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的决定 修订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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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医学装备委员会会议记录

关于成立医学装备委员会会议记录
医院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设备科,负责医院医学装备管理部门的日常工作。具体职责任务包括:1、在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全院医疗设备管理工作;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完善本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工作,负责落实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决策,具体组织医学装备管理工作,制度并监督执行;3、负责医学装备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组织、制订、实施等工作;4、监督医学装备购置、验收、质控、维护、修理、应用分析和处置等全过程;5、收集相关政策法规和医学装备信息,提供决策参考依据;6、组织本机构医学装备管理相关人员专业培训;7、完成卫生行政部门和机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xxx:我建议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一是要定期召开会议,认真听取医学装备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若遇紧急情况时由组长决定适时召开会议;二是每年各科室提出医学装备购置计划后,召开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扩大会议,请各相关科室主任、专家参与审议,通过后上报院务会、支委会决策;三是会议时间相对固定,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听取医学装备购置、验收、质控、维护、维修、应用分析及处置等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具体问题。大家觉得我这个建议可行吗,也可以提出自己的建议。
会议记录
会议名称
关于成立医学装备委员会
时间
xx年x月x日x时
地址
xx县人民医院会议室
主持人
x人员及原因

会议记录
xxx:我院以前在医学装备上不规范,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医学装备合理配置,强化医学装备计划、采购、使用和处置管理,保障医学装备安全有效利用,经院务会研究,决定成立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在人员的组成上我是组长,副组长是xxx和xx,成员有由我们15人组成。
医学装备委员会的成立,标志着我院医学装备管理进一步规范化,要不断强化医学装备计划、采购、使用和处置管理,促进民主决策、科学决策。

关于成立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的决定

关于成立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的决定

关于成立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的决定根据卫生部《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办法》(卫规财发[2011]24号)和湖北省卫生厅《湖北省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鄂卫发[2012]11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医学装备合理配置,强化医学装备计划、采购、使用和处置管理,保障医学装备安全有效利用,充分发挥包括医学耗材在内的医学装备使用效益,决定成立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

一、人员组成为了保障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开创重大事项阳光票决新风,自觉接受职工代表、基层党组织和选购监督员广泛监督,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由院领导、管理职能部门和业务科室负责人、职工代表、支部支部书记和行风监督员组成。

具体人员如下:主任:方焱明副主任:艾云涛王庆华郝光成赵平成员:赵俊阮友松刘礼雄吴久海郑玉高周圣俊赵成覃焱裴焱刘锦华侯振明席扬罗宇航王燕妮王发玉温海杨万宏周冬梅二、职责任务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医院设备科负责。

具体职责任务包括:1、根据国家有知规定,建立完善本院医学装备工作制度并监督执行;2、负责医学装备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组织、制订、实施等工作;3、负责医学装备购置、验收、质控、维护、修理、应用分析和处置等全程管理;4、保障医学装备正常使用;5、收集相关政策法规和医学装备信息,提供决策参考依据;6、组织本机构医学装备管理相关人员专业培训;7、完成卫生行政部门和机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监督管理医学装备管理根本任务接受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

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依据《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办法》和《湖北省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对违反有关规定不认真履行医学装备管理职责、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人为损坏或保管不当造成遗失的工作人员,视情节严重程度,报经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给予批评教育或相应处分。

宜昌市第五人民医院二0一三年八月十日。

关于成立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关于成立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关于成立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的通知各科室:根据我院医学装备管理工作的需要,现成立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成员如下:主任委员:委员:办公室设在设备科: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委员会日常管理工作。

工作制度1、装备管理委员会由院长、分管领导、设备科、财务科、医务科、护理部、相应临床科室主任组成。

2、装备管理委员会设主任1名,委员24名。

设备管理委员会日常事务由常务主任负责。

3、设备科为设备管理委员会的常设机构。

4、装备管理委员会负责设备购置计划的讨论、大型设备可行性论证、大型设备报废讨论,制订、修订和监督执行设备管理的有关制度。

5、主任委员为设备管理委员会会议召集人,出席人数不得少于委员数的三分之二。

6、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由设备科做好会议记录,主任可决定临时召开设备管理委员会会议。

