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叶产品检验原始记录表
代用茶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5版)
附件6:代用茶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5版)5.1适用范围本审查细则适用于企业申请以可食用植物(除茶树外)的叶、花、果(实)、根茎等为原料,使用法律法规及标准所要求的条件,加工制作采用类似茶叶冲泡(浸泡)方式供人们饮用的代用茶产品时,对企业生产条件的审查及其许可生产产品的检验。
代用茶的申证单元为1个,其类别编号为1405。
生产许可证产品名称须注明“代用茶”。
同时,注明获得生产许可的产品类别名称,即叶类、花类、果实类、根茎类、混合类中的一类或几类。
生产许可证附页注明获得生产许可的具体品种明细。
代用茶分装企业应单独注明。
本细则适用以下分类和定义:叶类代用茶:以可食用的植物叶片制成的代用茶产品,包括荷叶、桑叶、苦丁茶等。
花类代用茶:以可食用的植物花朵制成的代用茶产品,包括菊花、重瓣红玫瑰、金银花等。
果实类代用茶:以可食用的植物果实制成的代用茶产品,包括大麦茶、荞麦、枸杞、柠檬片。
根茎类代用茶:以可食用的植物根茎制成的代用茶产品,包括甘草、人参(人工种植)、牛蒡根等。
混合类代用茶:用以上几种产品中的两种(或多种)混合而成的代用茶产品,包括荷叶玫瑰茶、枸杞菊花茶等。
本细则中引用的文件、标准通过引用成为本细则的内容。
凡是引用文件、标准,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细则。
5.2生产许可条件审查5.2.1管理制度审查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等规定,对企业建立实施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情况进行审核。
主要审核以下制度:5.2.1.1 人员要求管理制度(1)制定生产、质量、技术、检验等各部门职责及相关人员岗位职责及其任职资格规定。
(2)制定不同岗位人员的培训、考核制度。
(3)制定定期进行食品质量安全、加工技术、质量管理、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等方面培训计划。
(4)制定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5.2.1.2 采购管理制度(1)制定采购制度,有原辅材料供应商评价办法,保证采购的原辅料、包材等符合相应的标准规定。
黑茶产品检验检测能力测试结果与分析
分析检测黑茶产品检验检测能力测试结果与分析彭 霞,张 燕(国家黑茶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湖南),湖南益阳 413000)摘 要:为评估湖南省益阳市黑茶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数据和黑茶生产企业实施出厂检验的准确性,验证黑茶检验检测能力水平,国家黑茶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湖南)负责组织和实施了黑茶产品检验检测能力测试。
测试结果显示,总体结果满意率96.15%,达到了预期效果,基本上反映了区域内黑茶检验检测能力水平。
关键词:黑茶;检验检测能力;能力评价Dark Tea Product Inspection and Testing Capability TestResults and AnalysisPENG Xia, ZHANG Yan(National Dark Tea Product Quality Inspection and Testing Center (Hunan), Yiyang 413000, China) Abstract: In order to evaluate the accuracy of the test data issued by the dark tea product inspection and testing institutions in Yiyang city, Hunan province, and the delivery inspection and testing ability of dark tea production enterprises, the National Dark Tea Product Quality Inspection and Testing Center (Hunan) is responsible for organizing and implementing the test of the dark tea product inspection and testing ability. The test results showed that the overall satisfaction rate was 96.15%, which reached the expected effect, basically reflecting the level of dark tea inspection and detection ability in the region.Keywords: dark tea; inspection capability; capability evaluation“安化黑茶”因其产于湖南益阳安化而得名,已被评为中国驰名商标产品并列入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名录[1]。