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常州市新一代国家交通控制网试点工程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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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智改数转网联”实施新一轮“十百千”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智改数转网联”实施新一轮“十百千”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智改数转网联”实施新一轮“十百千”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12.04•【字号】常政办发〔2023〕46号•【施行日期】2023.12.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智改数转网联”实施新一轮“十百千”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常政办发〔2023〕46号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关于加快推进“智改数转网联”实施新一轮“十百千”工程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12月4日关于加快推进“智改数转网联”实施新一轮“十百千”工程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四个走在前”“四个新”重大任务,聚力竞逐数实融合赛道,聚焦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加快人工智能应用开发,加强数字技术融合赋能,提升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推动“智改数转网联”走深向实,健全“十链带百企、百企育千景”生态体系,为数实融合强省建设积极贡献常州力量,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到2025年,我市“智改数转网联”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力争创成国家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十链突破”:面向十大先进制造业集群和重点产业链,打通设计、生产、仓储、物流、服务等重点环节,产业链上下游实现更高水平协同,打造10个具有较高竞争力的产业链协同平台。

“百企领航”:推动数字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在工段、产线、车间、工厂等领域提升智能化、网络化、数字化水平,新建100个具有行业示范作用的省级智能车间、智能工厂(5G工厂)、智改数转标杆企业,力争实现国家“数字领航”企业突破。

“千景应用”:中小企业智能化数字化应用领域不断拓展,“人工智能+”“机器人+”“工业软件+”应用水平全面提升,形成1000个具有可复制、易推广的应用场景和案例,力争实现国家工业互联网“双跨”平台突破。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科创中国”试点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科创中国”试点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科创中国”试点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10.25•【字号】常政办发〔2021〕94号•【施行日期】2021.10.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科创中国”试点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常州市“科创中国”试点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10月25日常州市“科创中国”试点建设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建设的战略部署,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的重要论述和视察江苏“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科协组织和人才优势,助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国科协《“科创中国”三年行动计划》和省科协《“科创江苏”三年专项行动计划》通知要求,结合常州实际制定并实施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群团改革的重要论述和在两院院士大会、中国科协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团结引领广大科技工作者,围绕“国际化智造名城、长三角中轴枢纽”发展定位,按照“聚焦重点产业、整合优势资源、激发创新活力、促进产业发展”的思路,依托“科创中国”建设平台,深化与国家(省)级学会合作,促进科技经济深度融合,打造创新中轴,建设长三角产业科技创新中心,致力形成新发展格局,推动常州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

二、工作目标围绕区域定位,以“智能制造装备”和“先进碳材料”两大产业为重点,以“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品牌化、集群化”为方向,积极协调国家级学会和海外高端科技资源服务常州,聚集科协系统优势资源与力量,建设一批持续高效的创新载体、打造一批国内一流的学术品牌、形成一批“卡脖子”技术攻关成果,把创新要素导入基层和企业,通过创新组织机制来提升产业竞争力和技术创新力,增强城市能级,丰富创新发展内涵。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4.25•【字号】常政办发〔2021〕39号•【施行日期】2021.04.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信用正文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现将《常州市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4月25日常州市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实施方案为全面深入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探索实践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新途径、新方法,有力支撑营商环境优化和社会治理创新,推动“信用常州”走在前列,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评审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总体要求,以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为引领,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制度建设为基础,以一体化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为支撑,以信用联合奖惩和信用信息应用为抓手,建立健全贯穿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衔接事前、事中、事后全监管环节的新型监管机制,全面推进政务诚信、社会诚信、商务诚信、司法公信建设,聚力打造“信用常州”品牌,以“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使命担当,营造最优营商环境。

