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税制改革之探析-最新范文
房地产税改革影响分析

房地产税改革影响分析近年来,房地产税改革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话题。
房地产税改革不仅涉及到国家的财政收入和税收制度的完善,更对房地产市场、居民的生活以及经济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对于房地产市场而言,房地产税改革将带来一系列的调整和变化。
首先,它可能会抑制房地产市场的投机需求。
过去,一些投资者将房地产作为短期获取暴利的工具,大量囤积房产。
房地产税的征收将增加持有多套房产的成本,从而降低投机者的预期收益,使他们在投资房地产时更加谨慎。
这有助于减少房地产市场的泡沫,促进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其次,房地产税改革可能会影响房地产的供求关系。
在供应方面,一些拥有多套房产的业主可能会选择出售部分房产以减轻税负,从而增加市场上的房源供应。
在需求方面,由于购房成本的增加,部分潜在购房者可能会推迟购房计划或者选择较小面积的住房,从而影响房地产市场的需求结构。
房地产税改革对于房价的影响是复杂的。
短期内,由于市场预期的变化和部分业主的抛售行为,可能会导致房价出现一定程度的波动。
但从长期来看,房价更多地受到经济发展、人口流动、土地供应等基本面因素的影响。
房地产税的改革可以促进房地产市场的资源优化配置,使房价更加合理地反映房屋的真实价值。
对于居民来说,房地产税改革也有着重要的影响。
对于拥有多套房产的居民,房地产税的征收将增加其税负,从而影响其家庭财务状况。
但对于大多数只有一套自住房的居民来说,房地产税的影响可能相对较小,甚至可能会因为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而受益。
房地产税改革还将对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产生影响。
在过去,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土地出让金。
然而,这种模式具有不可持续性,容易导致土地资源的过度开发和浪费。
房地产税的改革将为地方政府提供稳定的、可持续的财政收入来源,有助于地方政府更好地提供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的发展质量。
从经济发展的角度来看,房地产税改革有助于优化资源配置。
资金将从房地产市场向其他实体经济领域转移,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
我国房产税政策改革问题及对策探析

ACCOUNTING LEARNING151我国房产税政策改革问题及对策探析王琳 烟台市芝罘区财政局摘要: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我国的经济正处在高速发展阶段。
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以及社会变迁的推进致使现代人生活节奏加快,现代人需要承受巨大的生活压力,其中大部分的压力来自房产价格的上涨。
面对不断上涨的房产价格人们的生活面临着各种问题。
为了促使房地产市场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我国相继出台了许多政策,其中就包括对房价的调控。
本文从我国房产税政策改革问题及对策探析的角度出发,旨在从税率设计、计税依据、征收环节和税费种类等方面论述我国房产税政策面临的问题。
关键词:房产税政策;改革问题;对策引言近年来我国房地产行业的发展势头正旺。
但是与房地产行业相匹配的房产税政策以及法律法规的制定相对有些落后。
由于我国房产税政策存在一些欠缺,同时法律法规的不完善导致了房地产行业的发展受限。
房地产行业在发展过程当中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其中最突出的问题是不断上涨的房产价格带来了房地产泡沫。
更严重的问题会导致整个社会经济体系的瘫痪。
现阶段房地产行业所引发的泡沫经济已经十分严重,许多人都将购房看成了一项投资,这就是投机性购房增多,房价也上涨迅速。
富人投资购房已经成为房地产行业发展的一颗毒瘤,正因这种投资性活动的增多,许多闲置的房屋增多,这些房屋被囤积起来,待价而沽。
对于经济并不富裕的普通家庭而言,房价的快速上涨导致许多家庭面临买房的危机。
如此恶性循环正在危害整个社会经济体系和社会福利体系的正常发展。
与此同时,各地政府的财政收入大多依靠土地出让来维持。
这种落后的社会模式并不适应当前社会经济的发展,为了解决目前社会当中突出的民生问题、社会福利问题以及地方财政等问题,对房产税收政策进行改革和探究是非常重要的。
一、国外房产税政策综述(一)调整科学的美国房产税政策在各国的房产税收政策当中,美国房产税收政策配套的法律制度相对比较完善。
美国的房产税收是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
房地产税制改革之探析

房地产行业税收问题及稽查对策分析(共5篇)

房地产行业税收问题及稽查对策分析(共5篇)第一篇:房地产行业税收问题及稽查对策分析近年来,我市房地产行业快速发展,成为地方税收主要增长点之一,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核算较复杂,企业会计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导致税收征管难度加大,甚至有少数企业出现偷税现象,为此,我们通过调研,详细掌握了该行业项目运作及会计核算,初步发现了税收违法特点并就如何开展税务稽查提出了相应对策。
