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城市更新扶持办法-Nanh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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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162035)》041019151003

《佛山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162035)》041019151003

《佛山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16-2035)》征求意见稿一、规划背景城市更新(“三旧”改造)专项规划是指导我市城市更新推进及项目建设的重要依据,上版城市更新(“三旧”改造)专项规划《佛山市“三旧”改造专项规划修编及动态调整项目(2012-2015)》已于2015年底到期,需要编制新一版城市更新专项规划指导我市城市更新工作。

同时,我市现状建设强度已高达38.2%,城市更新和减量规划是我市城市发展的必然选择,需要逐步搭建科学合理的城市更新规划体系、管理体系、政策体系,通过高品质的城市更新,实现城市形态提升、空间布局合理、产业结构优化、人居环境改善、公共配套完善,着力推进城市治理现代化。

因此,我局组织制定了《佛山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16-2035)》。

二、目标与基本原则1.远期目标:通过多元化的城市更新,逐步改善和优化城市空间布局结构,促进产业集群化发展和用地高效利用,全面改善旧城镇、旧村居的人居环境,均衡化布局公共服务设施,完成一批具有示范性的城市更新项目,为把佛山建设成为“先进制造基地、产业服务中心、岭南文化名城、美丽幸福家园”提供空间保障。

2.近期目标:(1)2016至2020年间,全市应完成城市更新规模约为30km2,其中,拆除重建规模为15km2。

在拆除重建规模中应提供3km2的居住用地、5.25km2的工业用地、3km2的商业服务业用地、以及3.75km2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广场、绿地等其他用地。

(2)2016至2020年间,城市更新固定资产投资(包括拆迁费用和直接投资)预计约2500亿元,拉动国民生产总值累计约4500亿元。

(3)全面启动中心城区旧村居改造;基本完成“1+2+5”组团内主要片区的旧村居配套设施完善、环境综合整治;稳步推进旧城镇生活环境质量提升,初步实现宜居城市建设目标。

(4)力争完成3-5个重点产业片区改造,为战略性新兴产业腾挪空间,带动产业结构调整,提升园区产业竞争力。

佛山城市更新“工改工”政策及流程

佛山城市更新“工改工”政策及流程
2.编制单位 : 具备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承担。
3.规划报批:审查——审批——备案——公布
4.报批程序简化 : 对不涉及已批控规局部调整的城市更新项 目,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可以同步编制、 报批。涉及已批控规局部调整的,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和城市 更新单元规划可以同步编制,先后报批。
(3)完善土地征收手续
(4)违法用地处理
05
(5)“三地”报批
文字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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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土地供应及出让收益分配
(1)土地供应 (2)“三地”协议出让
0(63)土地出让收益补偿方式
(4)土地出让收益补偿方式 (5)地价计收或收储补偿 (6)专项提留资金计提和出让收益分配 (7)新一轮十大示范片区项目土地出让价款 分配政策
题)、分期建设方案、公益性设施用地
建设和移交方案等项目落地方案。
(二)城市更新单元规划阶段
经批准的城市更新单元规划是佛山市政 府相关部门出具行政规划许可、实施相关规 划建设管理的依据,该阶段单元规划报告主 要涵盖存量地区发展目标、更新模式、用地
02 功能、空间布局、核心指标控制、产业发展
规划等细化内容。
(四)项目实施监管阶段
除由政府组织实施的城市更新项目 外,政府应与项目实施主体签订实施监 管协议,明确具体监管措施及项目实施
04 主体责任。工改工项目的产业监管协议
通常还涵盖产业准入、产值税收以及能 耗指标等要求。
三、城市更新基本流程2
(五)城市更新用地审批
(1)建设用地确权手续
(2)集体建设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手续
报材料为载体,包含划定城市更新项目范围,01
明确项目更新意愿及诉求,确定项目更新类 型、模式以及提出公益性用地(贡献用地) 移交要求等核心内容。

佛山城市更新项目实施方案

佛山城市更新项目实施方案

佛山城市更新项目实施方案一、项目背景佛山市作为中国南部的重要城市,近年来城市发展迅速,但也面临着诸多问题,如老旧小区、交通拥堵、环境污染等。

为了推动城市更新,提升城市品质,佛山市政府决定启动城市更新项目,以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市民生活质量。

二、项目目标1. 改善老旧小区:对老旧小区进行改造,提升居民居住环境,改善基础设施。

2. 优化交通系统:优化城市道路规划,提升交通效率,缓解交通拥堵问题。

3. 提升城市绿化:加大绿化投入,打造更多的绿色空间,改善城市环境。

4. 完善城市配套设施:加强城市公共设施建设,提升市民生活便利度。

三、实施步骤1. 调研规划:对佛山市各区的城市现状进行全面调研,制定城市更新规划,并征求市民意见。

2. 招标选址:对于需要改造的老旧小区和交通拥堵点进行招标选址,确定合适的改造方案和施工单位。

3. 实施改造:按照规划方案,对老旧小区进行改造,对交通拥堵点进行道路优化,同时加大绿化建设和公共设施建设。

4. 完善配套:在城市更新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对城市配套设施的建设,如学校、医院、商业设施等。

