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意见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残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二 、 全 残 疾 人 社 会 保 障 制 度 , 高 残 疾 人 社 城镇 贫困残疾人个体 户缴纳 基本养老保 险费补贴 健 提 会 保 障 水 平
政策 ,落 实重 度残疾 人参加城镇居 民基本 医疗保
一
设 与经济 社会 发展 水平 相适 应 , 保基 本 、 广覆 盖 、
、
重 要 意 义 、 导 原 则 和 目标 任 务 指
多层 次 、 可持 续 : 坚持将残疾人 “ 两个体 系” 纳入 我
改革开 放 以来 .随着 我省经 济社会 的不断 发 省总体社会 保 障和公 共服务体 系 。并予 以优先 发
度性保 障 , 生活状况进 一步改善 。 2 2 年 , 到 0 0 残疾 教育学校 职业高 中班 就读 的残疾学 生也应享受 国
人“ 两个 体 系” 加完 备 , 障水平 和 服务能 力 大 家助学 金 ; 更 保 实现残疾 人免 费接受 中等职业 教育 。
幅度提 高 , 残疾人 都能得到基 本公共服务 , 实现 残
机制。
全 面实 现 残 疾 学 生 免 费 义 务 教 育 .普 通 高 校
“ 两个体 系 ” 设 的 目标 任务 是 : 2 1 建 到 0 5年 , 全 日制本专科 在校生 中残疾人家庭子 女及家庭 经 建立起 残疾人 “ 两个 体系 ” 本框 架 。 残疾 人基 济困难 的残疾 学生和 中等职业学校一 、二年级 在 基 使 本生活 、 医疗 、 康复 、 育 、 业等基本需求 得到制 校 生 中残 疾 学 生 要 全 部 享 受 国家 助 学 金 :在 特 殊 教 就
( ) 落 实 残 疾 人 社 会保 险 补 人享 有基本生 活保 障 ,人人享有 基本 医疗 对符合 条件的贫 困残疾 人参加社会 保险按规定 给
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
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是指为满足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需求,保障残疾人参与社会活动的权利和利益,国家或地方制定的一套具体、明确的服务标准。
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的建立旨在促进社会公平与公正,实现残疾人的平等参与与和谐发展。
一、基本服务内容: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包含以下基本服务内容:1.康复服务:包括康复评估、功能训练、辅助器具配备、康复辅助服务等,旨在提升残疾人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参与能力。
2.医疗服务:包括常见疾病的诊疗、长期护理、药品配备等,保障残疾人获得及时有效的医疗服务。
3.教育服务:包括特殊教育、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等,确保残疾人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利。
4.就业服务:包括职业培训、就业援助、职业介绍等,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实现自给自足。
5.社会保障服务:包括残疾人生活补贴、残疾津贴、失业保险等,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需求。
6.交通出行服务:包括无障碍交通设施建设、残疾人运输服务等,提供便捷、安全的交通出行条件。
7.文化娱乐服务:包括无障碍文化设施建设、文体活动组织等,促进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
8.社区服务:包括社区日间照料、社区康复站、社会志愿服务等,为残疾人提供居家养老、康复社交等服务。
二、服务标准: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应明确以下服务标准:1.服务对象:明确残疾人的界定和分级标准,以确保服务能够覆盖不同类型和程度的残疾人群体。
2.服务内容:明确各项服务内容的标准、范围和数量,确保服务质量和服务效果。
3.服务过程:明确服务的流程和程序,确保服务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4.服务期限:明确服务的提供期限,保证服务的及时性和连续性。
5.服务质量:明确服务质量评估的标准和方法,对服务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服务质量和效果。
6.服务机构:明确提供服务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标准,包括康复中心、医疗机构、学校、社区志愿者组织等。
7.服务经费:明确服务经费的来源和投入标准,确保服务的可持续性和稳定性。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字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残疾人保护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2011年)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0〕19号)和广西党委政府《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桂发〔2009〕6号), 5月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了自治区残联等十六个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1]68号),出台了加快推进广西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的系列政策措施:一、保障残疾人的基本生活。
对重度残疾,一户多残、老残一体、智力和精神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的低保对象,按照“分类施保”给予倾斜,重点照顾;有条件的地方,可对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收入的重度残疾人单独施保。
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后生活仍有困难的残疾人家庭,采取其他救助措施保障其基本生活;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抚养)人和法定赡养(抚养)人无赡养(抚养)能力的残疾人,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给予全额救助。
二、保障残疾人的基本住房。
保障性住房要对低收入残疾人家庭做出安排,并优先解决残疾人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对符合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城市残疾人家庭,优先安排配租、配售,并在选择房源、楼层等方面给予照顾。
对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贫困和重度残疾人家庭,市、县人民政府在发放租赁补贴时给予优先照顾。
将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优先纳入住房补助范围,适当提高住房补助标准,减免建房相关规费;优先将农村贫困残疾人无房户、危房户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范围并予以重点保障。
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
