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农民工法律维权意识调查报告
中国农民工维权成本调查报告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中国农民工维权成本调查报告篇一:农民工维权调查报告关于农民工维权的调查报告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在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开始从土地上解放出来大量涌入城市后出现农民工。
农民工是专指身为在我国具有特定农业户口的工人,从农村进入城市,依靠替雇主工作为谋生手段。
从全国来看,农民工的主体主要以建筑业为主,然后是制造业。
据统计我国的农民工数量在2亿人左右。
改革开放三十年中农民工所作出的贡献是空前的,对gDp贡献率达21%。
在就业体系中已占第二产业的57.6%,商业和餐饮业的52.6%,加工制造业的68.2%,建筑业的79.8%,可见农民工在社会建设体系中已经是不可或缺的一环。
但是在十几年经济建设浪潮中农民工合法权益一直得不到保障,一方面反映了政府和社会对农民工权益保护的淡漠,另一方面也反映了我国法制体系的不健全和农民工维权意识的薄弱。
在这次调查中,男性比例占67.8%,女性占32.2%,已婚人士占71.6%,未婚或者离异的占28.4%。
年龄多集中在20~40岁。
学历多为初中,其中小学及以下的占13.5%,初中学历占52.5%,高中25.1%,大专及以上为8.9%。
这些农民工主要来自安徽省,其次,江苏,贵州,河北的人所占比例也很多,而其务工的城市多为其户口所在的城市。
在打工城市认识的熟人中从事政府机关人员的占10.9%,法律人员占7.4%,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占21.9%,村/居委会工作人员占13.6%,退休干部占9.3%,大学教师占5.4%,中小学教师占14.4%,以上占15.3%,护士占10.1%,民警占9.9%,除实战28%,制造业工人占40.7%,娱乐场所服务人员占29.3%,无业人员则占了25.3%。
一、农民工工作现状(一)工作结构经调查发现,有12.3%的人在国营企业工作,64.6的人在私营企业工作,10.8%的人在事业单位,在欧美企业工作的人数达到3.5%,日韩企业有3.3%,港台企业有4.7%的农民工。
暑期社会实践农民工法律维权调查报告
目录一、调查方法:问卷访谈 (1)二、调查对象 (1)三、农民工法律维权现状 (1)四、提出问题 (4)(一)法律维权意识增强,但是没有深入 (5)(二)担心法律维权的费用 (5)(三)获得法律信息的途径单一 (5)五、对策建议 (6)(一)普法宣传,提高法律意识,扩展法律知识传播途径 (6)(二)依法调整维权程序,及时解决出现问题 (6)六、总结 (7)附录:调查问卷 (7)农民工法律维权发展调研报告农村政治发展作为国家政治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反映一个国家农村民主政治发展的方向、进程和实现的程度与结果,而政治发展动力对农村政治发展的作用和影响产生很大的影响。
我国农村经过农村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和农村乡镇的改革,不仅经济、社会有了巨大的发展,而且政治发展也有了较大进步。
研究当前农村政治发展的现状,关注农村发展,特别是农村的法制建设现状,对于巩固我国农村政治发展成果、推动农村政治发展上新台阶有着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城市化的进程,科技水平的提高,大量的农民除了农时在家劳作,外出进城务工也是农民增加收入的途径,从而形成了一个特殊的阶层,这就是农民工阶层。
阿尔蒙德认为,第三世界国家在向现代民主国家转型的过程中,最大的障碍也许不是某些正式的民主制度的选择问题,而是影响社会成员政治行为方式的落后的政治文化。
正是基于这种想法,此次调查想通过农民工的现状出发,探索农民工法律意识的发展现状,寻求推进中国基层民主建设的农民工的力量。
一、调查方法:问卷访谈本次调查采取问卷调查的方法,根据访谈人员和被访谈人员的回答,进行记录,获取第一手资料。
虽然农民工大部分时间并不在农村,但是因为家庭的缘故,与农村总是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在调研交流期间,发现他们身上的法律维权发展现状。
二、调查对象郯城县实验中学学区改造工地的农民工,样本采集:采取随机抽样调查的方法。
三、农民工法律维权现状农民工作为弱势群体在城里打工时经常会受到不公正的待遇,如拖欠工资等,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农民工的权利意识得到不断强化。
农民工法律观念和维权意识的调查报告
农民工法律观念和维权意识的调查报告实践时间:2013年1月20日~2013年2月20日调查对象:各镇农民工实践地点:湖北省仙桃市调查目的:大力宣传农民工为城市和社会所做的贡献,客观反映农民工的现实状况,让社会公众了解农民工,在社会中尊重农民工,平等对待农民工,主动帮助他们改善生活和工作条件。
调查人:郑颖班级:12级会计电算化指导老师:辛应红关于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调查报告,“农民工”是中国经济社会转型时期的非凡概念,是指户籍身份还是农民,有承包土地,但主要从事非农业,以工资为主要收入来源的人员。
狭义的农民工,一般指跨地区外出进城务工人员,也包括在区域内二、三产业的农村劳动力,本报告的研究范围,主要是跨地区进城务工人员。
农民工的权益保障是中心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对此高度重视,近年来采取多种措施,为维护农民工权益做了大量工作,但由于种种原因,农民工权益保障仍存在诸多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部分农民工采取过激行为的维权事件不断发生,对社会稳定、和谐社会的建立以及经济社会的发展产生了不利影响,本次调查对象是本地的农民工。
一.本镇农民工现状农民工这一时代出现的新的代名词,是中国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变的重要标志,是中国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涌现出的一支新兴的劳动力,也是推动中国经济和社会结构变革的巨大力量。
