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学院2020年专升本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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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学院2020年专升本招生简章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2020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普通专升本招生计划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今年将在全省普通高校招收应届专科毕业生进入我校相同或相近本科专业学习(以下简称“专升本”),经学校研究决定,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今年我校共招收专升本学生1800人。

其中,普通专升本招收1440人,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招收90人,获奖学生专项计划招收90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项计划招收180人。

详见《2020年九江学院“专升本”招生专业、计划及考试科目一览表》(见附件)。

二、招生对象和条件
1.凡经统招入学的我省普通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2.2009年以后应征入伍且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我省户籍退役士兵或我省普通高职高专毕业的退役士兵。

三、报名时间、方式
报名时间:2020年6月18日9:
00-2020年6月22日17:00,逾期不予以办理。

报名方式:改变以往由学校推荐的方式,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自行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网址:
)“专升本报考系统”,按照网页提示的流程操作,进入网报系统填写个人基本信息、选报我校及专业,每个考生限报1个专业。

所填报的专业须与本人专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其中,报考临床医学的考生必须是临床医学专业的毕业生,报考医学检验技术的考生必须是医学检验类专业的毕业生,报考护理学专业的考生必须是护理相关专业的毕业生。

考生报名成功后,须网上自行打印报名表,并在领取准考证时上交我校。

四、资格审查
我校按照招生简章及教育部有关招生数据上报要求,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网上初审。

对考生网报基本信息有误的予以审核修改;对初审不合格的考生标注原因,并及时告知考生本人。

资格网上初审时间为6月18-23日。

五、报名费
报名费130元/人。

具体缴费时间与方式将在我校“专升本”专栏(九江学院网页→招生就业→专升本)另行通知。

逾期未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六、考试
1.考试地点:九江学院主校区(九江市前进东路551号)(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2.考试科目和时间如下(具体科目见准考证):
考试科目考试时间
统考英语7月4日(星期六)上午09﹕00—11﹕00
基础1大学语文
7月4日(星期六)下午13﹕00—15﹕00高等数学I
高等数学II
基础2计算机基础7月4日(星期六)下午15﹕40—17﹕40
备注:各科目满分均为150分。

七、准考证领取
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规定的时间内到九江学院(主校区)领取准考证,领取的时间和具体要求将在我校“专升本”专栏(九江学院网页→招生就业→专升本)另行通知。

八、录取办法
(一)执行省教育厅划定的英语科目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在省教育厅划定的英语科目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我校划定各专业总分(英语科目+基础科目)录取最低控制线,各专业按招生计划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

考生总分相同时,先按英语成绩排序择优录取;若英语成绩相同,则按计算机基础成绩排序择优录取;若计算机基础成绩相同,考大学语文的则按大学语文成绩择优录取、考高等数学的则按高等数学成绩择优录取。

若三门考试科目分
数均相同时,考生提供专科阶段的学业成绩作录取参考,采取面试的方式择优录取。

(三)实行批次录取。

首先进行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获奖学生专项计划、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项计划录取,然后再进行所有未被录取考生的录取(专项计划未录取的考生纳入普通专升本专业与普通考生一起按照上述第二条办
法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专项计划采用单列计划,单独划线,录取办法参照第二条办法。

(四)如我校某专业普通计划满额而专项计划未满额,则将专项缺额计划调整为普通计划进行录取。

若我校某专业普通计划和专项计划均未满额,将公布缺额计划数,进行网上缺额补报,调剂录取。

(五)调剂的考生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英语成绩不低于省教育厅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调入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具体调剂办法另行通知。

九、学费和待遇
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学生,编入我校本科三年级学习。

按所录专业的学费和住宿收费标准缴纳有关费用,享受统招本科生相同的待遇。

学生学习期满,各科成绩合格,颁发我校本科毕业证书。

其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
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

毕业后自主择业。

十、其它事项
1.退役士兵。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本科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9〕6号)的精神,2009年以后应征入伍且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我省户籍退役士兵或我省普通高职高专毕业的退役士兵。

2.获奖学生。

我省高职高专学生获得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家级金奖(排位前五)、国家级银奖(排位前三)、省级金奖(排位前三)的;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以上的。

3.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

我省高职高专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

4.考生填写的联系方式一定要准确,如联系不上导致未录取,后果自负。

5.“专升本”招生专业、计划、考试科目及“专升本”其他相关事宜请登陆九江学院网站“专升本”栏目查询。

6.凡被录取的外校学生,入学报到须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注册。

7.本招生简章解释权归我校教务处。

联系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前进东路551号九江学院教务处
邮编:33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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