职责1、设备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院医疗设备的供应计划、采购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等工作,保证医疗、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为临床服务好,做好保障。

2、设备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均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属地主管部门(绥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及国家卫生部的相关制度及要求开展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医疗设备监督管理条例》,组织制定本院相应的规章制度。

3、负责设备购置计划的讨论、大型设备的可行性论证、大型设备的报废讨论,制定、修订、监督执行设备管理有关制度。

按医院规定凡价值在10000元以上均为大型贵重仪器设备,由申请购买科室向设备科提交书面申请,设备科呈交设备管理委员会患者院长办公会论证、最终形成设备、仪器购买决定。

4、设备管理委员会成员有义务对申请购买的设备、耗材进行资料收集、产品比对及相关厂商的考察,同时有权对申请购买设备、耗材提出反对购买意见。

负责对医院大型、精密医疗设备采购、管理工作中的重大抉择及技术问题进行评价、咨询。

5、设备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的购买设备、仪器,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购买,招标过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办法》的通知

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办法》的通知

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卫生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1.03.24•【文号】卫规财发[2011]24号•【施行日期】2011.03.2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办法》的通知(卫规财发[2011]2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为规范和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促进医学装备合理配置、安全与有效利用,充分发挥使用效益,保障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我部研究制定了《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办法》。

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促进医学装备合理配置、安全与有效利用,充分发挥使用效益,保障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医学装备,是指医疗卫生机构中用于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等工作,具有卫生专业技术特征的仪器设备、器械、耗材和医学信息系统等的总称。

第三条医疗卫生机构利用各种资金来源购置、接受捐赠和调拨的医学装备,均应当按照本办法实施管理。

第四条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应当遵循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权责一致的原则,应用信息技术等现代化管理方法,提高管理效能。

第五条卫生部主管全国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工作,负责制订医学装备管理办法和标准并指导实施。

省级及以下卫生行政部门依据国家管理办法和标准,负责本地区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监督和指导工作。

第六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加强医学工程学科建设,注重医学装备管理人才培养,建设专业化、职业化人才队伍,提高医学装备管理能力和应用技术水平。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七条医疗卫生机构的医学装备管理实行机构领导、医学装备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三级管理制度。

第八条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和县级及以上其他卫生机构应当设置专门的医学装备管理部门,由主管领导直接负责,并依据机构规模、管理任务配备数量适宜的专业技术人员。

医院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人员组成和工作职责制度及办公室职责

医院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人员组成和工作职责制度及办公室职责

医院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人员组成和工作职责制度及办公室职责(一)人员组成主任:**副主任:****委员:委员会办公室设在设备科,**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工作职责1、在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医院医疗设备管理工作与技术保障工作。

2、宣传贯彻国家法律法规,制定全院设备管理制度和发展规划,督查医疗设备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3、审议论证医院医学装备发展规划和年度医学装备投资计划,负责医院医疗设备购置、大型医疗设备购置前的论证、医疗设备管理的重大事项。

4、负责医院医疗设备管理人员的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

5、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做好设备管理考核工作。

6、承担医院交办的有关设备管理的其他任务。

(S)工作制度1、实行主任负责制,副主任协助主任开展工作。

2、每半年召开1次委员会会议,必要时根据实际情况召开临时工作会议。

3、工作会议与委员会会议由主任主持,主任不在时,可委托副主任代行主任职权,会议有2/3及以上成员参加方可召开。

4、每年度向医院质量和安全管理委员会作1次工作汇报,为医院制定年度质量与安全管理目标及计划提供决策依据。

5、组织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各成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各成员的管理素质与能力。