改革开放以来,亿万农民走出田间、走出农村、进入工厂、进入城市,用他们的双手,用辛勤的劳动和汗水,创造着自己的新生活,创造着中国的现在和中国的未来。
1.本镇农民工的主要特点(1)以自发性外出为主。
目前,农民工外出务工主要依托以亲缘、地缘关系为基础建立起来的社会信息网络,调查统计显示,88%的农民工通过自发方式外出,有组织外出的仅占12%,自发性外出主要靠亲戚朋友介绍或帮助,就业成本低且成功率高,这也与农民工获得就业信息的渠道少,对社会职业中介机构诚信的认同感低有关。
近年来,通过政府或中介机构组织和介绍外出就业的农民工逐步增多,但仍然不是主要渠道。
关于农民工法律自我保护意识调研报告
关于农民工的法律保护意识调研报告团队名称:农民工的法律自我保护意识情况的调研团队团队级别:校级(√)院级()支部级()队长: 滕月队员:乌兰、张博文、潘明、王兆新、安悦然、迟秀颖、田洁敏、于贺伟、张乐所属单位:山东大学机械工程学院09工业工程团支部指导老师:山东大学法律教研室潘昌新副教授二零一一年二月目录中文摘要: (3)一、调查背景 (3)二、调查方式 (3)三、调查结果统计及分析 (4)(一)农民工的年龄结构 (4)(二)农民工的收入情况 (4)(三)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现状 (5)(四)农民工安全保障问题 (6)(五)农民工的维权途径 (6)四、农民工维权法律意识较低的原因 (7)(一)文化素质低,法律知识欠缺 (7)(二)农民工的组织化程度低 (8)五、保障农民工权益和提高农民工维权意识的措施 (8)(一)健全法律法规,建立有效的农民工权益保护体系 (9)(二)强化劳动法律的执法和监察力度 (9)(三)加强对农民工的法律援助 (10)(四)降低农民工的维权成本 (11)(五)增强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提高组织化程度 (11)六、结语 (12)七、附件 (12)关于内蒙古赤峰市农民工维权法律意识调查报告中文摘要:农民工是指在本地乡镇企业或者进入城镇务工的农业户口人员,是我特有的城乡二元体制的产物,是我国在特殊的历史时期出现的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
据相关部门统计,我国农民工的数量大约为2亿人,约占到我国总人口的六分之一。
他们远离家乡和亲人,在城市居住着较差的生活环境,从事着繁重的体力劳动。
他们为现代化的城市建设和城市服务做出了巨大贡献,但却没有享受到城市标准的社会福利待遇,甚至会为经常为了拿到自己应有的报酬和权益而犯愁。
因此,如何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缩小城乡收入差距,既是一个备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也是摆在政府面前需要解决的难题。
关键词:农民工维权法律意识难题一、调查背景近年来,党中央和国务院先后出台《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农民工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旨在提高农民工地位、改善农民工生活状况的规定和措施,这些规定和措施对保护农民工权益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农民工的权利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农民工法律意识的调查报告范文(精选6篇)
农民工法律意识的调查报告农民工法律意识的调查报告范文(精选6篇)当某一情况或事件需要弄明白时,我们必须开展调查以搞清情况,调查结束以后,还需要写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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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法律意识的调查报告1第一章调查的主要说明1.1 调查项目背景调查当前中国农民法律意识的一般情况及其特征,提高农民法律意识的必要性及其方法,最后就农民相对落后的法律意识与当前法律的冲突等提出一些建议。
农民法律意识状况任何是衡量农村法制建设的重要标志。
本次调查报告以河源地区农民为调查对象。
通过调查,分析该地区农民法律意识的现状,以利于提出了推进农村法制化进程的思路,为解决“三农”问题构建良好的法律环境。
1.2 调查目的在遇到纠纷或麻烦时,农民们首先想到的解决方式一般不会用法律来解决,法律方式往往是他们迫不得已的最后一招。
他们经常选择的解决方式往往是找家族内或是村内有威望的人调解。
如果纠纷再大一些,就会去找村干部解决。
在遇到纠纷时选择通过民间调解方式和通过行政方式解决的农民远远多于选择通过法律来解决的。
用法律来保护自己,来维护自身的权利不受侵害在农民的意识中仍然是一片陌生的领域。
总之,不到万不得已,农民们一般不会直接选择通过法律方式来解决纠纷。
相较法律而言,它们似乎更相信人的力量,只要通过人与人之间的协调可以解决的事情就没有必要去通过法律解决。
而且他们相不相信法律还另当别论。
全社会要树立信仰法律的良好氛围。
按照著名法学家苏力的观点,信仰法律并不是一个只要下决心信仰就能信仰的,而是体现为一个过程,或者说是在一系列社会活动、经验、感受之中而达到的“皈依”。
我们不能仅仅靠论辩、靠灌输“法律必须信仰”,“对法律应多些尊重、多些崇拜”,而使人们信仰法律,而必须以实际的法律运作使他们感受到“还是信仰法律好”,感受到法律值得尊重和崇拜。
具体到农民的法律意识,决不是靠法律的严酷与冷峻,也不是靠外力的强迫、压制与威胁。
农民工法律意识调查报告(精选7篇)
农民工法律意识调查报告农民工法律意识调查报告(精选7篇)在某些事情不明真相时,我们必须开展调查以搞清情况,并将探寻到的规律和经验写进调查报告。
如何把调查报告做到重点突出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农民工法律意识调查报告(精选7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农民工法律意识调查报告1调查时间:20xx年3月。