四、项目效益1. 提升城市形象:通过城市更新项目的实施,佛山市的城市形象将得到提升,吸引更多的人才和投资。

2. 改善市民生活:改善老旧小区和交通拥堵问题,提升城市绿化和配套设施,将大大提升市民的生活品质。

3. 促进经济发展:城市更新项目的实施将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促进佛山市经济的持续增长。

五、项目保障1. 资金保障:市政府将拨付足够的资金用于城市更新项目的实施,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2. 管理监督:建立专门的城市更新项目管理部门,加强对项目的监督和管理,确保项目的质量和进度。

3. 宣传推广:通过各种渠道宣传城市更新项目的进展和成果,增强市民的参与度和认同感。

六、总结佛山城市更新项目的实施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但也是一项十分必要的工作。

通过城市更新,佛山市将焕发新的活力,提升城市品质,为市民创造更美好的生活环境。

南海城市更新行动计划

南海城市更新行动计划

南海城市更新行动计划(2010-2015年)“三旧改造必须改变思路,实行政府统筹、规划引领和产业引导下的连片改造。

”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副局长、区三旧改造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张巨泉说,以往三旧改造中普遍存在着项目分散、过度发展商住项目的情况,整体带动效益不明显。

因此,南海提出城市更新计划,就是为破解这一问题进而探索出三旧改造的新路子。

该计划根据“中枢两翼、核心带动”发展战略,未来3到5年南海将围绕“东翼”、“中枢”、“西翼”三大片区的城市功能和产业定位开展连片改造,建设“一区多园”工程、农村社区公寓建设工程、产业集聚发展工程、交通枢纽配套工程、生态环境提升工程、文化旅游城市工程等6大工程,并重点推动10大示范项目,全区共计有26个项目将实施连片改造。

“这些项目总改造面积预计达4万亩,将可为南海腾出城市发展和产业优化的新空间,未来将拉动超千亿元的投资。

”张巨泉说。

未来3到5年改造4万亩土地,将拉动超千亿投资南海城市更新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围绕“四化融合,智慧佛山”发展规划纲要,为建设“适宜人居的工商名城、幸福优美的岭南水乡、四化融合的智慧城市、文明时尚的和谐家园”,以连片改造为切入点,大力推动旧村改造、新农村建设和产业载体建设,推进金融、科技、产业融合发展,利用三至五年的时间,促进南海城乡协调发展,全面带动城市、环境、产业提升,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

根据“中枢两翼、核心带动”发展战略,特制定南海城市更新行动计划。

一、总体目标以创建省节约集约用地示范区和“三着力一推进”示范区的两大示范区为目标,全面启动改造“东翼”片区、“中枢”片区、“西翼”片区等“三大片区”,积极开展“一核多园”工程、农村社区公寓建设工程、产业集聚发展工程、交通枢纽配套工程、生态环境提升工程、文化旅游城市工程等“六大工程”,重点推进十大连片改造示范项目。

通过实施城市更新计划,进一步优化城市功能,拓展城市空间,提升产业集聚,协同区域发展。

佛山市南海区城市更新(“三旧”改造)实施办法

佛山市南海区城市更新(“三旧”改造)实施办法

佛山市南海区城市更新(“三旧”改造)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定依据为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市大兴区等三十三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的决定》、《国土资源部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统筹协调推进改革试点任务的函》(国土资函〔2016〕542号)、《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粤府〔2009〕78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深入推进“三旧”改造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字〔2018〕3号)、《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更新(“三旧”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佛府办〔2018〕27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佛山市南海区新一轮深化“三旧”改造综合试点工作,创新土地管理制度,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支持实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促进生态环境优化提升,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基本原则实施城市更新,应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规划统筹、公共优先,明晰产权、保障权益,尊重历史、公开公平”的基本原则,采用多种方式,合理协调原土地及地上建(构)筑物权属— 1 —人、市场改造主体和政府的利益关系,推动南海区逐步实现产业结构升级、空间布局优化、公共配套完善、生态环境改善、城市形态提升的城乡建设新局面。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实施办法所指城市更新,是指符合省、市有关城市更新(“三旧”改造)政策要求,对特定城乡建成区(包括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居)内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区域,根据城乡规划和本实施办法规定进行拆除重建、综合整治、功能改变、局部加建、局部拆建、生态修复、历史文化保护等改造行为。

(一)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亟需完善;(二)生态环境恶劣、环境污染严重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三)现有土地用途、建筑物使用功能或者资源、能源利用明显不符合社会经济发展要求,影响城乡规划实施;(四)城市升级、产业提升、村级工业园改造提升等其他经区级或以上人民政府认定属城市更新的情形。