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课程整体设计
职业教育农产品与食品质量检测技术教学资源库《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课程整体设计适用专业:农产品质量与加工检测参考学时:80一、课程设计思路课程目标设计: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培养学生农产品安全检测能力,包括检测标准的查找和使用、样品前处理、大型分析仪器使用、检测结果分析等能力。
课程设计理念:本课程以检测影响农产品中质量安全的典型指标为项目,以典型的农产品为载体,以工作过程为导向,以任务为驱动理实一体化开展教学项目。
教学内容模拟了企事业单位实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流程,为学生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方面的工作奠定基础。
教学内容选取:项目的主要内容包括根据检测任务查找相关检测标准,根据标准应用现代仪器分析技术(主要有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气相/液相色谱法)对农产品中的重金属、农残、兽残、添加剂四类典型质量安全指标进行分析检测,对检测数据进行分析并出具检测报告。
课程教学组织模式:采用线上线下混合教学组织形式,即知识讲授、技能传授、自主测试、仿真练习等内容采用线上教学(微课、慕课),而重点讲解、课堂讨论、检测练习等采用线下教学等。
每个项目按照“检测流程”执行设计学习过程,即每个项目都包含①接受任务,确定检测方案、②准备仪器,配制试剂、③样品预处理、④上机(仪器)检测、⑤数据处理、出具报告等五个完整的检测流程。
按照此过程开展每个项目。
课程教学环境创设:本课程积极开发相关的教辅材料、多媒体课件、应用案例、教学辅助动画、视频、实训规范、网络资源等课程教学资源。
实践性教学利用校内、校外、技能大赛等实训平台完成实践教学任务。
课程评价:本课程考核由线上学习考核30%+线下学习考核60%+综合素质10%组成,线下学习包括课堂检查、项目考核、实训考核及期末综合鉴定按一定比例组成。
强调培养学生的严谨科学态度和检测分析能力。
二、教学内容设计1、教学项目与学时安排*学时仅包含课堂的学时,线上学时未包含。
线上学时可安排在课前或课后,可由教师根据学习要求灵活掌握。
QS记录
食品生产企业记录清单1、技术文件登记表2、文件发放、领用、借阅登记表3、重要质量活动会议记录4、原辅材料、包装物进货台帐5、原辅材料、包装物验证记录6、采购计划7、产品投料记录8、设施、设备清洗消毒记录表9、设备、设施维护、保养、检修记录10、关键工序质量记录表11、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登记表12、生产车间卫生检查记录13、出厂检验报告14、产品入库记录15、产品销售台帐16、不合格品处理记录单17、不安全食品召回记录台帐18、投诉登记台帐及投诉处理记录技术文件登记表文件发放、领用、借阅登记表重要质量活动会议记录原辅材料、包装物进货台帐()原辅材料、包装物验收(证)记录原材料(鲜叶)收购验收单计划人:批准人:批准日期:产品投料记录设施、设备清理消毒记录表关键工序质量记录表产品名称:检查结果: ×----不属实, √--- 属实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登记表产品名称:生产车间卫生检查记录检查时间: 年月日出厂检验报告编号:绿茶出厂检验原始记录产品名称:等级:重量:检验依据:批次:规格型号:生产日期:年月日, 检验日期:年月日1、感官指标:2、水份测定:(1)120℃烘干法(2)测定步骤:称取0.5g(准确至0.001g)试样于已知质量的烘皿中,置120℃干燥箱内,以2min 内回升到120℃时计算,加热1h,加盖取出,于干燥器内冷却至室温,称量(准确至0.001g)。
(3)计算公式:水分(%)=(M1-M2)/M0×100(4)结果计算:3、粉末和碎茶测定(1).方法:称取充分混匀的试样100克(准确至0.1g),倒入孔径1.25mm筛网上,下套孔径1.12mm筛,盖上筛盖,套好筛底,按下起动按钮,筛动150转。
待自动停机后,取孔径1.12mm筛的筛下物,称量(准确至0.1g),即为碎末茶含量。
