:根据技术标和商务标的评审结果,评审委员会对每个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分,计算综合得分。

2.标书解密:招标人邀请符合评审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标书解密,将开标记录中的价格信息进行解密,并生成解密记录。

3.确定中标人:根据投标人的综合得分和解密记录,招标人确定中标人,签署合同,并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4.申诉处理:如有投标人对评标过程有异议,可以提出书面申诉,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复核。

定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定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评审依据:根据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付款方式条款响应/偏离表为依据。
10
项目工期
(10分)
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得10分;投标人每增加10天工期,减2分
评审依据:根据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项目工期条款响应/偏离表为依据。
10
质保期
(10分)
投标人响应招标人招标文件质保期要求的得6分;承诺质保期延长一年的得2分。
评审依据:根据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质保期条款响应/偏离表为依据。
10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价格评分:40分;
技术评分:30分;
商务评分:30分;
100
备注:得分最高投标单位为本次招标中标单位。
定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评分项目
评分标准
分值
价格分(40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它投标方的价格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最后结果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投标价得分=(评分基准价/投标报价)×40分。
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是指开标现场谈判后最终报价;
40
技术评分
(30分)
所投设备和方案满足技术要求的得30分;若有不满足或负偏离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评审依据:以各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技术条款响应/偏离表为依据。
30
商务评分
(30分)
付款方式(10分)
投标人响应招标人提供的付款方式得10分,投标人未响应招标人提供的付款方式得6分。

工程量清单评标定标办法

工程量清单评标定标办法

工程量清单评标定标办法
工程量清单评标定标办法,是指在进行工程项目招标过程中,对工程量清单的计算、评标和定标的方法和规定。

工程量清单是工程项目招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之一,直接关系到工程项目的成本估算和施工进度计划。

一、工程量清单的编制
1. 工程量清单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编制,包括工程项目的各项具体内容和数量。

2. 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应准确无误,避免因错误或遗漏而导致后续工程施工的问题。

3. 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应详细具体,对每一项工程量都要进行详细描述,以便于后续评标和定标的准确性。

二、评标过程
1. 工程项目的招标方应组织专业人员对工程量清单进行评标,评分标准应明确。

2. 评标过程应客观公正,避免人为因素的干扰,确保每项工程量的评定准确。

3. 在评标过程中,招标方应注意保护招标人的商业秘密,避免泄露相关信息。

三、定标方法
1. 工程量清单定标应基于评标结果,确定中标单位和中标金额。

2. 定标方法应合理科学,充分考虑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和需求,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不受影响。

3. 定标公告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示时间应充分,确保广大投标单位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四、其他注意事项
1. 工程量清单评标定标办法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招标过程的合法性和公平性。

2. 招标方应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流程,确保工程量清单的评标和定标工作顺利进行。

3. 针对评标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提高招标效率和质量。

综上所述,工程量清单评标定标办法是保障工程项目顺利进行的重要环节,招标方应高度重视,建立科学规范的制度和流程,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和顺利竣工。

2024年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评标定标办法

2024年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评标定标办法

2024年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评标定标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评标活动,保证工程建设项目质量,提高投资效益,维护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设备、材料等采用招标方式选择承包人的评标定标工作。

国家、省以及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评标办法是指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确定投标人的排名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标准和方法。

评标是指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确定投标人的排名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的过程。

第四条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应当根据本办法结合工程项目实际确定具体的评标办法并写入招标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必要组成部分。

招标人不得将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办法规定的评标办法写入招标文件中。

第五条招标人应当根据工程项目特点采用下列评标方法:一是合理低价法(平均值法)。

适用「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控制价低于3000万元的建设工程施工类招标项目。

二是综合评估法。

适用于如下招标项目:(一)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控制价3000万元(含本数)以上的建设工程施工类招标项目O(二)依法必须招标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类项目以及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项目。

(三)建筑工程设计招标项目,招标人可以依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采用设计方案或者设计团队招标。

第六条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定标活动应当体现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综合考虑投标人的信用、业绩奖项、报价、质量、工期、施工组织设计等方面的因素,不得含有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内容,不得妨碍和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

第七条招标项目评标前,应当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服务类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招标经开标会审查所有有效的投标人全部进入资格后审;施工类项目招标结合投标人在行政主管部门信用管理信息系统的信用等级和投标报价等因素参与资格后审(具体方法详见附件1)0第八条采用本办法评标,招标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组成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总人数为5人(含本数)以上单数组成。