一、房地产企业项目运作及会计核算特点(一)项目运作的程序一个房地产项目从开始立项到销售结束大致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开工前期):通过土地交易中心组织的土地挂牌、招标、拍卖程序获得土地的使用权→取得计划委员会印发的正式计划书→规划部门批准的→建设用的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局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其中在核发施工许可证时,建设局将对房地产企业所开发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合同、施工合同、勘察合同、分包合同、监理单位以及资金量是否备足等情况进行审查)。
第二阶段(组织施工期):通过正式的招标程序,组织安排施工企业进场施工。
第三阶段(预售期和产权转移期):根据国家规定的完工程度或投资比例,办理预售证组织房屋销售。
预售房屋时必须取得房屋主管部门批准的预售许可证。
房屋产权移交给购买者,必须到房管部门办理产权交易手续。
(二)会计核算特点1、收入核算房地产企业其主要经营收入项目包括“土地转让收入”、“商品房销售收入”、“配套设施销售收入”、“代建结算收入”、“出租产品租金收入”。
2、开发成本核算(1)开发成本核算的内容。
前期费用(征地费、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土地契税、土地出让金);开发成本(建筑安装工程费、材料费、配套设施费、配套费);开发间接费用(为开发产品而发生的工资、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保费等)(2)开发成本核算及结转的方法。
目前多数房地产企业结转开发成本的方法为:可售面积单位工程成本=成本对象总成本÷可销售总面积销售成本=已实现销售的可售面积×可售面积单位工程成本由于房屋开发的自身特点,单位造价的形成会出现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之分,即:前期开发成本费用高,中后期开发费用减少,而且大量公共配套设施需在总销售面积中分摊,项目的开发周期一般又在1年以上;所以财务在核算销售成本时,项目早期会出现对计划预算的开发成本采取预提方式,随着中后期成本支出逐渐减少,开发成本的结转才会与实际最后成本逐渐接近,最后在工程办理竣工结算后,企业财务再根据“工程价款结算单”对预提数与实际支出数的差额,增加或减少有关开发产品的成本。
《2024年房地产企业税制改进政策研究》范文

《房地产企业税制改进政策研究》篇一一、引言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房地产市场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日益重要。
然而,房地产企业在运营过程中所面临的税制问题也逐渐凸显出来,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的健康发展。
因此,对房地产企业税制进行改进,不仅有助于优化企业运营环境,还能促进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发展。
本文将对房地产企业税制改进政策进行研究,以期为相关政策的制定提供参考。
二、当前房地产企业税制存在的问题1. 重复征税问题严重:房地产企业在开发、销售、持有等环节均需缴纳多种税种,导致重复征税现象严重,增加了企业的税收负担。
2. 土地增值税征收不合理:土地增值税的征收标准不够科学,导致部分企业为规避税款而采取不当手段,影响了市场秩序。
3. 税收优惠政策不够完善:现有税收优惠政策覆盖面较窄,未能充分照顾到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房地产企业,导致政策效果不尽如人意。
三、房地产企业税制改进政策建议1. 优化税收结构,降低税收负担(1)简化税种:合并部分重复征收的税种,降低企业税收负担。
(2)调整税率:根据企业规模、项目类型等因素,制定差异化的税率,使税收政策更加科学、合理。
(3)完善税收抵扣制度:允许企业在一定范围内抵扣开发成本、贷款利息等支出,减轻企业税收负担。
2. 调整土地增值税征收政策(1)科学制定征收标准:根据土地价格、项目类型、地区差异等因素,制定科学的土地增值税征收标准。
(2)加强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加大对偷逃税款的处罚力度,确保税收政策的公平、公正。
3. 完善税收优惠政策(1)扩大税收优惠政策覆盖面:针对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房地产企业,制定差异化的税收优惠政策。
(2)加强政策引导:通过税收优惠政策引导企业向绿色、环保、节能等方向发展,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四、政策实施建议1. 加强政策宣传与培训:通过多种渠道宣传税收政策,提高企业对政策的理解和执行力。
同时,加强对企业的培训,提高企业财务人员的税务专业水平。
《现行房地产税收政策调控房价的有效性分析》

《现行房地产税收政策调控房价的有效性分析》一、引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经济的持续发展,房地产市场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然而,房价的快速上涨给社会带来了诸多问题,如贫富差距扩大、社会福利不均等。