调查地点:农村、乡镇、就业办事处等地方。
调查方式:采用收集材料、电话、网聊、面谈等方式进行调查。
调查目的:了解农民工获取法律知识及法律援助的途径,深入剖析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前言:农民工是我国社会转型过程中的必然产物,大量进城务工的农民成为缩小城乡差别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一支重要的生力军。
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同程度地受到侵犯其主要原因是农民工法律素质普遍较低不懂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针对这一问题我对清涧县的农民工进行了一次深入的调查。
通过调查清涧县外出的农民工在外主要涉及建筑业、餐饮服务、批发零售、车辆修理、轻工业等行业。
一、农民工获取法律知识及法律援助的途径调查显示电视、广播、报刊、杂志这些传统媒体仍然是农民工获取法律知识的主要途径和手段,占到了被调查人数的54.64%。
通过法制宣传橱窗获取法律知识的农民工占到了总数的25.24%,以互联网为载体获得法律知识的农民工只占到了总数的1.6%。
在农民工认为在哪里咨询法律问题比较可靠这一问题上,有48%的人选择了政府相关部门,44%的人选择了法律服务所,33%的人选择了律师事务所,还有13.5%的人选择了熟人介绍。
在有效解决法律问题途径这一项目上,有66.51%的人选择了依法解决,另外还有9.57%的人选择了上访,这说明大部分农民工已有了通过法律手段保护自身利益的法律意识,而少部分把上访作为解决问题的途径,这也符合当前社会的实际。
在农民工是否了解法律援助具体条件的问题上,有84.07%的人选择了了解一些。
有85.64%的被调查者认为,当他们需要法律帮助时很方便或比较方便。
建筑农民工法律维权意识调查报告
建筑农民工法律维权意识调查报告汇报人:目录•引言•农民工法律维权意识现状•农民工法律维权意识问题分析•提高农民工法律维权意识的建议•农民工法律维权意识提升的实践案例•结论与展望01受教育程度较低,导致理解和运用法律知识的能力有限。
文化水平限制生活所迫,部分农民工在面对侵权时选择妥协,以维持生计。
经济压力法律知识在农民工群体中的传播渠道有限,难以普及。
法律制度不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体系不健全,影响农民工维权效果。
用工制度不规范部分企业存在违法用工、拖欠工资等行为,侵犯农民工权益。
法治意识淡薄部分企业管理人员缺乏对法律的敬畏,容易侵犯农民工权益。
02引言调查背景与目的背景介绍建筑农民工的现状,包括工作环境、待遇、权益等方面的问题,阐述法律维权意识的重要性。
目的明确调查的目的,即为提高建筑农民工的法律维权意识,改善其工作环境和待遇,维护其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选择不同地区、不同类型建筑工地的农民工进行调查,确保样本的多样性和代表性。
方法采用问卷调查、访谈、观察等多种方法进行调查,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同时,对调查结果进行统计和分析,得出结论并提出建议。
对象调查对象与方法VS03农民工法律维权意识现状法律知识匮乏大部分农民工对基本的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法了解甚少,甚至完全不知晓。
获取法律知识的途径有限农民工主要通过电视、广播和口口相传等途径获取法律知识,缺乏专业、系统的法律教育。
农民工对法律知识的了解程度工资拖欠问题严重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现象普遍,严重影响其正常生活和权益保障。
安全生产条件不达标部分用人单位忽视安全生产,导致农民工在工作中受伤甚至死亡的事故频发。
劳动合同签订不规范部分用人单位未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或签订的劳动合同内容不规范,导致农民工权益受损。
农民工在务工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很多农民工在遇到法律问题时选择忍气吞声,缺乏通过法律途径维权的意识。
农民工在维权过程中面临诸多困难,如缺乏证据、维权成本高等,导致维权效果不佳。
农民工法律意识的调查报告
农民工法律意识的调查报告农民工法律意识的调查报告随着个人的文明素养不断提升,报告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避免篇幅过长。
为了让您不再为写报告头疼,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农民工法律意识的调查报告,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农民工法律意识的调查报告1我国作为一个农业大国,农村的现代化法治进程直接影响了我国依法治国目标的实现。
而现实是我国农村经济发展落后,农民多数法律意识淡薄,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化国家这一历史性命题面前,农民的法律意识无庸讳言还存在着许多问题。
从总体上讲,我国农民法律意识现状是以淡漠为其表象特征的。
一.农民法律意识淡薄在法治社会中,法律具有最大的权威和最高的效力,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服从法律,严格依法办事。
然而,在广大的农村地区,法律却没有处于至上的位置。
人们不了解也不愿意了解法律,依然倾向于用非法律方式解决问题,农村秩序的型构与维持所需要的具体素材是长期的乡间生活所供给的,诸如“族外交涉”、“差序格局”和“爱有等差”,除非万不得已,它一般不会主动邀请国家正式法律的介入。
与轻法意识“相映成趣”的是,在农民心中既“轻法”又“畏法”。
这不能不说与我国的传统法律文化密切相关。
众所周知,中国古代法律体系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诸法合体,民刑不分”,法律的刑罚化,成为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最鲜明特色。
这种传统法律文化反映到人们的意识观念上,导致了对法律的狭隘认识。