6、各科室成立医学装备管理小组,负责本科室医学装备的管理。

7、每年年终召开总结会议,总结当年工作,制定次年工作计划。

(四)办公室职责1、负责委员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委员会会议日程安排及会议记录;通知参会人员,并在会议前将各项议题提交各成员预审。

3、对医学装备的验收、入库、培训、质控、维修、维护、保养、效益分析、技术档案的建立、评估与报废全过程进行动态管理,及时对上述工作进行持续改进。

4、定期完成特种医学装备、计量仪器的检测与校验,保证安全、准确、可靠运行。

5、督促全院医学装备使用、维护等相关人员认真完成医学装备的技术开发、功能利用、维护保养、培训考核,充分发挥医学装备的作用,增强安全意识。

关于成立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关于成立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关于成立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的通知各科室:根据我院医学装备管理工作的需要,现成立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成员如下:主任委员:委员:办公室设在设备科: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委员会日常管理工作。

工作制度1、装备管理委员会由院长、分管领导、设备科、财务科、医务科、护理部、相应临床科室主任组成。

2、装备管理委员会设主任1名,委员24名。

设备管理委员会日常事务由常务主任负责。

3、设备科为设备管理委员会的常设机构。

4、装备管理委员会负责设备购置计划的讨论、大型设备可行性论证、大型设备报废讨论,制订、修订和监督执行设备管理的有关制度。

5、主任委员为设备管理委员会会议召集人,出席人数不得少于委员数的三分之二。

6、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由设备科做好会议记录,主任可决定临时召开设备管理委员会会议。

职责1、设备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院医疗设备的供应计划、采购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等工作,保证医疗、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为临床服务好,做好保障。

2、设备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均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属地主管部门(绥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及国家卫生部的相关制度及要求开展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医疗设备监督管理条例》,组织制定本院相应的规章制度。

3、负责设备购置计划的讨论、大型设备的可行性论证、大型设备的报废讨论,制定、修订、监督执行设备管理有关制度。

按医院规定凡价值在10000元以上均为大型贵重仪器设备,由申请购买科室向设备科提交书面申请,设备科呈交设备管理委员会患者院长办公会论证、最终形成设备、仪器购买决定。

4、设备管理委员会成员有义务对申请购买的设备、耗材进行资料收集、产品比对及相关厂商的考察,同时有权对申请购买设备、耗材提出反对购买意见。

负责对医院大型、精密医疗设备采购、管理工作中的重大抉择及技术问题进行评价、咨询。

5、设备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的购买设备、仪器,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购买,招标过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湖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湖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湖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12.03.21•【字号】鄂卫发[2012]11号•【施行日期】2012.03.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监督正文湖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鄂卫发[2012]11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卫生局,部省属医疗卫生单位:为规范和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促进医学装备合理配置、安全与有效利用,充分发挥医学装备使用效益,保障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卫生部《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办法》(卫规财发[2011]24号),我厅研究制定了《湖北省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湖北省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促进医学装备合理配置、安全与有效利用,充分发挥使用效益,保障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依据卫生部《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的医学装备,是指医疗卫生机构中用于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等工作,具有卫生专业技术特征的仪器设备、器械、耗材和医学信息系统等的总称。

第三条医疗卫生机构利用各种资金来源购置、接受捐赠和调拨的医学装备,均应当按照本细则实施管理。

第四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应当遵循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权责一致的原则,应用信息技术等现代化管理方法,提高管理效能。

第五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加强医学工程学科建设,注重医学装备管理人才培养,建设专业化、职业化人才队伍,提高医学装备管理能力和应用技术水平。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六条医疗卫生机构的医学装备管理实行机构领导、医学装备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三级管理制度。

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制度 (二)

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制度 (二)

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制度(二)
一、目的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办法》等医疗器械法律法规,保证医疗器械质量,进一步提高我院医学装备管理、服务的水平及质量。

明确各项工作管理主体、责任部门,体现三级质控。

二、使用范围
全院临床医技科室医学装备管理
三、内容
(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医院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监督装备科组织实施。

