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证券经纪业务做市商业务和融资融券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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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证券经纪业务做市商业务和融 资融券业务
三、 股票经纪业务
• (一)开设账户 • (二)委托买卖 • (三)竞价成交 • (四)清算与交收
第10章证券经纪业务做市商业务和融 资融券业务
(一)开设账户
• 证券账户 • 证券交易结算资金账户 • “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
制度
• 投资者、投资银行和存管银行共同 签署《客户交易结算资金银行存管 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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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做市商业务
• 一、做市商和做市商制度
• 交易制度
• 报价驱动制度(做市商制度) 美国的 NASDAQ 市场
• 指令驱动制度(竞价制度) 深沪两个交 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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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交易机制是证券市场汇总参与交易有关各 方的指令以形成市场价格的规则的总和,其实质是 证券市场的价格形成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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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经纪商的行为规范主要包括:
(1)在指定地点设立营业场所从事证券交易;
(2)在接受委托办理经纪业务时,按规定的比例或方
式收取业务佣金;
(3)未经客户委托,不得代客户买卖证券;
(4)代客户买卖应坚持公平交易的原则,禁止任何欺
诈不法行为,不得作欺骗性的推销牟利,接受全权委
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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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委托买卖
• 止损委托:投资者要求证券经纪 商在目标证券的市场价格达到一 定水平时,立即以市价或以限价 按指定的数量买进或卖出目标证 券。
市价止损委托 限价止损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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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委托买卖
•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都规定,投 资者可以采用限价委托或市价委托的 方式委托会员买卖证券。
股票(A股、B股) 、债券、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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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银行经营经纪业务须具备的条件通常有: (1)投资银行的业务人员必须具备有关证券和 商品交易的知识和经验,并通过严格的经纪人 资格考试; (2)投资银行必须向证券管理部门和证券交易 所提出申请并经审查同意; (3)必须拥有一定的资本额,并按规定缴纳管 理保证金和资格会费等。 投资银行只有在取得从事证券经纪业务资格后 才能合法地开展业务,同时其经营活动必须在 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范围内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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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证券经纪业务做市商业务和融 资融券业务
四、 债券经纪业务
• 债券的报价形式为“每百元面值 债券的价格”
• 债券质押式回购为“每百元资金 的到期年收益率”
• 债券买断式回购为“每百元面值 债券的到期购回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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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价委托只适用于有价格涨跌幅限制 且证券连续竞价期间的交易。
• 委托指令的有效期 当日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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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竞价成交
• 竞价成交的原则
价格优先原则 时间优先原则
• 竞价的方式
集合竞价方式 连续竞价方式
9:15-9:25
9:30-11:30、 13:00-14:57
400
1600
500
2200
600
价格 (元) 8.80 8.70 8.60 8.50 8.40 8.30 8.20 8.10 8.00
卖出数量(手)
累计卖出数 量(手)
100
1500
300
1400
100
1100
500
1000
100
500
300
400
100
100
——
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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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出数量(手)
累计卖出数 最大可成交
量(手)
量(手)
•深1交00所的 1500
0
集3合00成交 1400
0
价81.0400元。 1100
100
500
1000
200
100
500
400
300
400
400
100
100
100
——
0
0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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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续竞价 对买卖申报逐笔连续撮合的竞 价方式。
两种最基本的交易机制 : 1.报价驱动机制(quotation -driven system),即 由做市商就其负责做市的证券连续提供双向报价, 以及在该价位上愿意买进和卖出的证券数量,投资 者据此下达买卖指令并与做市商成交。 2.指令驱动机制(order-driven system) 指参与交易的买卖双方直接下达价格和买卖数量 指令,由市场计算机交易系统按“价格优先、时间 优先”的原则自动撮合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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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纪业务的对象就是委托合同中的标的物,即 交易双方权利和义务指向的对象,或交易对象 或委托的事项。因此,证券经纪业务的对象就 是证券交易中的委托事项,具体说来,就是买 卖某一特定价格的证券。这里的关键是证券的 价格和数量,以及是买还是卖,因此,证券经 纪业务的对象是特定价格和数量的特定证券。
托时不得利用客户的账户做不必要的反复买卖以从中
赚取佣金;
(5)不得从事内幕交易活动等。经纪商还必须对自己
的经营状况按照申报备案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向证券
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或证券商协会进行申报并对外
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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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证券经纪业务的特征
