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考勤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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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考勤管理规定
1目的
为加强项目部劳动纪律,维护项目管理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依据公司《考勤与休假管理制度》特制订本细则
2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北京鸿源龙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项目部所有员工
3职责和流程
3.1项目部负责项目部员工的考勤管理,由现场秘书或项目经理指定人员负责考勤收报、统计、报审等工作,各项目部的现场经理或负责人是本项目部员工考勤的直接负责人,负责审核、批准员工调假、休假、病假、事假和日常出勤记录。
3.2考勤计算时间每月第一天至最后一天,次月2日前各项目部考勤表传递到工程部统计汇总,经部门审核后交行政人事部。
3.3工程部不定期对项目的出勤、考勤管理进行检查,对于弄虚作假,未执行公司考勤规定的本规定的人员,严格按照公司考勤与休假管理制度和本规定进行处罚。
3.4考勤员应认真填写考勤登记表,并及时上报。不及时上报每次罚款30元;考勤员弄虚作假,视情节每次处以200-500元罚款;对现场经理或负责人审核把关不严每次处以300-500元罚款。
4请/销假管理
4.1项目部员工请假应事先填写《请假申请单》,1天以内(含1天),由项目现场经理或负责人审批,批准后方可生效。
4.2 请假3天以内(含3天),由项目经理审核,工程部经理批准,并行政部报备。大于3天的由主管副总或公司总经理批准。项目员工如遇特殊情况不能事先填写《请假申请单》,必须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按上述的权限及时报告,获准后方可请假,回到岗位后当天补办请假手续。
4.3项目现场经理或负责人请假离开现场必须向工程部经理/副经理请假,请假单传递至工程部。大于3天的由工程部向主管副总或公司总经理汇报、批准。特殊情况下必须通过电话等方式,获准后方可。
4.4项目部所有员工未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而擅自离岗的,按旷工处理。
4.5员工办理病假手续时,需出具所在地,区/县级以上医院证明,见请假单要求。
4.6请假单做为考勤附件每月同时上报行政部。
5加班与调休
5.1根据项目施工情况,项目经理或负责人有权安排项目人员休假。
5.2对于国家法定节假日,因工作需要加班的,提前两天做加班申请,由项目经理审核,报工程部经理/副经理审批同时行政报备。
5.3项目部人员在项目地出差或工作每累计两个月可调休7天,报销项目地至公司往返路费。所有法定节假日(不包括春节)加班,每天按两个休息日单独计算,不计入累计调休。春节原则上不进行加班,如确因工作需要,每天按三个休息日单独计算或由公司支付加班工资。
5.4项目部人员调休须经项目经理审核,工程部经理/副经理批准,并行政报备;项目经理调休需经工程部经理/副经理审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并行政报备。
5.5项目施工期间,原则上不允许调休,调休应安排在项目间歇期。当年存休当年调休,下个年度不再累计计算。
5.6因公司工作安排原因导致当年不能调休,可转入下一年度。
5.7婚嫁、产假、丧家、年休假等其它休假的管理办法理详见公司《考勤与休假管理制度》。
5.8项目人员临时公务出差或回公司办理事务,需履行出差手续。
6迟到、早退处罚规定
6.1项目员工迟到或早退15分钟内,扣罚10元/次;每月累计迟到早退三次,扣除该员工当月日均工资的30%。每月累计迟到、早退、擅离职守次数累计5次按旷工一日计。
6.2项目员工迟到或早退15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的,扣除当日工资50﹪。
6.3项目员工迟到1-3小时,记为半日旷工,迟到超过3小时记为全天旷工。
6.4旷工不足一天,扣除该员工当月日均工资的100%;超过1天(含1天),按三倍旷工期工资进行处罚;每月累计旷工3天或年累计旷工超过10天,按自动离职处理。
6.5其它见公司《考勤与休假管理制度》。
7记录文件
7.1《请假申请单》
7.2《加班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