为了调控房价,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房地产税收政策。
本文旨在分析现行房地产税收政策对房价调控的有效性,探讨其影响及未来发展方向。
二、现行房地产税收政策概述当前,我国房地产税收政策主要包括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契税、个人所得税等。
这些税收政策在调控房价、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其中,土地增值税针对土地使用权转让及房屋销售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部分征税,旨在抑制土地投机和哄抬地价的行为;房产税则对房屋保有环节征税,旨在调节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契税和个人所得税则分别在房屋交易和收入分配环节发挥调控作用。
三、现行房地产税收政策对房价调控的影响1. 土地增值税的调控作用土地增值税通过增加土地转让和房屋销售的成本,有效抑制了土地投机和哄抬地价的行为,从而对房价上涨产生了一定的抑制作用。
然而,由于部分地区存在税收优惠政策,使得土地增值税的调控效果受到一定影响。
2. 房产税的调控作用房产税在调节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通过增加房屋保有成本,鼓励持有者将房屋投入市场,从而增加市场供应,缓解供需矛盾,对稳定房价具有积极作用。
3. 其他税收政策的辅助作用契税和个人所得税等税收政策在房屋交易和收入分配环节发挥了辅助调控作用。
这些政策通过调整税收负担,引导消费者理性购房,抑制投机性购房行为,对稳定房价具有积极作用。
四、现行房地产税收政策的有效性分析综合来看,现行房地产税收政策在调控房价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然而,由于房地产市场具有复杂性和多变性,单一的政策手段往往难以达到理想的调控效果。
因此,需要综合运用多种政策手段,形成政策合力,才能更好地发挥调控作用。
此外,政策的执行力度和公平性也是影响政策效果的重要因素。
政府应加强政策执行力度,确保政策公平、透明地实施,以提高政策的有效性。
上海市房产税改革的房价调控作用探析

上海市房产税改革的房价调控作用探析引言:房地产税是一种对于房产或土地所征收的税收,是继土地使用税之后的一个重要税种。
在中国大陆地区,房产税也在逐渐推进改革,被作为调控房价、优化房地产市场的一个重要手段。
上海作为中国的经济中心,也在不断探索房产税改革的道路,以期以合理的房地产税制来调控房价,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
本文将对上海市房产税改革的房价调控作用进行探析,以期为相关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借鉴。
一、房产税改革的背景和意义1.1 房产税改革的背景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房地产市场也成为了中国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长期以来由于房地产市场的过热,房价上涨过快,导致了许多社会问题的出现,如高房价造成的民生压力,土地资源的浪费,以及房地产泡沫的风险等。
为了调控房地产市场,降低房价,保障人民的居住权益,房产税改革成为了必然选择。
二、上海市房产税改革的主要内容和措施2.1 上海市房产税改革的主要内容目前,上海市正在积极推进房产税改革,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根据相关文件和政策,上海市房产税改革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房产税征收对象的范围扩大,房产税税率的调整,房产税征收方式的改革,以及房产税的纳税标准等。
通过这些改革,可以有效地增加房产税的税负,并且能够对房产的所有者进行更为精确的识别和征税,使得房产税的征收更加科学、合理、公正。
2.2 上海市房产税改革的主要措施在具体实施上海市房产税改革时,主要采取了一些措施来促进改革的顺利进行。
首先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公众对于房产税改革的认识和理解,增强社会的接受度和支持力度。
其次是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的房产税法律制度,为房产税改革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再次是加强相关部门的协调合作,提高房产税改革的工作效率和效果。
最后是注重完善监管力度,保障房产税的征收工作得到有效的执行和落实。
三、上海市房产税改革的房价调控作用3.1 有效降低房产税税负通过上海市房产税改革,可以实现对于房产税税负的有效降低。
基于民生视角下的中国房地产税改革探析

以上 各 个 具 体 的税 种 中与 房 地 产
直接 相关 的税 种主要 有 五个 , 即房 地产 流通 环节 的契税 、 土地 增值 税 和耕 地 占
用税 , 以及在 财产 保有 环节 的房产 税 和 城镇 土地 使用 税 。 目前 在学术 界探 讨最 多 的也 是 将 这 五个 税 种 再 加 上 政府 收 取 的 土地 出让 金 统一 合 并 为物 业 税 征
8 营业税 。 地产 营业 税指 针对 企 、 房 业 和个 人 出租 、 出售 不动 产 的税 收 政
策。 ( ) 二 保有 环节
存 在 的 主 要 问题
首 先 ,地 方 政 府 财 政 收 入 来 源有 限, 土地 出让金 成为 了地方 政 府 的主 要 收入 来 源 。2 1 0 0年 全 国土 地 出让 金 收
