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置_PPT幻灯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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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中毒(法定):指食用了被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 品或者食用了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后出现的急性、亚急性食源性疾患。
食源性疾病(法定):指食品中治病因素进入人体引起的感染性、中毒 性等疾病。
1984年WHO将“食源性疾病”(FBD,food borne diseases)一词作为 正式的专业术语,以代替历史上使用的“食物中毒”一词,并将食源性 疾病定义为“通过摄食方式进入人体内的各种致病因子引起的通常具有 感染或中毒性质的一类疾病”。
美国 每年约发生7.6万例食源性疾病,32.5万
人住院, 5,000人死亡。
发展中国家 数十亿病例与腹泻相关,5岁以下儿童数
百万。 每年约170万0-15岁儿童因食源性微生物
污染引起的腹泻而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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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污染类型
微生物污染:微生物、寄生虫、 生物毒素等污染;
化学污染:重金属(铅、汞、镉、 砷、铬),农药,兽药,亚硝酸 盐,二噁英等污染;
机构职责要求) 第75条:关于责任人追究(强调认证、中介机构责任追究)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章第43-4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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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职责(1)
卫生行政部门:
县(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查处Ⅳ级食品安全事故; 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查处Ⅲ级食品安全事故;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查处Ⅰ级、Ⅱ级食品安全事故,依法对外发布食品安 全事故及其处理信息
1906年《纯净食品与药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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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级(1)
《河南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豫政办 〔2009〕122号)将食品安全事故分为:
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事故危害特别严重,对2个以上省份造成严重威胁,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的; (2)发生跨境(含香港、澳门、台湾)、跨国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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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一条例
《食品安全法》第七章 第70条:关于应急预案(政府、有关部门、生产经营企业) 第71条:关于事故上报和部门通报(政府、有关部门、
生产经营企业) 第72条:关于应急处置(启动预案、救治、封存、检验、
清洗消毒、信息发布、) 第73条:关于事故责任调查;(调查、向政府提交报告) 第74条:关于事故现场处理和流行病学调查(针对疾控
主要内容
一、概 述 二、职责分工 三、应急处置 四、报告程序 五、调查处置 六、后续处置
1
一、概述
概念
事故(accident)、事件(incident)
特点 分级 应急响应
2
相关概念
食品安全事故(法定):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 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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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响应
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I级)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应急响应。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由省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应急响应。 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由省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应急响应。 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由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应急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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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原则
地方为主原则 逐级介入原则 优先权原则
对跨辖区的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置按以下原则分工:
①肇事者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事故调查处置; ②患者治疗单位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协助调查; ③中毒食品或可疑食品流入地和其他与事故有关地区的卫生行政部门协助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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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职责(2)
卫生监督机构:
3
2008年全国食物中毒报告起数按致病因素分类
微生物性 化学性 有毒动植物 不明原因
6
2008年全国食物中毒中毒人数按致病因素分类
微生物性 化学性 有毒动植物 不明原因
7
2008年中毒人数按就餐场所分类
饮食服务
其他
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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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食堂
食源性疾病与食品污染成为世界性公共卫生问题
发达的工业化国家 每年约有30%的人口感染食源性疾病
响的; (3)超出省政府处置能力的,或者国务院认为应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的有关部门
处置的。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事故危害严重,影响涉及2个以上省辖市级行政区域的; (2)一次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的; (3)一次食品安全事故出现10例以上死亡病例的; (4)省政府认定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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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级(2)
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食品安全事故: (1)影响涉及省辖市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县(市)行政区域,给公众饮食安全带来较大危
害的; (2)一次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上,或出现死亡病例的; (3)省辖市政府认定的较大食品安全事故。
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1)影响涉及县级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乡镇,给公众饮食安全带来一定危害的; (2)一次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伤害人数30—9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3)县级政府认定的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第一优先权:生命拯救 第二优先权:事态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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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职责分工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 平

社区的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 会同 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责任调查
县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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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年11月1日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2003年5月9日施行)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 《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 《河南省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办法》 《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河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河南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豫政办〔2009〕122号) 《河南省卫生系统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试行)》(豫卫监〔2009〕50号)等
物理性污染:放射性污染;
非法添加物污染:三聚氰胺、皮 革水解蛋白、毛发水、吊白块、 工业乙酸、甲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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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噁英的致畸性
11
??!
12
重大危机与社会进步
2004年“阜阳奶粉”事件
定》
2008年“三鹿奶粉”事件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
《食品安全法》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20世纪初美国食品安全事件频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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