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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服务业若干问题的意见
【标 签】发展服务业若干意见
【颁布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
【文 号】川府发﹝2002﹞16号
【发文日期】2002-11-28
【实施时间】2002-11-28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征收管理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级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快我省服务业的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十五”期间加快发展服务业若干政策措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98号)的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发展服务业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加快发展服务业,要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按照省第八次党代会确定的奋力推进新跨越的总体要求,主动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和服务市场开放的新形势,以改革开放为动力,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工业化和城市化为依托,以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为方向,以增加供给、优化结构、拓宽领域、扩大就业、不断增强竞争力为目标,加速体制创新、机制创新和技术创新,在主要发挥市场作用的基础上,通过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经营、多元投入,实现全省服务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和质量。

根据《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的要求,“十五”期间的发展预期目标是:服务业增长速度比国内生产总值增长速度高1―2个百分点;服务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由2001年的38.1%提高到2005年的40%以上;服务业从业人员年均增长5%以上,累计新增就业人数争取达到318万人,占全社会从业人员的比重由2001年的26.7%提高到2005年的32%以上;优化内部结构,提高技术含量,全面提升我省服务业的整体水平。

二、发挥优势,突出重点,引导服务业发展方向
(一)发挥资源优势,培育壮大旅游支柱产业。

充分发挥我省得天独厚的旅游资源优势,围绕自然生态和历史文化两条主线,重点加快卧龙中华熊猫园、三星堆、九寨沟、黄龙、峨眉山―乐山大佛、都江堰―青城山、海螺沟、稻城亚丁、四姑娘山、西岭雪山、蜀南竹海、泸沽湖、剑门蜀道、自贡恐龙王国公园等风景名胜区及景点的开发、保护和配套设施建设,创建一批世界级和国家级旅游精品,把四川建成中国自然生态和历史文化旅游的重要目的地。

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鼓励社会参与投资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和旅游商品开发,特别要改善重点旅游城市、旅游景区的交通、通信、食宿、购物等条件。

进一步整顿旅游市场,强化旅游行业管理,提高从业人员队伍素质,形成规范的旅游服务机制。

加大四川旅游形象宣传和促销力度,加强省内外特别是周边省市各旅游景区(点)和国内外旅游机构之间的横向联系与合作,建立完善旅游服务网络,提高我省旅游产品在国内外的知名度。

深化旅游管理和经营机制改革,积极扶持旅行社、旅游宾馆(饭店)的发展,增强旅游企业的竞争力。

根据不同层面游客的需求,大力发展观光旅游、度假旅游、专项旅游、特色旅游等旅游产品,开拓国际、国内、省内、大中城市四个层次的客源市场,争取“十五”期间旅游业总收入年均增长23%,其中“十五”后3年年均增长24.2%,2005年达到722亿元,相当于当年全省国内生产总值的12%以上,实现从旅游资源大省向旅游经济强省的跨越。

(二)依托现有基础,改造提高商贸流通业、餐饮业、交通运输业、农业服务业、城市公用事业。

商贸流通业。

大力引进和创新业态,推行连锁经营、仓储超市、物流配送、代理制、电子商务等组织形式和服务方式,形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服务优质、有较强竞争力的大流通、大贸易格局。

加快培育一批区域性商贸中心,以大中型商业企业为依托,大力发展以连锁便利店和连锁超市为主要形式的规范化连锁商业,拓展经营领域。

餐饮业。

适应人们生活质量提高和消费习惯变化的需要,以大众化经营为重点,发展各具特色,满足不同消费层次的餐饮业,开拓城乡饮食服务市场。

培育川菜名厨、名品、名店,鼓励餐饮名店实施连锁经营,实现快速扩张,做大做强一批实力雄厚、竞争力强的餐饮龙头企业,带动中小餐饮企业的发展。

加快发展有地方特色和资源优势的川菜加工业,积极开发名优小吃和川菜制成品,实施川菜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卫生标准,推进川菜工业化生产。