/ 年 是 我 国 国 民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偿 转 让 国有土 地 使 用 权及 地上 建 筑 物
税是 以城 镇土 地为 征税 对象 , 对拥 有 土
_ 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 7 保障和
改善 民生 , 是促 进经 济长 期平 稳 较快 发 展和 社会 和谐 稳 定 的要求 。 收作 为国 税
与 民生 改 善 的 良性 互 动 ,即 通 过对 房
4 印花税 。 花税是 以经济 活动 和 、 印 经 济交 往 中 , 书立 、 受 应 税 凭 证 的 以 领
行 为为 征税 对象征 收 的一种 税 。 5 城 市 维护 建设 税及 教 பைடு நூலகம் 费附加 。 、 城市 维 护建设 税 是对从 事 工商 经 营 . 缴 纳 增值 税 、 消费 税 、 业税 的单 位 和 个 营
来源。
政 收 入 仅 为 83万亿 元 , 地 出让 金 收 - 土 入 占到 了全部 财政 收入 的 3 .%。 地 25 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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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税制改革之探析
摘要:我国现行的房地产税制已不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存在着重流转,轻持有,税制不统一,立法层次低、征税范围窄、配套制度不健全等问题。
为此,在立足当前的经济发展状况和需求的基础上,通过合并税种,下放管理权限,开征不动产闲置税、完善各项配套改革措施等,尽快完善税制,缓解社会矛盾,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一、我国现行房地产税制存在的主要矛盾
我国现行的房地产税制中,涉及到营业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契税、耕地占用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费等10余类。
随着住房制度的全面改革以及房地产市场的建立和发展,房地产税制与经济发展存在矛盾,不同税种之间也存在冲突。
这不适应当前人们已购有较多较高价位住宅,需要进行有区别的财产占有关系的税收再分配调节,缓和社会矛盾的迫切要求,也不适应需要通过税收调节房地产供需关系及其结构,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现实要求。
(一)重流转,轻持有
房地产持有阶段课税少、税负轻;而流通环节,多个税种同时课征。
着重对营业性房屋、个人出租房屋征税,如个人房屋出租收入既要征收房产税,又要征收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明显存在重复征税的问题。
但不对个人非营业性住房征房产税,这相当于给了土地持有者无息贷款,只要未流通,就无须为土地的增值而纳税。
这样做实际上鼓励了土
地持有,助长了土地投机,导致了高房价与高空置率的存在。
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截止2007年4月,全国商品房空置面积为1.27亿平方米,其中空置商品住宅0.69亿平方米,全国空置率超过25%,大大超过国际公认的10%的警戒线。
一边是1亿多平方米的商品房白白空置,一边是大量迫切需要住房的居民买不起房子,这一不正常的现象已到了需要严重关注的时候了。
(二)税制不统一,内外两套有违公平
内企及华籍居民适用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和土地增值税,外企和外籍人士适用土地使用费和1951年当时的政务院公布的《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的城市房地产税。
这不仅给税收征管增加了难度和成本,还造成内外资企业竞争起点不同,税负不公,不利于统一市场的构建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培育发展。
(三)税收立法层次低,征税依据不太充分
按税收法律主义原则,税收的征收必须基于法律的规定进行,没有法律依据,国家就不能征税、任何人就不得被要求纳税。
这里所指的法律仅限于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不包括行政法规。
但我们现行的企业房地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其法律依据是由国务院制定并以暂行条例的形式颁布实施的行政法规,级次较低。
(四)征税范围窄,财政功能不强
房产税限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还把行政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财政拨付事业费的机构、个人居住用房等房产列为免税对象;土地使用税也排除了农村土地,仅限于对城镇土地征税。
房地产税范围过窄,税基偏小,收入不高,也使其难以成为地方政府的主体税种。
(五)税、费不清,费高于税
目前,我国涉及房地产开发、销售全过程的所有税收,约占建设成本的9%;而如配套费等各类规费却达到41%。
(六)配套制度不健全,税收征管难度大
考虑到将来的税制改革,需要进行财产评估的税种和数量会很多,而我国的房地产评估业起步较晚,既不规范也不成熟。
房产评估制度作为房地产税收的主要辅助手段还很不健全,目前还无法帮助实现房地产税收的顺利征收。