二、创建目标到2021年底,覆盖全社会的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功能齐备,高效运行;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各领域广泛应用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信用惠民便企格局基本形成;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基本建成,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全面发挥作用;信用管理制度体系建设规范有序,信用服务市场体系日趋完善;社会诚信实践广泛开展,社会诚信意识普遍增强。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三合一”网络平台运行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三合一”网络平台运行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三合一”网络平台运行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常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12.27•【字号】常政办发[2008]114号•【施行日期】2008.12.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三合一”网络平台运行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常政办发〔2008〕114号)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现将《常州市“三合一”网络平台运行管理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常州市“三合一”网络平台运行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优化政务环境,建设服务型政府,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实现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三合一”网络平台(以下简称网络平台),是指依托本市电子政务网,对原有行政执法数据库、网上审批系统、电子监察系统,进行整合、改造、提升,实现行政服务、法制监督和行政监察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网络平台。

本规定所称行政权力是指法律、法规、规章设定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强制、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确认、行政征用、行政裁决、行政检查、非许可审批以及其他行政权力。

第三条本市市级法定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受委托行使行政权力的组织(以下简称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权力的,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网络平台运行管理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由有关行政机关各负其责。

建立网络平台运行管理联席会议制度。

会议由市政府办公室召集,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市行政服务中心、市信息中心等部门参加,负责网络平台运行的组织协调和综合管理。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专项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专项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专项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8.06•【字号】常政办发〔2020〕67号•【施行日期】2020.08.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专项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专项行动方案(2020-2022年)》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8月6日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专项行动方案(2020-2022年)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着力推动城市管理高质量发展,按照市委市政府总体工作部署和具体要求,依据我市《城市容貌综合治理标准》,制定本专项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推动“五大明星城市”建设,以宜居美丽明星城市为指向,以城市长效综合管理为抓手,对标先进城市标杆,以绣花般的细心、耐心和卓越心,积极补短板、强弱项、提品质、抓长效,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突出问题,实现城市环境更洁美、交通更畅通、治理更智慧,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

多策并举全面开展城市容貌综合治理,进一步健全城市管理长效机制,提升管理效能,全市在三个方面实现全面提升,一是补齐市容管理短板,建设精品示范街道,提升绿化景观水平,打造便民畅通交通,全市市容市貌全面提升。

二是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建设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科学管理水平全面提升。

三是坚持管理创新,强化制度建设,不断完善管理机制,落实管理责任,长效综合管理水平全面提升。

二、重点任务(一)对标先进城市,提升市容环境品质1.建设精品示范街道。

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一网通办”加快建设智慧政府实施方案》的通知

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一网通办”加快建设智慧政府实施方案》的通知

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一网通办”加快建设智慧政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常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06.05•【字号】常政发〔2018〕69号•【施行日期】2018.06.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市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一网通办”加快建设智慧政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全面推进“一网通办”加快建设智慧政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人民政府2018年6月5日全面推进“一网通办”加快建设智慧政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工作的精神和要求,适应政府管理和服务现代化发展需要,提升群众和企业获得感、满意度,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全面推进“一网通办”加快建设智慧政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手段,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政府服务效率和透明度,实现“一网通办、全城通办、一次办成”,为人民群众增便利,为市场主体添活力,共享“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成果。

(二)基本原则坚持统筹规划。

整合政府部门公共服务职能和资源,统筹利用现有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和部门业务应用系统,促进各层级、各部门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和业务联动,实现政务服务信息化集约发展。

坚持问题导向。

以解决群众最为关注和反映最为强烈的问题为导向,紧紧围绕群众办事需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不断扩大政务服务惠及范围。

坚持统一标准。

加大政务服务工作机构、队伍建设力度,进一步规范政务服务流程,优化综合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推行机构、队伍、流程、服务等标准化。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电子政务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常政办发〔2018〕73号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电子政务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常政办发〔2018〕73号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电子政务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电子政务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常政办发〔2018〕73号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常州市电子政务项目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5月31日常州市电子政务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电子政务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科学规划与统一管理,提高我市电子政务建设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率,实现政务系统整合和信息资源共享,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使用市级财政性资金或其他非财政性资金建设的项目。

本办法所称项目是以计算机和通信技术为主要手段的硬件与网络系统、软件应用系统、信息化咨询与服务、信息安全保障等的新建、扩建和升级改造的项目,包括与电子政务建设相关的规划设计等软课题项目。