评标办法和定标办法

评标办法和定标办法

第八章评标办法和定标办法本次招标执行建规字〔2017〕1号《关于改革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实施意见》,采用“评定分离”制,按照苏建招办〔2017〕3号《评定分离操作导则》执行。

评标委员会推荐定标候选人4名(少于4名全部推荐)、评标工作完成后的3日内,对定标候选人公示,公示期3日。

定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2名、定标工作完成后的3日内,对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期3日。

公示后招标人确定中标人。

(2)企业信誉包括获得各种荣誉、过往业绩履约情况、建设单位履约评价,同时应重点关注近几年的不良信息,包括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各种处罚和不良行为记录、建设单位对其的不良行为记录、履约评价不合格记录以及其他失信记录。

(3)拟派团队履约能力与履约水平考核方式,可以考察团队主要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也可以对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

(4)在同等条件下,择优的相对标准有以下几个方面:①资质高企业优于资质低企业;②营业额大企业优于营业额小企业;③工程业绩技术复杂、难度大的企业优于工程业绩技术相对简单、难度较小的企业;④履约评价好企业优于履约评价差企业或者投标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的履约评价;⑤无不良行为记录企业优于有不良行为记录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较轻企业优于不良行为记录较重企业;⑥已有履约记录且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企业优先于没有履约企业;⑦获得国家级荣誉多企业优于获得荣誉少企业;⑧行业排名靠前企业优于行业排名落后较多企业。

3、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数量为2名。

4、特殊情况的考虑。

(1)采用票决定标法,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循择优与价格竞争的原则,依据招标文件公布的投票规则,独立行使投票权。

(2)票决采用记名方式并注明投票理由。

(3)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因质疑或投诉导致中标候选人均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招标人可以重新组织招标,也可以重新组织定标活动、确定中标候选人;当所有定标候选人均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当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评标、定标办法(10号文)

招标评标、定标办法(10号文)

青岛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定标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评标活动,保证评标的公平、公正,维护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修工程。

2本办法所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第五条单位工程合同估算价在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工程)或单位工程合同估算价在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土石方、桩基础、装饰装修、设备安装、幕墙、防水等专业工程,必须进行招标。

第六条工程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评标委员会成员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定标办法,有记名的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否则该成员评审结果无效。

1000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附表二《青岛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评分标准》适用于工程概算万元以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附表三《青岛市建设工程施工图预算招标综合评分标准》适用于非国有投资占主导地位的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及与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附表四《装饰工程项目招标评标、定标评分标准》适用于含设计招标的装饰装修工程。

第十条本办法评标基准价采取二次平均法进行计算。

第一步确定投标报价有效范围。

计算各有效标书最终报价中去掉最高和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以下称报价均值)。

若有效标书少于四家,则不去掉最高和最低价。

房屋建筑工程(不包含单独招标的安装工程和装饰装修工程)的报价有效范围为报价均值的293%至%(含%和%)、其它工程投咨询单位进行编制,并加盖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印鉴。

预算控制价应在开标前七日发至每个投标单位并同时报市定额站进行登记备案。

第十四条工程预算控制价的制定应依据《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青岛市建设委员会关于推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的指导意见》、《青岛市工程结算资料汇编》、《青岛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及工程造价部门近期发布的市场指导价格等有关规定,并接受招投标主管部门、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监督。

建设工程评标定标办法

建设工程评标定标办法

建设工程评标定标办法1. 引言评标定标是建设工程中重要的环节,对于保证工程质量、确保采购透明度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档旨在介绍建设工程评标定标办法,以确保评标过程的公正、公平和透明。

2. 评标定标的目的评标定标的目的是为了选择符合技术和经济条件的最佳投标人,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评标定标的过程应当遵循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确保公平竞争、防止腐败和滥用权力。

3. 评标定标的基本原则在建设工程评标定标过程中,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标定标过程应当对所有潜在投标人公开透明,确保公平竞争的环境。

•严格的技术评审原则:评标定标应当基于科学、客观的技术评审标准,评估投标人的技术能力和工程质量。

•经济合理性原则:评标定标结果应当在满足技术要求的前提下,选择经济上最有利的投标人。

•法律合规原则:评标定标过程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遵循公共采购程序。

4. 评标定标的程序评标定标的具体程序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但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步骤:1.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将投标文件递交给采购单位。