发挥川菜品牌优势,积极开拓省外、国外市场,扩大川菜劳务输出。

要在省外开一批名店,带出一批人就业,带动一批农产品出口。

交通运输业。

加强各种运输方式的衔接,完善综合配套能力,逐步形成客运快速化、物流现代化、管理智能化的立体交通运输体系。

形成以成都为中心的高速公路主骨架网络,组建公路运输集团公司,推进集团化经营。

利用好现有进出川通道,积极开辟新的进出川通
道。

完善省内外铁路运输网,提高铁路运输能力。

完善乐山港、泸州港、宜宾港功能,加快嘉陵江全江渠化,带动“川江”航运业发展。

完善双流国际机场枢纽功能,充分发挥支线机场作用,积极发展支线航空,扩大民航运输。

运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促进各种运输方式协调配合,构筑立体交通网。

农业服务业。

围绕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对服务业的各种需求,鼓励兴办各类农产品流通服务组织、中介服务组织。

进一步完善以农业专业技术部门为依托、各类民营服务组织为补充的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稳定壮大农业科技队伍,推进专业技术部门的职能转变和体制创新。

加快农村经济信息网建设,形成连接国内外市场的信息网络。

推进农业科研部门、大中专农业院校改革,建立完善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培训教育体系。

发展一批为农业、农产品服务的中介组织、合作组织,积极培育和扶持一批以农副产品营销、加工为主的龙头企业,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

城市公用事业。

深化管理和运营体制改革,打破垄断经营,加快供水、供气、供热、排水、环卫、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对城市的服务能力,完善城市功能。

成都、绵阳、攀枝花、自贡、南充、乐山、泸州、宜宾、德阳、内江等大中城市要加快建设大型便民服务设施,重点完善交通网络,优先发展公共交通。

中小城市要完善为生产、生活服务的供排水、环保设施。

小城镇要集中力量搞好道路、给排水、绿化、环卫设施建设。

(三)适应消费需求变化,大力发展房地产业、社区服务业、文化产业、教育培训业、体育产业。

房地产业。

继续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落实住房货币化、商品化分配政策,放开搞活房地产市场。

发展以居民住宅为重点的房地产业和装修装饰业,规范价格,清除不合理收费。

加强一级市场调控,培育和完善二级市场,刺激有效需求。

发展房地产、交易中介机构,规范转让、出租、抵押交易行为。

推行物业化管理市场化,提高管理水平,改善服务质量。

社区服务业。

完善社区服务设施,健全服务网络,拓展服务领域,增强服务功能,开发就业岗位,进一步提高社区居民的生活质量。

积极开展面向老年人、儿童、残疾人、城市贫困户、优抚对象的社会救助和福利服务,面向社区居民的便民利民服务,面向社区单位的社会化服务,面向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的再就业服务。

重点抓好市、区、街道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和居委会社区服务站的建设与管理。

文化产业。

进一步开发市场、引导消费,充分挖掘各种文化资源,在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的前提下,实现艺术性与商品性的统一,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现代文化企业制度和文化产业自我发展机制。

加快省博物馆、省广播电视中心等重点文化工程的建设,为文化产业发展奠定基础。

加强文化产业之间的嫁接、渗透和融合,拓宽发展领域,积极培育电影、广电、出版、报业、期刊、演展、文化信息等集团,推动文化产业的信息化、
多元化、集团化。

发展壮大戏剧、音乐、歌舞等知名表演团体,鼓励发展文艺演出中介代理机构,建立艺术经纪人队伍,努力开拓国内外市场。

教育培训业。

深化教育体制改革,扩大办学自主权,积极探索非义务教育运行机制。

在发展壮大公办教育的同时,大力发展民办教育和各种形式的联合办学,积极发展各种形式的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现代远程教育,形成开放式教育网络,构建终身教育体系。

大力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

进一步调整优化高校布局和学科专业结构,重点培养符合市场需要的各层次的高素质人才。

加强岗位职业培训和技术培训,加快培养高级技术工人等实用型技能人才。

深化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促进其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的根本转变。