(2).计算公式:茶叶碎末茶含量:碎末茶(%)=M1/M×100茶叶粉末含量:粉末(%)=M2/M×100M1:筛下碎末茶质量,g;M2:筛下粉末质量,g;M:试样质量,g;(3).结果计算:4、茶梗测定:5、非茶类物质:非茶类物质净含量÷试样质量×100%6、净含量:综合评价:检验人:年月日绿茶出厂检验报告审评人:批准:日期:产品入库记录产品销售台帐不合格品处理记录单不安全食品召回记录台帐投诉登记台帐及投诉处理记录。
茶叶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5版讨论稿五)
茶叶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5版讨论稿五)附件2:茶叶生产许可审查细则(xx版)1.1适用范围本审查细则适用于企业申请以茶树【Camellia sinensis (L.)O. Ktze】鲜叶或其加工制品(毛茶等)为原料,使用法律法规及标准所要求的条件,加工制作绿茶.红茶.乌龙茶.黄茶.白茶.黑茶,及经再加工制成花茶.袋泡茶.紧压茶(不含边销茶,下同)等产品时,对企业生产条件的审查及其许可生产产品的检验。
茶叶的申证单元为1个:茶叶。
其食品品种类别编号为1401。
生产许可证产品名称须注明审证单元即“茶叶”。
同时,注明获得生产许可的茶类名称,即绿茶.红茶.乌龙茶.黄茶.白茶.黑茶.花茶.袋泡茶.紧压茶中的一类或几类。
生产许可证附页注明获得生产许可的具体品种明细。
茶叶分装企业应单独注明。
本细则适用以下分类和定义:绿茶:以鲜叶为原料,经杀青.揉捻.干燥等加工工艺制成的产品。
红茶:以鲜叶为原料,经萎凋.揉捻(切).发酵.干燥等加工工艺制成的产品。
黄茶:以鲜叶为原料,经杀青.揉捻.闷黄.干燥等加工工艺制成的产品。
白茶:以鲜叶为原料,经萎凋.干燥等加工工艺制成的产品。
乌龙茶:以鲜叶为原料,经萎凋.做青.杀青.揉捻.干燥等加工工艺制成的产品。
黑茶:以鲜叶为原料,经杀青.揉捻.渥堆.干燥等加工工艺制成的产品。
其中,紧压型黑茶纳入“紧压茶”审查和管理。
花茶:以茶叶为原料,经整型.香花窨制.干燥等加工工艺制成的产品。
窨制花茶的香花有茉莉花.玫瑰花.栀子花.桂花.白兰花.柚子花.代代花.珠兰花。
紧压茶:以茶叶为原料,经筛分.拼配.汽蒸.压制成型.干燥等加工工艺制成的产品。
袋泡茶:以茶叶为原料,经加工形成一定的规格后,用过滤材料包装加工制成的产品。
本细则中引用的文件.标准通过引用成为本细则的内容。
凡是引用文件.标准,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细则。
2生产许可条件审查1.2.1管理制度审查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GB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等规定,对企业建立实施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情况进行审核。
茶叶出厂检验原始记录范本
茶叶出厂检验原始记录范本茶叶出厂检验原始记录范本一、背景介绍茶叶作为我国的传统名优特产,在世界范围内享有盛誉。
然而,茶叶出厂前的检验工作却是确保茶叶质量的关键步骤。
茶叶出厂检验的原始记录是对茶叶质量进行全面评估的重要依据。
本文将深入探讨茶叶出厂检验原始记录的内容和意义,帮助读者全面了解茶叶质量控制的过程。
二、茶叶出厂检验原始记录的内容1. 茶叶样品信息记录(1) 样品编号:记录茶叶样品的编号,以便进行追溯和管理。
(2) 采样日期:记录茶叶采样的具体日期和时间,以保证样品的新鲜度和准确性。
(3) 产地信息:记录茶叶的产地,包括产区、产地海拔、土壤类型等,这些信息对茶叶质量有重要影响。
2. 茶叶外观检验记录(1) 外观特征:记录茶叶的形态、颜色和大小等外观特征。
(2) 毛茶含杂记录:记录茶叶中的毛茶含量和杂质情况,如枯黄叶、树枝等。
3. 茶叶化学成分检验记录(1) 水分含量测定:记录茶叶中的水分含量,水分过高会影响茶叶的质量和保存。
(2) 总酚含量测定:记录茶叶中的总酚含量,总酚是茶叶保持新鲜和增强口感的关键成分。
(3) 咖啡碱含量测定:记录茶叶中的咖啡碱含量,咖啡碱是茶叶的重要成分之一,对提神和增加警觉性具有作用。
4. 茶叶理化指标检验记录(1) 营养成分检验:记录茶叶中的主要营养成分,如儿茶素、维生素等。
(2) 香气测定:记录茶叶的香气特征和强度,香气是评价茶叶品质的重要指标之一。
(3) 滋味测定:记录茶叶的滋味特征和口感,滋味是评价茶叶品质的关键要素。
三、茶叶出厂检验原始记录的意义茶叶出厂检验原始记录不仅是对茶叶质量进行全面评估的依据,也是茶叶生产企业控制质量的重要凭证。
通过对茶叶样品的外观和化学成分的检验,可以全面了解茶叶的质量特征和关键指标,判断茶叶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茶叶的外观检验可以直观地评估其内在品质,而化学成分检验则可以客观地揭示茶叶的营养价值和食品安全性。
茶叶出厂检验原始记录还可以用于茶叶质量的追溯和溯源。
