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康威视核心员工跟投创新业务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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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核心员工跟投创新业务管理办法

(草案)

二〇一五年九月

目录

第一章释义 (1)

第二章总则 (2)

第三章跟投方案基本内容 (3)

第四章核心员工的确定 (4)

第五章跟投方案审批和日常管理 (5)

第六章跟投出资方式 (6)

第七章跟投退出机制 (6)

第八章整体回购 (7)

第九章股权转让 (7)

第十章独立上市 (8)

第十一章其他事项 (8)

第十二章附则......................................................................................................................8 1

第一章释义

在本办法中,下列名词和术语作如下解释:

公司也称“本公司”,“上市公司”,指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海康威视”)。根据条款上下文理解,公司也指本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股东大会指本公司的股东大会。

董事会指本公司的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成员必须是董事,由董事会任命。

监事会指本公司的监事会。

本方案指《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核心员工跟投创新业务方案》,简称“跟投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指本公司的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本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核心员工根据本方案规定有资格参与跟投的公司员工。

跟投公司投资的创新业务,核心员工跟进投资,通过跟投平台间接持有创新业务子公司股权。

跟投平台核心员工跟投创新业务子公司,通过员工出资设立的法律实体,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有限合伙企业等形式,间接投资创新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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