时至今日,仍有老百姓把“被告”视为“罪犯”的同义语,而国家倡导法治,老百姓想到的并不是通过法治,实现权利,而是想到“严打”,要“从重、从快、从严”,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人们对苛刑的畏惧心理。
“知足者长乐,能忍者自安”是我国广大农民的生活格言。
在他们看来,遭遇不幸怨不得别人,而是自己的命苦。
诉讼是道德败坏的表现,为好人所不耻。
虽然,改革开放以来,人们诉讼观念已经有了很大变化,越来越多的人已经不再把打官司看作不光彩的事,遇到纠纷逐渐倾向于诉诸法庭。
工程建筑民工法律法规消费者维权观念调查研究报告_1
工程建筑民工法律法规消费者维权观念调查研究报告创作者:杨调研時间:2018年11月14日调研地址:云南曲靖市马龙区旧县街道社区白塔村马车碧水利枢纽拆迁新项目调查对象:本新项目施工工地全部民工调研目地:伴随着中国经济发展的迅速发展趋势,来大城市打工赚钱的民工愈来愈多,尤其是施工人员,她们沒有文化艺术,沒有一技之长,只有置身蚊子遍地、黄沙漫天的施工工地赚钱养家。
中国统计局2018年4月27日公布的《2017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表明,17年,民工总产量做到28652数万人,比去年提升481数万人,提高1.7%,增长速度比去年提升 0.两个点。
在其中,从业建筑业的民工占有率17.7%。
也许互联网上说她们一天赚的比上班族还多,可是她们赚的全是透现人体换得的救命钱。
而且中国白领每个月都能够准时领取工资,而民工,却不一定可以在年末的情况下取得这一年的救命钱,绝大多数民工的薪水,会被托欠很多月到一年,有的乃至托欠很多年,直到承包人耍无赖,而让救命钱洗劫一空。
对于社会发展对民工这一人群的关注、关心幅度不足的状况,对于历年拖欠工程款被不断托欠及其众多互联网曝光民工一切正常讨薪反被施暴客观事实,对于民工法律法规、消费者维权观念欠缺的现况,为了更好地更强的对民工开展有目的性的法律法规普及化和确保拖欠工程款不会再被托欠的企业愿景的尽快完成及其事后的有关社会保障制度的贯彻落实、有关相关法律法规的扶持和适用。
我们在云南曲靖市马龙区旧县街道社区白塔村的马车碧水利枢纽拆迁新项目的施工工地上对本施工工地的民工进行了此次调研主题活动。
此次调研主题活动关键对于工程建筑拖欠工程款被托欠这个问题对本施工工地的民工进行法律法规消费者维权观念的调研和依规讨薪的法律法规普及化主题活动。
因此次调研主题活动所调研的范畴小、总数少,因此只对此次调研的本施工工地上的职工合理,调查报告仅作参考。
现将此次调研主题活动的結果报告以下:本施工工地上现阶段有民工100多的人,大家对这儿的100人开展了统计调查,在其中,四十岁之上的有65人,四十岁下列的有35人,男工89人,女职工11人,四十岁下列的女职工,0人。
农民法律意识调查报告
农民法律意识调查报告xx年xx月xx日•调查背景和目的•调查方法和样本概况•调查结果概述目录•调查结果详细分析•对策建议•结论01调查背景和目的中国农村社会的现实情况农民的法律意识薄弱,缺乏对法律的了解和认识。
政府和社会各界对于农民法律意识的关注为了推进法治建设,提高农民法律意识,政府和社会各界开展了一系列调查和研究。
调查背景了解农民法律意识的现状和问题。
分析农民法律意识薄弱的原因和影响。
提出提高农民法律意识的对策和措施。
调查目的1调查范围23本次调查范围覆盖了多个省份的农村地区。
调查地域本次调查对象包括农民、村干部、农业企业和农民合作组织等。
调查对象本次调查于2021年开展,历时半年时间。
调查时间02调查方法和样本概况根据研究目的设计问卷,涵盖农民对法律法规的了解程度、法律意识状况等方面。
采用问卷调查法前往农村地区进行调查,与农民进行面对面交流,确保问卷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实地调查调查方法选取多个农村地区为了保证样本的代表性,选取了多个不同地区、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农村作为调查样本。
随机抽样在每个地区采用随机抽样的方法,确保样本的随机性和广泛性。
调查样本来源03信度和效度较高通过对问卷进行信度和效度检验,证明本次调查的信度和效度较高,能够为后续分析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持。
样本代表性01样本数量充足共收集了500份有效问卷,样本数量较为充足,能够较为全面地反映农民的法律意识状况。
02样本涵盖面广本次调查涵盖了不同年龄、性别、教育程度、职业和地区的农民,具有较为广泛的代表性。
03调查结果概述总体法律知识水平较低大部分农民对法律知识了解较少,对法律规定、法律程序等不清晰。
法律知识获取途径有限农民获取法律知识的途径主要依靠传统习俗、经验等,缺乏正式的法律教育和培训。
农民法律知识水平很多农民在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往往不知道如何维权,甚至不敢维权。
维权意识薄弱部分农民对法律权威性、强制性缺乏认识,对法律规定的义务和权利不明确。
关于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调研报告5篇范文
关于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调研报告5篇范文第一篇:关于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调研报告关于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调研报告农民工,主要指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家庭联产承包后,解脱了土地束缚的农村富裕劳动力,在农村中保留了土地和户籍,转移到非农产业,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特殊群体。
重庆市是一个以农业人口为主的新兴直辖市,农村人口多,山地坡地多,外出务工的农民多,是重庆的市情所在。
近年来,我们紧紧围绕“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结合重庆实际,在组建农民工工会、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等方面进行了有益尝试,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当前我市农民工的基本状况农民工是随着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而产生的,并随着我国工业化、现代化进程而不断发展。