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摘要:1.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的重要性2.我国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的现状3.推进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设的措施4.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对残疾人事业的意义正文:一、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的重要性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是指为残疾人提供无障碍、平等、全面、有效的基本公共服务的一套规范和标准。
残疾人作为我国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享有平等的基本公共服务权利。
建立和完善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是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和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的重要手段,也是体现社会公平、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
二、我国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的现状近年来,我国在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目前,我国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主要存在以下问题:1.服务标准不统一。
目前,我国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尚不健全,各地区、各部门制定的标准不一致,导致服务质量参差不齐。
2.服务内容不完善。
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中的部分服务项目尚不健全,无法满足残疾人多样化、个性化的需求。
3.服务保障不到位。
部分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不完善,专业人才短缺,导致服务质量难以保证。
三、推进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设的措施为推进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我国应采取以下措施:1.建立健全标准体系。
制定和完善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国家标准,形成统一、完善的标准体系,提高服务质量。
2.完善服务内容。
根据残疾人的需求,拓展和完善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中的服务项目,提高服务水平。
3.加强服务保障。
加大投入,加强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高服务设施设备的水平;加强人才培养,提高服务人员的专业素质。
四、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对残疾人事业的意义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对残疾人事业具有重要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有利于保障残疾人的基本生活。
通过建立完善的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可以保障残疾人享有基本的生活保障,提高生活质量。
【县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怎样为残疾人服务
【县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怎样为残疾人服务县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为加强残疾人公共服务供给,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张家口市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现制定我县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标准。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残疾人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残疾人社会建设,把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作为公共产品,保持公共性、基础性、实效性和可行性服务属性,适应残疾人生活和发展需要。
积极增加公共服务供给,提供公共服务产品,着力加强制度创新,强化公共产品输出,满足残疾人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为建立和谐、文明、进步的残疾人生产关系提供政策保障。
二、指导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发展,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要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建立残疾人需要的、欢迎的、满意的公共服务。
坚持政府主导,公益为主,明确政府主体责任,建立公共财政支持制度,制定长期稳定的专项残疾人服务政策措施。
坚持统筹兼顾,强化公平,统筹城乡之间残疾人事业发展、统筹不同残疾类别、不同困难程度残疾人,分别给予个性化服务。
坚持优先保障,施以特惠,优先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医疗康复、教育、就业、扶贫、文化体育、无障碍、维权等基本服务的供给。
三、主要目标加强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建设,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合理配置公共服务资源,逐步构建城乡服务一体化、服务主体多元化、服务形式多样化、服务模式本土化、服务队伍专业化的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为残疾人提供满意的服务要求。
到20XX年,健全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使残疾人的基本生活、医疗、康复、教育、就业、文化体育等基本需求得到制度性保障。
四、保障措施(一)建立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机制。
强化公益基础性服务,加强政策倾斜,加大资金投入,建立满足残疾人需求公共服务平台。