2.资格预审:采购单位对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预审,排除不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

3.技术评审:对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进行技术评审,根据评审标准评估投标人的技术能力和工程方案。

4.经济评审:对通过技术评审的投标人,进行经济评审,评估投标人的价格和合同条款。

5.综合评审:综合考虑技术评审和经济评审结果,确定最佳投标人。

6.定标公告:公布定标结果,并将结果通知所有投标人。

7.合同签订:与最佳投标人签订合同,并执行后续的合同管理和监督。

5. 评标定标的基本要素评标定标过程中的基本要素包括评审标准、权重分配、评审方法等。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基本要素:•技术能力评审标准:根据工程的具体要求,制定相应的技术评审标准,包括投标人的资质、技术方案、技术人员配备等。

•经济评审标准:评估投标人的价格和合同条款,包括工程报价、付款方式、保证金等。

招标评标定标管理办法

招标评标定标管理办法

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招标评标定标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范评标定标行为,确保评标定标公正、公平,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合用范围本办法合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招投标过程中的评标、定标活动。

第三条 评标定标含义建设工程招标评标、定标,指招标单位或者招标投标代理机构招标过程中,在招标投标管理机构的监督下,对有效投标文件进行评定及确定中标单位的过程。

第四条 评标定标原则建设工程招标评标、定标工作应当严格遵循客观公正,科学合理,规范合法的原则。

第五条 评标定标依据(一)招标文件;(二)开标前会议记要;(三)评标定标办法及细则;(四)标底;(五)投标文件;(六)其它有关资料。

第六条 管理机构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建设工程招标评标、定标管理的主管部门,其所属招标投标管理机构为具体管理机构。

各级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在招标评标、定标管理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是:(一)审定招标评标、定标组织机构、招标文件、评标定标办法及细则;(二)审定标底;(三)监督开标、评标、定标过程;(四)裁决评标、定标分歧;(五)鉴证中标通知;(六)处罚违反评标、定标规定的行为。

第二章 评标定标组织机构第七条 评标定标组织机构的含义评标定标组织机构是在招标投标管理机构监督下,由招标单位设立的负责某一招标工程评标定标的暂时组织。

根据招标工程的规模情况、结构类型设立评标定标委员会或者评标定标工作小组。

第八条 评标定标组织机构职责(一)根据评标定标依据,对所有有效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价;(二)确定中标单位,写出评标定标报告。

第九条 评标定标组织机构评委组成在招标投标管理机构监督下,将建设单位具备条件(专业对口的具备一定工作经验的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专家同时置于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评委。

评委应当分别按正式评委和豫备评委抽取。

正式评委的人数应当为不少于5人的奇数。

评标定标方法

评标定标方法

评标定标方法
1.当符合性审核合格供应商达三家或三家以上的,通过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公司(根据价格、技术服务、综合实力、诚信情况等方面进行评分)。

2.当符合性审核合格供应商不足三家,应挂第二次公告,公告期限延长五个工作日。

3.评标定标方法:综合评分法,分数最高者中标。

4.价格分计算方法:
(1)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2)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价格权重。

5.评分细则
附注:
1.价格、技术、商务、其他部分累加分为100分。

2.各投标人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评标定标办法(合理低价法)【模板】

评标定标办法(合理低价法)【模板】

评标定标办法(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1. 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若出现2份或2份以上投标文件综合得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招标人可采用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若综合评分、投标报价、信用等级均相同时则以投标人注册资本金额高者的投标人优先。

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范本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的。

(4)根据《江苏交通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试行)》的规定,申请人的财务能力综合评价值小于60分的。

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总分。

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对细微偏差进行澄清。

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评标定标办法

评标定标办法

评标定标办法评标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和有关专家组成。

经评标委员会初步评审确认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参加详细评审,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按下列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审。

1、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投标人的技术标进行符合性检查。

满足招标文件和工程要求的投标文件进入经济标的评审。

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报价进行评审。

3、经评标委员会初步评审确定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应当书面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

拒不补正的,在详细评审时将由评标委员会研究决定是否取消其中标资格。

4、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推荐不超过3名有排序的合格中标候选人。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的报价最低(低于成本价的除外)的投标人为排序第一的合格中标候选人,依此类推。