佛山市南海区“三旧改造”经验做法及新政策实践探索

佛山市南海区“三旧改造”经验做法及新政策实践探索

佛山市南海区“三旧改造”经验做法及新政策实践探索佛山市南海区决策咨询与政策研究室作为广东省“三旧”改造的最早试点地区之一,佛山市南海区“三旧”改造工作从2007年开始,通过多年的“三旧”改造推动了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平均容积率从0.6提高到1.6,平均建筑密度从60%降低到约35%,优化了城市的空间结构,加快了产业的转型升级和环境的改善提升,促进了城乡居民收入的增加,对南海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截至目前,南海区共纳入省“三旧”改造地块标图建库面积约30.9万亩,已认定“三旧”改造项目17.08万亩,实施改造项目774个,涉及土地面积超5.27万亩,占认定项目总面积的30%,累计投资约1500亿元,改造规模在全市乃至全省均名列前茅,连续7年获得佛山市“三旧”改造考核一等奖。

2019年,南海区修订出台了《佛山市南海区城市更新(“三旧”改造)实施办法》,对原有的“三旧”改造政策主文件进行升级,重构政策体系,推动城市更新提速增量、提质增效。

区域·聚焦AREA68May 2019 / 广东经济“三旧”改造的经验做法(一)构建完备政策体系,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为推动“三旧”改造工作扎实开展,鼓励社会各方共同参与到“三旧”改造中来,南海区先后出台了一系列“三旧”改造政策,对原有政策进行系统梳理,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产业引导扶持、土地资源配置、土地增值收益分配补偿、政府资金扶持、项目改造风险评估等多个方面进行探索实践,为产业结构调整和节约集约用地奠定了坚实的政策基础。

(二)加大扶持力度,促进村级工业园改造提升上新台阶针对村级工业园空间分布零散、产业形态低端等特点,南海区按照“政府统筹、规划引领、属地整理、市场参与、试点先行、分步推进、共同受益”的总体思路,持续加大村级工业园改造力度,截至2018年底已发放村级工业园奖励资金1.8亿元,成功探索出公有资产出资改造、镇村联合改造、村集体与运营企业合作改造、村集体自主改造、企业自主开发改造、社会资本参与改造6种较为成熟的改造模式。

南海区规划

南海区规划

南海区规划南海区规划是指对南海区进行的城市发展规划,包括城市布局、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规划。

为了实现南海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南海区规划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考虑。

首先,南海区规划需要合理规划城市布局。

南海区是一个经济发达的城市,因此需要规划出合理的城市布局,使得各个功能区域合理分布,形成有机的城市网络。

例如,可以规划出商业区、居住区、工业区等不同的功能区,使得人们可以方便地生活、工作和娱乐。

同时,城市规划还需要合理规划交通网络,确保各个功能区之间的连通性。

其次,南海区规划需要注重基础设施建设。

基础设施是支撑城市发展的重要支柱,包括道路、桥梁、给排水系统、电力系统等。

针对南海区的实际情况,可以规划出一系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满足不断增长的人口和经济发展的需求。

同时,还需要不断完善城市的公共服务设施,如学校、医院、公园等,提高市民的生活质量。

第三,南海区规划需要着重发展产业。

南海区可以根据自身的优势和特点,发展一些具有竞争力的产业,推动经济的快速增长。

例如,可以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旅游业等。

同时,还需要关注环保产业的发展,推动绿色经济的发展。

这样不仅可以促进经济增长,还可以提高市民的就业机会,改善市民的生活水平。

最后,南海区规划需要注重环境保护。

环境保护是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

南海区规划需要充分考虑生态环境和资源的保护,避免过度开发和污染。

可以规划出一系列环保措施,如建设污水处理厂、加强垃圾分类处理等,以减少环境污染。

同时,还需要保护好自然景观和绿化带,提高城市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

综上所述,南海区规划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考虑,包括合理规划城市布局、注重基础设施建设、着重发展产业和注重环境保护。

通过合理规划,可以实现南海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提升城市的竞争力和居民的生活水平。

《佛山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35)》

《佛山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35)》

《佛⼭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35)》《佛⼭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XX-2035)》征求意见稿⼀、规划背景城市更新(“三旧”改造)专项规划是指导我市城市更新推进及项⽬建设的重要依据,上版城市更新(“三旧”改造)专项规划《佛⼭市“三旧”改造专项规划修编及动态调整项⽬(20XX-20XX)》已于20XX年底到期,需要编制新⼀版城市更新专项规划指导我市城市更新⼯作。

同时,我市现状建设强度已⾼达38。

2%,城市更新和减量规划是我市城市发展的必然选择,需要逐步搭建科学合理的城市更新规划体系、管理体系、政策体系,通过⾼品质的城市更新,实现城市形态提升、空间布局合理、产业结构优化、⼈居环境改善、公共配套完善,着⼒推进城市治理现代化。

因此,我局组织制定了《佛⼭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XX-2035)》。

⼆、⽬标与基本原则1。

远期⽬标:通过多元化的城市更新,逐步改善和优化城市空间布局结构,促进产业集群化发展和⽤地⾼效利⽤,全⾯改善旧城镇、旧村居的⼈居环境,均衡化布局公共服务设施,完成⼀批具有⽰范性的城市更新项⽬,为把佛⼭建设成为“先进制造基地、产业服务中⼼、岭南⽂化名城、美丽幸福家园”提供空间保障。