重点建设学生公寓、餐厅等后勤设施。

体育产业。

整合体育设施资源,鼓励社会资金兴办各种群众性体育组织和俱乐部,引导居民扩大体育消费,发展体育健身娱乐和体育竞赛表演市场,促进体育产业发展。

拓宽体育彩票发行渠道,扩大发行数量。

(四)依靠科技进步,积极发展现代物流业、金融保险业、信息服务业、中介服务业。

现代物流业。

培育物流市场,创新物流业态,整合现有资源,合理规划布局,建设以现代综合交通体系为主的物流运输平台、现代通信和网络技术为主的物流信息平台、规模仓储和自动化管理为主的物流储存配送平台,构筑与大西南各省市区融合的现代物流体系。

依托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和大型企业集团兴建一批物流配送中心,培育和建设区域性物流中心。

金融保险业。

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要调整和优化信贷结构,努力增加信贷投放。

充分发挥网点资源优势,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积极发展个人消费信贷。

积极为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提供信贷服务。

农村信用社要坚持为农业、农民、农村服务的方向,改进金融服务,大力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业服务体系建设。

各保险公司要加强内控管理,防范经营风险,充分挖掘保险市场的潜力,找准市场定位,提高新产品创新和开发能力,积极扶持符合条件的保险代理、经纪公司。

培育保险中介市场,全面提升保险业的服务水平。

信息服务业。

大力发展宽带接入,鼓励增值电信服务的发展和竞争,加强公共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实现网络资源共享,提高信息化水平。

推进电子政务,建立统一的电子政务内网和外网平台,开发政府内部信息资源,开展网上办公,建设政府对外服务系统。

大力推进企业信息化、教育信息化。

发展电子商务,重点建立电子结算系统和电子交易安全系统。

壮大电信、移动、联通、网通和铁通五大公司,促进电信网、互联网、广电网三网融通,实现规模化经营。

建设好国家软件产业基地(成都),发展软件产业。

中介服务业。

健全中介制度,规范经营行为,完善服务体系,提高服务质量。

规范提高律师、公证、会计、审计、资产评估、工程与管理咨询、科技咨询等咨询服务业,积极发展
证券、保险、人才、劳动力、基层法律服务等市场中介组织,大力推广代理、代办、经纪、拍卖等商品市场中介服务方式,为企业经营管理、居民消费决策和社会信息沟通提供有效服务。

三、挖掘服务业就业潜力,千方百计扩大就业规模
(一)把发展服务业作为扩大就业的主攻方向,努力增加就业岗位。

充分认识我省就业面临的严峻形势,坚持就业优先的方针,正确处理好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关系,把发展服务业尤其是劳动密集型服务业作为今后扩大就业的主攻方向,优化结构,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

努力发展就业容量大的商贸流通、餐饮业、运输仓储、农业服务等传统服务业,大力发展多种类型的社区服务业,进一步拓宽旅游、文化、体育等就业弹性较高的领域,扩大就业容量。

(二)转变就业观念,开拓新的就业形式。

鼓励下岗失业人员、乡镇转岗干部、复转军人创办各类服务业,转变就业观念,拓宽服务领域,开辟新的就业渠道。

进一步发展个体、私营、外商投资、股份合作等多种所有制经济,发展有市场需求的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发展劳动就业服务企业,更多地吸纳下岗失业人员。

鼓励和促进跨地区的劳务协作和对外劳务输出,组织下岗失业人员到有劳务需求的地区就业,到农村承包荒山、荒地,从事种植业和养殖业。

鼓励下岗失业人员通过非全日制、临时制、季节性、弹性工作等灵活多样形式实现就业。

通过发展劳务派遣、就业基地等组织形式,为他们实现灵活就业提供服务和帮助。

(三)完善和健全就业服务体系,提高服务能力。

健全劳动力市场,制定市场管理和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劳动事务代理等就业服务制度和标准,规范劳动者、企业和市场中介组织行为,整合供求信息资源,促进劳动力合理有序流动。