推进城乡均等化,逐步打破城乡界限,以服务半径、服务人口为依据,引导城市优质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推进城乡残疾人公共服务一体化和服务均等化。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乡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8.18•【字号】新政办[2011]108号•【施行日期】2011.08.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残疾人保护正文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2011]10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新乡市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八月十八日新乡市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在部分市县率先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0〕109号)、《河南省2011年度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指导意见》(豫残两建〔2011〕1号)、《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的实施意见》(豫文〔2009〕80号)和《中共新乡市委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的实施意见》(新文)〔2010〕120号)文件精神,为确保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顺利推进,逐步达到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工作标准,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坚持以人为本,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坚持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坚持民生政策更多地向残疾人群体倾斜,着力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持立足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加强组织建设。
二、目标任务到2012年年底,辉县市、新乡县2个县(市)率先建立残疾人“两个体系”基本框架,达到《河南省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标准》;到2015年年底,其他县(市)、区建立残疾人“两个体系”基本框架,达到《河南省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标准》。
残疾人指导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残联等部门和单位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残联等部门和单位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1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中国残联、教育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中央宣传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司法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文化部、人民银行、扶贫办《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二○一○年三月十日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中国残联教育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中央宣传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司法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文化部人民银行扶贫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发〔2008〕7号)明确要求,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加强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缩小残疾人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实现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以下简称“两个体系”)建设,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重要意义、指导原则和目标任务(一)重要意义。
我国有8300多万残疾人,直接影响2.6亿家庭人口。
改革开放以来,残疾人社会保障与服务状况得到了明显改善,但还存在着体系不完备、覆盖面较窄、城乡区域差别较大、投入不足、服务设施和专业人才队伍匮乏等问题,难以有效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特殊困难和基本需求。
残疾人是一个数量众多、特性突出、特别困难的社会群体,是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的重点人群。
推进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是中发〔2008〕7号文件的核心内容,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帮助残疾人改善基本生活条件、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实现残疾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根本举措。
XX市残疾人全周期服务管理系统项目建设意见
XX市残疾人全周期服务管理系统项目建设意见一、项目概述本项目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弱有所扶,以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残疾人共同富裕为主题,以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为主线,保障残疾人平等权利,增进残疾人民生福祉,不断满足残疾人美好生活需要。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数字化改革门户-数字社会综合应用门户-智慧助残建设,疫情管控、致残监管应用场景建设,一地创新全省共享关键小事智能速办场景建设。
一、总体设计要求(一)设计原则本项目紧紧围绕数字化改革总目标,按照“一地创新、全省共享”的原则,打造健壮稳定、集约高效、自主可控、安全可信、开放兼容的平台,依托基础设施、数据资源、应用支撑、业务应用、政策制度、标准规范、组织保障、政务网络安全“四横四纵”八大体系,以“X里办”、“X政钉”两大终端为依托。
(二)技术开发要求1.技术路线系统应采用主流的SpringCloud微服务架构,后端开发采用现今最流行、最成熟的springboot和springMVC框架,前端使用Vue.js技术。
支持跨平台、跨数据库应用,兼容Linux,Windows等多种操作系统平台,应用主流成熟中间件产品进行系统设计,保证系统技术路线先进、可行、合理、成熟。
2.性能要求(1)稳定性指标1. 系统能长时间稳定、可靠运行;2. 系统具备负载均衡的能力,无单点故障,确保数据不因意外情况丢失或损坏,确保数据实时安全;3. 系统有效工作时间:不少于99.9%;4. 系统故障平均间隔时间:不少于180天;5. 系统单次故障恢复时间:不超过24小时。
(2)吞吐量指标1. 最大用户数:不少于2000个;2. 同时在线用户数:不少于500个;3. 并发用户数:不少于100个。
(3)响应速度指标1. 简单事务处理(包含各类信息录入、修改、查询业务、主要页面平均响应时间等)≤5s;2. 复杂事务处理≤30s;3. 各类固定统计报表形成时间:≤30s。
推进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实施情况汇报
推进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实施情况汇报XX区残联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残联的业务指导下,以各乡、街道为依托,认真履行“代表、服务、管理”的职能,充分调动各乡、街道残联工作人员及残疾人专职委员的积极性、能动性,大力推进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现将20XX年度目标任务实施情况汇报如下:一、20XX年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工作目标和工作内容工作目标。