2。

近期⽬标:(1)20XX⾄2020年间,全市应完成城市更新规模约为30km2,其中,拆除重建规模为15km2。

在拆除重建规模中应提供3km2的居住⽤地、5。

25km2的⼯业⽤地、3km2的商业服务业⽤地、以及3。

75km2的市政公⽤设施、道路⼴场、绿地等其他⽤地。

(2)20XX⾄2020年间,城市更新固定资产投资(包括拆迁费⽤和直接投资)预计约2500亿元,拉动国民⽣产总值累计约4500亿元。

(3)全⾯启动中⼼城区旧村居改造;基本完成“1+2+5”组团内主要⽚区的旧村居配套设施完善、环境综合整治;稳步推进旧城镇⽣活环境质量提升,初步实现宜居城市建设⽬标。

(4)⼒争完成3-5个重点产业⽚区改造,为战略性新兴产业腾挪空间,带动产业结构调整,提升园区产业竞争⼒。

佛山市南海区城市更新(“三旧”改造)实施办法的补充规定

佛山市南海区城市更新(“三旧”改造)实施办法的补充规定

佛山市南海区城市更新(“三旧”改造)实施办法的补充规定为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快推动“三旧”改造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粤府〔2019〕71号)、《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快推动城市更新(“三旧”改造)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佛府〔2019〕14号)的规定,在《佛山市南海区城市更新(“三旧”改造)实施办法》(南府办〔2019〕9号)(以下简称“南府办〔2019〕9号文”)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城市更新(“三旧”改造)和村级工业园改造提升力度,现制定如下补充规定:一、优化联动改造规定(一)在行政村范围内实施联动改造1.在同一行政村范围内,集体土地工改居(包括商改居)项目与工改工、工改公、工改农、工改商项目实施联动改造。

以土地出让面积计算,与工改居(包括商改居)项目联动改造的项目不低于以下比例:工改居∶工改工=1∶1;工改居∶工改公=1∶0.8;工改居∶工改农=1∶0.5;工改居∶工改商=1∶1.5。

2.集体土地工改居(包括商改居)项目因客观原因无法实施联动改造的,允许原土地权属人缴纳抵扣款,专项用于扶持村级工业园改造提升。

按工改居(包括商改居)项目的土地出让面积计算,分镇(街道)确定如下抵扣标准:桂城、大沥、里水70万元/亩;狮山50万元/亩;丹灶、九江、西樵40万元/亩。

3.国有工业用地改为居住用地项目,无需进行联动改造,也无需缴纳抵扣款。

(二)联动改造条款调整适用规定本规定印发之日起,南府办〔2019〕9号文第四十三条关于联动改造的规定不再执行。

本规定印发之日前已批准实施联动改造的项目,包括已批准单元计划、已上集体资产交易平台以及已收储并含有联动改造内容的项目,继续按南府办〔2019〕9号文第四十三条执行。

二、优化旧厂房改造规定(一)调整集体转国有工业项目补偿和分配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工业用地,改造后证载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的,地价款计收或补偿按以下规定执行。

1.采用挂账收储公开出让方式供地的,收取的总成交地价款全额补偿给村(居)集体经济组织。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更新(“三旧”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更新(“三旧”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更新(“三旧”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8.20•【字号】•【施行日期】2018.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更新(“三旧”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147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提升“三旧” 改造水平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粤府〔2016〕96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深入推进“三旧”改造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字〔2018〕3号)《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城市治理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佛府〔2017〕27号)等有关文件要求,以城市更新为抓手,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规划统筹、公共优先、利益共享、公平公开”的基本原则,逐步搭建科学合理的城市更新规划体系、管理体系、政策体系,实现城市形态提升、空间布局合理、产业结构优化、人居环境改善、公共配套完善,着力推进城市治理现代化,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更新范围,界定更新类型(一)本实施意见所指城市更新,是指符合国家、省、市有关城市更新政策要求,对特定城乡建成区(包括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居)内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区域,根据城乡规划和本实施意见规定进行拆除重建、综合整治、功能改变等活动:1.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亟需完善;2.人居环境恶劣、环境污染严重或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3.现有土地用途、建筑物使用功能或者资源、能源利用明显不符合社会经济发展要求,影响城乡规划实施;4.其它经市或区级人民政府认定属于城市更新的情形。

(二)对城市更新项目实行分类管理,根据项目改造模式可分为综合整治类、功能改变类、拆除重建类、生态修复类、局部加建类及历史文化保护类。

南府(2011)168号 《佛山市南海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

南府(2011)168号 《佛山市南海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

南府〔2011〕168号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局以上单位:现将《佛山市南海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五月十九日佛山市南海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我区城市更新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城市更新计划”),实施“中枢两翼,核心带动”的发展战略,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实施城市更新计划,在全面推进“三旧”改造的基础上,重点推进连片改造,充分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以产业为主导,建设一批新型的产业载体。

第三条实施城市更新计划,应按照“规划引领、产业主导、优化功能、提升品质、重点带动、市场推动”的要求,通过政府统筹,采用多种改造方式,合理协调公民、企业和政府的利益关系,既促进经济发展,又确保社会稳定。