茶叶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版完整版
茶叶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版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附件2:茶叶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5版)适用范围本审查细则适用于企业申请以茶树【Camellia sinensis (L.) O. Ktze】鲜叶或其加工制品(毛茶等)为原料,使用法律法规及标准所要求的条件,加工制作绿茶、红茶、乌龙茶、黄茶、白茶、黑茶,及经再加工制成花茶、袋泡茶、紧压茶(不含边销茶,下同)等产品时,对企业生产条件的审查及其许可生产产品的检验。
茶叶的申证单元为1个:茶叶。
其食品品种类别编号为1401。
生产许可证产品名称须注明审证单元即“茶叶”。
同时,注明获得生产许可的茶类名称,即绿茶、红茶、乌龙茶、黄茶、白茶、黑茶、花茶、袋泡茶、紧压茶中的一类或几类。
生产许可证附页注明获得生产许可的具体品种明细。
茶叶分装企业应单独注明。
本细则适用以下分类和定义:绿茶:以鲜叶为原料,经杀青、揉捻、干燥等加工工艺制成的产品。
红茶:以鲜叶为原料,经萎凋、揉捻(切)、发酵、干燥等加工工艺制成的产品。
黄茶:以鲜叶为原料,经杀青、揉捻、闷黄、干燥等加工工艺制成的产品。
白茶:以鲜叶为原料,经萎凋、干燥等加工工艺制成的产品。
乌龙茶:以鲜叶为原料,经萎凋、做青、杀青、揉捻、干燥等加工工艺制成的产品。
黑茶:以鲜叶为原料,经杀青、揉捻、渥堆、干燥等加工工艺制成的产品。
其中,紧压型黑茶纳入“紧压茶”审查和管理。
花茶:以茶叶为原料,经整型、香花窨制、干燥等加工工艺制成的产品。
窨制花茶的香花有茉莉花、玫瑰花、栀子花、桂花、白兰花、柚子花、代代花、珠兰花。
紧压茶:以茶叶为原料,经筛分、拼配、汽蒸、压制成型、干燥等加工工艺制成的产品。
袋泡茶:以茶叶为原料,经加工形成一定的规格后,用过滤材料包装加工制成的产品。
本细则中引用的文件、标准通过引用成为本细则的内容。
凡是引用文件、标准,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细则。
茶叶质量手册、记录表格)
质量管理手册XXX茶业有限公司2010年05月31日目录第一章颁布令第二章企业简介第三章质量方针与目标第四章各部门人员职责和权限第五章文件管理制度第六章采购管理制度第七章质量管理制度第八章生产过程质量管理制度第九章成品包装、储存及运输管理制度第十章不合格管理制度第十一章卫生管理制度第十二章有毒有害物品控制程序第十三章仓库管理制度第十四章设备使用和维护保养制度第十五章人力资源管理要求第十六章产品质量检验制度第十七章检验设备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第十八章关键控制点作业指导书第十九章安全生产制度第二十章委托检验项目的检验计划第二十一章职工职责第二十二章财务管理制度附件1、文件管理记录2、原辅材料供方评价记录3、文件领用、借阅登记表4、不合格产品评审处置记录5、外购物资不合格品处理单6、采购计划申请单7、主要生产设备设施台帐8、设备管理卡9、设备维修记录10、感官品质审评净含量检验原始记录11、茶叶水分、碎末茶检验原始记录12、出厂检验报告13、车间工序质量考核评定表14、包装物、辅料验收入库记录表15、产品销售台帐记录台帐16、计量器具使用管理台帐17、烘培干燥工艺控制记录18、人员培训记录19、卫生安全周志记录第一章颁布令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质检总局检监函〔2006〕462号文件《茶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精神,迎接食品质量安全准入制度的实施,为建立健全企业的管理模式,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促进技术进步,改进产品质量,提高产品质量水平,明确产品质量责任,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全面提高产品竞争力,促进企业的发展。
结合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的规定,特制定《质量管理手册》,现印发给各个生产部,望遵照执行。
《质量管理手册》具体阐述了企业的质量方针与目标、各部门的人员职责、采购管理、生产过程质量管理、生产设备管理、产品质量检验、质量分析与考核、检验设备管理、不合格产品管理、财务管理、车间管理、文件管理、贮藏与运输管理和职工职责及关键控制点作业指导书等制度,是企业质量管理中具有指导性作用的文件,现予以批准颁发,并于2010年10月1日起实施,望企业各部门及全体职工共同遵守执行。
代用茶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5版)