按照平等、参与、共享、可持续的原则,以贫困残疾人、农村残疾人和残疾儿童为重点,优先发展社会急需、受益面广、效益好的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增强供给能力,建成更加完备、覆盖城乡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基本实现残疾人“生活有保障、康复有条件、在家有照料、出行无障碍”,缩小“残健”和“城乡”差距,使我区残疾人事业在保障水平、服务能力、社会环境和权益维护等方面走在全市前列。
工作内容。
包括教育、劳动就业服务、社会保险、基本社会服务、基本医疗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基本住房保障、公共文化、公共体育、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基本公共安全、公共交通、基本公共环境等领域的基本公共服务,积极推进我区残疾人基本服务体系建设,为残疾人提供适合其特殊需求的基本公共服务,营造尊严体面、平等参与、包容共享的社会环境,为残疾人生活和发展提供稳定的制度性保障。
二、20XX年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目标任务实施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工作1、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行优先安排,重点帮扶的政策保障和重点倾斜的待遇保障,着力实施贫困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民生工程,将低保内四级残疾人纳入救助范围并按照三级残疾人救助标准予以救助,在解决城乡残疾人低保问题的工程中,通过与民政等部门协调,在同等条件下对残疾人优先照顾,按照“低门槛、高标准、广覆盖”的原则,推动我区城乡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全部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全区现有XX91户贫困残疾人享受到低保,保障了困难残疾人的基本生活。
2、残疾人城乡社会保险工作区残联加强检查和监督,确保用人单位给予城镇残疾职工购买基本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实施残疾人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财政补贴政策,目前我区共有1002名残疾人参加了养老保险,2300名残疾人参加了医疗保险,同时我区实施贫困精神病患者服药补助项目,将符合条件的城乡贫困残疾人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将居民医保、新农合0—XX岁脑瘫、听力语言障碍、智力障碍、孤独症儿童门诊费用纳入按病种定额补偿范围。
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_百度(精)
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中国残联教育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中央宣传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司法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文化部人民银行扶贫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发〔2008〕7号)明确要求,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加强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缩小残疾人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实现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以下简称“两个体系”)建设,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重要意义、指导原则和目标任务(一)重要意义。
我国有8300多万残疾人,直接影响2.6亿家庭人口。
改革开放以来,残疾人社会保障与服务状况得到了明显改善,但还存在着体系不完备、覆盖面较窄、城乡区域差别较大、投入不足、服务设施和专业人才队伍匮乏等问题,难以有效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特殊困难和基本需求。
残疾人是一个数量众多、特性突出、特别困难的社会群体,是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的重点人群。
推进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是中发〔2008〕7号文件的核心内容,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帮助残疾人改善基本生活条件、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实现残疾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根本举措。
当前,国家正在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加大投入,加快推进,务求实效。
(二)指导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坚持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保基本、广覆盖、多层次、可持续;坚持将残疾人“两个体系”纳入国家总体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体系,并予以优先发展;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重点保障与特殊扶助相结合,一般性制度安排与专项制度安排相结合;坚持统筹兼顾,把解决当前突出问题与完善制度体系相结合;坚持资源共享,充分依靠现有公共服务体系和保障制度为残疾人服务;坚持分类指导,促进城乡区域均衡发展;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政策理论研究,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和基本制度,构建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的长效机制。
残协建设发展思路及意见建议
残协建设发展思路及意见建议残疾人联合会是我国残疾人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发展残疾人联合会是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要手段之一。
以下是关于残协建设发展的思路及意见建议:1. 加强残疾人权益保障,建立健全服务体系残疾人联合会应当始终站在残疾人权益保障的最前沿,积极参与制定和推动残疾人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
在服务体系建设方面,应当加强与政府、社会组织等机构的协作,建立健全残疾人服务网络,提高残疾人服务的质量和覆盖面。
2. 推进残疾人就业创业,提高生活质量残疾人就业创业是残疾人脱贫致富的有效途径之一,残疾人联合会应当积极推进残疾人就业创业工作,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机会和创业支持,提高残疾人的生活质量和自主能力。
3. 加强残疾人教育,提升残疾人素质残疾人教育是残疾人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残疾人联合会应当积极推进残疾人教育工作,加强残疾人基础教育、职业培训、文化娱乐等方面的服务,提升残疾人的文化素质和生活水平。