第四条按照市政府《关于通过“三旧”改造促进工业提升发展的若干意见》(佛府〔2011〕1号)有关要求,为加快“三旧”改造步伐,破解制约我区工业发展的土地瓶颈,加快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实现可持续发展,旧厂房改造用于发展工业制造业和工业配套项目的土地面积不低于60%。

今后3年我区用于工业提升发展的旧厂房改造面积不少于8000亩。

旧厂房改造用于发展工业的扶持政策,按照《关于通过“三旧”改造促进工业提升发展的实施细则》(详见附件1)等有关文件执行。

第二章重点更新范围第五条实施城市更新计划,重点推进十大示范改造项目(以下简称示范项目)、村镇新社区建设项目、旧村改造项目。

示范项目包括:桂城街道金融区C区、平东玉器街,罗村街道罗村村旧村改造,九江镇大正新城,西樵镇锦湖片区,丹灶镇白云新城,狮山镇佛山西站(招大)片区,大沥镇金融区D区、广佛国际商贸城中心区,里水镇金峰洲片区。

第六条村镇新社区建设项目,按佛山市南海区村镇新社区建设有关政策执行。

第三章规划政策第七条城市更新改造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的要求。

各镇(街道)根据全区“三旧”改造专项规划编制年度实施计划,对改造片区必须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

城市更新项目认定操作细则

城市更新项目认定操作细则

附件1:城市更新项目认定操作细则根据省政府《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粤府…2009‟78号)和市府办《印发贯彻省政府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佛府办…2009‟261号)精神,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操作细则:一、城市更新项目认定(一)城市更新项目的认定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项目用地属于本意见第四条规定的城市更新范围;(2)项目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三旧”改造专项规划、城乡规划和我区产业发展规划及环境保护要求;(3)项目用地已纳入省“三旧”改造地块标图建库范围。

(二)认定程序1、项目改造单位向所在地镇(街道)三改办提交城市更新项目申请资料。

申请资料如下:(1)《佛山市南海区城市更新项目申报表》(附件1-1);(2)申报项目的用地红线图;(3)申报改造项目的原貌照片,由镇(街道)三改办盖章确认;(4)申报项目的改造方案(附件1-2),并附《改造项目土地房产情况一览表》(附件1-3)、《现状建筑物处理意见表》(附件1-4)。

以上申请资料需连同电子件一并提交。

用地红线图电子件采用dwg格式,使用佛山坐标系。

2、镇(街道)三改办对申请资料进行初审,加具意见后,填写《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1-5),并将有关申请资料按批次报送区三改办。

3、区三改办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查,审查通过的,以书面形式征求区发改、规划、住建、国土、经贸、环保和城乡统筹等部门的意见。

4、区三改办综合各部门意见,对符合省、市政府有关规定,部门意见一致的项目,经在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国土)网站()“城市更新”栏目公示3日无异议后,上报区政府审批;对部门意见不一,或存在历史遗留问题的项目,经区“三旧”改造协调领导小组主要成员单位召开联席会议达成统一意见,在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国土)网站()“城市更新”栏目公示3日无异议后,上报区政府审批。

5、区政府审批后,区三改办在3个工作日内根据区政府审批意见对项目单位作出批复,即由区三改办出具确认城市更新项目的批文(含项目改造方案)。

佛山市城市更新地价计收及收储补偿办法 .doc

佛山市城市更新地价计收及收储补偿办法 .doc

佛山市城市更新地价计收及收储补偿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定目的为了进一步加快和规范城市更新工作,发挥地价杠杆对城市更新的推动作用,释放市场活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14)、《国土资源部关于深入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6〕147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粤府〔2009〕78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提升“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粤府〔2016〕96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深入推进“三旧”改造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字〔2018〕3号)、《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更新(“三旧”改造)工作加强城市治理能力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情形本办法适用于佛山市范围内的城市更新项目,项目范围以《实施意见》第一条为依据。

第三条:名词解释(一)土地市场价格土地市场价格是某用途土地在市场上一般、平均水平价格,是土地受让方为取得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所有费用,包括土地出让金、其他形式的现金和实物补偿折价、其它补偿等。

本办法中规定的土地市场价格按照《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价格及租金计收标准的通知》(佛府〔2018〕23号)执行。

(二)认定建筑面积认定建筑面积是指城市更新项目范围内经过区级以上政府或其指定单位认定可以获得补偿的总建筑面积。

具体认定标准由各区政府自行制定并报市国土规划局备案。

第二章更新项目地价计收及补偿标准第四条:“旧厂房”更新项目一、“工业提升”类“工改工”类城市更新项目,在不改变土地用途、不延长土地使用年限情形下,不计收地价款。

工改总部经济用地、工改都市型产业(由各区政府认定)用地,不得分割转让,不计收地价款;符合《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民营科技园产权分割和产权登记暂行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4〕60号)或《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产权分割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6〕9号)的规定,经批准可分割转让的情形,按照新规划条件下工业用途市场价的150%计收。