附件6:代用茶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5版)5.1适用范围本审查细则适用于企业申请以可食用植物(除茶树外)的叶、花、果(实)、根茎等为原料,使用法律法规及标准所要求的条件,加工制作采用类似茶叶冲泡(浸泡)方式供人们饮用的代用茶产品时,对企业生产条件的审查及其许可生产产品的检验.代用茶的申证单元为1个,其类别编号为1405。
生产许可证产品名称须注明“代用茶”. 同时,注明获得生产许可的产品类别名称,即叶类、花类、果实类、根茎类、混合类中的一类或几类.生产许可证附页注明获得生产许可的具体品种明细。
代用茶分装企业应单独注明.本细则适用以下分类和定义:叶类代用茶:以可食用的植物叶片制成的代用茶产品,包括荷叶、桑叶、苦丁茶等。
花类代用茶:以可食用的植物花朵制成的代用茶产品,包括菊花、重瓣红玫瑰、金银花等。
果实类代用茶:以可食用的植物果实制成的代用茶产品,包括大麦茶、荞麦、枸杞、柠檬片。
根茎类代用茶:以可食用的植物根茎制成的代用茶产品,包括甘草、人参(人工种植)、牛蒡根等.混合类代用茶:用以上几种产品中的两种(或多种)混合而成的代用茶产品,包括荷叶玫瑰茶、枸杞菊花茶等.本细则中引用的文件、标准通过引用成为本细则的内容。
凡是引用文件、标准,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细则。
5.2生产许可条件审查5.2。
1管理制度审查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等规定,对企业建立实施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情况进行审核。
主要审核以下制度: 5。
2。
1.1 人员要求管理制度(1)制定生产、质量、技术、检验等各部门职责及相关人员岗位职责及其任职资格规定。
(2)制定不同岗位人员的培训、考核制度。
(3)制定定期进行食品质量安全、加工技术、质量管理、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等方面培训计划.(4)制定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茶叶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版完整版
茶叶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版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附件2:茶叶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5版)适用范围本审查细则适用于企业申请以茶树【Camellia sinensis (L.) O. Ktze】鲜叶或其加工制品(毛茶等)为原料,使用法律法规及标准所要求的条件,加工制作绿茶、红茶、乌龙茶、黄茶、白茶、黑茶,及经再加工制成花茶、袋泡茶、紧压茶(不含边销茶,下同)等产品时,对企业生产条件的审查及其许可生产产品的检验。
茶叶的申证单元为1个:茶叶。
其食品品种类别编号为1401。
生产许可证产品名称须注明审证单元即“茶叶”。
同时,注明获得生产许可的茶类名称,即绿茶、红茶、乌龙茶、黄茶、白茶、黑茶、花茶、袋泡茶、紧压茶中的一类或几类。
生产许可证附页注明获得生产许可的具体品种明细。
茶叶分装企业应单独注明。
本细则适用以下分类和定义:绿茶:以鲜叶为原料,经杀青、揉捻、干燥等加工工艺制成的产品。
红茶:以鲜叶为原料,经萎凋、揉捻(切)、发酵、干燥等加工工艺制成的产品。
黄茶:以鲜叶为原料,经杀青、揉捻、闷黄、干燥等加工工艺制成的产品。
白茶:以鲜叶为原料,经萎凋、干燥等加工工艺制成的产品。
乌龙茶:以鲜叶为原料,经萎凋、做青、杀青、揉捻、干燥等加工工艺制成的产品。
黑茶:以鲜叶为原料,经杀青、揉捻、渥堆、干燥等加工工艺制成的产品。
其中,紧压型黑茶纳入“紧压茶”审查和管理。
花茶:以茶叶为原料,经整型、香花窨制、干燥等加工工艺制成的产品。
窨制花茶的香花有茉莉花、玫瑰花、栀子花、桂花、白兰花、柚子花、代代花、珠兰花。
紧压茶:以茶叶为原料,经筛分、拼配、汽蒸、压制成型、干燥等加工工艺制成的产品。
袋泡茶:以茶叶为原料,经加工形成一定的规格后,用过滤材料包装加工制成的产品。
本细则中引用的文件、标准通过引用成为本细则的内容。
凡是引用文件、标准,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细则。
22茶叶成品验收规程
黎明茶厂
茶叶成品验收规程
编号:LM-22-2007
1目的:
为了规范产品检验操作程序,保证产品质量,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产品检验操作程序人员及设备。
3操作要求:
3.1生产过程的检验
3.1.1生产负责人按《生产作业指导书》对生产过程中的产品进行检验,并做好生产的相关记录。
3.1.2检验员应按质量标准要求,对所生产的半成品、在产品进行跟踪检验,并与生产负责人的检验记录进行比对。
