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版七下强项令教材全解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6 强项令

鄂州市一中杨芳

课题精解

范晔(398—445)字蔚宗,小字搏。顺阳(今河南淅川县东)人。南朝宋著名史学家、文学家。宋左光禄大夫范泰之子。曾任秘书丞、新蔡太守和尚书吏部郎。官场多磨,后因事被杀。《宋书》本传称他:“博涉经史,善为文章,能隶书,晓音律。”任宣城太守时,曾博采魏晋以来各家关于东汉史实的著作,删繁补略,撰成《后汉书》纪传九十卷(十志未及完成),为我国史学名著。北宋时,人们把晋司马彪《续汉书》八志三十卷与之合刊,成今天《后汉书》。范晔所写纪传,笔势纵放,词句绮丽凝炼,颇具骈文句法,其中一些人物形象也刻画得真切感人。名篇有《班超传》、《张衡传》、《范滂传》等。尤擅长论赞,如《皇后纪论》、《二十八将传论》、《宦者传论》皆为名篇。又于纪传中收录大量政论、辞赋、使该书兼具一代文章总集的性质。另其《狱中与诸甥侄书》一文,自述写作甘苦,提出文章“以意为主,以文传意”的主张,反对“事尽于形,情急于藻,义牵其旨,韵移其意”的形式主义。他是南朝时较早注意声律、文笔问题,具有进步文学主张的作家之一。

题目解说

董宣是东汉(公元25年~公元220年)一个执法严格的官员,被刘秀赏赐了一个好听的名字“强项令”,意思是脖子刚强、不肯低头的县令。他为官正直廉洁,秉公执法,不畏权势,不仅赢得了汉光武帝刘秀的信任,敢于大胆任用他,而且也受到当时人们的称颂。他的事迹被写进了《后汉书·酷吏列传》,流传至今。

相关资料

《后汉书》是一部记载东汉历史的纪传体史书。全书包括十纪,八十列传及八志,记载了从王莽起至汉献帝止共一百九十五年的史实。其中,本纪和列传的作者是南朝刘宋时的范晔,志的作者是晋朝的司马彪。

范晔在撰写《后汉书》以前,已经有许多后汉书流传。其中,主要的有东汉刘珍等奉命官修的《东观汉记》、三国时吴国人谢承的《后汉书》、晋司马彪的《续汉书》、华峤的《后汉书》、谢沈的《后汉书》、袁山松的《后汉书》,还有薛莹的《后汉记》,张莹的《后汉南记》、张璠的《后汉记》、袁宏的《后汉记》等。范晔的《后汉书》,就是在这些后汉书的基础上撰写出来的。

《后汉书》自有其特点。从体例上看,与《史记》和《汉书》相比,有一些改进。在本纪方面,它不同于《汉书》的一帝一纪,而是援引《史记·秦始皇本纪》附二世胡亥和秦王子婴的先例,在《和帝纪》后附殇帝,《顺帝纪》后附冲、质二帝。这既节省了篇幅,又不遗漏史实,一举而两得。在皇后方面,改变了《史记》与《汉书》将皇后列入《外戚传》(吕后除外)的写法,为皇后写了本纪。这样改动,符合东汉六个皇后临朝称制的史实。

课文内容精解

1.生字正音

晔(yè)骖乘(cān)(shèng)箠(chuí)楹(yíng)敕(chì)枹(fú)斛(hú)2.字形辨析

晔—烨—桦敕—赦枹—抱

3.难词释义

及:等到。

骖乘:陪乘。骖,三匹马驾一辆车。

数.主之过:责备,列举罪状。

因.格杀之:于是。

诉:控告。

征:征召。汉代通过征辟选拔官员,即根据地方官的举荐,征召有德才的

人出任某个官职。

洛阳:在今河南洛阳,为当时的首都。

不须:用不着。须,等,等待。

钱三十万:三十万枚钱。

豪强:指依仗权势横行不法的人。

斛:古代量器,容十斗。

乘:shèng量词。

语段精解

董宣,字少平,陈留圉人也。……后特征为洛阳令。时湖阳公主苍头白日杀人,因匿主家,吏不能得。及主出行,而以奴骖乘。宣于夏门亭候之,乃驻车叩马,以刀画地,大言数主之失,叱奴下车,因格杀之。[句解:写出董宣的机智与刚直不阿]主即还宫诉帝。帝大怒,召宣,欲箠杀之。宣叩头日:“愿乞一言而死。”帝曰:“欲何言?”宣曰:“陛下圣德中兴,而纵奴杀良人,将何以理天下乎?臣不须箠,请得自杀。”即以头击楹,流血被面。[句解:体现出董宣的勇敢]帝令小黄门持之,使宣叩头谢主,宣不从,强使顿之,宣两手据地,终不肯俯。主曰:“文叔为白衣时,臧亡匿死,吏不敢至门。今为天子,威不能行一令乎?”帝笑曰:“天子不与白衣同。”因敕:“强项令出!”赐钱三十万。宣悉以班诸吏。由是搏击豪强,莫不震栗。京师号为“卧虎”。歌之曰:“袍鼓不鸣董少平。”

译文董宣,字少平,陈留郡圉地(在今河南杞县)人。……后来被特例征召为洛阳县令。当时湖阳公主的家奴白天杀了人,因为藏匿在公主家里,官吏无法抓捕。等到公主出门,而用这个家奴陪乘,董宣在夏门外的万寿亭等候,拦住(公主的)车马,用刀圈地,大声数说公主的过失,呵斥家奴下车,接着便把家奴打死了。公主立即回到宫里向光武帝告状。光武帝极为愤怒,召来董宣,要用鞭子打死他。董宣磕头说:“希望乞求说一句话再死。”光武帝说:“想说什么话?”董宣说:“皇帝您因德行圣明而中兴复国,却放纵家奴杀害百姓,将拿什么来治理天下呢?臣下我不等鞭子打,请求能够自杀。”当即用脑袋去撞击柱子,(顿时)血流满面。光武帝命令小太监扶着董宣,让他磕头向公主谢罪,董宣不答应,(光武帝命小太监)强迫他磕头,董宣两手撑地,一直不肯低头。公主说:“过去弟弟做百姓的时候,隐藏逃亡犯、死刑犯,官吏不敢到家门。现在做皇帝,威严不能施加给一个县令吗?”光武帝笑着说:“(做)皇帝和(做)百姓不一样。”当即命令:“硬脖子县令出去!”赏赐三十万钱。董宣把它全部分给手下众官吏。从此捕捉打击依仗权势横行不法之人,没有谁不害怕得发抖。京城称之为“卧虎”。歌颂他说:“没人击鼓鸣冤的是董宣。”

段解:本文重点记叙了董宣的一件事,突出了他不畏权贵、秉公执法的精神。文章先交代事件的起因:湖阳公主的家奴“白日杀人,因匿主家,吏不能得”。接着介绍事件的发展:董宣找准机会,“格杀”家奴。紧接着写事件的高潮:公主告状,董宣痛陈杀奴的理由;光武帝命董宣向公主谢罪,董宣宁死不从。最后叙述事件的结局:光武帝明白个中道理,重赏董宣。文章虽然不长,但将事件的起因、发展、高潮、结局叙述得非常清楚。

在县五年。年七十四,卒于官。诏遣使者临视,唯见布被覆尸,妻子

对哭,有大麦数斛,敝车一乘。[句解:极写董宣的廉洁]帝伤之,日:“董宣廉洁,死乃知之。”以

宣尝为二千石,赐艾绶,葬以大夫礼。

译文(董宣)当了五年洛阳县令。七十四岁时,死在任上。(光武帝)召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