4. 引导残疾人积极参与社会活动残疾人联合会应当引导残疾人积极参与社会活动,推动残疾人融入社会,增强残疾人的社会认同感和归属感。
同时,应当加强残疾人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能力的培养,提高残疾人的自我发展能力。
5. 加强组织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残疾人联合会应当加强组织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通过建立健全的组织架构、完善的工作机制和规范的管理制度,提高残疾人联合会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能力,更好地发挥残疾人联合会在残疾人事业中的重要作用。
6. 积极开展宣传工作,提高社会关注度和支持度残疾人联合会应当积极开展宣传工作,提高社会关注度和支持度。
通过多种宣传手段和渠道,向社会传递残疾人事业的正能量和积极形象,提高社会对残疾人事业的理解和支持,为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7. 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随着信息化技术的不断发展,残疾人联合会应当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通过建立健全的信息系统、完善的数据管理和分析机制,提高残疾人联合会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能力,更好地满足残疾人的需求和期望。
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
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旨在促进社会公正和平等,保障残疾人享有与非残疾人平等的公共服务和福利。
以下是相关参考内容:一、教育服务1. 提供包括早期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在内的全方位的教育服务,确保每个残疾儿童和成年残疾人都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
2. 提供无障碍学习环境和设施,并配备辅助工具和技术,以满足残疾人学习的特殊需求。
3. 建立专门的教育机构和特殊教育学校,为残疾学生提供个性化的教育和培训。
二、卫生保健服务1. 提供残疾人健康体检、治疗和康复服务,包括残疾人专科医疗机构、康复中心和社区健康服务站等。
2. 提供合适的辅助设备和器具,如义肢、轮椅等,以满足残疾人的生活和康复需求。
3. 提供残疾人心理健康服务,包括心理咨询、心理治疗和心理康复等。
三、就业服务1. 提供就业培训和职业指导,以帮助残疾人掌握就业技能和增加就业竞争力。
2. 提供就业咨询和介绍,促进残疾人就业机会的平等和多样性。
3. 鼓励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聘请一定比例的残疾人员工,并提供必要的工作适应和支持。
四、居住和交通服务1. 提供无障碍住房改造和建设,确保残疾人可以安全方便地在自己的家中生活。
2. 提供无障碍交通工具和交通设施,以满足残疾人的日常出行需求。
3. 提供个性化交通服务,如残疾人专用车辆和接送服务等,以帮助残疾人融入社会和参与各种活动。
五、文化体育服务1. 提供无障碍的文化娱乐场所,如电影院、图书馆和博物馆等,确保残疾人可以享受文化活动的权利。
2. 提供适应残疾人需求的体育设施和运动项目,鼓励残疾人积极参与体育运动和健身活动。
六、社会保障服务1. 提供残疾人生活补贴和福利金,以帮助他们改善生活条件和保障基本生活。
2. 提供残疾人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保障他们的工作和健康权益。
七、社会支持服务1. 建立残疾人组织和社会工作者的网络,提供心理支持、法律援助、社交和互助服务。
2. 提供残疾人社区服务和居家护理服务,以满足残疾人的日常生活需求。
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
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
一、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
1、加强残疾人收入保障措施。
要加强就业保障,落实残疾人就业补贴、残疾人安置等政策措施,加大支持残疾人创业的力度,加强残疾人收入保障工作;要完善保险制度,切实保障残疾人得到养老保险待遇,加强残疾人失能津贴发放工作,使残疾人生活质量得到不断改善。
2、改善住房条件。
要建立残疾人专项住房建设资金,支持残疾人等相关的政策措施,改善残疾人住房条件。
3、提高就医条件。
要建立残疾人专项就医资金,支持残疾人就医费用支出,改善残疾人的就医条件。
4、提高教育条件。
要建立残疾人专项教育资金,支持残疾人上学费用和设备费支出,改善残疾人的教育条件。
二、建立关爱服务体系
1、强化残疾人自身保护能力提升机制。
要加强残疾人自身保护能力的提升,鼓励残疾人学习技能,以提升残疾人自主抚养、自理能力,构建残疾人家庭的关爱服务体系;
2、完善残疾人社会参与机制。
要推动残疾人参与公共设施和服务的规划、开发、建设等工作,保障残疾人享受平等包容的社会参与机制;
3、加强残疾人精神关爱服务。
要加强残疾人心理辅导服务,建立残疾人安抚机制,为残疾人提供心理支持;
4、强化残疾人安全防护服务。
要对残疾人群体加强安全防护服务,组建残疾人安全防护机构,制定安全发布体系,确保残疾人人身和财产安全。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健全残疾人康复和托养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杭政办函〔2015〕158号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健全残疾人康复和托养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正文:----------------------------------------------------------------------------------------------------------------------------------------------------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健全残疾人康复和托养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杭政办函〔2015〕158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加快推进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全面提升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国发〔2015〕7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健全残疾人康复和托养服务体系的意见》(浙政办发〔2015〕31号)等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健全我市残疾人康复和托养服务体系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明确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一)目标任务。
1.残疾人康复。
充分发挥医疗机构、专业康复机构、社区(村)卫生服务中心、特教机构、“仁爱家园”工疗站的作用,完善以专业机构为骨干、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的康复服务体系,为有康复需求和适应指征的残疾人全面开展康复医疗、功能训练、辅助器具适配、心理辅导、康复转介、残疾预防、知识普及和咨询等康复服务。
到2017年,全市新增残疾人专业康复机构3个、康复床位300张。