加强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建设,向失业人员提供充分的信息服务。

依托现有培训基地和社区再就业服务中心,建立多形式、多层次的职业培训体系,提供培训、资格认证、就业一体化服务,推动“市场引导培训,培训促进就业”机制的形成。

(四)完善和落实发展服务业促进再就业的各项政策,为扩大就业创造良好环境。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2002]12号)的各项政策措施,积极鼓励发展服务型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

对现有服务型企业(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新增加的岗位,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并与其签订3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认定和审核,3年内根据招用人数按年度应缴所得税额的一定比例减征企业所得税。

对新办的服务型企业(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并与其签订3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认
定和审核,3年内免征企业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不足30%的,根据招用人数,按一定比例减征企业所得税。

对各类服务业(包括商贸、餐饮、服务业企业,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新增岗位新招用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并与其签订3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审核从再就业资金按招用人数提供为期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四、加快改革开放步伐,推进服务业的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
(一)加快国有服务企业改革,培育市场主体。

坚持市场取向,加快改组改造,实现资源配置由政府主导向市场主导的转变。

对交通运输、商贸流通等国有大中型服务企业进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通过上市、合资、参股等形式,实现股权多元化。

采取改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出售等多种形式搞活国有中小服务企业,建立健全信用担保、金融服务、管理咨询等服务体系,完善市场退出机制,淘汰劣势企业。

鼓励省内企业采取多种形式与国内外大企业联合发展。

依托有实力的优势企业,实施名牌战略,促进集团化、网络化、品牌化经营,提高市场竞争力。

(二)打破所有制和行业垄断,放宽市场准入。

按照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调整国有经济布局,放宽对非公有经济的准入限制,促进非公有经济在更广泛的领域参与服务业发展。

按照市场主体资质和服务标准,建立公开透明、管理规范、行业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

加快电力、供水、供气等垄断行业经营和管理体制改革,引入竞争机制。

放宽外贸、公用事业、教育、文化、中介组织等准入条件。

鼓励和允许外资进入的领域,一律鼓励和允许国内投资者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特许经营等方式进入。

(三)坚持分类指导,促进非公共服务的产业化。

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企业与事业分开、营利性机构与非营利性机构分开的原则,加快推进非公共服务领域的产业化,使其由政府为主向企业为主转变。

流通部门和为生产、生活服务的部门,实行企业化经营和管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依法纳税、鼓励竞争,逐步减少政府投资和事业经费。

挂靠政府部门的营利性机构都要与原部门脱钩。

为提高科学文化水平和居民素质服务的部门,要逐步扩大产业化范围。

可以实行产业化的,作为营利性行业,主要依靠社会资金,实行企业化经营;难以实现产业化的,作为公益性行业,在政策上予以支持,鼓励社会力量兴办。

公益性行业在经营中也要引入市场机制,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四)改革后勤服务体制,促进后勤服务的社会化。

坚持后勤服务由自我服务为主向社会服务为主转变的方向,加快中介机构与机关、事业
单位脱钩步伐,使之尽快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

除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另有规定外,学校、医院、企事业单位的后勤服务机构都要改制为独立法人企业,党政机关服务中心所属的营利性服务单位也要逐步改制为独立的法人企业,并向社会开放。

新组建并由财政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原则上不再设立后勤服务机构,所需服务由社会提供。

对后勤服务机构的国有资产进行清理和评估,以资本金的形式逐步注入改制后的后勤服务机构。

鼓励民间资本兴办面向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后勤服务。

(五)主动应对“入世”,加快开放步伐。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及早做好准备,有步骤地开放金融、电信、商贸、旅游、文化、医疗、中介组织等领域。

以多种形式和灵活方式吸引外资,积极引进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通用标准,提升整体竞争力。

在扩大对外开放的同时,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我省具有优势的对外设计咨询、对外工程和技术承包、劳务合作、医疗保健、民间艺术等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提高国际竞争力。