佛山市城市更新地价计收及收储补偿办法 .doc

佛山市城市更新地价计收及收储补偿办法 .doc

佛山市城市更新地价计收及收储补偿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定目的为了进一步加快和规范城市更新工作,发挥地价杠杆对城市更新的推动作用,释放市场活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14)、《国土资源部关于深入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6〕147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粤府〔2009〕78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提升“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粤府〔2016〕96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深入推进“三旧”改造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字〔2018〕3号)、《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更新(“三旧”改造)工作加强城市治理能力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情形本办法适用于佛山市范围内的城市更新项目,项目范围以《实施意见》第一条为依据。

第三条:名词解释(一)土地市场价格土地市场价格是某用途土地在市场上一般、平均水平价格,是土地受让方为取得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所有费用,包括土地出让金、其他形式的现金和实物补偿折价、其它补偿等。

本办法中规定的土地市场价格按照《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价格及租金计收标准的通知》(佛府〔2018〕23号)执行。

(二)认定建筑面积认定建筑面积是指城市更新项目范围内经过区级以上政府或其指定单位认定可以获得补偿的总建筑面积。

具体认定标准由各区政府自行制定并报市国土规划局备案。

第二章更新项目地价计收及补偿标准第四条:“旧厂房”更新项目一、“工业提升”类“工改工”类城市更新项目,在不改变土地用途、不延长土地使用年限情形下,不计收地价款。

工改总部经济用地、工改都市型产业(由各区政府认定)用地,不得分割转让,不计收地价款;符合《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民营科技园产权分割和产权登记暂行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4〕60号)或《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产权分割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6〕9号)的规定,经批准可分割转让的情形,按照新规划条件下工业用途市场价的150%计收。

南海区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

南海区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

The gentleman looks behind the people, and the villain looks behind the people.精品模板助您成功(页眉可删)南海区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三类区片范围:补偿标准:耕地:64600/亩;园地;49667元/亩;林地:25067元/亩;养殖水面;67067元/亩;未利用地:19877元/亩。

四类区片范围:补偿标准:耕地:59200/亩;园地;45600元/亩;林地:21200元/亩;养殖水面;61467元/亩;未利用:18200元/亩。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是我国经济发展比较好的地区,随着城市建设的需要,政府对征地的需求也不断地攀升。

征地是和老百姓息息相关的事情,我们知道,征地就要支付足够的征地补偿款的来满足被征地人民的生活的。

那么,南海区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下面,就让带领大家来讲下具体的内容吧。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土地有三类、四类土地二种:三类区片区片范围:桂城街道、大沥镇。

补偿标准:耕地:64600/亩;园地;49667元/亩;林地:25067元/亩;养殖水面;67067元/亩;未利用地:19877元/亩。

四类区片区片范围:九江镇、西樵镇、狮山镇、里水镇、丹灶镇。

补偿标准:耕地:59200/亩;园地;45600元/亩;林地:21200元/亩;养殖水面;61467元/亩;未利用地:18200元/亩。

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提醒各位被征收人: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本地人民政府规定执行。

农村征地补偿标准要求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猛料!超2500亿元!180个项目!2022南海旧改推介会来了!重点都在这

猛料!超2500亿元!180个项目!2022南海旧改推介会来了!重点都在这

猛料!超2500亿元!180个项目!2022南海旧改推介会来了!重点都在这2022南海城市更新项目重磅发布亮点抢先看共推介180 个项目,共计 6.38万亩,拟投资2591亿元18个项目集中签约,涉及10条旧村改造项目!重点推介20宗商住地,遍布7镇街!推介180个项目,拟投资2591亿元3月31日,佛山市南海区2022年度城市更新(“三旧”改造)项目投资推介会在南海区迎宾馆小礼堂举行。

同时,也是南海连续十一年举办推介会。

本次共推介项目180项,共约6.38万亩,拟投资额约2591亿元,包括城市更新(“三旧”改造)项目、村级工业园改造提升项目、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项目、区(镇)储备用地、以及乡村振兴、文旅开发等项目,其中工业类66个(约2.61万亩)、居住类76个(约1.30万亩)、商服类20个(约704.35亩)、混合开发类12个(约1.44万亩)、乡村振兴及文旅开发类6个(约9532亩);另外,还推介产业载体建筑面积超779.3万平方米。

其中,重点推介产业项目共18项,约1.3万亩,拟投资额约478亿元;重点推介商住项目20个,面积约1884.18亩。

与2021年相比,南海此次推介的住宅类、商服类项目面积有所减少。

数十家房企到场与会据了解,本次推介会共吸引了省、市、区、镇(街道)领导,房地产协会及房地产开发企业代表近150人到处。

据乐居现场不完全统计,共计数十家房企与会,既包括保利、中国铁建、越秀、招商蛇口、华侨城、佛山建投等国央企,也有万科、美的置业、雅居乐、旭辉、金地等品牌民企,还有本土房企的影子,包括海逸、能兴、宏鼎等。

品牌房企名单如下:美的置业、中国铁建、坤山集团、敏捷投资、粤海、万科、卓越、越秀、保利、龙光、首开、旭辉、雅居乐、招商蛇口、能兴、华侨城、宏鼎、佛山建投、海逸、金地等(不完全统计)。