5、本工程进行报价低于成本价的判定,判定方法如下:在满足下列两项条件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并进行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的评审,以判别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已经通过“资格后审”“初步评审”,不存在应当废标的情形;(2)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总价或单项综合单价低于最高限价下浮25%的;投标报价总价或综合单价低于招标控制价下浮25%且低于有效投标报价(综合单价或合价)平均值下浮12%的,评标委员会应直接判定其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投标。

投标报价平均值是指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综合单价或合价)算术平均值。

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下时,其投标报价全部参与计算算术平均值;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为8-14家时,去掉其中1个最低价和1个最高投标价后计算算术平均值;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为15家或15家以上时,去掉其中2个最低价和2个最高投标价后计算算术平均值。

按上述条款进行是否低于成本判定后,无论后续评审中出现何种情况,均不改变已经进行的报价是否低于成本判定的结果。

评标定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评标定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评标定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工程评标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

评标委员会由五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

经评标委员会初步确认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参加详细评审,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按下列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审。

一、评标总则
根据各投标单位提供的所有资料进行评比打分。

二、评标步骤
(1)专家审阅:评标委员会成员阅读招标文件,审查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投标文件。

(2)专家打分:评标委员会成员按本评标办法的打分标准进行打分。

(分值保留两位小数)。

三、评标分值设置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有关法规研究解决。

评标、定标办法

评标、定标办法

评标、定标办法评标的程序、方法及定标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国家计委等七部委第30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工程量清单施工招标投标评标规则》等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评标程序、评标标准及方法如下:本招标工程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按得分由高到低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按《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国家计委等七部委第30号令)第五十八条的规定,依法确定中标人。

一、评标委员会组成:根据本工程发包方式及苏州市有关规定,本工程评标委员会由七名评委组成,其中五名为技术标评委,二名为经济标评委。

二、清标程序:1、组建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2、组建清标小组: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进行清标。

3、商务标清标内容及步骤如下:第一步、本工程将采用广联达惠中软件有限公司的评标软件进行商务标的清标,投标人把最后的数据刻入光盘时,必须按招标人所发光盘中要求的步骤进行,否则将按重大偏差处理;第二步、导入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有效报价的报价文件)电子文档,对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初步清理,若投标人的报价文件存在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及顺序、格式与招标人提供的不一致时,按重大偏差处理;第三步、剔除出现重大偏差投标人,经此步余下的投标报价视为有效投标报价;第四步、对所余各投标人的综合单价进行比较:(1)、先计算每项子目的综合单价偏差率:即计算该投标人该子目的综合单价除以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对应的该子目综合单价算术平均值的偏差率。

列出子目的综合单价偏差率超出+10%~-20%(不含+10%及-20%)的条目;(2)、在前面清出的条目基础上,再计算每条清出条目的合价金额与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对应的该子目的合价金额偏差,列出偏差金额绝对值大于等于3000元的条目;(3)、根据上述清标结果,列出子目的综合单价偏差率超出+10%~-20%(不含+10%及-20%)且合价金额的偏差金额绝对值大于等于3000元的条目数;第五步、形成书面的清标报告。

评标办法和定标办法

评标办法和定标办法

第八章评标办法和定标办法本次招标执行建规字〔2017〕1号《关于改革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实施意见》,采用“评定分离”制,按照苏建招办〔2017〕3号《评定分离操作导则》执行。

评标委员会推荐定标候选人4名(少于4名全部推荐)、评标工作完成后的3日内,对定标候选人公示,公示期3日。

定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2名、定标工作完成后的3日内,对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期3日。

公示后招标人确定中标人。

(2)企业信誉包括获得各种荣誉、过往业绩履约情况、建设单位履约评价,同时应重点关注近几年的不良信息,包括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各种处罚和不良行为记录、建设单位对其的不良行为记录、履约评价不合格记录以及其他失信记录。

(3)拟派团队履约能力与履约水平考核方式,可以考察团队主要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也可以对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