(二)监督医院医学装备的购买、验收、使用、管理、保养维修方面的管理,杜绝不符合采购要求的医学装备进入医院,处理涉及医学装备质量问题的严重事件。

(三)制定医院大型医学装备年度采购计划,进行采购前期的立项论证和效益分析,对全院相关科室安全、合理用使用医学装备进行督导,确保医学装备使用安全。

(四)审核全院拟购入医学装备的的品种、型号、技术参数等,审核科室申报购买新医学装备的经济效益分析情况
(五)编制医院医学装备基本目录和使用情况分析书,督促装备科(医学工程部)做
好大中型医学装备定期保养、维修工作。

(六)定期组织人员对全院医学装备使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分析医院大中型医学装备使用情况,对接近报废期限的医学装备提出淘汰或维修继续使用的意见。

(七)组织科室人员参加医学装备使用、保养维修等知识培训,保证大中型装备和急救装备齐全完好,保证工作需要。

6.9.1建立医学管理装备部门

6.9.1建立医学管理装备部门

6.9.1建立医学管理装备部门第一篇:6.9.1建立医学管理装备部门寿光市人民医院医学装备三级管理制度为了加强我院的医学装备管理,促进医学装备合理配置、安全与有效利用,充分发挥使用效益,保障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医学装备管理实行分管领导、器械科和使用部门三级管理制度。

一、分管领导1.分管领导直接负责,根据医院规模发展需要及现有医学装备情况配备数量适宜的专业技术人员。

2.分管领导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对医学装备的全年采购计划作出统筹规划。

二、器械科器械科是全院的医学装备管理的职能部门,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参加全员医学装备管理的全过程。

1.负责医学装备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组织、制订、实施等工作。

2.负责医学装备购置、验收、质控、维护、修理、应用分析和处置等全程管理。

3.负责全院医学装备的维修保养,保障医学装备正常使用。

4.收集相关政策法规和医学装备信息,提供决策参考依据。

5.组织本机构医学装备管理相关人员专业培训。

6.按照国家规定对全院的计量器具执行强检工作。

7.对设备实行科学管理,大型设备购置必须进行可行性论证,严格按照《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管理使用办法》进行管理配置。

三、使用部门使用部门应在器械科的指导下,负责本部门的医学装备日常管理工作。

1.有医疗设备的科室,需建立使用管理责任制,填写医疗设备管理卡片制定专人管理,并建立设备使用记录本、维修维护记录本并严格使用登记,认真检查保养,保持仪器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2.新进仪器设备在使用前,必须经过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指导,在熟悉日常操作和保养程序后,方可独立操作,防止误损仪器。

3.操作使用时必须按照仪器的使用说明、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操作前应判明其技术状态良好,并将操作规程粘贴或挂于仪器旁边。

4.不允许搬动的仪器,不可随意挪动。

仪器操作使用过程中,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发生故障时,及时通知设备维修部门,严禁带故障和超负荷使用。

5.使用科室要做好设备的日常保养工作,保持设备清洁,附件完整可用。

关于成立我院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关于成立我院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时参加。现将有 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年月日时分 二、会议地点:九楼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负责人、成员、各相关职能科室及临床科室负责人 设备科 年月日医学装备委员会委员名单
关于成立我院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关于成立我院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各科室: 为了进一步规范医学装备合理配置,强化医学装备计划使用和处置管理,保障医学装备安全有效利用,充分发 挥包括医学耗材在内的医学装备使用效益,根据《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各管理办法(卫规财发(2021}24号)》文 件等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 一、人员组成:医学装各管理委员会由院领导、行政及职能科室、临床科室负责人组成。 主任委员: 副主任委员: 委员: 委员会职责 一、制定我院临床路径开发与实施的相关制度。 二、协调临床路径开发与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三、确定实施临床路径的病种。 四、审核临床路径文本。 五、组织临床路径相关的培训工作。
六、审核临床路径的评价结果与改进措施 医学装备委员会 主任委员: 副主任委员: 委员: (副院长) (工会主席) (医学装备科科长) (医务科科长) (产科主任) (妇科主任) (儿童保健科主任) (新生儿科主任) (儿童康复科主任)
医学装备委员会职责 一、根据有关规定,建立完善医院医学装备管理工作制职责,工作流程及规 范并监督执行。 二、负责医学装备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组织、制定实施工作。 三、负责医学装备论证、购理、验收、质控、维修、应用分析和处置等管理。 四、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讨论急需添置的医疗设 奋。 五、收集相关政策法规和医学装备信息,提供决策参考依据。 六、负责与医学装备相关的业务知识培训。 七、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提出 改进建议并予以落实, 同时将会议决议上报医院质量管理委员会。 会议通知 各位成员:

关于设立医疗工具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关于设立医疗工具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关于设立医疗工具管理委员会的通知.txt
关于设立医疗工具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为加强医疗工具的管理,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水平,经相关部
门讨论决定,特设立医疗工具管理委员会。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委员会组成
1.1 委员会由医院的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专家组成。

1.2 委员会成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工作经验。

2. 委员会职责
2.1 负责制定医疗工具管理政策和相关制度,保证医疗工具的
合理采购和使用。

2.2 组织制定医疗工具的使用标准和操作规程,确保医疗工具
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2.3 监督医疗工具的采购、储存、分发和报废,及时发现和解
决存在的问题。

2.4 提供医疗工具的技术支持和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使用能
力和水平。

2.5 负责对医疗工具的质量和性能进行评估和监测,及时更新
和替换老化或不合格的工具。

3. 委员会工作机制
3.1 委员会设主任和副主任,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

3.2 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医疗工具管理中的各类问题。

3.3 委员会可以根据需要成立专门工作组,协助处理具体事务。

4. 实施时间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请各相关部门根据委员会的工作要求,积极配合并落实相关工作。

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委员会办公室联系。

特此通知。

日期:
签字:
医疗工具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注意:本文档仅供参考,具体内容还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请确认相关政策和程序的准确性,并且在发布前咨询法律专业人士,以确保合法合规性。

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及职责(3篇)

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及职责(3篇)

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及职责是指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的职能和工作方式。

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是一个组织或机构,负责管理和监督医学装备的采购、使用和维护等事项。

下面是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制度及职责的一些例子:1. 委员会的成立和组织: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由医院或医疗机构的管理层决定成立,委员会的成员包括相关科室的主任、医学装备部门的负责人,以及其他相关部门的代表等。

委员会可以设立常设办事处或临时工作组,负责具体的事务管理。

2. 制定医学装备管理政策和规定: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医学装备的采购、使用和维护等方面的政策和规定,并将其上报给上级管理机构或领导层审批。

这些政策和规定应该包括医学装备的采购流程、质量要求、标准化使用要求以及维护与保养等方面的内容。

3. 医学装备采购和选型:委员会负责制定医学装备的采购计划,并确保采购过程的透明和公正。

委员会应制定采购标准和程序,评估医学装备的质量和性能,并与供应商进行谈判和合同签订。

4. 医学装备的配发、分配和管理:委员会负责医学装备的配发和分配工作,确保医学装备的合理使用和最大化利用。

委员会应设置医学装备的登记和管理制度,包括资产管理、设备保养、维修和更新等方面的工作。

5. 培训和技术支持:委员会负责组织医学装备的培训和技术支持工作,包括医学装备的操作培训、维护保养培训等。

委员会还可以与医学装备供应商合作,提供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6. 建立医学装备安全保障体系:委员会应建立医学装备安全保障体系,包括医学装备的安全使用规范、应急预案和风险管理等。

委员会应定期进行设备安全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和整改。

7. 监督和评估工作:委员会负责医学装备的监督和评估工作,包括对医学装备使用情况的监察,对医学装备的维修和维护情况的评估等。

委员会还可以组织医学装备的验收和鉴定工作,确保医学装备的质量和安全。

总之,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制度及职责是确保医学装备的采购、使用和维护等方面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医疗机构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关于成立医学装备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的通知