当前,我市农民工基本状况和主要特点有:(一)数量规模:人员规模庞大,地域分布广泛截止2005年底,重庆市共有农民工650万人,其中300万人在市内工作,350万人在市外工作。
他们分布在全国各个地区,主要聚集在东部、南部沿海发达城市和中西部矿产资源型地区。
农民工已渗透到各个行业,尤其从事以简单的体力劳动为主的行业。
目前,我市农民工仍以每年40万人的速度递增,已成为与我市职工队伍数量基本持平的就业群体。
从个例看:我市的云阳县有总人口127万,农村人口113万,占89%。
农村劳动力58万,年新增2万。
全县农民工达23万人。
石柱县有农业人口44万,外出务工8.5万,占全县农民人数的5.2%,占农村劳动力人数的21.5%,占农村剩余劳动力的21%。
(二)个体特点:青壮年龄居多,文化水平偏低农民工的年龄构成一般在18—50岁,平均年龄在29—30岁,平均受教育程度为7.5年。
据万州区统计,该区农民工在区外务工的有276660人,而外来务工人员为88562人。
这些农民工年龄均为18—50岁,以青壮年为主,40岁以下的占90%。
文化程度以小学、初中为主,占农民工的74%,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占21.3%。
建筑农民工法律维权意识调查报告
社会组织支持对法律意识有积极影响。如工会、农民 工协会等社会组织提供的法律援助和宣传,能够增强 建筑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
亲朋好友的支持也是提高法律意识的重要因素。当建 筑农民工在维权过程中得到亲朋好友的鼓励和支持时 ,他们更有可能积极寻求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04
提高建筑农民工法律维权意识的 建议和措施
设立企业维权机构
大型企业可设立专门的农民工维权 机构,负责处理农民工的权益纠纷 ,为他们提供法律援助和支持。
社会层面的支持与援助
公益法律援助
鼓励律师协会、法学院校等社会力量,开展针对建筑农民 工的公益法律援助活动,为他们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诉讼 等服务。
媒体监督
媒体应积极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关注建筑农民工的权益问 题,曝光侵害他们权益的典型案例,推动问题的解决。
农民工遇到权益侵害时的应对方式
消极应对
一些农民工在遇到权益侵害时选 择忍气吞声,不去积极维权,往 往是因为缺乏维权意识、害怕报
复或认为维权成本过高。
非正规途径维权
部分农民工可能选择通过非正规 途径维权,如找关系、托人情等 方式,这种方式虽然有时能够解 决问题,但容易陷入更大的法律
风险。
寻求法律援助
工作环境与法律意识的关系
正规就业环境有助于提高法律意识。在正规 建筑企业工作的农民工,由于企业管理规范 ,更容易了解到自己的权益和相关的法律法 规。
不良工作环境可能削弱法律意识。部分建筑 农民工在非法用工、违法分包等环境下工作 ,此类环境往往缺乏权益保护机制,使得农
民工的法律意识难以形成和提高。
社会支持与法律意识的关系
联合法学、社会学、心理学等相关学科,共同深入研究农民工法律 维权意识的提升策略。
【最新】关于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调研报告5篇范文 (2)doc
关于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调研报告5篇范文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实践随着城市建设和经济的快速发展,有力地推动了我区建筑业的蓬勃发展,同时解决了相当一部分农民工的就业问题,提高了他们的生活水平和质量。
但是,由于建筑市场竞争激烈,导致就业压力大以及建筑劳务市场秩序的混乱,绝大多数进城务工的农民只能在非正式市场寻找就业机会,从事“脏、累、粗、险”的工作,农民工权益屡遭侵害,社会保险、福利待遇、文化生活没有保障,建筑工地打架斗殴、盗窃事件时有发生,克扣和无故拖欠工资问题屡屡出现,即侵害了建筑行业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也给社会造成了不安定因素。
农民工的权益是否有保障,是否能够维护好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对创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深远的历史和现实意义,对城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影响巨大。
作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我局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工作中,通过多年的实践和创新,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形成了一些好的做法,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1、推行实名制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外来务工人员的动态管理。
建立健全“谁主管、谁用工、谁负责”的项目经理首问管理责任制,在全区推行实名制管理制度,使工地的现1场管理趋于科学化,实现人员底数清、基本情况清、出勤记录清、工资发放清、进出项目时间清的目标。
针对工地一些外来务工人员道德水准不高、法律意识淡薄的特点,及时调整工作思路,改变以往片面强调事后教育、惩罚的做法,从宣传教育入手,开展事前防范工作,提高广大农民工的遵纪守法意识、治安防范意识、依法维权意识和自觉与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的意识。
2、深入工地,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关注、关爱农民工。