二、房地产税制改革的总体思路
采取“一清,二转,三改,四留”的办法,即对现行涉及房地产方面的税种进行整合,清理取缔不适应经济发展的税种,合并税基重叠或有紧密关联的税种;将流转环节过重的税收负担转移到房地产持有阶段;把一部分体现政府职能,属于税收性质,且便于税收征管的收费,改为征税;对符合国际通行作法,又属必要的少量规费,继续规范化保留。
统一内外资企业的房产税,简化税制;提升房地产税收的立法层次;扩大税基,公平税负;建立和完善房地产估价制度等配套措施,促进我国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有序地发展。
三、房地产税制改革的具体设想
(一)合并税种,开征统一规范的物业税或不动产税
把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土地使用费,以及属
于税收性质的其他收费,合并为全国统一的物业税。
既包括房屋、土地,又包括难以算作房屋的其他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
我国物业税的主要设想如下:
1.扩大征收范围,确定征免界限。
要改变房地产税收重流转,轻持有的现状,就必须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扩大不动产的征收范围,取消那些不适应现实情况的减免。
一是取消个人所有非营业性住房免税的规定,初期可把征税范围只限制在非普通住房,特别是对占用土地资源多,拥有住房面积大的豪宅、别墅等高档房实行高税率,而对占土地资源少、拥有住房面积小的低收入阶层给予税收减免政策。
这样可改变部分居民买不起房,而买得起的人因持有成本过低,就多买多占的现状。
这笔税款应专项使用,作为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建设专项基金,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积极建设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也可作为对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有困难的家庭提供购房或住房租金补贴,这样将高收入者的收入转移给低收入者,抑制目前我国逐渐拉大的收入差距,控制收入分配中的“马太效应”,缓和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
二是取消对事业单位有关免税的规定,把非公益性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用地用房纳入征税范围。
三是把农村的工商营业用房和高标准住房纳入征税范围。
2.对房产税以评估市场价作为计税依据。
现行房产税一是从价计征,是以房产余值(房产原值一次扣除10%--30%后的余值)作为计税依据;二是从租计征,以租金收入作为计税依据。
这很不合理,按历史成本价余值征收,使得税收收入与房地产价值背离,国家不能分享土地
增值收益,还将承担通货膨胀损失;从租计征的则对其实际租金难以把握,且对经营行为征税与营业税有交叉;而且对同一宗房地产按从租计征与从价计征两种方法分别计算出的税额相差很大。
3.对土地使用税应按类型和用途分别制定税率。
现行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分地区按单位面积实行固定税额的办法,一是国家不能及时分享土地增值收益;二是税率过低,且不同等级土地之间的税额差距太小,体现不了调节级差收入的作用,对促使土地使用者节约用地,提高土地使用效益等方面的效果不明显;三是随着城乡经济的发展,许多地方城乡结合部难以区分,分设在城乡的企业由于地理位置的不同,也会产生税负差别;四是部分减免税规定,过多地照顾了纳税困难企业,不利于一些占地面积大而经济效益差的企业加强自身的经营管理,影响企业间的平等竞争。
对此可借鉴国际通行作法,对个人住房按类型、经过评估的市场价格采用三四级超额累进税率制。
4.全国税率应有弹性。
我国地域广阔,经济发展极不平衡,全国不宜采用统一税率。
可设立一个弹性控制区间,各地根据经济发展的水平、纳税人支付能力等因素,在许可的范围内选择适用的税率。
(二)提高立法级次,下放管理权限
中央制定物业税的基本法,对税法要素做原则性规定,而由省级立法机关或政府制定细则,明确具体征收范围、税目税率、减免优惠、实施办法及其征收管理等,不仅有利于维护中央的税制统一,而且有利于各地因地制宜、灵活处理税收问题,充分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逐步把物业税培育成为县市级地方税的主体税种。
(三)开征不动产闲置税
目前,土地、房屋资源浪费现象相当严重,存在大量已征未用和购而不用的情况,有的地方政府还征用大片土地,等待招商引资时高价出让。
国内有1亿多平方米的商品房空置总量,其中空置一年以上的超过50%,占压资金超过2500亿元。
而我国商品房开发商大多以银行贷款为主,房子销售不出去,必将威胁金融业的良性运行。
为制止这种坐享房地产自然增值带来的收益的行为,打击囤积居奇,抑制非理性投资,制止资源浪费,优化资源配置,防范金融风险,需要采取税收强制措施,开征不动产闲置税。
这样可大大增加国家的税收收入,非常有效地遏制房地产投机,避免任何因房地产泡沫给国家发展带来的负面影响。
(四)完善各项配套改革措施
一是建立和完善房地产登记制度,全面掌握房地产各方面情况,找准征税目标。
二是建立和完善以房地产市场价格为依据的价格评估体系。
三是注意房地产税制改革与其他税制之间的协调。
房地产税制的变动,将关系到有关房地产业的多项税收和收费,因此,要把该项改革和整体税制完善结合起来,处理好相关税种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