关于成立医学装备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的通知

关于成立医学装备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的通知各科室:为了加强我院医学装备质量与安全管理,定期对我院医学装备进行监管、检查,减少因医学装备故障及质量不达标等因素而导致的医疗纠纷,提高患者满意度,根据我院实际特成立医学装备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

一、成员名单如下:组长:成员:科室主任、工程师与具备资质的质量控制人员(怎么定你看看)二、医疗设备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职责1、组长负责落实“医疗装备质量与安全管理”内容要求,建立医疗装备质量管理小组及制度,体现对全院的设备质量全面管理。

2、医疗装备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至少每半年召开会议一次,遇特殊情况随时召开,讨论总结全院的医疗设备运行情况,对存有缺陷的科室发《医疗装备质量持续改进反馈表》,并针对所发现的制度和流程上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在下一次会议中对改进措施的效果进行评价,以做到医疗装备质量的持续改进。

3、严格做好设备使用情况监管、放射机房监测等工作,认真听取使用科室对医疗设备使用管理方面的意见及建议。

4、对各科室服务过程中不足的地方应及时改进。

5、制定全员培训计划,做到知识不断更新,积极引进新技术新业务。

三、医疗装备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1. 重点抓好医疗装备核心制度的落实:医疗装备的管理、使用、维修、装备意外应急管理等制度。

2.加强医疗装备质量关键环节的管理。

3.加强全员质量和安全教育,牢固树立质量和安全意识,提高全员质量管理与改进的意识和参与能力,严格执行《医疗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与规范》。

4. 设备使用监管组每月随机下科检查一次,机房监测与特殊设备监测组每季度下科检查一次。

5.加强全员培训,全员“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必须人人达标。

6、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有关规定,实行许可登记制度,医院内有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科室必须向医院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许可证。

甲、乙类大型医用设备必须办理大型医疗设备配置许可证。

7、医院所有医疗设备必须由厂家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安装、调试或计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办法---卫规财发(2011]24号

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办法---卫规财发(2011]24号

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办法》的通知卫规财发〔2011〕2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为规范和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促进医学装备合理配置、安全与有效利用,充分发挥使用效益,保障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我部研究制定了《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办法》。

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卫生部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办法》(卫规财发〔2011〕24号)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办法(卫规财发[2011]24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促进医学装备合理配置、安全与有效利用,充分发挥使用效益,保障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医学装备,是指医疗卫生机构中用于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等工作,具有卫生专业技术特征的仪器设备、器械、耗材和医学信息系统等的总称。

第三条医疗卫生机构利用各种资金来源购置、接受捐赠和调拨的医学装备,均应当按照本办法实施管理。

第四条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应当遵循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权责一致的原则,应用信息技术等现代化管理方法,提高管理效能。

第五条卫生部主管全国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工作,负责制订医学装备管理办法和标准并指导实施。

省级及以下卫生行政部门依据国家管理办法和标准,负责本地区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监督和指导工作。

第六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加强医学工程学科建设,注重医学装备管理人才培养,建设专业化、职业化人才队伍,提高医学装备管理能力和应用技术水平。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七条医疗卫生机构的医学装备管理实行机构领导、医学装备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三级管理制度。

第八条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和县级及以上其他卫生机构应当设置专门的医学装备管理部门,由主管领导直接负责,并依据机构规模、管理任务配备数量适宜的专业技术人员。

规模小、不宜设置专门医学装备管理部门的机构,应当配备专人管理。

医院医学装备管理制度工作流程

医院医学装备管理制度工作流程

一、概述医学装备是医院开展医疗服务的重要物质基础,为了确保医学装备的安全、有效、合理使用,提高医院医疗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 成立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负责医学装备的宏观管理和决策。