近年来,我局多次联合区司法局、安监局、卫生局、交警二大队,深入工地,走进农民工身边,充分利用农民工业余学校这一平台,广泛开展了送清凉、送健康、送安全和送法律等活动。
通过这些活动的开展,走访慰问辛勤劳动中的农民工,向他们送去了电风扇、毛巾、《农民工法律知识手册》、《安手生产法律教育读本》等书籍,并组织医疗人员到工地为农民工免费检查身体,法律工作者还就酒后驾车的危害、工伤问题、农民工保险缴纳、职工权益依法维护等具体法律适用问题向一线工人进行深入浅出的讲解。
建筑农民工维权调查报告
编码: 09201第六届“郑航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品申报书作品名称:农民工维权调查报告院系(部)全称:土木建筑工程学院个人申报者姓名(集体名称):农民工维权调查团队指导教师:张先忠类别:□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制作与小发明创造B2.申报作品情况(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说明:1.必须由申报者本人填写;2.本部分中的院系(部)团总支签章视为对申报者所填内容的确认。
郑州航院第六届“郑航挑战杯”作品农民工维权调查报告完成人:农民工维权调查团队单位:土木建筑工程学院指导老师:张先忠二○○九年三月十八日农民工维权调查报告一、调查说明1﹑背景随着小城市向中等城市,中等城市向大城市发展,大城市向现代化大都市发展。
越来越多的城市规划方案出台,越来越多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商用建筑,快速开发,使城市面貌焕然一新,城市建筑更加科学,合理,便利,美观。
同时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必然需要大量的廉价体力劳动者——建筑工人。
而这些工人中,绝大多数是农民。
所以中国的农民工为中国的建筑业提供了大量廉价劳动力,他们对繁荣城市经济,建设城市等做出了巨大贡献。
2、调查目的这次调查我们花费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主要为了搞清楚农民工现在的实际状况,核查国家出台的相关政策是否得到具体落实,真实反映农民工的现存状况,为国家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农民工政策法规提供参考。
同时,作为一名当代大学生,作为一名祖国未来的建设者,作为一名劳动人民的儿子,我们深感有必要多多接触社会现实,体察民情、民意,不要把自己封闭在大学的象牙塔中,脱离人民,脱离群众。
我们都是人民的儿子,我们应当时事关注人民疾苦,通过我们的努力,使我们的人民更加幸福,使我们的社会更加和谐,使我们的国家更加富强!3、调查时间2008年7月15日————2008年8月25日4、调查地点第一区: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和郑州航空管理学院第二区:东风路与金水路交叉口附近第三区:黄河路与金水路交叉口附近第四区:花园路与北环路交叉口附近第五区:杨君柳与刘庄附近第六区:北环路与丰庆路交叉口附近第七区:庙里镇附近第八区:建设路与桐柏路交叉口附近第九区:郑上路与西环路交叉口附近第十区:南环路与大学南路交叉口附近5、调查方式访谈调查和问卷调查(为确保问卷数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本次调研采取了现场填写、现场回收问卷的方式,共发放问卷1000份,回收1000份,获得有效问卷915份,回收率与有效率分别为100%和91.5%。
关于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状况的调查报告
关于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状况的调查报告1. 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民工群体在城市中的数量逐渐增加。
然而,农民工在城市工作中常常面临种种困境,他们的合法权益往往难以得到有效保障。
因此,本文通过对农民工的权益保护状况进行调查,旨在分析现状,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以进一步促进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
2. 调查方法我们采用了问卷调查和个别访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调查。
问卷调查主要针对不同地区的农民工进行,包括他们的人口特征、工作状况、权益保障情况等方面内容。
个别访谈则选择了一些农民工代表,深入了解他们在工作中所面临的具体问题以及对于权益维护的期望。
3. 调查结果3.1 农民工的工作状况调查结果显示,大部分农民工在城市从事体力劳动工作,主要集中在建筑、制造、服务行业等。
他们多数从事的岗位属于低收入、重体力劳动的类型,工作时间长、工种较为单一。
3.2 农民工权益保障情况调查结果显示,农民工的权益保障存在一些普遍问题。
首先,很多农民工未能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导致在工资、工作条件等方面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
另外,一些雇主违法扣除农民工的工资,或者将他们安置在劣质的宿舍条件下,导致他们的生活质量下降。
此外,一些农民工被迫加班加点,工作时间过长,却未能得到相应的加班费。
3.3 农民工对权益保障的期望个别访谈中,农民工代表们提到了自己对于权益保障的期望。
他们希望能够得到更加明确的合同保障,确保自己的工资、工时等权益能够得到合理的对待。
此外,他们也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加强对于用工单位的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4. 解决方案4.1 政策的完善政府应出台更加完善的法律法规,明确农民工的权益保障。
同时,政府应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管力度,确保用人单位按照合法合规的标准为农民工提供工作条件和待遇。
