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6-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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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6-2020年)前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号)、《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年)》(发改能源﹝2015﹞1454号),科学规划布局湖南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推动湖南电动汽车产业快速发展,特制定本规划,规划期限为2016年-2020年。

第一章电动汽车及充电设施发展现状

湖南地处我国中部、长江中游,总面积21.18万平方公里,居全国第10位;常住人口6737万,居全国第7位。近年来,湖南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全社会用电量、汽车保有量、高速公路里程快速增加。2015年,全省地区生产总值29047亿元,机动车保有量超过1000万辆,发电量1253亿千瓦时,高速公路通车里程5653公里,分别居全国第10、12、19、5位,以京港澳高速、沪昆高速、二广高速等为骨架的“五纵六横”高速公路体系基本形成,为全省电动汽车及充电设施发展提供了坚实基础。

第一节电动汽车推广应用现状

——产业发展初具规模。引进和培育了南车时代电动、长沙比亚迪、长沙众泰、梅花客车、江南汽车、中联重科、恒润高科等电动汽车整车制造企业,南车时代电气、南车时代电机、湘电股份、和泰新能源等200余家电动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初步形成了较完整的电动汽车产业链条。2014年,全省新能源汽车等整车新品及关键部件营业收入达598.33

亿元,占战略性新兴产业的6%。

——汽车销量大幅提升。培育形成了长沙比亚迪纯电动大巴、南车时代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众泰纯电动乘用车、中联重科纯电动环卫车等知名品牌,全省电动汽车销量大幅提升。2015年,全省电动汽车重点企业共销售客车、乘用车、专用车等电动汽车33795辆(其中省外23307辆,省内10488辆,长株潭地区10073辆),同比增长763%,占全国的8.8%。

——应用领域不断拓展。全省电动汽车的应用领域逐步拓展,先后应用于公交车、公用车(出租车、环卫车、巡逻车、邮政车等)、公务车等公共服务领域以及私人乘用车领域。截至2015年底,全省电动汽车保有量21273辆,其中公交车4560辆,公务与私人乘用车15676辆。

第二节充电设施建设现状

——设施建设稳步推进。参与主体呈现多元化发展态势,国家电网公司、普天集团、和泰新能源、地方城投公司等大

型央企、地方国企和部分民营企业共同积极参与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和运营。截至2015年底,全省已建成充换电站44座,交直流充电桩2567个。

图1 截至2015年底湖南省各区块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数

量图

——充电网络逐步形成。结合新能源汽车的示范推广,在长沙、株洲等地建成一定规模的城市充电服务网络,在京港澳高速公路湖南段建成18座充电站,初步形成沿线快充服务网络。

图2 京港澳高速公路湖南段充电站示意图

第三节电动汽车及充电设施发展相关政策

目前,湖南省电动汽车及充电设施发展政策以国家层面为主,省级层面为辅。

——国家层面。汽车政策: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财建[2015]134号),2016-2020年继续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补助。充电设施政策:财政部牵头出台了《关于“十三五”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奖励政策及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财建[2016]7号),2016-2020年,由中央财政安排资金对充电

基础设施配套较为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规模较大的省(区、市)安排奖励资金,奖励标准根据各省(区、市)新能源汽车推广数量确定,推广量越大,奖励资金越多。

——省级层面。出台了《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我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4]50号)。补贴政策:2013-2015年,电动汽车省内补贴按照国家补助标准1:1给予补贴(公务车除外),其中省级承担补贴金额的30%,市州承担补贴金额的70%。价格政策:以国家发改委《关于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2020年前,对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每千瓦时收费上限标准为0.8元。规划政策:各市州政府作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主体,将充换电站、充电桩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本地区总体规划。用地政策:各市州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保障新能源汽车配套设

施建设所需土地,长沙市采取划拨或工业出让用地的形式予以解决。

第四节问题与挑战

——充电基础设施布局及利用情况不理想。一方面,长株潭等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示范城市电动汽车增长较快,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模不足,难以满足充电需求。另一方面,部分地区由于配套政策不完善、资金投入不足、宣传力度不

够、充电基础设施布局不合理、设施通用性较差等原因,用户对电动汽车接受程度不高,存在充电基础设施利用率较低甚至长期闲置情况。

——建设实施难度较大。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涉及规划、用地、消防、电力、物业、群众等多个方面,利益主体分散,协调难度较大。在私人乘用车领域,大量停车位不固定的用户不具备安装条件;在城市公共领域,核心地区土地资源紧张,用地难以保障;在城际快充领域,一些高速服务区不愿或无法提供充电站用地,需要重新征地。此外,充电基础设施涉及公共电网、用户侧电力设施、道路管线等改造,需要的电力容量大、改造工程大,增加了建设难度。

——成熟商业模式尚未形成。各市州政府和相关企业通过实行融资租赁、特许经营权质押、峰谷电价、充电服务费、拓展电子商务和广告等措施,在商业模式探索方面取得一定进展,但行业整体仍处于微利甚至亏损水平,尚未形成可大规模应用推广的成熟商业模式。

——标准规范体系执行不严格。国家现有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技术标准58项,已发布29项。部分技术标准尚未严格执行,导致全省充电基础设施市场准入门槛低、设备品质良莠不齐、与不同电动汽车不兼容等一系列问题,且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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