2. 设立医学装备科,负责医学装备的具体管理工作。

三、工作流程1. 医学装备购置计划制定1.1 根据医院发展需要和年度预算,医学装备科牵头组织制定医学装备年度购置计划和中长期医学装备配置规划。

1.2 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对购置计划进行审议,确保计划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1.3 计划经医院领导批准后,由医学装备科组织实施。

2. 医学装备采购2.1 医学装备科根据购置计划,制定采购方案,包括采购方式、采购流程、供应商选择等。

2.2 按照采购方案,进行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或竞争性谈判等方式选择供应商。

2.3 采购过程中,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确保采购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3. 医学装备验收3.1 医学装备到货后,医学装备科组织相关人员对设备进行验收,确保设备质量符合要求。

3.2 验收合格后,由医学装备科办理入库手续,并对设备进行编号、登记、建立档案。

4. 医学装备使用4.1 医学装备科负责组织医疗设备操作培训,确保使用人员具备操作技能。

4.2 使用科室按照操作规程使用医疗设备,并做好日常保养和维护工作。

4.3 医学装备科定期对设备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5. 医学装备维护与维修5.1 医学装备科负责制定设备维护和维修计划,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5.2 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保养和维修,及时排除故障,降低设备故障率。

5.3 对维修后的设备进行验收,确保维修质量。

6. 医学装备处置6.1 医学装备科负责制定设备处置计划,包括报废、捐赠、转让等。

6.2 对报废设备进行技术鉴定,符合报废条件的办理报废手续。

6.3 对捐赠、转让设备,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

7. 医学装备信息管理7.1 医学装备科负责建立医学装备信息管理系统,对设备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分析和上报。

关于成立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的决定.docx

关于成立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的决定.docx

关于成立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的决定根据卫生部《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办法》(卫规财发[2011]24 号)和湖北省卫生厅《湖北省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鄂卫发 [2012]11 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医学装备合理配置,强化医学装备计划、采购、使用和处置管理,保障医学装备安全有效利用,充分发挥包括医学耗材在内的医学装备使用效益,决定成立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

一、人员组成为了保障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开创重大事项阳光票决新风,自觉接受职工代表、基层党组织和选购监督员广泛监督,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由院领导、管理职能部门和业务科室负责人、职工代表、支部支部书记和行风监督员组成。

具体人员如下:主任:方焱明副主任:艾云涛成员:赵俊王庆华阮友松郝光成刘礼雄赵平吴久海郑玉高周圣俊赵成覃焱裴焱刘锦华侯振明席扬罗宇航王燕妮王发玉温海杨万宏周冬梅二、职责任务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医院设备科负责。

具体职责任务包括:1、根据国家有知规定,建立完善本院医学装备工作制度并监督执行;2、负责医学装备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组织、制订、实施等工作;3、负责医学装备购置、验收、质控、维护、修理、应用分析和处置等全程管理;4、保障医学装备正常使用;5、收集相关政策法规和医学装备信息,提供决策参考依据;6、组织本机构医学装备管理相关人员专业培训;7、完成卫生行政部门和机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监督管理医学装备管理根本任务接受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

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依据《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办法》和《湖北省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对违反有关规定不认真履行医学装备管理职责、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人为损坏或保管不当造成遗失的工作人员,视情节严重程度,报经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给予批评教育或相应处分。

