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全景计划管理办法(自持商业)制度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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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集团项目全景计划管理办法(自持商业)

1、目的:

1.1.推动集团自持商业项目全景计划的有效达成,提高项目运营执行能力;

1.2.及时、准确监控项目运营进程、暴露项目运营风险,保证项目按时开业;

1.3.实现商业开发过程中各职能工作有效搭接,避免碰、漏、缺。

2、适用范围:

集团范围内各地区公司自持商业地产项目。

3、管理要求

3.1编制范围:

根据开业时间不同,每期开业自持商业为一个编制单元,所有开过定位会的自持商业项目,均须在项目全景计划系统中提交全景计划。

3.2计划分级:

2017版项目全景计划分两级管控:集团级管控节点105个,地区级公司管控节点133个,总计238个节点。

计划模板详见附件1。

3.3计划版本:

启动版全景计划:由地区地产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编制,于通过定位会后10日内完成审批。(注:项目门户需首先建立)。

基准版全景计划:由地区地产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编制,于通过第一阶段项目启动会后10日内完成调整审批。

调整版全景计划:由地区地产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不定期回顾,若有任务严重延迟且影响后续任务达成时,项目负责人提交调整版全景计划。当集团管控节点延迟超20天时,项目负责人须同步提交《项目风险分析和改进方案》。

年中/终预算时,如因集团要求调整了运营节奏,应在年中/终预算会议纪要定稿后15天内对

全景计划进行调整并上线,此调整不计调整次数。单独调整地区级节点,且不影响集团级达成,不计调整次数。

3.4计划反馈:

任务责任人须在计划系统内进行实际完成情况反馈,由于反馈不及时造成的任务延迟系统统一视为实际延迟。集团不定期抽查反馈准确性和及时性,若出现虚假反馈现象,给予通报批评。3.5.责任人及流程

4、管理制度

4.1.预警与反馈机制

集团管控节点较最新版计划延迟,分三级处理:

4.2.1. 阶段性成果管理

每个自持商业项目分期设5个阶段性停止点:

(1)项目启动会(第二阶段)

(2)中期运营停止点

(3)消防验收停止点

(4)开业前检查

(5)组团后评估

上述任务进行反馈时,须同步提交阶段性成果文件。提交要求及审批流程详见《2015版xx自持商业项目运营停止点管理办法》。

4.2.2.任务交付成果管理

按照项目全景计划模板,进行任务反馈时,按交付物要求须同步上传交付成果(报建证照、点评纪要、现场实体照片、验收/竣工报告照片等)。

4.3. 项目全景计划期量管理

自持商业期量标准详见附件1,该期量标准为集团参考标准,项目全景计划参照此标准进行计划编制,若有较大幅度变化,须说明变化原因及应对措施。

其中五个运营停止点时间,须严格按照《xx自持商业项目运营停止点管理办法》中规定时间编制。

在全景计划的节点中,选择了41个重要节点设定为期量管控节点(见附件),在二阶段启动会及调整计划版本时,如对关键节点进行期量向后调整,需要进行专

项说明,并需经过集团相关职能审核同意。对于开业前21个月(正负零)至开业的

关键节点期量设定,原则上不予向后调整。

4.4. 项目全景计划“风险及关键事项”节点管理

根据项目启动会、停止点检查、巡检、专题会会议纪要等要求,集团商业开发中心确定项目需要纳入全景计划跟踪管理的“风险及关键事项”节点名称、计划开始及完成时间,项目总监应在会议完成7天内完成全景计划系统“风险及关键事项”节点添加审批。管控级别分集团级节点、地区级公司节点两级管控。

列入“风险及关键事项”的节点,预警、反馈及考评方法和其他节点一致。

5、考评与奖惩办法

5.1. 考评办法

参照《xx集团项目全景计划管理办法》(最新版),以公司为单位,销售型业态项目与自持商业项目合并考评。

5.2. 奖惩办法

5.2.1. 年度集团+地区级节点累计得分,季度排名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的地区公司,

分别给予★★★、★★、★通报表扬;较上季度达成率排名提升3名及以上,给予★通报表扬。

5.2.2.集团管控节点较最新版计划延迟20天以上,给予★★★通报批评。

5.2.3.除启动版、基准版计划以外,调整计划次数达4次以后,每增加一次,罚★;

(年中/终预算时,因集团要求调整运营节奏,不计调整次数;单独调整地区级节点,且不影响集团级达成,不计调整次数。)

5.2.4.未按时在全景计划系统内提交计划并完成审批的,给予★通报批评。

5.2.5. 在全景计划系统内虚假反馈的,每发现一个节点给予★★★通报批评,并对相关责

任人进行通报批评。

6、责任部门:本办法由集团运营部商业开发中心负责制定与解释。

7、生效日期:本办法自发布日起生效。

附件:xx集团自持商业项目全景计划EXCEL文件及审批流

集团运营部商业开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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