先上一张图,官方公布了南海区近五年商品住房销售走势,整体均价从2017年的11527元/㎡,已一路涨至2300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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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工业提升改造项目扶持政策操作细则为加快“三旧”改造步伐,促进我区产业转型和产业升级,加大对工业提升改造项目的扶持力度,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操作细则。

一、工业提升改造项目扶持措施(一)适用范围工业提升改造项目指的是改造后土地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的城市更新项目。

申请表格详见附件2-1。

(二)工业提升改造项目扶持措施1、土地确权费用扶持资金。

为促进我区工业提升改造项目的尽快实施,对2013年1月1日后领取《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且项目施工报建占地面积占宗地确权面积50%及以上的工业提升改造项目,项目完成基础分部工程施工后,按所缴的确权费用返还后剩余部分对原土地使用权人进行奖励。

此奖励须于2018年12月31日前进行申请。

2、城市(村镇)基础设施配套扶持资金。

对2013年1月1日后领取《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工业提升改造项目,按项目进度奖励城市(村镇)基础设施配套费。

工业提升改造项目完成基础分部工程施工后,按所缴的城市(村镇)基础设施配套费对项目建设单位进行奖励。

扶持资金由区、镇(街道)按收费分成比例承担。

此奖励须于2018年12月31日前进行申请。

二、工业提升示范项目扶持措施(一)适用范围及认定程序1、适用范围经区政府认定的城市更新项目,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改造项目称为工业提升示范项目:(1)项目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及环境保护要求;(2)符合产业发展政策的制造业,以及科技研发、工业设计、孵化器、科技信息服务、动漫制作、工业服务外包等工业项目;(3)项目改造后土地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用地面积30亩及以上,容积率1.2及以上;(4)项目须于2013年1月1日后办理规划报建手续,并于2018年12月31日前竣工验收。

2、认定流程(1)区级工业提升示范项目原则上由镇(街道)统筹申报,初审后向区三改办提交申请资料,申请表格详见附件2-2。

(2)镇(街道)对申请事项进行初审并加具意见。

(3)区三改办复审,并以书面或召开联审会议形式征求区发改、规划、住建、国土、经贸、环保和城乡统筹等部门的意见。

其中,区三改办负责审核城市更新项目认定;区国土部门负责审核项目用地情况;区规划部门负责审核项目规划报建等情况;区经贸部门负责审核项目产业发展情况。

(4)区三改办综合各部门意见或联审会议结果,报区政府审批认定为南海区工业提升示范项目。

(二)区级工业提升示范项目扶持措施1、对镇(街道)的扶持政策(1)租金补贴。

在土地整合阶段,对涉及由镇(街道)主导统一租用地块的,若项目部分地块已领取《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给予镇(街道)整个项目的土地租金补贴,即前3年50%的土地租金补贴,单个项目租金补贴最高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2)土地出让金补助。

工业提升示范项目涉及工业仓储用途土地出让(含补办出让)的,其土地出让金区级留成部分全额奖励给项目所在镇(街道),项目领取《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后即可申请奖励。

2、对投资者的奖励(1)投资者连片开发工业提升示范项目土地,工业厂房工程造价(不含地价)1亿元及以上的,对投资者按工业厂房工程造价(不含地价)的1.5%进行奖励;或容积率1.5及以上的,按建筑面积给予30元/平方米的奖励。

投资者于项目竣工验收后申请奖励,单个项目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2)投资者通过整体改貌、局部改建等方式改造的工业提升示范项目,改建工程总造价2000万元及以上的,对投资者按改建工程总造价的1.5%进行奖励。

投资者于项目竣工验收后申请奖励,单个项目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3)工业提升示范项目对投资者的奖励资金,由区、镇(街道)按税收分成比例承担。

奖励资金与《关于通过“三旧”改造促进工业提升发展的若干意见》(佛府〔2011〕1号)有重复的,采用从高奖励原则,不重复奖励。

三、扶持资金申请及划拨程序(一)工业提升改造项目扶持措施申请及划拨程序1、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申请材料(详见附件2-1)→送所在地镇(街道)初审并加具意见→送相关职能部门加具审核意见→送区三改办复核汇总后报区政府审批→区财政局划拨资金给镇(街道)→镇(街道)财政局划拨资金给申请人。

2、申请土地确权费用扶持资金的,由区住建部门审核是否完成基础分部施工阶段,由区规划部门审核项目规划报建情况,其余由区国土部门审核。

3、申请城市(村镇)基础设施配套扶持资金的,由区住建部门审核是否完成基础分部施工阶段,由区规划部门审核项目规划报建情况、城市(村镇)基础设施配套费的缴纳情况,其余由区国土部门审核。

(二)工业提升示范项目扶持措施申请及划拨程序1、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申请材料(详见附件2-3)→送所在地镇(街道)初审并加具意见→送相关职能部门加具审核意见→送区三改办复核汇总后报区政府审批→区财政局划拨资金给镇(街道)→镇(街道)财政局划拨资金给申请人。