4.2 社会组织的参与社会组织应积极参与农民工的维权行动,提供法律援助和咨询服务,帮助农民工了解自己的权益并进行维权。
4.3 教育和宣传应加强对农民工的权益保障知识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使他们能够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
调查报告 建筑农民工法律维权意识调查报告
建筑农民工法律维权意识调查报告作者:杨调查时间:xx年11月14日调查地点:云南省曲靖市马龙区旧县街道白塔村车马碧水库搬迁项目调查对象:本项目工地所有农民工调查目的: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来城市打工的农民工越来越多,尤其是建筑工人,他们没有文化,没有一技之长,只能置身于蚊虫满地、尘土飞扬的工地养家糊口。
国家统计局xx年4月27日发布的《xx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显示,xx年,农民工总量达到28652万人,比上年增加481万人,增长1.7%,增速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
其中,从事建筑行业的农民工占比17.7%。
或许网络上说他们一天赚的比白领还多,但是他们赚的都是透支身体换来的血汗钱。
并且白领阶层每个月都可以按时领到薪水,而农民工,却不一定能够在年底的时候拿到这一年的血汗钱,大部分农民工的工资,会被拖欠好几个月到一年,有的甚至拖欠好几年,直至包工头耍赖,而让血汗钱不翼而飞。
针对社会对农民工这个群体的关心、关注力度不够的现象,针对历年来农民工工资被频频拖欠以及诸多网络爆光农民工正常讨薪反被殴打事实,针对农民工法律、维权意识薄弱的现状,为了更好的对农民工进行有针对性的法律知识普及和保证农民工工资不再被拖欠的愿景的尽早实现以及后续的相关社会福利的落实、相关法律法规的帮扶和支持。
我们在云南省曲靖市马龙区旧县街道白塔村的车马碧水库搬迁项目的工地上对本工地的农民工展开了本次调查活动。
本次调查活动主要针对建筑农民工工资被拖欠这个问题对本工地的农民工展开法律维权意识的调查和依法讨薪的法律知识普及活动。
因本次调查活动所调查的范围小、人数少,所以只对本次调查的本工地上的工人有效,调查结果仅供参考。
现将本次调查活动的结果汇报如下:本工地上目前有农民工100多人,我们对这里的100人进行了抽样调查,其中,40岁以上的有65人,40岁以下的有35人,男工89人,女工11人,40岁以下的女工,0人。
他们大部分已经从事建筑装修多年,并且90%以上的人从事过瓦工、泥工、钢筋工、水电工、涂料工、模板工这六种工种中的两种以上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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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农民工法律维权意识调查报告
现将本次调查活动的结果汇报如下:
本工地上目前有农民工100多人,我们对这里的100人进行了抽样调查,其中,40岁以上的有65人,40岁以下的有35人,男工89人,女工11人,40岁以下的女工,0人。
他们大部分已经从事建筑装修多年,并且90%以上的人从事过瓦工、泥工、钢筋工、水电工、涂料工、模板工这六种工种中的两种以上工种。
问起他们是否能够按月、足额的发放工资,他们似乎觉得这很不可思议。
所有人都没有在工地上按月、足额的领取过工资。
一般情况下,他们只是在平时支取一些生活费、家庭必须的开支,这样算下来,男工每月要支取三四百的烟钱,生活用品以及家庭开支要两三百,女工因为不抽烟和社交应酬很少,所以支款比较少。
但是在孩子开学的那段时间,无论哪级的老板,都会给下面的农民工多一些支款,让他们去交孩子的学费。
毕竟所有的农民工朋友都对孩子的教育问题比较重视,因为大部分的农民工朋友的受教育程度都不高。
中秋节的时候,也会多给一些支款,让农民工回家和家人团聚。
除此之外,平时再无更多的支款,按时并且足额的发放工资,对他们而言就是天方夜谭。
有时候,甚至家里的老人或者孩子生病了,都不能支取到薪水去给他们看病。
农民工小杨是个涂料工,干过建筑工地上的所有工种,在2021年6月的时候,他孩子的妈妈生病了,却没有钱去医院看病,他去找工头支钱,费尽心机、磨破嘴皮却一无所获,一分钱都没有支取到。
最后只能去借了高利贷。
那些高利贷,让他们夫妻俩人节衣缩食的还了整整一年。
农民工小郭,是个水电工人,他说,在202120年10月的时候,他女儿生病了,在家带孩子的老婆没有钱带孩子去医院,就只能带着孩子来工地上找他。
他随后就去找工头支钱,却屡屡被拒,直到他老婆带着孩子来工地找他拿钱给孩子看病的第二天晚上,包工头还是没有拿钱给他,所以,老实巴交的小郭,就与黑心包工头发生了言语冲突和肢体冲突。
农民工唐师傅,今年50多岁了,在建筑工地上摸爬滚打了二十多年。
问及是否被拖欠过工资,他老泪纵横。
三年前,她七十多岁的老母亲生病了,从小病漫延成大病已经一个多月了。
只因为他出门在外、在外架上面做架子工,所以家人隐瞒了老母亲生病的情况。
直到因为没有钱去看病甚至去买药,病情严重了之后,家人才告诉了他。
回到家之后,就火急火燎的带老母亲去看病,到了医院一系列检查之后才发现,一个普普通通的小感冒,已经被拖成了大病,需要住院治疗。
于是,唐师傅就给包工头打电话,说明情况后要求结算自己的所有工资,去给老母亲看病。
但是黑心包工头坦言,没有在春节前结清所有工资的先例,所以不能给唐师傅结算工资。
但是唐师傅说,上一年跟那个包工头做的工资,也没有结算清,要求结清上一年的工资。
可是包工头又说,工资只要上一年的春节前夕没有结清的话,就要等到下一年的春节前几天,才能被结算。
因此,唐师傅并没有从包工头哪里讨得一分钱的薪水,直到自己年迈的老母亲因为病情拖得太久且无钱医治,导致了更严重的后果之后,包工头才极不情愿的给他结算了工资。
通过本次调查活动,我们得知,虽然国家已经出台了很多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的很多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但是因为没有被彻底的贯彻和实施,所以依旧存在很多的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现象。