(4)在同等条件下,择优的相对标准有以下几个方面:①资质高企业优于资质低企业;②营业额大企业优于营业额小企业;③工程业绩技术复杂、难度大的企业优于工程业绩技术相对简单、难度较小的企业;④履约评价好企业优于履约评价差企业或者投标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的履约评价;⑤无不良行为记录企业优于有不良行为记录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较轻企业优于不良行为记录较重企业;⑥已有履约记录且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企业优先于没有履约企业;⑦获得国家级荣誉多企业优于获得荣誉少企业;⑧行业排名靠前企业优于行业排名落后较多企业。

3、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数量为2名。

4、特殊情况的考虑。

(1)采用票决定标法,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循择优与价格竞争的原则,依据招标文件公布的投票规则,独立行使投票权。

(2)票决采用记名方式并注明投票理由。

(3)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因质疑或投诉导致中标候选人均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招标人可以重新组织招标,也可以重新组织定标活动、确定中标候选人;当所有定标候选人均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当重新组织招标。

某某某公司评标和定标管理实施办法

某某某公司评标和定标管理实施办法

评标和定标管理实施办法编号:-SJ-2-9()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评标活动,保证评标的公平、公正,做好招标项目评标定标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家计委等六部委《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招标管理制度》等,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各经营单位招标项目的评标和定标管理工作。

第三条评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第四条评标活动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

第五条招标管理部门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第六条评标活动应当接受审计部、党工部、法律部的监督。

第二章专家库管理第七条公司建立统一的评标专家库,公司及各经营单位组建评标小组所需的评标专家,均应从公司统一的评标专家库中选择。

第八条入选评标专家库的专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五年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特殊情况经公司招标领导小组批准后可根据招标项目重要性和技术含量高低情况适当提高或降低评标专家资格要求。

(二)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三)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四)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标工作。

第九条评标专家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符合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条件的评标专家,专家总数不得少于50人;(二)有满足评标需要的专业分类。

第十条专家入选评标专家库,采取个人申请和单位推荐两种方式。

采取单位推荐方式的,应事先征得被推荐人同意。

个人申请书或单位推荐书应当存档备查。

个人申请书或单位推荐书应当附有符合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

第十一条公司招标领导小组应当对申请人或被推荐人进行评审,决定是否接受申请或者推荐,并向符合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条件的申请人或被推荐人颁发评标专家证书。

评审过程及结果应做成书面记录,并存档备查。

招标管理部门应当对申请人或者被推荐人进行必要的招标投标业务和法律知识培训。

工程项目招标评标定标办法和流程

工程项目招标评标定标办法和流程

工程项目招标评标定标办法和流程一、招标准备1.明确工程项目需求:明确工程项目的范围、规模、技术要求等,确定招标的具体内容。

2.编制招标文件: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合同模板等,明确投标人需满足的条件和要求。

3.确定评标委员会:组建评标委员会,由相关专业人士组成,包括工程设计专家、法律顾问、财务专家等。

二、招标公告1.发布招标公告:公布招标消息,包括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投标资格要求、投标截止时间等,向有关单位或个人进行公示。

2.接收投标文件请求函:接收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对投标文件请求函的回函,以确定参与投标人员名单。

三、投标文件的提交1.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持回函到指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

2.编制投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包括标书、技术方案、经济报价等。

3.递交投标文件: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指定地点,并填写投标人信息、投标保证金等。

四、评标定标流程1.开标:评标委员会在公开的环境下对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开标,宣读所有投标人的基本信息。

2.初步评审:评委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包括确定是否满足资格条件、是否提交完整等。

3.技术评审:评委对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方案进行评审,包括技术可行性、合理性、创新性等。

4.经济评审:评委对投标文件中的经济报价进行评审,考虑投标报价的合理性、可行性等。

5.确定中标候选人:根据评审结果,评委确定中标候选人,将其列入评标报告。

6.公示和异议:公示中标候选人,并且设立异议期限,接收有关方面的异议,维护公平公正。

7.最终确定中标人:处理所有异议后,评委根据评审结果,最终确定中标人。

8.定标通知:向中标人发出定标通知书,确定其为工程项目的承建人。

五、签订合同1.与中标人洽谈:与中标人进行洽谈,明确合同的具体内容,确认价格、工期、质量要求等。

2.签订合同:根据洽谈结果,双方签订正式合同,并进行公证、备案等手续。

总结:工程项目招标评标定标办法和流程是确保工程项目招标过程公平、公正的重要环节。

招标评标、定标办法最新

招标评标、定标办法最新

青岛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定标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评标活动,保证评标的公平、公正,维护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为便于社会各界对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凡采用本办法评标的工程项目,实行工程招标投标公示制度。