2、涉及镇(街道)奖励的,属租金补贴的,由区三改办审核;属土地出让金奖励的,由区国土部门审核;项目产业计划由区经贸部门审核。

3、涉及投资者奖励的,属工业项目建筑工程造价达到一定数额奖励的,由区住建部门审核;属工业厂房提高容积率奖励的,由区规划部门审核;项目产业计划由区经贸部门审核。

四、其他(一)对2013年1月1日后领取《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商服提升改造项目,仍可按《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城市更新(“三旧”改造)实施意见的通知》(南府〔2013〕239号)的规定,在2016年12月31日前申请土地确权费及基础设施配套费奖励。

(二)凡享受本实施细则优惠的工业厂房,原则上不能转变功能,若因需要经申请批准转变功能的,须补缴和返还全部优惠所得。

对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功能使用的,除返还全部优惠所得外,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三)城市更新项目中的旧村居、旧城镇改造为工业厂房的,可参照本操作细则执行。

佛山市南海区工业提升改造项目扶持措施奖励申请表申报资料及说明一、申请人提交以下资料(一式五份,提交复印件的应备原件核对,并由经办人签名加盖核对章):1、《佛山市南海区工业提升改造项目扶持措施奖励申请表》(原件)。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资料(申请人为个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如为单位的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项目用地及建设的相关资料,包括:(1)项目用地红线图(复印件及dwg格式电子文档);(2)土地使用证(复印件);(3)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规划总平面图等(复印件)。

4、项目产业发展计划及不改变产业性质的书面承诺书。

5、涉及土地确权费奖励的,须提交建设用地使用权确认书及有效的已缴费、已申请返还凭据复印件。

6、涉及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奖励的,须提交有效的已缴费凭据复印件。

7、其他需进一步说明申请奖励情况的证明材料。

8、本表A3双面打印。

二、申请土地确权费用扶持资金的,由区住建部门审核是否完成基础分部施工阶段,由区规划部门审核项目规划报建情况,其余由区国土部门审核。

申请城市(村镇)基础设施配套扶持资金的,由区住建部门审核是否完成基础分部工程施工阶段,由区规划部门审核项目规划报建情况、城市(村镇)基础设施配套费的缴纳情况,其余由区国土部门审核。

佛山市南海区工业提升改造项目扶持措施奖励申请表附件2-2:佛山市南海区工业提升示范项目认定申报表申报资料及说明申请人提交以下资料(一式八份,提交复印件的应备原件核对,并由经办人签名加盖核对章):1、《佛山市南海区工业提升示范项目认定申报表》(原件)。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资料(申请人为个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如为单位的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已纳入城市更新项目认定批复及改造方案(复印件)。

4、项目产业发展计划(包含开发规模及建容指标等内容)及不改变产业性质的书面承诺书。

5、项目土地相关资料,包括:(1)项目用地红线图(复印件及dwg格式电子文档);(2)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6、项目规划建设相关资料,包括:(1)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规划总平面图等(复印件);(3)如分期申请,需提交规划平面图和分期开发说明书。

7、其他需进一步说明申报项目情况的证明材料。

8、本表A3双面打印,若一个项目涉及多个申请人、多宗土地的,请按宗地分表填写。

佛山市南海区工业提升示范项目认定申报表佛山市南海区工业提升示范项目扶持措施奖励申请表申报资料及说明一、申请人提交以下资料(一式五份,提交复印件的应备原件核对,并由经办人签名加盖核对章):1、《佛山市南海区工业提升示范项目扶持措施申请表》(原件)。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资料(申请人为个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如为单位的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如由投资者提出认定申请的,应同时提交投资者可合法利用土地使用权的凭证(包括土地租赁协议、土地合作开发协议等),以及土地使用权人书面同意证明3、项目用地相关资料,包括:(1)项目用地红线图(复印件及dwg格式电子文档),(2)土地使用证(复印件);4、项目规划建设相关资料,包括:(1)项目规划开发建设方案;(2)区财政部门认可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出具的工程造价咨询报告书(复印件);(3)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规划总平面图等(复印件);(4)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

5、申请租金补贴的:须提交经镇(街道)确认的出租合同复印件。

6、申请土地出让金奖励的,须提交有效的缴费凭据复印件及交易合同复印件。

7、申请开发强度奖励的,经政府采购,确定为区财政局提供服务的期内中标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出具的工程造价咨询报告书(复印件)。

8、申请提高容积率奖励的,须提交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复印件)。

9、项目产业发展计划及不改变产业性质的书面承诺书。

10、其他需进一步说明申请奖励情况的证明材料。

11、本表A3双面打印,若一个项目涉及多个申请人、多宗土地的,请按宗地分表填写。

二、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意见1、涉及镇(街道)奖励的,属租金补贴的,由区三改办审核;属土地出让金补助的,由区国土部门审核;项目产业计划由区经贸部门审核。

2、涉及投资者奖励的,属工业项目建筑工程造价达到一定数额奖励的,由区住建部门审核;属工业厂房提高容积率奖励的,由区规划部门审核;项目产业计划由区经贸部门审核。

佛山市南海区工业提升示范项目扶持措施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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