第三条项目建设遵循“统筹规划、需求主导、标准统一、整合共享、注重绩效、安全可靠”的原则,大力推进跨区域、跨部门、跨层级信息系统共享、应用集成和业务协同,严格控制独立、封闭、网络不能互联、资源不能共享的单一行业或部门信息系统建设。

第二章联合会审制度第四条建立项目建设联合会审制度,联合会审成员单位包括市政府办公室、市保密局、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局、审计局、大数据管理局等。

第五条项目建设联合会审成员单位职责如下:(一)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对全市电子政务工作的统筹规划和协调指导,负责规划实施全市基础性资源共享项目建设,组织编制年度电子政务工作重点任务和项目建设计划;负责组织项目立项前的技术评审、竣工验收;负责统一建立和管理项目咨询专家库,为项目技术(设计)方案论证、评审和验收等提供咨询服务。

常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常州市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的通知-常政办发〔2017〕52号

常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常州市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的通知-常政办发〔2017〕52号

常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常州市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的通知正文:----------------------------------------------------------------------------------------------------------------------------------------------------常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常州市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的通知常政办发〔2017〕52号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十三五”是我市高速公路新的大发展时期,为确保我市高速公路建设工程的顺利实施,加快我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促进我市高速公路又好又快发展,经研究,决定成立常州市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

成员名单及单位职责如下:一、指挥部组成人员总指挥:李林副市长副总指挥:彭峻市政府副秘书长沈小勇市交通运输局局长成员:陈峰溧阳市副市长陶伟金坛区副区长是峰武进区副区长季晓东新北区副区长岳军天宁区副区长芮春祥钟楼区副区长孙洁茹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祝正庆市发改委副主任黄广余市公安局副局长管华市财政局副局长任洪兴市人社局副局长陈艳市国土局副局长赵洪平市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周洪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赵亮市水利局副局长周晓东市文广新局副局长罗志敏市审计局副局长李允建市环保局副局长王国荣市规划局副局长蒋杰市园林局副局长王志忠市城管局副局长杜军市国税局总会计师曾长胜市地税局副局长秦勇明供电公司副总经理王洪林电信分公司副总经理杨旭伟移动分公司副总经理承春联通分公司副总经理孙国兵江苏有线常州分公司副总经理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沈小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周洪同志、董毅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指挥部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溧阳市、金坛区、武进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政府:参与辖市内高速公路项目的规划研究,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负责辖区内高速公路项目征地拆迁等工程前期工作,协调处理地方矛盾;负责组织、实施高速公路沿线绿色通道、环境整治等配套工程。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区港联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常政办发[2010]52号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区港联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常政办发[2010]52号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区港联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区港联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常政办发[2010]52号)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常州市“区港联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年五月七日常州市“区港联动”实施方案为充分发挥我市口岸平台功能,进一步深化口岸与各辖市区的互动合作,放大口岸效应,更好地推动全市对外开放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制定常州市“区港联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常州港为龙头,以口岸查验服务平台及出口加工区为依托,进一步整合资源、叠加功能、延伸政策、互动合作,完善口岸功能,创新监管方式,打造物流平台,强化协调运作,加快推动口岸功能向辖市区、经济开发区延伸辐射,增强口岸综合效能与服务效应,吸引更多企业从常州口岸进出货物,努力实现“便捷、高效”通关,推进常州开放型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1.建立联动平台。

加快建立常州口岸(常州港口岸、陆路口岸、出口加工区等)、各查验部门与辖市区、经济开发区、重点企业、专题园区之间的联动机制和互动平台。

2.增强辐射能力。

全面启动“多点申报、码头放行”通关模式,将口岸功能和快速通关便利延伸到各辖市区,增强口岸辐射能力,放大“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的快速通关效应。