到“十三五”期末,杭州市本级和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各县(市)都建有1所残疾人专业康复机构,新增残疾人康复床位600张;推进“仁爱家园”工疗站建设,实现“一镇(街)一家园”目标,或在乡镇联合建立区域性“仁爱家园”工疗站,满足残疾人日间康复照料需求。
2.残疾人托养。
到2017年,全市新增残疾人专业托养机构5个、床位500张,新增、改造提升残疾人小康?阳光庇护中心共100家,初步建立以专业机构为骨干、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的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
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
一、我市及我市残疾人基本情况xxx位于湖北东部,长江南岸,素以江南聚宝盆之称。
全市现辖四区一市一县及一个开发区,总面积4630平方公里,总人口254万。
2008年,全市生产总值完成865.6亿元,地方财政总收入61亿元,年均增长18.5%。
xx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矿产资源丰富,工业基础较好;地理区位优越,交通条件便捷;自然环境优美,城市功能完善。
城区襟江怀湖,山环水绕,环境优美,先后被评为国家园林城市和省级卫生城市、省级文明城市。
“十一五”期间被列为全国100个创建无障碍建设城市试点单位之一。
据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统计,我市现有各类残疾人15.1万,占全市总人口的5.9%。
其中,视力残疾2.62万人,占16.9%;听力言语残疾3.62万人,占23%;智力残疾1.41万人,占9%;肢体残疾4.3万,占27.8%;精神残疾1.23万人,占8%;综合残疾2.27万人,占14.7%。
按地域分,城区为3.5万,县(市)为11.6万。
按性别分,男性占52.59%,女性占47.41%。
按年龄分,65岁以上老人占51.72%,中青年占46.56%,未成年人占1.72%。
全市就业年龄段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达75%以上。
各类残疾人的文化素质相对较高,文盲及半文盲人数相对较低,占3.45%。
这些为加快发展我市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提供了较好的环境。
二、我市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的工作情况近年来,我市残疾人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中残联、省残联的精心组织及具体指导下,按照中央7号文件的要求,把建立健全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作为我市残疾人工作的重点。
建立健全残疾人的社会保障制度,完善残疾人的服务体系。
针对不同需求的残疾人群体,突出城乡统筹,完善残疾人公共服务政策,充分开发和利用社会资源为残疾人服务。
其主要做法是:(一)在构建两个体系建设上力求“全参与、普实惠”市委、市政府对我市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工作非常重视,把涉及全市15.1万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工作纳入了全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大局之中,统筹兼顾,全面安排,把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放在“口中”,抓在“手上”。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太原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2.10•【字号】并政办发[2012]4号•【施行日期】2012.02.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残疾人保护正文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并政办发〔2012〕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有关通知精神,加快推进我市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以下简称“两个体系”)建设,经市政府同意,提出本实施意见。
一、建立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一)加强残疾人社会救助。
对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残疾人实行应保尽保和分类施保。
靠父母或兄弟姐妹供养的成年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单独立户的,按规定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一户多残、老残一体及学龄前残疾儿童、在校残疾学生和托养服务机构残疾人等特殊困难家庭和低收入残疾人家庭,依条件实行临时救助;城乡流浪乞讨生活无着残疾人,给予及时救助。
符合条件的城乡残疾人,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并逐步提高救助标准;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低收入残疾家庭,纳入城乡保障性住房实施范围和城乡住房救助范围;符合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城镇低收入残疾人家庭,优先安排配租、配售,并在选择房源、楼层等方面给予照顾;居住在棚户区改造范围内的低收入残疾人家庭,优先给予安置;农村贫困残疾人无房户、危房户,优先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范围并予以重点保障。
全面实现残疾学生免费义务教育,保证普通高校、特殊教育学校职业高中班和中等职业学校一、二年级残疾人家庭子女及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
(责任单位:民政局、财政局、住建委、房产局、教育局、残联等)(二)落实残疾人社会保险补贴和各项待遇。
符合条件的城乡贫困残疾人参加各项社会保险,按规定给予政府补贴。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残疾人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残疾人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9.15•【字号】成办发[2010]75号•【施行日期】2010.09.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残疾人保护正文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残疾人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成办发〔2010〕75号)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成都市残疾人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九月十五日成都市残疾人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根据中国残联《关于确定成都市为全国残疾人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试点城市的复函》(残联〔2009〕215号)精神,为确保我市残疾人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发〔2008〕7号),紧紧围绕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的历史定位和长远目标,结合统筹城乡残疾人事业发展工作实际,按照“需求入手、惠及全面,城乡一体、持续发展”的工作方针,全面开展以“康复、教育、就业、扶贫与救助、托养、维权、文化体育、设施建设”等为主要内容的残疾人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在全国率先实现城乡残疾人社会服务一体化、制度化、专业化和标准化。