• (1)业务对象的广泛性 • (2)证券经纪商的中介性 • (3)客户指令的权威性 • (4)客户资料的保密性
• 我国证交所规定的连续竞价的成交价确定 原则
• 最高买入申报与最低卖出申报价位相同时, 以该价格为成交价
• 买入申报价格高于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 价格时,以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为 成交价
• 卖出申报价格低于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 价格时,以即时解释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为 成交价。
第10章证券经纪业务做市商业务和融 资融券业务
第10章证券经纪业务做市商业务和融 资融券业务
证券经纪业务的分类
• 柜台代理买卖(场外交易) • 证券交易所代理买卖(场内交易)
第10章证券经纪业务做市商业务和融 资融券业务
• 证券经纪业务中的要素
• (1)委托人 • (2)证券经纪人 • (3)证券交易所
会员制 公司制 • (4) 证券交易对象
• 我国证交所集合竞价确定成交价的原则 • 可实现最大成交量 • 高于该价格的买入申报、低于该价格的卖出 申报全部成交
• 与该价格相同的买方和卖方至少有一方全部 成交
• 注意事项 • 深交所采取与前收盘价最近的价格作为成交 价
• 上交所采取使未成交量最小的申报价格为成 交价,若仍有两个以上申报价格,取其中间 价为成交价格
• 根据结算时间安排的不同,交收可以分为 • 滚动交收:成交日后的某个营业日进行 • 会计日交收:某一特定营业日进行
• 我国的交收方式 T+1 A股、基金、债券、回购交易 T+3 B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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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和交收的原则
• (1)净额清算原则 • (2)共同对手方制度 • (3)钱货两清原则 • (4)分级结算原则
累计买入数 买入数量
量(手)
(手)
0
——
0•上交所的——集
100 合成交1价00
20(08=.380.3+58元.410。0)0/2
400
200
700
300
1100
400
1600
500
2200
600
价格 (元) 8.80 8.70 8.60 8.50 8.40 8.30 8.20 8.10 8.00
卖出数量(手)
累计卖出数 最大可成交
量(手)
量(手)
100
1500
0
300
1400
0
100
1100
100
500
1000
200
100
500
400
300
400
400
100
100
100
——
0
0
——
0
0
第10章证券经纪业务做市商业务和融 资融券业务
例 ABC股票在集合竞价时买卖申报 价格和数量(前收盘价为8.38元 )
(四)清算与交收
• 清算:在每一个交易日对每个结 算参与人成交的证券数量与价款 分别予以轧抵,对证券和资金的 应收或应付净额进行计算的处理 过程。
• 清算的主要方式:净额清算
双边净额清算 多边净额清算
第10章证券经纪业务做市商业务和融 资融券业务
• 交收:买方支付相应的款项得到所购的股 票,卖方交付所卖的股票得到相应的款项 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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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 ABC股票在集合竞价时买卖申报 价格和数量(前收盘价为8.38元 )
买入数量 (手)
—— —— 100 100 200 300 400 500 600
价格 (元) 8.80 8.70 8.60 8.50 8.40 8.30 8.20 8.10 8.00
第10章证券经纪业务做市商业务和融 资融券业务
• “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制 度
• 存管银行为投资者开立两个帐户
• 一般存款账户:供投资者进行资金存取
• 交易结算账户:记录证券交易结算资金的 变动情况
• 投资银行为投资者设立一个帐户
• 客户证券资金台帐:供投资银行对投资者 的证券买卖交易进行前端控制
五、证券经纪业务的风险控制
• 证券经纪业务的主要风险
• 法律风险 • 管理风险 • 技术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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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证券经纪业务的风险控制
• 投资银行控制这些风险的措施
• 建立健全开设帐户、帐户的挂失与 注销等一套完整的程序
• 对投资者进行适当的入市教育 • 健全财务管理制度 • 保证交易系统的安全 • 做好内部监督工作
第10章证券经纪业务做市商业务和融 资融券业务
• “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 制度的主要特点
• 多银行制,券商是会计,银行是出 纳
• 分别保有客户资金明细账 • 银行提供另路查询和负责总分核对 • 全封闭银证转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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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委托买卖
• 委托指令的内容
证券账户号码 证券代码 买卖方向 委托数量 委托价格
第10章证券经纪业务做 市商业务和融资融券业
务Hale Waihona Puke Baidu
2020/11/25
第10章证券经纪业务做市商业务和融 资融券业务
第一节 投资银行的证券经纪业务
• 一、证券经纪业务的基本概念 证券经纪业务是投资银行的传统业务之 一。证券经纪业务是指投资银行以投资 者代理人的身份接受并执行投资者的委 托指令完成证券交易,投资银行从中取 得佣金的业务。
第10章证券经纪业务做市商业务和融 资融券业务
•820元
•一瞬间
•56万 元
第10章证券经纪业务做市商业务和融 资融券业务
(二)委托买卖
• 限价委托:投资者要求证券经纪 商按照限定的价格或者比限定的 价格更优的价格买卖股票。
• 限价委托的特点
• 限价成交速度较慢 • 有利于投资者控制成交价格,保证
卖出数量(手)
100 300 100 500 100 300 100 —— ——
第10章证券经纪业务做市商业务和融 资融券业务
例 ABC股票在集合竞价时买卖申报 价格和数量(前收盘价为8.38元 )
累计买入数 买入数量
量(手)
(手)
0
——
0
——
100
100
200
100
400
200
700
300
1100
例 ABC股票在集合竞价时买卖申报 价格和数量(前收盘价为8.38元 )
累计买入数 买入数量
量(手)
(手)
0
——
0
——
100
100
200
100
400
200
700
300
1100
400
1600
500
2200
600
价格 (元) 8.80 8.70 8.60 8.50 8.40 8.30 8.20 8.10 8.00
14:57-15:00
上海
开盘集 合竞价
连续 竞价
深证
开盘集 合竞价
连续 竞价
收盘集 合竞价
第10章证券经纪业务做市商业务和融 资融券业务
• 集合竞价 对在规定的一段时间 内接受的买卖申报,按照一定的 原则,进行一次性集中撮合的竞 价方式,集合竞价的所有交易以 同一价格成交。
第10章证券经纪业务做市商业务和融 资融券业务
• 委托指令的三种基本形式
• 市价委托 • 限价委托 • 止损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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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委托买卖
• 市价委托:投资者要求证券经纪 商按照交易所内的实时市场价格 买进或卖出证券。
• 市价委托的特点
• 指令易被执行,成交迅速且成交率 高
• 委托价格没有限制,最后的成交价 格可能差强人意。
四、 债券经纪业务
• 债券交易的交易方式
• 全价交易 指以含有应计利息的价格申 报并成交的交易。
• 净价交易 指以不含有应计利息的价格 申报并成交的交易。
• 全价交易: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的 现货交易
• 净价交易: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的 现货交易 所有国债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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