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交易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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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手册:债券的交易程序、方式及收益率计算
一、债券的交易程序
场内交易也叫交易所交易,证券交易所是市场的核心,在证券交易所内部,其交易程序都要经证券交易所立法规定,其具体步骤明确而严格。债券的交易程序有五个步骤:开户、委托、成交、清算和交割、过户。
1、开户
债券投资者要进入证券交易所参与债券交易,首先必须选择一家可靠的证券公司,并在该公司办理开户手续。
1.1订立开户合同
开户合同应包括如下事项:
委托人的真实姓名、住址、年龄、职业、身份证号码等;
委托人与证券公司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同时认可证券交易所营业细则和相关规定以及经纪商公会的规章作为开户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确立开户合同的有效期限,以及延长合同期限的条件和程序。
1.2 开立帐户
在投资者与证券公司订立开户合同后,就可以开立帐户,为自己从事债券交易做准备。在我国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开立的帐户有现金帐户和证券帐户。现金帐户只能用来买进债券并通过该帐户支付买进债券的价款,证券帐户只能用来交割债券。因投资者既要进行债券的买进业务又要进行债券的卖出业务,故一般都要同时开立现金帐户和证券帐户。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投资者开立的现金帐户,其中的资金要首先交存证券商,或者证券商指定的银行,其利息收入将自动转入该帐户;投资者开立的证券帐户,则由证券商免费代为保管。
2、委托
投资者在证券公司开立帐户以后,要想真正上市交易,还必须与证券公司办理证券交易委托关系,这是债券交易的必经程序。
2.1 委托关系的确立
投资者与证券公司之间委托关系的确立,其核心程序就是投资者向证券公司发出“委托”。证券公司接到委托后,就会按照投资者的委托指令,及时传输到交易所。
2.2 委托方式的分类
买进委托和卖出委托
当日委托
限价委托
撤销委托
整数委托
3、成交
证券公司在接受投资者的有效委托后,通过卫星直接传至交易所主机进行撮合成交。
3.1 债券成交的原则
在证券交易所内,债券成交就是要使买卖双方在价格和数量上达成一致。这一程序必须遵循特殊的原则,又叫竞价原则。这种竞价规则的主要内容是“三先”,即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客户委托优先。价格优先就是证券公司按照交易最有利于投资委托人的利益的价格买进或卖出债券;时间优先就是要求在相同的价格申报时,应该与最早提出该价格的一方成交;客户委托优先主要是要求证券公司在自营买卖和代理买卖之间,首先进行代理买卖。
3.2 竞价的方式
证券交易所的交易价格按竞价的方式进行。竞价方式为计算机终端申报竞价。
4、清算和交割
债券交易成交以后就必须进行券款的交付,这就是债券的清算和交割。
4.1 债券的清算
债券的清算是指对在同一交割日对同一种债券的买和卖相互抵销,确定出应当交割的债券数量和应当交割的价款数额,然后按照“净额交收”原则办理债券和价款的交割。
4.2 债券的交割
债券的交割就是将债券由卖方交给买方,将价款由买方交给卖方。
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按照交割日期的不同,可分为当日交割、普通日交割和约定日交割三种。目前,深沪证券交易所规定为当日交割。当日交割是在买卖成交当天办理券款交割手续。
5、过户
债券成交并办理了交割手续后,最后一道程序是完成债券的过户。过户是指将债券的所有权从一个所有者名下转移到另一个所有者名下。基本程序包括:
5.1 债券卖出方在完成清算交割后,在其现金帐户上增加与该笔交易价款相等的金额,在证券账上扣减相同数量的该种债券。
5.2 债券买入方在完成清算交割后,在其现金账户上减少价款,同时在其证券账户上增加债券的数量。
二债券的交易方式
1、债券的交易方式
债券的交易方式可分为债券现货交易、债券回购交易、债券期货交易。
1.1债券现货交易又叫现金现货交易,是债券交易中最古老的交易方式。是债券买卖双方对债券的买卖价格均表示满意,在成交后立即办理交割,或在很短的时间内办理交割的一种交易方式。以上交所为例,投资者可直接通过证券账户在上交所全国各证券经营网点买卖已经上市的债券品种。
1.2债券回购交易是指债券持有一方(出券方)和购券方在达成一笔交易的同时,规定出券方必须在未来某一约定时间以双方约定的价格再从购券方那里购回原先售出的那笔债券,并以商定的利率(价格)支付利息。
1.3债券期货交易是指交易双方成交以后,交割和清算按照期货合约中规定的价格在未来某一特定时间进行的交易。
2、国债净价交易
2.1实施国债净价交易时间
从2002年3月25日(星期一)起实施
2.2净价交易概念
净价交易是指在现券买卖时,以不含有自然增长应计利息的价格报价并成交的交易方式。在净价交易条件下,由于国债交易价格不含有应计利息,其价格形成及变动能够更加准确地体现国债的内在价值、供求关系及市场利率的变动趋势。
2.3实行国债净价交易遵循的原则
实行国债净价交易仍遵循交易所现行交易规则,以每百元国债价格(净价)进行申报并撮合成交,以成交价格和应计利息额之和作为结算价格;报价系统同时显示净价价格和每百元应计利息额;交易清算及交割单打印系统自动计算应计利息额并在交割单上分别列明结算价、净价及应计利息额。
2.4应计利息额的计算方法
应计利息额=票面利率÷365天×已计息天数
上述公式各要素具有以下含义:
应计利息额。零息国债是指发行起息日至成交日所含利息金额;附息国债是指本付息期起息日至成交日所含利息金额。
票面利率。固定利率国债是指发行票面利率;浮动利率国债是指本付息期计息利率。
年度天数及已计息天数。1年按365天计算,闰年2月29日不计算利息(下同);已计息天数是指起息日至成交当日实际日历天数。当票面利率不能被365天整除时,计算机系统按每百元利息额的精度(小数点后保留8位)计算,交割单应计利息总额按“4舍5入”原则,以元为单位保留2位小数列示。
2.5国债交易的计息原则是“算头不算尾”,即起息日当天计算利息,到期日当天不计算利息;
交易日挂牌显示的每百元应计利息额是包括交易当日在内的应计利息额。
2.6国债净价交易的实施原则
实行净价申报和净价撮合成交。以成交价格和每百元国债应计利息额之和作为结算价格,以结算金额(结算价格×成交量)为基数计算交易经手费等费用;报价系统和行情发布系统应同时显示净价价格和每百元应计利息额。
三国债收益率计算
1、名义收益率
名义收益率=年利息收入÷债券面值×100%
通过这个公式我们可以知道,只有在债券发行价格和债券面值保持相同时,它的名义收益率才会等于实际收益率。
2、即期收益率
即期收益率也称现行收益率,它是指投资者当时所获得的收益与投资支出的比率。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