3.发展口岸物流。

积极做大做强常州港物流平台,大力发展口岸物流产业,加快构建口岸物流体系。

三、工作重点1.全面启动“多点申报、码头放行”通关模式。

通过常州港进出口的集装箱货物,可就近选择查验部门本部、直通点、出口加工区及武进、溧阳办事处等办理通关手续,并根据需要选择“二次转关”、“直通”、“属地申报、口岸验放”等通关查验模式。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常州市轨道交通场站及周边土地综合开发利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常州市轨道交通场站及周边土地综合开发利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常州市轨道交通场站及周边土地综合开发利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8.11•【字号】常政办发〔2023〕28号•【施行日期】2023.08.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轨道交通正文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常州市轨道交通场站及周边土地综合开发利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常政办发〔2023〕28号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关于推进常州市轨道交通场站及周边土地综合开发利用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8月11日关于推进常州市轨道交通场站及周边土地综合开发利用的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国办发〔2018〕52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单位关于推动都市圈市域(郊)铁路加快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0〕116号)等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我市轨道交通建设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完善轨道交通建设开发机制,促进城市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城市功能结构的优化提升、城市与轨道交通高质量可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推进我市轨道交通场站及周边土地综合开发利用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围绕我市“国际化智造名城、长三角中轴枢纽”城市定位,大力实施“532”发展战略,充分发挥轨道交通基础性、支撑性、引领性作用,加快轨道交通场站及周边土地综合开发利用一体化进程,促进城乡融合、产城一体化,助力全市高质量发展。

(二)总体目标落实以公共交通为导向开发(TOD)的城市发展理念,通过加强规划统筹、强化前期策划、完善政策配套,建立符合我市实际的轨道交通场站及周边土地综合开发利用机制,实现运用土地综合开发收益支持轨道交通建设发展,强化轨道交通客流支撑保障,提升轨道交通服务水平和综合效益,实践站城一体化开发理念,引导从“城市轨道”向“轨道城市”发展的转变。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2018年电子政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2018年电子政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2018年电子政务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3.26•【字号】常政办发〔2018〕38号•【施行日期】2018.03.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2018年电子政务工作要点的通知常政办发〔2018〕38号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常州市2018年电子政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3月26日常州市2018年电子政务工作要点2018年,全市电子政务工作要认真落实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有关电子政务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五大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政府治理和公共服务的改革需要,以利企便民为目标,以数据整合共享为途径,加快推进我市政务信息系统和政务资源的整合共享和开放利用,逐步构建与城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相适应的电子政务新格局,为推进“两聚一高”新实践、建设“强富美高”新常州创造更加优良的政务环境。

一、以集约化、规范化为目标,加快电子政务基础资源整合共享(一)完善市电子政务外网建设。

进一步优化网络结构,强化网络管理,着力提高网络业务承载能力,安全防护能力,达到三级等保要求,为业务应用、数据传输提供支撑。

按照电子政务外网接入标准规范,从准入控制、边界防护、安全审计、身份鉴别等方面,对接入的业务专网、终端进行安全防护。

开展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定级备案和安全测评,建设市级综合安全管理平台并与省级平台对接。

(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电子政务中心负责落实)(二)加快网络整合和业务系统迁移。

按照国家和省电子政务外网相关标准和规范,推进各类非涉密业务专网与市电子政务外网对接。

进一步规范各部门政务信息化应用部署,推进各部门面向社会的专业性服务和非涉密业务应用在统一的电子政务外网运行。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一网通办”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一网通办”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一网通办”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6.30•【字号】常政办发〔2022〕58号•【施行日期】2022.06.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一网通办”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现将《常州市“一网通办”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6月30日常州市“一网通办”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平台管理第三章事项管理第四章服务管理第五章数据管理第六章安全管理第七章保障措施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一网通办”运行管理,提高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助力深化数字政府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国务院第716号令)、《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的意见》(国办发〔2022〕3号)、《江苏省公共数据管理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第148号令)等,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市“一网通办”工作的平台管理、事项管理、服务管理、数据管理、安全管理和保障措施等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一网通办”,是指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线下办事窗口,整合公共数据资源,加强业务协同办理,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推动企业群众办事线上一个总门户、一次登录、全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

第四条全市“一网通办”工作应当遵循统筹规划、集约高效、标准规范、智慧精准、安全可控的原则。

第五条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政务办”)是全市“一网通办”工作的牵头部门,负责统筹规划、协调推进、指导监督全市“一网通办”工作。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常州市三级航道网整治工程建设指挥部的通知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常州市三级航道网整治工程建设指挥部的通知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常州市三级航道网整治工程建设指挥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常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8.22•【字号】常政办发[2008]75号•【施行日期】2008.08.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常州市三级航道网整治工程建设指挥部的通知(常政办发〔2008〕75号)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为确保我市三级航道网整治工程的顺利实施,加快我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促进我市水运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经研究,决定成立常州市三级航道网整治工程建设指挥部。

