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建立企业“院士专家工作站”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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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关于开展建立企业“院士专家工作站”
工作的意见(试行)
各区、县、集团公司(局)、开发区、高新区、保税区科协,各企业科协:
为贯彻落实科技部、教育部、国资委、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家自然基金委和中国科协联合发布的《关于动员广大科技人员服务企业的意见》,切实加强企业科协工作,紧紧围绕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积极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推动技术创新体系的建立,实现天津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市科协决定在我市企业中开展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的目的和意义
“院士专家工作站”是由科协组织,院士、专家等高端人才和相关企业直接参与的产学研相结合的创新工作机构。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的目的是满足企业技术创新的需求,建立健全政府、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交流合作机制,搭建人才交流培养、科技成果转化、创新及技改的平台,把院士、专家等高端人才引入企业,实现院士、专家及其创新团队与企业技术研发团队
的结合,有效发挥高端人才在企业重大项目研发、高层次人才培养、科技合作与交流等方面的作用。
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对于发挥科协网络优势,促进各级科协与学会之间的信息沟通与资源共享,聚集优势资源服务企业创新发展,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培养、引进和用好高层次创新人才,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二、“院士专家工作站”的建站原则及工作任务
“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工作要坚持科学发展以人为本、人才发展以用为本的原则,采取以满足企业创新需求为导向、企业研发机构为依托、产学研合作项目为纽带、科协组织为桥梁的方式来进行。“院士专家工作站”的主要工作任务是:
(一)组织院士、专家为企业开展发展战略咨询和技术指导;
(二)组织院士、专家与企业开展产学研项目对接;
(三)围绕企业发展急需解决的重大及高端技术难题,组织联合攻关;
(四)为企业引进新技术、新成果,并推动实现产业化,培育企业自主知识产权;
(五)与企业共建人才培养基地,为企业培育创新人才。
三、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的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一)企业有明确的技术创新需求和技术合作项目,有自身的研发机构或研发团队;
(二)企业领导高度重视人才和技术创新工作,与院士、专家合作意愿强烈,能为“院士专家工作站”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保障合作项目的经费投入;
(三)建站企业应具有一定规模或为高新技术企业。建有市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载体,承担国家或天津市重大项目的企业可优先建站。
四、“院士专家工作站”的建站程序
“院士专家工作站”由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愿申请,经各区、县、集团公司(局)、开发区、高新区、保税区科协初审后报市科协,市科协实地考察后择优审批,统一授牌,颁发聘书。
五、切实加强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的组织管理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科协要充分认识开展“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推动建站工作有序进行。
(二)明确职责,共同推进。市科协和建站企业对“院士专家工作站”共同进行管理。市科协是“院士专家工作站”的指导部门,负责推动“院士专家工作站”的建设工作。建站企业是“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与管理的主体,负责建立、管理和服务等日常工作。区、县、集团公司(局)、开发区、高新区、保税区及
相关企业科协在建站工作中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当好企业领导的参谋助手,积极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三)落实经费,保障运行。市科协对批准建立的“院士专家工作站”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主要用于建站的前期运作及与院士、专家进行联系、组织协调等工作。
“院士专家工作站”年度工作经费及科研经费由设站企业拨付。
各级科协要积极争取同级党政部门对建站工作的经费支持,保障建站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动态管理,总结表彰。市科协对企业“院士专家工作站”实行动态管理,跟踪服务,综合考评,定期汇总各企业开展“院士专家工作站”的情况,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对管理先进、成绩突出的“院士专家工作站”予以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