二、实施步骤(一)准备阶段(2010年9月)。
成立成都市残疾人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科研课题组。
(二)全面实施(2010年10月至2012年8月)。
召开全市残疾人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工作动员大会,开展专项试点和整体达标工作,形成《成都市残疾人服务体系标准》。
(三)检查验收(2012年9月至12月)。
接受中国残联对我市残疾人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检查验收。
三、工作目标以残疾人需求为导向,完善服务规章制度和工作机制,提高服务水平,协调推进八个方面重点工作,力争到2012年末,形成较完善的残疾人服务体系标准。
残联四个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残联四个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一、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建设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建设是残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现残疾人全面康复的关键环节。
在实施方面,首先要加强残疾人康复服务设施的建设,包括康复医院、康复中心等基础设施的完善和扩建。
其次,需要加强康复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康复服务的专业水平和质量。
此外,还要加强对残疾人康复需求的调查研究,根据实际需求进行有针对性的康复服务项目开展,确保残疾人能够获得全面、有效的康复服务。
二、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是促进残疾人就业的重要保障。
在实施方面,首先要加强对残疾人就业需求的调查研究,了解残疾人的就业意愿和能力,为其提供个性化的就业服务。
其次,要加强对残疾人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其就业竞争力。
同时,还需要加强对残疾人就业市场的开拓,促进残疾人就业机会的增加,为其提供更多的就业选择。
三、残疾人教育服务体系建设残疾人教育服务体系建设是保障残疾人接受教育的重要保障。
在实施方面,首先要加强对残疾人的教育需求的调查研究,了解其教育需求和特殊教育需求,为其提供个性化的教育服务。
其次,要加强对残疾人教育机构的建设和改造,提高其教育条件和教育质量。
同时,还需要加强对残疾人特殊教育的支持和指导,确保残疾人能够获得平等的教育权利。
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是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的重要保障。
在实施方面,首先要加强对残疾人的生活需求的调查研究,了解其生活困难和特殊生活需求,为其提供个性化的社会保障服务。
其次,要加强对残疾人社会保障政策的宣传和落实,确保残疾人能够享受到应有的社会保障待遇。
同时,还需要加强对残疾人的生活照料和关爱服务,提高其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总结:残联四个体系建设实施方案,需要加强对残疾人需求的调查研究,根据实际需求进行有针对性的服务项目开展,确保残疾人能够获得全面、有效的服务。
同时,各级残联组织和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推动残联四个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落实,为残疾人提供更加全面、优质的服务保障。
残疾人社保服务工作意见
残疾人社保服务工作意见为进一步贯彻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青政发〔2010〕13号)文件精神,全面促进我区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以下简称“两个体系”)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意见:一、“两个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一)重要意义。
残疾人是一个人数众多、特性突出、特别需要帮助的社会群体,是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的重点人群。
推进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帮助残疾人改善基本生活条件、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实现残疾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根本举措。
(二)总体要求。
全区要按照市政府关于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坚持把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及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加大投入,加快推进,务求实效。
坚持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与全区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保基本、广覆盖、多层次、可持续;坚持普惠政策与特惠政策相结合的原则,把残疾人事业纳入全区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体系并予以优先发展;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进一步提高残疾人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水平。
(三)目标任务。
到2015年,残疾人“两个体系”更加完备,保障水平和服务能力大幅提高,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
二、建立完善的救助补贴制度,确保残疾人享有生活保障(一)加大贫困残疾人生活救助力度。
提高残疾人专项生活补助标准,对低保家庭中一、二、三四级残疾人专项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150元、100元、60元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200元、150元、100元。
城市家庭月人均收入高于低保标准50%以内的残疾人参照我区城市低保家庭补助标准执行,今后贫困残疾人专项生活补助标准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同步同比例调整。
自2012年起,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一户多残、无自理能力的重度肢体残疾人、重度精神一级残疾人、孤寡老年残疾人,在享受现有残疾人补贴基础上,每人每月再给予50元的特殊生活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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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意
见
残疾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意见