现将指挥部成员名单通知如下:总指挥:朱晓敏副市长副总指挥:孙勇市政府副秘书长刘文荣市交通局局长成员:李林金坛市副市长彭峻溧阳市副市长陈虎武进区副区长黄田明钟楼区副区长汤如军戚墅堰区副区长曹玉屏市监察局副局长邵明市发改委副主任宋岚市公安局副局长刘月冬市财政局副局长戴亚东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邹云龙市建设局副局长陆平市交通局副局长张萍霞市水利局副局长荣凯元市文广新局副局长祝正庆市环保局副局长侯继功市规划局副局长江兴荣市园林局副局长陈清市城管局副局长贾金庚市国土局副局长王树华市地税局副局长吉宏省电力公司常州供电公司副总经理乔梓省电信公司常州分公司副总经理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刘文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陆平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八年八月二十二日。

常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推进中国制造2025苏南城市群试点示范建设三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常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推进中国制造2025苏南城市群试点示范建设三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常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推进中国制造2025苏南城市群试点示范建设三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7.31•【字号】常政办发〔2017〕133号•【施行日期】2017.07.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常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推进中国制造2025苏南城市群试点示范建设三年实施方案》的通知常政办发〔2017〕133号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常州市推进中国制造2025苏南城市群试点示范建设三年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7月31日常州市推进中国制造2025苏南城市群试点示范建设三年实施方案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南京、无锡、常州、苏州、镇江等苏南五市创建“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群的批复》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中国制造2025苏南城市群试点示范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为推进中国制造2025苏南城市群试点示范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2017—2019年)。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一)总体要求。

全面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工业立市、制造强市,加强统筹协调推进,突出企业主体地位,着力实施智能制造、服务型制造、绿色制造、工业强基、创新载体能力建设、质量品牌提升等三年行动计划,推进“互联网+智能制造”,构建新型制造体系、协同创新体系、人才支撑体系和政策保障体系,探索创新驱动、先进制造、开放融合、特色发展新模式,努力把我市建设成为全国一流的智能制造名城,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示范经验。

(二)主要目标。

到2019年,制造业转型升级取得重要进展、质量效益明显提升,若干重点行业和重点产品达到行业领先或先进水平。

1. 智能制造水平明显提升。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运用互联网开展研发设计、生产管理、营销服务等的比例达到80%,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达到50%,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达到75%。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完善基层“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常政办发〔2018〕119号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完善基层“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常政办发〔2018〕119号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完善基层“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正文:----------------------------------------------------------------------------------------------------------------------------------------------------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完善基层“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常政办发〔2018〕119号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和工作作风,有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现就建立完善我市镇(街道)、村(社区)两级基层“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更快更好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为导向,聚焦“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突出问题,按照“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的改革要求,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手段,优化创新政务服务方式,提高政府服务效率和透明度,形成线上线下联动、覆盖城乡的政务服务体系。

将政务服务延伸到镇(街道)、村(社区),实现“就近能办、多点可办、少跑快办”,最大限度减少基层群众跑政府的次数,不断优化创新创业环境,提升基层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基本原则1.坚持全面覆盖,扩大惠及范围。

切实解决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堵点痛点,围绕基层群众需求,将江苏政务服务网向镇(街道)、村(社区)延伸,实现政务服务体系基层全覆盖,推行个人事项“就近办”,不断扩大政务服务“一张网”惠及范围。

2.统一规范标准,提升服务功能。

优化提升基层综合服务大厅功能,推行场地设置、窗口服务、代办队伍等标准化、规范化,统一基层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工作流程,推动“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模式,实现跨部门事项“一次办”。

3.线上线下融合,优化服务流程。

通过基层线上服务平台和线下实体大厅融合发展,加快推进基层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全程在线”,积极推广“网上办”,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提高不见面审批(服务)比率。