4、记录
4.1审检室出具检测报告,并加盖检验专用章。
a)《毛茶检验原始记录》和.《毛茶检验报告》。
b)《产品出厂检验原始记录》和《产品出厂检验报告》。
5、产品出产检验
5.1每批产品均应做出厂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
出厂检验项目按产品执行标准的要求来执行。
5.2普洱散茶按产品执行标准云南省DB53/T103一2003《普洱茶》进行感官评审要求及出厂检验指标检验;普洱紧压茶外形要求要达到平滑、端正、厚薄匀称。
分洒面、包心的茶,其洒面茶应分布均匀,不起层掉面,包心不外露。
5.3青饼、青沱等成形茶按《紧压茶压制茶》标准进行检验。
5.4产品净含量检验:对检验批的独立包装产品抽取10至30个样(抽样方法为随机抽样),用分度值为19的天平或电子秤对除去包装的产品进行称量,并记录其真实值与标称值的误差。
依据《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对所检样品进行逐个判定偏差;并求出样品平均偏差和平均净含量。
其负偏差件数为O,则判定该批产品净含量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产品出厂检验报告的净含量值为批的平均值。
40。
代用茶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5版)
附件6:代用茶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5版)5.1适用范围本审查细则适用于企业申请以可食用植物(除茶树外)的叶、花、果(实)、根茎等为原料,使用法律法规及标准所要求的条件,加工制作采用类似茶叶冲泡(浸泡)方式供人们饮用的代用茶产品时,对企业生产条件的审查及其许可生产产品的检验.代用茶的申证单元为1个,其类别编号为1405。
生产许可证产品名称须注明“代用茶”. 同时,注明获得生产许可的产品类别名称,即叶类、花类、果实类、根茎类、混合类中的一类或几类.生产许可证附页注明获得生产许可的具体品种明细。
代用茶分装企业应单独注明.本细则适用以下分类和定义:叶类代用茶:以可食用的植物叶片制成的代用茶产品,包括荷叶、桑叶、苦丁茶等。
花类代用茶:以可食用的植物花朵制成的代用茶产品,包括菊花、重瓣红玫瑰、金银花等。
果实类代用茶:以可食用的植物果实制成的代用茶产品,包括大麦茶、荞麦、枸杞、柠檬片。
根茎类代用茶:以可食用的植物根茎制成的代用茶产品,包括甘草、人参(人工种植)、牛蒡根等.混合类代用茶:用以上几种产品中的两种(或多种)混合而成的代用茶产品,包括荷叶玫瑰茶、枸杞菊花茶等.本细则中引用的文件、标准通过引用成为本细则的内容。
凡是引用文件、标准,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细则。
5.2生产许可条件审查5.2。
1管理制度审查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等规定,对企业建立实施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情况进行审核。
主要审核以下制度: 5。
2。
1.1 人员要求管理制度(1)制定生产、质量、技术、检验等各部门职责及相关人员岗位职责及其任职资格规定。
(2)制定不同岗位人员的培训、考核制度。
(3)制定定期进行食品质量安全、加工技术、质量管理、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等方面培训计划.(4)制定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进出口茶叶检验检疫
出入口茶叶检验检疫出入口茶叶检验检疫样品管理:1 出入口茶叶的检验部门一定设有与其相适应的专用样品储蓄室,储蓄室一定保持低温并备有除湿设施。
2 出入口茶叶的留样与样品管理依照《出入口商品检验样品管理方法》及有关规定履行,入口茶叶的留样和样品管理还须切合《入口食品卫生监察检验工作规程》的规定。
3 出入口茶叶的留样到期后,应集中办理,办理时应做好记录。
出入口茶叶检验检疫口岸检验:1 依照《出境货物口岸检验规定》履行。
2 判断及办理经检验货证符合,包装封识完满,签发《出境货物通关单》,予以放行;货证不符合或检验不合格的,不予放行并通知产地检验检疫机构检查办理。
对调证凭据中漏检检验检疫项目的或超出有效期的批次,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可视状况予以补检或不予放行。
出入口茶叶检验检疫结果评定:1 入口茶叶检验检疫结果的判断及办理1.1 入口茶叶经检验检疫切合我国检验检疫标准和国家有关法律法例规定的,判断为合格商品,同意入境放行。
1.2 入口茶叶经检验检疫不切合我国检验检疫标准和国家有关法律法例规定的,判断为不合格商品。