宜昌市第五人民医院二 0 一三年八月十日。

医院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章程

医院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章程
是医院医学装备管理机构,在院长领导下开展工作,日常工作由设备科负责。
第二条组织机构
(一)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设主任1人,由院长担任。
(二)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设副主任2人,由副院长担任。
(三)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设委员9人、秘书1人。
(四)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下设医学装备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
(五)收集相关医学装备信息,为医院提供决策参考依据。
第四条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医学装备工作,遇重大问题,由主任委员决定适时召开。
第五条设备科为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的常设机构。
第六条本章程由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全体成员讨论通过,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第三条职责和任务
(一)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卫生行政部门的管理制度、办法及标准要求,领导全院医学装备管理工作。
(二)负责全院医学装备年度发展规划的评估、资金预算、购置论证,确保医学装备的配置符合医院发展规划的要求。
(三)负责全院医学装备使用质量与安全控制管理。
(四)建立各部门之间的组织协调机制,监督和考核相应职能部门的工作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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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字〔2013〕189号
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
关于调整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人员的通知
各科室: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医学装备合理配置,强化医学装备计划、采购、使用和处置管理,保障医学装备安全有效利用,充分发挥包括医用耗材在内的医学装备的使用效益,经研究决定,对我院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人员调整如下。

主任:韩传恩(院长、主任医师)
副主任:李成钦(党委书记、副主任医师)
张玉玲(工会主席)
成员:谷鲁豫(医学装备部主任)
余晓慧(医务部主任、副主任医师)
王兰英(护理部主任、副主任护师)
申明峰(神经外科一病区主任、主任医师)
李梅生(耳鼻喉病区主任、主任医师)
韩敏(消化科病区主任、主任医师)
方岩(神经内科一病区主任、主任医师)
陈培莉(急诊科主任、重症监护室科主任、主任医师)
袁斌(感染管理科主任)
宋素勤(门诊部主任)
黄文起(核磁室主任)
殷卫兵(检验科主任)
刘伟(超声科主任)
陈辉(放射科副主任)
郑吟诗(256CT室主任)
李桂英(放疗科主任)
王会祥(核医学科主任)
袁兴利(物资管理科科长)
耿立(医学装备部副主任)
刘博(医学装备部工程师)
下设办公室,张玉玲兼任办公室主任,谷鲁豫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医学装备部。

附件:1.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职责
2.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架构图
2013年10月31日
附件1
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
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职责
一、认真组织学习并贯彻执行《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消毒管理办法》。

建立医疗器械设备临床使用的安全控制及监测评价体系,组织开展医疗器械设备临床使用的监测和评价工作。

二、组织制定医疗器械设备临床使用安全管理制度,指导医疗器械设备临床安全管理工作。

三、负责医学装备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组织、制订工作。

四、负责拟购医疗器械设备和耗材的论证、技术评估和具体采购工作。

负责全院拟购入新型医疗器械设备或新增项目耗材和试剂的审核、调研。

五、负责医学装备的验收、质控、维护、维修、应用分析和处置等工作。

六、收集相关政策法规和医学装备信息,为医院的发展提供决策参考依据。

七、组织开展本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及使用人员的专业培训,开展医疗器械临床使用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操作规范等相关培训,建立培
训档案、定期检查评价。

制定对于生命支持设备和重要的相关设备的应急备用方案。

八、加强对全院医疗器械设备管理工作,定期检查相关制度的落实情况并对相关人员进行监督和考核。

九、完成卫生行政部门和机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医学装备管理工作接受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

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依据《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办法》,对违反该办法有关规定不认真履行医学装备管理职责、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设备损坏或保管不当造成遗失的工作人员,视情节严重程度,报经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给予批评教育或相应纪律处分。

附件2
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
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架构图
主任委员:韩传恩
副主任委员:李成钦张玉玲
职能科室临床科室医技科室
医学装备部主任:谷鲁豫
护理部主任:王兰英
核磁室主任:
黄文起
检验科主任:
殷卫兵
神经外科一病区
主任:申明峰
耳鼻喉病区
主任:李梅生
感染管理科主任:袁斌
门诊部主任:宋素勤
医务部主任:余晓慧
物资管理科科长:袁兴利
消化科病区
主任:韩敏
神经内科一病区
主任:方岩
超声科主任:
刘伟
放射科副主
任:陈辉
256CT室主
任:郑吟诗
放疗科主任:
李桂英
医学装备部副主任:耿立重症监护室科主任:陈培莉
医学装备部工程师:刘博核医学科主任:
王会祥
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综合办公室2013年10月31日印发
(共印3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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