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高中学生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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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章程
一总则
(一)、富蕴县职业高中学生会是在政教处领导和团委指导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坚持为广大同学在改革开放的实践中健康成才而服务的学生管理机构,其通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成为我校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成为广大同学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场所。
(二)、职高学生会的任务: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全面发展、提高综合素质为目标,以学习为中心,倡导自我服务、自我管理、
自我教育,组织全体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生
动活泼的学习、文艺、体育、志愿服务公益
劳动等各类活动,引导同学们不断提高政治
觉悟和道德水平,树立立志成才、立志报国
远大理想,增强劳动观念,增进身心健康,
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反映同学的建议、意
见和要求,协助学校创造良好的教学秩序和
学习生活环境,为学生的健康成长服务。
(三)、学生会全体同学自愿并热情服务于广大同学,全心全意、尽职尽责、不谋私利。
(四)、学生会的宗旨是:团结,务实,服务,高效。
(五)、自觉维护学生会集体荣誉,团结合作,不计个人得失。
(六)、利用课余时间开展工作,不得影响正常学习。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七)、学生会设主席一名。下设文宣、学习、体育、纪检、生活、礼仪部、宿管部、共7个部,部长各一人,根据工作需要,各
部门聘任副部长1名。
(八)、主席、各部部长职责:
1、主席职责:
⑴全面负责学生会工作,了解掌握各部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向有关部门
反映,提出意见和要求。
⑵主持定期召开的学生会干部会。研究每一阶段工作、分析情况,落实措施,总结
经验教训,制订学生会工作计划。
2、文宣部职责:
⑴负责学生会的宣传窗、黑板报及环境布置。
⑵联系团委工作及指导各班宣传委员
工作。组织全体同学积极开展有益的活动,
组织主持好部内的文娱活动和比赛。
3、学习部职责:
⑴明确学习部的工作职责,定期召开部属会议,研究工作,交流情况,落实措施。
⑵开展学习竞赛,经验交流,纠正不良学风,积极表杨和宣传学习上成绩进步显著的
班级和个人。
4、体育部职责:
⑴明确体育部的工作职责,定期召开部会。
⑵检查每天的广播操出队做操等,作好评分。
⑶协助体育课搞好师生各类体育竞赛。
5、生活部职责:
⑴贯彻学校关于劳动、卫生工作的意见和措施。
⑵落实各班劳动、卫生委员职责。定期召开部属会议。
⑶负责部所属班级及卫生区的清洁卫生工作,并组织人员进行检查、评级、督促各班
的执行情况。
⑷搞好预防、宣传工作。
6、纪检部职责:
⑴协助学校抓好日常纪律和集会纪律。
⑵协助政教处校风督察组做好检查工作。
⑶负责部内校服、校牌及其它仪容仪表检
查工作。
三例会制度
(九)、学生会成员出席例会不得无故缺勤、迟到或者早退。生病或者有事需提前向主席请假,否则将一律视为缺勤。
(十)、三次无故迟到算一次缺勤,三次缺勤将由主席团下发劝退通知书至当事人并予以辞退。
(十一)、出勤情况将作为年终评优秀学生会的依据,并记入学生会干部档案表。
四成员制度
(十二)、各部部长由竞选出来,副部长由部长提名经主席团审批后,正式聘任为副部长。
(十三)、对各部部员采取招聘形式,每学期根据各部实际情况招聘新部员,招新工作在主席团的统一指导下完成。
(十四)、应聘人员经面试后,在所在部门试用一个月,试用期结束后,各部长根据其在此期间的表现做出评估,表现突出者即可成为学生会正式部员,试用期不合格者应予辞退。
(十五)、学生会干部(主席、副主席除外)若自愿退出学生会,部长需提前两周,部员需提
前一周递交退部申请,经主席批准后方可正式退出学生会。
(十六)、各学生会干部的表现将记录在干部档案表中;每学期期末,将进行学生会成员的综合测评,由主席对部长,部长对部员做出工作鉴定;当学生会干部退出学生会时,组织将对其进行工作总评,并记录在档案表中。
五奖励、惩罚制度
(十七)、对积极完成本职工作的部员,由主席在例会上口头表扬,并作相应记录。
(十八)、根据其在学生会工作中的贡献,给予综合测评1-2分的加分,
(十九)、对有突出事迹的部员给予书面表扬并在期末优秀成员评比中加3-6分的奖励。
(二十)、所有奖励记录将记入学生会干部档案表。
(二十一)、对工作对成绩突出并考核优秀的学生干部,本会给予奖励。奖励方式有部内表扬、全会表扬、授予称号、等。本会每学年综合个人鉴定,按照工作成绩分别授予“优秀学生干部"等称号。
惩罚制度
(二十二)、出勤情况:迟到两次者给予口头警告,迟到三次者给予书面批评,迟到超过五次(含五次)者,将给予辞退处理;无故缺勤一次者给予口头警告,无故缺勤两次者给予书面警告并通报批评,无故缺勤三次者给予辞退处理。
(二十三)、对学生会造成不良影响或带来损失者,给予辞退处理。
(二十四)、在工作中玩忽职守者给予书面警告并通报批评。
(二十五)、对学生会成员以权谋私、滥用职权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口头批评至辞退处理。
(二十六)、所有惩罚记录将记入学生会干部档案表。
(二十七)、对工作不力和犯有错误的学生干部,本会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处分。处分有:内部批评、警告、留职察看和撤销职务等。留职察看以三个月为期。
备注:以上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学习是成就事业的基石
2012年1月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