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产奖励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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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目的

为充分调动各拉线团队作战意识,在拉与拉之间形成一种“比﹑学﹑赶﹑超”的竞争氛围,促使各拉效率在达成标准产能的基础之上达成112%及以上,提升公司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2.0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生产部生产效率激励管理领域。

3.0 权责

1.生产部主管有制定﹑修订的权利,公司总经理最终批准。

2.生产部所有拉线有权参与效率“赛马”竞赛。

4.0 生产日期

本文件自发行之日起生效。如有修订时,以修订批准日期为准,被修订的旧制度同时作废。5.0 标准产量规定

1.贴片每人每小时=(11)个PCM板

2.数码电:B拉生产每人每小时=(18)个

3.笔电半成品生产每人每小时=(7.8)个 笔电拉生产数码电池每人每小时=(17)个

4.笔电成品生产每人每小时=(13.5)个

5.包装每人每小时=(63)个

6.0 超产数量规定

1.贴片需在标准产量上≥(1.3)个

2.数码电需在标准产量上≥(2)个

3.笔电半成品需在标准产量上≥(1)个 笔电拉生产数码电池每人每小时≥(2)个

4.笔电成品需在标准效率上≥(1.6)个

5.包装需在标准效率上≥(7.5)个 注:如生产效率作出新的调整后按调整后的效率计算。

7.0 超产奖励规定

经行政部核算凡是月平均效率达到超产规定数量的拉线,经部门主管审核确认无误后,部门主管将于次月10日前向公司申请超产奖金(具体奖金标准按每桌10人400元的配置)。后由部门主管安排在不影响正常工作进行的情况之下由拉长召集拉线全体人员举行超产庆功宴,以示对大家工作成绩的肯定与奖励生产部生产效率超产奖励制度制定日期生效日期2011.05.032011.4.22制定

胡新华批准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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