常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快铁路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常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快铁路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常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快铁路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9.07•【字号】常政办发〔2016〕122号•【施行日期】2016.09.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铁路正文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快铁路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常政办发〔2016〕122号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关于加快铁路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9月7日关于加快铁路建设的实施意见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铁路建设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铁路建设,完善铁路路网结构,提升客货运场站功能,推进区域交通枢纽城市建设,全面实现铁路规划发展目标,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快我市铁路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重要意义铁路是重要的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铁路运输是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运输方式。

加快推进铁路建设,对于加快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进程、带动相关产业发展、拉动投资合理增长、优化交通运输结构、降低社会物流成本、方便人民群众安全出行,都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近年来,我市铁路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沪宁城际铁路、京沪高速铁路、宁杭铁路客运专线等先后建成通车,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出行发挥了重要作用。

常州作为长三角中心城市之一,铁路仍然是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相对薄弱的环节,要进一步提升中心城市交通区位优势,亟需抓住国家铁路管理体制改革和投融资体制改革的重大机遇,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加快推进铁路建设,推动我市铁路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改革铁路投融资体制加快推进铁路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铁路建设实施土地综合开发的意见》(国办发〔2014〕37号)、国家发改委等五部委《关于进一步鼓励和扩大社会资本投资建设铁路的实施意见》(发改基础〔2015〕1610号)、江苏省政府《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快推进铁路建设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4〕36号)要求,抢抓新一轮铁路建设发展机遇,以完善铁路路网体系为主线,以提升客货运枢纽场站功能为目标,以铁路投融资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全面加快铁路建设步伐,构建覆盖全市、辐射周边、连通全国的“四纵五横”铁路网,为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常州提供更强有力的发展支撑和服务保障。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常州市建筑产业现代化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常州市建筑产业现代化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常州市建筑产业现代化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10.08•【字号】常政办发〔2016〕136号•【施行日期】2016.10.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常州市建筑产业现代化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常政办发〔2016〕136号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实施意见》(常政发〔2015〕195号)文件要求,切实加强对建筑产业现代化推进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建立常州市建筑产业现代化推进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责(一)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市建筑产业现代化推进工作,研究落实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行动方案。

(二)协调解决全市建筑产业现代化推进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组织开展全市建筑产业现代化试点示范等工作。

(三)加强行业引导、社会推广和监测评价,督促指导各辖市、区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工作。

(四)强化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共同抓好建筑产业现代化各项任务的落实。

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由各辖市、区政府和市城乡建设局、发改委、经信委、科技局、财政局、人社局、国土局、质监局、环保局、规划局、房管局、金融办、国税局、地税局等有关单位组成,市城乡建设局为牵头单位。

市政府分管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领导同志担任联席会议的召集人,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城乡建设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附后)。

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参加。

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城乡建设局,市城乡建设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常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常州市三网融合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常政办发[2012]50号

常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常州市三网融合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常政办发[2012]50号

常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常州市三网融合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
正文:
---------------------------------------------------------------------------------------------------------------------------------------------------- 常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常州市三网融合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
(常政办发〔2012〕50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为加强我市三网融合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政策协调,经研究,市政府决定成立常州市三网融合工作协调小组。

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高清副市长
副组长:沈小勇市政府副秘书长
宋明岗市政府副秘书长
梅向东市政府副秘书长
蒋自平市经信委主任
成员:卢晓光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庄小涛市发改委副主任
林型新市经信委副主任
周永强市科技局副局长
宫文飞市公安局副局长
蔡建兴市财政局副局长
邹云龙市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赵唯强市文广新局局长
蒋雅芬市文广新局副局长
王国荣市规划局副局长
吴海泳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副局长
黄战非市国资委副主任
杨为群常州质监局副局长
郭建冬中国电信常州分公司总经理
姜峰中国移动常州分公司总经理
居幼城中国联通常州分公司总经理
颜晓群常州广播电视台台长
张兵江苏广播电视网络信息公司常州分公司总经理
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由宋明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林型新、蒋雅芬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一二年四月一日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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