五、加强政策和资金引导,优化服务业发展环境
(一)改善消费环境,扩大服务消费。

引导居民树立新的消费观念,转变消费方式,促进个人服务消费由自给型向社会型转变,消费方式由自我积累型向信用支持型转变,倡导健康、文明的消费方式。

拓宽消费领域,培育新的消费热点,积极扩大居民住房、汽车消费,促进潜在需求巨大的旅游、文化、体育、健身、非义务教育、社区服务等消费。

建立健全促进消费的政策和制度体系,形成有利于扩大消费的良好环境。

积极发展消费信贷,拓宽范围,扩大规模,简便手续。

建立健全个人资信评估体系和担保、抵押制度,发展分期付款和租赁服务等消费形式。

提高住房、教育、医疗、养老、失业和保险等项改革的透明度,引导居民增加消费预期,合理安排消费结构,增加即期消费。

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提高消费安全性。

抓住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和国家加大基础设施建设的有利时机,加快交通、通信、市场、仓储、旅游、教育、文化、体育等各行业的基础设施建设,特别要重视加强城乡供水、供电、道路等设施的建设,促进城乡居民增加服务消费。

各市州、县市区也要从实际出发,切实抓好本地服务业基础设施建设。

提高城乡居民的服务消费能力,在经济发展的同时,不断增加城乡居民特别是农民和城镇低收入者的收入。

根据服务业供给和需求特点,有条件的推进职工“带薪休假”制度。

(二)加快城镇化进程,拓展服务业发展空间。

城市是服务业发展的重要载体,要把加快发展服务业与实施城镇化战略结合起来,从我
省实际出发,进一步提升特大城市现代化建设水平,加快培育发展大城市,积极发展中小城市,有重点的发展小城镇,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进程,调整城镇规模结构,扩大城市服务消费群体,为提高服务业发展水平创造需求基础。

各大中城市要优化城市经济结构和主城区的空间布局。

成都市要加强科技、商贸、金融中心和交通、通信枢纽的建设,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高层次的服务业,建成西部战略高地。

绵阳、攀枝花、自贡、南充、宜宾、泸州、乐山、内江、德阳等城市也要努力增强城市服务功能,使之成为地区性的商贸、信息、文化、科学和教育中心。

要通过发展服务业搞活城市经济,通过扩张城市经济规模带动服务业发展。

继续实施“退二进三”,调整大中城市用地结构,提高服务业用地比重。

逐步将市区污染大、占地多等不适应城市功能定位的企业关闭或迁出,退出的土地在符合城市规划的前提下,优先用于服务业。

进一步深化户籍、土地、投融资等制度改革,打破制约城镇化发展的政策障碍。

计划、建设、公安、国土、民政等部门要联合对《四川省“十五”城镇化发展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一次检查,促进各项政策的落实,推动城镇化健康发展。

(三)调整不合理政策规定,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取消对非公有制经济的不合理限制,在工商登记、土地使用、税费减免、资金融通、进出口权等方面对非公有制经济实行国民待遇,鼓励其加大对服务业的投入,并在技术、管理、培训等方面提供必要帮助。

按照市场经济原则,逐步调整和形成有利于服务业发展的合理的用水、用电、用气价格。

继续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坚决打击制假售假、虚假广告、侵犯商业秘密等各类不正当竞争行为,广泛树立信誉为本的理念和行为规范,建立诚实、守信的社会信用体系。

禁止向服务业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四)加快服务业人才引进和培养,提供智力支撑。

建立完善人才培养和引进机制,依托高等院校和职业学校,通过学科调整和多种形式合作办学,加快培养我省急需的旅游、物流、信息服务、金融保险、国际贸易、法律、会展等方面的人才。

坚持引进人才与引进智力并重,形成支撑服务业发展的智力高地。

全面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加强在职人员岗位培训,提高服务业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

(五)改革服务业行政审批制度,创造良好服务环境。

抓紧清理有关规定和文件,大幅度减少服务业各项行政性审批。

需要保留审批权的服务业项目,也要简化审批手续,公开办事指南、办证条件,承诺办理时限。

仿照引进外资的方式,全面推行直接办理制、“窗口”服务制、社会服务承诺制,对服务业实行“一站式”服务。

改革各类年检制度,根据具体情况对服务企业分别采取取消、合并、延长年限、降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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