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万家爱心互助基金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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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润万家爱心互助基金会章程
一、总则
1基金会的宗旨:“让爱心汇聚,帮助最需要帮助的同事”。
2基金会的原则:遵循互助、公开、规范、尊重的原则进行管理和运作。
二、基金会的组织机构
1基金会设立基金管理委员会,由一名会长、一名执行会长、三名副会长组成。
1.1会长:由华润万家首席执行官担任,审批章程确定机构的宗旨和原则,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1.2 执行会长:由华润万家分管HR执委担任,审批基金的募集、管理和使用,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1.3副会长:由华润万家首席运营官、华润万家首席财务官、分管防损执委担任,审核基金年度
财务报告,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2基金管理委员会在总部设立基金常务委员会,负责组织基金的各项活动。
2.1 人力资源中心负责人:全面负责基金的日常管理工作;
2.2 人力资源中心员工关系室负责人:协助负责基金的日常管理工作;
2.3 人力资源中心员工关系室员工关爱岗人员:负责基金会的日常执行工作;
2.4 人力资源中心预算管理室负责人:建立基金备查账、作为第三方核对基金账务、建议基金保
本增值的合理性办法;
2.5 财务部门负责人:确定基金保本增值合理性方案、审核基金日常财务状况;
2.6 财务部门基金专户财务管理人员:管理基金账户的日常资金结算、建立基金明细账、定期提
供账务报表。
3基金管理委员会在各业务单元设立基金执行委员会,负责处理基金的日常工作。
3.1业务单元负责人:协助基金常务委员会,负责业务单元基金的日常管理工作;
3.2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协助基金常务委员会,组织业务单元基金的实施,审核基金申请情况;
3.3人力资源部门员工关系人员:协助基金常务委员会,开展业务单元基金日常工作、核实申请
事项与费用真实性;
3.4门店人事:协助基金常务委员会,组织基金筹集、收集日常申请证明资料。
4基金管理委员会在各级防损部门设立基金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督基金的运作情况。
4.1总部防损部负责人:监督基金募集、管理、使用的全部过程;
4.2业务单元相应部门/门店防损责任人:监督基金募集、日常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和基金使用情况。
三、基金的来源
1 来源渠道
1.1员工自愿捐款:分年度捐款和日常捐款。
1.1.1年度捐款:经基金管理委员会批准,每年在总部及各业务单元范围内(不含苏果、香港
地区)组织一次捐款活动;
1.1.2日常捐款:日常捐款直接汇入基金账号,汇入时需备注员工所在业务单元名称、区域/城
市名称;
1.2公司拨款;
1.3日常爱心义卖款项;
1.4基金合法有效的利息收入和其它保值增值收入;
1.5其他合法收入。
2 年度捐款流程
2.1 宣传
001 总部人力资源中心发起捐款倡议;
002 各业务单元人力资源部门组织,在业务单元范围内进行捐款宣传;
003A各部门/门店负责人在晨会时进行捐款宣传;
003B 业务单元内各部门/门店在相应区域内张贴捐款倡议海报;
2.2 捐款
004 各部门/门店HR接受捐款,同时制作《华润万家爱心互助基金捐款明细表》;
005部门/门店负责人审核名单与钱款,在捐款明细表内签字并加盖公章;
006各级HR 须实时将捐款金额录入人事系统。门店员工捐款明细表由门店HR存档;城市/区域职能员工捐款明细表由城市/区域HR存档;业务单元职能员工捐款明细表由业务单
元HR存档;总部员工捐款明细表由总部HR存档,存档保管时间不少于三年;
007各部门/门店相对应财务核对捐款金额,将款项存入业务单元财务指定银行账号;
2.3 汇总及转账
008A 业务单元人力资源部门汇总各部门/门店捐款人数及金额,检查门店系统录用入情况,制作《华润万家各业务单元捐款汇总表》;
008B 业务单元财务根据《华润万家各业务单元捐款汇总表》,核对各部门/门店汇入款项,制作《华润万家爱心互助基金财务对账表》,将款项统一汇入基金账号;
2.4 核实
009A 总部人力资源中心汇总各业务单元捐款数据,制作《华润万家爱心互助基金捐款汇总表》;
009B 爱心基金账户管理员根据《华润万家爱心互助基金捐款汇总表》和《华润万家爱心互助
基金财务对账表》,核实账务,跟踪款项到账情况并向业务单元反馈;
2.5 公布
010基金的收入情况在每年第一季度公布时列出。
四、基金的互助对象
1在职正式员工及其配偶、子女;
2在职劳务派遣工及其配偶、子女;
3在职计时工及其配偶、子女;
4在公司连续工作时间超过3年或累计工作时间超过5年的在职促销员。
五、基金的互助条件
1基金的申请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1用于基金互助对象患重大疾病(如白血病、肾衰竭、恶性肿瘤等疾病)且无力支付昂贵医治费
用的;或者遭遇重大自然灾害及灾难,导致日常生活不能维持的;或者因见义勇为行为受重伤,且不属于工伤和保险理赔范围的;
1.2员工参与公司当年度“爱心互助基金”捐款,且捐款金额不低于20元。
2 基金申请的补充说明
2.1基金不用于一般疾病治疗或生活困难救济;
2.2同一事由只给予一次互助;
2.3如同一事由获国家或社会组织捐助,也可申请基金;
2.4凡不符合申请基金条件的员工,因实际情况确实需要救助者,可采取非组织的形式给予一定帮