经检验检疫不合格的入口茶叶,视其不一样性质作以下办理:1)安全卫生项目不合格的,包含农药残留、微生物、有害金属元素、放射性污染、恶性夹杂物等有毒有害物质不切合有关规定的,或有混杂使假等欺骗行为的作退货或许销毁办理;2)检疫不合格又无有效方法作检疫除害办理的,作退货或许销毁办理;3)非安全卫生项目不合格的,一定在检验检疫机构的监察下进行技术办理,经从头检验检疫合格后,方可销售或许使用;不可以进行技术办理或许经技术办理后,从头检验检疫仍不合格的,作退货办理。
2 出口茶叶检验检疫结果的判断及办理2.1 出口茶叶的检验检疫结果依照入口国或地域法律法例等规定进行判断;假如入口国或地域法律法例没有明确规定或规定不明确的,依照我国法律法例及标准进行判断。
合格的,准予放行,必需时可实行封识管理。
2.2 经检验检疫不合格的出口茶叶,视其不一样性质作以下办理:1)安全卫生项目不合格的,包含农药残留、微生物、有害金属元素、放射性物质、恶性夹杂物等有毒有害物质不切合有关规定的,或有混杂使假等欺骗行为的,禁止出口;2)检疫不合格又无有效方法作检疫除害办理的,禁止出口;3)非安全卫生项目不合格的,在检验检疫机构的监察下进行技术办理,经从头检验检疫合格后,方准出口;不可以进行技术办理或许经技术办理后从头检验检疫仍不合格的,禁止出口。
茶叶质检管理规定细则(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茶叶质量监督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促进茶叶产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生产、流通和使用的茶叶产品。
第三条茶叶质量检验检测工作应当遵循科学、公正、公开、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国茶叶质量检验检测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茶叶质量检验检测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茶叶生产、经营企业和检验检测机构应当依法履行质量责任,确保茶叶产品质量安全。
第二章茶叶质量检验检测机构第七条茶叶质量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取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核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二)具备相应的检验检测设备和专业技术人才;(三)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四)具备相应的资质认定评审机构评审合格。
第八条茶叶质量检验检测机构应当依法开展检验检测工作,不得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
第九条茶叶质量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对检验检测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检验检测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条茶叶质量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检验检测档案,确保检验检测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章茶叶质量检验检测项目第十一条茶叶质量检验检测项目主要包括:(一)感官品质:色泽、香气、滋味、汤色、叶底等;(二)理化指标:水分、灰分、重金属、农药残留、微生物等;(三)卫生指标:致病菌、污染物等;(四)其他指标:茶叶种类、产地、等级等。
第十二条茶叶质量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制定相应的检验检测方法。
第十三条茶叶质量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定期对检验检测方法进行验证,确保检验检测方法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四章茶叶质量检验检测程序第十四条茶叶质量检验检测程序分为以下步骤:(一)抽样: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从茶叶产品中抽取具有代表性的样品;(二)样品制备:对抽取的样品进行预处理,确保样品符合检验检测要求;(三)检验检测:按照检验检测方法对样品进行检验检测;(四)数据处理:对检验检测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得出结论;(五)出具检验检测报告:将检验检测结果和结论以书面形式报告给委托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