各镇、开发区、街道,区政府各部门,区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和中国残联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全面提升我区残疾人服务工作水平,进一步促进全区残疾人事业发展,根据《残疾人保障法》相关规定,按照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推进残疾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原则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为目标,以打造全国残疾人服务品牌为关键,加快构建和完善残疾人公共服务体系,切实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满足广大残疾人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作出贡献。
二、任务目标
1、至XX年年底,建成区残疾人康复中心和10个街道(镇)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至XX年年底,建成残疾人托养(庇护)所、精神病患者工(农)疗站等单项服务机构5个以上。
2、以各类残疾人公共服务机构为依托,实行残疾人服务城乡一体化,为全区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技能培养、康复养护、家政服务、工疗劳动等服务。
自XX年起,实施残疾人服务补贴制度和残疾人服务机构一次性建设补贴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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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以区残疾人康复中心为载体,开展残疾儿童学前抢救性教育康复,开展7—14周岁残疾儿童巩固性教育康复,0—6周岁残疾儿童抢救性教育康复做到发生一例、救治一例。
三、政策措施
1、新建的区残疾人康复中心为区残联直属的公益性事业单位,编制5名(其中管理人员1名,专业技术人员4名),人员及工作经费由区财政全额拨款。
2、新建的街道(镇)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以及残疾人托养(庇护)所、精神病患者工(农)疗站等服务机构,区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
街道(镇)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符合相关建设标准要求,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的一次性补贴30万元,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一次性补贴40万元,安装残疾人专用电梯的增加一次性补贴50%;残疾人托养(庇护)所、精神病患者工(农)疗站等服务机构达到《省示范性残疾人托养机构建设标准》的,视独立建设和合作建设的情况,分别按照核定的服务规模(人数),以每人10000元和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
3、街道(镇)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以及残疾人托养(庇护)所、精神病患者工(农)疗站等服务机构经考核合格后,每年给予工作经费补贴。
工作经费补贴额由区残联按各服务机构服务残疾人的数、质量情况,每年核定一次。
4、采取购买服务形式,依托街道(镇)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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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日间生活照料的本区籍困难残疾人每月发放100至200元的护理(安养)补贴;依托残疾人托养所及经认定的家政(护理)服务公司等机构,向需要机构托养和家庭护理的生活不能自理的本区籍困难残疾人每月
发放100至1000元的护理(安养)补贴。
5、向在残疾人庇护所、精神病患者工(农)疗站等机构接受技能培养、劳动康复的本区籍学员(精神病患者、智障者、重度肢体残疾者)每月发放300元的生活(交通)、午餐费补贴。
6、0—6周岁残疾儿童抢救性教育康复经费按市残联、财政局《关于开展0—6岁贫困家庭残疾儿童康复训练实施补助的办法》文件的规定执行。
以上各项经费除有明确的支出渠道外,均在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列支。
残疾人服务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由区残联会同区财政局制定。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构建残疾人公共服务体系,是开展残疾人服务工作,改善残疾人生活水平和生存状况的有效途径。
全区各级要充分认识健全残疾人公共服务体系,对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资源整合”的原则,加强对残疾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宣传发动和组织领导,各街道(镇)要在场地、设施等方面优先安排用于残疾人服务,区残联要制定详细的推进实施方案,区财政局要落实残疾人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资金,区发改、民政、卫生、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要紧密配合,各司其职,共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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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残疾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2、坚持公共服务。
实施残疾人服务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以残疾人及残疾人家庭需求为导向,突出服务的公益性。
各残疾人服务机构要针对不同残疾人的身心特点和康复需求,有针对性地制定服务计划,并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服务收费价格,对交纳费用有困难的残疾人应给予费用减免和优惠,同时,应严格财务管理,降低运作成本,切实解除残疾人家庭在托养、护理、生活照料、康复服务等方面的压力和困难,使残疾人得到“人性化”的服务,从而满足残疾人基本需求,改善残疾人生存状况,保障残疾人生存权和发展权,减轻残疾人家庭负担,促进社会稳定和谐。
3、严格考核评估。
健全完善残疾人公共服务体系的考核评估机制,要按照本意见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分解落实、整体推进;要研究制定残疾人公共服务体系考核评估的实施细则,定期组织专项检查,完善以残疾人服务机构建设的投入机制、残疾人服务机构运行管理机制、残疾人接受服务的保障机制以及残疾人服务的质量控制机制为主要内容的残疾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考核评估机制,不断提高残疾人公共保障服务的制度化、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努力满足残疾人不断增长的服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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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S
谢谢您的阅览
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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