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期满准予办理各项手续。

期间若接到举报或投诉经查属实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作出相应处理。

第三条市场各方主体交易行为、评标专家的评审行为、招标投标主管部门的行政行为、工作人员的执法行为及评标、定标接受市监察局全过程监督。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社会监督员可依法随时对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监督、检查。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青岛市行政辖区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

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修工程。

2 本办法所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第五条单位工程合同估算价在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工程)或单位工程合同估算价在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土石方、桩基础、装饰装修、设备安装、幕墙、防水等专业工程,必须进行招标。

第六条工程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评标委员会成员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定标办法,有记名的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否则该成员评审结果无效。

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

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

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第二章通用评标标准第七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应优先采用合理范围低价中标的定标办法,其中国有投资占主导地位的二类以下(含二类)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工程概算1000万以下的市政工程必须实行合理范围低价中标。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评标定标办法:
一、入围
1、按照开评标系统确认的收到电子投标文件的先后时间顺序排序,排序编号即代表投标人的编号。

2、抽签入围
(1)由招标人公开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投标单位入围(剔除开标记录表显示“未递交投标文件”和“未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及编号)。

每次只抽取一个号码,投标人的编号与招标人抽取出的号码一致的,即为入围单位,其他不入围。

(2)入围单位数量如下【“D”代表投标人数量(不含开标记录表显示“未递交投标文件”和“未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G”代表入围数量】:
当D≥50时,G=20;
当20≤D<50时,G=15;
当10≤D<20时,G=10;
当D<10时,G=D。

3、投标文件解密
解密所有入围单位的投标文件。

二、评标
1、评标委员会对入围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作无效投标予以否决。

2、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数量为“M”),按照综合信用评价得分由高到低确定N家投标人进入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程序。

N的取值为:
(1)当M>15时,N=10;
当按综合信用评价分由高到低,第10位出现多个投标人同分并列时,这些投标人均剔除不再进入下一步抽签程序,N按剔除后的实际数量计取;若剔除后的实际数量少于3家,则上述同分投标人均进入下一步抽签程序。

(2)当10<M≤15时,N=7;
当按综合信用评价分由高到低,第7位出现多个投标人同分并列时,这些投标人均剔除不再进入下一步抽签程序,N按剔除后的实际数量计取;若剔除后的实际数量少于3家,则上述同分投标人均进入下一步抽签程序。

(3)当5<M≤10时,N=5;
当按综合信用评价分由高到低,第5位出现多个投标人同分并列时,这些投标人均剔除不再进入下一步抽签程序,N按剔除后的实际数量计取;若剔除后的实际数量少于3家,则上述同分投标人均进入下一步抽签程序。

(4)当M≤5时,N=M。

M=1时,不再进行下一步程序,重新招标。

三、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
招标人从评标委员会确定的N名投标人采取公开随机抽取的方法确定中标候选人。

由招标人公开随机抽取1-3个号码,每次只抽取一个号码,第一个被抽取出的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个被抽取出的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个被抽取出的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最后由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事务负责人抽取下浮率,作为本工程的中标下浮率。

综合信用评价综合得分查询方式:
评标委员会登录“泰州建筑市场监管网”查询各企业综合信用评价得分,以投标截止日前最近时段公布的各企业综合信用评价得分为准。

参加信用综合评价的企业只有一个综合信用分。

对同时具有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由企业自行确定一项资质参加信用综合评价以确定企业的综合信用分,在参加另一项资质评标时,以公布的综合信用评价得分乘以相应的系数,两项资质同级别的取0.95,相差一个级别的取0.9,相差两个级别的取0.85,相差三个级别的取0.8(例如:某建筑业企业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总承包一级资质和市政工程总承包二级资质,该企业以建筑工程总承包资质参加信用综合评价,查询到该企业综合信用评价得分为80分,如该企业以市政工程总承包资质投标,则该企业的综合信用评价得分为80×0.9=72分,以此类推)。

首次进入泰州市承接工程的外地建筑业企业请到泰州市建筑业管理处办理初始信用分核定手续,并将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

如“泰州建筑市场监管网”未查询到企业的综合信用评价得分也未办理书面核定手续的,则该企业的综合信用评价得分按零分计算。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