并且那些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因为受教育程度不高,依法维权的法律意识淡泊,在这么多的欠薪事实和讨薪事件中,没有一位农民工朋友想过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更没有人付诸行动。
意见建议:
通过本次调查活动,我们总结了一下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根本原因,也初步给出了一些建议,供各位农民工朋友作参考。
其实在一开始的时候,各位农民工朋友的确应该跟用人单位或者是小老板签署一个字迹,写明工作期间的薪资待遇问题再去上班。
虽然现在绝大多数的用人单位或者是小老板不会与工人签署那样的一个字迹。
在正常情况下,我们大部分民工都是通过熟人介绍了去干活,或者就是跟自己的熟人去干,在工价这方面往往都会有一个约定成俗的市场价,大部分的老板还是会按照市场价给工人开工资的。
像在这些讨薪事情中所遇到的那些黑心包工头,除去已经曝光的,依旧大有人在。
虽然不是每个包工头都会恶意欠薪,但是每遇到一个,就会给我们底层工人以及自己的家人的日常工作、生活、学习带来一些影响和不愉快。
所以,我们提醒广大的农民工朋友:
其一,在自己选择跟着那个老板干活的时候,一定要擦亮自己的眼睛,同时在谈判之初、干活之前,就一定要谈好福利待遇的具体问题,并作下相关字迹和证据,微信聊天记录、短信记录以及通话录音和谈话视频,都可以在法庭上作为有力的证据,所以我们要及时的截屏保存相关聊天记录和保存下相关视频和音频。
其二,在干活期间,要保留自己在那个工地、跟那个老板干过活的证据。
比如拍照、摄像、录音等。
以免人走之后或者是工地完工之后老板拒不承认自己曾经应允过的福利待遇甚至是否认自己曾经他那里干过活。
其三,在外面主动离开老板或者工地完工被迫散伙的时候,应该跟老板兑一下工天,算好支款和结余,并商定好给付剩余工资的具体时间,如果可以的话,要求欠薪老板给自己写个欠条,写明做工多少天、多少钱一天、加班多少小时、每加班一小时算多少钱,总共加班多少小时、合计多少钱,以及支款金额、剩余金额等等,并签字、按手印和盖章。
其四,在工地主动离开或者有事需要请假多日的时候,一定要跟老板说明情况,好聚好散、来去都要保持自己一个优雅的姿态。
其五,作为投资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一定要严格把控底层小包工头的个人品德和经济实力,不要让跟着小包工头在一线干活的底层民工辛辛苦苦干一年,却被小包工头克扣工钱,甚至是耍赖不给。
从而影响了自己单位的声誉和社会影响力。
其六,社会保障单位、公检法以及各级政府,应该出台更多、更好的能够落实到底和贯彻到位的相关的政策法规以及保障措施。
从源头、从根本上杜绝和消灭层层分包、层层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
并且从上至下、从里到外要彻底的消灭和打击长期拖欠、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那些个人和单位。
其七,及早的彻底实行农民工月薪制,上至国营的建筑集团,下至农村小型建筑的施工队队长,都应确保每个月都按时足额的发放农民工工资,建立相关的、具体的法律法规,对恶意欠薪、长期欠薪的人严惩不贷,并对不具备相关资质的建筑单位以及施工人员实行工程承包的管控制度,采取拒绝下包的措施。
其八,下级建筑单位以及施工人员,在承包工程的时候,应评估好风险,并确认上级发包单位具备相关资质和相关资金实力、建设实力。
其九,所有人都应该重视农民工这个问题,因为农民工讨薪、农民工失业等等,这已经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了,我们不能掩耳盗铃、自欺欺人。
否则,当雪崩的时候,没有一片雪花,会是完整的。
介绍有风险,打工需谨慎。
了解了这么多欠薪、讨薪事件之后,从此我们希望广大的农民工朋友能够学会去考察一个老板的品质和信誉。
雇佣关系,是最基本的合作关系,只有双方都拥有良好的信誉、都能够诚信和妥协一点,雇佣关系才能够实现最终的合作共赢。
最后,我们希望,天下所有的农民工兄弟,从此都不再踏上讨薪的这条路。
对于工资已经被拖欠的农民工朋友,我们建议:
一、要冷静理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享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根据住建部门的意见,从2021年11月12日起,将在全国启动“建筑工人信息管理平台”,届时,建筑工人群体必须进行实名登记,同时接受基础技能培训,否则将不被允许进入施工现场。
建筑企业雇佣未实名、未接受基础技能培训的务工人员,算作违规行为,要接受一定的处罚。
建筑企业需在施工现场配置打卡设备、APP等。
务工人员将基础信息、培训信息登记在平台上,建企有用工需要时,可自行组建建筑队。
工人实名制后,企业就必须和工人签订正规劳动合同,拖欠工资是不可能的。
同时,建筑企业必须申报工资扣缴明细,五险一金呼之欲出。
二、要学会用法律维权。
如果工资被拖欠了,可以向各地劳动执法部门举报,劳动部门的执法监察人员会帮助协调解决,也可以到各地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去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不服,也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强制执行,如果掏不起打官司的钱,也可以申请减免诉讼费。
总之要借助政府、法律的帮助,获得应得的报酬。
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已要求各地,重视对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保护。
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重点应着眼于恶意拖欠、克扣农民工工钱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责令用人单位补清所拖欠的工资,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据了解,部分省市的劳动部门已下狠力加强劳动执法监察,特别对拖欠农民工资的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