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参考4A广告公司的运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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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课:广告公司的架构
广告公司大概可以分为三大部门:创作部(Creative)、客户服务部(Account Servicing)、媒介部(Media)。
创作部(Creative Department)
创作部的主要工作是负责构思广告及执行广告创作。重心人物是行政创作总监(Executive Creative Director, ECD)。一般来说,这个职位每间广告公司只有一人。不过,近年却开始出现Co-Executive Creative Director,即由两人分工处理不同的客户或联合处理相同的客户(例如:Bates Advertising 由Iris Lo 及Ron Cheung 两位行政创作总监分别处理不同的客户;而BBDO 的K.C. 及Paul Chan 则共同处理公司的所有客户)。行政创作总监的工作,主要是负责创作部的行政工作,订立创作路线,控制作品水平等等。
行政创作总监之下,会视乎人手而分为若干组,每组由一位或两位创作总监(Creative Director, CD)或副创作总监(Associate Creative Director, ACD)负责带领,其中一位是文案出身的,另一位则是美术出身的。但亦有不少创作总监是身兼两职的。创作总监的工作除了构思广告外,也负责指导及培训下属的工作。
创作总监下会有不同的小组,每小组由一位文案(Copywriter, CW)及一位美术指导(Art Director, AD)组成。基本上,两人是会共同构思广告的,但文字修饰方面由文案主理,美术润饰方面则由美术指导主理。由于美术指导的执行工作一般都较繁复,所以大都有一位助理美术指导(Assistant Art Director, AAD)协助执行方面的工作。有经验的文案及美术指导将会晋升为高级文案(Copywriter, SCW)及高级美术指导(Art Director, SAD)。不过,工作性质与以前只是大同小异。
创作部还包括了电视制作(TV Production),平面制作(Print Production),画房(Studio)及平面统筹(Traffic)四个小部门。电视制作部设有监制(Producer),主要负责电视广告的统筹,实际广告拍摄的工作则由广告制作公司(Production House)负责,香港的广告公司均不会自行拍摄电视广告的。平面制作部设有平面制作经理(Print Production Manager),主要负责跟进平面广告的印制工作。画房设有绘图员(Visualizer)、计算机绘图员(Computer Visualizer)、正稿员(Artist)等职位,负责不同的平面广告制作。平面制作统筹(Traffic Coordinator)则是负责统筹平面制作事宜的。
客户服务部(Account Servicing Department)
客户部的主要工作是与客户联络及制定创作指引。重心人物是客户主管(Director of Client Service, DCS),以下是按不同客户划分为不同的客户总监(Account Director, AD),副客户总监(Associate Account Director, AAD),客户经理(Account Manager)及客户助理(Account Executive. AE)。
媒介部(Media Department)
媒介部的主要工作是为客户建议合适的广告媒体(例如:电视、报章、杂志、海报、直销等等),并为客户与媒体争取最合理的收费。重心人物是媒介主管(Media Director),下设媒介主任(Media Supervisor)及媒介策划(Media Planner)等不同职位
第七课:电视广告制作流程
电视广告的制作分工很细,一般来说,广告公司(Agency)只负责构思,制作公司(Production House)负责拍摄,后期制作公司(Post Production House)则负责后期剪接、配乐、配音、计算机特技、动画等工作。电视广告制作的程序也很繁复,大致可以分列如下。
(一)构思(Concept Development)
这是广告公司创作人的主要工作。一般而言,在接获客户服务部的新工作简报(Briefing)后,创作总监(Creative Director)会指派一对文案(Copywriter)与美术指导(Art Director)共同负责构思,并给予适当的创作指引。通常只有五至十天的工作时限让创作人去构思点子。创作队构思完毕,便要在期限前预早与创作总监商讨(Review)。创作总监会凭经验给予指导、修改,可行的点子就会与客户服务部进行内部商讨(Internal Review),若发现有任何问题,就会再修改或者重新构思。不过,见客户的时间通常都会保持不变,因此构思的时间往往变得只有一两天,甚至一晚。
(二)卖桥(Presentation)
从前创作人是三步不出闺门的,卖桥是客户服务部的工作。时至今日,创作人大都逢会必到。因为,创作人演绎自己的作品,大都比较得心应手。加上客户对创作人一般都较为尊重,所以成功机会会相对地高。卖桥是一样不易为的工作。首先,要作好铺排(Preemption),把构思变得更有策略(Strategy),更明白客户的需要。每人的卖桥方式都不同,有的会像演戏般演绎,有的会用大量图画或视像参考材料,甚至会把构思剪辑或拍摄成广告片,让客户更易明白。
(三)报价(Quotation)
卖桥成功并不代表真的成功,还要视乎构思的点子会否超出预算。很多时由于预算的制作费太过昂贵,会令广告胎死腹中。制作预算会包括三大部分:拍摄费、后期制作费及广告公司费用。拍摄费视乎广告复杂程度及导演级数而定,相差可以由十多万元至几百万元不等。后期制作费则包括剪接、计算机效果、配乐、配音等。广告公司一般收取制作费的百分之十七点六五,作为报酬。总括而言,最小型的制作约需三、四十万元,中型的制作约七、八十万元,过百万的已是大制作。SUNDAY的制作费平均每支广告一百万,「独立日」约四百万,「达尔文」约九百万,可以说是百年难得一见的大制作。
(四)送检(Censorship)
从前检查是电视广播管理局的工作,今天却交由电视台自行审查。若电视广告播放后,收到任何投诉,电视台将会被检控,甚至停牌。所以,电视台对审查广告都很苛刻。近年电视广告常收到投诉,令审查变得更严格,甚至矫枉过正。
(五)制作会议(Pre-production Mee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